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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护士法律法规

-----------------------------------精品考试资料---------------------学资学习网----------------------------------- 护理法规为什么要学习护理法律 1、了解自己的职责的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的知识及专业团队的规范和要求 2、熟知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 3、明确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 4、自觉遵纪守法,保护好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课程设置 1、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2、护理法的范畴 3、护理安全的概念 4、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我国的卫生法体系卫生法(Healthlaw),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器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护理法的范畴 1、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 2、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 3、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护理法: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护理安全: 在实施护理全过程中,避免发生医疗过失的行为,防止患者出现不良损害后果。 1 / 3 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每个合格的护理人员不仅应该熟知国家 法律条文,而且更应明白在自己实际工作中与法律有关的潜在性问题,以便自觉地遵纪守法,必要时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这些潜在性问题中,常见的有: (一)侵权行为与犯罪护理人员与病人的接触比其他医务人员更为密切,如在护理卧床病人时,在获得其高度信任的基础上,被同意检阅其信件,但对书信往来和个人隐私,护理人员应持慎重态度为之保密,如随意谈论,造成扩散,则应视为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 (二)疏忽大意与渎职罪例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病人注射了青霉素,若该病人幸好对青霉素不过敏,那么,该护士只是犯了失职过错,构成一般护理差错。 假若该病人恰恰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克致死,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她可能被判渎职罪。 (三)临床护理记录,它们不仅是检查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资料,也是医生观察诊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 在法律上,也有其不容忽视的重要性。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培训资料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 题及答案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姓名日期得分 一、填空题( 每空 2 分共60 分) 1. 《护士条例》规定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护理工作, 护士只能在(注册执业地点)范围内从事护理工作。 2. 《护士条例》经国务院第206 次常务会议通过, 自(2008年5 月12 日)施行。 3.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5)年。 4. . 护士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申请注册的,需接受(二级)级医院(3)个月临床实习并考试合格。 5. 《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权利:(获得报酬)、享受福利、(参与社保)、(卫生防护)、(医疗保健)、(参与专业培训)的权利。 6. 《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义务:(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治疾病知识),(进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有参与突发共卫生事件的救护义务,无条件服从调遣。 7. 《护士条例》共 6 章35 条,包括总则、(护士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 6 个部分。8. 《护士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 保护生命) 、(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9.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经国务院第55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

年9 月1 日)施行。 10.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共七章63 条。包括总则、(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行政处理与监督、(医 疗事故赔偿、罚则)和附则7 个部分。 11. 门诊病历(医疗机构保管)不少于(15 )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30 )年。 12.2013 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签封病历的(复印件),并规定未完成的病历在封存后,病历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二、简答题(共40 分) (一)护士应当怎样执行医嘱?(10 分) 答:1、正确执行医嘱:护士正确执行医嘱首先应当核对医嘱, 然后按照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对象、正确的剂量、正确的途径和 正确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的临床反应。 2、拒绝执行有问题的医嘱: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果发现 和怀疑医嘱存在错误,护士有权利拒绝执行,并向医师提出质疑。(二)简述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级。(30 分) 答: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 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 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及答案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姓名日期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 分共60 分) 1.《护士条例》规定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护理工作,护士只能在(注册执业地点)范围内从事护理工作。 2.《护士条例》经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 日)施行。 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 5 )年。 4..护士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 3 )年内未提出申请注册的,需接受(二级)级医院(3 )个月临床实习并考试合格。 5.《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权利:(获得报酬)、享受福利、(参与社保)、(卫生防护)、(医疗保健)、(参与专业培训)的权利。 6.《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义务:(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治疾病知识),(进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有参与突发共卫生事件的救护义务,无条件服从调遣。 7.《护士条例》共6章35条,包括总则、(护士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部分。 8.《护士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经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施行。 1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共七章63条。包括总则、(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行政处理与监督、(医疗事故赔偿、罚则)和附则7个部分。 11.门诊病历(医疗机构保管)不少于(15 )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30 )年。 12.2013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签封病历的(复印件),并规定未完成的病历在封存后,病历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二、简答题(共40分) (一)护士应当怎样执行医嘱?(10分) 答:1、正确执行医嘱:护士正确执行医嘱首先应当核对医嘱,然后按照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对象、正确的剂量、正确的途径和正确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的临床反应。 2、拒绝执行有问题的医嘱: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果发现和怀疑医嘱存在错误,护士有权利拒绝执行,并向医师提出质疑。(二)简述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级。(30分) 答: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

