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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方案管理方法

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方案管理方法
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方案管理方法

麦田量贩式KTV

“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全称为“麦田爱心互助基金”。

第二条本基金采取以公司捐赠为主、员工互助、捐赠为辅的形式,将基金收入集中管理,使本基金成为麦田员工爱心互助,健康平安生活的有力保障,同时发挥一定的社会公益效益。

第二章基金注入与来源

第三条基金来源:

1、自本爱心互助基金成立之日起,每月公司固定注入.

2、公司全体员工每月缴纳互助、捐赠的资金。

3、其他关联客户/供应商及社会人士的捐赠。

加入条件及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额:

第四条:凡我司在职人员在本基金会启动之日起即可凭本人意愿加入,入会方式是由员工本人在“员工自愿加入爱心基金会签名备案表”亲自签名。新入员工在入职后,由店长办向员工征收是否入会的签名回执备案,签名后即成为基金会会员。

第五条:凡我公司员工自愿加入本基金后按以下比例每月缴纳爱心基金。

1. 麦田量贩式KTV 1500元/月

2. 董事会: ____元/月

3. 执行店长: 100元/月

4. 主管: 50元/月

5. 领班:不设固定额度

6. 员工:不设固定额度

第六条:凡员工加入本基金后,自加入之日起至离职日期间均可享受“麦田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之各项相关权益。

退出条件:

第七条: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基於员工健康平安保障原因,原则上在职期间建议不退出,如本人确因特别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加入本基金,可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退出本基金。经批准退出基金后不再缴纳爱心基金。

第八条: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如本人离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则自员工离职日起自动解除约定,自动退出本基金。

第九条: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第三章基金的支出

第十条:本基金适用于以下范围的支出:

1.对加入本基金员工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一定比例的报销.

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第十一条:对加入本基金员工本人发生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

1-5千报销10%

5-9千报销15%

1万以上报销20%,最高额度___万元整

第十二条:凡患下述特殊疾病者,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出据有效票据,由本人申请,经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核实批准,视病情、费用情况由本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给报销,其余费用由本人负责(同一疾病不能报销两次):1.大面积急性心肌梗塞住院抢救和脑出血手术患者;

2.尿毒症需做血液透析者;

3.各种III、IV期癌症患者;

4.患有急性肝坏死病的患者;

5. 因病情需要,经医院同意器官移植(例如肾移植);

6.其他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

第十三条:对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1. 因自然灾害导致员工家庭重大损失,员工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经济上出现重大困难而需要帮助的,由本人家庭所在地镇一级政府部门出具相应证明,经本人申请,经店长确认,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核实,视事件本身情况由本基金给予一定额度资助。

2. 对加入本基金员工家庭(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发生重大损失或重大困难的资助:

1-5千报销5%

5-9千报销8%

1万以上报销10%,最高额度2万元整

3. 对无法用金额衡量的重大困难或事故,经基金管理委员会人员核实,

讨论,决定给予一次性资助。

第十四条:对国家发生重大自然灾难及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由本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除外责任

1)战争、自然灾害等;

2)犯罪行为、诈骗行为、故意行为;

3)自杀、酗酒、打架斗殴。

第四章基金会成员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六条:权益

1.有权享受对加入本基金后员工本人发生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一定比例的报销。

2.有权享受对加入本基金后员工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3.有权定期及时了解本爱心基金运作及收支财务状况。

4. 有权对因向本基金提交虚假资料获得基金报销或资助的个人或家庭提出举报。

5.有权对本“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提出修订建议。

第十七条:义务

1.有义务按本基金规定定期缴纳有关资金。

2.有义务按本基金规定确保个人所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无误。

3.有义务严格遵守本“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各项条款。

第五章基金的管理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机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基金收支管理小组组成。

第十九条: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基金管理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由执行董事,执行店长、财务出纳组成,负责决定基金管理方面的主要政策及相应的调整方案:

1.决定基金运作的方式;

2.监督报销、资助、捐赠工作的执行;

3.负责本基金管理办法的批准及解释;

4.必要时,提出对本基金管理办法的修改建议;

5.处理基金运作中的特殊问题;

6.每月向全公司员工报告一次基金运作和收支帐目、财务情况。

第二十条:基金收支管理小组职责

基金收支管理小组由财务、经理、主管、领班、组成:

1.负责基金日常事务处理,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单据资料审核复查;

2.基金日常收入,支付的登记、汇总、结算;

3.按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方式运作基金,保证基金收入支出专款专用。

4.每月以财务报表形式提交基金运作收支情况给基金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目的在於最大限度来帮助员工及其家庭减轻出现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的负担,以帮助员工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保留在适当时修订、取消本“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

