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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制裁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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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制裁违法犯罪

依法制裁违法犯罪

()1、中学生王某、陈某二人经常手持匕首在学校放生放学路上,逼迫低年级学生交出身上现金,不给就对他们拳打脚踢。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二人缉拿。王某、陈某二人的行为

A、已经构成抢劫罪

B、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C、只是违反学校纪律行为

D、仗势欺人,进行批评教育就行了

()2、学生刘某、宋某经常逃学流连于网吧等场所。2002年6月16日,二人因与网吧服务员发生口角而纵火报复,造成网吧发生重大火灾,致使25人死亡,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事例说明

①任何违法行为都要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②犯罪是一种违反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④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是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3、性质最严重,对国家和人民危害最大的是

A、赌博罪

B、抢劫罪

C、危害国家安全罪

D、贪污受贿罪

()4,中学生小徐在踢足球时将自己的一个“随身听”放在球场边,踢完球后忘记带走,被同学小罗拾得。小徐得知后去找小罗索还,但小罗却以自己拾得为理由拒绝返还。小罗的行为

A,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是犯罪行为 B.是民事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C,是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 D.是不道德的,但不违法

2001年4月21日,特大抢劫杀人犯张君、李泽军等14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李泽军等11人对判处死刑不服,提出上诉。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材料做5~7题

()5、依法惩治张君等人的犯罪有力地

①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②维护了社会稳定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A、①

B、②

C、②③

D、①②③

()6、对犯罪分子判处的刑罚,属于主刑的是

①管制②拘役③拘留④劳动教养⑤有期徒刑⑥无期徒刑⑦罚金⑧死缓⑨死刑

A、①②③④⑤⑨

B、②③⑤⑥⑧

C、①②⑤⑥⑨

D、①③⑤⑦⑧

()7、上述张君案中,对张君等人判处刑罚的机关是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司法局

()8、一般违法与犯罪有着密切联系,因此我们应该

① 加强思想品德修养,防微杜渐②勿以恶小而不为,勿以善小而不为③小错不断,大错不犯④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③④

()9、以下观点中正确的是

①一般违法与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因而它们之间有明确的界限②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而,它们在本质上是相同的③一个人如果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就很容易从一般违法发展为犯罪④由于一般违法与犯罪有紧密的联系,因此,犯罪必然违法,违法必然犯罪

A、④

B、①②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

()10、我国刑罚中,主刑的特点是

A、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并用

B、某些情况可以独立适用,某些只能附加并用

C、不能独立适用,只能作为附加适用

D、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并用

()11、下列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的是

A、为外境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B、贩卖毒品

C、拾遗不还

D、聚众赌博

()12、违法行为应该承担

A、法律责任

B、刑罚处罚

C、行政制裁

D、民事责任

()13、下列关于我国刑罚,正确的是()

①它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②它适用于所有违法犯罪的人

③它可分为主刑、附加刑两大类④对同一犯罪行为只能判处一种刑罚

A、②④

B、①③

C、③④

D、①④

()14、下列对犯罪分子的判罚,不符合规定的是()

A、判处无期徒刑,并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B、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没收财产

C、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判处拘役6个月

D、判处罚金20万、没收全部财产

二、简答题

1、甲和乙为争夺公园中的座位而争执起来,甲动手打了乙。

情形一:甲只是推了乙一把,乙摔倒在地,并未受伤。

情形二:甲打了乙两个耳光,致使乙面部红肿,口角流血。

情形三:甲把乙打成重伤,丧失了劳动能力。

(1)在上述的三种情形中,甲的行为分别属于什么性质?如果要受到处罚的话,他应受到何种处罚?

(2)请归纳出犯罪的基本特征?

2、某中学学生陈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进入网吧,玩一两次后逐渐上瘾,经常放学后沉溺其间。后发展到迟到、旷课、去玩网络游戏。由于父母给零用钱有限,刘某把手伸向同桌的口袋。老师父母多次教育劝阻,他依然我行我素。后来他去邻居家盗窃被派出所拘留。毕业后,他整天守着网吧,欠了网吧老板很多钱不还。一次他与网吧老板争执起来,陈某随手拿了把水果刀把老板刺死,随后公安机关把他带走。

(1)陈某哪些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哪些行为是犯罪行为?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2)陈某的犯罪过程说明了什么?

