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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1)92-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基建

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基建管理实际,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基建管理”指公司系统相关部门

和单位,依据职责划分,在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开展的各

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遵循“三化”(集约化、扁平化、专业

化)、“三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业务

流程)原则。

(一)集约化。推进建设管理职能向公司总部、省公司

集中,强化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集中管控,优化配置电网建设

资源;推进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属地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

分层级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

势,形成对外协调合力,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效益;

(二)扁平化。构建扁平化组织架构,科学划分管理界

面,分层级承担电网建设任务,提高建设管理效率;

(三)专业化。深化基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三

—1—

通一标”,夯实基建管理基础,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提升电网建设专业化水平;

(四)统一管理制度。公司统筹研究制定基建管理通用制度,各级单位统一执行,确需制定差异性条款的,按照相关审批流程,报公司总部批复后实施;

(五)统一技术标准。公司统筹电网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的技术标准,各级单位统一执行;

(六)统一业务流程。公司研究制定公司电网建设业务流程,各级单位在电网项目建设过程中统一执行。

第四条本通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及有关集体企业基建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第一节机构与职责机构设置

第五条公司总部设立国网基建部、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等基建部门。国网直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中国电科院、国网经研院、国网能源院、国网智能院等公司直属单位作为总部层面的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立建设部;在省公司层面设省经研院(省监理公

司、中心设计院)、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省应急抢修中心)

等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省经研院内设建设管理中心、设

计中心、规划评审中心、技经中心,省监理公司、中心设计

院保留独立法人地位,纳入省经研院管理。

第七条地市(区、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地市供

电企业”)设立建设部(项目管理中心)。在地市供电企业

层面设地市经研所等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

第八条县(市、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供电企

业”)层面设立发展建设部和检修(建设)工区。

第九条省公司、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层面的设

计、施工、监理类集体企业,根据公司规范集体企业管理的

有关规定和电网建设实际需要,进行机构设置。

第二节职责

第十条遵循“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原则,规范各

级基建管理机构职责划分,明晰基建与相关专业的职责界

面。

第十一条公司总部层面主要职责:

(一)国网基建部职责

1.负责公司电网建设职能归口管理,制定公司工程建设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2.负责工程建设的进度、安全、质量、技经、技术管理;

3.负责220千伏规模及以上电网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

工程结算监督和50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的参建队伍招标专业管理;

4.负责公司所属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的专业管理;

5.负责制定电网建设进度计划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

6.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

7.负责跨区、跨省常规电网项目建设总体协调,负责与运检部共同组织项目启动验收;

8.负责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及运转的常态化管理;

9.负责定额站、质监站业务管理。

(二)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职责

负责公司特高压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开展特高压工程建设,负责建设全过程的统筹协调与科研、设计、设备、验收、调试等关键环节的集约管控。

(三)有关直属单位职责

国网经研院、中国电科院、国网智能院受委托承担电网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依托工程新技术研究等工作;负责定额站、质监站日常工作;承担特高压设备研制、监造及系统调试,工程成套及设计组织等专业工作。

国网能源院受委托承担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咨询课题研

究任务。

国网信通公司承担信通工程建设专业技术支撑工作。

国网直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受委托负责特高压现场建

设技术统筹和管理支撑,负责现场建设管理总体策划、设计

与施工技术衔接、施工技术创新与标准化、重大施工技术方

案评审、专业技术培训、转序验收、专项验收、档案及信息

管理等工作;承担创新引领型特高压工程(特高压直流接入

750/1000千伏交流、±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等)建设管理任务;承担部分建设管理任务重、管理力量相对不足省

公司的特高压工程建设管理任务。

第十二条省公司层面主要职责:

(一)建设部职责

1.负责执行公司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2.履行建设职能管理,负责所辖工程建设进度、安全、

质量、技术、造价管理;

3.负责35~220千伏(规模以下)电网项目初设审批;

负责所辖工程结算管理,负责33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建设

队伍招标专业管理;

4.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电网建设政

策支持,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负责开展

公司总部投资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

5.负责对所属建设队伍的专业管理;

6.对省经研院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7.负责总部委托的特高压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对所辖

±660千伏及以下直流,330~750千伏交流电网项目进行建设过程管理(可根据电网建设规模、管理力量、管理半径等

情况,直接管理到220千伏或更低电压等级的电网项目),

负责与运检部共同组织项目启动验收;

8.负责定额站、质监中心站业务管理。

(二)省经研院(省监理公司、中心设计院)职责

1.协助省公司建设部,加强建设关键环节管控,负责

工程结算审核和定额站日常工作,负责省公司资本类、成本

类项目的技经业务支撑,所辖电网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2.根据资质受委托承担35~220千伏(规模以下)电网项目设计评审;

3.参与省公司直接管理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4.通过市场竞争,按资质和能力承接相应电压等级的

设计任务;

5.通过市场竞争,承接各电压等级电网工程监理,落

实国家工程建设“监理制”要求,强化监理单位第三方责任,

承担工程现场管理、控制、协调责任。

(三)省送变电工程公司职责

1.通过市场竞争,主要承接500(330)千伏及以上和部分220千伏电网施工任务;

