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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第一节发现提取痕迹物证的原则

1.先静观后动手;

2.先记录后提取;

3.先地面后高处;

4.先外表后内部;

5.先重点后一般;

6.先易消失后稳定。

1.先静观后动手:即检查现场上各种物体时,要先做静态观察,寻找痕迹物证,然后再翻转移动物体进行细致检查。

2.先记录后提取:是指勘查人员发现痕迹物证时,先用现场记录的方法,将痕迹物证所在位置、状态等固定下来,然后再做提取。

3.先地面后高处:是指勘查人员寻找痕迹物证时,必须首先从地面开始,然后再检查高处的物体,进一步寻找发现痕迹物证。

4.先外表后内部: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上的各种客体时,必须首先检查客体外表,然后再检查客体的内部。

5.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现场重点部位和重要客体,然后检查一般部位和一般客体。

6.先易消失后稳定: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提取容易消失和容易遭到破坏的痕迹物证,然后再勘验提取较稳定的痕迹物证。

第二节痕迹物证发现提取的基本方法

一、潜在手印物证的发现提取方法

(一)手印物证的发现方法

1、严格遵守勘验的程序和方法。现场勘查人员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案犯的活动过程和可能接触遗留手印的部位,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去寻找发现手印。先重点后一般;先静观后动观;先观察后显现;先戴手套后拿动。

2、必须设法保全手印不被破坏

A 及时保护好现场;

B 禁止非现场勘验人员触动现场物品;

C 不要随意触摸现场物品;

D 对已发现的手印,用色笔划出明显标记;

E 对提取的手印要妥善保管;

F 用其它方法处理手印前应先照相;

G 照相提取的手印原物要保留一段时间;

H 提取、包装带有手印的物品时方法要正确。

3、观察寻找手印的方法

(1)立体手印和平面有色手印好观察

(2)无色潜在手印:

A 透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

B 反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和有光泽的非透明体。

C 哈气法,适用于有光泽、吸湿性较弱的透明体或非透明体。

D 借助灯光观察,如:蓝光灯(激发)或紫外灯(矿物油、动植物油、精斑、阴道分泌物)(二)潜在手印的显现方法

手印显现方法一览表

1、遗留手印客体——渗透性——血手印——DFO、茚二酮、茚三酮、四甲基联苯胺

2、遗留手印客体——渗透性——汗液手印——DFO、茚二酮、茚三酮

3、遗留手印客体——非渗透性——血手印——BBI、EOS、四甲基联苯胺

4、遗留手印客体——非渗透性——汗液手印——光源、粉末、碘熏、松香熏、502胶、502染色等

灰尘手印显现:直接拍照、静电吸附法、JB染色法、硫氰酸钾熏显法

汗液手印的显现(重点)

1、粉末显现法(常用)

1.1 显现机理

潜在手印中的汗垢和油脂具有一定的吸附力,当粉末附着于承受物体表面时,粉末与手印物质产生强烈的亲合作用,没有颜色的手印纹线便被粘滞着色。这是普通粉末显现的原理。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显现玻璃、搪瓷、陶器、塑料制品以及油漆、喷漆物等光滑物面上的手印。

1.3 粉末的种类

用于潜在手印显现的粉末很多,可以根据粉末的不同性能分成许多类。通常根据粉末的组成情况分成:普通粉末、合成粉末、磁性粉末、荧光粉末和纳米粉末。

1.3.1 普通粉末

1.3.1.1 铝粉:呈银灰色,又名银粉。轻金属粉末。片状,较粗,附着力强,粘性大,易潮。适宜显现玻璃、搪瓷、陶器、塑料制品以及油漆、喷漆物等光滑物面上的手印。

1.3.1.2 青铜粉:因呈黄色,又名金粉,由铜、锌、锡、锑所组成的重金属粉末。颗粒细、附着力强。

适宜显现玻璃、搪瓷、陶器、塑料制品以及油漆、喷漆物等光滑物面上的手印。

1.3.1.3 合成粉末:合成粉末是由几种性能不同的粉末根据需要配制而成。

合成粉末由显色粉末和附加物质组成。显色粉末起显色作用,占90~95%。附加物质起固定作用,占10~5%。

如:显现潮湿物面上的手印,要求粉末既能吸湿又有较强的附着力。如用具有吸湿作用的氧化锌、石松子、石膏粉为主剂,再加上松香等粘合物质制作合成粉末,就具备了这两个特点。

1.3.2 荧光粉末

在紫外或某个波长光的激发下,能发出荧光的粉末。有的粉末自身没有荧光,但是与手印物质发生反应,生成物具有荧光,同样可以用来显现手印。

常用的荧光粉末有:φKπ一03荧光粉、松花粉、美国进口的闪电系列。

1.3.3 磁性粉末

它是由具有粘性和显色作用的配粉,同具有磁性的铁粉按一定比例组成的。铁粉起媒介、运载、稀释作用,所以又叫载体;配粉起显色作用,所以又叫显影粉。两者结合在一起具有较强的吸附力,增强显现效果。

磁性粉末显现手印,需用磁性指纹刷,指纹刷不与手印纹线接触,具有绞线清晰,背景光洁的效果。

1.3.4 纳米粉末

1.3.4.1 原理:

纳米粉末粒径小(<100nm),具有很强的吸附性,有利于纹线吸附;而且纳米粉末又具有与块体不同的光化学活性,在不同的光照下能呈现出不同的颜色,可以针对不同颜色的客体,利用同一材料显现手印,而在不同波长光照下拍照固定。

1.4 粉末显现的操作方法

粉末显现手印的操作方法,有毛刷法、喷粉法、震荡法(也叫抖显法)、磁性指纹刷法多种。

1.4.1 直接刷显法

用毛刷蘸取较多的粉末,沿着垂直物面从下往上刷动,使粉末粘附于物面,当看到纹线后,弹掉毛刷上多余的粉末,顺着纹线流向刷,直至纹线清晰。

适合于垂直物面的显现。

1.4.2 撒粉刷显法

先用毛刷尖部沾上少许粉末,距离可疑手印部位5~6厘米,手指轻轻弹击刷柄,使粉末徐徐飘落,当物面上沉积一薄层粉末时,用无粉刷轻轻刷动,待能看到手印轮廓后,去掉多余粉末,再顺着手印纹线方向刷动。注意:撒粉不宜过多,手印纹线会模糊。

适合于水平物面的显现。

1.4.3 抖显法

先用毛刷或喷粉器在可疑部位撒上一薄层粉末,然后拿着被显物来回轻微摇筛、抖动,使粉末浸透到物面深部,待粉末切实附着后,再用手指轻轻弹击物品背面或侧面,使多余粉末脱落。

适用于显现纸张、塑料、布匹等轻薄物品和轻小的竹木器上的手印

1.4.5 磁性指纹刷法

磁性刷(笔)只适于使用磁性粉末。

操作时使永磁钢下降,吸住磁粉,形成穗状,用笔尖轻轻在物面上刷动,待显出手印后,拉动磁性笔弹簧,磁效应消失,笔尖上粉末脱落。弹簧回复,磁力线效应恢复。用此刷吸去多余的配粉,至纹线更清晰。

除铁器和磁性物体上的手印外,其余物体均可使用。尤其对彩色画报纸显现效果最好

2. 熏染显现法

熏染显现法:以某种物质的气态分子或蒸发元素与手印物质或客体产生物理吸附或化学反应,从而显出手印的方法。

常用的有:碘熏法、烟熏法、“502”熏显法

2.1 碘熏显现法

2.1.1 . 原理:当碘蒸汽遇到手印中的油脂和汗垢时,不饱和脂肪酸与碘发生反应,生成褐色的二碘硬脂酸,从而显出手印。由于碘易升华,此反应具有可逆性,因此用碘显出手印后,要及时固定。

2.1.2 适用范围:各种浅色纸张、白墙、竹子、本色木等非金属表面的新鲜汗渍手印。

2.1.3 碘熏法优缺点:

优点:比较稳妥可靠,不损坏原物,不留斑痕,可重复显现,不影响显现手印效果。可用在其它显现方法之前。

缺点:不适用于显现遗留时间长的手印。碘对金属有很强的腐蚀性,因此,不能用碘显现金属或深色客体表面上的手印。

2.1.4 碘熏操作方法:

分为热熏法和冷熏法两种。

2.1.4.1 热熏法:又分为直接熏显和间接熏显。

2.1.4.1.1 碘直接熏显法:将碘放入容器,加盖玻璃片,置于三脚架上,用酒精灯或其他方式加热,使碘迅速蒸发呈紫色气体,将有手印物体直接置于碘蒸气上方,缓慢移动物体被熏部位,使碘分子均匀地被吸附,边熏边观察,待手印清晰地显示出来即可移开。

2.1.4.1.2 碘间接熏显法

将盖在烧杯口上受直接熏染的玻璃片移动,覆盖在有手印的物体表面,几秒钟后取下玻璃片,手印即可显出。

2.1.4.2 冷熏法:

利用碘在常温下自然升华的性质,把碘放入较大的容器内,将有手印的物体摆在(或悬挂着)容器内的支架上,盖好盖子,自然熏显。

2.2.“502”显现法(常用)

2.2.1. 原理

“502”是以α-氰基丙烯酸乙酯为主体,含有少量的对苯二酚和二氧化硫等阻聚剂的粘合剂,气态“502”为α-氰基丙烯酸乙酯的单体。

α-氰基丙烯酸乙酯的分子中,由于有很强的吸电子基氰基和酯基的存在,α-氰基丙烯酸乙酯的单体与汗液中的水及氨基酸的诱发下,发生阴离子聚合,单体分子变成白色聚合物。2.2.2. 适用范围

显现手印的范围非常广泛,凡是非渗透性光滑客体上的汗潜手印均可用此法显现。如:玻璃、瓷器、金属、油漆面、塑料、皮革、胶带光面等。

2.2.

3. 操作方法

分为冷熏法、热熏法、贴显法、全自动熏显法等。

2.3.1.冷熏法:(也叫自然熏显法):

将留有手印的检材悬挂在一个密闭的容器内,容器底部可放一块折叠后的铝泊纸,取适量的502倒入铝泊纸内,密封好容器。对非渗透性物体一般数小时后可显出。此种方法对较小客体或南方温暖季节比较适用,北方或较大的客体不适用。自然熏显法的优点是显现彻底,但需要时间太长。

2.3.2. 热熏法:

将检材放到容器内后,把“502”倒入蒸发皿内,接通电源,蒸发皿内的“502”很快受热气化,产生大量白色烟雾,数分钟后,手印即可显出。502加热蒸发器种类很多,原理基本相同。用直接加热法显现手印方便、简单,不浪费502是目前各地普遍采用的方法。

其不足之处是此法经验性较强,主要是502的加入量要掌握准确,否则容易显厚,另外显现的湿度不能控制,在干燥季节手印显出率不高。

3. 茚三酮显现法(常用)

3.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种纸张、票证和本色木上的新鲜及陈旧的汗潜和血手印。

3.3.茚三酮显现常用配方

配方1:茚三酮1~5克,丙酮99~95毫升

配方2:茚三酮1~5克,无水乙醇99~95毫升

配方3:5~10克茚三酮溶于10毫升甲醇中,加入35毫升乙酸乙酯,再加入5毫升冰乙酸,加石油醚至500毫升。

3.4.操作方法

3.4.1.浸泡法:此法最好,但对很薄的纸及卫生纸不能用此法。将待显物浸入盛有茚三酮溶液的瓷盘中,一分钟后取出。

3.4.2.喷雾法:将配制好的茚三酮溶液装入密封的喷灌中,对准手印部位将溶液均匀的喷到客体表面。

3.4.3.涂抹法:用棉球蘸取茚三酮溶液,轻轻地均匀的涂抹在待显部位。

3.4.4.蒸显法:首先把蒸锅中放入溶液,加热至80℃左右,把检材置于一个纸筒内,再将纸筒放入蒸锅中加热约10秒左右,取出,至手印显出。

4. 硝酸银显现法

硝酸银(AgNO3)是一种无色透明的晶体,遇光分解,需装棕色瓶避光保存。有毒,能溶于水、乙醇、丙酮、甘油、微溶于乙醚。

4.1. 原理

硝酸银与汗液中的氯离子反应生成氯化银沉淀,氯化银遇光分解生成黑色单质银,从而显出手印。

4.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显现普通纸张、纸板、本色木等客体上遗留48小时以内的汗液手印。

4.3. 溶液的配制

配方一:1~5g硝酸银溶于100ml蒸馏水中。

配方二:1~3g硝酸银溶于100ml无水乙醇中。

4.4. 操作方法

4.4.1.将硝酸银溶液涂抹在检材表面,或将检材浸入硝酸银溶液中浸湿后取出,暗房中自然阴干。

4.4.2.自然光或长波紫外下曝光,并及时观察,手印显出后,立即停止光的照射,拍照提取4.

5. 注意事项

4.5.1 浸泡和晾干工作应在暗处,以免操作中见光分解,影响显现效果。

4.5.2 曝光时间必须适中。曝光时间过长,纹线和背景易变黑。

5. 真空镀膜显现法

5.1 原理

在高真空状态下,加热金属或非金属,使之气化,气体分子呈球面喷射于待显物面,形成一层蒸发料薄膜。由于有手印的部位与没有手印部位的光洁度有差别,导致其对蒸发材料吸附能力的不同,即有纹线的部位成膜较薄或不淀积成膜,没有纹线的部位成膜均匀且厚,从而增强了反差,将手印显现出来。

5.2 适用范围

汗液、油质、血迹、粉尘形成的潜在手印都可以进行真空镀膜显现。尤其是显现皮革、机械、工具把柄和塑料上的无色手印,以及遗留时间较长、干涸,用其它物理方法不易显出的手印。

5.3 真空镀膜法的优点

5.3.1. 对光滑、非渗透性客体上的陈旧手印可进行显现。

5.3.2.对皮革上遗留的手印显现效果较好。

5.3.3.可对被雨淋过的潮湿客体进行显现。

5.3.4.比传统的502显现法、染色显现法、荧光显现法的显出率明显提高。

5.3.5.对502、粉末处理后的的手印仍可使用该方法进行显现处理。

血手印的显现

在犯罪现场遗留的血手印,有些是肉眼可以观察到的,对这类血手印,可直接照相提取。而有些物体上的血手印,遗留的血液颜色很浅,或是无色的潜血手印,对这类血手印就需要用化学方法显现或用物理方法处理,以达到显现的目的。

1. BBI蛋白染色法

1.1. 原理

BBI染色液是一种生物染料

BBI染色液在媒染剂的作用下染料与血蛋白以离子键结合,分子结构发生变化,手印纹线变为蓝色,背景呈黄色。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非渗透性客体上、胶面纸上的血手印和血足迹等。

1.3. 操作:

BBI喷于血手印上,自然风干,呈兰色。

1.4. BBI的变色

BBI染色液喷涂于疑有血手印的印痕上,自然挥干,手印呈蓝色背景呈浅黄色,用水(加入几滴乙酸)冲洗去除客体表面染料后效果更佳。用氨水气熏显出手印的部位,手印变深蓝色;10%盐酸冲洗显出的手印,手印变为黄色;再次用自来水冲洗,手印变为蓝色。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依据BBI变色的特性,根据客体的颜色,选择使用变色程序。

2. EOS蛋白染色法

2.1. 原理

EOS是一种分子量较大的弱酸性红色荧光染料,以分子间引力与蛋白质结合,使血痕表面吸附了一层红色染料,而使血痕显色,显出手印。

2.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非渗透性客体,特别是深色客体。不适用于水泥、水磨石、半血半汗手印。

2.3.操作:

将EOS染色液喷涂于血潜印痕上,自然挥干,自然光下呈深红色,绿光下观察呈深色,定向反射光下呈黄色,水、无水乙醇或丙酮冲洗后效果更佳。

如有背景干扰时,可氢氧化钠浸湿相纸或将DMF转印液涂于光滑书写纸上,盖在手印上加压转印将染色后的手印转印下来。转印后的EOS染显的手印紫外光下有很强的荧光;深色粗糙客体表面EOS染显后涂SL遮光液,绿光下分色观察手印呈深色。涂液量大小和冲洗次数多少均不破坏手印。

2.4.优点:

2.4.1. 蛋白染色后,可用TMB及茚三酮再次显现。

2.4.2.显现前不需要固定。

2.4.

