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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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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会计制度

商业企业会计制度

商业企业会计制度:

商业企业除了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以外,必须建立内部财会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建立内部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部门应当根据统一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建立和健全本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对会计科目可以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适当增减,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可以由企业自行规定。

(二)整顿会计基础工作,实行会计工作规范化

企业会计工作一定要符合有关的标准规范和法规条例,从加强和整顿会计基础工作的要求出发,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凭证和账簿,实行科目、凭证、账簿和报表的规范化;严格进行凭证的审核,事先监督和检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严格记账、对账、结账手续,会计账簿应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按规定记账、对账和结账,并建立健全的会计档案。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三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第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二章资产

第六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七条

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等。

第九条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一条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第三章负债

第十二条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应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十四条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预提费用等。

第十五条

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按照确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

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第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第十七条

企业的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第五章收入

第十八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第十九条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企业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企业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应将当期已销商品的进价转入当期的费用。

第二十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支付职工的工资,应当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应付福利费,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当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第七章利润

第二十三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金额。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第二十四条

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三)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稽核审计制度

为了维护财经纪律,保护财产安全和保证账目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企业应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重点是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利,规定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制约关系;对货币收支,进、销货业务等重大项目建立控制监督办法,在会计部门以外,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或者配备审计人员,对企业的会计记录、会计报表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和监督,并对企业经济效益进行审查。

会计稽核是会计机构内部进行的会计检查和审核;内部审计是独立于会计机构以外的专门机构或人员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国家、企业和投资人的利益,防弊改错,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

(四)建立和健全会计电算化

计算机技术是一项高新技术,它的发展对于提高会计工作效率起着巨大作用。目前我国虽有不少企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数据处理,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在会计数据处理、分析和管理方面显示出强大的功能,但还不够普遍,有的还处于试用阶段。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会计工作电算化必将进一步发展。因此,大中型商业企业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

全计算机的维修保养制度,改进程序设计和加强文件管理,并积极培养专职人员,不断提高计算机技术,努力实行系统化和网络化。

商业企业会计基本实务之商品销售

商业企业会计基本实务之商品销售

商品销售是指商品生产企业通过货币结算出售所经营的商品,转移所有权并取得销售收入的交易行为。对于商品销售的核算,同样由于企业所采用的核算方法不同,其账务处理也有所不同。

一、批发商品销售的核算

批发商品销售的核算一般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按销售方式可以分为仓库销售和直运销售。

(一)仓库销售的核算

仓库销售是指购进商品储存在本企业的仓库或寄存外库,销售时再将商品从仓库中发出的交易行为。仓库销售分为同城销售和异地销售。

1.同城销售的核算

同城仓库销售一般采用提货制或送货制的商品交接方式,采用支票、汇票等货款结算方式来进行。

为了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取得销售收入的情况,应设置“商品销售收入”科目。企业销售商品,实现销售收入后,将商品销售额计入该科目的贷方,将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科目。

结转已售商品销售成本时,应将已售商品的销售进价成本计入“商品销售成本”科目的借方,并将已售商品从“库存商品”科目中转出,即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需要说明的是一般批发企业在销售商品后并不逐日逐笔地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和注销库存商品,而是等到月末采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并结转全月已售商品的销售成本。

批发企业计算商品销售成本,可以采用分批实际进价法、加权平均法、最后进价法、毛利率计算法等多种方法

2.异地销售的核算

异地仓库销售一般采用发货制的商品交接方式,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托收承付及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货款结算方式。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发货制的方式交接商品,企业将商品交运输部门发运,为购货单位垫付运杂费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商品发出后,企业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

(二)直接商品销售的核算

直接商品销售是指批发企业将其从异地购进的商品直接发运销售给购货单位而不经过批发企业仓库储存的销售方式,采用这种销售方式可以加速商品流转、节约商品流通费用,所以是一种重要的销售方式。其具体做法是:批发企业从异地供货单位购进商品直接发给购货单位,办

理直运时可以委托供货单位代办,也可以由批发企业派采购员在供货单位所在地监督办理。一般是批发企业向销货单位购进商品并向购货单位发运后,由销货单位填制两套托收款凭证,同时交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一份是以购货单位的名义向批发企业收款,货款由批发企业开户银行账户划回销货单位开户银行账户,另一份是以批发企业名义向购货单位收款,货款直接划回批发企业开户银行,收入批发企业账户。进行直运商品销售的核算,需填制直运商品收发货单,其中既要注明购进单价,又要注明销售单价,以此作为办理托收货款及记账的依据。直运商品销售的特点是:

(1)批发商品购进与销售同时进行,企业一方面根据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向销货单位支付进货款,作商品购进的账务处理;另一方面又根据销货单位或企业采购人员向购货单位发货,并向购货单位办理托收销货款手续后转给批发企业的直运商品收发货单位,作托收销货款及取得商品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

(2)商品直运不经过批发企业仓库,在核算上不通过“库存商品”科目。

(3)直运商品销售是整批购进直接销售,在商品销售的同时可按商品进价逐笔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即在做商品销售账务处理的同时,作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直运商品销售由于批发企业收到银行转来销货单位结算进货款凭证的时间会不一致,因此在核算上也就会出现三种情况:①先支付进货款,后托收销贷款;②先托收销货款,后支付进货款;③支付进货款与托收销货款同日办妥。

批发商品销售的核算程序如下(见图6—3):

二、零售商品销售的核算

零售商品销售以门市销售为主,销货业务频繁,数量零星,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

(一)商品销售的核算

在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情况下,零售企业每日营业终了时,各营业柜组(实物负责小组)清点销货款,填制商品进销存日报表及内部缴货单,连同销货款送交企业财会部门据以入账。应当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商品售价与批发企业不同,零售企业销售商品的售价是含税售价,即在商品的售价里包含了增值税销项税额,则零售商品实际销售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商品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销项税额=商品销售额×税率

零售企业由于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对库存商品实行售价记账实物负责制,商品销售出去,库存商品减少,实物负责人的实物责任也相应的减少了。因此,在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商品销售收入”、“应收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的同时也应在账上注销商品实物负责人的实物责任。由于“库存商品”科目是按售价记账的,则注销实物责任时也按售价借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即在平时暂按售价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到月末采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出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后,再对“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进行调整,将平时按售价结转的商品销售成本调整为商品销售进价成本。

(二)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调整

零售企业在月末,一般是采用差价率计算法来计算已销售商品的进销差价,即:首先计算企

业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进而据以计算出本月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额,再将已售商品进销差价从“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转出,并对“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进行调整。

企业商品进销差价率,是企业全部商品的进销差价额与按售价计算的全部商品额的比率。全部商品进销差价额可以从月末分摊前的“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中取得。而全部商品售价总额则是月末结存商品售价金额加上本月已售商品的售价金额。由于实行售价金额核算企业的“商品销售成本”科目在平时商品销售后就以售价记账,所以已售商品的售价金额可以从“商品销售成本”科目取得。其计算公式如下: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结存商品的进销差价+本期入库商品的进销差价)÷(期初结存商品的进销售价+本期入库商品的售价)×100%

本月已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月已售商品售价总额×综合平均差价率

调整后的“商品销售成本”科目的余额,是按售价计算的已售商品额减去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后的数额,即为本月已售商品的实际进价成本。而调整后的“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是将已售商品进销差价转出后的剩余数额,即结存商品应保留的进销差价额。

零售企业在采用差价率法计算已售商品进销差价时,可以根据企业各种商品的汇总资料,计算出一个综合平均差价率,再按已售商品售价总额和综合差价率计算出已售商品进销差价。这样做可以简化核算工作,但由于企业经营的各种商品差价率并不相同,各种商品的销售比重也不相同,简单地用一个综合平均差价率来确定企业全部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额,准确性就比较差,从而不能正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当然,如果企业的经营品种比较单纯,各种商品的差价率相差不大,而且销售比重较稳定,采用综合差价率还是比较合适的。

为了克服综合差价率的不足,提高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企业可以将差价率的计算范围缩小,按各类商品或各柜组商品分别计算分类或分柜组差价率,这样做可以使计算结果比较接近实际,因而为零售企业所广泛采用。

采用这种方法需将“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商品销售成本”科目按照商品的类别或营业柜组设置明细账,以便分别计算各类(各柜组)商品的差价并据以计算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分别调整“商品销售成本”科目,然后加总求出全部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额及销售进价成本。