2.受委托承担电网检修和应急抢修任务。

第十三条地市供电企业层面主要职责:

(一)建设部(项目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执行公司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2.执行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地市供电企业管理工

程项目进度、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

3.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负责上级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开展所辖区域电网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

工作,负责所辖电网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工作;

4.负责所辖110(66)~220千伏(含城郊区35千伏、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电网项目的建

设过程管理,具备条件的,35千伏电网工程(含新建变电站

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工程)可由地市供电企业统筹建设管

理,负责与运检部共同组织项目启动验收;

5.负责对所属建设队伍的专业管理。

(二)地市经研所职责

协助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承担设计评审、工程结算审

核等工作。

(三)地市设计、施工、监理集体企业,通过市场竞

争,按资质和能力承接相应电压等级的设计、施工、监理

任务;施工企业同时受委托承担220千伏及以下电网检修

外委任务。

第十四条县供电企业层面主要职责:

(一)发展建设部职责

1.负责执行公司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2.执行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负责所辖35千伏(新建变

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电网项目的建设过程

管理,对所属工程进度、安全、质量、造价、技术等全面负

责;

3.承担各级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开展所辖区域电网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工作。

(二)检修(建设)工区职责

协助县供电企业发展建设部开展所辖35千伏(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电网项目建设过程管理。

(三)乡镇供电所职责

承担辖区内建设属地协调工作。

(四)县施工集体企业或供电服务公司,通过市场竞争,按资质和能力承接相应电压等级的设计、施工、监理任务;受委托承担35千伏及以下电网检修外委业务;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可承担部分110千伏电网检修外委任务。

第十五条业主项目部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

和参建队伍管控,实现工程建设的进度、安全、质量、造价、技术管控目标。

第十六条公司各级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参与基建工程建

设管理,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实施横向协同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前期阶段的归口管理和项目后评价管理;负责投资、开工、投产计划管理等工作;参与初步设计评审;

(二)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

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

(三)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四)调控部门参与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参与工程前期初步设计工作,参与启动验收工作,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五)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全过程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等工作;

(六)安全监察质量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归口管理;

(七)科技部门负责公司基建技术研究与技术标准的归口管理,负责基建工程的环保(水保)归口管理和全过程环保(水保)监督;

(八)法律部门负责基建法律支持和合同归口管理;

(九)审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审计监督工作;

(十)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档案归口管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管理流程

第一节基建项目管理

第十七条基建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策划、

进度管理、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建设协调、信息与档案管理和资信管理等。

第十八条基建项目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项目“五制”要求(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

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

第十九条项目开工前,认真开展项目管理策划,明确

项目进度、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的主要目标、工作安排、重点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强化项目管理策划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各项管理目标如期实现。

第二十条以进度管理为主线,遵循工程项目建设的客

观规律和基本程序,科学安排建设进度计划,实现依法开工、有序推进、均衡投产。

第二十一条建设管理单位应按要求组建业主项目部,

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强化对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和参建单位的有效管控。

第二十二条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汇报,建立与政府

有关部门的工程项目协调沟通机制,依法推进项目建设外部协调;充分发挥属地市县供电企业建设外部协调优势,落实工程建设属地协调责任;整合公司基建、运检、营销对外服务资源,建立电网建设外部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及时有效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与问题,确保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二节基建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基建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基建安全应急管理等。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级单位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第一

责任人的各级基建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实行基建安全目标管理,在基建工作计划、检查、考核、总结中,突出强调对安全管理的计划、检查、考核、总结。

公司各级项目法人单位,依法履行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公司所属施工、监理、设计企业,依法依规落实本企业的工程建设安全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级基建管理部门开展年度基建安全管理策划,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参建单位及其项目部开展项目安全管理策划,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及作业指导文件,并强化策划方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贯彻落实。

第二十六条公司建设项目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执

行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

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管理目标。

第二十七条各级基建部门牢固树立基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意识,对施工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识别、量化评估,制定

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分级管控。

第二十八条基建工程施工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主体

工程不得专业分包,严格按照政府及监管部门对分包队伍资质要求选择分包队伍,开展合格分包商审核工作,履行分包审批手续,对现场分包队伍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级基建管理部门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检查、安全巡查等方式对基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设管理、施工、监理单位依据规定定期开展例行安全检查,工程建设施工高峰阶段开展施工安全管理评价。

第三十条基建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单位应急管理体系,项目现场建立应急工作组,制定并定期演练专项应急处置方案,规范开展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配合开展基建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节基建质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基建质量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化工艺研

究及应用、质量检查与验收、质量评价考核、质量事件处理等。

第三十二条公司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方针,坚持“电网建设、质量为本”,严格遵守国家工程质

量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基建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基建质量目标管理,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公司工程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过

