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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发展趋势看我国不宜实行社会保障费改税

从国际发展趋势看我国不宜实行社会保障费改税
从国际发展趋势看我国不宜实行社会保障费改税

从国际发展趋势看我国不宜实行社会保障费改税

郑秉文

2006年9月15日的《南方都市报》报道说,国家税务部门正在进行社会保障的费改税筹备工作,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预计“十一五”时期费改税有望正式实行。改革进行到目前这个阶段,重新提起费改税问题,说明此事已有充分准备。其实,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动议由来已久,在多年来社保费改税的争论中,一直占上峰的始终是从税派,甚至出现了“一边倒”的现象。从税派的一个重要根据是:国外一百几十个国家实行的都是社会保障税,而不是费;费改税是大势所趋,我国应与国际接轨,跟上这个国际大趋势。

笔者对此一直持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第一,关于费改税是国际潮流的说法与事实不符,起码有失偏颇。第二,目前阶段下,我国实行社保费改税不符合当前社保改革的方向,超越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利于社保制度的长期建设,政府将有可能陷入承担无限责任的境地。

一、国际潮流不是费改税,而是弃税改费

1、社会保障费改税的潮流主要发生在1980年代以前

自19世纪80年代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这里主要指养老保障)在德国诞生以来,全世界社会保障制度的缴款形式大致上经历了一个“费→税→费”之字形的曲折改革道路。1883年德国颁布“劳工疾病保险法”,1884年颁布“劳工灾害保险法”,1889年颁布“劳工老年残疾保险法”;1911年三法合一,另增遗属保险,汇编成“社会保险法典”,亦称《德意志帝国社会保险法》。从那时立法至今,德国社保缴款始终是费,而不是税。就是说,社保制度自从在世界上诞生之日起就是费。德国制度的特点是雇主与雇员均摊费用,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不纳入政府预算;雇主与雇员联合组成自治管理机构,政府只是予以监督。

德国制度影响了整个欧洲,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法国、英国等已模仿建立起了各自的社保制度;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卷入战争的国家几乎都或多或少建立各自的德国式即俾斯麦式制度,具有差别不大的缴费制、无预算、非财政性、行业性自治、现收现付制等重要特点。从供款的性质来看,这就是世界社保制度第一个阶段,即实行缴费制。在这个阶段,拉丁美洲国家建立的保险制度也具有同样的特征。

第二个阶段是费改税的阶段,即从1946年至1980代初。二战以后,随着英国在1946年宣布建成福利国家,欧洲国家纷纷效法英国模式即贝弗里奇式制度,实行普享型的社保制度。在欧洲,英国是费改税最彻底的国家之一,除了北欧三国以外,西欧其他国家都没有效法成功,变动不大,依然保留了缴费制。虽然美国社保制度建立于1935年,但其真正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在战后,这时美国的缴税制与英国的费改税加在一起,开始共同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在1960年代亚非拉民族国家独立浪潮中,又有一批国家开始加入世界“社保制度大家庭”,建立了各自的社保制度,其中英国前殖民地国家中有十几个实行中央公积金制,这显然是费而不是税,另一部分国家有的是费,有的是税;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前殖民地国家的情况差不多,税费兼有。这个时期是资本主义的黄金时期,是现收现付制的鼎盛时期,是西方福利制度历史上真正的或说唯一的费改税时期,换言之,发达国家的费改税仅仅发生在这个时期。这是因为,彼时的财政状况非常好,人口年轻,“婴儿潮”导致社保制度供款人口增长十分稳定,制度收入大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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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世界性改革潮流不是费改税,恰恰相反是税改费

第三阶段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从此,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个社会保障税改费的国际潮流。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导致发达国家发生了自战后以来最严重的一个经济危机,各国财政出现危机,波及到社保制度的平衡问题,因为所有国家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这是深层次的国内经济危机导致的社保制度融资模式的危机,即对现收现付制提出的一个挑战。二是20世纪80年代初英国撒切尔夫人上台和1981年里根总统上台掀起的大西洋两岸发达国家新自由主义的改革浪潮,这种保守主义思潮的私有化浪潮席卷了绝大多数国家,改革的对象就是选择福利制度的支出。三是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全球化浪潮,使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已不适应劳动力的跨国流动。四是由于美国以弗里德曼为首的著名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大师带领的“芝加哥小子”对智利的重要影响等原因,拉美国家以智利为代表的社保私有化改革开历史之先河创造了一个崭新的个人账户积累制,引起了全世界的注意,并逐渐成为各国政府决策者和学术研究者的一个新兴社保样板。这就是第三个阶段:税改费阶段,这个时期至今也未结束,无论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还是转型国家,税改费的浪潮风起云涌,汹涌澎湃,方兴未艾。

1980年代以来至今在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掀起的改革目标之一就是对社保和福利制度进行大面积的“瘦身手术”,从减少税种税目到削减税收水平,从税改费到降低费率,等等。

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税改费的幅度最大、力度最大、步伐最大,并一步到位。拉丁美洲国家率先改革,引入个人账户,将先前的社保税一次到位改为社保费,将现收现付制改为个人账户储蓄制;从1981年截止到今天,大约已有12个拉美国家进行了智利模式的改革;在亚洲,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模式的示范效应引起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关注,90年代初中国统账结合制度的建立显然首先使用的是费;2000年中国香港地区强积金的正式实施比新加坡还更为彻底,一步就跨越到智利模式的个人资本化账户模式,并一举实施了分散型决策制度;2000年蒙古名义账户制的建立与运转,也是税改费的结果;此外,从90年代至今若干转型国家如俄罗斯、波兰、拉脱维亚、吉尔吉斯坦等引入名义账户制,采取的都是缴费制而不是缴税制。

欧洲发达国家尤其是老牌资本主义意大利和瑞典实行的名义账户制、爱尔兰的半积累制、2000年德国的积分制改革等,均部分或全部地实行了税改费,或进入了税改费的进程;再者,2001年布什政府草拟的三个改革方案都是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即把一部分税改为费,划入个人账户,进行市场投资,带有强烈的储蓄性质;其他正在拟议税改费的发达国家还包括欧洲的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家,亚洲的日本和韩国等。尽管这些国家的名义账户制改革正在拟议讨论之中,还没有呈交国会,但其改革取向无一不是税改费,以加强缴费与待遇之间的联系,无一不是通过引入账户因素(包括名义账户)对待遇水平进行制度约束,以减少国家的财政负担。

3、我们应该与哪个国际潮流接轨

从上述可看出,摆在我国社保制度改革面前的有三个选择:

第一个,在世界各国社保改革潮流中至少存在着2个潮流,而不是1个,既有费改税也有税改费的潮流,我们不能只看到事情的一面,只看到一个潮流,问题是我们应该与哪个国际潮流接轨。

第二个,费改税确实曾经是一个国际潮流,但那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国际潮流,现在早已“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摆在我们面前有旧潮流和新潮流,我们应该跟哪个国际潮流接轨?如果泛泛地说与国际接轨,如果是大势所趋,恰恰应该是税改费,而不是费改税,引入个人账户的积累制和引入虚拟账户的名义账户制才代表着新的历史潮流,它们是制度创新。所以,所谓国际潮流、所谓大势所趋,应该是税改费。另外,在社保制度改革以外也同样存在了税改费的事实,例如,许多以往通过征税提供的公共物品,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已变得有可能成为收费的对象;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改革中,发达国家之所以减少税种数量,其政治目的是为了顺应选民意愿,其经济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公共资源方面的作用,其制度目标是为了能够体现受益与付费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个,与缴费制还是缴税制接轨,哪个“轨”更符合我国的国情?哪个“轨”能把我们送达十六届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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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全会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彼岸?