(3)怎样才能避免陈某事件的重演?

三、辨析题

一般违法行为不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损害,因此,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四、分析说明题:

1、2004年7月23 日,玉林人民法院依法对震惊全国的“3.17”特大贩婴案作出了终审判决。52名参与贩卖婴儿的罪犯中,主犯谢德明、崔文献被判处死刑,主犯辛丽芳、周秋枚、胡冬梅、陈善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请你针对上述材料;至少从两个方面提出问题,并运用所学知识做出回答。

2、吴某原是我国一家大通讯社的记者、编辑,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谋私利,违反国家保密法,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核心机密,从中获得了5000元人民币赃款。为此。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吴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查获赃款予以没收。请问:上述案例说明了什么道理?吴某为什么会受到刑罚处罚?

(2)对小强判刑说明了什么?

五、活动与探究

2003年8月16日,郭某乘坐出租车,不慎将装有手机和一万元现金的手提包丢在了车上,后被司机王某拾得。第二天,郭某和王某见面了……

情景一:王某确认失物是郭某的,后主动归还。请你评价王某的行为。

情景二:郭某要求王某归还失物,王某谎称自己没看见,拒绝归还。请你全面推测郭某可能采取哪几种方法解决这件事?并运用法律知识对推测进行评析。

第七课单元练习答案

一、1、A 2、C 3、C 4、B 5、D 6、C 7、B 8、A 9、D 10、A 11、D 12、A 13、B 14、C

二、1、(1)在情形一中,甲的行为属于一般错误行为,只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情形二中,甲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处以行政制裁;在情形三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受刑事处罚。(2)P88

2、(1)陈某偷同学的钱和欠债不还属于一般违法行为。陈某盗窃和杀人是犯罪行为。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有明确的界限,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的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犯罪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处罚的方法不同。一般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而犯罪则依法判处刑罚;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①二者都是违法行为。②二者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2)上述案例说明一般违法与犯罪虽然有区别,但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小错发展到违法犯罪。许多犯罪是从犯小错开始的,有错不改,越陷越深,最终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3)①公民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懂法、守法,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反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事,自觉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做一个好公民。②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如果有了小错或者一般违法行为要注意及时改正,不能任由其发展下去。

三、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一般违法行为包括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两种,它们虽然违法的情节较轻,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由于任何的违法行为都不同的程度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任何的一种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违法行为也不例外。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处罚。

四、1、根据材料结合课本知识点进行设计题目并围绕题目回答问题即可。

2、⑴上述案例中吴某为谋取私利而泄露国家机密,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说明了我国法律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⑵案例中吴某的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会严重危害国家的安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违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因此,吴某最终受到了刑罚处罚。

五、根据常理推测,注意全面(合法与不合法)推测,并且对郭某可能实施的行为进行评价。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违法问题不容忽视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违法问题不容忽视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违法问题不容忽视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立身之本。任何一级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都不能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执法不依法,必然导致违法执法;而违法执法,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从目前调查了解的情况看,部分基层安监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仍不够高,尤其是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违法问题还比较突出,已成为制约安监执法效能的突出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主要表现 一是违规立案。少数执法人员不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立案程序不去研究,在不知不觉中把程序弄颠倒;有的虽懂,却图省事,不按程序办,出现先调查,后立案或未经批准立案就进行调查的违规现象。 二是违章调查。某些执法部门在查办案件时,明知调查取证必须2 人以上,却不执行,而是1人调查,事后找2人补签姓名;有的调查询问笔录上只有当事人签字,而执法人员却没有签名;有的在进行调查取证前,不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影响了调查取证的法律效力。