护士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护士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 护理是一项涉及维护和促进人的健康的医疗活动,具有专业性、服务性的特点。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急需制定一部有关护士的行政法规,在这样的背景下《护士条例》便应运而生。2008年1月31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第5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护士条例》。《护士条例》将于2008年5月12日开始实施,《护士条例》的公布施行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空白,对于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职责、规范护士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附则。本条例第二条规定,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由此可见,护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病人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护士以其专业化知识和技术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护士的专业水平、整体素质与医疗安全、患者的康复、患者对医院服务的满意程度关系密切。因此,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此,今天主要从护士的执业资格条件、护士的基本权利、护士的法定义务以及护士违反法定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解读。 一、护士的执业资格条件及执业注册管理 1、护士的执业条件 临床工作中,与病人接触最多的也是护士。为了确保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具有保障病人健康和医疗安全的执业水平,条例总结我国护士管理的经验,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规定,只有受过专门训练并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才能从事护理工作。根据护士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2、护士的执业注册申请与管理(条例第八至十一条) 1)提出申请的时间限制及逾期申请的条件。 2)执业注册申请的受理部门及处理原则。 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4)延续注册的申请及执业注册的注销管理。 5)建立护士执业记录。 案例1:2000年8月27日下午4时许,张明锦陪妻子蔡善华到镇卫生院就医,当班“医生”张道中为其检查后,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于是为其开药打吊针,其间出现药物过敏,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张明锦将界牌镇卫生院及张道中告上了法庭。 2004年3月15日,定远县法院一审判决张明锦败诉,并承担诉讼费4000元。张明锦不服,于今年5月20日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当班的“医生”张道中没有合法的执业证书,当班护士蒋本武也没有护士证,蔡善华的诊疗人员均没有诊疗资格,仍违反规定从事诊疗工作。张道中知道蔡善华有过药物过敏史,但对患者用药过敏史未予足够重视,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不充分,没有事先准备相应的抢救措施。对蔡善华所用的药物,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篇一:药品法律法规学习 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总结 为贯彻落实公司“普及法规知识、增强法制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构建法治文化”的主题活动,质量部以贴近实际、贴近工作为原则,学习部门相关的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熟知熟会。质量部坚持以“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开展了部门人员相关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使质量部全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此次学习了与药品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专利法》、《新药审批办法》、《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 品读法律法规条文,觉得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质量监督工作中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

但对问题整改和跟踪落实不到位;质量检测工作能够按照质量标准对原辅料和产品进行检验,但对检验的理解不够深入,检验中出现的问题不够快速有效地解决;产品注册申报工作中所需时间过长,注册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资料整理不够严谨。药品法律法规为我们的药品质量提供了保障。时刻警醒自己,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日常监督是否准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管理。做到法律法规时常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知法守法,提供更优质的质量管理服务。 通过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部门员工的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质量管理,使部门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虽然在本次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药品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篇二:护理法规的学习感想 学习感想 通过近一个月对医疗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诊疗规范、护理核心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手术室管理制度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在各项护理工作中