二、社保制度采取缴费制和缴税制的本质区别

1、税与费的基本区别与基本理论

在市场经济国家,纯公共物品一般是由政府征税来提供,而准公共物品一般由公共和私人混合提供。对准公共物品的提供,有的国家采取税收的形式,而有的国家采取收费的形式。由于某些准公共物品受益对象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和局限性,所以,对它们的提供仅仅采取收费的融资形式难以筹集足够的资金,政府往往还从税收中给予一定的补贴,即采取税费混合的提供方式。税与费二者的共性在于:一是征收主体都是政府及其授权的职能部门;二是均属于财政性资金,都是为了实现政府的职能;三是均有“强制性”和“固定性”。根据经济合作组织(OECD)的定义,税收是“对政府的强制性的、无偿的支付”;世界银行的定义是“为公共目的而收取的强制性的、无偿的、不可返还的收入”。上述两个定义都表明,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特征。

税与费的不同点在于是否存在“无偿性”。税的缴纳者从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中获得的收益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是无偿的,因为税收可以进行转移支付。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收收入无需直接偿还给原纳税人,可由国家统筹安排使用;而费的缴纳者应从公共部门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中直接受益,缴费者相应地从公共部门所提供的服务中直接受益,其缴纳费用数量与受益程度之间基本上存在着一对一的对称的关系,在缴费者与国家之间存在这一种“有偿交换”的关系,具有一定的返还性质。因此无偿性是税与费的重要区别之一。

2、我国费的主要特点及其分类

在我国,费主要有两种,即“规费”和“使用费”。其中,“使用费”是政府向特定公共设施或公共服务的使用者收取的费用,广义的使用费还包括特许金和特别课征等形式,例如对专有技术征收的使用费。所以,“使用费”常常带有“租金”的属性。

“规费”是政府行政部门向个人或企业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所取得的特定报酬。我国目前税务机构征收的规费包括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资源补偿费、价格调控基金、林业建设基金、农村教育费附加、河道工程管理费,等。“规费”还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司法规费,如诉讼费、婚姻登记费等;第二类是行政规费,如护照费、身份证费等;第三类就是特种定向费,社会保险费就应属于这一类。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税务机构将社保缴费归入“规费”类别。

3、社保费的特征与类别

抛开国家专门设立的各种社保储备基金(如挪威的石油基金)和直接通过一般税收(如法国的烟酒税等)为社保制度进行融资等其他手段,仅从雇主和雇员双方缴款的性质来看,世界各国社保融资手段大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缴费制和缴税制。有些文章把社保供款分成三类,但我觉得分成这两类就足够了。

世界各国的社保缴费制可以分为四类:(一)账号型缴费制,如法国(除去ARCCO)、荷兰、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等,他们没有设立个人账户,而只是一个账号的号码而已,最典型的是美国(如“社会安全号”),这些国家强调的是个人和单位供款的连续性的纪录;(二)账户型缴费制,如智利、新加坡、香港等;(三)名义账户型缴费制,如瑞典、意大利、蒙古等;(四)积分型缴费制,如德国基本保险的积分制和法国ARCCO计划等。后三种类型强调的个人供款的多寡和高低,带有很明显的储蓄性质,尤其是账户型缴费制和名义账户型缴费制。

三、目前社会保障不宜费改税

1、学术界主张费改税的主要依据

笔者通过文献检索发现,国内学术界主张费改税的主要依据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以与国际接轨,认为国外发达国家中大多数都是税,不是费,费改税是国际改革的大潮流;二是费改税可以提高征缴率,提升征缴权威性,增强征缴的强制性,以此来加大征收力度,避免逃费的现象;三是可以降低成本低,尤其是地税系统遍布全国,业务熟练,队伍整齐划一,费改税之后,由其实施全部征收,利用现成的机构可大幅降低征缴成本;四是可以解决当前双重征收的一些矛盾。当前我国有16个省份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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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或多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基本格局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地税系统各占半壁江山,于是,在程序存在很多不顺的地方,例如,由社保经办机构管审核,地税管征收,社保机构复审等,这个过程中产生一些矛盾,如核准的统计口径的问题,票据的传递时滞问题、复审差错的纠正问题等,存在一些相互推诿的现象,降低了效率,差错率比较高;五是费改税可以建立税务机关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部门支出的管理体制,三位一体,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这种“三管齐下”的格局可以加强社保资金的安全性,有效防止挪用挤占和腐败;六是有利于扩面。目前社保覆盖面太小,只覆盖了城镇人口,广大农村等没有覆盖进来;七是有利于提高统筹层次。目前的统筹单位层次太低,主要是县市级统筹,不利于资金投资管理,对全国劳动力流动产生很大负面影响;八是符合全国范围的费改税的大趋势,有利于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等等。

2、不主张费改税的诸多理由

在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社保制度框架下,笔者之所以不主张费改税,是基于以下诸多理由的。

(1)费改税将切断缴费与待遇之间的联系。区别“税”和“费”的重要标志是看当前社保制度供款与未来待遇之间是否存在紧密联系。如果我们的制度设计需要这种联系,强调个人和企业的缴费激励,那就应该选择缴费制;反之,才应该选择缴税制。

从理论上看,社保税和社保费都具有“固定性”和“强制性”这两个特点。但是他们之间在第三个特征“无偿性”上却存在重要区别:对税来说,虽然它在缴税人与政府之间也存在一种“交换”关系,但却是无偿的,缴税后就取得了享有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一个权利,这个权利与其缴税的多少关系不大,与其消费这项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既没有直接对等的关系,也没有完全对称的关系,比如,清洁工与百万富翁相比,他们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贡献方面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他们在享有的公民权利及赋予其消费公共产品方面却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换言之,对百万富翁和清洁工来说,他们的税赋都具有“无偿性”。

但对费来说,虽然它也具有“固定性”和“强制性”特征,但却不具有明显的“无偿性”,相反,它带有强烈的“补偿性”和“对等性”。这是纳税与缴费之间最本质的区别。

我国目前阶段建立社保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应是强化缴费与待遇之间的联系,这个原则不能动摇。否则,费改税就等于在理论上将国家承担社保的无限责任予以理论化了,实践中就等于将社保责任完全推给了国家。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导向问题,还是个社保制度设计的一个方向问题,我们不可轻视。一字之差,我们改变的将是社保制度的根本属性。