程质量管理,各级发展、安监、运检、基建、物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责任。参与公司工程建设的可研、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制造等工作的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工程合同的要求,在工程设计寿命周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级基建管理部门、建设管理单位及公司系统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年度基建质量管理策划,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开展工程质量管理策划,并强化策划方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贯彻落实。

第三十四条公司通过“标准工艺”的研究制定、推广

应用、持续完善、考核评价等工作,加大成熟施工技术的应用与交流,推动输变电施工技术进步,促进工程质量和工艺水平的持续提升。

第三十五条公司总部、省公司按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巡查、专项检查、互查等检查以及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达标投产考核、优质工程评选。各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施工质量三级自检、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初检、中间验收、竣工预验收、启动验收以及工程移交后的质量管理。

第三十六条建立工程质量考核与激励机制,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对工程实际质量指标明显低于控制目标、没有完成工程质量目标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对

造成质量事件的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对工程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第三十七条公司工程质量事件实行即时报告制度,按质量事件等级组织质量事件调查,认定质量事件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总结质量事件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节基建技经管理

第三十八条基建技经管理以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主要内容包括电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统计分析、定额管理等。

第三十九条规范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加强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合理确定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

第四十条加强建设过程的造价管理,严格初设概算、施工图预算管理,规范设计变更管理,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和监督,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十一条实施全方位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理。全面加强施工、物资及其它费用结算管理,落实各方面结算管理职责,实现全口径工程结算。

第四十二条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加强对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确定后至工程竣工投产期间内,因设计或非设计原因引起的工程建设方案变化的管控,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十三条推广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工程

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标准,实现工程结算量价分离、风险分担,进一步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效果和效率。

第四十四条建立工程造价统计分析工作常态机制,定

期统计、分析工程造价及趋势,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以定额管理为基础,加强计价依据研究,促进造价管理高效和水平提升。

第五节基建技术管理

第四十五条基建技术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基建技术标准

管理、基建标准化建设成果管理、工程设计管理、施工技术及装备管理、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等。

第四十六条加强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强化输变电工程

初步设计、设计创新、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等全过程的质量评价,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建立工程设计质量考核机制,提高工程设计质量。

第四十七条加强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

管理,建立修订完善机制,滚动发布公司标准化成果应用目录,在各电压等级全面推广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以标准化建设水平提升电网建设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四十八条加强基建新技术研究应用管理,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完善机制,规范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定期

发布基建新技术推广目录,强化基建新技术应用管理,建立基建新技术研究应用评价考核机制,提升工程建设技术水平。

第四十九条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投资合理、运行高效的原则,建立完善基建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完善基建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第五十条加强工程设计管理,推动理念、方法和技术创新,引领设计进步方向,组织开展输变电工程优秀设计评选、设计竞赛,提升工程设计水平和建设水平。

第五十一条统筹推进施工技术装备创新,加强施工装备集约化管理,建立施工装备租赁平台,实现租赁信息和重大装备的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全面推进施工装备租赁市场化,提高施工装备利用率,提升施工机械化水平,满足特高压及各级电网工程建设需要。

第六节基建队伍管理

第五十二条基建队伍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建管理队伍建设和参建队伍管理。其中,参建队伍管理包括招标专业管理、合同履约管理,以及对公司所属建设队伍的专业管理。

第五十三条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严格落实公司基建专业相关机构人员配置标准,确保基建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加强专业管理人员和业主项目经理培养,提高管理能力与水平。

强化对技术支撑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推动技术支撑机构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水平。

第五十四条公司坚持“一级平台管控、两级集中采购”,规范参建队伍选择,加强参建队伍合同履约管理。

(一)落实基建部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队伍招标专业管理责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选择资质合格、业绩优秀、服务优质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队伍;

(二)以合同为依据,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队伍的管控,开展资信评价,促进参建队伍提升建设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五十五条各级单位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公司所属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管理。

(一)各主管单位加强对所属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在企业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优化、依法经营管理等方面加强指导、支持、监督;

(二)各级基建部门认真落实公司所属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专业管理责任,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定期统计分析所属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情况,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强化专业管理;

(三)以标准化建设为主线,开展专业培训交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所属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业务能力与水平;

(四)定期对所属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分层专业评价,持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第七节基建管理总体流程

第五十六条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划分为项目前

期、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四个阶段。

(一)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决策与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核准等;

(二)工程前期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策划、设计招标、监理招标、初步设计、物资招标、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四通一平等;

(三)工程建设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开工、土建(基础)、安装(组塔及架线)、调试及阶段性验收、启动验收及投运、工程移交等;

(四)总结评价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结算、档案移交、竣工决算、达标投产、优质工程评定、项目后评价等。

第五十七条基建管理总体流程如下:

(一)发展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二)基建部门会同招投标管理部门开展设计招标,设计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基建部门组织开展初步设计评审并下达批复意见;

(三)招投标管理部门组织物资招标采购;

(四)设计单位开展施工图设计,基建部门会同招投标

管理部门开展施工、监理招标;

(五)基建部门落实标准化开工条件,开展建设过程管理;

(六)物资部门组织物资供应;

(七)财务部门拨付资金;