企业还可以采用盘存商品进销差价计算法计算已售商品进销差价。这种方法又称为实际差价计算法,是在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的基础上,根据各种商品的盘存数量,逐项计算其盘存的进价、售价金额求出已售商品进销差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是将各种商品的实际盘存数量分别乘以该种商品的原进价和最后进价,求出各种商品以进价计算的实际盘存金额,然后加总求出全部商品的进价总金额,再用月末“库存商品”科目的售价总金额减去实际盘存商品进价总金额,计算出月末结存商品实际进销差价。再用月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减实际盘存商品进销差价,则可计算出已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额。计算公式如下:盘存商品实际进销差价=期末库存商品售价总额-盘存商品进价总额

已售商品进销差价=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盘存商品实际进销差价

采用盘存商品进销差价计算法,能够正确地反映结存商品的实际库存价值。但核算工作和盘点工作量较大,因此企业平时不采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在年终为了确定库存商品的实际价值并对“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进行核实调整时,才采用此法。

调整后的“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与盘存商品实际进销差价相符,从而反映出年终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价值。

三、代销商品的核算

代销商品是商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采用的销售方式。这种销售方式的特点是,委托方向受托方发出代销商品时,并不转移商品的所有权,也不作商品销售处理,直到代销商品销售后才确认商品销售成立。商品企业可以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本企业的商品。

(一)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受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的委托代销商品。企业接受代销商品时,应设置“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对受托代销商品进行核算,以便同本企业库存商品相区别。同时还应设置“代销商品款”科目,核算接受代销商品的价款。

1.视同买断

如果代销商品的受托方与委托方商定以商品销售毛利的方式结算代销费用,受托企业则将代销商品的销售视为本企业的商品销售处理。代销商品销售后,企业将代销商品收入及应交增值税计入“商品销售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贷方,并将收入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代销商品进价结转商品销售成本。采用进价核算的企业按代销商品进价借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其核算程序

2.以手续费的方式收取代销费用

如果代销商品的受托方与委托方商定以手续费的方式结算代销费用,受托企业在将代销商品销售出去后,一方面以售价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表示这笔款项需付还委托单位。另一方面要以进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企业向委托单位付还代销商品销售所得款项时,应借记“应付账款”科目,并从中扣减代销费用,贷记“代购代销收入”科目,售价减代销费用后的余额为实际支付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委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委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本企业的商品。

企业作为委托方发出代销商品时,由于商品的所有权没有转移,所以不能作商品销售处理,而应设置“委托代销商品”明细科目进行核算,直到委托代销的商品售出后,委托企业收到受托企业开出代销清单时,才作代销商品销售处理。

企业支付委托代销费用的方式不同,账务处理也有所不同,如果企业以手续费的方式支付代销费用,则将所支付的代销费计入“经营费用”科目。其核算程序如下(见图6—7):

五、销售折扣和折让条件下应收账款的核算

(一)应收账款的确认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由于销售商品、材料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应收

账款是企业的短期性债权,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是看其应收款项是否与企业基本经营业务有关,即凡是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由于主要经营业务发生的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货款及从属费用都属于应收账款的范围;凡是由于非主要经营业务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如职工欠款、各种预付定金、暂付款、存出保证金、押金、应收赔款等以及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销售商品的债权均不属于应收账款的范围。

应收账款一般应在销售收入确认之时确定为入账时间。

(二)应收账款的计价

应收账款的计价应按实际发生额确定。在不同商品交易条件下,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不同。但是在商品交易中,存在销售折扣、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则有所不同。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可以从商品价目单上规定的价格中扣减一定数额,扣除后的净额是实际销售价格,通常用百分数表示。例如,某种商品的销售价格为每件20元,若一次购买30件以上的,可以得到10%的折扣,如果购货方购买40件,则实际售价为每件18元[20元×(1-10%)],共计720元。在采用商业折扣情况下,买卖双方均按扣减折扣后的实际销售价格作为入账价值,如上例中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720元。。

我国商品流通企业数量多,经营范围广,覆盖面大,是现行各主要税种的纳税人,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会涉及以下税种。

一、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因此,商品流通企业是现行增值税的主要纳税人。

商品流通企业缴纳增值税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批发或零售商品、货物。

(2)发生视同销售行为。

(3)进口货物。

(4)兼营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现行增值税制度将商品流通企业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商品流通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以及提供应税劳务,按“扣税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即用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当期应纳税额。对于年销售额不足180万元的,以及会计核算不够健全的商品流通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即按销售额和4%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商品流通企业进口货物,应在进口环节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在进口货物报关时向海关缴纳。商品流通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若将进口货物在国内销售,其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二、消费税