强调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责任共担,这应是我国社保制度长期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中央多次强调,我们应建立一个具有“长效机制”的社保社保制度,要加强个人缴费和待遇受益之间的联系。费改税则是走向一个完全相反方向的开始,是一个重大的制度转折的开始。

(2)费改税不符合目前的制度环境要求。由于我国实行的统账结合制度,从理论上讲社会统筹部分可改成税,但个人账户部分则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将社保缴款如此一分为二,这个制度就变得人为复杂起来,超出了当前基金运行和公众理解所承受的程度,使制度“弹性”不足,“僵化”有余,因为税的刚性要比费的刚性大,未来改革的空间荡然无存。我们的社保制度还远没有定性,更没有定型,例如,做实个人账户规模目前存在好几种,仅11个试点省市之间的比例就多达3种之多(辽宁是8%,吉林、黑龙江是5%—6%,其他八省市从3%开始起步);再例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方案远没有定论,重要的是,农民工、失地农民和务农农民的社保制度还没有成行的方案,保留缴费制就等于为他们的加入预留了接口和余地。

(3)费改税不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费改税将涉及纳税人的定义和税率的设定等许多问题,但在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下,农民年均纯收入只有3255元(2005年底国家统计局数据),连农业税都免了,当然就更没有能力做社保纳税人;此外,在社保门槛较高,农民工、失地农民、甚至就连城镇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员都很难覆盖进来的现实中,如果将费改成税,那就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把绝大部分就业人口排除在纳税人资格之外,就是说,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保制度门槛设计之间的差距,在费改税之后就会在严酷的现实与税收本质所要求的普享型制度之间人为地造成一个巨大的心理落差,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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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中就会造成人为地“社会排斥”,将农民“合理合法”地拒之门外,与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这时,政府将处于尴尬境地,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社保制度的目标就难以能实现。

(4)费改税可提高征缴力度及其权威性的说法没有根据。征收力度的大小不在于缴款的性质是费还是税。法国的社保供款就是费,征缴机构是由一个私人立法地位的自治机构代缴的即“社会保险费与家庭补助金联合征收机构”,征缴力度照样很大;其他国家的实践也证明,在实行缴税制和缴费制前后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或说,根本就没有减弱其征缴的力度。征缴力度的大小,征缴率的高低,其关键条件之一在于制度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科学,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当前征缴力度不够,问题主要出在目前我们的制度设计存在诸多问题,导致逃费现象严重:第一,费率门槛太高,企业和个人负担较重;第二,社保制度便携性太差,非正规部门和农民工等群体不情愿加入;第三,账户比例太小,回报率太低,制度没有吸引力;第四,透明性太差,既没有银行存款式的利率预期和可选择性,又没有银行存款式的方便和透明度。以上这些制度问题才是造成征缴困难的主要原因。不解决这些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逼我参保为我要参保”。银行存款具有完全的激励性,这就是一个正面的案例。

另一个案例是我国的养路费的征缴问题。我国目前的养路费是由路政局征收的,而不是税务部门。在改燃油税的讨论中,就笔者所知,根本就不是什么征收力度的问题引起的;多年的实践,路政局征收养路费并没有影响征缴力度和征缴的权威性,没有影响其覆盖面。

(5)费改税现阶段不是加强社保资金安全性和监督力度的必要条件。上海社保案披露以后,媒体也将社保资金的安全性问题与税费联系在一起了。在发达国家,欧洲实行费的安全性从来就不比美国实行税的安全性差。总的来说我国实行“费”还是“税”与资金安全性关系不大,关键在于制度的设计是否科学。目前制度设计的2个困境是威胁资金安全性的主要根源:第一,资金投资仅限于协议存款和国债,投资回报率低,造成各地暗渡陈仓,违规操作;第二,统筹层次太低,过于分散,导致资金管理分散,中央无权管理,更无权调动。

税和费的强制性在理论上一样的,对其安全性的要求也是一样的,投资增值保值的要求也没什么太大的差别;关键在于制度设计本身。

(6)费改税与社保制度统筹层次是否能够提高基本无关。目前我国社保制度统筹层次主要是以县市为主,真正大收大支意义上的省级统筹还很少,甚至包括东北三省的所谓省级统筹也没有实现大收大支,收支完全两条线。早在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33号文《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就指出“要积极创造条件,由目前的市、县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16个年头过去了,统筹层次始终停留在市县级,几乎一步也没动。我们须先回顾这样一个事实:那时,在1991年的这个33号文中连统账结合这个概念还没有提出呢就已经提出了省级统筹的目标,可是,16年以来,不算原劳动部和现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文件,凡是以中央和国务院名义颁发的任何文件和文字段落,只要涉及到社保问题的专门文件和相关段落,就必提“逐步实现省级统筹”。据初步统计,尽管已高达十几次之多,为什么还一直没有实现呢?如果费改税可以实现省级统筹的话,那么彼时实行了费改税是否就意味着此时就可实现了省级统筹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决定是否能够实现省级统筹的决定性因素只有一个:制度设计是否符合现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要求。在二元经济条件下,只要有社会统筹部分,发达地区就存在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所以,从理论上讲,只有缩小统筹部分、扩大账户规模才能杜绝道德风险,进而提高社会统筹水平;如果将单位和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就可马上实现全国统筹。而税的无偿性特征恰恰相反。费改税还牵涉到很多其他复杂问题,比如,是实行中央税,还是地方税,或是共享税?如何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和义务?基本社会养老资金改成“税”,那么如何对待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资金?等等。所有这些,在目前阶段还没有定论,它们都是费改税的制约因素。

四、关于征缴主体的几点政策思考

1、目前双重征缴存在的弊端

从地区分布来看,目前社保缴费(下转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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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21页)基本上一半由税务机构征缴,一半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这种双重征收体制存在一些弊端。一是税务机关征缴可利用现有的网络队伍,成本低,经验多,但与社保经办机构的衔接易产生摩擦,如核准的统计口径问题,票据的传递时滞问题,复审差错的纠正问题等;二是短期内征缴额可能有所突破,但长期看税务机关容易把精力简单放在“钱”上,从而忽视社保制度的长期建设,而社保制度和社保资金是周期长达二、三十年的一个长期任务;三是在资金的征缴、投资管理、津贴发放等环节之间就容易产生脱节,社保、税务、财政三家都为钱转,三方共管的格局很可能导致责任不清,主体不明,互相推诿,界限混淆,在制度运行和制度建设上“落空”,容易导致三个和尚没水喝。

2、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征缴的优势

在我国社保改革中,要解决缴费激励机制、提高统筹层次、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规避巨大转型成本、保证收益率等问题,就必须对制度选择做出决定:是在采取实账积累还是“名义账户制”之间进行抉择。在既定的已有部分省市做实账户的既定事实面前,社保主管部门与社保资金离得越近,制度运行与资金运用联系得越紧密,就越有利于制度的整体安排,这是社保制度改革的一个特点;换言之,征缴主体越是贴近于制度设计者与运行者,改革就越有效率。

