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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 瘫 康 复 训 练 - 欢迎光临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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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康复训练

专用病历

(脑瘫康复基地试行)

姓名出生年月

单位

院长联系电话

训练机构

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制

使用说明

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是“明天计划”长效机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使各基地的脑瘫康复训练工作科学、规范地开展,提高脑瘫康复的效果,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在总结我民政系统以往脑瘫康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脑瘫康复学科的发展要求,结合各地民政康复的实际情况,制订了《脑瘫康复训练专用病历(脑瘫康复基地试行)》,供各脑瘫康复基地在训练时使用。

病历涉及训练登记、功能评估、计划制定、训练记录、效果评估等脑瘫康复训练的各个流程环节,对规范脑瘫康复训练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现将病历使用方法说明如下:

一、使用脑瘫康复训练病历的注意事项

1、在使用脑瘫康复训练专用病历前,各康复基地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康复基地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护理人员等熟悉病历的内容,统一掌握使用方法。

2、脑瘫康复训练专用病历的填写要求客观、准确、及时,并存档保管,以备检查。

3、脑瘫康复训练专用病历处于试行期间,各康复基地在使用中注意收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脑瘫康复训练病历的使用及填写说明

1、训练登记

筛选14岁以下的儿童,重点是6岁以下、有康复潜能的儿童作为康复训练对象,纳入到“明天计划”脑瘫康复训练之中,由康复医师填写训练登记。

在训练登记表“伴发其他残疾”中所列的项目是最常见的五大残疾,存在那一项就在那项后的方框内画“√”表示,没有则不填。

“需要说明的情况”中主要填写是否患有其他躯体疾病,如心、肝、肾等方面的疾病,另外,如有癫痫症,必须说明现在是否还有发作,是否在服药治疗中以及所服药的名称、剂量等。

2、训练评估

纳入康复训练的儿童要按照评估标准,进行初次评估、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

由训练人员对儿童的功能进行逐项评估、打分。初次评估的目的是掌握儿童目前的功能障碍情况,为制定训练计划、确定训练项目提供依据;中期评估的目的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整训练计划;末期评估的目的是在即将结束康复训练时,对实现康复目标的情况进行评价,提出进一步康复的意见。训练评估由康复治疗师填写。

3、训练计划

由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儿童护理员、特殊教育老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参加,依据初次评估的结果,共同制定训练计划。训练计划包括针对脑瘫儿童主要功能障碍而确定的训练项目、训练方法以及预期的康复目标等。由康复人员填写。

4、训练记录

由康复治疗师将训练内容、训练次数、训练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等情况给予记录,要求每周至少一次。

5、评估与总结

脑瘫儿童训练时间以三个月为一期,在训练一个半月时进行中期评估,计算从初期评估到中期评估期间的提高分数,对训练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小结、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以及训练中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的打算,训练计划的调整等。末期评估应填写从初期到末期之间提高的分数,评价训练效果。总结三个月的训练是否实现康复目标,提出进一步康复的意见。由康复医师填写。

6、评估标准

为了检验康复训练的效果,设立“评估项目”、“评分依据”和“效果评定”三项内容。“评估项目”与“训练评估”中的项目及说明一致;“评分依据”是根据脑瘫儿童完成训练评估项目规定动作、活动程度和范围,分为四个等级的评估计分;“效果评定”是通过对脑瘫儿童初次与末次评估的分值之差,确定康复训练的效果。

脑瘫康复训练登记表

脑瘫康复训练评估

*:项目1

活动自如3分,能抬头,但不稳2分,短时间抬头1分,不能抬头0分。**:项目2--13

独立完成3分,少量帮助2分,大量帮助1分,完全帮助0分。

***:项目14--21

能2分,部分能1分,不能0分。

脑瘫康复训练计划

训练记录

评估和总结

评估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脑瘫儿童进行康复训练的效果评价,包括评估项目、评分依据和效果评定三项内容。

一、评估项目

二、评分依据

按照脑瘫儿童完成评估项目动作、活动的程度和范围,分为四个等级评分,说明如下:

三、效果评定

1、末期训练效果评定:通过对脑瘫儿童初期、中期和末期的三次整体评估的评分,按照总分来评定训练的效果,分为显效、有效和无效三个等级,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2、单项领域训练效果评定:在单项领域中进行效果评定,分值提高达到该领域总分的20%以上,为显效,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民政厅2013年9月14日以粤民民〔2013〕286号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异地商会作用,推动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异地商会是指:由同一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历史约定俗称区域、地级市、县(市、区)以及东莞、中山所辖镇的自然人或法人在广东省内投资兴办,经在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自愿发起组成,以原籍地行政区域名称为基本特征,以推动企业所在地与原籍地经济合作交流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在粤异地商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 第四条在粤异地商会以区域经贸合作为宗旨。以促进会员交流、规范会员行为、为会员提供服务、加强两地经济交流为主要业务,促进市场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流动与融合,推动两地经济合作和发展。 第五条广东省民政厅是全省性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是各地级市的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省级和地市级登记管理机关可登记同一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历史约定俗称区域、地级市、县(市、区)以及东莞、中山、顺德所辖镇的商会。 第六条异地商会的名称直接由注册地行政区划名、原籍地名、商会三部分构成。 全省性异地商会的名称规范为“广东省某某(省名)商会”、“广东省某某(省名)(地级市名)商会”、“广东省某某(省名)(县(市、区)名)商会”或“广东省某某(历史约定俗称区域名)商会”。 各地市的异地商会的名称规范为“某某市某某(省名)商会”、“某某市某某(省名)(地级市名)商会”、“某某市某某(省名)(县(市、区)名)商会”或“某某市某某(历史约定俗称区域名)商会”。 第七条各异地商会为独立的社团法人,相互间不存在隶属关系,遵循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寻求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各异地商会自愿加入其相关异地商会的,应以团体会员加入,各项会议的表决权按其加入商会的章程规定执行。支持各异地商会尤其全省性异地商会,凭借自身实力和公信力引导吸纳同籍或相关异地商会为团体会员,促进异地商会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和合作发展。鼓励各异地商会为原籍地在粤务工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章成立、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设立异地商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原籍地在登记行政区域内投资、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企业发起,经营记录良好。发起企业不得少于8家; (二)原籍地人民政府支持在粤成立商会并确认发起单位资质;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东省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工作财政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粤财行[2015]22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5.06.23 【实施日期】2015.06.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工作财政补助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 (粤财行〔2015〕227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组织部、民政局,顺德区财税局、组织部、农业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组织部、民政局: 为规范广东省社区工作财政补助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对《广东省社区工作财政补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

政厅、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5年6月23日广东省社区工作财政补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广东省社区工作财政补助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财政补助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补助欠发达地区社区工作以及“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的经费。 第三条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类人员”考核程序,根据我省实际,重 新制定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 指引》,现印发公布。 本程序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之前发布的有关“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的申办、变更、延期的规定与本程序不一致的,以本程序为准。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 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 一、申报条件 1、主要负责人(A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b、企业任命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c、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B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企业的注册建造师; b、企业的三级项目经理且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员(C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企业的安全员; b、企业任命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企业注册 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首页,注册企业用户名并自行设置密码,填写企业信息。 企业用户名只需注册一次,办理“三类人员”各项业务时,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三、首次申办证书 (一)考试报名 1、首次参加考试报名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办法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信息公 开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团管理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粤民规字[2018]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8.05.25 【实施日期】2018.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民规字〔2018〕1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便于社会组织成员、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运作情况了解和监督,有力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影响力和凝聚力,我厅研究制订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5月25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自律,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行为,保护社会组织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公开,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将其基础信息、业务活动信息和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通过特定的媒介或方式,主动向社会或利益相关方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行为。 第三条社会组织应当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公开信息应当便于公众获取,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捐赠人或受益的自然人与社会组织约定不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

