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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小说的艺术风格

西北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生毕业论文

浅谈莫言小说的艺术风格

所学专业汉语言文学。

入学年度 2013级。

学习地点奈曼教师进修学校。

学生姓名张晓梅。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2015.3.1 。

浅论莫言小说的艺术风格

张晓梅2013级汉语言文学

【内容摘要】莫言是新时期以来最具创新意识的作家之一,他在小说语言方面取得的成就引人瞩目。杨扬说:一个作家用什么语言来写作,有时是先天注定,无法更改的。大家都在用同一种语言,为什么有的作家作品有自己的语言特征,而有的人却没有呢?这是因为有的作家通过某种发现,唤起了语言中沉睡的不被人注意的东西,而这种语言是属于作家个人的,只有他能够感受,只有他能够将这种语感的灼热的温度传达出来。一个作家只有寻找到这种语感和语言的表达方式,才算是开始了自己的文学语[1]。”莫言正是这样的一位作家,他作品的语言个性鲜明,风格独特。

【关键词】莫言;艺术风格;《红高粱》;《檀香刑》

艺术风格指作家创作个性同具体话语情境所营造的相对稳定的整体话语特色,它包括主体与对象、内容与形式的特定融合,是一个作家创作趋于成熟其作品达到较高艺术造诣的的标志。其形成是以作者生活实践的情感体验为基础,以思想倾向的创作为方向,并受到时代精神、阶级属性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并最终形成作者独特的风格特点为表现,是一个不断积淀突破的过程。

一、雅俗共赏的语言

高尔基曾说“文学创作的技巧,首先在于研究语言,因为语言是一切著作,特别是文学作品的基本材料”,即文学的第一要素。干脆利落、激情奔放、着意于色彩、但又含蓄内敛,是一种“莫言式”的语言风格,下

面以《红高粱》为例,具体其语言的主要特点为:

(一)乡土气息浓烈

莫言作品中常常出现一些方言语汇,莫言的作品追求真实,喜欢呈现原生态的语言,对山东高密的方言运用尤为突出,使作品语言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莫言的《红高粱》正是从老百姓的立场出发,大量采用具有地方色彩的“老百姓语言”,使作品更有地方色彩,人物形象更为逼真,更能感染人。同时莫言偏爱村言野语,《红高粱》中的人物包括戴凤莲、余占鳌的语言都极有特点,那便是粗话、脏话、野话、荤话及粗俗污秽的意象,透着一股浊气,违背了新时期文学传统能够容忍的审美原则。

(二)善于打破常规

创造性地对固有语言重新进行一番排列组合,使其在特殊的语境中生发出崭新的意蕴,令人回味无穷。它们相反相成,言简意赅,巧妙地表达出复杂的思想感情或意味深长的哲理。《红高粱》中一共用了五组矛盾的组合“极端热爱极端仇恨”“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来写高密东北乡。这些意义相悖的词语组合,集中表现了“我”对高密东北乡的“爱之深责之切”,既爱又恨的复杂感情。

(三)语言色彩绚丽

莫言对色彩的感觉很敏锐,尤其是对“红”和“血”很是痴迷。《红高粱》中无边无际的高粱是血一般的红、土地是红的、河水是红的、祖先们的鲜血是红的。莫言试图在红色的大背景下,展览历史,还原历史的苍茫与深邃,廓大与辽远,意在把人们的想象带回远古蛮荒时代,从而张扬强

悍的“酒神精神”。

(四)大量歌谣韵文。

在《红高粱》中,莫言大量运用民谣、民歌、民谚,为作品增添了许多亮色。作品中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读来朗朗上口,具有一种古典美。

(五)修辞别具一格

如比喻和拟人、反讽和戏仿、示现等等。这些修辞手法在其大部分作品中被极尽变换的运用,不仅使作品的感性图景大大丰富,而且深化了文本的阅读性,给读者带来更深一层的思考空间。

二、独特的叙事风格

(一)极尽变幻的叙事策略

首先是叙述视角,莫言小说全知视角的选用是莫言小说的创新。以至于莫言认为将近二十年过去以后,其对《红高粱》仍然比较满意的地方是小说的叙述角度。过去小说里有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而《红高粱》一开头就是‘我奶奶’、‘我爷爷’,既是第一人称视角又是全知的视角。这比简单的第一人称视角要丰富得多开阔得多。

