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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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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有害生物随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传播给人类留下了不少的历史教训。

1845年发生在爱尔兰的马铃薯晚疫病大流行,就是突出的一例。马铃薯原产于南美洲,晚疫病病原也发生在南美洲。它可以在马铃薯块上过冬,一遇上气候适宜,马上就生成大量的菌丝体,造成马铃薯腐烂,同时生成孢子再次侵染。马铃薯由于品质优良,十分适合人们食用。19世纪30年代,它被大量移植到欧洲和北美,并很快成为人们的主食。特别是在爱尔兰,马铃薯更是大量种植,几乎成为当地唯一的粮食作物。引种初期,尽管晚疫病造成马铃薯几度减产,但由于人们对发病原因一无所知,也就归于天命,虽也撒些草木灰加以防治,但终不能解决问题。1845年,从马铃薯出苗后就遇上了连雨天,正是适合晚疫病菌繁殖的气候条件,只见马铃薯的叶子全长上了一层白霜,没等到收获,马铃薯就全部枯死了。当年爱尔兰人由于缺少粮食,病饿而死的不下100万人,有几万人陆续逃往美国。欧洲其他国家当年也是晚疫病重发年,由于没造成绝产,而且对马铃薯的依赖不如爱尔兰人大,状况稍好些。

造成另一个悲剧的是棉红铃虫。它是世界六大害虫之一,是19世纪末首先在印度被发现的。通过棉花贸易于1903年和1913年先后传入埃及和墨西哥,美国的棉红铃虫则是1917年由墨西哥传入的。从1911―1935年,由于许多国家从埃及引种长绒棉的种子,而使棉红铃虫得到了迅速地扩散和蔓延。到1940年,该虫害已侵入到全世界79个植棉国家中的71个,其中包括我国。棉红铃虫造成棉花减产的损失,约占正常年景产量的1/5-1/4,中美洲一些国家损失更大,高达1/3-1/2。埃及棉花的产量由原来的每公顷570kg,1916年已降到390kg,从1904―1920年,年平均损失棉花一半以上,因品质下降,价格下跌的损失,更无法计算。

甘薯是人们喜欢食用的粮食植物,既可作粮食食用,又可作工业原料,原产于美洲。同时易产生甘薯及甘薯黑斑病,在亚洲首先传到日本,日本育成的“冲绳一号”薯种,是个易感甘署黑斑病的薯种。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把这个品种向我国东北地区推广,随着日军向我国华北等地的侵占,甘薯黑斑病也随之向全国扩散。扩散到新区的头几年对作物的危害并不明显,由于“冲绳一号”出粉率高,农民还是愿意种植。等到病虫害发展到一定程度,减产已经严重时,再想改种其他品种为时已晚。新中国建立后,政府对甘薯黑斑病的防治十分重视,曾列为全国十大病害之一,逐渐改换其他品种,疫情虽有所减轻,但至今仍无法根除。据1963年调查,全国23个省市估计每年损失鲜薯仍在500万吨以上。另据河南安阳、信阳两地区和安徽北部两个县统计,因喂食病薯,曾有上万头的耕牛中毒死亡。可见近半个世纪此病给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非常严重。

由此可以认为,在科学技术尚未根本消灭这些有害生物之前,只有采取强制性的法律手段防止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的越境传播,才是减少灾害的可行办法。据资料记载,法国里昂地区在1660年首先制定了铲除小蘖并禁止其传入,以防止小麦杆锈病的法令。法国基于引种美国葡萄枝条导致葡萄根瘤蚜蔓延,使大面积

的葡萄园被毁的惨痛事实,于1872年率先颁布了禁止从国外输入葡萄枝条的法令。1873年俄国加以仿效。到了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本国农牧业生产,使其免受外来病虫害的危害,已普遍为众多的国家所采用和接受。

有些外来的植物疫情,如毒麦、假高粱、豚草、阿米草、曼陀罗在超量的情况下,也会造成严重的人畜中毒后果。另据国外报道,关于杀人蜂、螺旋蝇以及许多疫病媒介昆虫如库蠓类等,由于其对人类安全构成较大的威胁,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许多动植物的检疫问题,或因疫病的突发而造成社会的不安定,有时还惊动了政府首脑出面解决。

入境动植物检疫通过其宏观调控作用,防止由于外来疫情的侵入而出现正常动植物的生物失衡,从而导致疫情大流行的严重后果。专家估计,我国70年代发生在林业上的检疫性病虫(美国白蛾、松材线虫、松突圆蚧),其损失远远超过了大兴安岭1987年发生的森林火灾。我国为控制以上新传入的外来疫情,阻止其扩展蔓延,进而达到根除的目的,每年投资数百万元资金。与此同时还需警惕由于大量使用农药,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以及对有益昆虫――害虫天敌的伤害而形成恶性循环的后果。按照自然界的规律,动植物(包括昆虫、微生物等所有生物种类)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保持生态平衡,如一旦有外来的病、虫种类被人为地传到新的地理区域,特别是对于现代化的农场,那里集中种植数量巨大的植物群体,由于新的寄主作物缺乏抗性,加之当地又没有外来病虫种类的天敌,其结果会形成毁灭性的疫情流行灾害。美国的葡萄根瘤蚜传入欧洲、美国的松材线虫传往日本所发生的后果都说明了这个问题。

农产品的生产安全成为世界各个国家密切关注的问题。植物检疫作为预防性植物保护措施已被世界各国政府所重视和运用,并将植物检疫作为世界农产品贸易中不可缺少的必要手段。关于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措施协议(SPS),明确要求所有参加国的动植物检疫部门保证其动植物检疫从技术到执法管理要符合国际标准,处理的措施开放透明;不应该妨碍贸易,搞非关税壁垒。一个国家在入境检疫方面的法制管理及技术水平,反映其经济技术的水平,也反映其国家的政治地位。