三是处罚程序颠倒。先告知、后处罚是最简单的程序规定,但有的执法人员存在“先处罚、后告知”现象,或者告知和处罚同时下达,违反了处罚程序,给自己的工作造成被动。 四是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施强制措施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执行不严。有的未经局长批准就“先斩后奏”,有的只向科长打招呼,科长就默许,还有的缺少依据随意扣押等等。 五是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有的处罚主体名称使用简称;有的处罚决定书上缺少日期、未加盖公章;有的处罚事由简单,但引用法规条款繁琐;有的文书字迹杂乱、随意涂改、语言不畅等等,影响了执法文书的严肃性。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有的执法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对依法行政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办“铁案”的意识;二是少数执法人员的办案程序意识不强,工作随意性较大;三是执法监管不严,大部分基层执法部门未设立法制机构,执法错误得不到及时检查纠正;四是错案追究机制没有落实到位。上述问题充分反映了目前安监执法水平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那些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那些事项

行政处罚程序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所谓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制度。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是对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处罚较轻的行为,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除了按照简易程序处罚以外,都要依照一般程序给予行政处罚。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申辩和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同时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3.办案人员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人员分开。行政处罚法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以外,其他行政处罚决定经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同时还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对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处罚结果必须报告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4.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本法规定的当场收缴罚款个别情形外,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那些事项

员工奖励与处罚办法精编版

员工奖励与处罚办法精 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X X X 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奖励与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思想教育与物质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奖励类别: (一)精神奖励 1、通报表扬; 2、授予荣誉称号; 3、记功。 (二)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 第五条荣誉称号包括: (一)优秀员工; (二)业务能手; (三)明星员工; (四)优秀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第六条记功,分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特等功。

第七条奖励条件 (一)在开拓业务、完成工作及任务方面取得显着成绩或经济效益者; (二)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采纳,取得明显效益者; (三)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防止事故发生或挽救经济损失有功者; (四)维护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五)品行优良、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认真、爱岗敬业者; (六)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总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奖励程序 (一)公司层面奖励 1、公司领导、部门、分支机构提名,并提供事迹材料。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提名。 2、人力资源部初审,向分管人力资源的领导汇报,由其作出是否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决定。 3、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4、人力资源部发文。 (二)分支机构层面奖励:经分支机构办公会研究后作出决定,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 办案流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 ? 一、案源登记 1、依监督检职权查处的初步调查。或者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进行核查。制作现场笔录等等,在此期间经报批准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二、立案 1、根据初步掌握违法行为的证据,填写立案审批表; 2、报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批建议立案并指定两人以上承办;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立案。 三、调查取证 (一)调查取证 1、调查、收集有关违法行为证据; 2、依法检查违法行为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证据提取单; 3、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到场和拒绝签名应在笔录注明)。

(二)先行登记保存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措施) 1、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经机关负责人同意或口头批准24小时后补办; 2、填写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3、制作清单,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盖章。 (三)询问当事人及证明人 1、询问被询问人,制作询问笔录(被询问人应核实并签名盖章); 2、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四、案件调查终结 1、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书(尾部承办人签名署时间,办案机构负责人也要签名);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即:填写(行政处罚建议)的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或者填写统一格式的《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由核审机构核审。

2、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予以销案的;或者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当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说明拟作处理的理由,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五、送核审与行政处罚建议审批 (一)、法制机构核审,填写案件核审表; (二)机关负责人审批行政处罚建议书。 根据案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或强制措施 (1)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或者查封、扣押的物品(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报机关负责人审批); (2)填写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3)当事人在清单注明取回有关物品并签名。 六、告知当事人(处罚告知或听证告知) (1)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或者(1)、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2、制作陈述、申辩或听证笔录。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 1、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第三条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人员

1、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组长的工长、工长的主任等。 3、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工长、组长的主任等。 4、首席负责人:车间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车间或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有: 1 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 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 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 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

