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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内部控制制度(2011年3月) 2011-03-18

司尔特:内部控制制度(2011年3月) 2011-03-18
司尔特:内部控制制度(2011年3月) 2011-03-18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11年3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落实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和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一)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有关原则:

(一)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流程,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 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三) 制衡性原则:公司的决策层、高管层、执行层的治理结构合理,每项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互相制约的控制环节;

(四)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公司全体人员应自觉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通过内部控制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五) 独立性原则: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

(六)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坚持以风险控制、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原则;

(七)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八) 合理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适当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公司监事会全面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可责令公司整改。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经营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全面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公司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各专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 内部环境:影响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等;

(二) 目标设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特点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层层分解;

(三) 事项识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识别,分清风险和机会;

(四) 风险评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策;

(五) 风险对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实际经营特点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 控制活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 信息沟通: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有效传递;

(八) 检查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通过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结合进行。

第六条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等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七条公司应明确界定各部门、单位、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决议事项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八条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应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含融资管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担保管理、资金借贷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人制度、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

第十条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安全生产、反商业贿赂等重要活动的控制,建立相应的控制制度和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便于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三章重点关注的控制活动

第一节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应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控制,至少应包括下列控制活动:

(一) 建立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制的架构,确定控股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明确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重要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

(二) 依据公司战略规划,协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控股子公司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

(三) 制定控股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

(四) 制定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五) 要求控股子公司定期向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

(六) 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第十四条公司应对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及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

评价。

第二节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资金的内部控制,实行募集资金与其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遵守承诺;其他资金的内部控制遵循规范、安全、合理、有效的原则,注重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公司募集资金应在信誉良好的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应制定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按预算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第十八条公司应跟踪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投资项目按公司承诺计划实施,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加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

资金投向符合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承诺或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第二十条对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或项目投资方式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并依法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决定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应尽快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对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投资效益作审慎分析。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制定资金结算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资金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管理,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资金支付。

第二十二条公司审计部门应每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其他资金进行不定期审计。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进展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作相应披露。

第三节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第二十四条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制定关联交易制度,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二十七条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应提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加以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会及见证律师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做到:

(一) 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是否具有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的情况;

(二) 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选择交易对方;

(三) 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四)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

公司不应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第三十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独立董事、监事应不定期查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

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董事会应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第四节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第三十三条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

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预付款、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或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二)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 委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 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四条公司按照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等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控股股东不得以前清后欠,期间发生、期末返还,通过非关联方占用资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方式变相占用资金。

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七条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有关的货币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进行管理。

第三十八条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当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拒不纠正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并备案,并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起法律诉讼,以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产生资金占用行为,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予以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可以依法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或者“以资抵债”等方式偿还侵占资产。在董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

审议时,关联方董事需对表决进行回避。

董事会怠于行使上述职责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第四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启动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予以罢免的程序。

第五节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第四十一条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建立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

在确定审批权限时,公司应执行《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对外担保累计计算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作出决定。

公司在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公司应当依法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担保。

第四十五条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不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审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四十六条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注意担

保的时效期限。

公司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异常担保合同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四十八条公司应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如发现被担保人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第四十九条对外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司应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五十条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若要展期,并需继续提供担保的,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

第六节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第五十一条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五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以及相应的审议程序。

第五十三条公司战略规划部门、投资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的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异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五十四条公司进行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应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限定衍生产品投资规模。

第五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如发现未按计划投资、未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投资发生损失的,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公司投资部门负责股权风险管理,定期提出公司股权管理风

险分析报告。

第七节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第五十七条公司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明确的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明确各相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能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除董事会秘书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十八条当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控股子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十九条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制度,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流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密级,尽量缩小知情人员范围,保证未公开信息处于可控状态。因工作关系了解到相关信息的人员,在该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如信息不能保密或已经泄漏,公司应采取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对外披露的措施。

第六十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六十一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应指定专人跟踪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关注承诺事项履行条件的变化,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事件动态,按规定对外披露相关事实。

第八节安全生产的内部控制

第六十二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

种风险,杜绝各类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六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公司各管理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十四条公司应制定内部安全监督制度,负责对公司各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六十五条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极力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第六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并保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管理标准化、工作标准化、生产区域安全设施标准化。

第六十七条公司每年与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和评比。

第九节反商业贿赂的内部控制

第六十八条公司所有经营活动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九条公司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或接受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第七十条公司审计部门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所有经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章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