(八)基建部门会同运检、调度等部门开展竣工验收及启动投运,基建部门开展竣工结算,移交工程档案;

(九)财务部门开展财务决算与转资,审计部门开展工程审计;

(十)基建部门组织开展达标投产、优质工程评定;

(十一)发展部门开展项目后评价。

第四章支撑保障

第五十八条公司统一建立基建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管理制度执行监督。

(一)公司总部负责基建管理有关制度的制定、发布、修订工作,形成完善的基建管理制度体系,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其他各级单位严格执行公司统一下发的制度。

第五十九条有序推进基建信息化建设,深化基建信息系统应用。

(一)公司总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标准的原则,推进公司系统基建业务信息化建设,并统计考核各单位实施及应用情况;

(二)省公司、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及有关直属单位,组织做好本单位基建信息系统的建设实施及应用,加强相关信息的汇总审核;

(三)建设管理单位及参建单位,按要求做好信息系统应用,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转。

第六十条加强建设管理、技术支撑、工程建设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电网建设能力与队伍专业水平。

第五章检查考核

第六十一条建立基建管理逐级评价考核常态机制,将基建管理关键指标纳入公司同业对标和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定期进行逐级评价考核。

第六十二条建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工程设计评优与竞赛、专业管理工作交叉互查等常态机制,激励管理创新,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基建管理整体水平的持续提升。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公司电网建设管理通用制度由公司总部组织制订、修订并发布。

第六十四条公司电网建设机构职责图、业务流程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图由公司总部统一组织制订、修订并发布。

第七章附则

国网(基建3)176-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76-20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 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中,对某种可预见的风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和事故发生频度三个指标的综合描述。 第三条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是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施工作业应全面执行“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见附件1),保证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第四条本办法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采用半定量LEC 安全风险评价法(“LEC安全风险评价方法定义及计算方法”见 —3 —

附件2),根据评价后风险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按照静态识别、动态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四级和重要的三级施工安全作业风险,一般做为重大风险作业,纳入相关层级进行动态监控。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110(66)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35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参照执行。国网新源公司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参照本办法思路,单独编制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措施管理办法。 第二章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制订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根据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 (二)指导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开展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评价、考核省公司级单位风险管理 —4 —

国网(基建1)92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1)92-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基建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基建管理实际,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基建管理”指公司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划分,在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遵循“三化”(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三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原则。 (一)集约化。推进建设管理职能向公司总部、省公司集中,强化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集中管控,优化配置电网建设资源;推进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属地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分层级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对外协调合力,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效益; (二)扁平化。构建扁平化组织架构,科学划分管理界面,分层级承担电网建设任务,提高建设管理效率; (三)专业化。深化基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三通一标”,夯实基建管理基础,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

提升电网建设专业化水平; (四)统一管理制度。公司统筹研究制定基建管理通用制度,各级单位统一执行,确需制定差异性条款的,按照相关审批流程,报公司总部批复后实施; (五)统一技术标准。公司统筹电网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的技术标准,各级单位统一执行; (六)统一业务流程。公司研究制定公司电网建设业务流程,各级单位在电网项目建设过程中统一执行。 第四条本通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及有关集体企业基建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五条公司总部设立国网基建部、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等基建部门。国网直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中国电科院、国网经研院、国网能源院、国网智能院等公司直属单位作为总部层面的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立建设部;在省公司层面设省经研院(省监理公司、中心设计院)、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省应急抢修中心)

国家电网公司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编制导则 (试行稿)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发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原则........................................... 5 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依据........................................... 6 作业指导书的结构内容及格式..................................... 变电检修作业指导书........................................... 变电运行巡视指导书........................................... 高压试验作业指导书........................................... 线路运行巡视指导书........................................... 线路检修作业指导书........................................... 7 现场作业指导书的文本要求....................................... 8 现场作业指导书的应用与管理..................................... 附录A:作业指导书主要编制依据................................. 附录B:×××变电站×××kV××线×××断路器大修定置图及围栏图.............................................................. 附录C:×××变电站×××kV××线×××断路器大修流程图....... 附录D:×××变电站巡视路线图.................................

国网 基建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施工装备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基建/3)819-2017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施工装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施工装备(以下简称“施工装备”)管理工作,保障基建施工安全和质量,推进施工装备创新发展,提升工程建设机械化水平,有效支撑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施工装备管理按照实用化创新、专业化管理、集约化配置、标准化建设、信息化管控原则(简称“五化”原则)实施,建立公司施工装备管理平台,服务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施工装备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监督及基建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中施工装备是指公司基建工程建设施工所需的各类装备,包括重大施工装备和一般施工装备。其中,重大施工装备是指价值较高、功能(钻孔扭矩、起重力矩、额定张力等)较强、发挥作用较大的中大型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专业装备;一般施工装备是指除重大施工装备之外的施工装备。重大施工装备和一般施工装备范围以公司定期发布的施工装备清册为准(2016年度重大施工装备范围详见附表1)。