美国疯牛病

疯牛病!可跨物种传播

疯牛病透过母婴垂直传染

“疯牛病”可经输血传播

疯牛症可以人传人

2003 年12月23日,美国农业部部长向外界宣布,在华盛顿州发现一例疯牛病。这一消息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恐慌。日本政府随即做出反应,决定暂时禁止从美国进口牛肉。

2003疯牛病大记事

2月27日波兰发现一例疯牛病。

3月18日斯洛文尼亚发现疯牛病。

5月8日丹麦发现一例疯牛病。

5月16日西班牙发现两例疯牛病。

5月20日加拿大发现一起疯牛病病例。

7月10日捷克一名妇女被怀疑死于新型克-雅氏症。

8月6日意大利一名27岁女子死于新型克-雅氏症。

10月6日日本发现一例疯牛病。

10月21日意大利确诊两例疯牛病例。

专家称美国“每月添一头疯牛”2004-02-06

·30多国禁止从美进口牛肉美派代表团全球游说2004-01-07

·美国施压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要求修改有关动物产品的出口规定2004-01-07 ·美国将屠宰450头牛控制疯牛病2004-01-07

·意大利宣布境内发现2004年的第一例疯牛病2004-01-07

·DNA检测证实美患疯牛病的乳牛来自加拿大2004-01-07

·美采取紧急实施应对疯牛病今年检测38000头牛2004-01-05

·[整点新闻]美国继续拒绝从加拿大进口活牛2004-01-05

·美国考虑向农场主支付补偿以加快对疯牛病的检测2004-01-04

·美国农业部对已华盛顿州第三个奶牛场进行隔离2004-01-04

·疯牛来自哪里查完基因再说加拿大与美国联手调查来源2004-01-04

·饲料疑致疯牛病美紧急回收4.5吨可能污染的牛肉2004-01-04

·美国继续追查疯牛病源加拿大饲料企业难脱干系2004-01-04

·专家称疯牛病没有改变美国人的饮食习惯2004-01-04

·洋化妆品是否“含牛”防范疯牛病遭遇现实问题2004-01-04

·美总统布什称农业部官员控制疯牛病措施得当2004-01-04

·加拿大方面将扩大对有关这例疯牛病来源的调查2004-01-04

·美疯牛病测试只针对“高危”牛2004-01-04

·面临疯牛病巨大威胁美国人仍嗜食美味牛脑制品2004-01-04

·古巴表示愿就疯牛病问题向美国提供援助

2020年植物检疫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_0

范文 2020年植物检疫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1/ 15

2020 年植物检疫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 1.《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由河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正式实施。 A.1984 年 8 月 5 日 B.2001 年 12 月 1 日 C.2001 年 9 月 29 日 D.1987 年 6 月 30 日 2.开展植物检疫工作的目的是()。

A.预防和控制危害农作物的病、虫、草、鼠,降低产量损失 B.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 C.对调运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查验,保证食品安全 D.预防和控制流行性、迁飞性农作物病虫害的爆发危害 3.()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 A.国务院 B.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C.国家级植物检疫机构 D.国家重大病虫防控指挥部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 ),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A.植物检疫机构 3/ 15

B.植保植检站 C.森防站 D.农技中心 5.凡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病、虫、杂草,应定为()。 A.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B.危险性病虫害 C.重点防控对象 D.危险性有害生物 6.农林院校和试验研究单位对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研究,不得在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进行。 A.发生区

B.非疫区 C.疫区 D.风险区 7.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 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植物检疫机构应()。 A.给予技术指导 B.实施产地检疫 C.加强风险管理 D.进行检疫处理 8.新建的良种场、原种场、苗圃等,在选址以前,应征求()的意见。 5/ 15

动植物检疫大纲

《动植物检疫学》教学大纲 (供五年制地方病防治专业使用) 前言 动植物检疫学使学生在学习动植物检疫基本概念和法规的基础上,掌握动植物检疫的主要程序和措施,了解检疫性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的种类和危害。本课程与病理学、诊断 学、微生物与免疫学、传染病学等有密切的联系。本课程以第二、三、五、六、八、九章为 重点。 使用教材:《动植物检疫学》 动植物检疫学教学内容学时分配表 理论教学大纲 第一篇动物检疫 第一章动物检疫概论 【目的要求】 1、掌握动物检疫的基本概念 2、熟悉动物检疫的常用的方法 3、了解当代动物检疫的发展趋势和研究进展 【教学时数】 3 学时 【教学内容】

1、动物检疫概述 2、动物检疫的意义 第二章动物检疫的范围、对象和种类【目的要求】 1、掌握动物检疫的范围、对象和种类 2、熟悉动物检疫的意义 【教学时数】 3 学时 【教学内容】 1、动物检疫的范围、对象 2、动物检疫的种类 第三章动物检疫技术 【目的要求】 1、掌握动物检疫的要求和临场检疫 2、熟悉实验室检疫的常用技术 3、了解隔离检疫的原则 【教学时数】 3 学时 【教学内容】 1、临场检疫 2、实验室检疫技术 3、隔离检疫和现场检疫 第四章检疫实验室要求及实验仪器【目的要求】 1、掌握检疫实验室与普通实验室的异同点和其特殊的要求 2、熟悉检疫仪器的使用范围 3、了解当代检疫仪器设备的发展 【教学时数】 3 学时 【教学内容】 1、检疫实验室要求 2、实验仪器的管理 3、主要实验仪器