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技术规范【模板】

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公开共享平台技术规范 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全面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治工发〔2011〕3号)文件要求,规范全省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本技术规范。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多途径实现信息采集、汇聚形成省级统一数据库的建设模式,由省市县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建设,实现双信息采集、存储和发布形式从非结构化(文本、表格、文件、图片等格式)向结构化(数据库结构格式)方向转变,形成全省双信息规范化公开格局。 统一数据标准。依照全省统一的项目编码标准和双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共享、公开技术规范,开展各地各部门双信息平台和双信息专栏的建设工作。只有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建设的平台和专栏中发布的双信息才能被汇总至全省统一数据库,实现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精确查询。 多途径实现信息采集。建立以数据交换平台为主,互联网信息抓取和双信息人工录入为辅的信息采集模式。建立省级双信息数据交换平台,连接各地市各部门,建立相应的数据交换

接口;各地各部门的公开共享平台向省级双信息数据库报送结构化的双信息。信息抓取系统从各地各部门双信息公开专栏抓取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案件查办和咨询等信息,并存入省级双信息数据库。双信息人工录入系统,由省级各部门在未能按照数据交换方式提供数据之前,采用手工录入方式提供标准化的数据。 汇聚形成省级统一数据库。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格式建立省级统一数据库,主要数据包括按项目编码串联的项目信息,按从业主体串联的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信息,按地区和部门分类的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案件查办和咨询等信息。双信息数据库以共享方式向全省参与工程领域建设的部门开放,并以信息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可公开的内容。 分工协作。各地各部门依托互联网,按照我省统一数据标准建设双信息专栏。按照全省统一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改造,提供对外标准数据接口。没有业务系统或业务系统建设改造完成前,可暂时以手工方式录入信息。 二、全省双信息专栏建设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的要求,要依托各级部门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专栏”),“专栏”是部门政府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专栏链接及专栏首页

广东省民政厅-直属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直属单位 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在南粤已成为人们的敬老养老意识。在广东,老龄工作不仅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得到全社会的极大关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六个老有"目标在社会得到认知并逐步实现。 第一节老龄工作及机构的发展历程 广东老龄工作和机构建设已走过了19年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初始成立,老龄工作起步阶段(1983至1991年)从1983年至1991年是广东省老龄工作的头8年。继1982年中国老龄问题委员会成立之后,1983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广东省老龄问题委员会。这是广东省成立的第一个协调解决老龄工作问题的机构。1986年3月,广东省召开了第一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会上提出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五个老有"方针,明确了老龄委的性质和任务。它的性质是在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一个工作实体,是党委和政府统管老龄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它的任务是对有关老龄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经过努力,到1987年,全省绝大多数地级

市都成立了老龄委并积极开展工作。二、步入正轨,走上制度化、法制化阶段(1991至1999年)1991年到1999年,这是广东老龄工作的第二个8年,相对第一个8年,老龄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老龄工作步入正轨一个最鲜明的标志是《广东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于1991年1 月10日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条例》的颁布,不仅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从法律上确定了老龄工作的地位和任务。随着广东老龄化形势的不断发展,1995年10月省机构编委会下发文件,将省老龄问题委员会更名为省老龄委员会,去掉"问题"两字,表明不仅要研究老龄问题,更要做好老龄工作。文件明确省老龄委员会为省政府的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核定办公室人员编制15名,办公经费得到保障。从此开始,省老龄委主任由省政府一名副省长担任。各市及大多数县、区(市)也参照省里模式进行改组,老龄工作逐渐走上正轨,上情能下达,下情能上报,政令能畅通。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广东老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1997年省政府下发通知(粤府函[1997]126号),明确省老龄委员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机构,确立了省老龄委的执法地位,加强了省老龄委的工作力度。各市纷纷效仿,广东老龄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阶段。三、工作"三个转变",发挥"三个作用",走向