第七十一条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检查。审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十二条公司审计部门每季度应当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第七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 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 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 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七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的同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保荐人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第七十五条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第七十六条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指出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针对所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 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四) 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第七十七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作为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公司应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和影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关责任人予以查处。

第七十八条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检查、评估等相关资料保存,应遵守有关

档案管理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办理。

如本制度与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相抵触,以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为准,并相应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内控标准管理制度

1.说明 1.1 为加强物料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下属公司。 2.管理制度 2.1 温度控制的规定 2.1.1冷库及车间空间温度的规定 2.1.1.1 冷库的温度:-18℃以下。 2.1.1.2 蔬菜冷风库的温度:0-8℃;面包粉冷风库的温度:0-8℃;原料解冻冷风库温度10℃以 下。 2.1.1.3 车间室内的温度:原料、半成品、成品区温度夏季要求20℃(油炸、加热车间除 外)以下,冬季18℃(油炸、加热车间除外)以下;包装温度夏季15℃以内,冬 季12℃以下。 2.1.2 物料存放使用过程中温度的控制规定 2.1.2.1原料解冻后温度:青鱼、沙丁鱼、鲐鱼原料解冻后的温度控制在0-5℃;分身后的 温度控制在3-8℃;蓝鳕鱼、好吉鱼原料解冻后在温度5-10℃以内,其他海产 品原料解冻后的温度控制在冬季12℃以下,夏季15℃以下。 2.1.2.2 面包粉存放温度:8℃以下。 2.1.2.3 原料漂烫冷却后的中心温度:12℃以下;原料最后一道清洗水温:10℃以下。 2.1.2.4 汤料搅拌后温度:8℃以下,每锅汤料使用时间为2小时以内;生食产品汤料使用 中温度:12℃以下;加热类产品汤料使用中的温度:15℃以下。 2.1.2.5 使用中面包粉温度:15℃以下,面包粉使用时间为夏季4天,冬季6天;必须在 0-8℃的冷风库中存放保管。 2.1.2.6 沾面包粉冷冻前的产品温度:15℃以下;加热产品冷却后温度20℃以下快速沾粉冷 却到沾粉入单冻机时间为30分种以内。 2.1.2.7 完全加热后产品中心温度为75℃以上,完全油炸后产品中心温度为75℃以上;快 速入冷冻机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加热后需要入冷却机冷却的产品温度控制在 30℃以下,快速入冷冻机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2.1.2.8冷冻后产品中心的品温:—18℃以下,特殊产品如油炸菜饼、大学芋等产品中心温 度达到-20℃以下,必须一箱一入库;冷冻后入库前中心品温:—15℃以下。 2.1.2.9产品发货出库时的温度:—15℃以下;最终产品发货集装箱拉温,箱体内的温度应

财务会计与内部控制制度

目录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4-8 现金管理制度9-12 支票及印章的管理制度13-16(二)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17-21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22-25 材料管理制度26-36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7-48 (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49-57(四)工程项目管理制度58-67(五)筹资内部控制制度68-73(六)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74-79(七)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80-86(八)成本与费用内部控制制度87-98(九)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99-105

内部会计制度 (一)会计核算 106-120(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21-160 1.资产类科目 121-139 2.负债类科目 140-147 3.权益类科目147-150 4.成本类科目150-151 5.损益类科目151-160(三)财务分析161-178(四)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79-184(五)财务组织与职能185-198(六)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99-226 1.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199-200 2.会计电算化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201-202 3.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203-205 4.会计电算化软件维护管理制度 206-209 5.会计电算化帐务管理制度 210-211 6.会计电算化报表管理制度 212-213 7.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214-216

8.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 217-220 9.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整顿和岗位培训管理制度 221-222 10.计算机机房安全卫生制度 223-223 11.预防计算机病毒措施制度 224-225 附录: 1.发票开票流程图 226 2.发票领用申请表 227 3.发票开票月统计表(表一) 228 4.发票开票月统计表(表二) 229