3.染色后的血手印可长期保存。

2.4.4.操作简单,易于掌握。

2.4.5.显现后不影响提取DNA。

3.四甲基联苯胺显现法

3.1. 显现原理

在新鲜血液中存在有过氧化酶,遇到过氧化氢(H2O2)时,可使H2O2释放出初生态氧[O],初生态氧将无色的四甲基联苯胺氧化,形成四甲基联苯胺蓝,从而使浅色或无色的潜血手印显现为蓝绿色手印。

3.2. 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各种渗透性客体,如纸张、纸币、证券等上新鲜及陈旧血手印的显现。对较新本色木、纸板、胶板及精纺纺织品上的血手印也有一定效果。

3.4. 操作

3.4.1.在疑有血手印处用无水乙醇固定,最好的方法是先用BBI或EOS固定。

3.4.2.用棉球沾取四甲基联苯胺溶液涂布于疑有手印处,几秒钟后,即可显出手印。

3.4.3.显现非渗透性客体:先用松香烟熏,使血手印表面吸附一层炭黑分子,增加对四甲基联苯胺溶液的吸附性,使反应更充分,提高显现效果。再用软毛刷弹去多余的烟子。然后用脱脂棉蘸取四甲基联苯胺的工作液涂抹血手印处,几秒钟后,即可显出蓝绿色的潜血手印。

3.5. 注意事项

3.5.1.对于渗透性客体上的血手印最好采用DFO和茚三酮法。

3.5.2.在显现前要用无水乙醇固定,目的是使血液中的血红蛋白脱水、变性,使其溶解度下降,这样用四甲基联苯胺溶液显现时,手印纹线不扩散,保证显现效果。

3.5.3.对于非渗透性物体上的血手印,如(搪瓷、陶瓷、塑料、人造革等),要先用松香棒熏染,用软毛刷掸去多余的烟子后,再涂上四甲基联苯胺溶液,可将手印显现出来。用松香棒熏染的目的是使血手印表面附上一层碳分子,增加血手印对溶液的吸附,使反应更充分,提高显现效果。

3.5.

4.四甲基联苯胺对人血、动物血均有颜色反应,不能作种属鉴定。另外还对一些植物汁液、果汁、乳汁、铜盐、铁盐、碘盐也有颜色反应。但四甲基联苯胺对人体汗液、尿液、精斑无颜色反应,对唾液有时有颜色反应。

3.5.5.过氧化氢原液出厂时的浓度在34%左右,其浓度随时间增长而降低。使用存放时间过长的过氧化氢时,应适当增大其在显现液中的比例。

灰尘手印的显现

灰尘手印常常是犯罪分子攀登、爬越或触摸某些有灰尘的物体时所留,尤其在室内现场出入口和作案活动中心,遗留灰尘手印的机会更多。在各类刑事案件中,灰尘手印是较常见的。对这类手印多以拍照提取为主,但有时灰尘量少或与背景反差弱,照像方法效果不理想,为此需用一些其它方法来辅助达到显现灰尘手印的目的。

1. 静电吸附法

1.1. 提取原理

根据静电吸附灰尘的原理,在聚乙烯薄膜或塑料薄膜上镀一层铝导电层,或在铝箔上贴一层黑色绝缘薄膜,在其导电层上加上高压,其黑色绝缘层紧贴在灰尘手印上,灰尘即被吸附在绝缘层上,便将灰尘手印提取下来,可以用照相法拍照固定,也可以用指纹胶带固定提取。

1.2. 操作

将塑料软片黑色绝缘层面贴在灰尘手印上,镀铝导电层朝上,将静电发生器负极端与导电层联接,正极端与灰尘物面相联接,打开静电发生器开关,在导电层面加上负高压,当加上负高压后便紧贴于物面将灰尘手印提取下来。

2. 硫氰酸钾法

2.1.原理

在强酸作用下(浓硫酸),灰尘中的三价铁离子与硫氰酸钾中的硫酸根离子反应,生成棕红色的硫氰酸铁,从而将手印显出。

2.2 操作

将检材置于密闭容器中,底部放一烧杯,依次加入10克硫氰酸钾、10毫升浓硫酸作为熏显剂,熏显1~5分钟,灰尘手印呈棕色。

2.3.适用范围:适用于渗透性和非渗透性客体。

2.4.缺点:气味难闻,对人体有危害。

2.5.注意事项:

2.5.1.加入浓硫酸时应控制其反应速度,防止反应太激烈,将反应液带出溅到被显客体上使显现失败。

2.5.2.有些比较大的客体,不便移动,可用指纹胶带转印后,对胶带上的灰尘指印进行熏显。

3. 即时贴JB染显法

3.2. 适用范围

较干净无灰垢的吸湿和非吸湿客体表面上微量灰尘加层和减层手印。尤其对背景有干扰的灰尘足迹,显现效果较好。

不适用于大量灰尘表面和污垢表面

3.3.1.对于灰尘加减层指纹:

步骤1:常规透明胶带粘取后于黑色衬底上方拍照。

步骤2:用即时贴粘取灰尘指纹后,用JB液(10ml+2滴冰乙酸)少量多次熏显,然后拍照提取。

注:熏显灰尘指纹时JB液中加少量乙酸后可以提高清晰度。

火灾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与检验_李云波

安防科技安全技术与管理 www.secumag.com20119 -18- 火灾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与检验 李云波 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云南,650208 【摘要】收集火灾现场痕迹物证是火灾事故调查中认定火灾原因,明确火灾性质的重要工作,本文结合火场勘察的实践经验,对火灾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工作进行了总结,对火灾痕迹物证的检验方法和要求做了简要说明。 【关键词】火灾痕迹物证发现提取检验 一、引言 认定火灾原因,必须有可靠的证据,没有证据,一切推测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火灾调查人员现场勘查的目的就是对那些能够证明火灾蔓延路线、起火点位置及起火原因的那部份物证进行发现和提取,火灾现场勘查的主要任务就是证据的发掘、收集和检测。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大量的理化检测方法被应用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物证检验成为火灾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火灾痕迹物证发现和提取的方法 火灾事故调查不同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刑事案件现场保存相对较为完整,而火灾现场一般破坏较大,一方面火灾的燃烧过程对现场的破坏会使能够证明火灾蔓延的痕迹被烧掉,难以判断火势蔓延方向;另一方面火灾发生后,现场被困人员撤离、抢救物品以及消防队员到场后进行火灾扑救都会对现场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这些因素增加了对火灾原因准确认定的难度。目前,我国从事火灾调查的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的燃烧痕迹研究较多,而对火灾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和研究重视不够,这与许多地区不重视火灾调查的技术工作,调查仍停留在经验型基础上有很大的关系。这种经验型工作大多局限于对火场痕迹的直观判断上,缺少物证检验的意识和能力,往往造成许多失误。同时由于一些具有研究价值的起火物证没得到有效的发掘和应用,使消防科研特别是火灾原因技术鉴定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研究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的形成机理和产生的环境,是判明起火原因的关键,而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的发掘和提取是这一关键性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1)火灾痕迹物证的发现 火灾痕迹物证是指能证明火灾发生原因和经过的一切痕迹和物品,包括烟熏痕迹、倒塌痕迹、液体燃烧痕迹、短路和过负荷痕迹、火场尸体、炭化痕迹等等。火灾痕迹物证的发现和寻找,可根据不同的火场采取不同的步骤。但是无论对什么样的火场,在进入火场实地寻找物证之前,都必须向有关人员了解起火原因、起火点和物质燃烧发展变化的情况,掌握线索,做到心中有数;明确搜寻目标,尽量避免勘查过程中人为的破坏。在搜寻过程中,特别是接近起火点部位时必须做到“三细”:即细扒、细看、细闻。应该使用双手或用铁丝制成小扒手细致地扒掘,绝对禁止在扒掘起火部位时使用锹、镐等较大的工具。在扒掘中发现堆积层中有较大的物体以及长形物体时,不能搬撬或拉出,防止搅乱堆积物的层次,应将它们保留,不使它们自然跌落或翻倒。然后将上面和周围的堆积物清除,细心地观察,检验得出结论后再将其搬出。扒掘中发现可疑物质,必须细心观察、嗅闻,辨别其种类、用途及特征。在清除物证的尘埃时,不要用手剥,要用