护士法律法规

护士法律法规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护理法规为什么要学习护理法律 1、了解自己的职责的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的知识及专业团队的规范和要求 2、熟知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 3、明确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 4、自觉遵纪守法,保护好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 课程设置 1、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2、护理法的范畴 3、护理安全的概念 4、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卫生法(Healthlaw),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器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护理法的范畴 1、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 2、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 3、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 护理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 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护理安全:在实施护理全过程中,避免发生医疗过失的行为,防止患者出现不良损害后果。 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每个合格的护理人员不仅应该熟知国家法律条文,而且更应明白在自己实际工作中与法律有关的潜在性问题,以便自觉地遵纪守法,必要时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这些潜在性问题中,常见的有:(一)侵权行为与犯罪 护理人员与病人的接触比其他医务人员更为密切,如在护理卧床病人时,在获得其高度信任的基础上,被同意检阅其信件,但对书信往来和个人隐私,护理人员应持慎重态度为之保密,如随意谈论,造成扩散,则应视为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 (二)疏忽大意与渎职罪 例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病人注射了青霉素,若该病人幸好对青霉素不过敏,那么,该护士只是犯了失职过错,构成一般护理差错。假若该病人恰恰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克致死,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她可能被判渎职罪。 (三)临床护理记录 临床护理记录,它们不仅是检查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资料,也是医生观察诊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在法律上,也有其不容忽视的重要性。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能导致误诊、误治、引起医疗纠纷,临床护理记录在法律上的重要性,还表现在记录本身也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若与病人发生了医疗纠纷或与某刑事犯罪有关,此时护理记录,

护理工作中法律法规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2) 尹秀梅 《护士条例》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时间实施? 为何学法 依法办事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是规范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准则。 护理职业活动与人的健康和生命直接相关,认真贯彻执行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是护理人员从业的首要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护理服务的规范管理,是护理管理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据有关部门统计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全国由于医患纠纷引发的冲击医院等恶性事件,2002年有5000多起,2004年上升到8000多起,2006年则将近10000起。2008年,在太原召开的一个关于医疗纠纷全国性的内部会议上披露,全国医疗纠纷每年发生达百万起,并以100% 如此惊人的数据,谁来保护我们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面对如此节奏快、任务重、压力大、高风险的工作,我们应加强学习相关的医学法律、法规,增强护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护理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组成: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法,医政法,药政法,妇幼卫生法,优生与计划生育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卫生法定义: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法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实施 《护士条例》2008.5.12 实施 《护士守则》2008.5.12 护理法的范畴 1.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 2.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 3.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 护理法的意义 为护理人员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支持 ★引导护理教育和服务实践逐步标准化、专业化 ★促进护理人员不断接受培训教育 ★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 ★有利于维护病人和一切护理对象的正当权益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题(1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何时发布?何时起执行?(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令第31号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共有几章几条?(共六章三十八条) 3、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4、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递交哪些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明、健康检查证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证明。) 5、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在什么情形下,护士不宜注册。(①服刑期间;②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③违反护士管理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④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7、护士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 8、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其处罚方式包括哪几种?(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取消注册。) 9、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颁布,建立了护士的什么制度?(执业准入制度)

10、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基本策略是什么?(⑴统筹规划,分级负责;⑵全面建设,突出重点;⑶依法执业,科学管理;⑷拓展服务,面向社会;⑸规范培养,形成体系。) 11、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到2010年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二级医院工 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50﹪、30﹪) 12、2005年至2010年内,分步骤在哪些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业护士培训,培养一批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重症监护、急诊急救、器官移植、手术室护理、肿瘤病人护理) 13、《纲要》指出:进一步调整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到2010年,各层次护理教育的招生数量比例应达到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各占多少比例的结构目标?(中专占50﹪、大专占30﹪、本科及以上占20﹪。)14、为保证《纲要》内容的落实,制定了哪些具体的保障措施?(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②以点带面,推动落实;③加强交流,共同提高;④加强督导,保证效果。) 15、制定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什么?(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感染艾滋病病毒。) 16、什么是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被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1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题(1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何时发布?何时起执行?(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令第31号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共有几章几条?(共六章三十八条) 3、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4、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递交哪些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明、健康检查证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证明。) 5、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在什么情形下,护士不宜注册。(①服刑期间;②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③违反护士管理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④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7、护士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 8、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其处罚方式包括哪几种?(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取消注册。) 9、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颁布,建立了护士的什么制度?(执业准入制度)