制定:营管部批准:董事长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爱心基金”是公司员工自发群体,将爱心互助关爱到困难员工的形式的互助基金。 第二章目的 1.汇聚爱心护贫救急,帮助减轻员工家境特殊困难; 2.省下您的零花钱,帮助公司在职员工,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发生重大困难,遭遇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自身难于解决的急需救助者。 第三章资金来源 1.社会团体和其他形式获取的资金来源; 2.公司及各店管理人员定期捐赠和基层员工自愿捐赠。 第四章资金管理 1.爱心基金是单独设立基金,独立核算,民主管理,专款专用。 2.任何人不可占用、私用和挪用基金会的资金; 3.基金管理委员会拟定自主对象、公示集体意见,无异议批准予以资助。 第五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1.会长:负责统筹管理基金委员会工作。 2.行政中心:负责协调完成基金会各项日常工作,筹备开会会议。 3.财务中心:负责基金的收支,专款专用。设立爱心基金专用账户,每季度以财务报表形式提交收支情况抄报基金委员会。 4.基金管理委员会拟定资助对象,资助方案,公示征集意见无异议批准予以资助。 第六章补助条件及申领程序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向公司爱心基金会申请爱心基金: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认真,生活俭朴的公司合同期内的在职员工,其个人和家庭成员(血亲)因发生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确定有困难无力救治者急需医疗费救助; 2.遭遇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自身难以解决基本生活补助。 二、补助标准: 1.资助人员的费用标准,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视其困难程度,商定给予补助的额度。 2.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讨论,并进行投票表决,超过半数视为决议通过。 3.公示:如公示期间任何员工对其存在有异议,则该决议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重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发扬公司团结互助、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关怀理念,体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与关爱,特在公司内部设立“爱心互助基金”。 “爱心互助基金”以帮助因遭遇灾害、重大病症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而需要援助的员工为目的,以企业为平台,全员参与为原则,以爱心资助为纽带,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爱心活动。 第一章定义及用途 1.爱心互助基金是天顺、天亨、天元(含旗下各分子公司)广大员工(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正式员工)自愿参加的互助组织机构,是企业内部帮扶基金。 2.基金以“企业倡导、员工参与,关爱员工、服务员工”为基本原则,建立员工与员工间、企业与员工间互帮互助的良好机制。 3.为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对员工救助时,将与员工在职时对公司的贡献大小挂钩,适当拉开档次,确定救助金额。 第二章管理机构 1.本基金会的组织机构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若干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人由总经理担任(管委会成员另行任命)。 2.基金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权及义务: ①组织基金会的业务活动,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 ②负责基础财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 ③负责受理困难员工救助的报告,及时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 ④修改基金管理制度; ⑤决定基金会相关重大事项。 3.基金管理委员会年末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的,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临时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章会员 1.公司在职员工,凡自愿参加基金会,并按月缴纳会费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2.会员享受以下权力: ①在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时,有申请基金会补助的权利; ②对基金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3.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①申请补助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②按月交纳会费,会费在工资中扣交,所缴纳的会费用于自助或互助; ③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 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第四章爱心互助基金筹集及管理要求 1.爱心互助基金筹集及来源: ①公司依据上年盈利情况对基金会的专项配套资金; ②员工爱心捐款和其它客户、供应商及外部机构或公司以外其他社会人员爱心捐赠; ③基金会员每月工资中扣除10元作为基金会基金; ④基金本金存入金融机构所获得的利息以及公司依制度对员工的经济处罚收入; ⑤公司组织的捐款活动。 2.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要求: ①本基金收到的各项款项均要存入本基金会专用账户; ②本基金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基金的安全、完整,基金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 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③本基金会财务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 用; ④本基金会收支项目要定期公布,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检查和员工的监督。 第五章互助基金帮扶范围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爱心基金的管理,保障爱心基金的有效使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爱心基金秉承“我为企业添砖加瓦,企业为我遮风挡雨”的共赢理念。主要针对员工本人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直系亲属或员工赡养的亲属遇到特殊意外情况或患有重大疾病、死亡等特殊情况。 第三条公司爱心基金为扶助公司特困员工而设立,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合同工。员工本人上月绩效考核不能为C类(员工本人及家属因患病绩效考核得C除外),且无公司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次月不是C类员工时可申请)。 第四条职责 1、公司工会负责爱心基金的预算、费用归口管理、家访抽查、汇总、审核、审批、公示、发放、效果跟踪评价、材料归档。 2、基层单位工会负责对申请爱心基金的员工进行初审、家访考察、上报申请单、考察单和效果跟踪评价。 第二章爱心基金管理 第五条申请、审批程序 1、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爱心基金申请单(附件2),出示本人家庭成员户口,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患病者病历(出院小结)、住院费用发票,意外事故的有关证明材料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基层单位工会安排人员到该员工家中进行走访考察,填写家访考察意见,员工本人