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一般程序:1.立案。2.调查取证。3.核审。4.告知。5.听证。6.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作出的每一个处罚都是按照以上程序的,如果大家发现有工作人员没有按照程序走就可以对处罚结果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审查。 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行政违法行为所作出的处罚,在很多时候,有的人分不清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关键区别,首先二者所处的领域是不同的,刑法是法律规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到最后是不能够轻易认定一个人有罪的,当然构成行政违法的行为也应当根据行政处罚法认定,让小编来告诉大家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及程序 (一)行政案件管辖及办事规则

1.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分局、(市)县局及派出所按照规定的权限管辖,各区(市)县局原则上只能在本地区范围内查处治安案件、不得跨区办案。两个以上行政执法单位都有管辖权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最先受理的单位管辖。发生争议的,应报请共同的上级单位指定管辖。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全市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具有管辖权,有权对各区(市)县治安案件直接查处。 2.各执法单位对当事人的报案应当认真接待、受理、不得推诿。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执法单位,并告知当事人。治安案件的立案,由派出所所长、治安队长批准。需要查处的治安案件,由发生地派出所或治安队负责。情况比较复杂,影响大的案件,报分、(市)县局组织查处。 (二)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成都市公安局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 1.简易程序 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

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 篇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属于行政处罚不成 立的情形有()。a.行政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 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 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员工奖励处罚制度

员工奖励处罚制度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员工奖励处罚制度1.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同时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办公秩序,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内容 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奖惩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的相关管理 制度,收集本公司奖励处罚具体实例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绩效的重要依据。 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奖惩工作的监督和实施部门,其职责是在奖惩制度的指导下明确奖惩具体标准,组织日常检查考核和实施工作。 4.员工奖励办法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奖金奖励等。 关心公司的发展与建设,积极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通报表扬并给予50元-500元的奖励; 保护公司公共财物安全,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通报表扬并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及时检举徇私舞弊等危害公司行为的,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办理重要专项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有效维护公司利益的,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维护公司声誉,有具体事迹者,经领导审批,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见义勇为或参加社会活动做出社会贡献并为公司带来良好声誉,通报表扬并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以上事项在进行奖金奖励的同时,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5.员工违纪处理办法 一般违纪及处理 一般违纪,是指员工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等规定,但未造成大的工作失误或未给公司带来重大的不良影响,并能及时改正的违纪行为。 一般违纪的处罚种类:通报批评、罚款等。通报批评,是在公司内部有关文件、会议上对违纪行为人给予书面批评的一种处罚方法。罚款,是要求违纪行为人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的一种处罚方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纪,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员工有下列情形且有具体事实,予以通报批评: (1)过失造成公物损坏、浪费或丢失,照价赔偿,通报批评。 (2)扰乱办公次序,妨碍他人正常工作。 (3)言语粗俗、行为举止影响公司形象。 (4)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务,包括看与工作不相关书籍,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务等,初次通报批评。 (5)员工个人办公区域、桌面脏乱的。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一、发案与立案. 1、发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 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线索后,认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办案机构应当及时立案.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立案应当填制规范格式的《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交由县级以上住建局主管副局长批准,同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立案标准,有且仅有两项:一是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存在,二是认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这两项立案标准中,前一项是客观存在标准,后一项是主观认识标准.而在立案时,并不要求必须查明涉嫌违法的确切当事人是谁、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具体财物状况以及情节、手段、结果如何等问题.凡经过初查,办案机构如果认为符合上述立案标准的,就应当及时填制《立(销)案审批表》,进入立案调查程序. 二、调查取证. 1、案件经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 2、办案人员调查案件、收集证据,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接受其他工商机关委托协助调查、取证的,还必须出具书面委托证明. 3、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的证据类型主要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⑤当事人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上述证据必须经多方查证核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领导指定的期间内调查完毕;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调查的,应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案件调查完毕,承办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好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送本局案件核审机构核审并报主管副局长审批. 三、案件核审. 根据现行体制,案件核审工作由县级以上住建局内设的法制机构负责.该法制机构应当对办案机构送审的所有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案件,指定本机构具体承办人员依法进行书面核审. 四、行政处罚依法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意见或者举行听证. 案件经核审机构书面核审、同意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办案机构应当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事项,依法告知当事人. 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案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按照要求,制作规范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加盖办案机关的公章.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日期,以办案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六、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1、《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后,办案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及时送达当事人. 2、办案机构代表县级以上办案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罚缴的财物等及时上缴国家金库或者依法作出处理. 七、案件备案和归档.