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维护管理细则 1 目的 为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确保数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与定义 本细则适用于信息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实施信息维护相关事项。 本细则所称信息系统维护包括日常运行维护、系统变更、安全管理等方面。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制度 3.1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3.2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8号——信息系统》 3.3 《ABC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12》 4 职责 4.1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4.2 信息系统使用部门负责系统的使用,用户管理。 5 内容、要求与程序 5.1 系统日常运行维护 5.1.1 公司信息系统的维护归口统一由信息管理部负责管理。 5.1.2 系统使用部门(单位)负责业务流程、业务工作标准、数据维护、用户管理、数据使用安全、知识产权合法性使用及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等工作,对有关数据的日常更新等作运行操作记录;对关键用户与一般用户进行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记录和考核成绩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1.3 信息管理部负责日常软硬件系统维护、设备保养、故障的诊断与排除、易耗品的更换与安装、网络安全、环境保持、应急处理等工作,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并做《应急事故处理记录》和《运行维护记录》。《应急事故处理记录》和《运行维护记录》由信息管理部门经理签字。需委托进行维护的信息系统,由信息管理部门审查系统服务商资质,并签订系统维护服务合同;由信息管理部自行维护的,应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制定岗位职责。 5.2 系统变更 5.2.1 系统如在使用中有变更要求,可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要求并填写《系统变更表》,由申请部门分管副总签字后,交信息管理部统一安排进行。变更完成后由申请部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信息系统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软件的删除、修改等操作;不得擅自升级、改变软件版本;不得擅自改变软件系统的环境配置。 5.2.2 信息管理部门应利用技术手段防止员工擅自安装、卸载软件或者改变软件系统配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5.2.3 系统使用部门(单位)会同信息管理部按照业务需求,对业务流程与系统功能进行评价,需要重大改进的,提出《系统升级报告》,由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报财务总监审核,由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 5.2.4 系统使用部门(单位)会同信息管理部组织系统升级的实施和验收。(系统升级实施的具体流程参见《信息系统外购管理细则5.6、5.7》) 5.2.5 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用户的新增、变更,须填写《系统用户申请表》,经信息管理部审批后,被赋予唯一的用户名、用户ID(UID),方可进入公司信息系统进行电脑使用。信息管理部门经理至少每季度审核一次《系统用户记录表》。 5.3 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 由信息管理部负责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包括日常备份、恢复和数据安全工作(详见《备份制度》)。 5.3.1 数据保密性管理 重要数据的处理过程中,被批准使用数据人员以外的其它人员不应进入机房工作;处理结束后,应清除不能带走的本作业数据;妥善处理打印结果,任何记有重要信息的废弃物在处理前应进行粉碎。未经允许,不准将机房设备、维护用品、软盘、资料等私自带出机房,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带出。 5.3.2 数据备份管理 每日进行系统数据库自动备份并做完整性查验,每周一次手动备份到移动硬盘或其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第二章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二条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第三条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安全、稳健发展。 第四条确保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准、及时。 第三章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 第五条健全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人员,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应互相配合、协调同步、紧密衔接,避免只管互相牵制而不顾办事效率的做法,导致不必要的扯皮和脱节现象。 第六条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必须讲究效率和效果,所有的控制制度必须得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涉及基金管理工作的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利。

第七条独立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独立性指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应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接受部门领导监督。 第八条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相互制约指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公司内部的各项业务,从申请到执行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相互监督和核查。 第九条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的成本效益指公司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对投资、研究、交易影响范围广的关键点位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且必须进行严格控制,而对普通点有一定的监控措施就可以,不必投入过多。 第四章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第十条控制环境 公司管理层应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努力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又互相监督制衡。 第十一条风险评估

(内部管理)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二零零七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3) 第二章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13) 第三章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17) 第四章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20) 第五章成本与费用内部控制制度 (22) 第六章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24) 第七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28) 第八章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 (31) 第九章筹资内部控制制度 (34) 第十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37) 第十一章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41) 第十二章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44)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编制 (48) 第十四章信息披露 (51) 第一章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所有员工共同实施的,为了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使内部组织结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形成并完善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逐步实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 2、保证国家法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公司经营方针的贯彻落实。 3、建立健全全面预算制度,形成覆盖公司所有部门、所有业务、所有人员的预算控制机制; 4、保证所有业务活动均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促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5、保证对资产的记录和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并有效发挥作用,防止毁损、浪费、盗窃并降低减值损失; 6、保证所有的经济事项真实、完整地反映,使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7、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帐面资产与实物资产核对相符;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建立的内部控制时,应当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影响、制约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内部因素的总称,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内部环境主要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

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现金的安全无损、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 第二章使用现金范围 第三条:使用现金范围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及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人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现金收付原则 第四条:现金收付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 第五条:提取现金应由财务部部长签字盖章,经制单会计编制记帐凭证后方可提取现金。 第六条:不得超出库存限额存放现金,不得超出“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第七条:严禁擅自挪用、借出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第八条:严禁未经授权批准支付现金。 第九条:严禁保存帐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四章不相容岗位要求