第五章常见动物病毒病的检疫与处理【目的要求】 1、掌握常见动物病检疫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2、熟悉常见动物病的检疫方法 3、了解检疫动物病的种类 【教学时数】 3 学时 【教学内容】 1、口蹄疫 2、非洲猪瘟 3、猪水疱病 4、猪瘟 5、牛瘟 6、小反刍兽疫 7、蓝舌病 8、牛海绵状脑病 9、禽流感 10、鸡新城疫 第六章人畜共患细菌病的检疫及处理【目的要求】 1、掌握人畜共患病的病种和发病的特点 2、熟悉人畜共患病病检疫的材料采集和保存及实验室检疫的要求 【教学时数】 6 学时 【教学内容】 1、炭疽 2、布氏杆菌病 3、结核病 4、巴氏杆菌病 5、副结核病 第二篇植物检疫 第七章植物检疫概论 【目的要求】 1、掌握植物检疫的基本概念 2、熟悉植物检疫的常用的方法

ISPM15-2006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中文版)

ISPM15-2006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 中文版) 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治理准则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国际植物爱护公约》秘书处 2003年,罗马 本出版物中使用的名称和介绍的材料,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对任何国家、领地、都市、地区或其当局的法律地位、或对其边界或国界的划分表示任何意见。 版权所有。为教育和非商业目的复制和传播本信息产品中的材料不必事先得到版权持有者的书面准许,只需充分讲明来源即可。未经版权持有者书面许可,不得为销售或其它商业目的复制本信息产品中的材料。申请这种许可应致函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新闻司出版治理处处长,地址:意大利罗马Viale delle Terme di Caracalla, 00100或以电子函件致copyright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5136258.html,。 ?粮农组织2003年 名目 批准 应用 审查及修改

分发 引言 范围 参考文献 定义和缩写 要求概要 治理要求 1. 限定的依据 2. 限定木质包装材料 3. 关于木质包装材料的措施 3.1 批准的措施 3.2 待批准的措施 3.3 其它措施 3.4 对措施的审查 业务要求 4. 垫木 5. 输出之前采纳的程序 5.1 关于在输出之前采纳的措施的遵守情形检查 5.2 过境安排 6. 输入时的程序 6.1 在入境口岸违规的措施 6.2 处置 附件I - 有关木质包装材料的批准的措施 附件II - 批准的措施的标记 附件III - 本标准中正在审议供批准的措施 批准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由《国际植物爱护公约》秘书处编纂,作为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全球植物检疫政策和技术援助打算的一部分。该打算

动植物检疫专业毕业实习报告范文

动植物检疫专业 毕 业 实 习 报 姓名:杜宗飞 学号:2011090118 专业:动植物检疫 班级:动植物检疫01班 指导教师:赵建明 实习时间:XXXX-X-X—XXXX-X-X 20XX年1月9日

目录 目录 (2) 前言 (3) 一、实习目的及任务 (3) 1.1实习目的 (3) 1.2实习任务要求 (4)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4) 2.1实习单位简介 (4) 2.2实习岗位简介(概况) (5) 三、实习内容(过程) (5) 3.1举行计算科学与技术专业岗位上岗培训。 (5) 3.2适应动植物检疫专业岗位工作。 (5) 3.3学习岗位所需的知识。 (6) 四、实习心得体会 (6) 4.1人生角色的转变 (6) 4.2虚心请教,不断学习。 (7) 4.3摆着心态,快乐工作 (7) 五、实习总结 (8) 5.1打好基础是关键 (8) 5.2实习中积累经验 (8) 5.3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 (8) 5.4专业实践阅历远不够丰富。 (8) 本文共计5000字,是一篇各专业通用的毕业实习报告范文,属于作者原创,绝非简单复制粘贴。欢迎同学们下载,助你毕业一臂之力。

前言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即将毕业的动植物检疫专业在校生而言,为了能更好的适应严峻的就业形势,毕业后能够尽快的融入到社会,同时能够为自己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毕业实习是必不可少的阶段。毕业实习能够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动植物检疫专业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使我认识到将所学的知识具体应用到工作中去,为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只有在实习期间尽快调整好自己的学习方式,适应社会,才能被这个社会所接纳,进而生存发展。 刚进入实习单位的时候我有些担心,在大学学习动植物检疫专业知识与实习岗位所需的知识有些脱节,但在经历了几天的适应过程之后,我慢慢调整观念,正确认识了实习单位和个人的岗位以及发展方向。我相信只要我们立足于现实,改变和调整看问题的角度,锐意进取,在成才的道路上不断攀登,有朝一日,那些成才的机遇就会纷至沓来,促使我们成为动植物检疫专业公认的人才。我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把从书本上学到的动植物检疫专业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才能真正掌握这门知识。因此,我作为一名动植物检疫专业的学生,有幸参加了为期近三个月的毕业实习。 一、实习目的及任务 经过了大学四年动植物检疫专业的理论进修,使我们动植物检疫专业的基础知识有了根本掌握。我们即将离开大学校园,作为大学毕业生,心中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去做好自己专业发展、如何更好的去完成以后工作中每一个任务。本次实习的目的及任务要求: 1.1实习目的 ①为了将自己所学动植物检疫专业知识运用在社会实践中,在实践中巩固自己的理论知识,将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反过来检验书本上理论的正确性,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通过动植物检疫的专业实习,深化已经学过的理论知识,提高综合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并且培养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通过动植物检疫专业岗位实习,更广泛的直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需要,加深对社会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监测准则-IPPC

NPPO审校于2009年6月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1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秘书处1998年,罗马