《微量物证与毒物检验》课程考查练习题库

《微量物证与毒物检验》课程考查练习题库 一、选择题(每题1分) 1.下列哪一性质不属于微量物证的特点?() A.在现场出现的几率大 B.容易受到污染 C.难以发现和提取 D.容易被犯罪分子销毁 2.下列哪类物证不属于微量物证范畴?() A.冰毒 B.油漆碎片 C.粉尘 D.纸张 3.在采取现场微量物证的同时,还要注意采取( )。 A.比对样品 B.空白样品 C.嫌疑物品 D.检材样品 4.现场勘查时寻找和发现微量物证的重点部位有( )。 A.犯罪分子出入現場的出入口和所经过的路线 B.犯罪分子和被害人的衣物及犯罪分子隐藏地 C.犯罪分子和被害人的身体 D.作案工具、遗留物及犯罪分子的触及物 5.现场勘查时寻找和发现微量物证的重点部位有( )。 A.作案现场及现场周围 B.犯罪分子和被害人的衣物及犯罪分子隐藏地 C.犯罪分子的家中和工作地点 D.犯罪分子出入現場的出入口和所经过的路线 6.送检时必须遵循公安部《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规则》的要求,向被委托鉴定机关提交()。 A.公检法机关开具的鉴定委托书 B.检材 C.比对样品 D.检验试剂。 7.微量物证检验可以达到的目的。( ) A.鉴定微量物证的种类、生产厂家、牌号、生产批次 B.确定检材与比对样品是否来源于同一整体(同一认定) C.确定物证的化学组成 D.确定检材与比对样品的化学组成是否相同 8.在盗窃案件中,要检验现场采取的纺织纤维与从某嫌疑人衣服上提取的纺织纤维是否相同,则从现场采取的纺织纤维叫做()。 A.检材 B.空白样品 C.比对样品 D.标准品。 9.一般物证在常温下保存,易挥发、易腐败变质的物证应()下保存。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第一节发现提取痕迹物证的原则 1. 先静观后动手; 2.先记录后提取; 3.先地面后高处; 4.先外表后内部; 5.先重点后一般; 6. 先易消失后稳定。 1. 先静观后动手:即检查现场上各种物体时,要先做静态观察,寻找痕迹物证,然后再翻转移动物体进行细致检查。 2. 先记录后提取:是指勘查人员发现痕迹物证时,先用现场记录的方法,将痕迹物证所在位置、状态等固定下来,然后再做提取。 3. 先地面后高处:是指勘查人员寻找痕迹物证时,必须首先从地面开始,然后再检查高处的物体,进一步寻找发现痕迹物证。 4. 先外表后内部: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上的各种客体时,必须首先检查客体外表,然后再检查客体的内部。 5. 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现场重点部位和重要客体,然后检查一般部位和一般客体。 6. 先易消失后稳定: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提取容易消失和容易遭到破坏的痕迹物证,然后再勘验提取较稳定的痕迹物证。 第二节痕迹物证发现提取的基本方法一、潜在手印物证的发现提取方法(一)手印物证的发现方法 1、严格遵守勘验的程序和方法。现场勘查人员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案犯的活动过程和可能接触遗留手印的部位,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去寻找发现手印。先重点后一般;先静观后动观;先观察后显现;先戴手套后拿动。 2、必须设法保全手印不被破坏A 及时保护好现场; B 禁止非现场勘验人员触动现场物品; C 不要随意触摸现场物品; D 对已发现的手印,用色笔划出明显标记; E 对提取的手印要妥善保管; F 用其它方法处理手印前应先照相; G 照相提取的手印原物要保留一段时间; H 提取、包装带有手印的物品时方法要正确。 3、观察寻找手印的方法(1)立体手印和平面有色手印好观察 (2)无色潜在手印: A 透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 B 反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和有光泽的非透明体。 C 哈气法,适用于有光泽、吸湿性较弱的透明体或非透明体。 D 借助灯光观察,如:蓝光灯(激发)或紫外灯(矿物油、动植物油、精斑、阴道分泌物) (二)潜在手印的显现方法手印显现方法一览表 1、遗留手印客体——渗透性——血手印——DFO 、茚二酮、茚三酮、四甲基联苯胺 2、遗留手印客体——渗透性——汗液手印——DFO 、茚二酮、茚三酮 3、遗留手印客体一一非渗透性一一血手印一一BBI、EOS、四甲基联苯胺 4、遗留手印客体——非渗透性——汗液手印——光源、粉末、碘熏、松香熏、502 胶、502 染色等 灰尘手印显现:直接拍照、静电吸附法、JB 染色法、硫氰酸钾熏显法汗液手印的显现(重点)1、粉末显现法(常用) 1.1 显现机理

现场法医物证检材的发现和提取心得体会

现场法医物证检材的发现和提取心得体会 主任法医师为我们带来了《现场法医物证检材的发现和提取》的精彩讲座,使我受益良多。法医物证检材是指来源于案(事)件现场,并可进行法医物证、DNA检验,从而能为侦查提供线索、为法庭提供证据的生物样本,或含有、承载可进行法医物证、DNA检验的生物样品的物品。 物证检验的基本过程包括从发现检材到检验、做出鉴定结论的全过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在案件勘查或案件调查过程中完成,通过对案件发生现场,犯罪嫌疑人住所、活动场所、衣物、用品等进行勘查,对发现的检材进行观察、记录、拍照、录像并制定恰当的采集、保存方案。 第二阶段为实验室检验鉴定,这一阶段是对现场收集的可疑样品及举证需要的参考样品进行检验,重点解决个体识别,即判断现场采集的法医物证检材来自何人。 法医物证检材包括人体各种体液与组织,具有容易变性、变质、降解和腐败的特点。 在物证鉴定中,处理各类陈旧、腐败检材,解决检材本身的不确定性是鉴定成功的关键。因此,在检材送达实验室检验鉴定之前,办案人员应该尽量保存好法医物证检材,尽量缩短送检时间。 一、检材发现 1.现场勘查过程中,全面仔细搜寻检材非常重要 2.发现检材,第一时间原位拍照或拍摄录像资料,结合测量、绘图等手段详细记录现场原始状态 3.在进行详细记录后,方可移动和提取检材 4.应力求做到全面、充分和仔细 5.要注意改善照明条件,仔细观察拐角、缝隙等隐蔽部位 (一)血痕 薄层血痕,为褐色斑痕,局部量大的血痕形成暗褐色血痂。血痕常可见于现场地面、墙面、墙角、家具、衣服、鞋袜、被褥、蚊帐、凶器、石块、砖头、泥土、木棒、工具、窗台、窗玻璃、门把手、水龙头开关、植物叶茎表面、头发、指甲缝等处。 作案人处理过的现场,特别注意观察家具脚、缝隙,家具下的地面,家具挡住的墙角,木板缝隙,垃圾桶内外壁、桶底,照明不好的地面,墙面等地方。仔细观察现场和嫌疑人住所找到的各种刀具、工具的凹槽、缝隙,鞋底和鞋面缝隙。 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车辆,仔细观察轮胎、车底盘、挡泥板、撞击变形处附近等隐蔽部位。现场勘查过程中应配备便携式照明工具。黑暗现场的血痕,可用鲁米诺(luminol)喷雾寻找,血痕发荧光。 (二)精斑 性犯罪案件必须常规提取受害人阴道拭子。 现场的精斑可出现在于受害人衣裤、卫生巾、被褥、手帕、卫生纸、草席,及受害人腹壁、大腿、阴毛等处。 精斑的形状不规则,颜色因附着物不同而有所差异,在白色的衣裤或床褥等布类物品和卫生纸上,呈淡黄色不规则型,周边颜色稍深,触之较无斑痕处更硬。 浓稠的精斑呈灰白色糨糊状痂块。 深色布上的精斑不易发现,在质料松软的深色布料上的精斑,触感发硬明显。 精斑在紫外线灯光下呈银白色带淡紫晕的荧光。 受害人对案件发生过程的描述对发现精斑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可对重