消费税征税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商品流通企业应纳消费税的业务主要有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进口应税消费品业务和零售金银首饰业务。

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商品流通企业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物资委托其他企业加工比拟感收回应税消费品。商品流通企业作为委托方是消费税纳税人,但税款由受托方在向商品流通企业交货时代扣代缴。商品流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加工收回的已缴消费税的商品,在以后经营、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商品流通企业是我国商品进出口的主要组织者,如果进口商品属于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在进口环节除缴纳关税、增值税外,还应缴纳消费税。同增值税一样,消费税也是在进口商品报关时向海关缴纳,而且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也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也就是说,进口货物消费税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一样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商品流通企业除了以上应缴纳消费税的经营范围外,对于经营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也应缴纳消费税。按照现行消费税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主要为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但为了适应贵重首饰的经营特点,贯穿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将贵重首饰分为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其中金银首饰(包括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由生产委托加工环节或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非金银首饰仍为生产、

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征税。因此,商品流通企业如发生上述金银首饰的零售行为,应按照实际实现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5%的消费税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

三、营业税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的应税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而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等劳务属于应缴营业税的范围,就增值税而言,它们是非应税劳务。商品流通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有时会发生一些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如运输、仓储、租赁服务等,对于这些劳务的征税要区分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而且涉及货物的项目与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项目在这项销售行为中不能分开,否则不能算作一项销售行为,这种情况就是混合销售行为。商品流通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兼营增值税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增值税非应税劳务(即应纳营业税的各项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无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例如,一家建筑装饰材料商店,一方面批发零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还对外承揽安装、装饰工程业务,安装、装饰工程业务只收取工程费,不提供材料,这样,该商店就发生了兼营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行为。兼营行为应分开核算,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缴纳营业税,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缴纳增值税,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兼营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按提供劳务收取的收入额和规定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代购代销,代理进出口是流通企业充分利用其已有的资源、节约资金、拓展业务的一种经营方式。代理行为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商品流通企业发生了以上代购代销、代理进出口业务应按收取的代理收入和5%的规定税率征收营业税。

此外,商品流通企业如有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业务,也应按取得的收入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四、关税

关税是主权国家根据其政治经济需要,由设在边境、沿海口岸或其他水陆空交通要道的海关机构,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税法和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或国境)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按征税标准划分,主要有从量税、从价税和复合税等。从量税是指按货物的计量单位,如种类、数量等为征税标准,以一计量单位应纳的关税金额作为税率。

从价税按货物的价格作为征税标准,大部分物品都适用从价税。复合税是从价、从量税的联合使用。此外,关税按征税性质来划分,有优惠关税,这是根据国与国之间的协定确定的优惠关税,其税率比非协定国低,包括特定优惠关税、普遍优惠关税和最惠国待遇;有差别关税,是指一国对从他国进口的商品进行区别对待,对特定国家的商品征收的特定关税,主要是指正税以外的附加税,包括反补贴关税、反倾销税和报复关税。

商品流通企业作为商品交换的组织者,也是我国商品进出口的主要组织者。他们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会经常发生自营进口、出口或代理进出口商品的业务,对上述业务商品流通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关税。关税于进出口货物报关时由海关征收。

按照货物流向,商品流通企业缴纳的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现在征收出口关税的国家已经很少,因此一般情况下说的关税指进口关税。

进口关税由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乘以进口税率确定。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是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在此基础上,加上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软件费、专利权和专有技术费用,以及进口人向卖方支付的佣金等,减去卖方付给我方的回扣等费用。进口货物若以离岸价或成本加运费等其他价格条件成交,则将这些价格换算为到岸价格。进口关税税率设普通税率和最低税率。最低税率适用于与我国签订有互换关税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的进口货物,普通税率适用于我国未签订有互惠关税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的进口货物。进口货物具体按哪种税率征收进口关税,是由进口货物的原产地决定的。

为更好地促进中国对外贸易,提高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中国对大部分出口产品不征收关税,只对少数盈利高、易削价竞争、国内紧俏的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出口关税由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乘以出口税率确定。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以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而出口税率只设一种差别比例税率。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一种附加税,它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的不同税率计算征收。

商品流通企业从事商品交换和流通业务,是流转税的主要纳税人,因此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主要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负担,主要取决于其适用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的是地区差别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不同,税率分别规定为7%、5%、1%三个档次。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以上两个范围内的,税率为1%。