10、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基本策略是什么?(⑴统筹规划,分级负责;⑵全面建设,突出重点;⑶依法执业,科学管理;⑷拓展服务,面向社会;⑸规范培养,形成体系。) 11、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到2010年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二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50﹪、30﹪) 12、2005年至2010年内,分步骤在哪些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业护士培训,培养一批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重症监护、急诊急救、器官移植、手术室护理、肿瘤病人护理) 13、《纲要》指出:进一步调整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到2010年,各层次护理教育的招生数量比例应达到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各占多少比例的结构目标?(中专占50﹪、大专占30﹪、本科及以上占20﹪。) 14、为保证《纲要》内容的落实,制定了哪些具体的保障措施?(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②以点带面,推动落实;③加强交流,共同提高;④加强督导,保证效果。) 15、制定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什么?(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感染艾滋病病毒。) 16、什么是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被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护士核心考点全攻略第十九章法律法规与护理管理第二节

第十九章法律法规与护理管理 第二节与临床护理工作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 一、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防治法?包括总则、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八十条。 1.总则 (1)立法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其中包括三层含义:即强调疾病发生前的预防措施、已发生后采取的控制措施,最终达到消除传染病。 (2)传染病防治方针与原则: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和依靠群众。 1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传染病实行的方针与管理办法是 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管理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划区管理D.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片管理 E.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层级管理 (3)传染病分类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共39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 ①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②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肾综合征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猩红热、布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疟疾和甲型、H1N1流感。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依照甲类传染病管理。 ③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试题》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试题 科室姓名层级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56分) 1.我国第一部《护士条例》从( )开始实施。 A.2008年5月5日 B.2008年5月10日 C.2008年5月12日 D.1994年5月12日 2.《护士条例》实施的宗旨是( ) A.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B.为了维护医生的合法权益。 C.为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D.为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护士条例》所称的护士是指( ) A.护理人员 B.医技人员 C.护士 D.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4.()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A.人民政府 B.医院 C.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D.卫生厅 5.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 A.护士执业证书 B.医生执业证书 C.护理执业证书 D.护士资格证书 6.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年内提出。 A.五年 B.三年 C.一年 D.四年 7.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制定。 A.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 B.人民政府 C.医院 D.卫生局 8.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年。 A.一年 B.两年 C.五年 D.四年 9.法律是由()依照立法程序制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B.中国中央纪委 C.最高人员法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10.护士申请延续注册的时间是() A.有效期届满前3天 B.有效期届满前30天 C.有效期届满后30天 D.有效期届满后半年 11.我国第一个南丁格尔获得者是() A.梁季华 B.陈荣秀 C.王琇瑛 D.吴欣娟 12.迄今为止南丁格尔奖共举办了()届,共有()名获奖者 A.45、62 B.44、68 C.40、62 D.43、68 13.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 ) 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五年

护士法律法规

护理法规 令狐采学 为什么要学习护理法令 1、了解自己的职责的规模,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的知识及专业团队的规范和要求 2、熟知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 3、明确哪些工作自己可以自力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避免法令纠纷 4、自觉遵纪守法,呵护好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 课程设置 1、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2、护理法的规模 3、护理平安的概念 4、护理工作中的法令律例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卫生法(Healthlaw),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平安、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器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令规范的总称护理法的规模 1、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令、律例和条例 2、处所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分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 3、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纵规程等 护理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 管理、护理科研、护理办事)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护理平安:在实施护理全过程中,避免产生医疗过失的行为,避免患者呈现不良损害后果。 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令问题 每个合格的护理人员不但应该熟知国家法令条文,并且更应明白在自己实际工作中与法令有关的潜在性问题,以便自觉地遵纪守法,需要时呵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维护法令的尊严。这些潜在性问题中,罕见的有: (一)侵权行为与犯法 护理人员与病人的接触比其他医务人员更为密切,如在护理卧床病