微量物证大纲

第一章总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现场微量物证的种类、特点;微量物证的勘查方法;微量物证的检验程序。 第一节概述 一、微量物证的概念 二、微量物证涉及的物质种类 三、微量物证的特点 (一)微量物证的存在非常普遍 (二)微量物证有时是潜在物证 (三)微量物证难以破坏或消除 (四)微量物证需要用大型分析仪器进行检验 (五)微量物证检验主要是比对检验 四、微量物证的作用 (一)为案件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二)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方向或线索 (三)缩小侦查范围 (四)为现场分析和重建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成物证链中的必要环节 (六)在一定条件下起直接物证的作用 第二节微量物证的发现、提取与送检 一、微量物证的现场提取 (一)常用的微量物证现场提取方法 (二)提取微量物证应注意的问题 二、微量物证的实验室提取 第三节微量物证的检验 一、微量物证检验的基本任务 二、微量物证检验同一般理化分析的区别 三、微量物证检验基本原理和方法 (一)光学显微镜

(二)有机成分测试仪器 (三)元素分析仪器 (四)物理性能分析仪器 (五)结构分析仪器 第四节微量物证分析技术的发展 一、微量物证专业面临的挑战 二、措施 (一)不断引进新技术 (二)建立比对样品库和数据库 (三)检验方法规范化 第二章样品前处理技术和微量物证仪器分析技术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常用的各种仪器分析方法原理;各种仪器方法的特点与应用。 第一节样品前处理技术 一、传统的样品制备方法 (一)溶剂提取 (二)吸附 二、现代样品制备方法 (一) 顶空法 (二) 吹赶和捕集 (三) 超临界流体萃取和次临界流体萃取 (四) 固相抽提 (五) 固相微萃取法 第二节显微镜技术 一、概述 (一)微量物证发现、提取和分离 (二)预检验

微量物证 资料

微量物证资料

填空题 1.High explosives can be classified either as primary high explosives or secondary high explsives. 2.微量物证分析学是研究微量物证的发现、提取、包装、送检方法以及检验鉴定技术的一门学科。 3.爆炸是一种极为迅速的物理或化学能量释放的过程。 4.Once col l cted, the acetone extract(丙醇溶剂萃取)is initially analyzed by ______and _______. 5.The vast major of arsons are intiated by petraleum disttates such as 煤油、汽油,these liquids are actually composed of a complex mixture of hydrocarbons . 6.One of the first functional crime laboratories to be formed existed in lyons, france ,under the direction of _______. 7.根据来源,组成和性质不同,油脂可分为动植物油脂, 矿物油, 香精油三大类。 8.A search of the fire scene must focus must focus on finding the fire's point of origin.

化学爆炸,核爆炸。 17.涂料是由基料、颜料、助剂、挥发性物质四部分组成。 选择题: 1.微量物证分析的原则(ABCD) A法制B及时C准确D独立E 跟踪 2.常见的硝胺类混合炸药有(ABC) A岩石硝胺炸药B铵油炸药C膨化炸药D梯恩梯E泰安 3.Which kind of components could be analyzed for paint chip?(ABC) A基料B颜料C助剂D溶剂 4.原子吸收光谱法一次可以定量测定几种元素的含量?(C) A10种B3种C1种D所有元素5.下列那些爆炸属于化学爆炸?( BDE ) A汽车轮胎爆炸B鞭炮C锅炉D炸药E瓦斯 6.油脂属于轻质矿物油(AD)

微量物证 资料

填空题 1.High explosives can be classified either as primary high explosives or secondary high explsives. 2.微量物证分析学是研究微量物证的发现、提取、包装、送检方法以及检验鉴定技术的一门学科。 3.爆炸是一种极为迅速的物理或化学能量释放的过程。 4.Once col l cted, the acetone extract(丙醇溶剂萃取)is initially analyzed by ______and _______. 5.The vast major of arsons are intiated by petraleum disttates such as 煤油、汽油,these liquids are actually composed of a complex mixture of hydrocarbons . 6.One of the first functional crime laboratories to be formed existed in lyons, france ,under the direction of _______. 7.根据来源,组成和性质不同,油脂可分为动植物油脂, 矿物油, 香精油三大类。 8.A search of the fire scene must focus must focus on finding the fire's point of origin. 9.Three ingredients of black powder are 硝石、木炭and 硫磺. 10.Paint as a liquid suspension in a s olvent carrier into which white or colored pigments and a polymeric resin binder have been combined. 11.According to the scurce of fiber, fiber can be classifed 天然纤维and 化学纤维。 12.纺织纤维种类繁多,按其来源的不同将其分为天然纤维,化学纤维。 13.微量物证检验的科学依据是difference有差异性,relatively stable相对稳定,detectable 可发现。 14.玻璃的主要原料是石英砂,其化学成分是二氧化硅。 13.微量物证检验的工作原则___法制______,_____及时_____,__准确___独立_____. 14.常用的微量物证现场提取方法有棉球擦取,空气吸取,胶带粘取。 15.爆炸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在爆炸点周围介质中发生急剧的压力突跃。 16.就爆炸性质不同,爆炸现象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核爆炸。 17.涂料是由基料、颜料、助剂、挥发性物质四部分组成。 选择题: 1.微量物证分析的原则(ABCD) A法制B及时C准确D独立E跟踪 2.常见的硝胺类混合炸药有(ABC) A岩石硝胺炸药B铵油炸药C膨化炸药D梯恩梯E泰安 3.Which kind of components could be analyzed for paint chip?(ABC) A基料B颜料C助剂D溶剂 4.原子吸收光谱法一次可以定量测定几种元素的含量?(C) A10种B3种C1种D所有元素 5.下列那些爆炸属于化学爆炸?( BDE ) A汽车轮胎爆炸B鞭炮C锅炉D炸药E瓦斯 6.油脂属于轻质矿物油(AD) A汽油B机油C电器用油D煤油E香精油 7.我国制造的安全玻璃主要有哪几种?(BCD) A平板B区域钢化C夹层D钢化 8.不属于黑色金属材料:(ADE)