基于这样一个思路,笔者认为,应该避免五龙治水,应该责任明确落实到一个部门来对社保改革负全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制度的设计者和操作者,由其一家对社保改革全程负责,责任明晰,有利于资金管理与制度建设的结合,有利于长期的制度建设。资金征缴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合二为一,有利于制度改革的效率、动力、宏观性、前瞻性等统筹考虑,这对于统账相结合的制度还没有完全定型的情况下,更为未来的改革留下空间。

在未来的改革进程中,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解决缴费激励机制、提高统筹层次、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规避巨大转型成本、保证一定收益率的制度,眼下能看到的,惟有采取“名义账户制”的思路,别无他途。只有这样制度架构,才能实行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社保体系。

在既定的已有部分省市做实账户的既定事实面前,社保资金与制度运行之间越是贴近的制度,就越有可能实现“名义账户制”的思路;换言之,征缴主体越是贴近制度设计者和操作者,就越有可能走向名义账户的思路。反之,资金征缴与资金使用分离之后,实行“名义账户制”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3、征缴体制的过渡方案

鉴于目前双重征缴的现状,我们有若干过渡方案可供选择:第一,可暂时维持这个现状,待时机成熟时,完全过渡到社会保障部门征缴。第二,可暂时将统筹资金由税务部门代缴,账户资金由社保部门征缴,待时机成熟时,完全过渡到由社保部门征缴。第三,现在就立即明确,由社保部门完全征缴。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王晓红

推进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行政效能投诉制、评估制、问责制、监察制等四项制度的实施细则,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发展以面向长三角的区域性行业协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加快金融机构集聚和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要素市场的集聚辐射功能,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资源整合,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城市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口岸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服务外包试点,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一步深化城乡体制改革,加快城乡管理体制并轨,深入推进城乡医疗资源整合和张江功能区域新郊区建设试点;进一步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加快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作者为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责任编辑徐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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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 框架:1、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2、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3、中国大陆社会会保障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4、小组成员看法及启示 一、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第一阶段:创建与调整阶段第二阶段:停滞阶段第三阶段:恢复与发展阶段 创建与调整阶段: 时间;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66年内容:两项主体,三项补充 两项主体: 1、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 三项补充: 1、农村社队集体保障 2、社会救济 3、对革命军人的优待和抚恤 停滞阶段: 时间:1966—1978年 内容: 1、各级组织、机关被撤销 2、各项制度被否定和废止,社会工作无法可依 3、社保变成企保 恢复与发展阶段 时间:1978年至今 内容; 开始恢复国家--单位保障制(是指计划经济年代,建立在“单位体制”上的“低工资高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职工作为单位人,生老病死全部费用都由财政和企业负担,个人基本上不用交纳任何费用。 正式进入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时期,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的历史使命。 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支柱,国家---单位保障制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并存 二、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现阶段是一个二元经济结构的社会,二元经济结构表现为城乡对立,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现代工业生产方式的对立。实施这一既定目标的前提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是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 中国城镇的社会保障模式 城镇社会保障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行为主体,个人是基础,单位负有缴费责任,社会承担补充和服务保障, 政府规范、组织社会保障。通过建立了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方式,构成了法定的基本保险、企业的补充保险、互助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向社会保障社会化、一体化方向发展。 农村的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政府在农村地区推行过两项社会保障措施 ,即合作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随着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的兴起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而社会养老保险也逐渐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养老形式根据担任主体的不同,主要有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三种形式。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的社会保障模式大部分是由国家和企业支助的,尽量保障农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不统一(按照《宪法》的精神和社会保障的原理,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但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同的项目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中在制度安排上有较大的差别,一部分社会成员享有较高的社会保障,而另一部分的社会成员只能享受较低的社会保障水平,或者其保障待遇有较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和其他劳动者之间。在城乡之间,根据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劳动者一般享有政府提供的比较完整的社会化风险保障服务,而农村就没有这么多的保障,他们缺乏社会化的生育保障、就业保障、职业伤害保障、住房保障等。这几年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很低,社会养老险实际覆盖率和保障待遇也很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劳动者之间,社会保障的待遇差别也很大。养老保障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一般是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的两倍以上而在广大的农村,其保障水平和支持力度差距更是大。) 2、覆盖范围小(社会保险权是现代社会中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是覆盖全体公民的,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没有排他性。虽然说五险的覆盖范围基本全面,可以说是“应保尽保,”但是仍有一大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尚未实现。从全国来看,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征集对象主要是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及其职工三者缴费。但是仍有一部分的人参保率很低,他们是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以及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的人、外地农民工。原因主要是,制度设计不合理,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适应国有企业的,二是,政府认识不到位,社会保险执法不够。) 3、资金管理隐患大(近年来,随着资金管理的不断加强,行政方面的风险有所降低,但是社会保险基金仍存在着管理主体不明、投资渠道单一、效率低下等问题。在通货膨胀的前提下,存在贬值的可能,且从长远来看,基金的增值能力和支付能力也令人担忧。我国的社保基金缺乏一个明确的投资运营管理主体。在我国现阶段,大部分省市的社保基金是县级统筹管理,基金结余基本只是存在银行。我国的社保基金在投资运营渠道单一的前提下,安全性有保证,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存在贬值的可能,我国大部分省市的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都是用的混合管理模式,个人账户很大程度上被弥补于统

我国社会保障中的“费改税”问题

我国社会保障中的“费改税”问题 ;提要: 针对我国保障基金以费的形式征收、软收硬支导致社会保障基金缺乏稳定性的现状,对“费改税”有关的因素进行,认为加快制度的完善、加快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的改革、健全个人社保基金账户管理制度、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多渠道开辟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等措施是解决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税;社保基金账户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事关我国、人民生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喻为市场竞争中弱者的“第一道社会安全网”及社会稳定的“减震器”。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目前社会保障基金以费的形式征收、软收硬支导致社会保障基金缺乏稳定性,不能适应改革时期隐性失业显形化趋势和我国进入老龄化时期剧增的庞大社会保障费用开支的需要,更难以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持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此,我们以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费改税”为重点和突破口,对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此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一、社会保障税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然选择 社会保障税又称为社会保险税和社会保障缴款,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征收的用于社会保障体系所需资金的一种税或税收形式的缴款,它主要对薪金和工资所得(即劳动所得)课征,除了具有税收的一般特点以外,还具有强烈的累退性、有偿性、再分配性和总偿还量