并在走访考察单上确认事实后签字。(附件4) 3、基层单位工会主席、一级主管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上报公司工会,公司工会复审后将名单填写在绩效类别复核单上,报人力资源处对绩效复核。(附件5) 4、公司工会按当月申请爱心基金员工总数的20%比例进行走访考察。 5、公司工会人员汇总审批单(附件6)由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党群室主任)和工会副主席审核后报公司工会主席审批。 6、公司工会人员填报公示单(附件7)、发放登记单(附件8)、请款单,对爱心基金进行发放(标准见附件1)。 7、每年受助员工比例为公司在册员工总数的5%左右,且每次最高不超过2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次。如有特殊情况>2000元或超过2次、不含2次的,由公司工会提出建议,公司工会主席审批;>5000元的公司工会主席审批后再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一级主管参加走访。 8、员工本人收到爱心基金后填写《效果跟踪评价单》,并由随访的主管签字确认(附件9)。 第六条每月12日,各单位将爱心基金申请单、家访考察单及各种证件的复印件报公司工会。 第七条公司工会将每月爱心基金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并在新钢铁半月刊中进行公示。 第八条凡属弄虚作假者,按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六必到”管理 第九条“六必到”走访慰问内容 1、员工因病因公亡故工会抚慰必到; 2、员工或其家属亡故工会慰问必到; 3、员工家庭遇到突发灾害工会安慰必到; 4、员工或其家属患危重疾病住院工会看望必到; 5、员工家庭突遇特殊情况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工会走访必到; 6、员工本人或爱人生育子女工会慰问必到。 第十条“六必到”走访慰问疾病内容执行爱心基金病种统一标准;工伤分轻伤、重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版本: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贯彻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推进和谐公司建设,关心帮助遇有危急和经济上有特别困难的员工,构建和谐、温暖的拓邦大家庭。经公司研究决定,设立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以下简称爱心基金)。 第二条爱心基金是在公司引导、广大员工捐助下,建立的公益性、互助性、临时性救助资金。爱心基金的使用必须遵循“救急解困”原则。爱心基金属于所有员工,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三条为规范爱心基金的管理、使用,强化监督,做好困难员工的及时援助工作,依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爱心基金的来源 第四条爱心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每月从四级以下员工的工资中每人扣除3元,从四级及以上员工的工资中每人扣除6元,归入爱心基金。 第三章爱心基金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爱心基金救助对象: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六条 (一)申请救助的教职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本人重大伤病的救治,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生活困难的; 2、因家人(限父母、配偶、子女)重大伤病的救治,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生活困难的; 3、因意外灾害、伤害等因素(如车祸、火灾等),造成家庭人身或财产等巨大损失,经济特别困难的; 4、因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地震、洪水、雪灾等),造成家庭人身或财产等巨大损失,经济特别困难的; 5、其他特殊情况并经过公司领导共同讨论,同意使用的。 (二)申请救助的员工应当道德品质优良,工作勤奋刻苦,相同等级的功过相抵后,不能有处罚的情况。 (三)以下条件不列入爱心基金的援助范围: 1、遇窃、遇盗:个人重要财物因自己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此项责任; 2、因打架、斗殴、酗酒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导致人身伤害的,不列入爱心基金的援助范围; 3、公司已办理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医疗费用按相关的保险条例,由相应保险公司和个人承担。 4、在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者不予以爱心援助;

关于申请组建“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的方案

关于申请组建“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的方案 一、组建目的 为健全和完善帮扶机制,向困难员工送温暖、办实事,帮助员工排忧解难,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特成立“河南万顺员工爱心互助基金”。 二、基金注入与来源 1、本基金采取以公司捐赠为主、员工互助、捐赠为辅的形式,将基金收入集中管理,使本基金成为河南万顺员工爱心互助,健康平安生活的有力保障,发挥一定的社会公益效益。 2、自本爱心互助基金成立之日起,公司每月不同职位、级别的捐赠、会费。 3、公司内部指定的罚款、乐捐。 三、加入条件及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额: 1、凡在职人员自愿加入,入会方式是由员工本人在“员工自愿加入爱心基金会签名备案表”亲自签名。新入员工在入厂转正时,由总经办向员工征收是否入会的签名回执备案,签名后即成为基金会会员。 2、凡我公司员工自愿加入本基金后按以下比例每月缴纳爱心基金(新入员工从入厂后转正时自愿加入开始缴纳): (1)、河南万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5元/月/会员 (2)、总经理/副总/总助: 30元/月 (3)、经理/副经理: 15元/月 (4)、主管/副主管: 10元/月 (5)、职员/机长/师傅/技工/司机/仓管:5元/月 (6)、员工/质检/保安/厨工/清洁工: 5元/月 (7)、爱心人士捐赠,并颁发荣誉证书。 员工缴纳费用在工资中代扣,公司捐赠费用由总经办填写《领款单》,由财务部划入爱心基金专用账户。

3、凡员工加入本基金后,自加入之日起至离职日期间均可享受“河南万顺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之各项相关权益。 四、退出条件: 1、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基于员工健康平安保障原因,原则上在职期间建议不退出,如本人确因特别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加入本基金,可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退出本基金。经批准退出基金后不再缴纳爱心基金。 2、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如本人离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则自员工离职日起自动解除约定,自动退出本基金。 3、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五、基金的支出 1、本基金适用于以下范围的支出: (1)、对加入本基金员工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一定比例的补贴. (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3)、对国家发生重大自然灾难及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 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本人发生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照一定的比例补 贴: 1-5万补贴10% 5-10万补贴15% 10万以上补贴20% 3、对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1)、因自然灾害导致员工家庭重大损失,员工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经济上出现重大困难而需要帮助的,由本人家庭所在地镇一级政府部门出具相应证明,经本人申请,经部门经理确认,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核实,视事件本身情况由本基金给予一定额度资助。 (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家庭(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发生重大损失

