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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是反邪教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反邪教的根本方法

涂建华

[摘要]唯物辩证法是反邪教的科学的方法论。在反邪教中运用唯物辩证法,就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作到理论与实践统一。在具体方法的运用上,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

[关键词]反邪教;唯物辩证法;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既有科学主义方法论的重要内涵,又有人文主义方法论的基本立场,特别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虽然反对包括宗教在内的一切神秘主义,但是,这种反对依然是科学的、客观的和辩证的,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成为最有效最彻底的反邪教方法论。

一、唯物辩证法是反邪教的科学的方法论

运用唯物辩证法方法论反对邪教,就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作到理论与实践统一,在实践中创新理论,推动反邪教方法的发展。

首先,要坚持唯物主义立场,重视反邪教的物质力量。

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反复出现的宗教、神、唯灵论、自然宗教、多神教、一神教、自发宗教和人为宗教等等概念和论述,是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邪教观的依据。一般认为,宗教和邪教有本质区别,不可同日而语。但是这个观点是有条件的。从法的意义来说,邪教和宗教有本质区别。宗教符合社会规范和法的要求,在一定时期还是国家意识形态,但是邪教不是。邪教是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的违法的教派。但是在本体论意义上,宗教和邪教又同属唯心主义范畴,相对于唯物主义,宗教与邪教的本质是一致的。宗教是好是唯心主义,邪教是坏的唯心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辩证唯物主义,其唯物主义成分吸纳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反宗教的唯物主义,是在对宗教的批判中建立起来的。因此,任何马克思主义者都毫不怀疑马克思主义同唯心主义的水火关系,由此可以推知马克思主义的邪教观蕴涵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里。这是我们论证的前提。

马克思恩格斯对宗教的论述散见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从反邪教方法论角度思考,以下观点值得我们重视。第一,宗教是“颠倒的世界观”,是理性的迷失。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的世界观,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1]在谈到异化劳动时,马克思说:“与其说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还不如说它是外化劳动的结果,正如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性迷失的原因,而是人的理性迷失的结果一样。”[2]由此推知,邪教也是“颠倒了的世界观”,是理性迷失的结果。第二,宗教的基础不在天国、在人间。马克思接受了费尔巴哈关于“上帝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天国的秘密就在人间”的宗教解释,认为“一个人,如果想在天国的幻想的现实性中寻找一种超人的存在物,而他找到的却只是自己本身的反映……反宗教的批判的根据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人。”[3]由此推知,邪教的基础,就是产生邪教的社会关系。第三,消灭宗教,必须消灭宗教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用精神的批

判来消灭的,也不是可以通过把他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实际地推翻这一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4]由此推知,消灭邪教,必须摧毁邪教的社会基础。“通常这些德国人总是只关心把既有的一切无稽之谈变为某种别的胡说八道,就是说,所有这些无稽之谈都具有某种需要揭示的特殊意义,其实全部问题只在于从现存的实际关系出发来说明这些理论词句。”“要真正地、实际地消灭这些词句,要从人们意识中消除这些观念,只有靠改变条件,而不是靠理论上的演绎。”[5]对于改变条件,马克思在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明确表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 [6]反对邪教,也应该把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结合起来。对于邪教的物质形态,包括邪教的组织和设施,我们只有用物质的力量摧毁,才能达到我们的目的。