版权所有,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不得以电 子、机械、复印或其它任何形式和方法将本书任 何部分加以翻印、存入检索系统或传播。申请这 种许可应致函联合国粮农组织新闻司司长,并说 明翻印的目的与范围,地址:意大利罗马Viale delle Terme di Caracalla,00100。 ?粮农组织1998年 3

目录 批准5审查和修正6引言8范围8参考文件8定义和缩写8要求概要8要求10 1 一般性监视10 1.1 来源10 1.2 信息的收集、保存和检索10 1.3 信息的使用10 2 专门调查10 2.1 有害生物调查11 2.2 商品或寄主调查11 2.3 针对性抽样和随机抽样11 3 良好的监督方法11 4 诊断服务的技术要求12 5 记录保存12 6 透明度12

批准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由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秘书处制定,作为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全球植物检疫政策和技术援助计划的一部分。本计划向粮农组织成员和其它有关各方提供这些标准,准则和建议,以便使植物检疫措施达到国际统一,目的是便于开展贸易,避免利用不合理的措施作为贸易壁垒。 本标准已经1997年11月粮农组织大会第29届会议批准。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总干事 雅克·迪乌夫 5

审查和修正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应定期审查和修正,本标准的下一次审查时间为2002或粮农组织植物检疫措施委员会可能商定的其它日期。 本标准将视需要予以增补和公布。标准持有者应确保本标准的目前版本得以采用。

动植物检疫.

1、SPS协定《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2、OIE: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3、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4、OIE作为最权威的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制定的《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其他标 准正成为……建立口岸检疫机构和隔离检疫站。 5、动植物检疫的基本属性:法治性、预防性、国际性、综合性。 6、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 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必须进行检疫。 7、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 施强制免疫。 8、填写《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申请书》及《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 《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引进单位提出申请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如实填写《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申请书》和《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引进生产用种苗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进口种苗权证明材料。 9、出入境货物一律凭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 通关单通关。 10、供港澳活猪的运输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押运员负责押 运。 11、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初审机构提交的初审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 签发检疫许可证或许可证申请未获准通知书。 12、供港澳活动物所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必须来自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 生产厂,购于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销售企业。 13、国家质检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 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14、输入种用家畜、禽的隔离检疫期为45d,输入鱼的隔离检疫期为40d,输 入蛙的隔离检疫期为60d,其他动物为30d。 15、出入境动物产品,启运地位于口岸检疫检疫机构辖区的,直接向口岸机 构报检。须由内地(启运地)转运到出境口岸的动物产品,均由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检疫。 16、输入种畜及其精液、胚胎的,应当在进境前30日报检;输入其他动物的, 应当在进境前15日报检;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进境前7日报检。 17、供港澳活禽饲养场须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注册。注 册以饲养场为单位,实行一场一证制度。每一注册饲养场使用一个注册编号。 18、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需要可采集动物、动物组织、饲料、药物等样品,进 行动物病原、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和品质、规格鉴定。 19、每批活禽供港澳前须隔离检疫5天。出口企业须在活禽供港澳5天前向 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0、出口企业须在供港澳活禽装运前24小时,将装运活禽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通知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 21、办理出境豆类的报检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必须在货物出境前10d办理报 检手续,需要熏蒸处理的、应15d前报检。

2017年10月植物检疫个人总结

2017年10月植物检疫个人总结 2017年我站植物检疫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农业局领导大力支持下,深入宣传、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和省、市植保植检局的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疫情监测与治理,认真开展检疫,加强检验检疫新知识的学习,确保今年我县农业生产的安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作自我总结 一、存在的问题 1、专职植检员不足,开展检疫工作的植物产品主要是水稻种子,其它的植物产品如稻谷,水果等还无力开展。 2、植检队伍的知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 3、检疫设备简陋,手段落后 二、严格报检制度规范办事在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中,我站严格按制度规程办事,要求各制种单位认真做好产地检疫的申报工作。明确规定凡不进行申报进行产地检疫的基地,不再进行产地检疫,种子调运时一律不给予签发检疫证。 三、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植检形象为了充实和提高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植物检疫条例》和省、市植保植检局的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疫情监测与治理,认真开展检疫,加强检验检疫新知识的学习,确保今年我县农业生产的安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作自我总结 一、存在的问题

1、专职植检员不足,开展检疫工作的植物产品主要是水稻种子,其它的植物产品如稻谷,水果等还无力开展。 2、植检队伍的知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 3、检疫设备简陋,手段落后 二、严格报检制度规范办事在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中,我站严格按制度规程办事,要求各制种单位认真做好产地检疫的申报工作。明确规定凡不进行申报进行产地检疫的基地,不再进行产地检疫,种子调运时一律不给予签发检疫证。 三、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植检形象为了充实和提高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取得了县里申报省里核发的行政执法证;第 三是加强实践,组织到实地对检疫对象进行识别并开展全面的疫情普查,在实践中增强知识水平。 四、开展市场检疫扎实工作根据省站《关于开展种子市场检疫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为保障我县农作物种子用种安全,防止检疫性病虫害通过种子传入我县,我县组织专职检疫员对全县12余户水稻种子批发商进行了种子市场检查,共检查水稻种子20余万公斤,计30余个组合,其中大部份水稻种子有检疫证书,检疫证编号真实,另有少量数量批次不符合,经教育后补检,并收取检疫费4000余元,用于植检事业。 五、开展疫情普查与监控2017年我站重点开展了稻水象甲疫

