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1.化工学院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名单及督察电话
组长:姜兆华
组员:岳慧敏孟令辉王殿龙龙军
督查电话:86413707 86413751
2.化工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百分比
化工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化工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同“哈工大统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化工学院2010年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为化工学院招生规模的134%。3.化工学院2010年录取及奖学金评定原则及办法按学校规定执行。
4.化工学院2010年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表1)
5.复试考生的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硕士生复试日程安排
6. 面试方法、面试实施细则(见附件2)。
7. 其它说明:
a. 考生务必在20日前用电子邮件或电话填报二级学科及复试(笔试)科目,
以便上报学校做考务准备。
b.化工学院2010年生源充足无需调剂生。
(附表1)2010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只能报考工程硕士(化学工程)
(附件2)2010年化工学院录取硕士研究生面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录取硕士研究生面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科学地选拔学生,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化工学院录取硕士研究生进行面试,均按本细则组织实施。
第三条面试必须在研究生院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
第二章面试组织
第四条成立面试专家组,由副教授以上教师7人以上组成,组长由硕士点的点长担任,设专职或兼职秘书1人,担任考务准备、面试记录、分数整理及上报等。秘书必须对每个考生的面试过程作全程纪录,并存档备查。
第五条面试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1、根据面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2、组织面试命题小组,编制面试试题,以减少面试中的随意性。
3、组织面试,评定面试成绩。
第六条面试前要对面试评委会成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面试的内容、方法、要求、评分标准、评分技巧、注意事项及其他技术问题。
第七条全部复试工作由督查小组负责监督工作。
第三章面试方法和面试内容
第八条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1、面试考生抽签决定自己的面试顺序。
2、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所有考生须将手机关闭或上交。
3、面试考生在引导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4、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或到指定地点等待,不允许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
第九条对所有考生采取相同的面试方法,即采取自述和问答等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20分钟。
第十条面试主要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3、基础与专业知识;
4、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和能力;
5、外语专业阅读及口语;
6、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7、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
8、特长与兴趣;
9、身心健康状况。
参加面试时,考生应提供可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等)。
第四章面试成绩评定
第十一条面试时,每个面试评委按《面试评分表》内容独立评分。
第十二条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专家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第十三条少于48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各二级学科录取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