其次,要坚持辩证思维,做到心理分析与社会存在分析、思想批判与现实批判的统一。

心理分析对于邪教信仰的理解是必要的,马克思指出“我们的全部任务只能是赋予宗教问题和哲学问题以适合于自觉的人的形态,像费尔巴哈在评判宗教时所做的那样。因此,我们的口号应当是:意识改革不是靠教条,而是靠分析那神秘的连自己都不清楚的意识,不管这种意识是以宗教的形式或是以政治的形式出现。”[7]对于宗教的偏见,斯大林曾说,“某些同志有时把农民看作唯物主义哲学家,以为只要做一次自然科学演讲,就足以使农民相信上帝是不存在的。”其实农民很苦恼,他们担心“真有上帝”,所以既“敬拜共产党员,又敬拜上帝”,以“使庄稼更靠得住些”。“谁不估计到农民心里的这个特点”,“谁就不懂得在反宗教的宣传问题上即使对农民的偏见也需要谨慎小心”。[8]由此可知,对于宗教心理和邪教心理的研究是反邪教的必要内容。但是如果我们单纯地从人性的角度理解信仰需求而忽视邪教信仰存在的社会存在基础,我们就会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淖。因为,心理的需求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现实的苦难才是现实心理需要的根本原因。对此,马克思在宗教论述中精辟的阐释。“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废除作为人民幻想的幸福的宗教,也就是要求实现人民的现实的幸福。要求抛开关于自己处境的幻想,也就是要求抛开那需要幻想的处境。因此对宗教的批判就是对苦难世界——宗教是它们的灵光圈——的批判的胚胎。”帮扶邪教,就要以唯物辩证法理解邪教,以宗教苦难理解邪教苦难,以宗教心理理解邪教心理。要象宗教批判那样摘去“装饰在锁链上的那些虚幻的花朵”,“扔掉它们”,让人们“伸手摘取真实的花朵”。“彼岸世界的真理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而批判宗教的最终路线,是对神学的政治批判。“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便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9]对邪教神学的政治批判,首先要揭露邪教的政治企图和阶级压迫的本质。如果说宗教的压迫归根到底是阶级的压迫,那么,邪教的压迫更是如此。揭露邪教的压迫和剥削,把这样的压迫和剥削提高到阶级压迫和政治压迫的高度,让信徒看清,所谓邪教的管理、控制和领导,就是阶级的压迫的剥削,在这个阶级序列中,邪教头目是最高的剥削阶级,而底层的信徒,是遭受邪教压迫和剥削的贫民和牺牲品。只有让信徒看清邪教的本质,才能从思想上释怀信徒的天真与幻想,解除他们行为的思想前提,使信徒恢复理性,找回自我。

要以唯物辩证法诠释邪教的社会基础。恩格斯在《布鲁诺·鲍威尔和早期基督教》中把宗教分成“自发的宗教”和“人为的宗教”,认为自发的宗教在产生的时候并没有欺骗的成分,但“人为的宗教,虽然充满着虔诚的狂热,但在其创立的时候,便少不了欺骗和伪造历史。”[10]分析当代邪教产生的社会基础,我们就要到改革开放之初、西方神秘主义意识入侵和本国传统神秘主义还魂等现象中确认事实,从经济建设中意识形态建设方面马克思主义意

识的松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偏差、和公平与效率矛盾下的社会建设滞后的现象中寻找原因,把思想批判和现实批判统一起来,在真实原因的基础上寻找应对,在客观实在的基础上研究打击邪教的主观可能。

要在掌握邪教事实的基础上,认识到反邪教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于光远在谈到上世纪下半叶的气功特异功能热潮时指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个非一日之寒,指出了三“伪”一“所谓”从小孩表演到科学家支持并向政治渗透以至愈演愈烈终至发展为邪教的过程。[11]对于这样一个明晰的邪教成长路线,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宗教本身是没有内容的,他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12]邪教的基础在人间,中国当代邪教的基础在中国的当代,其现象就是二十年气功特异功能为代表的当代神秘主义运动,其思想根源就是科学精神的迷失和功利主义的泛滥,其社会根源就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失衡和对马克思主义的动摇。时至今日,这样明白无误的事实,学术界和思想界仍然遮遮掩掩不敢承认,更谈不上思想上的全面反思和行动上的正本清源,从而表明了反邪教斗争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