动植物检验检疫

第一章 1、什么是动植物检疫及目的? 是指在防止检疫性动物检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和扩散或确保其官方控制的一切活动。 目的:⑴防止危险性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和扩散。 ⑵保护农渔林业生产安全,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 ⑶出尽国际及国内的经济贸易的发展 2、世界各国动植物检验检疫的基本类型 ⑴自然环境优越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西兰 ⑵发达国家型:美国和加拿大 ⑶经济共同体型:欧盟 ⑷发展中国家型: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印度、美洲和非洲 ⑸工商业城市型:新加坡和香港 3、检疫操作规程: 报检、现场检验、实验室检验、结果评定、证书签发 4、进境动物风险分析原则 以科学为根据;执行或者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透明公开和非歧视原则;、不对国际贸易构成变性限制 5、进境动物检疫程序 ①进境动物检疫许可证的申请②境外产地检疫③报检④进境现场检疫⑤隔离检疫⑥实验室检疫⑦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⑧检疫处理⑨资料的收集与保存 第二章动物检验检疫技术 1、病料采集:⑴在采取病料前必须对被检动物可能患有何种疫病作出初步诊断 ⑵采取病料的所用容器:均需灭菌后使用,无菌操作 ⑶解剖前检查:只有在确定不是炭疽后,方可剖检 ⑷取材时间要早,最好不超过6小时 ⑸为了提高病原微生物的阳性分离率,应根据不同疫病,相应的采取其脏器内容物。在无法估计是某种疫病时,可进行全面的采取。 2、病毒采集原则:病毒离活体后在室温下很容易死亡,故采德捡材应尽快送检;病变组织则应保存于50%的甘油缓冲盐水中,或4℃/-2℃ 3、病毒分离培养:动物接种培养、鸡胚培养、组织细胞培养 4、凝集反应:指颗粒性抗原与相应抗体在适量的电解质存在条件下,经一定时间后凝聚成肉眼可见的凝聚物。 5、琼扩试验:可溶性抗原与抗体在半固体琼脂凝胶内扩散二者相遇。在此例合适处形成白色沉淀。 6、沉淀反应:可溶性抗原与相应抗体结合,在有适量电解质存在条件下经过一定时间形成肉眼可见的沉淀物 第三章检疫性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1、传染病:是指由特定病原微生物引起的,有一定潜伏期和临床表现并具有传染性的疾病。 2、寄生虫病:是指由寄生虫对宿主的严重侵袭而引起的疾病。 3、炭疽:是由炭疽杆菌引起多种家畜、野生动物和人的一种急性、热性、败血性传染病。

动植物检验检疫

绪论 第一节动植物检验检疫的概念 1.动植物检验检疫:指借助于立法和法规对来自疫区的可疑动物、动植物产品以及其他应检物品,实行强制性的检查和处理,以防止疫情传播蔓延,从而维护生态平衡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保证人体健康的活动。 2.缩写 SPS:《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OIE: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3 有害生物定义及其分类 指对人体健康、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害的生物。 有害生物限定的有害生物包括检疫性有害生物、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非限定的有害生 物 —— 1)非限定的有害生物:普遍分布的有害生物,它们在植物检疫中没有特殊的重要性,签约方不应对这类有害生物采取植物检疫措施。 2)限定的有害生物:指本国或本地区没有的,或者有但没有广泛分布,即没有达到生态学极限或者正在被官方进行管制的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的有害生物。 检疫性有害生物:指对某一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在该地区尚未存在或存在但分布未广并正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

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指一种在供种植的植物上存在,危及这些植物的原定用途而产生无法接受的经济影响,因而在输入国和地区要受到限制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4.动物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统称为动物疫病。 5.植物:活的植物及其器官,包括种子和种质。 6.植物产品:未经加工的植物产品(包括谷物)或它们加工后的产品,产品本身或在加工它们的过程中可能会增加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的风险。 7.动物: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等。 8.动物产品: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如生皮张、毛类、肉类、脏器、油脂等。 9.检疫物(限定物):指要求进行检疫措施的任何植物、植物产品、包裹、容器、运输工具、土壤、贮藏地和任何能够隐藏和传播有害生物的微生物、物体和材料,特别是那些涉及国际运输的地方。 第三节动植物检验检疫的特点 1 动植物检验检疫的四个基本特征:预防性、法制性、技术性、国际性。 2 世界各国动植物检验检疫的基本类型: 1)自然环境优越型: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2)发达国家型:美国、加拿大 3)经济共同体型:欧盟(如法国、意大利、英国等)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格式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 各成员: 重申不应阻止各成员采纳或实施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措施。只要这些措施的实施方式,不在情形相同的成员之间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或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的限制; 期望改善各成员的人民健康、动物健康和植物卫生状况; 注意到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通常以双边协议或议定书为基础实施; 期望建立规则和纪律的多边框架,以指导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制定、采用和实施,从而使其对贸易的消极作用降到最小;承认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可以在该领域能作出重大贡献; 期望进一步推动各成员使用以有关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为基础的统一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这些国际组织包括国际营养标准委员会,国际兽疫局,以及在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框架下运行的有关国际和区域组织;但不要求各成员改变其合理的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水平; 承认发展中国家成员在遵守进口成员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方面可能遇到特殊的困难,进而在市场准入以及在其制定和实施国内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方面也会遇到困难,期望在这方面给予他们帮助; 期望因此对如何实施1994年关贸总协定中与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有关的条款,特别是第二十条(b)款的实施制定具体规则; 协议如下: 第一条总则 1.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国际贸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这类措施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来制定和实施。 2.为本协议之目的,附件1中规定的定义都适用。 3.各附件是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对不在本协议范围之内的措施,本协议不应影响各成员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第二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1.各成员有权采取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但这类措施不应违背本协议的规定。 2.各成员应确保任何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不超过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程度,并以科学原理为依据,如无充分的科学依据则不再实施,但第五条第7款规定的除外。 3.各成员应确保其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不在情形相同或情形相似的成员之间,包括在成员自己境内和其他成员领土之间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不应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的限制。 4.符合本协议有关条款规定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应被认为符合各成员在1994年关贸总协定有关采用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义务,特别是第二十条(b)款的规定。 第三条协调一致 1.为尽可能广泛地协调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各成员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应以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为依据,除非本协议,特别是第3款中另有规定。 2.符合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应视为是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并被认为符合本协议和1994年关贸总协定有关条款的规定。 3.各成员可以实施或维持比以有关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为依据的措施所提供的保护水平更高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但要有科学依据,或者一成员根据第五条第1款至第8款中有关条款规定,认为该措施所提供的保护水平是合适的。除上述外,若某措施所产生的动植物卫生保护水平不同于以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为依据制定的措施所提供的保护水平,则一概不可违背本协议中其他任何条款的规定。 4.各成员应尽其所能全面参与有关国际组织及其附属机构,特别是国际营养标准委员会,国际兽疫局,以及在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框架下运行的有关国际和区域组织,以便促进在这些组织中对有关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各个方面的标准、