人时,在获得其高度信任的基础上,被同意检阅其信件,但对书信往来和个人隐私,护理人员应持慎重态度为之保密,如随意谈论,造成扩散,则应视为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 (二)疏忽年夜意与尽职罪 例如护士因疏忽年夜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病人注射了青霉素,若该病人幸好对青霉素不过敏,那么,该护士只是犯了失职过错,构成一般护理毛病。假若该病人恰恰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克致死,则需追究该护士法令责任,她可能被判尽职罪。(三)临床护理记录 临床护理记录,它们不可是检查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资料,也是医生观察诊疗效果、调整治疗计划的重要依据。在法令上,也有其不容忽视的重要性。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能招致误诊、误治、引起医疗纠纷,临床护理记录在法令上的重要性,还表示在记录自己也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若与病人产生了医疗纠纷或与某刑事犯法有关,此时护理记录,则成为判断医疗纠纷性质的重要依据,或成为侦破某刑事案件的重要线索。因此,在诉讼之前对原始记录进行添删或随意窜改,都是不法的。 (四)执行医嘱 医嘱通常是护理人员对病人施行诊断和治疗办法的依据。一般情况下,护理人虽应一丝不苟地执行医嘱,随意窜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

护士法律法规

护理法规 为什么要学习护理法律 1、了解自己的职责的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的知识及专业团队的规范和要求 2、熟知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 3、明确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 4、自觉遵纪守法,保护好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 课程设置 1、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2、护理法的范畴 3、护理安全的概念 4、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卫生法(Healthlaw ),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 生防疫、药品器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护理法的范畴 1、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 2、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 3、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 护理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

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护理安全:在实施护理全过程中,避免发生医疗过失的行为,防止患者出现不良损害后果。 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每个合格的护理人员不仅应该熟知国家法律条文, 而且更应明白在自 己实际工作中与法律有关的潜在性问题,以便自觉地遵纪守法,必要时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这些潜在性问题中, 常见的有: (一)侵权行为与犯罪 护理人员与病人的接触比其他医务人员更为密切,如在护理卧床病人时,在获得其高度信任的基础上,被同意检阅其信件,但对书信往来和个人隐私,护理人员应持慎重态度为之保密,如随意谈论,造成扩散,则应视为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 (二)疏忽大意与渎职罪 例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病人注射了青霉素,若该病人幸好对青霉素不过敏,那么,该护士只是犯了失职过错,构成一般护理差错。假若该病人恰恰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克致死,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她可能被判渎职罪。 (三)临床护理记录 临床护理记录,它们不仅是检查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资料,也是医生观察诊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在法律上,也有其不容忽视的重要性。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能导致误诊、误治、引起医疗纠纷,临床护理记录在法律上的重要性,还表现在记录本身也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若与病人发生了医疗纠纷或与某刑事犯罪有关,此时护理记录,则成为判断医疗纠纷性质的重要依据,或成为侦破某刑事案件的重要线索。因此,在诉讼之前对原始记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复习题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复习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何时发布?何时起执行?(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令第31号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共有几章几条?(共六章三十八条) 3、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4、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递交哪些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明、健康检查证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证明。) 5、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在什么情形下,护士不宜注册。(①服刑期间;②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③违反护士管理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④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7、护士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 8、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其处罚方式包括哪几种?(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取消注册。) 9、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颁布,建立了护士的什么制度?(执业准入制度) 10、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基本策略是什么?(⑴统筹规划,分级负责;⑵全面建设,突出重点; ⑶依法执业,科学管理;⑷拓展服务,面向社会;⑸规范培养,形成体系。) 11、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到2010年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二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50﹪、30﹪) 12、2005年至2010年内,分步骤在哪些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业护士培训,培养一批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重症监护、急诊急救、器官移植、手术室护理、肿瘤病人护理) 13、《纲要》指出:进一步调整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到2010年,各层次护理教育的招生数量比例应达到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各占多少比例的结构目标?(中专占50﹪、大专占30﹪、本科及以上占20﹪。) 14、为保证《纲要》内容的落实,制定了哪些具体的保障措施?(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②以点带面,推动落实;③加强交流,共同提高;④加强督导,保证效果。) 15、制定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什么?(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感染艾滋病病毒。) 16、什么是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被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17、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哪些防护措施?(①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②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③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 18、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对局部实施哪些处理措施?(①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②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③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19、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哪些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20、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常用方案有哪几种?(两种,即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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