第三,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层次分主次地开展反邪教斗争。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信徒采取不同的转化教育方法。当反邪教斗争进入平稳期,我们就要有充分的耐心和多样的途径,稍安毋躁,持之以恒。要充分利用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种教育宣传途径,全方位多角度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素质,增强信仰和践行马克思主义的自觉。要正确认识反邪教从歼灭战到持久战、从紧急状态到常态的形势,认真研究反邪教组织的方式方法,在合理性、规范性、长久性和常态化原则下搞好反邪教组织建设,既不要急于求成,也不能松懈麻痹。要在增加信仰管理功能的基础上强化和泛化反邪教机构的功能,使之成为管理教育和处置邪教的机构、团结各种非马克思主义信仰者特别是邪教信仰者的活动交流联络基地和精神家园,使邪教打击和处理机构由邪教信徒的畏途变为包括邪教信徒在内的各种信仰者活动室、娱乐室、学校和乐园;要尝试把反邪教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养和践行结合起来,使之具备意识形态的强大功能。为此,政府要加大对反邪教机构的投入,改变反邪教机构的组织构成和社会功能。要改变帮扶教育邪教信徒的方式方法,在法律的框架内处置违法分子、在精神文明建设的体系内教育批评挽救和团结邪教信仰者、在群众文化建设体系里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要力戒简单粗暴的打击与处置,对于既使是触犯刑律的邪教分子,我们也要谨慎对待,强调其违法的实质而淡化其邪教意义,要实事求是,从精神健康和医学角度理解、区分和对待邪教信仰者,允许精神健康差异性存在的人权意义。在转化问题上不划指标、不设期限、不强求、不放弃。

二、矛盾分析是反邪教的基本方法

铲除邪教的方法,就在邪教的具体事实之中。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就能找到邪教的根源和铲除邪教的方法。实事求是,首先需要的是找到邪教的事实。所谓事实,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最大量、最普遍、最常见、最简单的事实”,二是“最反常态、最病态、最不近情理、最不可理喻的事实”,三是“最大量出现、且不断增长具有普遍化趋势的事实”。[13]从这些事实的总和中我们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邪教的产生和发展,最大量、最普遍、最常见、最简单的事实就在诋毁党的领导、与共产党争夺领导权这一焦点上,其最反常态最病态最不近人情的体现就是邪教的精神控制和丧心病狂的反社会反人类行为,其普遍化趋势则表现为通过填补日益增长的人民的心理需求和信仰需求进而控制广大信众。铲除邪教,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重视理论创新在反邪教斗争中的重要意义。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构筑抵制邪教的政治长城。

邪教问题,就其社会意义说,是一个法律问题,但就其意识形态说,是一个信仰问题。

因此解决中国当代邪教问题,在社会意识领域就是要解决当代中国的信仰问题。当代中国的信仰问题,就其普遍性而言,是一个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观念问题,它涉及到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并左右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就特殊性而言,我国信仰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不仅表现为它是我国众多社会问题的症结所在,也不仅在于解决这些问题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它关系到我们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党对信仰问题的领导。长期以来,我们形成了一个马克思主义科学信仰的教育和培养体系,我们也建立了管理宗教文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有效机制。但是,对于邪教这样的非常信仰,我们往往显示出始则无策、中则乱策、终无良策的状况,由此反邪教部门只能是疲于奔命。而原因终究在于,对于一种邪恶的反动的意识形态形态,并无现成的应对和一劳永逸的良方。解决问题的方法始终蕴藏于事实本身。而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始终处在对策的高端。道理非常简单,邪教的威胁不管如何复杂,邪教的理论不管如何杂芜,邪教的手段不管如何荒唐,其目的最终都指向了对于党的领导的觊觎或消解。找到邪教反党反社会的共性和本质特征,就找到了反邪教的基本方法。反对邪教,就要坚持党的领导,构筑抵制邪教的政治长城。

第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构筑反邪教思想阵地。

长期以来,哲学界故意模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社会思潮上崇尚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马克思主义边沿化,神秘主义甚嚣尘上,由此导致邪教的批量生产和持续发展。反对邪教,就要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坚持马克思主义不动摇,坚持无神论,反对有神论,坚持唯物主义,反对神秘主义。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唯物辩证法,把党的宗教政策的策略与思想战线的反对唯心主义区别开来,把思想自由与反对愚昧迷信区别开来,把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结合起来,把实用主义和理想主义结合起来,多角度全方位灌输马克思主义,反对神秘主义,筑紧筑牢马克思主义思想阵地,使之具有抵御邪教的强大的真理力量。