六、企业所得税

商品流通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企业,要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条理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就其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是应税所得额,它是指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减去国家规定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商品流通企业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中,一般可以将税前会计利润作为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再按企业所得税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按月或按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方法。因此,商品流通企业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其他各税

此外,商业企业还会涉及到以下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当企业有偿转让房地产并获得增值额时,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拥有城镇土地使用权,需按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城镇房产,需按年计算并分期缴纳房产税;企业拥有并使用车船,需要缴纳车船使用税;企业书立、使用、领用应税凭证,应于书立、使用、领用时缴纳印花税;企业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让时,需要缴纳契税。

总经理签名:

财务人员签名:

广州市悦宏喜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1日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会计处理方法,自订立起即日实施!

企业会计制度

珠海市飞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我国的财务会计制度

我国的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差不多进行了20多年,现在回过头来看,它既具有时代的特点,又遇到了一定的困难,有待于我们去进一步进行研究和深化。 一、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特点 (一)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渐进性 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渐进性是指我国的财务会计制度改革是依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过程一步一步地进行,能改一点就改一点,逐步向进推进的。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一样,它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人们实践认识程度的提高逐步进行和完善的。因此它具有渐进性的特点。归纳起来大致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会计制度从全然上得到突破性的改革。众所周知,我国解放后长期受到苏联会计核算模式的阻碍,导致我国的财务会计制度改革总是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始终打破不了受打算经济体制束缚的格局。但随着1993年7月1日实施“两则两制”,即全面实施了《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13个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从全然上改革了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核算模式。紧接着由于从1994年

1月1日起我国实行了新的税收制度,为配合税制改革财政部出台了《增值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消费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营业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方法。这又给我国财务会计核算体制的形成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2.《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出台解决了“两则两制”存在的问题。“两则两制”实行了几年以后,要紧存在的问题是,由于行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标准不够统一,出现了会计信息的不可比,因此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需要,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财政部及时出台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要求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从而初步解决了实行“两则两制”过程中出现新问题。 3.《企业会计制度》是我国现时期比较完善的会计制度。我国2000年1月1日起实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与原来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比较,实现了多方面的创新:首先是会计制度体系的创新,它由企业统一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制度和专门业务核算方法)、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组成。这种体系框架体现了共性统一、兼顾个性的原则,具有较强的有用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其次是企业自主权的创新,表

商业保理会计制度

我国第一部商业保理会计制度正式出台 2016-06-09王骏中国财税浪子 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关于天津市商业保理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财会〔2016〕40号 各区县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金融办(局),各商业保理企业: 为提升我市商业保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商业保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我市商业保理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我市商业保理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二、有关事项的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商业保理企业作为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在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等综合性商贸服务时,其会计核算,应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是否预先支付相应对价,区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根据受让人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区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

1.增设科目“1124应收保理款”。本科目核算商业保理企业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时,以不超过保理合同规定的保理比例支付给转让人的款项,或开展非融资保理业务履行担保责任支付代偿的款项。在本科目下应设置“回购保理业务本金”、“买断保理业务本金”、“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再保理业务本金”、“逾期未偿还保理款”、“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款”等科目。 (1)融资保理业务。 ①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借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融资款,贷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期满日,对于债务人未支付的货款,转入逾期,借记“应收保理款-逾期未偿还保理款”科目,贷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 ②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受让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按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买断保理收益,贷记“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科目,按照需退还转让人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支付需退还转让人金额时,借记“应付