第十条:办理货币资金的出纳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第十一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二条:货币资金总帐记录与现金日记帐相互分离,由二人记录;保管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登账相分离; 第十三条: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岗位相互分离由多人担任,业务经办与审查、记账相分离;严禁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 第十四条:票据购买、票据管理、票据填写和印章保管岗位相互分离分人担任。票据保管与银行存款记账人员相分离; 第十五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十六条:出纳岗位工作时限为3至5年、应定期轮岗。 第五章授权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现金支付及审批 (一)、支付申请:各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支付现金,必须填写具有明确用途、金额的支付申请。 (二)、支付审批:(1)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的用途、金额以及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经部门负责人审批。(2)超出预算支出的经企业经理审核后签字批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现金支付业务,财务部应当拒绝支付。 (三)、支付复核 财务部稽核岗位的会计人员负责对经审核批准后的支付业务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如下: (1)现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2)付款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报销单据是否真实、合法、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3)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企业规定。 (4)业务经办人、部门部长、财务部长、企业分管经理、企业企业经理是否已

内部控制 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账号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为加强用户账号管理,规范用户账号的使用,提高用户账号的安全性,特制定第一条本制度。本制度中系统账号是指应用层面及系统层面(操作系统、数据库、防火墙及其第二条它网络设备)的用户账号。 本规定所指账号管理包括:第三条 1、应用层面用户账号的申请、审批、分配、删除/禁用等的管理。 2、系统层面用户账号的申请、审批、分配、删除/禁用等的管理 3、用户账号密码的管理。 系统拥有部门负责建立《岗位权限对照表》第四条(附件一),制定工作岗位与系统权限的对应关系和互斥原则,对具体岗位做出具体的权限管理规定。 信息技术部根据系统拥有部门提交的《岗位权限对照表》增加系统中进行必要第五条 有效的逻辑控制。 用户账号申请、审批及设置由不同人员负责。第六条 第二节普通账号管理 申请人使用统一而规范的《账号第七条/权限申请表》(附件二)提出用户账号创建、修改、删除/禁用等申请。 账号申请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系统拥有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权限对照表》审第八条核申请人所申请的权限是否与其岗位一致,确保权限分配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符合职责分工的要求。 在受理申请时,权限管理人员根据申请配置权限,在系统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第九条 给用户分配独有的用户账号或禁用用户账号权限,以使用户对其行为负责。一旦分配好账号,用户不得使用他人账号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账号。 新员工入职或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时,应主动申请所需系统的账号及权限。第十条 人员离职的情况下,该员工的账户应当被及时的禁用。离职人员的离职手续办第十一条 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需通过邮件或书面的方式通知员工所属部门主管负责该员工权限收回的工作。员工所属部门主管根据该用户的岗位申请删除离职人员页7页,共1第 账号及权限。 账号管理人员建立各种账号的文档记录,记录用户账号的相关信息,并在账号第十二条 变动时同时更新此记录。

内控管理制度.doc

内控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 类似的困惑和问题一定还有不少,它们都和企业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息息相关。 内控要点 缺乏内部控制的企业常见原因分析 对内部控制相关理论的全面介绍 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的实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活动

内部审计简介 内控的建立和执行 分类编辑 内部控制制度(internal control system) 内部控制按其控制的目的不同,可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会计控制是指与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活动合法性有关的控制;管理控制是指与保证经营方针、决策的贯彻执行,促进经营活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关的控制。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并不是相互排斥、互不相容的,有些控制措施既可以用于会计控制,也可以用于管理控制。 目标编辑 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是确保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

性、资产的安全性、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1.有助于管理层实现其经营方针和目标。内部控制由若干具体政策、制度和程序所组成,它们首先是为了实现管理层的经营方针和目标而设计的。内部控制可以说渗透于一个单位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单位内存在经营活动和经营管理的环节,就需要有相应的内部控制。 2.保护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保护资产一般指对本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商品、产品以及其他重要实物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保护。 3.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一个单位的管理层来说,要实现其经营方针和目标,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报告及时地占有准确的资料和信息,以便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基本结构编辑 控制环境

最新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最新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了加强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是指公司根据投资计划进行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公司的对外投资计划由总经理负责,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具体职责为: (一)编制公司年度对外投资报告并制订公司下一年度发展及对外投资计划,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投资决策和资产处置决定。 (二)委派或推荐投资企业的董事、监事、经营者、财务负责人,确认其任职资格。 (三)审查、批准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再投资方案。