《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

《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 根据本市建筑建材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自2006年12月起, 原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编制的《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交易信息》(月刊)内部会员刊物中造价信息,改为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815201375.html, )上发布。为便于网上查询,我们编写《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供参考使用。主要功能及操作步骤如下: 一、上网查询: 1、用户登入“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4815201375.html, ); 2、单击[专题专栏]中的标准定额,如图1所示; 督上海建抗連斜业■ ■让匱巧?瑰Internet E EP I IVE cf 图1 3、单击标准定额标题栏中造价信息,如图2所示;

包上肉进猊建制业——标殖疋0! - licros?£t Internet Ei^lorer ◎ 着含快卷 ■■关于故好呑节期问解决程谡蟲戍舷工涯St 和农民工工蜒工住的紧寻IB 知碓市请[EQQD5T 号】 2Q07-0Z- r| < ±] L kttp ://www. ci &c.富h_ cn/ncfwsd 政策法規 网上咨询 > 文件②赭迫看? 删工具⑴務肋?| _口。亢年十二月主要洼说材科厅洛 2Q0T-DL-L6 二OO 此年十一月主要逹疏材料厅惰 200&^12-13 2006-11-01 2006-0B-2S 吐陶市建球智能化累規设番安装工程预算刘期通布芻施 2006-08-24 Lt 海市淫设工程谕榕与捋数P ittSIKn 200&-06-^01 200&-DB-07 2006-DB-07 打业动龙I 越拡法规|定匿莒裡I I 诒析信且 上飾 比园林绿优工理养护维蜂费用计鄧 培训敎材近期通过审定 紅每币連班和装怖工程硕程足眼<2COOn 轻集初混給土爭孔墻按*凰瓏... 上诲■預? 11业 门 户厨站 £上海市 Si 這吏通工程預宜定颐P 巴出版逅行 <±海市執适交通工建预豐定蹦发行谢a | tfctt (B )|呈1 http :丿/缰叭? ui ou. 除 收缺 0^ -O T 0 ? ,.1J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服务领域政府购买和资助社会工作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服务领域政府购买和资助 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粤民社[2013]10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3.09.24 【实施日期】2013.09.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服务领域政府购买和资助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 (粤民社〔2013〕10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 最近,省委主要领导和省政府分管领导就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做了专门批示。为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和资助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关于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1〕22号)、《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粤府办〔2012〕48号)和《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

(粤财行〔2012〕210号)的精神和要求,经与省财政厅商定,现就规范民政服务领域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在民政服务领域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认识 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专业服务,是现代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改进现代社会管理服务方式、丰富现代社会管理服务主体、完善现代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的客观需要;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民政部门要不断提高在民政服务领域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认识,将之作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推手,作为民政部门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加强社会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手段,做到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落实到位。 二、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在民政服务领域购买和资助社会工作服务投入 各级民政部门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随着我省财力增长,不断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工作的投入力度。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带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社会工作服务已经纳入《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 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力量办学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教策[2018]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5.28 【实施日期】2018.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的通知 (粤教策〔2018〕6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民政局,工商、市场监管部门: 为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管理,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了《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现予以印发,请

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我省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及办学要求,规范民办培训机构设立及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在民政部门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机构,以及职业技能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适用本标准。

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2011年第5期武汉地区主要建材市场价格变化动态及 浅析 东莞网站建设一、武汉地区主要建材市场价格总体走势浅析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原材料价格变化、人工成本及运输费增加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近期武汉地区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总体呈现上涨的走势。其中,水泥、商品砼、成品油、沥青及沥青混凝土市场价格呈现大幅上涨的态势;建筑钢材及制品、钢纤维、预拌砂浆、复合管材及园林苗木市场价格小幅上涨;铸铁、铜、铝、锌材及电线电缆等材料价格走势趋于稳定。 二、武汉地区主要建材市场价格具体变化动态 1、近期武汉地区水泥市场价格呈现大幅上涨的趋势,本期 水泥市场信息预算价平均每吨上调25元左右。 2、由于近期水泥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砂、石料以及粉煤灰 等原材料价格以及人工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导致商品砼生产成本大幅增加,由此引起武汉地区商品砼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本期商品砼市场指导价格平均每立方上调20元。3、近期由于原材料沥青市场价格继续大幅上涨导致沥青防 水卷材生产成本增加,本期市政工程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市场