植物检疫复习资料

植物检疫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1、检疫申报:是有关检疫物数天、输出以及过境时由货主或代理人向植物检疫机关及时声明并申请检疫的法律程序。 3、检疫监管:是检疫机构按照检疫法规对应该实施检疫的物品在检疫期间所实行的检疫监督与管理程序,以防止带有限定的有害生物的应检物扩散。 4、检疫许可:是指在输入某些检疫物或引进某些禁止进境物时,输入单位向植物检疫机关事先提出申请,检疫机关经过审查做出是否批准输入或引进的法定程序。 5、饱和式释放(又称淹灭式释放):为了迅速产生效果而释放大量生物防治物或有益生物。 6、保护区:国家植物保护机构为有效保护受威胁地区而必需确定的最小范围的限定区。 7、非疫区:科学证据表明,某种特定的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适时保持此状况的地 区。 8、非疫生产地:科学证据表明特定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适时在一定时期保持此状 况的地区。 9、非疫生产点:植物产地内划定的田块,有科学依据证明在那里没发生特定有害生物、生 产者能在一定时期能保持此状况,并且被作为以非疫生产地相同方式管理的单独的田块。 10、缓冲区:为植物检疫目的由官方界定并需采取植物检疫或其他控制措施的一个地区, 以尽可能减少目标有害生物传入或传出该界定区、或毗邻的地区。 11、监控:为核查植物检疫状况而持续进行一项官方程序。 12、检验:对植物、植物产品或其他限定物进行官方的直观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有害生 物和/或是否符合植物检疫法规。 13、检疫:对限定物采取的官方限制,以便观察和研究,或进一步检查、检测和/或处 理。 14、检疫机关:对植物或植物产品进行检疫的官方机关。 15、检疫区:已经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并由官方防治的地区。(原称“疫区”) 16、截获(有害生物的):在入境货物检查时对有害生物的查获。 17、扣留:对货物进行官方扣留或监管以作为一项植物检疫措施(见检疫)。 18、扩散:有害生物在一个地区内地理分布的扩展。 19、拦截(货物的):禁止或限制不符合植物检疫法规的进口货物进入。 20、临时措施:由于目前缺乏充分资料而尚未在技术上充分证明合理的情况下确定的一 项植物检疫措施或程序。临时措施需要定期审查和尽快在技术上证明合理。 21、灭活:使微生物不能生长。 22、受威胁地区:生态因素适合一种有害生物定殖,该有害生物的发生将会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的地区。 23、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一种非检疫性有害生物但它在供种植用植物中存在危及 这些植物的原定用途而产生无法接受的经济影响,因而在输入的缔约方领土内受到限制。 24、限定的有害生物:一种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或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25、限定区: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限定物进入、在其中和/或从其输出须采用植物检 疫法规或程序以防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或扩散或限制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经济影响的地区。 26、熏蒸:用一种以完全或主要呈气态的化学药剂对商品进行的处理。 27、有害生物(pest):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品) 系、或生物型。 28、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商定的解释):以生物学的或其他科学和经济学证据评价确定

动物检疫专业方法标准验证程序试行

动物检疫专业方法标准验证程序(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动物检疫方法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验证要求及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出入境动物检疫方法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验证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OIE《陆生动物诊断实验和疫苗手册》 OIE Quality Standard and Guideline for Veterinary Laboratory: Infectious Diseases ( 2008版) GB/T 27401-2008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动物检疫》 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方法标准(standard):为实现特定检测目的,对所采取的途径、步骤和手段的规定要求所做的统一认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验证(Verification):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确认(Validation):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样品(Sample):取自某一整体的一个或多个部分,旨在提供该整体的相关信息,通常作为判断该整体的基础。 临界值(Cut-off value):区分阴性和阳性结果的试验数值,是连续的检测结果中间的一个值。 重复性(Repeatability):是指在相同的检测条件下,对同一样品的同一目标分析值进行连续多次测量,所得结果之间的一致性。 敏感性(Sensitivity):是目标分析物的最小可检出量,即方法的最低检出限。 特异性(Specificity):是方法不与其它分析物发生交叉反应的程度。 线性范围(Linear range):检测结果或检测结果的转换值和目标检测物的浓度呈线性关系的数值范围。在线性范围内,检测结果准确度高,重复性好,结论可信度高。 再现性(Reproducibility):就是当一个方法被不同实验室应用于同一样品的不同重复的检测时,能够给出相同结果的能力。 4 方法标准制修订人员的验证活动 4.1 方法标准制修订人员应使用适当的检测方法和相关程序对所有拟用于动物检疫的方法标准进行验证。验证时应考虑所有影响方法标准和检测结果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方法的适用性;样品的来源、数量及采集方式、储存条件、样品稀释浓度的选择;试剂的选择;标准