(四)编制全资和控股投资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并按照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评议、考核和奖惩。 (五)审查并指导投资企业的年度运营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如实披露对外投资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关联交易须即时披露。 公司投资发展部门为对外投资日常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公司作出的资产经营和投资管理的各项决议。 (二)参与、分析、制订投资企业的购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产权转让等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对公司投资的各个经济实体的资产运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研究,对其资产的安全性、可运作性,提出意见,供公司领导决策。 (四)根据公司年度目标体系,编制全资和控股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在总经理授权下组织有关部门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清算及考核。 (五)会同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司投资的全资和控股企业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特定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工作;投资企业资产评估报请国资委备案的,投资发展部负责上报材料的审核并转报。 (六)制定投资企业的重组、调整、规范、改制及建立适应市场的运营机制等方案,并参与或指导实施。 (七)参与全资及控股企业的再投资方案进行论证及监理,指导、协助企业实施。 (八)负责与招商办、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有关政策,争取并落实各项政策优惠扶持。 (九)参与公司新投资项目的方案论证、项目的调研和筹建、注册登记等工作。 (十)汇集公司各投资企业以及所属企业再投资项目的资料,并对投资变动信息及时在内部网站披露。

库存现金管理内控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内控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的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注意限额内的库存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入保险柜中。 会计凭证的假账手法之白条顶库 作为一名审计人员,就不得不知道会计常见的造假方法。只要知道了这些方法,才能更好的审查公司账务。白条顶库,就是公司常见的一种会计凭证作假方法。 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1、打白条子,即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 2、以收据代替发票 这种手法经常用来偷逃税款,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当面对消费者为个人时,只开具收据来证明此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而不开发票,以避免税务机关的检查而偷逃税款。 3、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商业发票来代替饮食服务行业发票。

4、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 如:不加盖财务专用章,有关人员不签字等。 在当今经济生活中,使用“白条”报账的情况较多,有的单位购进商品,支付劳务费用没有取得正式发票,而以收据或手写白条入账;有的单位个人通过一些借口借用单位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由于种种原因,钱花掉了,又无正式发票,为了弥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出现的短缺,大都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白条”(如由业务经办人员写一纸说明,有的甚至经办人员都不签字而由会计人员作一说明等)顶库,对“白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严格审核和把关。例如,有的单位为了给职工多搞“福利”,由经办人以付给某公司劳务费2万元名义取出现金,直接发给职工,但并未从对方公司取得劳务费发票,而是由其出具一说明并加盖总经理办公章印章入账。 招待费审计的窍门 招待费审计的窍门主要有: 首先,要进行纵横比较,分析发现是否存在支出异常现象。 在审计初期,对账面反映的招待费支出先要进行比较分析,所谓“纵”是指将被审计期间的招待费发生数额与以往年度数额进行比较;所谓“横”是指将被审计单位的年度招待费发生数额与情况类似的其他单位比较。通过比较,查看是否有突然的增减变化,借此分析变化的原因。 第二,要跟进资金流向,查找是否存在转移资金进行吃喝。

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出现差错、舞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第3条对外投资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对外投资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清晰的目的性原则。 3. 运用最小的代价实现预期目标的效益原则。 4. 规模适度原则。公司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公司净资产的50%,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5. 法定程序批准原则。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必须依照公司内部规定的审批流程得到批准,并有批准文件;公司的对外投资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6. 必须以公司名义投资的原则。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严禁以个人名义对外投资;根据境外投资地的法律规定,必须以个人名义在境外注册公司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国内公证,并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第2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4条不相容岗位分离 1. 对外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分离。 2. 对外投资的项目建议人与项目分析论证、评估分离。 3. 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分离。 4. 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分离。 5. 对外投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分离。 6. 投资业务的全过程不能由同一个部门或一人办理。 第5条岗位轮换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6条经办和核算对外投资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 2. 熟悉对外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3. 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第7条业务归口办理 1. 短期投资由证券部归口办理。 2. 长期债券投资由财务部或证券部归口办理。资本市场投资由证券部归口办理。非资本市场投资由财务部办理。 3. 长期股权投资由投资部归口办理。 4. 未经授权,其他部门不得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第8条部门或岗位职责 1. 董事长 董事长是公司对外投资的第一责任人,其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编制投资计划。 (2)组织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和投资方案评估。

IT内控管理制度(总则)