第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反邪教道德基础。

邪教的反常态和丧心病狂,是社会病态的反映。科学发展社会主义,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其中特别是倡导民主、文明、富强、法治和社会公平与正义,形成友爱、和谐的社会风尚,用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价值观武装人民的头脑,用科学精神和优秀的人文精神满足人民的信仰需求,用法律处置别有用心的教主和邪教骨干,用人道主义地感化和团结邪教信仰群众,加强社会建设,争取潜在的邪教信徒,改变现实的邪教信徒,打击顽固的邪教分子。

第四,加强学术研究,在理论批判和创新中获得反邪教力量支撑。

要重视对以下观点的学术研究和理论批判。

第一,社会弊端是邪教的基础,打击邪教必先解决社会问题。持这个观点者俨然社会公知、充满社会责任、站在道德高端,但是他们故意在矛盾的普遍性问题上装糊涂,以达到不反邪教或少反邪教的目的。因为社会问题是层出不穷的,永远没有一个解决的时候,到了共产主义也如此,如果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前提,我们的反邪教就真的不要搞了。法轮功和全能神一直鼓动信徒信邪、以鳄鱼眼泪去他在国外的主子那里博同情的,正是这个手段。在哲学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当然是辩证统一的,但是辩证法同时认为必须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治标与治本问题上孰先孰后的选择,就是要看解决问题的迫切性。况且,我们一直在进行社会治理从来也没有停止,我们的社会公平与正义正在与时俱进的。如果邪教借社会问题阐述其存在的合理性,则邪教就永远具有存在的理由,这是我们所不希望的。邪教可以有这样的生存期望,反邪教却不能中邪教的奸计,解决邪教赖以产生的社会条件不能作为不反邪教或缓反邪教的理由。

第二,邪教信仰自由。不错,信仰总是自由的,但群体意识是需要规范的。个人的信仰

自由只有在不妨碍他人信仰自由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邪教信仰侵蚀了群体信仰的高尚性和纯洁性,如果群体信仰妨碍了国家意识形态,则这样的自由就缺乏了合法性,必须坚决反对。

第三,反邪教但不要反唯心主义,更不能伤及宗教。这种把邪教的世界观基础与邪教信仰现象割裂开来的做法,在理论上荒唐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我们尊重信仰自由,尊重宗教情感,并不等于我们认同唯心主义的世界观,更不等于我们崇尚唯心主义的方法论。工具理性还需道义理性的支持,不可偏废。在实际斗争中,一些人以弘扬传统文化为名弘扬宗教唯心主义,以宣传传统道德为名宣传宗教道德,以反邪教为名发展宗教信徒,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我党宗教政策的内涵,也不是我党文化建设的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个层面二十四个字,其中没有一个与宗教道德直接相关,充分显示出我党对借传统文化之名行唯心主义世界观之实的伎俩的警惕。

第四,无神论是失败的方法论,因此不能用来反邪教。强加无神论以污名,是有神论惯用的伎俩,无神论的唯物主义的基石,是有神论的天然敌人,反邪教与反有神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高举反邪教大旗,就要使用无神论的武器。

第五,信仰需求造成邪教需求。信仰需求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但信仰是多元丰富多彩的。我们要警惕把信仰简单理解为神秘信仰的观点,严正指出科学信仰是最真实可靠的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是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它完美阐释了人类自由与解放的理想与途径,能够满足人们的信仰需要,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意义缺乏阐释和理解,使简陋的蒙昧的虚假的信仰获得了信徒,这是一个急需着手解决的问题。

(涂建华,湖南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地,教授)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53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00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52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43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46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9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418页。

[8]《斯大林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68页。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4页。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2页。

[11]于光远:《同伪科学至少还要都一百年》,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89页。

[12]马克思:《致阿·卢格》《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258页。

[13]侯惠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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