参考价格继续小幅上调。 4、近期国际原油价格继续高位运行,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成品油价格上调政策。省物价局出台湖北市场汽、柴油销售价格政策:90#、93#、97#汽油以及0#柴油最高批发价(不送货)分别为9000、9540、10080、8150元/吨;最高零售价分别为7.0 5、7.45、7.90、7.35元/升。武汉地区主营汽柴油批零价格全面上涨,本期汽柴油市场参考价格进行了较大幅度上调。由于影响国际原油价格走势的因素仍不稳定,后期国内汽柴油市场价格继续上涨的可能性较大。 5、在资源供应偏紧、市场需求向好、成本高位支撑以及厂家调价推动等综合因素影响下,近期国内及武汉地区沥青市场价格呈现大幅上涨的走势。本期重交AH-70、SBS改性沥青市场参考价格大幅上调。后期沥青价格受国内市场需求变化及国际原油价格变化的影响较大。 6、由于沥青、柴油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沥青砼生产成本大幅增加,本期武汉地区沥青砼指导价格每立方上调 20-25元左右,10公里以内运输费指导价格每立方上调2元。 7、近期武汉地区建筑钢材市场价格总体呈现小幅上涨的走势。本期信息价作如下调整:圆钢价格每吨上调150元;螺纹钢平均每吨上调200元;工字钢、槽钢、角钢平均每吨上调50元左右;镀锌钢板平均每吨上调50元左右;中厚钢板平均每吨上调150元左右;无缝钢管平均每吨下调100元左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 评估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民政厅2009年3月23日以粤民民〔2009〕12号发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广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规范评估程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 组织的意见》(粤办发〔2008〕13号)要求,参照《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民函〔2007〕23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社会组织评估,是指依照一定的程序,根据相关指标体系,对社会组织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和评判,进行等级评定。 第三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遵循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社会组织评估不收取评估费用,所需经费由民政部门列入财政预算,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五条民政部门制订社会组织评估评分细则和指标,行业协会和基金会的评估按照省民政厅制订的指标体系实施,其他类别的社会组织评估参照民政部制订的指标体系实施。 第二章评估对象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广东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 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凡成立时间两年以上(含两年)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评估。 第七条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上年度不参加年检的;

(二)上年度年检不合格的; (三)上年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的; (四)广东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认为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社会组织评估的实施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评估。 第九条等级评估作为政府部门推动政府职能转移、授权委托事项、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落实社会组织社会公益性捐助税前扣除政策优惠和核准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主要评判依据。 第十条各级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评估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评估体系建设的目标措施; (二)组织领导评估工作; (三)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四)审定评估指标、评分细则; (五)聘任评估委员; (六)指导、监督、检查评估情况; (七)审定评估等级; (八)向社会发布评估结果公告; (九)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共同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民政部门设立相应的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是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期间的非常设机构,根据民政部门委托,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审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核社会组织评估初审结果; (二)公示审核结果;

广东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十五”规划(DOC20)(1)

广东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十五”规划 前言 广东是全国信息化大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的前列。有效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加快行政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步伐,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形势,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增创广东新优势的迫切要求。 为推动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根据《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2001-2005年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五"计划》,编制《广东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2001-2005年规划》。 一、现状 我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机关内部信息化方面:我省各级政府机关内部已普遍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和信息管理,大多建立了规模不等的内部办公局域网,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化的水平不断提高,适应政府机关办公业务和辅助领导科学决策需求的内部电子信息资源建设开始起步。