不断扩大的特性,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得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毕业论文 从目前世界各国的情况看,社会保障筹资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征收社会保障税;二是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是强制储蓄形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改社保费为社保税,对于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资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重大意义。 1.有利于增强社会筹资的强制性,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力度 社保税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严密的法律规定,税比费更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法律规范性,促使社会保障基金有稳定、及时、足额的收入保证,有利于增强社会筹资的强制性,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力度[1]. 2.有利于减轻进入人口老龄化 国家后给和国家财政带来的巨大的养老金负担至2010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比重将达到12%,超过国际老龄化社会10%的临界点,只有开征社会保障税才能够逐步缩小社保资金缺口,才能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走出社保支付的困境[2]. 3.有利于实行全国统筹制度 国际经验表明,只有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基金才便于政府在更大的空间内调剂余缺,平衡地区差距。目前的省级统筹只能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过渡形式,全国统筹才是终极目标,毫无疑问,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将为全国统筹创造有利条件。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简答题

1、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并由它组织社会保障活动,以国家法律形式加以保证强制实施,但并不排斥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互济活动;是一种经常化的经济安全制度或收入安定的保障计划,以保持任何公民在收入中断或不能工作时,都能得到维持最基本生活的费用;社保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其中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失去工作机会的人和收入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对象;实行社会保障的目的是要使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通过保障能够生存下去,不至于陷入困境,并通过竞争达到维护社会公平、缓解社会矛盾、保证社会稳定的目的。 2、社会保障的内涵:社会保障是国家主导的、共担社会风险的社会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安全网;是具有福利性的再分配机制;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关乎国运、惠及民生的伟大事业。综上所述,应当全面理解与把握社会保障的多重含义,既要借鉴国际社会的有益经验,又要结合中国国情来认识和理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 3、早期空想共产主义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较为全面、系统、深刻地显示了社会保障之光,他们的某些主张和建议对后来唤起人民为争取自由和民主而斗争,推动社会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具有极其深刻的意义,对后来社会保障理论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的主要内容:满足人的需要是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基本内在动因与目的;社会保障与两种再生产理论;国民收入再分配理论,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及通过再分配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工人最好的保障是国家社会保障;社保是社会改革的配套机制、动力机制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5、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原因:产业革命是社保得以产生的前提条件;无产阶级的成长壮大和不懈斗争是催促社保产生的动力;各种进步的社会学说是社保制度产生的理论先导。 6、贝弗里奇报告确立的社保原则:福利措施应当不以损害资本增值和资本积累为宗旨,否则就会减少国民收入和社会福利;不论实行直接转移收入还是间接转移收入措施,都要防止懒惰和浪费,一般做到投资于福利事业的收益大于投资于机器的收益;反对实行无条件的补贴,认为最好的补贴是那种“能够激励工作和储蓄”的补贴,在实行补贴时应先确定受补贴者自己挣得生活费的能力再给予补贴。 7、为什么说社保制度改革应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公平与效率是社保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社保是为满足社会公平目标而提供的一种安全稳定机制,以弥补市场分配的缺陷。同时社保又对经济效率起着独特的作用,从人力资本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来保障随经济发展必要的人力要素投入,从更宏观的意义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维护社会公平、保护弱势群体是社保制度建立与完善的基本原则。社保制度安排属于公共产品、公共资源在公共领域的分配。因此缓和社会不公平、创造并维护社会公平,是社保制度安排的基本出发点,也是社会保障政策实践的基本归宿。因此社保制度改革应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不应当是市场经济所奉行的优胜劣汰原则。社保不能实行“义务—权利”对等原则,理应对弱者、贫者予以优先补偿,使所有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同等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现社会公平的意义。 8、社会保障的功能:政治功能-稳定社会;经济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功能-安定生活;调节分配。 9、社保的目的:通过利益的再分配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缓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 10、社保的普遍性原则:指社会分配的利益作为一种社会权利对所有的公民都是均等的。社保政策和项目是对社会所有成员共同面临的那些风险的回应,而不仅仅是对贫困者、残疾人或那些特殊群体所面临风险的回应。社保目的在于建立各种不同的保障项目,以便对风险做出社会反应,这种但应并不因贫富、性别或其它不同而有所区别;满足这些需求的公共制度或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代发展历程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代发展历程 中国财经报 十六大以来,我国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社会保障从最初仅仅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逐步转变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之一,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被置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如果说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国家对公民承担的保障责任因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和财政收入占比的下降呈弱化态势,那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这一时期国家开始重新强化其对公民的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职能。当然,这绝非对计划体制下大锅饭福利的回归,而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使然,是要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社会、单位、个人权责界定合理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由此,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开始向覆盖全民、实现社会公正为主要目标的新阶段大步迈进。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较大成绩。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使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能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2002年以来,我国开始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低保、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农村五保供养等制度的建设,并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工作。到2008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8.15亿人,农村低保对象达到4284.3万人。此外,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也都明显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从就业人员扩大到非就业人员,从城市扩展到农村。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体系,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新农保试点拉开了农村养老保障的序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与城镇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严重不平衡,城市这一条腿长、农村这一条腿比较短的局面得到有效缓解。 (二)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在社会保障领域得到切实体现。在上一阶段,除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支出外,财政主要还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所需的社会保障支出,目的是为了解决大批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关闭破产后,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因大量人员提前退休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缺口,以及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应当说,政府在安排这些社会保障投入时,更多体现了其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代表的身份,较少体现公共行政管理者或公民代表的身份。2003年以来,各级财政社会保障投入的公共性特征日益明显,用于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就业再就业政策也从主要面向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逐步扩大到面向符合条件的全体劳动者。从2003年到200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16亿元,安排农村医疗救助和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别为66.6亿元和44.1亿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918亿元,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995亿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

社会保障学论文选题大全

社会保障学论文选题 1.社会福利行政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分析 2.“福利国家”评论 3.中国社会福利服务的改革与发展 4.中国社会福利思想根源 5.当前中国人的福利观念及分析 6.中国的社会政策模式 7.中国现行社会政策的内容范围 8.市场经济与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 9.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观 10.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11.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12.中国古代社会养老保障的思想和措施 13.国家社会保险理论溯源 14.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变 15.养老金领取资格调整的政策建议 16.养老金保值增值之我见 17.农村老年妇女的供养问题 18.养老机构中配置社工专业人员的必要性 19.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0.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取向、问题及对策研究 21.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增值与风险防范22.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 23.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 24.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及其比较 25.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 26.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27.当前医保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 28.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29.养老保险制度与资本市场的发展 30.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 31.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思考 32.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33.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 34.建立全国统一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35.关于社会保障费改税的思考 36.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 37.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思考 38.中国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 39.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思考 40.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 4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42.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制度的分析