新企业会计制度

[标签:标题] 篇一:新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对比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适用范围说明顺序号编号名称 一、资产类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1 1001 现金不变 2 1002 银行存款 2 1002 银行存款不变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新增 4 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新增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不变 4 1101 短期投资分拆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更名 6 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新增 7 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新增 8 1051 拆出资金金融共用新增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共用新增 11 1121 应收票据 6 1111 应收票据不变 12 1122 应收账款9 1131 应收账款不变 13 1123 预付账款12 1151 预付账款不变 14 1131 应收股利7 1121 应收股利不变 15 1132 应收利息8 1122 应收利息不变 16 1211 应收保户储金保险专用新增 17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新增 18 1222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新增 19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新增 20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新增 21 1231 其他应收款10 1133 其他应收款不变 22 1241 坏账准备11 1141 坏账准备不变 13 1161 应收补贴款取消 23 125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新增 24 1301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新增 25 1302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新增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新增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新增 28 1401 材料采购14 1201 物资采购更名 29 1402 在途物资新增 30 1403 原材料15 1211 原材料不变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18 1232 材料成本差异不变 32 1406 库存商品20 1243 库存商品不变 33 1407 发出商品新增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 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在XX年1月开始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上市公司实行该制度后引起的减值风暴.因此有专家预计,“新制度将会使一大批国企失去存续经营能力,退出市场.”本文就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作了深入的分析. 财政部制定并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旨在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该制度特点:一是打破行业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界限,建立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对特殊业务的核算办法进行规范(如工交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商品购销存核算办法、进出口业务核算办法、房地产商品开发核算办法等);二是兼顾小规模企业不对外直接筹资的特点,制定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三是考虑到金融性企业经营的特殊性,制定金融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该制度实施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新《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计提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即: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又称“八项准备”).这些准备的提取,首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企业的利润将大幅下降;其次是由于目前除上市公司外,大部分企业仅计提了坏账准备和商品削价准备,其它各项准备均未提取,企业存在大量的减值资产,八项准备的计提将使企业资产减少,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很大影响,在实施新制度初期,表现特别明显. (二)待处理财产损失不许跨年挂账,开办费、递延资产等费用性资产项目的取消,也将直接冲减企业利润,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国实行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doc

我国实行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 改革开放前,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是按照不同所有制,分别不同部门和行业设计制定的。不同的会计制度在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不同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缺乏可比性,既不能满足国家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的需要,也不利于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落实。改革开放以后,一些单位受利益的驱动,随意改变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等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以致造成一些单位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假账泛滥,影响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决策。为了解决上述问题,1993年,我国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改变了过去按所有制形式,分别不同部门设计制定会计制度的做法,加大了统一会计制度的力度,相继制定了一批全国性的统一的会计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会有所增加,为了适应这些行业会计核算的需要和维护国家会计制度的统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这些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纳入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管理体系。军队作为国家的武装力量,其会计核算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接受国家监督。这次修改会计法,取消了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制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

体办法的规定,目的在于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障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维护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

商业企业会计工作流程

商业企业会计工作流程 商业企业: 一、一般商业会计工作流程:-取得:原始凭证-制作:会计凭证-月底:汇总,做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 -按:制作的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库存帐-总帐和明细帐核对-制作会计报表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做网上国税申报和地税申报 (这个地方有不同,有的地方还是手工申报) -报完后:留底报表存档。 二、详细来说: 1.审核: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 如:供应单位发货票、银行收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凭证:单位自行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 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2.填制:记帐凭证 可以到月底把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也可发生随时填制;但不要把时间顺序颠倒了。 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3.复核:就是看看有没有错误。 4.记帐: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帐 注--小规模公司必备的账本: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帐、三栏明细帐 5.编制:会计报表

⑴、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短期借款) 有些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如“货币资金”需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 ⑵、根据明细帐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如“应付账款”,需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⑶、根据总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明细科目中, 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⑷、务查登记簿记录。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6、纳税申报 ⑴、增值税:销售或购进货物、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是要缴纳增值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4%—6% ⑵、营业税: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不同行业的营业税率不同。普通货运:执行3.0%的营业税率, 物流服务业:执行5.0%的营业税率。 物流各环节中运输、装卸、搬运:是3%, 仓储、配送、代理是按服务业:5% ⑶、地税:还要交地税,就是在营业税的基础上, 分别按7%:征收的城建税(还有5%、1%,视城市大定) 3%: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1%(或2%,也是各城市不同)。

财务会计制度(新公司税务报到用)

财务会计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会计制度,规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二条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第三条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四条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使用记账凭证,记账文字为中文。 第二章 资产 第五条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七条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八条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九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发生额入账。 第十条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公司会计制度

公司会计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适应发展的需要,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核算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三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会计人员签名并盖章。 第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二、财务机构设置及会计岗位责任制 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财务科,配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合格的会计人员2名,出纳1名,会计1名。其中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兼管公司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培训会计人员。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钱帐分开。 2、出纳人员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严格现金收付范围,不坐支、不白条或借据抵充,不挪用现金。 (二)银行结算制度 1、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规定。不出租、出借帐户;不签发空白、空头支票。 2、出纳人员逐日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并按月调整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支票管理