员工违纪处罚办法

员工违纪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员工行为,培养员工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员工的自省意识和自我修正能力,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与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过失行为 一、依据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非常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仪容仪表、言语举止不符合职务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要求; 2、未按规定使用办公用品或生产设配,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3、浪费公司财物; 4、培训活动无故缺席; 5、未经许可,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6、在公共场所、工作区域等非指定区域乱扔垃圾; 7、发现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汇报,未造成损失的; 8、虽未影响工作结果,但工作拖拉; 9、一个月三次以上迟到或早退; 10、其他轻微过失行为。 (二)一般过失 1、对领导和同事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2、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非员工设施; 3、造谣生事,挑拨是非; 4、在工作区域喧哗、打闹,扰乱工作秩序而不服从纠正;

5、未经允许,擅自贴布告、通知或擅自涂改、撕掉布告栏任何公文告示; 6、未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且无合理解释; 7、工作失误,造成轻微不良后果; 8、应当请示的工作未经请示擅自做主,未造成严重后果; 9、不及时传达企业行政例会、会议、文件精神(适用于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10、上班时间开小差、擅离工作岗位或有其他玩忽职守的行为; 11、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未造成损失及其他后果的; 12、其他一般过失行为。 (三)严重过失 1、不服从管理,顶撞、威胁、侮辱上司; 2、对同事粗暴侮辱,恶语中伤; 3、划地自封、各自为政,拉帮结派; 4、隐瞒事实真相,包庇他人的严重过失; 5、非因工作需要或未经批准,将工作资料带出工作区,导致泄漏公司; 6、因工作疏忽遗失公司或商户重要资料和物品; 7、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声誉; 8、对危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及时阻止,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9、矿工1天或季度累计矿工3次; 10、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工作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 11、擅自安排亲属在自己的职权围工作,擅自或瞒报实情介绍亲属在本公司工作; 12、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四)非常严重过失 1、服务态度较为恶劣,与商户或顾客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2、与公司部同事发生不道德的私情,影响公司声誉或个人工作;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及程序流程图、文书范本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系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执法人员的回避由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四条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

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条行政处罚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及权限、代理权的起止日期、委托日期和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章简易程序 第七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查明当事人的身份; (二)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询问当事人对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是否有异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四)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盖有行政处罚机关印章的《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告

行政处罚的4种决定程序_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依法查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所应遵守的程序。 决定程序主要包括一般程序、共同程序、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 一般程序 除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外,其他行政处罚都应当遵循一般程序进行。一般来讲,对公民给予5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等,应当适用一般程序。对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如果当事人与执法人员在认定违法事实方面有分歧,以致丁?无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也应适用一般程序。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调查取证。 进行调查取证,必须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耍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材料,也要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必要时,还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査;进行调査或者检查时,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询问或者检查应当按规定制作笔录;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抽取的样品应当封存,并由指定的机构进行鉴定或保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对需要保全的物证先行登记保存,责令当事人妥善保存,不得转移、损毁,行政机关在7日内对此作出处理决定。调查取证要坚持回避制度,凡是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都应当回避,不得参与本案的调查、处理。 2.作出处理决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情节复杂或者 重大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 还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律救济的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

员工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同时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3权责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修改、执行、监督和解释。 4内容 4.1奖励 4.1.1奖励方式: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1.1.1精神奖励 a)记大功 b)记小功 c)嘉奖 d)荣誉称号(授证书、奖杯或奖旗类) 4.1.1.2物质奖励 a)一次性奖金 b)加薪 c)外部培训机会 4.1.2奖励标准 4.1.2.1精神奖励参照标准如表1: 表1