微量物证案例

案例 一、案例资料 案例1:2003年12月3日10时30分许,叶某(女,18岁)到一暂住点专用公厕内小便,于11时40分许被人发现死在厕所内。尸体检验后发现,死者生前曾遭过扼颈、刀刺、撞头等暴力打击,死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阴道拭子PSA(-)。根据案情调查,该公厕前面紧邻一饭店,除暂住点内人员上厕所不用通过饭店外,外来人口如厕必须经过饭店。厕所唯一入口为上锁木门,拥有这木门钥匙的就是这个暂住点内的二十余人。经详细的现场勘查,该木门未见明显撬压痕,而据饭店老板反映,在该段时间内,没有外来人口进过厕所。自此,侦查目标就落在了该暂住点的人员上。除发现尸体的报案者外,其余人员均坚决否认案发后到过现场,在排除了相关人员后,最后将目标锁定在两人身上。由于搜索凶器未果,考虑到死者死前应有搏斗,且现场地面留有较大片的血迹,凶手身上可能留有血迹等情况,作者提取了死者的十指甲和两位嫌疑人的十指甲、衣服鞋袜等进行了初步检验,结果在一名嫌疑人的西服内兜里发现了稀释过的小片血迹(后证实为案犯作案后洗手时擦拭所留),并在其皮鞋鞋跟处找到了微量血痕。经DNA检验,该嫌疑人身上发现的血痕为死者所留。在事实面前,该案犯只能伏首认罪。 案例2:2003年10月27日晚18时许,一位中年妇女在马路边突发四肢抽搐,口吐白沫,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作者抽血化验检出高浓度毒鼠强。在找到尸源后,发现死者没有服毒自杀的动机,案件初步判定为他杀。经案情调查,死者最近一段时间与其姨妈过从甚密,故将嫌疑对象锁定在死者姨妈身上。但其姨妈对一切均予以矢口否认,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于是考虑从寻找案犯投毒途径入手。作者提取了犯罪嫌疑人的随身衣物进行了详细地勘验。最后在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感冒药(胶囊)盒装中发现了可疑微量白色粉末。该白色粉末经毒化检验证实为毒鼠强。在证据和侦查人员的强大心理攻势下,案犯交代了为谋财用感冒药(胶囊)骗死者服下致死的犯罪事实。 案例3:2004年9月14日,宗某(女,32岁)报案称与其同居一室的倪某(女,40岁)死在出租房内。尸体初步勘验发现死者系被人掐颈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根据案情调查了解,宗某以前在天桥乞讨为生,后自己开了家清洁公司,其所谓的自强不息的女强人形象在多个媒体都予以报道过。死者生前从媒体处得知宗某的事迹仰慕宗某,专门从北京至温州投靠于她,两人因此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死者知道了宗某曾经和男朋友合伙杀人的事情。在一次争吵中,死者揭发了宗某杀人的事实,于是宗某与其男友被判死刑,因宗某处于哺乳期予以取保候审。故宗某有杀人的动机,宗某却坚称死者被人入室抢劫时杀死,但其口供却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一会说四人入室作案,一会说一人作案,不过其不慎透露了一个重要人物的信息:刘某,男,30岁,曾与宗某在劳务市场接触过。由于宗某的关系,媒体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展开了跟踪报道,公安部门压力很大。宗某是如此的狡猾,想通过口供认定其犯罪是不现实的,只有通过零口供了。围绕作案人数大家进行了讨论,一时无法取得共识。作者对尸体进行了仔细检验,发现死者左小指甲内有微量血痕,将宗某十指甲及死者指甲送经DNA检验示:死者指甲内血痕为一男子所留,宗某指甲中有死者转移斑迹。很可能是两人共同作案杀死倪某。侦查人员带着极大的信心赶赴外地抓获刘某。将刘某血样与死者指甲内血痕DNA数据一比对,予以了同一认定。在铁证面前,刘某和宗某先后交代了“宗某雇佣刘某共同杀死倪某”的犯罪事实。

如何做好铁路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勘验工作

如何做好铁路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勘验工作 铁路犯罪现场是获取犯罪证据的信息源,是发现与犯罪相关痕迹、物证的宝库。因铁路犯罪现场的构成有其自身的特点,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工作中首先要明确勘验的重点部位,熟练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并在实践中不断开拓、探索寻找发现痕迹、物证新的方法,掌握对铁路现场具有针对性的固定、提取方法,将已收集到的痕迹、物证进行妥善的包装、送检。这样才能搞好实地勘验工作,收集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从而对犯罪行为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 标签:铁路;犯罪现场;痕迹物证;勘验检查 痕迹、物证是指案件侦查过程中从现场依法收集的,与案件有关联的,能以其自身结构特征、所载内容或者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质性客体。痕迹、物证一经查证与犯罪有关,可在一定程度上证明犯罪事实。因此,应结合铁路犯罪现场特点,全面地发现现场痕迹、物证,正确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物证,科学地保存和管理现场痕迹、物证是做好铁路犯罪现场实地勘验、检查工作的首要要求,也是查明犯罪事实的前提和基础。 一、铁路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 (一)发现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重点部位 1.现场的进出口。犯罪现场的进出口是犯罪嫌疑人的必经之路,是现场勘查的重点部位。现场进出口及周围物体是寻找发现手印、足迹、工具痕迹、车辆痕迹以及微量物证的重要部位。例如,门把手、锁体、插销、门窗框及门窗玻璃等物体上容易留下手印;房屋的门、窗、洞、天花板以及铁路防护网、列车车门处容易留下足迹;铁路犯罪现场上棚车的车门、集装箱门、车厢扶梯,常有钳剪铅封、加固铁丝所遗留的工具痕迹,以及攀登擦蹭的泥土、金属碎屑、受伤后擦拭留下的血迹等微量物证。 2.犯罪活动的中心部位。犯罪活动的中心部位是作案人实施犯罪行为时间较长、破坏较严重的部位,往往是犯罪目标所在处。这些部位的物体常被移动、翻倒、毁坏,因此遗留的痕迹、物证较多,在勘查时应作为重点部位进行痕迹物证的寻找发现。不同案件性质的犯罪现场,其中心部位的表现也不相同,如杀人案件现场的中心部位为陈尸处,盗窃案件现场中心部位多为被盗财物的存放处,抢劫、强奸案件现场的中心部位为犯罪行为的实施地。犯罪活动的中心部位由于作案人活动较大,所遗留的痕迹也较为杂乱,尤其是足迹、工具痕迹遗留较多且较乱,现场勘查人员应当根据现场痕迹、物证的表现分析出作案人的活动过程,提取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3.被侵害的客体和作案人可能触动过的部位。由于被侵害的客体和作案人可能触动的部位与犯罪目标关系直接,所以具有较高的勘查价值,是发现痕迹、物证的重点部位。如盗窃案件现场中被打开的柜门、抽屉、箱盖以及电源开关、灯

微量物证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

论微量物证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 侦查学三区队 丛上尧 31号

目录 一、微量物证概述 二、微量物证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 1、微量物证是判断事件性质的重要要根据 2、微量物证为侦查提供方向和线索 3、微量物证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 4、在某些情况微量物证能够起到直接证据的作用 5、微量物证是审查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有效手段 6、微量物证可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还是无罪

绪论 微量物证检验是法庭科学的一门新兴学科,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对微量物证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仪器设备、基础研究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近年来出现了一大批新技术、新方法。微量物证在我国则起步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仅开展油类、射击残留物和爆炸残留物的检验,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才大范围真正展开。三十多年来,我国的微量物证检验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建立了一套具有自身特点的检验理论、检验技术和检验方法。目前,微量物证检验在侦查破案和法庭诉讼活动中正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微量物证概述 微量物证是一切以量小体微的存在状况、外部特征以及其品质、性能来证明案情的客观实在。微量物证是物证的一种,它除了具有物证客观性、特定性和间接性的基本特征外,还具有量小体微、不易毁灭、出现几率高、多样性、依附性、隐蔽性、易被污染和丢失,具有分离和不完整性以及必须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检验等特点。 微量物证可以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可以为证实犯罪提供科学依据。由此可见,微量物证具有科技和法律的双重属性,其科技属性表现在它的发现、提取、保存和检验是依赖于科技的;其法律属性表现在它是用来证明案情的客观实在,是为诉讼服务的。微量物证种类繁多,常见的有油漆、纤维、玻璃、金属、泥土、塑料、油脂、纸张、油墨、浆糊及黏合剂、火药、炸药以及纵火、爆炸和枪弹射击残留物等等。 微量物证的形成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物质的重复再现,另一种是物质转移。物质的重复再现是指物质在与其他物质接触时相互作用并再现自身特征于其他物体,如印刷品、印章等的形成是其自身特征在印刷或押印过程中在承受客体上的重复再现。物质的转移是指微量物证在形成的过程中,物质的一部分向其他物体转移的现象。通常这种物质的转移存在着物理转移和化学转移两种方式。 物理转移是指微量物证在形成过程中仅做机械运动,未发生化学变化,具体表现出分离和扩散两种形式。分离通常是指物质的整体分离形成的转移。如撬压使被撬物表面油漆分离而转移,纤维从衣物上分离而转移等。分离是物质转移而形成微量物证最常见的形式。扩散是指物质微粒(分子、原子或离子)的热运动所产生的物质迁移现象,是物质转移而形成物证的另一种重要形式。如爆炸现场的烟雾向四周的扩散,字迹的墨水在纸张中的扩散等。 化学转移是指微量物证在形成的过程中存在着化学反应,即形成时物质的化学组分、性质和特征发生了改变。如爆炸而形成的气体和气体产物,燃烧使物质变成的灰烬等等[1]。 二微量物证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 犯罪活动是一种物质活动,任何犯罪现场都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物质的相互转移,即只要犯罪活动发生,实施犯罪者必然会从现场带走或遗留某种物质。但在实际现场勘查中工作人员往往把注意力集中于对手印、足迹和工具痕迹的发现、提取上,对微量物证的发现、提取以及利用很少,主要原因是对现场痕迹物证缺乏全面运用的认识对犯罪分子来讲,也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因此在许多案件中,微量物证常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有的案件.甚至能凭一个特别小的微量物证就能确定出科学的侦查方向、范围,准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职业特点、居住环境,为串并案件提供条件,对破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微量物汪所包含储存的有关信,撇明案件事实具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也由于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所以它比其他证据都更加可靠,具有较高的证明价值。一般来说,微量物证本身并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而必须与一定人员的行为结合起来才能起到证明作用,其最重要的形式就是物证技术人员的检验和鉴定。在案件的侦查、调查和审判活动中,微量物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现场痕迹物证和作案的关系