第四条施工装备管理采取总部统筹管理、分层分级实施模式,公司总部负责施工装备统筹管理,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施工装备的研发、采购和配置;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负责组织开展一般施工装备的研发、采购和配置。目前各送变电施工单位现有的存量重大施工装备继续保留各自单位使用,今后增量重大施工装备原则上均由国网基建部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单位确定采购或研制,统一安排租赁公司进行集中管理和租赁。 第五条本办法重点明确和规范施工装备创新与研发、采购管理、租赁管理、使用及安全管理、检测维护及报废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宣贯培训与评价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国网基建部职责 (一)负责公司系统施工装备的专业归口管理,对各单位施工装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二)负责统一组织开展重大施工装备升级与创新、租赁配置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重大施工装备需求分析,确定重大施工装备的功能需求,指导重大施工装备研制或采购选型;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施工装备操作手册编制、宣贯及专项培训工作;负责审批重大施工装备采购计划;负责统筹协调装备租赁相关工作,开展租赁公司同业对标工作。

国家电网技术标准基本配置清单(20160410)

技术标准基本配置清单 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名称 一法律 1 2009年第3号主席令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 2014年第9号主席令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1996年第71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4 2010年第39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 2011年第46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 2013年第8号主席令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7 1999年第15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 1999年第21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9 2014年第13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版) 10 2002年第74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1 2002年第77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评法 12 2004年第28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3 2004年第31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4 2008年第6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5 2009年第18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6 2014年第 4 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二法规 (一)行政法规 1 1984年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2 1987年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 理办法 3 1993年120号国务院令 2011年1月8日修正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4 1998年239号国务院令 2011年1月8日修正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5 1998年253号国务院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 2000年279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 2003年393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 2005年432号国务院令电力监管条例 9 2006年466号国务院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小型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小型基建)项目管理,规范小型基建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小型基建项目是指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生产调度设施、供用电营业用房和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非经营性基建项目(含科研、培训、办公用房、事业单位)等基建项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本部、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依法进行的小型基建项目投资活动。控股公司比照执行。第四条小型基建项目投资应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的原则掌握,应在保证电网项目投资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及可能适当安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小型基建项目资金安排要纳入预算平衡,按建设管理程序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小型基建项目的管理。计划部门是小型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建设、审计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小型基建项目有关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小型基建项目的资金应纳入投资单位的财务管理。第六条投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严格控制楼堂馆所的建设,包括各类活动中心、培训中心、交流中心、会议中心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第二章前期工作及立项审批第七条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各单位小型基建项目均应纳入公司的投资管理范围之内。

单项工程总投资在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有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审批;单项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及以上至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项目,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其它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办理。第八条整体建设的项目严禁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分项。第九条小型基建项目应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需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内容。第十条小型基建项目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政府主管部门立项。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由建设单位根据需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第十一条投资单位负责组织对小型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第十二条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突破概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工程概算的,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第三章开工及年度计划管理第十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开工建设,由国家电网公司批准。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项目的开工建设,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第十四条投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小型基本建设需要和资金平衡情况,在每年11月底前编制下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审批权限,需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

国家电网公司输电运维检修管理规定普考题库副本图文稿

国家电网公司输电运维检修管理规定普考题库 副本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国家电网公司输电运检管理规定题库 一、填空题 1.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架空输电线路检修管理,依据状态检修导则,按照“( )、( )”的原则开展检修工作,提高线路检修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线路检修工作分为五类:A类检修、B类检修、C类检修、D类检修、E类检修。其中 A、B、C类是(),D、E类是()。 3.线路运检单位应考虑关联设备的(),编制线路检修计划),避免同一回路设备重复停电。各级运检部门对检修计划进行审核,并协调停电计划。 4.线路运检单位组织输电检修班在检修实施前根据检修内容进行()。 5.现场查勘应查看检修作业现场的设备状况、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作业环境、危险点、()及()等,并作好现场查勘记录。 6.线路运检单位组织输电检修班在检修作业实施前编制符合现场实际、可操作的作业指导书,编制()、()、安全措施等。 7.对危险、复杂和难度较大的检修作业项目,应编制(),经运检部审核后报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后实施。 8.输电检修班应配备符合相应电压等级、机械荷载、试验合格、数量足够的()、()和()。 9.输电检修班在检修作业前应做好(),工作负责人应确认作业人员()和()良好,保证作业人员知晓危险点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项目顺利开展。 10.实施外包的检修项目应符合公司外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在检修作业前签订相应的外包合同和()。 11.检修工作中使用的爆炸物品必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并应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公安、环保、质检等部门的要求。 12.导、地线()检修:打开线夹检查、打磨处理、单丝缠绕处理、补修预绞丝或补修管处理或();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 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 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 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 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 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 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 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 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 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 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 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 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