①支票领用需本人填写支票审批表,并由上级主管及经理签字。 ②支票签发时要登记支票领用簿,注明签发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限额,谁领用谁签字。 ③印鉴、支票分开保管。 4、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妥善保管。 四、费用开支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费用开支计划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必须在年底根据下年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即为公司下年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部门费用开支指标。 第二条公司同时授予部门经理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第三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或变更授权。 第二章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一条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1.费用由当事人申请; 2.部门经理审查确认; 3.财务部门审核; 4.授权分管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行政费用管理 第一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手续: 1.行政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 (1)单价在50元以下,或总价在200元以下,部门经理批准; (2)单价在50元以上,或总价在200元以上,总经理批准。 购买后,提交发票、实物,经行政部查验入库单及入账报销。 第二条交通费报销:

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1)

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1)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在我国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争议焦点就是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是完全替代,还是并列存在的问题?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到底如何,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理论界应对此做进一步的深入探讨。本文拟通过对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联系与区别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当前我国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和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现实情况来谈谈本人对此问题的看法。一、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或特别的报表项目为对象,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必须应用的概念和意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种会计问题作出处理的规范。而会计制度则是以某一特定部门、特定行业或所有部门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为了明确我国实施会计准则的意义及其对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影响和提出的新要求,有必要对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联系。

1.都属于会计法规。 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都是指导会计工作的规范。 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区别。 1.指导思想不同。 在国外,以英美为代表,准则的制定以原则为导向,其指导思想是“指导性”的;而以法国为代表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是以规则为导向,其指导思想是“指令性”的。这是两者之间的根本性区别。 2.侧重点不同。 会计准则主要侧重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其内容比较抽象简略;而会计制度主要是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直接规范,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和结果,侧重于记录和报告,其内容比较直观、具体。 3.制定、修订的灵活性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有哪些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企业会计制度有哪些 篇一: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什么区别 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什么区别 准则和制度的联系、区别我们要正确认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 两者联系: (1)可统称会计制度。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2)都是会计标准。会计标准无非是对各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依据和准绳,只不过有的标准原则一些,有的标准具体一些。但是它们都可以反映各自运用的会计政策。 (3)都属于会计法规。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者区别: (1)规范的目标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例如在准则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语言:该项收入(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至于记录到哪个科目,则由会计人员自己去判断。而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则具体得多。毫无疑问,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同时,从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内容来看,准则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加以规定,而制度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由于可操作性程度

最新一般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一般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商业会计的日常一般账务处理

商业会计的日常一般账 务处理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商业会计的日常一般账务处理 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 1.注册资本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 2.从银行提取现金借:现金贷:银行存款 3.办理各种开张证件的费用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现金 4.购进办公用的设备借: 固定资产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5.装修的支出借:待摊费用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待摊费用 6.购买各种办公用品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现金 7.购进商品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 8.购进商品发生的运费借:管理费用-运费贷:现金 9.存现金借:银行存款贷:现金 10.销售商品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11.业务出差预借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 报销借:管理费用-差旅费贷:其他应收款 12.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赞助费借:销售费用-赞助费贷:现金 13.收客户货款: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14.发货的运费代垫:借:应收账款贷:现金 供货方支付:借:销售费用贷:现金 15.工人工资,社保费,职工福利费 工资: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应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各种代之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贷:其他应付款-各种代之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借:应付工资贷:现金 社保费:借:管理费用-社保费销售费用-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费贷:银行存款职工福利费: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 16.水电费借:管理费用-水电费销售费用-水电费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17.电话费借:管理费用-电话费销售费用-电话费 贷:银行存款 18.交纳国税: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19.交纳地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准则

企业公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准则范本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DOC) 什么是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统称,有时简称“财会制度”,具体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所确立的一系列公司财务会计规程。 公司会计制度,是指公司会计体制、组织、会计记账、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程。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的显著特点,是依法编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依据我国《公司法》第175条的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同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具体而言,它是指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静态的财务状况,即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情况的会计报告。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的规定,资产负债表以左右平衡式账户列示“借方”与“贷方”。左方为“借方”,记载各类资产项目,右方为“贷方”,记载各类“负债”和“股东权益”项目,左右借贷双方必须平衡,故资产负债表又称资产负债平衡表。 2.损益表。 损益表是反映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损益表反映的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动态的业务经营状况而非静态的财务状况,故学理上又称之为动态的会计报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是综合反映一定会计期间内营运资金来源和运用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通过该表,可以向股东、债权人、潜在的投资者、公司机、甚至政