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方案管理方法

XXXX有限公司 “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全称为“XXX员工爱心互助基金”。 第二条本基金采取以公司捐赠为主、员工互助、捐赠为辅的形式,将基金收入集中管理,使本基金成为XXX员工爱心互助,健康平安生活的有力保障,同时发挥一定的社会公益效益。 第二章基金注入与来源 第三条基金来源: 1、自本爱心互助基金成立之日起,每年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盈利情况按一定比例以捐赠形式注入。 2、深圳市XXX有限公司每月缴纳捐赠的资金。 3、XXX公司全体员工每月缴纳互助、捐赠的资金。 4、其他关联客户/供应商及社会人士的捐赠。 加入条件及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额: 第四条:凡我司在职人员在本基金会启动之日起即可凭本人意愿加入,入会方式是由员工本人在“员工自愿加入爱心基金会签名备案表”亲自签名。新入员工在入厂后,由人事部向员工征收是否入会的签名回执备案,签名后即成为基金会会员。 第五条:凡我公司员工自愿加入本基金后按以下比例每月缴纳爱心基金(新入员工从入厂后次月开始缴纳): 1. XXX有限公司 1万/月 2. 董事长: 200/月 3. 总经理/副总/总监: 100/月 4. 经理/副经理: 20元/月 5. 主管/副主管/工程师: 15元/月 6. 职员/班长/师傅/技工/司机: 10元/月 7. 员工/品检/保安/厨工/清洁工: 5元/月 第六条:凡员工加入本基金后,自加入之日起至离职日期间均可享受“XXX 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之各项相关权益。

退出条件: 第七条: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基於员工健康平安保障原因,原则上在职期间建议不退出,如本人确因特别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加入本基金,可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退出本基金。经批准退出基金后不再缴纳爱心基金。 第八条: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如本人离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则自员工离职日起自动解除约定,自动退出本基金。 第九条: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第三章基金的支出 第十条:本基金适用于以下范围的支出: 1.对加入本基金员工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一定比例的报销. 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3.对国家发生重大自然灾难及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十一条:对加入本基金员工本人发生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 1-5万报销10% 5-10万报销15% 10万以上报销20%,最高额度5万元整 第十二条:凡患下述特殊疾病者,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出据有效票据,由本人申请,经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核实批准,视病情、费用情况由本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给报销,其余费用由本人负责(同一疾病不能报销两次):1.大面积急性心肌梗塞住院抢救和脑出血手术患者; 2.尿毒症需做血液透析者; 3.各种III、IV期癌症患者; 4.患有急性肝坏死病的患者; 5. 因病情需要,经医院同意器官移植(例如肾移植); 6.其他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 第十三条:对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1. 因自然灾害导致员工家庭重大损失,员工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经济上出现重大困难而需要帮助的,由本人家庭所在地镇一级政府部门出具相应证明,经本人申请,经部门经理确认,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核实,视事件本身情况由本基金给予一定额度资助。

企业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一)本公司为促进社会互助风气,并激发员工仁爱精神,使社会上急待济援的同胞,能获得精神慰籍与物质救助,特设置慈善基金,并订定办法。 (二)基金的来源:按月由本公司营业总额中,提取1‰数额。 (三)基金的保管:每月10日前由财务部依上月份营业总额规定比例将款提交人事部,以总经理名义在银行开一活期存户,专案列账,汇存保管,并每月11日由人事部公布10日止收入、支出明细及余额。 (四)基金的运用: 1.济授对象及其条件: (1)孤寡老幼、身世怜悯、无以维生者。 (2)遭受天灾人祸,短期内无法维生者。 (3)社会舆论呼吁救助者。 (4)其他可值济援者。 2.原则: (1)为贯彻默默行善的美德,施济时,不得以公司名义,应以无名氏或“同仁”名义。 (2)为避免受施者对本基金的长期依赖,故救济对象应逐月更换。 (3)来函、来电或登门来募者,当面或推荐者一律不予考虑,对事后须经调查才予考虑。 3.方式: (1)凡本公司同仁皆可就各人接触环境范围内合于条件的救济对象,将事实签请单位主管核可后发动募捐(以自由捐献为原则)。 (2)各单位将捐献人员造成名册,并注明捐献金额寄送人事部,转呈总经理核准后,由慈善基金内拨付与“捐献总额”相等的金额,一并捐助。 (3)除平日外,并定每月第二个星期六(遇假日顺延一周为“行善日”各单位均于此日救济对象发动募捐,分公司由经理,总公司由人事部经理召集。) (4)为贯彻本基金的基本精神,确保其运用得当,各单位选定的济助对象必要时人事部可进行调查。

(5)当月份基金经捐助后还有余额时,应将当月份基金余额并入下月份基金总额内。 (6)每月的捐助金额,以不超过当月份的基金总额为原则,但若有前月的累积余额,得酌情拨补。 (7)本基金不得擅自移作其他用途。 (五)各单位员工对本办法各项工作的执行,纯属义务性质,不得借口要求任何报酬。 (六)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其修订由人事部呈董事长核定。

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XX公司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缓解员工在遇到突发重大困难(限员工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发生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时的经济压力,体现XX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员工的安全感和归属感,本着互帮互助、奉献爱心的精神,设立XX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基金”)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重大疾病主要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心脏病等主动脉手术;严重烧伤;重症肝炎;消化道大出血等。 本办法所指的意外伤害主要包括:非工作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毒蛇咬伤、烧烫伤、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等。 ※第三条互助金使用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救急不救穷,扶危不济贫。 第四条互助基金的适用对象:全体会员(即所有与公司签定正式合同的员工,以及所有由公司管理处兼管的子公司员工(但不包括子公司所属的子公司))。 第五条互助基金的管理机构为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互助基金的保管、核发、生息、运用等事宜。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行政部部长、财务部长、兼职工会会计。设主任1人,由工会主席兼任;设执行秘书一人,由行政