IT 控管理制度(总则)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IT 部控制管理工作,规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使用等行为,提高信息系统对公司现代化管理的支撑水平,降低因部控制制措施缺失或不够完善带来的数据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千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所有外购或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及其开发、维护、使用人员。 3. 信息系统开发与变更管理 3.1信息系统变更分为三个级别系统开发( I 级)、重要系统变更( II 级)、非重要系统变更( III 级);系统开发(I 级)根据项目涉及容重要程度与紧急程度分为S级、A级、B级和C级等四个级别; 3.2系统开发必须通过立项申请,在各项目成员充分了解项目背景、重要性并确认需求后,方可开 展后续开发工作; 3.3系统的开发/ 变更、测试、上线须严格按照开发/ 变更流程规、需求方案要求进行; 3.4 系统开发或变更必须对开发人员、测试人员和上线人员进行严格分离,确保系统在功能、性能、控制要求和安全性等方面符合开发/ 变更需要,防止上线过程中对系统代码的篡改; 3.5 系统开发或变更过程中,应保留有关记录,以备查验或进行问题追溯; 3.6系统开发管理详细要求请参见《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及开发管理规》;系统变更管理详细要求请参见《信息系统变更管理规》。 4.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4.1 针对面向玩家的重要系统及平台,应设置系统运行情况自动监控程序,并由程序自动向运维部发出告警,如发现运行状态异常应立即查找原因并跟踪处理; 4.2 信息系统应开启操作日志记录功能,并设置异常操作自动告警,如发现异常应立即跟踪处理;

4.3 信息系统应定期执行数据备份和异地备份,如需对备份文件进行传递、转移须进行备份文件交接登记;数据备份后应执行恢复性测试或可读测试以保证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 4.4 信息技术故障根据《37技术中心事故等级定义V2.0 》相关规定进行分级,故障处理人员判断故障分级后应及时按照相关流程跟踪处理并进行记录; 4.5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详细要求请参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 5, 信息系统用户账号管理 5.1 信息系统应严格按照密码长度、复杂度、有效期、最多试错次数、重用次数等的相关规定设置系统密码策略,同时系统用户应注意账号密码的保管以防止账号密码外泄; 5.2信息系统账号的新增、修改、删除/ 禁用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清审批后方可执行,同时须保留相关审批记录或文档; 5.3 信息系统管理员账号仅由获得授权人员持有,且同—账号不得由两个或以上人员待有,管理员岗位任职人员离职后应及时进行账号删除、禁用或密码修改; 5.4 与财务数据相关的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系统账号审阅,审阅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异常必须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5.5信息系统设定账号/ 角色与权限对应关系时,应考虑不相容职责分离的要求, 系统应强制禁止将不相容职责权限授予同—用户/ 角色,同时系统管理的关键岗位设定应严格遵从职责不相容原则; 5.6 信息系统用户账号管理详细要求请参见《信息系统用户账号管理规》. 6.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6.1 计算机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注意设备的物理安全管理,妥善保管设备并设置个人密码,针对公司配备的计算机不得私自安装、更换、拆除任何硬件或更改计算机的硬件配詈或在设备带电时插拔外接设备接口,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与公司IT 管理人员; 6.2 用户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使用网络,不得利用公司系统资源进行与业务无关的互联网流量或其他网上操作;运维人员应提供杀毒软件进行电脑病毒查杀,及使用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设备和技术定期(至少每半年一次)对网络安全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以降低网络安全风险; 6.3 电子文档作为公司的信息资产,禁止通过网络、移动硬盘等方式发生给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同时应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6.4 发生重要的程序源码、工具、接口文档、报表、计划等文件时,必须经过压缩加密后方可传输传输费和接收方必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4 第一章:财务管理 第一部分:会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

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对外投资管理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对外投资(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煤业)本部、分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1.3.释义 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企业的投资。 2.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2.1.股份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董事会负责权限范围内对外投资方案的审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批。 2.2.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相关职责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2.3.股份公司财务部的相关职责 (1)根据股东大会决定的投资计划,拟订年度投资计划; (2)负责对外投资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记录。 2.4.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暂设在财务部,受公司委托可行使其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论证、方案确定等工作;(2)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和监管; (3)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备案登记及上报工作;