4.1.2.2物质奖励参照标准 a)一次性奖金,具体标准与对应奖励金额如表2:表2:

b)加薪:依照4.1.2.1精神奖励参照标准,员工在当年度奖励分累计满10分,在 年度考核时薪资可以晋升一级。 c)外部培训机会:在公司某一领域有所特长或通过外部学习进行能力的提升后能 为公司某一领域带来卓越贡献者,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并签订相关的培训后服务协议。 4.1.3奖励执行 4.1.3.1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符合奖励标准的员工行为向公司报告,员工也 可向上推荐; 4.1.3.2公司接到报告、推荐后,应立即由归口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完结,将 调查结果和奖励意见,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 4.1.3.3符合4.1奖励标准的,由人力资源部或者其直接上级发起OA《处罚/ 奖励申请》流程,在流程中详细进行说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上级领导授予相应的奖励与建议奖励金额,人力资源部将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存档,在公司公告栏、OA新闻动态及广播中进行公告及表扬。 4.2处罚 4.2.1处罚方式:分为精神处罚和物质处罚。 4.2.1.1精神处罚 a)口头警告 b)书面警告 c)记小过 d)记大过 4.2.1.2物质处罚 a)一次性罚金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制度(试行)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倡导正直、诚信、品行兼优的人才培养观,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为明确各种劳动纪律规范以及违纪处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所有员工应遵照执行。 、违纪类型 将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纪”)行为划分为轻度、较重、严重违纪三类,禁止员工违反。对违纪者,公司将依据员工所触犯的违纪种类给予相应的处理 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分为下列几种 凡作出轻度违纪行为者,将受到口头警告; 凡作出较重违纪行为者,将受到书面警告; 凡作出严重违纪行为者,将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对于违纪者除可给予上述处罚外,公司还可根据其他内部规定并处其他的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同时还被要求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严重违纪事件,公司保留通知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家属、街道社区、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 违纪行为及处分类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轻度违纪行为,公司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款500元/次: 1、上、下班不打卡;窜改考勤数据,为他人隐瞒脱岗、未到岗等特殊考勤 情况; 2、不遵守公司标准和操作程序、违反工作程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3、未执行或疏忽本职工作,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4、不服从主管合理的工作安排或指导,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5、携带公司规定不得带入工作场所之物品进入工作场所,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6、干扰他人工作,但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7、工作时间串岗、嬉笑、玩耍、睡觉(包括但不限于看无关书、报或杂志、收听录音机、收音机、CD盘、玩电子游戏、手机) 等; 8、与上述行为相类似的其他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较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给予书面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次: 1、不遵守公司操作标准或程序、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行业相关规定,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2、未执行或疏忽本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3、私下讨论薪资,八卦公司的人、事,假借领导名义做事,在公共区域与

行政执法程序

? 1 什么是行政执法程序 ? 2 行政执法程序的特点 ? 3 行政执法程序的内容 ? 4 行政执法程序的作用 5 违反行政执法程序的表现形式 什么是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实现的空间表现形式,时间顺序和持续状态,即方式,步骤和过程。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管理民主化, 法制化的体现和反映.现代法制中的依法行政,其含义之一就是行政主体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重实体,轻程序,认为行政程序可有可无,按程序办事束缚了手脚,在实践中往往造成行政主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武断专横,由于程序过错,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本文对行政程序的特点,内容,作用及违反法定程序的表现形式等作一分析,以期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中注重执法程序的完善. 由于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通过一定的空间和时间 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客观地表现为一定的程序.归纳起来,行政执法程序具有以下三个共同特点: 一是法定性.行政执法程序法定是其区别其他程序的根本所在,它是国家权力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行为规范.在一般情况下,它是行政执法行为有效的构成要件之一.如果行政执法行为违反了程序的规定,就会发生执法行为无效,部分无效或经补正后有效的法律后果. 二是普遍性.行政执法程序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表达的是国家意志,因而具有普遍的拘束力.任何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的规定去实施相关的行为,否则,会导致程序违法,法律不予保护. 三是辅助性.程序是依附于实体而存在的.如果没有实体内容,程序的规定就是一纸空文,毫无用处.行政执法程序是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方法, 步骤和过程,它围绕着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实体规范而发生作用.实体是里,程序是表,相辅相成. 行政执法程序的内容是指行政执法所涉及的程序方面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消防大队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公消罚字[ ] 号 当事人:地址: 电话:其他联系方式: 证件号:□□□□□□□□□□□□□□□□□□证件类型: 发证机关: 一、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年月日时分,在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和《》第条第款)之规定。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托克逊县建设局依据《》第条第款(和《》第条第款)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或者个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大写)元整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人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和帐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60日内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3个月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 收款银行:户名: 帐号: 送达地点送达方式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送达人(签名) 年月日送达机关 (签章) ******县消防大队 年月日 备注