部部长兼任。 第六条互助基金的来源: 1.会员固定缴纳; 2.会员自愿捐款; 3.公司工会资助; 第七条互助基金费用收取标准 1.会员固定缴纳(按岗位类别划分如下): 乘务员、地勤、勤、接待员、保管员,维修徒工:5元/月; 驾驶员、助理人员、维修工:15元/月; 普通管理人员:25元/月; 中层管理人员:35元/月; 高层管理人员:50元/月。 2.会员自愿捐款:按照自愿的原则,基层委员会每年固定组织一次捐助活动。捐助结束后,将捐助及捐助结果向全体会员公布。 3.公司工会资助:公司工会每年根据会员固定缴纳的会费及自愿捐款的会费总额,等额资助会费。 第八条互助基金的资助形式为无偿资助。 互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负责,资金的收入与支出每年公布一次(原则上于每年的2月份),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九条互助金审批参考标准 1.会员本人因病住院治疗,除去医疗保险理赔及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中的住院补助费用外,个人承担超过2万元的。

某某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1.1汇聚爱心,扶危救急; 1.2省下零花钱,帮助自己或公司在职员工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发生重大困难,遭遇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有困难自身难以解决的急需救助;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某某公司服饰有限公司捐助爱心基金的员工; 三、职责与权限 3.1人力资源部:拟定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负责爱心基金的管理; 3.3财务部:执行爱心基金的收取、保管、发放工作; 3.4基金使用者:严格按照此管理办法执行基金的申报、使用和报销程序。 四、内容 4.1爱心基金来源及规定: 1)爱心基金来源于员工自愿捐款; 2)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初在公司组织爱心基金宣导会,员工以自愿为原则,在《自愿捐献爱心基金表》对捐助金额签名确认,由公司财务部在员工工资扣除; 3)捐助金额根据员工的职务层级设置:普通员工50元/年;主管级120元/年,经理级(含)以上级别150元/年,每年组织一次,多缴纳者则享受的资助比例不同,不缴纳者不享受该规则; 4)爱心基金款项一经缴纳,员工如遇家庭突发变故可申请爱心基金捐助申请;如本人离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则自员工离职日起自动解除约定,其原有享受捐助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4.2爱心基金使用范围及资助规定: 4.2.1爱心基金使用规定:员工在职期间因家庭遭受灾害或发生家庭变故导致生活困难或员工本人及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者; 1)本规定所指的灾害是:因火灾、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家庭变故是指父母或子女因遭遇车祸、重大疾病等导致失去劳动能力或死亡。 2)本规定所称的患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心脏病等主动脉手术、严 重烧伤、重症肝炎、消化道大出血等,以及突发意外伤害致残、致死。

爱心基金会章程与执行标准.doc

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是由瑞恩公司及部分员工发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设立,管理和使用瑞恩公司及内部员工自愿捐赠用于员工间互助金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凡瑞恩公司在职员工经申请均可成为“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的会员。

第四条瑞恩公司作为基金会的主要发起者和基金的主要捐赠者,自基金会设立即为该基金会的永久成员。 第五条基金会的宗旨:无微不至的关怀,随时随地的帮助;传递温暖,爱心互动。 第六条基金的用途:基金用于会员因经济困难,向基金会申请救济的款项支付活动。第七条基金会的权利机构是基金会会长团,设会长和副会长;执行机构为基金会委员会。 第二章基本工作原则 第八条基金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规范的原则,管理和运作瑞恩爱心互助基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基金会会长团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由瑞恩公司推荐并经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协商推荐产生。 第十条会长由基金发起人公司董事长担任,常务副会长由行政人事总监担任,负责主持基金会日常管理事务; 会长职责: 1、基金会章程的颁布 2、基金会发展方向的确定 3、督促检查常务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基金会委员会设委员9人,其中执行委员1名,常务委员:企业文化负责人、财 务相关负责人,其他委员以部门为单位提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1名,委员会负责组织各部门 负责人通过选举投票方式产生新的委员名单,执行委员由常务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委员会 成员中必须有6名以上(含)瑞恩公司推荐的人选。 第十二条所有委员会成员除执行委员外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并且是基金会会员才有资格参 与选举,每年通过选举方式进行委员换届;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负责日常爱心互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开展全公司范围内的爱心互助公益活动 3、合法履行委员职责,在有利益冲突情况时予以回避。 4、负责制定及修改爱心互助基金会的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5、定期举行爱心互助基金会会议,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决策并在其中发挥作用 6、支持组织的使命并愿意确保组织对其服务对象的需求做出及时回应 7、协助制定和完成长期战略规划,包括组织能力建设和资源开发。 8、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下,基金常务委员会将召开临时会议。 委员会的权利: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帮助员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建立起企业主导、工会运作、员工参与的互助帮扶机制,结合企业实际,特成立员工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设立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第二条成立互助会设立互助金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员工提供精细、精准、精心的服务,打造工会帮扶工作品牌。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公司在编员工均可自愿参加互助会。由工会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员工本人确认后即可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公司新聘、新进编制在职员工,在申请办理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司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于次月起自动终止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会员权利。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时未加入互助会的在编员工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中途停止缴纳互助金的在编员工重新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非互助会的会员不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会经费