植物检疫概论要点

植物检疫概论重点 植物检疫定义:为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随植物及植物产品的人为调运传播,由政府部门依法采取的治理措施。 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粮农组织将植物检疫定义为“旨在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或扩散或确保其官方控制的一切活动”(All activities designed to prevent the introduction and or spread of quarantine pests or to ensure official control ) 植物检疫学:是一门为保护植物健康,阻止某些植物有害生物人为调运传播,而对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提出检疫决策,制定与执行检疫法规的科学。1、植物:指栽培、野生植物及其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等;2、植物产品:指来源于植物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有害生物的产品,3、有害生物(Pest):是泛指危害或可能危害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任何有生命的有机体.根据“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2001年颁布的术语,分为:4、非限定的有害生物(Non-Regulated Pest,NRP):已经广泛发生或分布普遍的有害生物。5、限定的有害生物(Regulated Pest,RP)):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未发生或虽然有发生但、且正在进行官方防治的、有潜在经济重要性的有害生物。6、“检疫性有害生物(Quarantine Pest,QP)是指对某一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在该地区尚未存在或虽然存在,但分布未广且正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7、“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egulated non-Quarantine Pest,RNQP)”是指在进口国虽有广泛分布,但存在于进境的植物材料上,并将对其原有用途会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害的有害生物 3.植物检疫的目的和任务什么?一、植物检疫的目的1.防止植物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和扩散.2.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人体健康以及生态环境.3.促进国际国内经济贸易发展.二、植物检疫的主要任务1.禁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人为传入或传出国境;2.国内局部地区发生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封锁在一定的范围内;3.检疫性有害生物一旦进入新区,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彻底铲除。 试述植物检疫的属性1、战略性:1986年,美国加州传入地中海实蝇, 1996年,美国传入小麦印度矮腥黑穗病菌2、法制性3、预防性:4、广泛性:涉及到国际、国内的种苗生产者、经营者、运输者、检疫者等。以及不同的学科领域.5、科学性:要求①快速准确、简单易行的检验方法;②经济有效的处理措施;③封锁和安全扑灭措施6、技术性 植物检疫的意义一、植物重要性二、有害生物分布的区域性三、植物病虫杂草的传播方式四、传入新区的后果五、传入新区造成危害的实例六、每年杜绝大量有害生物的传入七、植物检疫在对外贸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八、植物检疫具有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植物检疫的基本类型1、两种检疫制度:全面检疫:针对性检疫: 三种管理模式:美国模式:农业部设置综合性动植物检疫机构欧洲模式:是动、植物检疫机构分设亚洲模式:农业部下设植物保护机构,主要负责植物检疫,也组织一些重大病虫测报防治工作。2.举例说明植物重要性:1维持生态平衡;2提供营养和能源;3提供工业原料什么是检疫性有害生物QP)什么是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试比较二者的区别。 类型QP RNQP NRP 分布现状无或极有限存在,可能广泛分布很普遍经济影响可以预期已经知道已经知道 官方控制如存在,目标必须处于特定种植用植物,官方不采 是根除,或封锁在官方目标是控制其危害取控制措施 官方控制之下 官方检疫要求针对任何传播途径只针对种植材料不检疫 疫区(Q uarantine area):是指由官方划定的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存在与为害,并正由官方采取措施控制中的地区。非疫区:即有科学证据证明,未发现某种有害生物并由官方维持的

动植物检疫专业开设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学什么.doc

动植物检疫专业开设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学 什么 动植物检疫专业开设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学什么 动植物检疫专业培养具备动植物检验检疫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国家各级检验检疫部门、动植物产品卫生安全与监督机构、农畜产品生产销售等企业从事动植物病虫害检验检疫及防治、农畜产品卫生安全检测、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技术、管理与推广的高级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 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实验、普通化学、农药学基础、组织切片技术、植物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植物病理学、昆虫学、动物病理学、动物卫生检验学、植物检验检疫、食品卫生检验技术[1] 修业年限:3~6年 发展前景 就业方向 动物医学的就业前景令人看好,动物医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可从事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进出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肉品卫生检验、饲料工业、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畜禽疾病的诊断与防治、伴侣动物医疗保健、实验动物、比较医学、公共卫生及生物

学领域等方面的工作。动植物检验专毕业生能胜任各级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进出境和国内各级动植物检疫机构、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植物检疫机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企业集团的行政管理、教学科研、新产品研制、商品监督检验、食品生产的卫生管理监督及产品质量检测、科技推广等工作。 就业前景 68%的动植物检疫专业学生毕业1年后的薪酬在2000元以下,薪酬在3000元以上的比例为14%。按照十分制计算,动植物检疫专业毕业1年后的薪酬指数为3.49,与其他专业相比,薪酬属于中等。动植物检疫专业毕业生认为该专业发展前景很好和比较好的比例为35%,13%的毕业生认为该专业发展前景为“不太好”或“很不好”。按照10分制进行计算,该专业的发展前景指数为6.66,与其他专业相比,发展前景指数为中等偏上。动植物检疫专业就业面非常狭窄,毕业生只能去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者农业部系统。动植物检疫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相对较困难,建议继续深造。