府有关部门等会计报表使用人提供报告期内动态的财务状况,说明资金变化的原因。 4.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指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会计报表所列示的资料和未能列示的但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所作的必要说有。 5.利润分配表。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公司年度利润分本情况与年末未分配利润结余情况的会计报表。在会计实务中常将其作为损益表的附表。 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注意的问题 在我国,公司在制作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时,应特别注意《公司法》的有关要求。这些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关于制作时间。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1998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1998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总则每8条的规定:“年度会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出”。 2.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查验证”。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作完毕后,应“依法经审查验证”(《公司法》第175条)。 至于审查验的内容,主要应包括: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是否行合法定程序,内容有无虚假或欺诈的部分,有否遗漏重大事实等。对“审查验证”的结果,应制作书面报告,并由“审查全证”人签名盖章。 3.关于股东的查阅权。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一、总说明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当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三)对于会计科目名称,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五)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者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七)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做到内容真实完整,说明清晰,便于理解。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以及不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 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

会计制度改革

谈谈你对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看法 改革开放30余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会计制度也随之发生着非常大的变化。30多年来,经济改革的步步深入牵引着会计制度改革的步伐,不得说,会计制度的改革是为了适应经济制度改革而进行的,因此,我对于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看法,对我国经济制度改革的看法本质上是如出一辙的。 “30年中国会计始终在变革中前行。会计变革的实质就是要建立一种会计系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机制。会计环境的最大变化莫过于社会主义设厂经济制度的确立。会计信息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会计正是沿着这个经济转型的轨迹坚定前行的。”①由此亦可以看出,会计制度的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密切关系。而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应该来说,成效是比较大的,在很多人们在意的硬性指标上都有很突出的成就,类似GDP位居世界第二,类似每年GDP增长速度,类似上海、广东深圳一系列依托经济发展而崛起的城市等等。同样,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也有着重要的里程碑——首先,1992年6月2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财政部、国家体改委联合颁布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然后,1996年,财政部又制定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两个会计准则,从此打破了会计制度一统天下的局面,中国会计制度开始走向“准则导向”的道路。再有,2006年1月15日,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发布新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标志着两大准则体系的建设工作大功告成。这三个里程碑,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史上的重要三笔,也使我国会计工作有制可依。这些改革成果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是及其重要的,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目前的这些制度进程显然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更好的融入经济全球化,使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是一件重大的事。建立一系列和国际会计相融的会计制度,是更好的使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所以说,目前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是还有比较大的空间的。 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一大方向。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制度也已经很相近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发展还不够成熟,不够完善的市场所带来的会计制度也是不够完善的,在各方面的不

商业企业会计制度

商业企业会计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商业企业会计制度 商业企业会计制度: 商业企业除了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以外,必须建立内部财会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建立内部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部门应当根据统一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建立和健全本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对会计科目可以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适当增减,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可以由企业自行规定。 (二)整顿会计基础工作,实行会计工作规范化 企业会计工作一定要符合有关的标准规范和法规条例,从加强和整顿会计基础工作的要求出发,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凭证和账簿,实行科目、凭证、账簿和报表的规范化;严格进行凭证的审核,事先监督和检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严格记账、对账、结账手续,会计账簿应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按规定记账、对账和结账,并建立健全的会计档案。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三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第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二章资产 第六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七条 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

新企业会计制度科目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附:科目解 会计表注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 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 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 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 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131 应收股利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 金股利或者利润。 1132 应收利息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等应该收取的利息。企业购 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1221 其他应收款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等以外的其 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1231 坏账准备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1321 代理业务资产企业因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而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理财业务进行的证券投资和受托 1401 材料采购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的材料的采购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者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入库 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

我国现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详细讲解

第一章总论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呼声日见强烈。为此,财政部总结了1993年以来会计改革的经验,在企业会计准则、行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为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2004年6月正式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执行。该制度中的小企业是指“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中“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情况;“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 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本制度规定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有条件的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节《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及制定原则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一)不对外筹集资金 “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企业,但不包括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情况。对于对外筹集资金的企业,由于公众对其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远高于不对外筹集资金的企业,所以对外筹资的企业不能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而应该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经营组织可分为非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组织,《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小企业主要是指企业法人组织。 (二)经营规模较小 “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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