浅议社保基金审计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

浅议社保基金审计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 摘要: 社保基金审计是政府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频频出现的非法侵占社保基金的违规事件,揭示出社保基金审计中的问题。本文是探讨我国社保基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 社保基金审计、存在的问题、解决建议 这些年来,关于社保基金审计的丑闻真的是层出不穷。前几年即2006年轰动一时的上海社保案,揭露上海社保基金约1/3被拆借挪用给民营企业收购高速公路权益,涉案金额32亿元。同年11月23日,审计署公布了对29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和失业保障基金的审计结果,发现违规问题余额达71亿元。部分社保机构违规建办公楼,基金无法追回。大量社保基金被非法侵蚀,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使得老百姓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作及管理机制产生了深刻的忧虑。 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由参保单位、个人及财政三方共同筹集的、用于保障参保对象基本或者特定需求的一种专项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对社保基金筹集、使用、结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社会保障资金可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只有把社保基金管理好、利用好才能垫底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管理不好的话很可能就会成为社会震荡的“导火线”了。而社保基金审计作为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够促进社会公平、环节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保障国家安全有序地发展。 一、社保基金审计工作现存的问题 (一)社保基金工作缺乏相应的审计制度,致使审计内容不完善 经查阅,到目前为止, 除了《劳动法》外, 我国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更多的还是依靠行政命令。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不健全, 社会保障的法律实施机制较为薄弱, 那社保基金审计定性和评价就难,这也会导致审计工作的

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就是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失业、伤残、死亡等原因而中断劳动、或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保障其基本生活所要建立的专项基金。 公共基金为公共所有,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中属于社会“统筹”的部分。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开展的基金筹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的行为和过程。 收支两条线由不同机构负责社会基金征收和支付的管理办法。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现收现付模式先做出当年或近几年内某项社会保障措施所需支付的费用预算,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完全积累模式政府基金管理部门先做出宏观预测,然后预测劳动者退休之后所需的保险费用支出,将其平均分摊到劳动者整个就业期间和投保期间。 部分积累模式在满足一定时期(5~10年)支出需要的前提下,留有一定的储备基金;储备基金的数额是一个变量,人口老年化高峰期到来之前,是储备基金的积累期;在老年化高峰到来之后,则进入储备基金的消耗期。 社会保险水平在一定时期内一国或一地区的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险的高低程度。 缴费确定型指参保人按照一定的缴费率来缴纳保险费,保险金存入个人账户,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的积累额确定。 给付确定型给付确定型计划又称以支定收型计划,是企业首先确定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基础上退休时,所能够享受的待遇,然后根据事先职工当时的工资水平、工作年限、企业预期人员变动、工资增长率、死亡率、预定利率等的预测,依照精算原理确定各年的缴费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由国家授权专门机构,为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依据国家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对各个参保机构的各项基金进行监管,以确保基金正常,稳定。最大限度的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现场监管监督机构派人到被监督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包括进行的XXX全面或专项的检查。非现场监管监督机构对手工报送或网络传输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掌握被监督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制度的运行状况。 投资风险是指对未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在投资中可能会遭受收益损失甚至本金损失的风险。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模式组合设计根据现代投资理论,为了降低风险,投资者应尽可能分散投资,进行投资组合。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运营,分配,支付及其财务管理的总称。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实施社会保险计划和任务编制,对预算期内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所做出的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得到法律认可的财务计划。

社会保障统计国际比较与借鉴

社会保障统计国际比较与借鉴* 摘要:本文通过对四大国际组织、三个代表国家社会保障统计的比较分析,总结出国际社会保障支出统计的口径差异主要集中在其所包括的社会保障项目、主体和形式三方面。呼吁国际社会关注社会保障统计标准问题,以使社会保障统计在其国际比较、理论研究和方向道路选择方面发挥应有作用。中国在构建社会保障统计的起始阶段,尤需注意英、美、日三国将社会保障作为独立大类在统计年鉴中单独列示;借鉴欧盟经验建立社会保障收支统计体系,并通过来源法、部门法、项目法和对象法的选择完成社会保障支出统计。 关键词:社会保障;统计;国际比较 中图分类号:C829.1 文献标识码:A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and Reference of Social Security Statistic Abstract: By analyzing social security statistics in fou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nd three countries, this paper finds that statistical criteria of social security expenditure differ from each other mainly in their items, bodies, and forms. Therefore, inter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statistical standards should be paid more attention and be applied to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theoretical studies, and route choice. The experience of listing social security as a separate classification in statistical yearbook in UK, USA, and Japan is helpful to setting up Chinese social security statistics. Also, we need to study EU’s experiences and do our social sec urity expenditure statistics by choosing among source approach, sector approach, project approach, and object approach. Key Words:social security;statistic;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从20世纪70年代到现今,世界各国一直都在努力探寻社会保障改革的方向和道路,迫切需要社会保障的国际比较和理论指导。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国际通用统计标准,各国社会保障统计资料无法进行对比。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际上陆续有学者关注社会保障统计口径问题,但有关理论和实践仍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中国目前尚未建立起社会保障统计体系,也尚未见到有关社会保障统计口径与标准的国际比较研究。建立社会保障统计体系是中国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也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四大国际组织的社会保障统计 目前四大国际组织建立的社会保障统计体系,有的是进行收支统计,有的只进行支出统计,其中建立最早的是国际劳工组织;统计口径最宽的是OECD,最窄的是世界银行;统计内容最全的是欧盟。 *本文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研究”(08BTJ007)资助。

社会保障费改税税率设置的建议.doc

社会保障费改税税率设置的建议- 摘要:在全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研究停留在理论层面的现状下,本文提出了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社会保障体系构想的基础上,从X县实践中对照税费本质梳理费改税问题的研究现状,通过对税率的设置问题分析,在实践和数据的基础上对社会保障税中税率设置进行初步设计,模拟建立一个具备适应力且能过渡老龄化危机的社会保障税制税率体系。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险费费改税税率 一、国内费改税理论背景概述 国内关于社会保障费改税的研究多停留在理论探讨,界内多数缺乏一线实践数据,缺乏从企业、个人和社保部门征收使用社会保障税费的对比,无法准确区分税费差别则很难确定费改税的实用性。社保费改税研究方向较为零散,集中在税费性质、国际接轨、征缴效率、降低成本、扩面、统筹层次和地区转移等方面,未搭建有效完整的社会保障税的构建体系。 二、税率设置理论基础 我国社会保障水平要与经济高速发展状况相适应,政策需保持适度公平效率普及的原则,并非越高越好。社会保障税制的确立很难不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制约,需有财政作为补充,更需要社会受众面的互济,与老龄化社会阶段相适应。因此,社会保障税的设立应与国情相结合,社会保障水平应维持在一个适度的程度上,这个程度不能简单的确定一个比率或者几个不同的比率。根据社会保障的特质也需要达到对社会上收入的分配调节和稳定的作用,在设计社保税模式