文书填写规范 一、文书说明 ㈠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附卷,第二联送达。 ㈡文书为无碳复写式,第一联需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 ㈢文书为填空式,“”为填空式,在“”上填写检查情况。 ㈣文书归档可多案一卷。 ㈤国家机关收费的案件不适用本文书。 ㈥本文书中所涉及数字的“以下”、“以内”均包括本数。 二、告知程序 可采用囗头方式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 三、《当场处罚决定书》的使用要求 ㈠适用范围: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违法行为轻微、没有多收价款的当场处罚案件; ㈡处罚种类:警告和罚款; ㈢处罚金额: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㈣当场收缴的范围:按照行政机关实施罚缴分离时可以当场收缴范围的规定执行 ㈤归档所需文书: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统一收据; ㈥备案号:送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后一日内,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并编号。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以严治厂和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思和质量意识,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提高全员素质,创造和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同时确保员工对奖罚条例的相关规定有明晰的理解;确保对奖罚尺度把握方面标准一致,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全体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公司发展,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励 第三条: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效果,奖励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口头表扬 2.物质奖励 3.不定期嘉奖 4.总经理特别奖 第四条:对于不同的奖励类型,发放奖励金的标准参照以下的原则: 1.口头表扬:公开口头表扬或张贴喜报 2.物质奖励:奖励物品、奖励培训机会、10-50元现金奖励 3.不定期嘉奖:50-500元 4.总经理特别奖:500-5000元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者,公司给予奖励: 1.对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品质、管理等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参照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管理制度执行 2.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领导,敬业奉献者,口头表扬一次 3.能主动培训指导其他员工,分享个人技能及经验者,物质奖励一次 4.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或榜样者,物质奖励一次 5.领导有方、推行先进工作方法、技术标准有相当成效、帮助公司各部门提升工作效率者,不定期嘉奖一次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6.能主动制止各种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现象者,不定期嘉奖一次 7.参与、协助公司事件、事故救援工作,表现突出者,不定期嘉奖一次 8.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多次受部门或公司表扬者,不定期嘉奖一次 9.对危害公司的事件、事故等及时阻止,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有效避免公司利益较大损失者,获总经理特别奖一次 10.对公司技术、业务、管理有重大发明、创新,成效卓越者,获总经理特别奖一次 11.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价值在2万元以上者,获总经理特别奖一次 12.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获总经理特别奖一次 第六条:对于受过口头表扬、物质奖励、不定期嘉奖和总经理特别奖的员工在岗位的调动、晋升和调薪上公司优先考虑 处罚 第七条:处罚根据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 1.口头警告 2.警告 3.严重警告 4.撤职 5.留厂察看 6.开除 第八条:根据不同的处罚类型,相应给予以下的经济处罚: 1.口头警告: 口头作出警告并张贴公布 2.警告: 20-100元 3.严重警告:100-300元 4.撤职: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5.留厂察看: (1)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2)留厂察看期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半年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的具体流程和法律依据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的具体流程和法律依据 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10年企业拆迁关停维权 一、立案阶段 (一)、阶段概述 违法建设的立案阶段是违法建设处罚程序的第一个阶段,执法部门在接到违法行为的线索以后,先要针对这些线索做一个甄别,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还要履行一个内部审批的手续,通常都是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只有内部审批手续完成以后,这个案子才可以正式进入到查处的环节,才正式启动调查程序。一般立案线索来源于三个方面:第一是来源于城管执法部门在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第二是来源于相关群众的的投诉、举报;第三是来源于其他部门移送和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二)程序要点: 1、限期立案:执法部门如果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在两个工作日立案。 2、填表签字:立案时执法人员应填写《立案审批表》,还应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查处的案件,由中队负责人审核,报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乡、镇城管执法中队查处的案件,由中队负责人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市或者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的案件,由支队(中队)负责人审核,报市或者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法律依据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管执法职权进行日常巡察、检查,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予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立案。 第十九条:立案时,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相关材料,按照下列规定办理立案审批手续: (一)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查处的案件,由中队负责人审核,报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乡、镇城管执法中队查处的案件,由中队负责人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 (三)市或者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的案件,由支队(中队)负责人审核,报市或者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违法建设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条:首先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举报的行政机关为首查责任机关,不属于其管辖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发现同时有违反其他法律规定情况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报其他行政机关。受移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在处理决定做出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报首查责任机关。 二、调查阶段 (一)、阶段概述 拆除违法建设的第二个阶段就是调查阶段。《行政处罚法》要求执法部门在作出处罚前必须把案件涉