--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网络连接方面:部分省直部门与各地级市政府部门建立了网络连接,主要用于报送业务信息及请示报告类的电子文本。 --政府公众信息网方面:大部分省直政府部门和所有的地市政府已经试行开通了自己的网站,逐步进行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化社区、科技信息网和远程教育等建设。 总的来说,经过十余年的计算机普及和信息化建设,一支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机关办公业务的专业队伍已经基本形成,机关工作人员大部分掌握了现代化办公技能;领导机关信息化意识得到增强,促进了领导方式、工作方式的转变;社保、九运等全省范围的重大政府信息系统开始实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是,从整体上看,我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还不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信息化的要求: 一是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基础设施和网络平台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各地区、各部门主要应用没有形成统一的应用平台和相应的规范,由此造成重复投资严重,并形成条块分割,信息资源难于共享。

广东省民政厅机关办公楼装修工程

广东省民政厅机关办公楼装修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广东省民政厅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8月 目录 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投标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招标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合同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东省地级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分析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SCI-TECHINFORMATIONDEVELOPMENT&ECONOMY2008年第18卷第22期 1999年的“政府上网工程”,推进了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开和共享,造就了新型的电子政府,为政府和百姓提供了一个“窗口”,不仅使百姓可以通过这个窗口了解政务信息,政府也可以通过这个窗口了解民生,加强了政府与百姓的沟通和联系。近几年来,以政府上网工程为基础,各地各层次的政府都开始建设和运营电子政务。电子政务对于树立各级政府在群众面前的公开形象、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在2006年我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通过对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3项指数的评估,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省级政府门户网站中排名第6,较2005年名次上升11位。广东省现有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河源、梅州、韶关等21个地级市,这些地级市已经全部建设起了自己的政府信息网站。 1广东各地级市政府网站的异同 广东各地级市政府网站经过不断地发展、完善,到目前为止,基本上已建成一个以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为重点,以为企业、市民、投资者服务为宗旨,资源共享,集中管理,统一对外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为各界人士提供网上办理有关事务和业务的政府综合门户网站。笔者访问了广东的21个地级市政府网站,从网站的栏目设置、功能与服务、特色栏目等方面对它们进行了分析对比。 1.1网站相同栏目设置情况 广东各地级市政府网站相同栏目设置情况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提供政府信息服务已经是政府网站的最基本功能,21个地级市政府网站都具有这一功能;市民频道,又称居民办事,包括了户籍、婚姻、生育、教育、医疗、社保、住房、交通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政策信息,21个市政府中,除了韶关、河源和清远,其余18个政府网站都专门设立了市民频道;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特别是广东这样的沿海省份,企业和投资是地方政府大力宣传和推广的一个项目,21个市政府网站中,只有湛江和肇庆没有单独设置投资指南,而韶关、河源、潮州和清远这几个欠发达的市没有设置企业频道;为了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旅游观光也成了各个政府的目标,除惠州、阳江、湛江和潮州没有明显的旅游栏目外,其他17个政府都单独设立了旅游观光一栏;在线互动是电子政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在线互动这个窗口,可以了解民声并反馈政府意见给民众,除潮州和清远市,其他19个市都设有在线互动。1.2网站特色栏目介绍 广东省的21个地市处于不同的地理环境,有着不同的经济背景,虽然在总体框架上各个政府网站大同小异,但是具体到各个栏目的内容时,有着不同的特色。 佛山市的信息化工程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近两年佛山的电子政务在建设、开发、应用系统信息安全和信息资源整合等方面加大了力度,促进了资源共享和系统的互联互通。“佛山政务论坛”办得有声有色,它分为民生专报、市政建设、治安交通、行政执法、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清风论坛等八大类目。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也建有“民声论坛”,但是分类不详,像大杂烩。 东莞政府网站有个“我想—— —咨询、查看、了解、参与”的栏目,每个栏目设有一些最常见的问题,如:咨询各部门的联系方式,查看东莞市公共汽车线路等,方便快捷,又令人一目了然。 1.3网站的电子政务功能 笔者访问了广东省各市的政府网站,对其电子政务功能进行了大致的对比(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广州、佛山、珠海、梅州、汕头等几个市的电子政务做得比较全面,它们基本上实现了一部分政务的在线受理、办事状态查询及办事表格下载,当然,因为整个电子政务系统涉及范围广泛,还要以各办事部门后台电子政务系统作为支撑,每个部门的电子政务程度和服务内容不同,所以各个市的电子政务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2对广东省地级市政府网站的评价 广东省各地级市政府网站建设已具一定规模,基本上实现了政务公 文章编号:1005-6033(2008)22-0070-02收稿日期:2008-06-21广东省地级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分析 张婷1,2 (1.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广东广州,510261;2.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分析了广东省21个地级市政府网站的异同,介绍了其电子政务功能,在对这 些网站进行简要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快网站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政府网站;电子政务;政府信息资源;地级市;广东省 中图分类号:D63;TP317.1文献标识码:A 表1地级市政府网站相同栏目设置(截至2007年10月) 栏目 内容网站数/个政务 信息 21 市民 频道 18 企业 频道 17 投资 指南 19 旅游 观光 17 便民 指南 17 在线 互动 19 网站 链接 21 表2广东省各市电子政务功能列表(截至2007年10月)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栏 目 广州 深圳 东莞 佛山 珠海 汕头 梅州 河源 韶关 惠州 汕尾 中山 江门 湛江 茂名 肇庆 揭阳 云浮 清远 阳江 潮州 在线 受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办事状 态查询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格 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线 咨询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访 在线 — √ — √ — — — — √ — — — — — — — √ — √ — — 便民 服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务 论坛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长 信箱 √ √ — √ — √ √ √ √ √ √ √ √ √ √ √ √ √ √ — √ 70