其次从叙述模式多为象征模式。大地母亲的象征,情爱生命的象征,兼具了反叛精神和独创性。

最后对于叙述时间也是交错闪回,打破顺时性的叙述、切入点的不断变换,过去的故事与现实发生前后呼应。从过去的追忆延伸到对当下事件的描述,进而畅想未来发生的某一场景。过去、现在、未来交叠呈现在同一叙述人的叙述场景中。莫言将这种交错式叙述手法应用在很多历史题材

小说中,其中最突出的便是《红高粱》。

(二)超凡的叙述方式

莫言小说创作的叙述方式主要体现在叙述结构和叙述技巧两方面上。其叙述结构又主要概括为对位性叙述结构和复调性叙述结构。其风格存在变化,作品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不再是单一的线性结构,多以繁复的内外并存结构为主,最终呈现出文本结构的对位与复调特征。

(三)叙述修辞的综合运用

莫言的创作通常通过运用各种修辞,使现实的世界陌生化和狂欢化,以期达到其要表达的效果。就其所运用的众多修辞中又属反讽和色彩词最具特色。从而营造了一个非同寻常的艺术场。

三、现代主义技巧的运用

莫言的小说在现实主义的精神下运用了大量的现代主义文学技巧,象征、隐喻、暗示、借代等手法的动用,增强了作品的表现力,深化了作品的内涵。

莫言的小说深受福克纳和马尔克斯的影响,他笔下的“高密东北乡”与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塌法县和马尔克斯笔下的马孔多小镇一样,充满了象征和寓意。“高密东北乡”这个概念寄寓了一种意义和哲学命题,包含了深刻的思想内涵。可以说,高密东北乡是我们苦难民族的一个缩影。单就一个“红高粱”,就有说不尽的寓意,它有多重含义,可以象征我们顽强的民族气节和生生不息的精神内核,可以是指火热而野性的生命激情,还可以是爱情的象征等等。

生活在东北高密乡这块黑土地的男男女女大多具有无拘无束的叛逆性

格,他们热爱生活,热爱家乡,敢爱敢恨,同时亦保留着除暴安良、抗御外侮的坚韧不拔的伟大生命潜能。莫言笔下的女姓人物如《红高粱》中的“我奶奶”和《檀香刑》中的孙眉娘,都不是传统的贤妻良母形象,她们敢于悖逆传统的道德约束,显示出了生命力的高扬。即使身处钱缝中的县官钱丁,在凶残的统治者和侵略者面前也醒悟过来,在最后时刻亲手杀死了孙丙,让德国人的通车庆典蒙上了阴影。同时,莫言也毫不避讳这些人物野蛮、丑陋与愚昧的一面。通过这些人物形象,作者对我们民族传统的文化心理进行了有力地审视、批判和表现。

总之,现代主义技巧的运用,丰富和深化了作品的思想和艺术内涵,增强了作品的表现力。

四、审美特征的流变

莫言的审美追求,是动态的变化的过程。他的审美倾向有自我确立、更新和不断超越。他依赖于“感觉的爆炸”,人们对他独特的审美及其产生原因、特殊性、利弊做了综合探析,褒贬不一。而对莫言作品审美角度的关注也是如此,早在很久以前朱向前就发现了莫言作品中的“古典朦胧美和写意色彩”,张清华也指出他的小说中大量“大自然审美主题、神与物游、物我合一、神秘氛围等传统美学因素”[2]。同时,在构建美的大厦的同时,莫言还表现了许多的丑,存在以丑衬美、以丑为美的审美倾向。

(一)生命本真的绽放

在莫言早期的小说里,美无处不在。从语言到主题、场景、视角选择、人物塑造到意象营造都表现出以审美本真为基调。举起了“高密东北乡”这面大旗,整体呈现出一种积极向上的风貌特征,主旨意味深长。

(二)以丑为美的倾向

在审美范畴上,丑一直处于一个尴尬境地,“由于传统美学以‘美’字概括了美丑两个方面,丑就只好屈居于仆从和陪衬的地位”[3],80年代中后期,中国文坛开创了一个多元化的文学审美风格时代的到来。此时的莫言则是以其特殊的审美姿态,颠覆了传统式战争的描写,大肆对性爱欲望的张扬,对社会底层及阴暗面所包含的丑态的渲染,形成了一种以丑为美、美丑交杂的美学风格。空前的叛逆,尽显斑斓。