时,要充分考虑到我过当前经济发展地区、行业、企业、个人收入间不平衡、人口基数大、老龄化人口结构、通货膨胀显著的现状,坚持以适度为原则,制度具备一定灵活性和调控性,使得社会保障税符合并促进社会发展及稳定,并随国情增强而不断完善。根据当前国情并参考欧美社会保障税经验,可适当减少税目,简化多数社保品目的计算,分别确定税率,可采取累进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相结合的方式,适度从低以实现社会受众基本生活保障为较低层次目标。在这个理念下,要保证权利义务一定意义上对等的同时也要适度强化社会保障税对收入的再分配作用。 根据社会保障税的权利义务受益原则和不同税种的作用,我国在税率设计上应根据项目分类设定比例税率,并兼顾各层面纳税人的负担以及保障资金的支出状况予以确定。开始税率设置宜低不宜高,以后随经济的增长和社保支付的状况再逐步调整征收率。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税率初始水平不宜改革幅度过大,公平公民社保负担。 三、社会保障税税率设置建议 开征社保税个人部分负担应与个税结合,企业部分参考比例累退制度,个人部分参照定额税率设置。 针对个人部分:设置税率应考虑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和降低社会保障税起征点为目的。考虑到个人的文化、经济、地域甚至是性格、习惯上的差异,个人社会保障税建议设立定额税率。当然定额额度根据行业、地区等指标设立范围。考虑到个税起征点调整至3500后多数社会低收入人群无需再缴纳个税,如果因为社保税调整而重新开征显得政策反复政府失去公信力。最好的办法是同时在个人所得部分中设置一个核定值确定为个人社保的最低扣除限额。考虑到参保额度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作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 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第三条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第四条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 第五条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 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理事会 第六条理事会负责管理社保基金,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社保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二)选择并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社保基金 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编制定期财务会计报表,起草财务会计报告。 (四)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第七条理事会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对理事会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章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取得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根据合同受托运作和管理社保基金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第九条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注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国务院规定的其它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二)基金管理公司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其它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需具备的最低资本规模另行规定。 (三)具有2年以上的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经验,且管理审慎,信誉较高。具有规范的国际运作经验的机构,其经营时间可不受此款的限制。 (四)最近3年没有重大的违规行为。 (五)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3

2011年1月自考社会保障国际比较试题答案

中国自考人(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14783122.html,)——700门自考课程永久免费、完整在线学习快快加入我们吧! 全国200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人力资源管理(一)试题 课程代码:00147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我国目前实行的人口政策是计划生育、__________。 2.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相协调要求报酬的增长水平应当__________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水平。 3.保险的原则是__________与风险分担。 4.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的大背景下,__________对于管理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5.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6.着眼于整体衡量求职者的各种能力,以整体表现来比较众求职者,从中选择最佳人选的方法叫__________。 7.在“人是经济人”的假设下,人事管理用__________进行管理。 8.在工作开始之前,公布任务指标和相应的奖惩措施的激励形式是__________。 9.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兰德公司发展出了__________,该方法的目标是通过综合专家们各自的意见来预测某一领域的发展。 10.岗位分类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岗位进行分类实现对岗位任职者的__________管理。 11.在绩效考核过程中主要的参考点是__________。 12.__________即员工要求脱离现任职位,与组织解除劳动契约,退出组织的工作。 13.职业病防治重点是__________因素及物理化学因素的毒害,因为其危害最普遍、最大。 14.培训目标主要分为:技能培训、知识传授和__________。 15.劳动时间制度是企业在__________内设置的工作班制度。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 1分,共20分) 1.一个单位或组织中能级最低的层次是( )。 A.决策层 B.操作层 C.管理层 D.执行层 2.对企业中受聘担任厂长、经理的企业经营者实行的年薪制属于( )。 A.计时工资 B.计件工资 C.奖金 D.津贴 3.我国的保险制度最早起始于( )。 A.夏商 B.战国 C.秦汉 D.唐宋 4.在欧美、日本等国家盛行的,不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进入岗位的培训形式是( )。 A.在职培训 B.非在职培训 C.岗前培训 D.脱产培训 第 1 页

对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的思考

对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的思考 摘要:社会保障在当今世界各国的社会经济制度中 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立与社会发展水平协调一致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现代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国现行的缴费制筹集社保基金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寻找新的社保基金筹集模式是一大要事。笔者分析了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再次,指出了如果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将会面临的困难;最后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险费;费改税 一、引言 目前我国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模式是缴费制,是否将社会保险缴费方式变为征缴社会保障税,在理论界一直是个热门话题。社会保障税也称“社会保险税”,主要是指以企业 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雇主和雇员分别缴纳,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目的税。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通过对公民征缴社会保障税来筹措社会保障基金,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国外各国家征缴社会保障税的成功案例都可以 可以分析得出:社会保障税是一种良性税收,它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方式的一种典范,最能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取之于民终而用之于民的本质特征,是一种良好的筹资选择。

二、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分析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和管理方式还不是很成熟,社保费率过高,覆盖面窄,社保基金的征、管、用相混杂,监管机制欠缺成熟,社会保障基金的不按流程的私自挪用及挤占贪污现象常有出现。缴费制的弊端日益暴露,以社会保障税的方式筹集社保基金与缴费制相比具有以下优势:(一)社会保障税能减轻公民负担并扩大社保覆盖面 新加坡的公积金比例高达40%,德国和法国的社保缴费率在40%以上,而美国和英国的社会保障税率仅在20%左右。所以,如果我国成功的开征了社会保障税,便能适当降低现有的过高的社会保障费率,减轻公民负担。其次,《社会保险法》只规定企业和员工缴纳社保费,而对个体户、农民工等未做要求,这一部分人在社保范围之外。如果以社会保障税的形式向公民征收社保基金,可以扩大社保基金的覆盖面与来源渠道。 (二)开征社会保障税能降低成本并提高统筹层次 税务机关征缴社会保障税会降低筹集成本,方便社保基金征收与开支各自独立的预算和管理,避免社保费监督权与征管重合的缺陷。社保基金径直进入财政预算可以凭借国家预算管理体制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更公正的规范管理,保证了社保基金的征收、开支、管理、使用四个环节的协调有序,规范合法。社会保障机构,财政,税务等系统相互制衡,保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比较分析精品

【关键字】历史、设计、情况、设想、环节、条件、前提、空间、文件、效益、增长、运行、认识、问题、矛盾、体制、机制、深入、继续、充分、整体、均衡、平衡、合理、健康、持续、加大、保持、统一、发展、建立、制度保障、关键、安全、稳定、意识、信心、力量、地位、根本、举措、需要、利益、权利、环境、政策、工程、项目、途径、倾向、体系、负担、能力、需求、制度、方式、特色、作用、标准、规模、比重、结构、方针、主体、秩序、任务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比较分析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在于资金。根据权益与义务配比的原则,社会保障资金应该由政府——企业——居民个人分项负担。从居民个人来看,预防性储蓄假说已经表明了个人在积极地进行自我保障,这为政府分担了很大一部分难题。但其负面影响也是极大的,即它直接影响到居民消费需求的提高,从根本上制约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扩张效果。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经济状况的恶化从另一个侧面暗示了政府应该负起社会保障的大部分责任。 政府如何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从中国的实践来看,政府可以通过无偿性收入(税收)、有偿性收入(债务)和变卖公有资产这三种不同的方式来达到政策目标。 一。无偿性收入筹资 利用税收为社会保障制度筹资最大的优势在于它的无偿性,政府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随着“费改税”的逐步推行,开征社会保障税业已提上了议事日程,其主旨在于解决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中的非效率问题。在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的过程中,环节过多,操作复杂,人财物耗费巨大,直接导致了效率的低下。开征社会保障税达到“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解决统筹缴费中的拖欠问题”,“使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固定化、规范化、社会化、集中化”的目标,在当前难以企及。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作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第三条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第四条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 第五条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理事会 第六条理事会负责管理社保基金,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社保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二)选择并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社保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编制定期财务会计报表,起草财务会计报告。 (四)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第七条理事会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对理事会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章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取得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根据合同受托运作和管理社保基金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第九条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注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国务院规定的其它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二)基金管理公司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其它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需具备的最低资本规模另行规定。 (三)具有2年以上的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经验,且管理审慎,信誉较高。具有规范的国际运作经验的机构,其经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复习资料精心准备第七章