植物检疫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植物检疫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植物检疫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一、个人必答题 (一)一号选手必答题 1、哪些病虫杂草应定为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局部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病、虫、杂草。 2、调运检疫是检疫人员依据检疫法规,对什么实施的检疫?对调运的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品实施的检疫。 3、通过实施调运检疫,植物检疫机构对合格的植物、植物产品,应按规定签发什么证书?植物检疫证书。 4、产地检疫应按照什么规定对植物生产期间进行全生产过程检疫?产地检疫应按照《产地检疫规程》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植物生产期间进行全生产过程检疫。 5、植物检疫机构对产地检疫合格的植物、植物产品,应在多少个工作日内签发什么证书?应在3 个工作日内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 6、当地生产的种子,种子标签上的植物检疫证明编号为什么号?应为几位数字?检疫证明编号为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共16 位。

7、经过调运的种子,种子标签上的植物检疫证明编号为什么号?应为几位数字?检疫证明编号为植物检疫证书编号,17 位。 8、进口种子,种子标签上的植物检疫证明编号为什么号?应为几位数字?检疫证明编号为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的编号,11 位。 9、哪些繁殖材料需要办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手续?从国外(含境外)引进用于科学研究、区域试验、对外制种、试种、观赏或生产的所有植物种子、种苗、鳞(球)茎、枝条以及其它繁殖材料。10、疫区由谁来划定?疫区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划定。1 1、疫情发生区是指什么?是指某种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的地区,是检疫性有害生物自然发生的区域。 (二)二号选手必答题 1、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应当按照什么要求及时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一案一卷;文书齐全,手续完备;案卷应当按顺序装订。 2、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下列表述正确有哪几项?(ABC)A、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会B、听证一般公开进行C、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听证D、 听证会由本案的调查人员主持 3、有关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A、系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B、可以不提交申请即可由2 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直接作出C、采取

动植物检验检疫学

一、名词解释 1.检疫监管:检疫机关对进出境或调运的植物、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等过程实行监督管理的检疫程序。 2.检疫处理:一种采取扑杀即全部杀掉,尸体深埋或焚烧,另一种则退回。对于动物产品也可通过物理、化学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3.隔离检疫:是将进出境或国内调运的有关动植物在检疫机关指定的场所内,于隔离条件下进行饲养或种植,并在其生长期内进行检验、检测和处理的一项措施。 4.检疫许可:是在输入某些检疫物时,输入单位向检疫机关提前提出申请,检疫机关审查并决定是否输入的法定程序。 5.传染源:就是受感染的动物,指体内有病原体寄居、生长、繁殖,并能排到体外的动物。 6.产地检疫:是动植物或动植物产品在国内省(地)间或省(地)内进行调运前,由检疫人员在其生长或生产期间于原产地进行检验、检测、以防止管制性动物疫病或植物有害生物在国内传播或扩散的一项措施。 7.检疫申报:是检疫物输入或输出时由货主或代理人向检疫机关及时声明并申请检疫的法定程序。 8.动物疫病:指危害或可能危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任何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9.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是以生物的或者其它科学的和经济依据,确定一种有害生物是否应该限制和加强防治措施力度的评价过程。 10.限时检疫: 11.植物疫区:是指在某一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分布未广的情况下,对发生了这一有害生物的地区,为了防止其向未发生地区传播扩散,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而划定,并采取封锁,消灭措施的区域。 12.植物保护区:是指在某一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已较普遍的情况下,对尚无此有害生物分布的地区,为了防止其被污染或被人为传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而划定,并采取保护措施的区域。 1.植物产品:是指来源于植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病虫害的产品,如粮食、豆、棉花、油、麻、烟草、籽仁、干果、鲜果、蔬菜、生药材、木材、饲料等。 2.实验室检测:是指借助于实验室仪器设备对动物样品进行动物疫病检查、鉴定的法定程序。 3.出境动物:是指我国向境外国家或地区输出供食用、种用、养殖、观赏、演艺、科研实验等用途的家畜、禽鸟类、伴侣动物、观赏动物、水生动物、两栖、爬行、野生和实验动物。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32号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32号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32号公告 2005年第32号 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森林、生态环境及旅游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了2005年第11号公告,要求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在输出国家或地区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现将确认的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及标识要求公告如下: 一、检疫除害处理方法 (一)热处理(HT) 1.必须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并持续30分钟以上。 2.窑内烘干(KD)、化学加压浸透(CPI)或其他方法只要达到热处理要求,可以视为热处理。如化学加压浸透可通过蒸汽、热水或干热等方法达到热处理的技术指标要求。(二)溴甲烷熏蒸处理(MB) 温度 剂量 (g/m3) 最低浓度要求(g/m3) 0.5小时2小时4小时16小时 ≥21℃48 36 24 17 14 ≥16℃56 42 28 20 17 ≥11℃64 48 32 22 19 2.最低熏蒸温度不应低于10℃,熏蒸时间最低不应少于16小时。 待IPPC对溴甲烷熏蒸标准修订后,按照其确认的标准执行。

(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或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其他除害处理方法。 (四)依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当上述除害处理方法不能有效杀灭我国关注的有害生物时,国家质检总局可要求输出国家或地区采取其他除害处理措施。 二、标识要求 (一)标识式样: 其中: 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XX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2个字母国家编号; 000――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机构批准的木质包装生产企业编号; YY――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如溴甲烷熏蒸为MB,热处理为HT。 (二)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机构或木质包装生产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信息,如去除树皮以DB表示。 (三)标识必须加施于木质包装显著位置,至少应在相对的两面,标识应清晰易辨、永久且不能移动。 (四)标识避免使用红色或橙色。 二〇〇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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