第七条互助金釆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 (一)会员按规定每月缴纳的互助金; (二)公司的专项经费资助;(3—10万元) (三)公司工会每年追加注资1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 (五)互助金的积累和增值。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互助金10元。委托财务处每月在会员工资中代扣代缴。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权利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第四章互助金的管理 第九条成立公司员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互助金管委会),成员由公司工会、总裁办、人事处、财务处和职工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及根据实施情况修订和完善本办法; (二)审核决定互助金接受捐赠、收缴、使用等管理情况; (三)接受、审批会员的补助申请,决定补助金额; (四)审议通过其他涉及互助金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互助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工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受理会员的补助申请,核对汇总相关材料,提交互助金管委会研究; (二)根据互助金管委会研究决定,办理补助发放的有关手续; (三)负责互助金的使用管理,并报告每年度互助金收支情况;

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帮助集团员工因非工伤、重大疾病(参照社会保险条例)、意外事故、发生意外事故等需就医而无力承担医治费用,家庭特困及发生天灾人祸时,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特成立“员工互助基金”给予援助,以体现东菱人互助友爱之团队精神。 二、适用范围 1、XXXXXXXXXXXX范围内每月固定缴纳互助基金的员工。 2、集团下属投资子公司未缴纳员工互助基金的不适用本办法。 3、员工处于试用期不缴纳互助基金,不适用本办法。 三、资金来源 1、由集团划拨资金、集团工会划拨资金、专项捐款与“每月员工固定捐款”四部分组成; 2、员工离职之日起,即停止会员资格,员工停止捐款; 3、员工所捐款项离职后不再退还,仍属“员工互助基金会”所有。 四、权利与义务 1、所有缴纳互助基金的人员都属“员工互助基金委员会”会员。 2、“员工互助基金会”会员权利: 1)有权了解“员工互助基金委员会”运作状况和基金财务状况。 2)对“员工互助基金”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基金资助者的被资助资格提出置疑。 3、员工互助基金会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均能享受互助基金。

(1)须是“员工互助基金会”的会员。 (2)当本人遇到重大交通事故又未找到肇事者而需就医者; (3)当本人在公司因非工伤所受到伤害而需就医者; (4)本人因发生严重食物中毒而需就医者; (5)重大疾病而本人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者; (6)本人在公司外发生意外、伤残、死亡事故者; (7)本人因重大受伤事件而保险公司未进行理赔者; (8)经考查,家境确实贫寒者; (9)员工家庭发生水灾、火灾等天灾人祸时; (10)其它应受人道主义援助者,经互助基金委员会一致通过。 4、“员工互助基金会”会员义务 1)集团(公司)行政级别1-3级人员每人每月捐助10元,4-5级人员每人每月捐助5元,6-8级人员每人每月捐助2元。 2)积极参与基金的宣传活动。 五、非互助范围 1、因打架斗殴致伤而就医者; 2、因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而就医者; 3、自杀、自残者; 4、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国家法律法规的; 5、工伤事故; 6、性病。 六、资金管理办法 1、“员工互助基金”账户由新宝财务管理中心代管。 2、财务独立核算的各单位每月2日前将名单发至新宝人力资源部,每月

亚洲渔港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ASA“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全称为“ASA员工爱心互助基金”。 第二条本基金采取以公司捐赠为主、员工互助、捐赠为辅的形式,将基金收入集中管理,使本基金成为ASA员工爱心互助,健康平安生活的有力保障,同时发挥一定的社会公益效益。 第二章基金注入与来源 第三条基金来源: 1、ASA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固定投入资金。 2、ASA公司全体员工每月缴纳互助、捐赠的资金。 3、ASA员工除每月固定捐赠之外的自愿捐赠资金。 4、其他关联客户/供应商及社会人士的捐赠。 第四条:凡我司在职人员在本基金会启动之日起即自动加入该互助基金。 第五条:凡我公司员工加入本基金后自愿捐助该基金。 第六条:凡ASA员工自加入之日起至离职日期间均可享受“ASA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之各项相关权益。 第七条:凡ASA员工,基于员工健康平安保障原因,原则上在职期间必须加入该基金,如本人确因特别原因不愿意加入本基金,可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经批准退出基金后不再缴纳爱心基金,同时不再享有本基金各项权益。 第八条:基金管理委员会未收到员工申请退出加入爱心基金的书面申请,即视为员工自愿加入该爱心基金,并享有基金权益。 第九条: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如本人离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则自员工离职日起自动解除约定,自动退出本基金。 第三章基金的支出 第十条:本基金适用于以下范围的支出: 1.对加入本基金员工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一定比例的报销. 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3.对国家发生重大自然灾难及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十一条:对加入本基金员工本人发生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具体金额按照实际情况由基金委员会商议决定。 第十二条:凡患下述特殊疾病者,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出据有效票据,由本人申请,经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核实批准,视病情、费用情况由本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给报销,其余费用由本人负责(同一疾病不能报销两次):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XXXX公益联合会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爱心基金”它是由********牵头,社会各界代表自发组成的自我管理并接受全体会员和捐款人监督的专门负责资金筹集,对有需要帮助的特困信徒及社会弱者实施捐助的组织。 第二章、目的 1、汇聚爱心,扶危救急,帮助减轻信徒及社会弱者家境特殊困难。 2、省下你的零花钱,帮助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发生重大困难,遭遇不可抗力的天 灾人祸,有困难自身难以解决的急需救助者。 第三章、资金来源 一、*******捐赠作为助困基金会启动费用; 二、****自愿捐款; 三、****捐款; 四、社会团体和其他爱心人士捐款; 五、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的资金来源。 六、其他来源 第四章、基金管理 1、爱心基金会是单独设立基金,独立核算,民主管理,专款专用。 2、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基金会的资金。 3、基金管理委员会拟定资助对象,资助方案,公示征集意见,无异议批准予以资助。第五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1、会长:XXX ,负责统筹管理基金委员会工作。 2、秘书长:XXX ,负责协调完成基金会各项日常工作,筹备召开会议。 3、监理:XXXX、XXX 、XXX、XXX、XXX、XXX、XXX , 负责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估,协商表决申请者的请求。 4、财务:XXX ,基金的收支均通过财务中心统一管理。 5、基金管理委员会拟定资助对象,资助方案,公示征集意见,无异议批准予以资助。第六章、补助条件及申领程序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向*****爱心基金会申请爱心基金: 1、个人和家庭成员因发生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确有困难无力救治者急需 医疗费救助; 2、遭遇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自身难以解决基本生活费补助。 3、********** 4、********* 二、补助标准: 1、资助人员的费用标准,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视其困难程度商定给予补助的额 度。 2、如有特殊困难仍需进一步资助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募捐,所募捐款项 全部用于资助该项解决困难。 3、****** 三、爱心基金申办及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并填写《爱心基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2.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讨论,并进行投票决议,超过2/3票数视为决议通过。