(4)负责对外投资核算及报表编制等日常工作。 2.5.股份公司证券部的相关职责 (1)经董事会授权,从事证券投资业务。负责提供投资依据,具体管理运作资金,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状况; (2)负责协同财务部拟订年度投资计划; (3)负责组织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信息批露。 2.6.对外投资管理岗位分工原则要求 2.6.1.为了达到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规范的目标,公司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2.6.2.合法的对外投资业务应在业务的授权、执行、会计记录以及资产的保管方面有明确的分工,不得由一个人同时负责对外投资业务流程中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工作。 2.6. 3.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如下: (1)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人员与评估人员在职责上必须分离; (2)对外投资计划的编制人员不能同时控制计划的审批权; (3)对外投资的决策人员与对外投资的执行人员必须由不同的人员负责;(4)负责证券购入或出售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会计记录工作; (5)证券的保管人员必须同负责投资交易账务处理的职员在职责上分离;(6)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7)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不能由相同的人员负责; (8)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绩效评估的人员与执行人员在职责上必须分离。 3. 授权审批规定 3.1.各单位应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审批制度。对外投资业务的相关部门与经办人员应严格履行授权审批程序,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3.2.授权审批内容可以参见下表:

内部控制制度-信息系统一般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 ——信息系统一般控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利用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及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降低人为因素导致内部控制失效的可能性,形成良好的信息传递渠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对业务和信息进行集成处理的程序、数据和文档等的总称。 第三条公司在信息系统管理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信息系统一般控制的下列风险: (一)信息系统开发与使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信息系统开发与使用未经适当审核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信息系统设计功能不科学、维护与变更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效率与效果低下。 (四)信息系统外包服务未恰当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公司权益受损或违约损失。 (五)信息系统访问安全措施不当,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 (六)信息系统硬件管理不当,可能导致公司资产或股东权益受损。 第四条公司在建立与实施信息系统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重大信息系统开发与使用事项应履行审批程序。 (二)信息系统开发、变更和维护流程应清晰合理。

(三)应建立访问安全制度,操作权限、信息使用、信息管理应有明确规定。 (四)硬件管理事项和审批程序应科学合理。 (五)会计信息系统流程应规范,会计信息系统操作管理、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会计信息化档案管理应完善。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岗位一般包括: (一)系统分析:分析用户的信息需求,并据此制定设计或修改程序的方案。 (二)编程:编写计算机程序来执行系统分析岗位的设计或修改方案。 (三)测试:设计测试方案,对计算机程序是否满足设计或修改方案进行测试,并通过反馈给编程岗位以修改程序并最终满足方案。 (四)程序管理:负责保障并监控应用程序正常运行。 (五)数据库管理:对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存储、处理、管理,维护组织数据资源。 (六)数据控制:负责维护计算机路径代码的注册,确保原始数据经过正确授权,监控信息系统工作流程,协调输入和输出,将输入的错误数据反馈到输入部门并跟踪监控其纠正过程,将输出信息分发给经过授权的用户。 (七)终端操作:终端用户负责记录交易内容,授权处理数据,并利用系统输出的结果。系统开发和变更过程中不相容岗位(或职责)一般应包括:开发(或变更)立项、审批、编程、测试。系统访问过程中不相容岗位(或职责)一般应包括:申请、审批、操作、监控。 第六条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战略规划、重要信息系统政策等重大事项应经由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信息系统战略规划应与公司业务目标保持一致。信息系统使用部门应该参与信息系统战略规划、重要信息系统政策等的制定。 第七条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或岗位,下称归口管理部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归口管理,负责信息系统开发、变更、运行、维护等工作。财会部门负