▲09.10简&11.10简1、加拿大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指导思想与特点。P215 答:加拿大全民医疗保险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人们不应该因为没有钱或缺乏使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的便利条件而得不到必要的服务。每个人在就医时所见到的人都应当是训练有素的专业医护人员,所去的医院和诊所都应该配备世界一流的仪器设备。 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设计思路是:医疗保险事业由联邦和省政府共同资助举办,省政府负责管理,老百姓纳税,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或低价收费)服务。 特点是:一、国家立法、两级出资,省级管理;二、保险内容覆盖所有必需的医疗服务,医药适当分离;三、鼓励发展覆盖非政府保险项目的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 ▲08.1简2、加拿大医疗保险制度的运作方式。(领会) 答:加拿大医疗保险制度的运作方式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要点:一是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免费。二是医疗卫生经费主要来自税收。三是医疗保险系统由医、保、患、药等几翻盖内组成。四是凭卡看病,先找家庭医生(通科医生)。五是就医、检查和买药独立进行。 加拿大商业医疗保险是全民医疗保险的补充。(领会) 答:加拿大政府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险—全民医疗保险,只提供规定项目的免费服务,而药费等费用均需要自费。因此,商业医疗保险可提供这方面的服务。 商业性医疗保险作为政府举办的全面医疗保险的补充,为满足不同客户群的需要,设立了相应的险种。商业性医疗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1 临时医疗保险;2 旅行医疗保险;3 延伸医疗保险;4 重病保险。 ▲11.1论3、加拿大医疗价格管理的启示。(应用) 答:加拿大在医疗价格方面管理严格,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专利药品价格和合同药品价格等都有一套管理办法。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供的同一种医疗服务的价格是相同的。二、专利药的定价:加拿大专利药的价格由联邦政府专利药价格评审局审定。三、合同药的定价:合同药(即公费报销药)的价格由各省政府负责确定。药物价格一旦确定,其在省内各个医院、各个要点价格都一样。 ▲09.10论&13.1判4、加拿大医疗保险体系面临的挑战及采取的措施。(领会) 答:加拿大医疗保险体系面临的挑战:医疗保险体系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经费开支上涨过快,还面临医生和护士相对短缺、手术及诊断程序等候时间太长、边远地区医疗服务有待进一步改善、原住民卫生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 加拿大医疗保障体系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1、控制经费快速上涨的措施:(1)建立疾病防治和健康促进的管理信息系统。(2)削减药物资助,减少老人过度用药。(3)采用参考药费。(4)将一些原来属于公费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项目改为自费。 2、加强医院建设,提高医生素质。 3、加强疾病预防,提高民众素质。 ▲09.10多选&07.10论&10.10简&11.10论5、全民医疗保险原则的借鉴价值&简述加拿大全民医疗保险的原则。P216 答:1、政府管理;2、全面投保;3、全民享有;4、方便享用;5、不分界限。 ▲08.1多选&09.1简&10.1简6、加拿大老年收入保障框架的基本内容和启发。 答:加拿大老年收入保障框架:(一)老年保障金。提供给年满65岁以上,满足一定居住年限的所有居民,以一般税收为财源。(二)缴费性公共养老金。其补贴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一生的收入水平。这部分收入约等于退休前最后5年平均工资收入的25%左右。(三)私人养老金。包括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金在内

中国社会保障费改税争议

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争议 1、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费在征收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与难题? 答: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主要面临收不抵支的困境,目前主要存在“范围小、层次低、差异大、管理乱、收缴难”等问题。具体主要为: (1)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缺口大,收不抵支情况严重,对经济的支撑能力较弱。以“费”的形式征收社保费,不可避免地导致征收缺乏刚性,执法也难以到位,从而加剧社保资金缺口。另外养老保险基金的空账更是令人咋舌。 (2)社会保险的缴费范围狭窄,覆盖面小。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主要为国有企业,而对于非国有经济主体几乎没有覆盖到,即使是已经参保的企业,其实际人数与规定人数仍具有很大出入。尤其对于征费体制的强制性弱的特性,更缩小了社保的覆盖面。 (3)社保费缴费政策不统一,统筹层次低。由于代征收部门没有被赋予明确的身份,导致在社保费的征缴过程中难做到依法征收。此外,由于各省市的社保费缴费政策不统一,统筹层次过低,使得社会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差,基金调剂功能弱。 2、社会保障费改税能否解决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征收中的问题,尤其是社会保障基金中收不抵支的问题? 答:社会保障费改税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保障基金收不抵支的问题。就本材料而言,它分别从长期、中期与近期三个角度阐明了我国社会保障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近期就是收支水平的平衡,正是在这样一个大的前提下,才提出“费改税”这一观点的。 而从“费改税”的实际效用而言: (1)社会保障税可以强化征收,加大筹集资金力度。无论从强制性还是统一性,社保税都远远强于社保费,社保税相比于社保费而言,具有更强的法律约束力和法律规范性。 (2)社会保障税可以降低筹资成本。社保税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税务机构的优势降低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成本。 3、为何知道现在我国都没有出台开征社会保障税的规定,其制约因素是什么?将社会保障费改税需要什么条件? 答:我国之所以迟迟没有推行社会保障税制度,其制约因素主要有: (1)法制环境不健全。将社保费改税,其有效性必须由法律来承担。但是目前我国除了1953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可视为社会保障立法外,还没有第二部社会保障法律。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是制约社保费改税的一大重要因素。 (2)量能负担和公平原则均衡难。税收的量能负担是指按负担能力的大小征税的税收负担。而公平原则包括负担公平和待遇公平。在我国收入极不均衡、贫富差距大这样的环境中,社会保障税要做到量能负担和公平原则均衡有一定困难。 (3)纳税人范围不易确定。在个人层面上,我国经济二元化现状及纳税人工资内容的差别使得纳税人范围不易确定。 (4)社保税对经济或将有消极影响。对“个人”开证社会保障税,“个人”无法进行税负转嫁,会使实际工资水平下降,这样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居民消费需求更加不足,进而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 (5)阶层利益分歧大。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层次低,不同阶层的利益分歧大,是社保费改税不容忽视的现实制约因素。 社保费改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社会保障体系的定型。 (2)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 (3)更加成熟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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