爱心基金会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会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基金由08(4)班同学本着自愿、有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基金是08(4)班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而产生的经费,每学期结束后剩余部分则捐赠于其他慈善机构。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基金使用金额数目,由"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确定。 第二章基金来源 第四条由08(4)班全体同学捐出。每位同学每星期捐贰元,由宿舍长收齐并交于基金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08(4)班老师和全体同学也可自愿再捐赠,不限定金额。 第三章基金机构组织和相关职责 第六条基金财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08(4)班安全委。负责保管、收发基金,并做好相应的台帐工作。 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08(4)班组织委。负责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协调各负责人活动。 基金监督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为08(4)班班

主任,班委会和精神文明小队代表。负责监督一切关于本会基金的使用工作,以保证捐赠额始终处于阳光程序的操作中。 第四章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爱心基金会的基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负责人和其他同学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八条08(4)班对此基金的管理负总责,08(4)班全体成员对基金会可使用监督权。 第九条08(4)各宿舍长按时接受宿舍成员的捐款并统一交于基金财务人员。 第十条本基金的使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公式制度,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第十一条全体捐款人均可向"基金财务负责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查询或疑义,基金财务负责人应当如实答复。 第十二条班主任、班委会和精神文明小队代表作为"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对于本基金管理使用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实施全程监督。 第五章基金申请和审核 第十三条申请:由活动组织人根据活动本身情况认真详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规定图文稿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发扬公司团结互助、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关怀理念,体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与关爱,特在公司内部设立“爱心互助基金”。 “爱心互助基金”以帮助因遭遇灾害、重大病症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而需要援助的员工为目的,以企业为平台,全员参与为原则,以爱心资助为纽带,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爱心活动。 第一章定义及用途 1.爱心互助基金是天顺、天亨、天元(含旗下各分子公司)广大员工(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正式员工)自愿参加的互助组织机构,是企业内部帮扶基金。 2.基金以“企业倡导、员工参与,关爱员工、服务员工”为基本原则,建立员工与员工间、企业与员工间互帮互助的良好机制。 3.为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对员工救助时,将与员工在职时对公司的贡献大小挂钩,适当拉开档次,确定救助金额。 第二章管理机构 1.本基金会的组织机构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若干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人由总经理担任(管委会成员另行任命)。 2.基金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权及义务: ①组织基金会的业务活动,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 ②负责基础财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 ③负责受理困难员工救助的报告,及时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 ④修改基金管理制度;

⑤决定基金会相关重大事项。 3.基金管理委员会年末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的,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临时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章会员 1.公司在职员工,凡自愿参加基金会,并按月缴纳会费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2.会员享受以下权力: ①在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时,有申请基金会补助的权利; ②对基金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3.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①申请补助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②按月交纳会费,会费在工资中扣交,所缴纳的会费用于自助或互助; ③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 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第四章爱心互助基金筹集及管理要求 1.爱心互助基金筹集及来源: ①公司依据上年盈利情况对基金会的专项配套资金; ②员工爱心捐款和其它客户、供应商及外部机构或公司以外其他社会人 员爱心捐赠; ③基金会员每月工资中扣除10元作为基金会基金; ④基金本金存入金融机构所获得的利息以及公司依制度对员工的经济处 罚收入; ⑤公司组织的捐款活动。