现场痕迹物证和作案的关系 08本科大队刑事技术二区队朱琦元 0804409 【摘要】现场痕迹是反映作案的最直接的体现,研究现场痕迹物证和作案的关系是侦破案件的重中之重。物证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之一,在证据证明中占有极其关键和重要的作用。物证研究是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成果,对侦察活动中收集到的某些物证进行科学分析和鉴定,用以解释和回答它们与案件或案件中的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回答罪与非罪问题,提示事物真相,将侦察工作引向深入。物证让客观事物来说明犯罪,让看得见的事实使百姓心服口服,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警民纠纷。 【关键词】现场痕迹物证刑讯逼供证据意识 多年以来,由于我们一部分民警在办案过程中缺乏证据意识,运用一些诸如“刑讯逼供”那样的方法来获得破案成果,结果导致的是仇警情绪的高涨并且因此给我们公安形象带来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去了解一下有关证据方面的知识对于一名立志成为人民警察的学生来说是十分有意义的。而物证在证据中的地位是极其重要的,应为他有不可辩驳的客观性,能使人们跟容易接受他的证明力。何况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证据在我们民警办案过程中表现得越来越重要了。同时,对民警在物证方面的素质与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了。物证让客观事物来说明犯罪,让看得见的事实使百姓心服口服,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警民纠纷。然而,物证的范围是极其广阔的,我们无法一一例举。所以我们就将几个比较重要的物证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研究。 在刑事案件中,现场发现的痕迹物证既可能是案犯在作案的时候留下的,也可能是事主或进入现场的有关人员留的,还可能是案犯平时接触时就已经留下的。如何把这些痕迹科学区分开来是研究现场痕迹物证和作案关系的目的所在。我们要明确每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性质,从中科学地甄别出可以证明是案犯作案是留下的痕迹物证。

微量物证 资料

填空题 1. . 2.微量物证分析学是研究微量物证的发现、提取、包装、送检方法以及检验鉴定技术的一门学科。 3.爆炸是一种极为迅速的物理或化学能量释放的过程。 4. , (丙醇溶剂萃取). 5. 煤油、汽油. 6. , france . 7.根据来源,组成和性质不同,油脂可分为动植物油脂, 矿物油, 香精油三大类。 8. ' . 9. 硝石、木炭硫磺. 10. . 11. , 天然纤维化学纤维。 12.纺织纤维种类繁多,按其来源的不同将其分为天然纤维,化学纤维。 13.微量物证检验的科学依据是有差异性,相对稳定,可发现。 14.玻璃的主要原料是石英砂,其化学成分是二氧化硅。 .微量物证检验的工作原则法制及时准确独立. .常用的微量物证现场提取方法有棉球擦取,空气吸取,胶带粘取。 .爆炸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在爆炸点周围介质中发生急剧的压力突跃。 .就爆炸性质不同,爆炸现象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核爆炸。 .涂料是由基料、颜料、助剂、挥发性物质四部分组成。 选择题: 1.微量物证分析的原则() 法制及时准确独立跟踪 2.常见的硝胺类混合炸药有() 岩石硝胺炸药铵油炸药膨化炸药梯恩梯泰安 3. ?() 基料颜料助剂溶剂 4.原子吸收光谱法一次可以定量测定几种元素的含量?() 种种种所有元素 5.下列那些爆炸属于化学爆炸?( ) 汽车轮胎爆炸鞭炮锅炉炸药瓦斯 6.油脂属于轻质矿物油() 汽油机油电器用油煤油香精油 7.我国制造的安全玻璃主要有哪几种?() 平板区域钢化夹层钢化 8.不属于黑色金属材料:() 钢及其合金铬合金铁合金铅锌锰合金 9.下列哪些金属属于黑色金属材料() 铜及其合金铬合金铁合金铅锰合金 10.车用汽油主要有:() 号号号号号

贵州省命案卷宗评分标准(2019版)

附件二 贵州省命案卷宗评分标准 (2019版) 本评分标准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及相关司法解释、法律规定,从受案、立案、撤案程序,强制措施,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辨认、破案经过,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技术侦查,补充侦查,文书制作,加分项目等14个方面进行考核。每个卷宗基础分为100分,不符合规定的按标准扣分,各部分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一、受案、立案、撤案程序(共3分) 1.证明案件来源的《接处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接受证据清单》及询问笔录、《移送案件通知书》、《指定管辖决定书》、报案材料或询问报案人笔录等有关材料应收集未收集的,或犯罪嫌疑人拨打电话报警(委托他人报警,或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的)未附报警单、受委托人证言等的,或证明案件来源的材料存在矛盾且未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每起扣1分。 2.应出具未出具《受案回执》的,每份扣0.2分。

3.应当依法开展初查工作未开展的,或应当依法立案侦查未开展的,或被检察机关监督立案的,每起扣1分。 4.应当撤案未撤案的,或应当终止侦查未终止侦查的,每起扣1分。 二、强制措施(共3分) 5.适用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每人(次)扣1分。 6.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撤销、变更、解除未依法履行审批的,或未开具相应文书的,每人(次)扣1分。 7.执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主体、对象、地点、时限、方式或措施不合法的,每人(次)扣1分。 三、物证、书证(共18分) 8.通过非法搜查、扣押等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方式非法获取的物证、书证,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每件扣0.5分;不能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每件扣3分;致使不能定案的,全卷记0分。 9.采取搜查、调取、扣押、查封、查询、强制检查、强制提取或提取秘级文件等方式获取的物证、书证,未履行审批或未制作相应法律文书的,每份扣0.5分。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 提取及鉴定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与理赔: 第四章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 第一节概述 一、痕迹物证的基本概念 所谓痕迹物证是能够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交通事故中一般为车辆、散落物,以及留有事故痕迹的物品等。 痕迹物证是以它的存在情况、形状、质量、特性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因为痕迹物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具体物品,比较容易查明,不像其他证据那样容易受到主观因素和其他复杂情况的影响,所以可用来审查其他证据的真伪。 在这里,需要单独说明痕迹的概念。痕迹是事物运动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影像或形象。公安、司法部门所研究的痕迹是专指犯罪行为所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这些统称为犯罪痕迹。这些痕迹,有的反映着作案活动过程和手段,有的则反映着作案人本身以及使用工具(如车辆)的形貌和特征,且均可用来证明犯罪事实,甚至证实犯罪人。 由于犯罪痕迹所反映的对象不同,在案件中解决的对象不同,形成研究工作的不同领域,因此又把痕迹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 1.广义的痕迹 广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所引起(现场范围内)的一切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例如,伤害人身形成的伤痕、血迹;毒害人命中的毒品和尸体;交通肇事后车辆的附加痕;撬门压锁被破坏而变形的钌铞和门框上凹痕;被翻动过的箱、柜、抽屉的凌乱状态;走动和接触物体时所留下的足迹、手印;罪犯在犯罪现场遗留下的工具、枪弹、烟头、纸片,或者从身上掉落的纽扣、毛发、分泌物、呕吐物和碎末、附着物、气味、颜色等。这些痕迹的存在可以提供研究犯罪实施过程,分析案情性质和其他具体情节的重要材料,有的则可以提供检验鉴定的物质基础,因此在侦查案件中能起到重要作用。 广义痕迹不可能只由一门痕迹技术进行研究,有一些是法医检验的对象,有的则是刑事化学、刑事物理学、现场勘察学或者其他科学的研究对象。 2.狭义的痕迹 狭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中使一客体作用于另一客体,前者引起后者发生形态的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反映形象。前者叫做造型客体,后者叫做承受客体。承受客体上的痕迹以各种形式反映着造型客体接触部位的外表形态、结构特征或动作特点,因此称之为形象痕迹。研究形象痕迹可以解决同一认定问题,即可以确定痕,迹是何人何物所遗留。所以,这种痕迹是痕迹检验技术的专门研究对象,而研究其他痕迹通常只是解决种属认定问题,如一种车辆 粘附另一种车辆的油漆色。物体的物质也是种属的认定问题,种属认定在特定条件、环境中可起的证据作用不可忽视。 二、痕迹物证的基本类型 交通事故遍及城乡,现场状况千差万别,事故痕迹物证种类繁多。根据痕迹物证的形态和形成机制大体可分为:

六痕迹物证的提取

第一节犯罪痕迹物品的定义和种类 一、犯罪痕迹物品的定义 (一) 犯罪痕迹的定义 犯罪痕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这里所说的是狭义的犯罪痕迹,是指与犯罪有关的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反映形象,一般是由于人与人,人与物体或物体与物体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大多数以印纹、印迹、擦痕、标记、裂纹或沉积物的形式存在。痕迹的形成需要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即造型客体、承受客体和作用力,其表现形式是各种反映形象。痕迹是以其外部形象特征来证明案件的某一真实情况的。常见的犯罪痕迹有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车辆痕迹、牙齿痕迹等。 (二) 犯罪相关物品的定义 犯罪相关物品,是指与犯罪有关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实物。犯罪相关物品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是与案件存在某种联系的事物,并且是对证明案件有着实际意义的客观事物,如犯罪工具、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物质客体、泥土、纤维、油脂、木屑、金属碎屑、各种残渣等细微物质。相关物品的最大特点是客观性很强,一经收集保全后,可以长时间保持其原有形态,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有力证据。 二、犯罪相关物品的种类 (一) 一般物品 一般物品,是指在现场勘查中发现的,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的物体,是以其外部形态特征、字迹特征或者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来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如作案工具,是以其外部形态特征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而对毒物的认定,是通过其物质属性来确定的。犯罪相关的一般物品,储存着大量有关案件事实的信息,有可能成为证明案情的证据。 (二) 书面材料 (三) 视听资料 (四) 微量物质 三、收集犯罪痕迹物品的意义 (一) 犯罪痕迹物品是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犯罪痕迹物品可以验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书面证据的可靠性 (三) 犯罪痕迹物品包含着大量的犯罪信息,是进行现场分析的依据 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客观反映,是以犯罪痕迹物品为表现形式的。犯罪现场还是一个犯罪信息“宝库”,通过对现场犯罪痕迹物品的分析,可以获取大量的犯罪信息,为现场分析提供依据。 1.提供有关犯罪事实的信息。犯罪事实是指证明一种犯罪发生的那些基本事实。如现场上的尸体、血迹和凶器都是证明凶杀案件发生的基本事实。 2.提供作案方式的信息。现场犯罪痕迹物品的状况能反映出犯罪分子的作案方式,如进入室内的方法、撬锁的方式、作案目标的选择等,有时还可通过犯罪分子作案方式的习惯性,进行并案侦查。 3.提供某人与犯罪现场之间联系的信息。 4.提供犯罪分子个人情况的信息。

浅析如何发现中心现场之外的痕迹物证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417397750.html, 浅析如何发现中心现场之外的痕迹物证 作者:周建宇王石川 来源:《卷宗》2016年第12期 摘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兴传媒的不断兴起,有关犯罪的网络 视频,影视剧等对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水平、能力有了很大程度的促进;同时也使违法犯罪分子的反侦察能力、应对警方打击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他们在作案时戴手套、头套,甚至穿脚套,使得我们无法在中心现场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从而导致破案遥遥无期。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去发现中心现场之外的痕迹物证呢?笔者针对此类案件现场,结合两个案例,就如何对中心现场之外的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进行论述。 关键字:外围现场;关联现场;痕迹物证;发现提取 1 影响发现中心现场痕迹物证的因素主要有 1.1 违法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强 违法犯罪分子在作案时戴手套、头套、口罩甚至鞋套等保护装备。众所周知违法犯罪分子在戴手套、头套、口罩甚至鞋套等保护装备时,我们无法在中心现场提取到有效的指纹、DNA等可以直接比破案件的重要痕迹物证。 1.2 违法犯罪分子在中心现场停留时间较短 有的时候违法犯罪分子出于心理因素或外界其他因素,其在中心现场停留时间较短,将被盗现金或物品的盛装物直接盗走。 1.3 受害人不重视保护中心现场 有大部分受害人在发现被盗后,不是选择去保护现场,而是查验损失,这直接导致中心现场某些重要痕迹物证被直接破坏。 2 如何发现中心现场之外的关联现场或外围现场中的痕迹物证 2.1 痕迹物证追踪 痕迹物证的追踪主要为足迹追踪,根据案发中心现场的足迹花纹的类型特征进行从中心现场向外围的追踪。还有其他痕迹物证的追踪,比如踩踏痕迹,拖拉痕迹等等。 2.2 发动、联系群众,发现关联现场中犯罪分子丢弃物

论现场痕迹物证在犯罪现场重现中的作用

论现场痕迹物证在犯罪现场重现中的作用 【摘要】犯罪现场重现是建立在对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理解和运用基础之上的。犯罪现场是储存犯罪信息的载体, 从犯罪现场上得到的犯罪信息越多、越客观、越详尽, 判断、认知犯罪行为人的条件就会越充分,因而,犯罪现场重现的过程实际是一个获取犯罪信息或反复挖掘犯罪信息并利用信息印证犯罪的过程。现场痕迹物证和犯罪现场重现结论, 在刑事侦查活动中是两类不同的事物, 但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它们都可以作为判定案情的依据。现场痕迹物证是犯罪现场重现的基础,和犯罪现场重现相互体现,现场痕迹物证是重现犯罪过程的“关节”,静态的分散的间接现场痕迹物证可连成有机的证据锁链,利用犯罪现场痕迹物证锁链重现犯罪现场。充分认知现场痕迹物证的影响, 使得犯罪重现结果真正成为犯罪现场状况的全面、准确的反映。【关键词】现场痕迹物证;犯罪现场重现;作用 Scene trace matter witness in crime scene reproduction function Yang yong [Abstract] reproduce the scene of the crime scene is based on the discovery of evidence 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and use of the. Crime scene of the crime is stored vector information from the crime scene of the crime get more information, the more objective and more detailed, determine, cognitive conditions perpetrator will be more fully, thus, the process to reproduce the scene of the crime actually to obtain information or a criminal offense repeatedly tap information and evidence of criminal use of information process. The scene and crime scene evidence to reproduce the finding in the criminal investigation activities are two different things, but they are interrelated, interaction, and they can be used as the basis to determine the facts of the case. The scene the crime scene evidence is the basis of reproducibility, and to reproduce each other reflected the scene of the crime scene evidence is a crime to reproduce the process of "joint", static scattered traces of evidence at the scene indirectly linked to an organic chain of evidence, the use of crime evidence at the scene to reproduce the scene of the crime chain. Fully recognizes the impact of evidence at the scene, making the results truly become a crime to reproduce the scene of the crime situation in a comprehensive and accurate reflection. [Key words] Material evidence of on-the-spot trace; The scene of a crime reappears; Function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 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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