审丑的转变可谓是作者对人本质、人和物、人和世界、世界本身的综合性思考。是“性恶论”的变相延伸,“自然丑的堆砌”、“历史之丑的文化反思”、“官场黑暗的揭露”、“人性丑的审视”、“对社会丑的批判”等等审丑表象之下流露出的是作者逆向审美特征,于大多数人留下恶心、震惊的文本印象,沉静之下才有怜悯、哀其不争和进一步的认知反思。

对社会丑的揭露也在小说中时有表现,小说《天堂蒜薹之歌》的创作就起源一个真实的事件:某地方因政府腐败渎职,导致农民们收获的打量蒜薹滞销难以出售,愤怒的蒜农放火烧了县政府。这部书实际上是一部饥饿之书,也是一部愤怒之书。“审丑的根本意义是为了使人类豁达大度,以空前的气魄和神智去把我丑和恶,从丑之中、甚至从恶之中提取出有益于人生的东西来。”[4]莫言对丑的审视尽管导致了价值内涵、身心体验、人生意义都是否定的,但在大方向上给予人们的指导借鉴意义仍然是值得肯定的。

(三)审美回归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治问题的变向,随

之文化语境变得风云变幻、捉摸不定,这一阶段的开始莫言的审美心态有了明显的改变,更倾向于传统小说的回归。不再一味执着地进行前期各种审美样式的先锋试验。这一阶段主要表现在有意地摆脱西方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转向吸取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广泛地从民间发掘资源,用其“独特的强调”在写作审美上“大踏步地撤退”。

2001年莫言在苏州大学关于“文学创作资源”的主题演讲可谓将研究者的目光带入了另一个方向,那就是审美的大众化。首先表现在故事性上的变化,莫言初入文坛时小说以写实为主,具有强烈故事性且脉络清晰,到了中期便以《透明的红萝卜》为转向,迎来大量联想、时空颠置采用意识流的手法创作的高潮,传奇色彩浓厚,而故事情节性反倒减弱。至此,就是大多数研究者把莫言风格归类为魔幻现实主义的原因。到了《红树林》、《檀香刑》、《四十一炮》与之前的《红高粱家族》、《食草家族》、《丰乳肥臀》作比,不难发现后期创作已经有了很大变化,在艺术上追求狂欢化开始回归追求语言朴实性和故事的完整性。

审美回归的另一表现就是叙述方式的变化,这一时期的《我们的七叔》、《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一匹倒挂在杏树上的一匹狼》、《天花乱坠》、《与大师约会》、《冰雪美人》、《嗅味族》等里面,故事改由既是叙述者,也是行动者的‘我’来叙述。由于这个‘我’同时作为故事的行动者的面目出现的,不像早期作品那样强化故事时间与叙述时间的差别,作品因此有了更强的可读性。

莫言独特的艺术风格不仅成就了他的作品,也成就了当代文坛。在提倡个性化,追求创新精神的今天,文学要想在国内文坛乃至国际文坛取得

瞩目的成就,就需要莫言这种敢于“胡闹”,善于“折腾”的狂欢精神和创新精神,“‘胡乱’好,‘胡闹’好,‘胡折腾’好。用生气勃勃之‘胡’,来自民间之‘胡’,野性难驯之‘胡’,平民视角之‘胡’,非知识分子之‘胡’,原创性之‘胡’,乱一乱、闹一闹、折腾折腾香烟缭绕的小说庙,神灵们不愉快,但小说的新气象也许就出来了。”[5]愿我们青年一代都具有这种文学创新精神

【参看文献】

[1]杨扬.莫言研究资料[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35.

[2]张清华.《叙述的极限——论莫言》.《当代作家评论》2003年2期.

[3]苏忠钊.放逐于美与丑之间.西北师范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7.I207.42.

[4]毛华兵.感性生命的艺术扩写.江西师范大学毕业论文,2004.05.

[5]莫言.《文学创作的民间资源——在苏州大学〈小说家讲坛〉上的讲演》,当代作家评论,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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