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

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众网”(WWW.GD.GOV.CN)由省府办公厅 创建于1999年8月。主要设有“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府文件”、“政务动态”、“广东政报”和“广东概况”等栏目,侧重于发布政府文件和信息。网站开通以来,对宣传政府方针政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没有很好地整合省直部门的网站信息资源等原因,目前网站存在着内容不够丰富、全面,部分资料更新不及时,提供的网上服务少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发挥我省政府互联网网站的作用,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经省府领导同意,拟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公众网”进行调整充实, 将其建成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名称为“中国广东”,标注“政府门户网站” 字样(域名不变,仍为WWW.GD.GOV.CN)。建设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将省政府门户网站建成代表广东省政府形象的、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省级政府门户网站,使其成为广东省政府发布信息、公开政务、对社会经济实行在线行政管理和为公众提供在线服务的窗口,以及国内外了解广东的重要渠道。

(一)近期目标。用一年的时间(即在2003年内),建立以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为主的省级政府门户网站。其主要任务: 1.省直部门开通和完善互联网网站,发布信息、公开政务。 2.初步建立省政府及其部门通过互联网发布政务信息,实施政务公开的机制。 3.整合省直部门的网站信息。 4.链接已开通的省委,省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国务院及其部门、各省政府的互联网网站。 5.有条件的省直部门开展在线政府业务管理和服务。 (二)远期目标。用两年的时间(即从2004年至2005年),建立具有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管理和服务功能的“网上政府”。其主要任务: 1.建立完善的政府网上信息发布、政务公开机制。 2.省直部门实现在线政府业务管理和服务。 3.门户网站整合各部门的在线管理和服务,向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内容定位 省政府门户网站基本定位为传递政务信息,提供政府服务。网站整体风格要求庄重严肃,充分体现政府形象。内容要有权威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具体内容分为六大块: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doc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第一章建筑丁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1、《建筑法》实施的时间2 3川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造价在2许可证 4、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向发证机关屮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5、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屮止施T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屮止施丁之口起证机关报 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丁?作 6、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7、建设丁■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合同价的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合同价的8可以由两个以9、建筑工程承包中的工程分包。101112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穆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暈要求的,要求设计单位改正;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实际要求、施T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1有权要求建设施工企业(施工单位)改正 1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14、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T企业负责。《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5、《建筑工稈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共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屮规定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1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屮规定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8、在正常使用下建设T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9、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比例关系,是税法结构中的核心部分。我国现行的税率有三种,即20、稈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即:甲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 7;元;乙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 )]元21 2 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玄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0、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含仃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内容和对方同意后受其约束的表示无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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