爱心基金管理规定

爱心基金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版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贯彻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推进和谐公司建设,关心帮助遇有危急和经济上有特别困难的员工,构建和谐、温暖的拓邦大家庭。经公司研究决定,设立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以下简称爱心基金)。 第二条爱心基金是在公司引导、广大员工捐助下,建立的公益性、互助性、临时性救助资金。爱心基金的使用必须遵循“救急解困”原则。爱心基金属于所有员工,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三条为规范爱心基金的管理、使用,强化监督,做好困难员工的及时援助工作,依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爱心基金的来源 第四条爱心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每月从四级以下员工的工资中每人扣除3元,从四级及以上员工的工资中每人扣除6元,归入爱心基金。 第三章爱心基金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爱心基金救助对象: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六条爱心基金申报条件 (一)申请救助的教职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本人重大伤病的救治,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生活困难的; 2、因家人(限父母、配偶、子女)重大伤病的救治,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生活困难的; 3、因意外灾害、伤害等因素(如车祸、火灾等),造成家庭人身或财产等巨大损失,经济特别困难的; 4、因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地震、洪水、雪灾等),造成家庭人身或财产等巨大损失,经济特别困难的; 5、其他特殊情况并经过公司领导共同讨论,同意使用的。 (二)申请救助的员工应当道德品质优良,工作勤奋刻苦,相同等级的功过相抵后,不能有处罚的情况。 (三)以下条件不列入爱心基金的援助范围: 1、遇窃、遇盗:个人重要财物因自己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此项责任; 2、因打架、斗殴、酗酒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导致人身伤害的,不列入爱心基金的援助范围; 3、公司已办理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医疗费用按相关的保险条例,由相应保险公司和个人承担。 4、在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者不予以爱心援助; 6、在一个月内即将离职的人员不予以爱心援助。 第四章爱心基金的管理 第七条爱心基金由人力资源部主导进行管理,其他部门协助管理。

爱心基金管理规定精编版

爱心基金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版本:A/1 文件编号:GZ/QHT- 适用于本公司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14年月日发布 2014年月日实施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发扬量子团结互助,扶危济困的企业文化精神。自2010年起,公司工会发起并建立了“爱心基金”,该基金的运行是对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完善和补充,符合党中央提出的“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现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广大职工的意愿,修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定义及用途 第二章 第一条定义及用途 第二条 (一)量子爱心爱心基金是量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大员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困难互助组织机构。 (二)量子爱心基金所筹款项及运营所得全部用于公司困难职工的生活补助、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的医疗救助、其它社会公益事。 第三章资金筹集及公示 第三条资金筹集及公示 第四条 (1)量子爱心基金由量子职工自愿捐助款项及公司捐助的配套资金组成。 (2)职工捐助分为定期捐助活动和临时性捐助两种形式。 (3) (3)每年6月18日“量子爱心日”活动,基金会倡议员工捐助自己的一日工资,职工自愿认捐后由人事行政部在当月工资当中扣除。 (4)量子爱心基金随时受理员工的自愿捐款。 (5)量子爱心基金认捐活动当月将相关信息予以统一公布。每次有量子职工获基金救助必须在保证基金正常运转和无任何风险的的前提下,由公司财务代表与公司工会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署委托理财协议,由财务部代为进行理财,所取得的收益纳入量子爱心基金。 第四章基金补助对象 第五章 第五条基金补助对象

慈善基金会管理条例

慈善基金会管理条例 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对基金会的性质、成立条件和程序都作了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基金会的成立门槛比较高。另外,《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基金会是非营利性机构。可以以安全、合理等方式对基金会资产进行保值增值。但基金会管理条例同时要求,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当年收入(接受募捐、资本运营收入)的70%。 《条例》共设7章48条。与1988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相比,《条例》不仅内容更加丰富,而且体系更加完整,可以说是对基金会登记管理法规的一次重新起草。《条例》至始至终贯穿了重培育发展,以规范管理促进基金会健康发展的指导原则。在这一指导原则下,《条例》着重体现了以下八个方面的重要特征。 1.《条例》明确了基金会的公益性质,强调了公益目的的重要性。公益性是基金会的本质特征,是基金会设立的唯一目的。保障基金会的公益性,是《条例》的根本任务。公益组织的受益对象通常为不特定的个人和群体,任何个人或群体只要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要求,都可接受其资助。基金会的基金来源于社会,服务于社会,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条例》作了许多明确规定。如将基金会定义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强调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使基金会与其他管理信托投资基金、以营利为目的的基金管理组织以及其他民间互益组织区别开来。基金会的公益性质决定了其财产必须用于公益目的,也必须受到保护。《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第33条又规定:“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该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2.《条例》确立了分类管理的原则,鼓励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公益事业。《条例》将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即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目前我国已登记的基金会大都是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即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两类,增设了非公募基金会这个新种类。允许以企业和个人的名义命名非公募基金会;对于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允许捐赠人的亲属可以在限定的比例内在理事会担任职务。根据国外的经验,非公募基金会是一种引导个人和组织的财产流向社会,特别是流向弱势人群的有效形式,也是社会财富实现再分配的一种途径,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个人的捐赠积极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从事公益事业,使公益事业的资金来源多渠道。对于非公募基金会,《条例》规定,国家应当采取扶持鼓励的政策,在基金会的名称、登记条件、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规定相对比较宽松。为了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募捐活动,保护爱心资源,减轻公众负担,维护社会平稳安定,对公募基金会的行为管理则相对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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