(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七)档案部门是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本单位重大基建项目档案的验收,接收和保管符合公司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档案。 第五条公司各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一)国网基建部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直属建设公司)项目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87-20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节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二条安全隔离设施 (一)危险区域与人员活动区域间、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间、地下穿越入口和出口区域、设备材料堆放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使用安全围栏实施有效的隔离。安全围栏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 (二)高处作业面(包括高差2m及以上的基坑,直径大于1m的无盖板坑、洞)等有人员坠落危险的区域,安全围栏应稳定可靠,并具有一定的抗冲击强度。 第十三条孔洞防护设施 (一)施工现场(包括办公区、生活区)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坠落的孔洞应采用孔洞盖板或安全围栏实施有效防护。 (二)盖板应满足人或车辆通过的强度要求,盖板上表面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三)直径大于1m、道路附近、无盖板及盖板临时揭开的孔洞,四周应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牌。 第十四条施工用电设施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标准布设。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时,应编制安全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下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施工用电专篇,明确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 (二)现场生活、办公、施工临时用电系统应实施有效的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

(三)直埋电缆埋设深度和架空线路架设高度应满足安全要求,直埋电缆路径应设置方位标志,电缆通过道路时应采用套管保护,套管应有足够强度。 (四)各级配电箱装设应端正、牢固、防雨、防尘,并加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附近配备消防器材。 第十五条起重作业防护设施 (一)起重机械(含牵张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牵张设备应设置地锚锚固。 (二)采用抱杆组塔时,抱杆、绞磨、卷扬机、地锚、滑车、钢丝绳、绳卡、卸扣等起重工器具应正确配置。 (三)分段分片吊装组塔时,应使用控制绳进行调整。为保护设备或杆塔、构架镀锌层,宜使用吊带。 第十六条高处作业防护设施 (一)构架安装和铁塔组立时应设置临时攀登用保护绳索或永久轨道,攀登人员应正确使用攀登自锁器; (二)线路工程平衡挂线出线临锚、导地线不能落地压接时,应使用高处作业平台。 (三)塔上作业上下悬垂瓷瓶串、上下复合绝缘子串和安装附件时,应使用下线爬梯。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使用绝缘梯或绝缘平台。 第十七条消防设施 (一)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宿舍、加工区、配电箱及重要机械设备附近,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砂箱、水桶、斧、锹等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易取处。 (二)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油料、氧气瓶、乙炔气瓶、六氟化硫气瓶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61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 则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基建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基建管理实际,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基建管理”指公司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划分,在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遵循“三化”(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三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原则。

(一)集约化。推进建设管理职能向公司总部、省公司集中,强化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集中管控,优化配置电网建设资源;推进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属地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分层级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对外协调合力,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效益; (二)扁平化。构建扁平化组织架构,科学划分管理界面,分层级承担电网建设任务,提高建设管理效率; (三)专业化。深化基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三通一标”,夯实基建管理基础,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提升电网建设专业化水平; (四)统一管理制度。公司统筹研究制定基建管理通用制度,各级单位统一执行,确需制定差异性条款的,按照相关审批流程,报公司总部批复后实

国家电网公司10kV~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

附件11: 10kV~66kV干式电抗器 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 国家电网公司

目 次 1.总则 (1) 1.1目的1 1.2依据1 1.3内容1 1.4适用范围1 1.5干式电抗器安全可靠性要求1 1.6电抗器的型式1 1.7选型原则2 1.8关于干式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的说明2 1.9引用标准2 1.10使用条件3 2.干式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4) 2.1基本要求4 2.2.引用标准4 2.3.使用条件4 2.4.技术要求4 2.5.工厂监造和检验10 2.6试验11 2.7.制造厂应提供的资料16 2.8备品备件16 2.9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6 2.10包装、运输和保管要求16 2.11技术服务16 2.12干式电抗器性能评价指标17 附录A制造厂应提供的技术数据178 10k V~66k 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编制说明22

1.总则 1.1目的 为适应电网的发展要求,加强干式电抗器技术管理,保证干式电抗器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1.2依据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行业和国际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报告、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现场运行经验制定。 1.3内容 本标准对10kV~66kV干式电抗器的设计选型(运行选用)、订货、监造、出厂验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和现场验收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1.4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10kV~66kV干式电抗器,包括并联电抗器和串联电抗器(含并联补偿电抗器、调谐电抗器或滤波电抗器、阻尼电抗器、限流电抗器、分裂电抗器)。 1.5干式电抗器安全可靠性要求 10k V~66k V干式电抗器应优先采用设计制造经验成熟、结构简单、经受过运行考验的干式电抗器。 1.6电抗器的型式 1.6.1按电抗器有无铁芯分为三类: (1)空心电抗器:由包封绕组构成、不带任何铁芯的电抗器。 (2)铁芯电抗器:由绕组和自成闭环的铁芯(含小气隙)构成的电抗器。 (3)半芯电抗器:在空心电抗器的空心处放入导磁体芯柱的电抗器。 1.6.2按电抗器接入电网方式分为两大类: (1)并联电抗器:主要用于补偿电网中的电容性电流等。 (2)串联电抗器:主要用于限制系统的短路电流、涌流及抑制谐波等,包括限流电抗器、阻尼电抗器、调谐电抗器或滤波电抗器等。 1.6.3按相数分类:分为单相电抗器和三相电抗器。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系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监督和指导。 (一)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业绩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二)负责组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并担任安委会主任。安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三)依据本规定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管理及保障措施,并对本规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四)依法管理工程项目,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五)招标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电压等级,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补助费用(此费用不作投标报价,具体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另行发文),并确保此费用及时拨付到位。 (六)委派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七)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参建方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第五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职责。 (一)根据业主提出的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 (三)监督施工项目部自身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转,严格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监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并配备合格的专责安全工程师。 (六)对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七)控制工程关键节点(如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运行等)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八)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进行跟踪控制。 (九)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职能部室情况简介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职能部室情况简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职能部室情况简介如下: 1、发展策划部 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经营策略。 2、财务资产部 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资产经营和财务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融资方案拟定与实施工作。 3、安全监察部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监察、应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公司生产、基建和农电安全的监督、检查与评价;负责公司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应急信息统计和应急指挥的组织协调;负责公司安全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 4、生产技术部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管理方面的标准、规程、制度和办法;负责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负责公司电力设施保护、消防和防灾减灾管理;负责公司技术改造、技术监督以及设备全寿命管理;负责公司系统可靠性管理和指导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生产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 5、农电工作部