行政处罚法 试卷及答案4

行政处罚法 二、多项选择 1.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包括ABC A.处罚法定原则 B.公开、公正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D.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2.行政处罚决定原则的含义包括ABC A.依据合法 B.主体合法 C.程序合法 D.处罚公正 3.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ABCD A.陈述权、申辩权 B.听证权 C.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权 D.要求行政赔偿权 4.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AD A.警告 B.罚金 C.收容教育 D.责令停产停业 5.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ABCD A.着手地 B.经过地C实施地 D.危害结果发生地 6. ABCD 不予行政处罚。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B.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C.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 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7.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裁决行政处罚的范围是ABCD A.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 B.警告 C.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 D.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8.适用简易程序必须ABCD A.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B.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及依据和享有的权利 C.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D.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9.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ABD A.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 B.抽样取证 C.将证人传唤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D.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10.行政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有ABCD A.直接送达 B.留置送达 C.邮寄送达 D.公告送达 11.行政机关作出ABD 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C.行政拘留 D.较大数额罚款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目的:规范执法行为) 静态的行政组织本身是无程序可言的,行政执法程序是针对行政执法行为而言的,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相对人的权利因行政主体的随意判断受到侵害而制定的,是行政执法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形式。所谓空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动作形式等。所谓时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过程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行的每个环节,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必须经过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四个环节,而且每种形式有时间上限制。 种类: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程序种类之一,行政程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标准不同,种类的划分也不同。1、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2、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具体行政程序和抽象行政程序;3、根据行政职能的不同,可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定程序。 特点:不同种类的程序,也各有不同的特点:由于行政立法行为内容的广泛性、行为对象的不特定性和效力的后及性,行政立法程序一般都比较复杂、严格。如座谈会、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备案制度等,成为不可或缺的程序内容。行政执法程序一般应体现行政效率的原则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但是由于行政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内容的具体性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如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由于行政裁定对象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争议或者纠纷,行政裁定程序具有准司法的特定和司法化的趋势,其核心内容体现公正和公平,如山林权属裁定等。 意义:行政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者组织,直接影响个人或 者组织的权利义务。如行政许可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资格或者权利;行政确认是通过、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行政处罚是以惩罚违法行为为目的,对违法相对人权益的限制、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程序上有瑕疵的行为,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我国历来广泛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常常把程序视为实体的“附属品”。现代法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应受法律制约,都应法制化。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有些法律法规虽有程序上的规定,但内容过于原则、简单、概括,侧重于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利,缺少违反程序的法律后果与责任,缺乏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性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没有执法程序的法律规范,只是散见于一些部门法律法规中,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将为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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