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程序及各种管理制度

出纳业务处理程序 □收款程序 出纳部门收入现金,须凭现金收入传票(包括视同现金收入传票的各项凭证)收款,其程序为: 1.应根据现金收入传票点收现款,鉴定现钞的真伪无误后,即在现金收入传票加盖"收款日戳"及"分号"(收入传票之分号每日自第一号依序编列)并盖私章。 2.如需签发或发还信托单或各种凭证时,应于传票下端制票员编号处登记"号码牌"号数(号码牌应与传票加盖骑缝私章)后,将"号码牌"(签发信托单时以收入传票第二联代替号码牌)交给顾客凭向原经办部门领取所需凭证。 3.将收款后的传票依序登记于: (1)现金收入帐。 (2)现金收入日记帐后,传票及附件递交有关部门办理。各有关部门办妥手续后,按传票所记号码呼号收回"号码牌"(应注意有无涂改),凭此交付信托单或凭证等。 □付款程序 出纳部门付出现金,须凭现金支出传票(包括视同现金支票传票的各项付款凭证)办理。 1.凡付款传票,均须依照程序先由经办员、会计人员及各级主管人员核章后始得付款。 2.出纳员支付款项时,须先查明传票的核章具备后在传票编列"分号"(每日自第一号依序编列)依序登记于: (1)现金支出帐。 (2)现金支出日记帐。 3.在传票及附件的凭证上加盖"付款日戳"及私章后,点检款项,按传票左端所记号码呼号,向客户收回"号码牌"(应注意号码有无涂改)并询明金额无误后,即照付现款(包括支票)。 4.凡本公司签发的支票应以记名式为原则,支票经主管签盖印鉴后,均应经会计及出纳员副署。 □出纳事务 (一)券币的整理: 1.收入各项券币的整理均应凑成整数后封扎,其方法如下: (1)各种面额的券币均应分别整理,同一面额每100张为1扎,每10扎为1捆。 (2)每扎应用纸签条封,每捆应加贴封,注明年月日。 (3)同一面额未满100张的钞券,得以50张折摺封扎。 (4)各扎各捆经收人员应加盖私章。 (5)各种硬币,同一面额每50枚为1卷,每1000枚为1袋,各卷名袋须如盖经收人员私章。 2.经手点钞人员对其所签封的券币负责。顾客以当面点清为限,钞票一经离柜,所有封签即属无效。 (二)其他事项: 1.现金的提存: (1)往来行库的票据及现金提送,应派适当人员充任,金额较巨或认为必要时应加派人员办理。 (2)每日营业终了时,除酌留一部分充为次日营业开时必要的支付资金外,所有款项应尽量送存行库。2.库存: (1)现金库存除现款外,其他一切票据、借据或取款凭条均不能抵充。营业终了结帐后,如有经收(付)的款项应办妥次日收(付)款手续,经各级主管人员核章后连同传票一并保管。 (2)每日库存现金,须与"现金库存表"所载金额相符,如有不符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并应于当日查明不符缘由,如确属无法当日查明时,应以暂收款或暂付款科目整理,俟次日再继续调查。 3.金库: (1)金库内外门应备正副钥匙各一副,内门正钥匙由出纳员负责管理使用,外门正钥匙由经理或指定副经理掌管,非两者不得启闭金库,内外门副钥匙由经理会同会计科长及主办出纳员密封缄口盖骑缝章后,交由经理另行保管。 (2)因故不能使用正钥匙需使用副钥匙时,经理须会同会计科长及主办出纳员启封,用后重行封存。 4.贵重物品的保管: 凡与业务有关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需寄存出纳专用的金库时,应由经办人员成扎或整箱密封,并由主管人员签章后,连同保管条(写明交存的件数)交出纳员,出纳员点收后给保管条签章交经办员收执,发还保管物时,收回保管条注销后装订保管备查。 5.银行存款支票簿的使用: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1)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1) 一、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将内部控制制度的理论应用于对外投资的实务中。因此,在设计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时应遵循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一般原则:一是相互牵制原则,是指一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必须分配给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分别完成;二是领导带头原则,即内部控制成功与否取决于员工的控制意识和行为,而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的自觉控制意识和行为又是关键;三是协调配合原则,是指在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各部门或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各岗位和环节都应协调同步,各项业务程序和办理手续需要紧密衔接,从而避免扯皮和脱节现象,减少矛盾和内耗,以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四是程式定位原则,是指企业单位应该根据各岗位业务性质和人员要求,相应的赋予作业和职责权限,规定操作规程处理手续,明确纪律规则、检查标准,以使职、责、权、利相结合;五是成本效益原则,要求企业力争以最小的控制成本取得最大的控制效果;六是整体结构原则,指单位各项控制要素、各业务循环或部门的子控制系统必须有机构成,成为单位内部控制的整体框架。 二、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的控制目标

设计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应该根据经济活动的内容特点和管理要求提炼内部控制目标,然后据以选择具有相应功能的内部控制要素组成该控制系统。 1. 建立对外投资活动的授权批准、职务分离制度,维护对外投资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要保证一切对外投资交易活动必须经过适当的审批程序、职务分离制度才能进行。投资资产中的有价证券,其流动性仅次于现金,如果没有严格的审批授权控制制度,他们较易被冒领、挪用或转移。因此,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是维护对外投资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的重要保证。 2. 确保国家有关投资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国家颁布了相关的投资法规。为减少投资风险,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企业在投资时的各种交易手续、程序,各种文件记录以及账面数据的反映和财务报告信息的披露等必须符合国家的投资法规,以保护其自身的利益。 3. 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对外投资资产、收益在会计报表中合理反映与揭示。无论现实的、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还是政府,必然会关心报表所反映的资产、收益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企业要使利益相关人和审计人员对其提供的财务信息感到可信,就必须对对外投资的计价和反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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