主要负责公司系统农网发展规划、农电企业管理和农电体制改革;负责公司系统农村电网的安全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农电管理方面的标准、规程、制度和办法;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司系统农村电网的生产、技术和建设。 6、科技部 负责研究制定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编制重大项目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科技管理;负责公司标准化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公司安全环保、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公司技术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 7、基建部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工程建设方面的标准、规程、制度和办法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负责公司基本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负责公司重点工程项目的优化设计、造价控制、概算审批、竣工验收等管理;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的初步设计管理、技术管理和定额管理。 8、建设运行部 主要负责公司直接投资交流750KV及直流±500KV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设计、建设、概预算、质量安全、生产运行等管理;负责跨区电网运行、维护、检修等合同的签订。 9、信息化工作部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 1 总则 1.1本通用要求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计量用单相多功能载波电能表的招标采购,它包括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电气性能、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验收要求以及商务、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要求。 1.2 本通用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通用要求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卖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 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 则买方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通用要求。如有异议, 都应在投标书中以投标差异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通用要求所建议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卖方应按较高标准的条文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1.5 本通用要求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 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除本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如果供方有自已的标准或规范,应提供标准号及其有关内容,并经需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原则上采用更高要求的标准。 GB/T 15284-2002 《多费率电能表特殊要求》 GB/T 17215-2002 《1级和2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能表》 GB/T 18460.3-2001 《IC卡预付费售电系统第3部分:预付费电能表》 DL/T614-2007 《多功能电能表》 DL/T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讯规约》 GB/T 17215.211-2006 《交流电测量设备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第11部分:测量设备DL/T 830-2002 《静止式单相交流有功电能表使用导则》 GB/T 17442-1998 《1级和2级直接接入静止式交流有功电能表验收检验》 JJG 596-1999 《电子式电能表》 3 术语和定义 3.1静止式载波电能表 应用于低压电网,测量单元由电流和电压作用于固态(电子)器件而产生与电能成比例的输出量,并对该输出量具有记录、存储以及通过电力线进行数据交换能力的电能表。 3.2CPU卡 配置有容量很大、类型不同的存储器和逻辑控制电路及微处理(CPU)电路,能多次重复使用的IC卡。 3.3CPU卡预付费电能表 用CPU卡作为预购电费的传输介质实现先付费后用电的电能表。 3.4ESAM模块 嵌入式安全存取模块,用于对IC卡进行认证和数据交换的模块,由电力公司发行,安装在仪表中。 3.5剩余金额 在电能表中记录的可供用户使用的金额值,该值应大于等于零。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 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043-33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基建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基建管理实际,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基建管理”指公司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划分,在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遵循“三化”(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三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原则。 (一)集约化。推进建设管理职能向公司总部、省公司集中,强化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集中管控,优化配置电网建设资源;推进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属地化,

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分层级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对外协调合力,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效益; (二)扁平化。构建扁平化组织架构,科学划分管理界面,分层级承担电网建设任务,提高建设管理效率; (三)专业化。深化基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三通一标”,夯实基建管理基础,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提升电网建设专业化水平; (四)统一管理制度。公司统筹研究制定基建管理通用制度,各级单位统一执行,确需制定差异性条款的,按照相关审批流程,报公司总部批复后实施; (五)统一技术标准。公司统筹电网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的技术标准,各级单位统一执行; (六)统一业务流程。公司研究制定公司电网建设业务流程,各级单位在电网项目建设过程中统一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配置表(试行)

附件 1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配置表(试行) 第一部分变电(换流)站工程 1.通用部分 1.1 着装要求 编号设施名称单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1胸卡个90mm× 60mm若干所有入场人员持有 红色安全帽为管理人员使用,黄色安全帽为 2普通安全帽顶符合 GB 2811-2007 《安全帽》若干运行人员使用,蓝色安全帽为检修(施工、试验等)人员使用,白色安全帽为外来参观人员使用 3防寒安全帽顶符合 GB 2811-2007 《安全帽》若干按需配置 4工作服套自定若干按需配置,含特殊工种(如焊工服)及季节 性服装 5 安监人员服 套自定若干按需配置装(橙或红) 6 安监人员马 件自定若干按需配置甲(橙或红)

编号设施名称单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备注7安监袖标个自定若干按需配置8保安服套自定若干按需配置 1.2 个人防护用品 编号设施名称单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备注1安全带条符合 GB 6095-2009 《安全带》若干依据作业条件选择类型2二道防护绳条符合 GB 6095-2009 《安全带》若干超过 3m应加装缓冲器 3垂直攀登 个符合 GB 6095-2009 《安全带》若干按需配置自锁器 4垂直攀登绳米符合 GB 6095-2009 《安全带》若干按需配置5水平安全绳米符合 GB 6095-2009 《安全带》若干按需配置6速差自控器个符合 GB 24544-2009 《坠落防护速差自控器》若干按需配置 7防护手套双自定若干按需配置,含特殊工种(如焊工手套)及季 节性作业需求 8绝缘手套双自定若干专业电工、振捣工、打夯工等人员使用 9工作鞋双自定若干按需配置,含特殊工种(如焊工防护脚罩) 及季节性作业需求 10绝缘鞋(靴)双自定若干专业电工、振捣工、打夯工等人员使用11防护眼镜个自定若干按需配置,根据作业环境选型 12防毒面具套自定若干按需配置 13防护面罩付自定若干按需配置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1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SG/T XXXXX.XX 电网企业门户系统认证 设计和管理规范 Portal authentication for electric grid enterprise Desig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初稿) YYYY-MM-DD发布YYYY-MM-DD实施国家电力公司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发布 SG/T XXXXX.X 2 目次 1范围(5) 2规范性引用文件(5) 3术语和定义(5) 4电网企业门户系统认证框架(7) 4.1认证的概念(7)

4.2认证的方式方法(8) 4.2.1故障转移cookie (8) 4.2.2CDSSO 标识标记(8) 4.2.3客户机端证书(9) 4.2.4表单认证(用户名和密码)(9) 4.2.5SPNEGO(Kerberos)(9) 4.2.6基本认证(用户名和密码)(9) 4.2.7HTTP 头(9) 4.2.8IP 地址(10) 4.3电网企业认证的范围(10) 4.4电网企业认证实施的步骤(11) 5认证标准的具体内容(11) 5.1用户安全域体系的建立(11) 5.2用户身份的统一管理(12) 5.3统一的身份认证和授权(12) 5.4用户身份ID编码规则(13) 5.4.1定义原则:(13)

5.4.2用户ID编码遵循以下原则:(13) 5.5用户身份认证技术规范(13) 5.5.1认证过程简介(13) 5.5.2认证过程概述(14) 5.5.3受支持的会话数据类型(14) 5.5.4受支持的认证方法(14) 5.5.5HTTP头认证管理(15) 5.5.6数字证书认证管理(16) 5.6用户管理流程(16) 5.6.1总体流程(17) 5.6.2添加用户(17) 5.6.3删除用户(19) 5.6.4信息变动—不跨域(19) 5.6.5信息变动—跨域调动(19) 5.6.6管理员变更――超级管理员变更(20) 5.7统一域名管理(20) 5.8附录(21)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队伍管理规定

国网(基建/2)113-2014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队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坚强智能建设需要,强化队伍建设与管理,提升队伍素质与能力,打造专业高效的基建队伍,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基建队伍包括基建管理队伍和参建队伍。其中,基建管理队伍是指公司各级单位负责基建职能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建设队伍专业管理的基建管理部门及技术支撑机构;参建队伍是指通过公开招投标活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选择的,参与公司电网建设、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商和咨询、调试等企业。公司所属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统称为公司建设队伍。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基建管理队伍和参建队伍专业管理。其中,参建队伍专业管理包括招标专业管理、合同履约管理,以及对公司建设队伍的专业管理。 第四条公司各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依据本规定,加强基建队伍建设和管理,促进建设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择优选择建设队伍,加强建设队伍合同履约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制定基建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和评价各省公司级单位(含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队伍管理工作; (三)负责公司电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集中招标专业管理,通过规范的招标平台组织公司投资的50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承包商选择工作; (四)负责公司电网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商资信和调试单位资格管理,组织开展50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商资信评价和智能电网调试单位资格审查工作; (五)负责公司电网项目造价咨询企业的资格管理。 第六条省公司建设部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基建队伍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指导、监督和评价地市供电企业基建队伍管理工作;

2005061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 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为规范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管理目标,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树立新时期国家电网施工新形象,公司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并征求了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及送变电施工企业的意见,现予以印发。 与本规定配套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 1 —

标准化图册》另行印发。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定(试行)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输变电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05年6月17日印发 — 2 —

附件: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系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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