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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支护土钉墙专项方案详解

546医院医疗综合楼主体工程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63650部队

施工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监理单位: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二章工程施工依据的主要标准第三章施工方案

第四章施工资源计划

第五章技术组织措施

第六章质量保证措施

第七章工期保证措施

第八章安全保证措施

第九章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措施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现场概况

拟建“546医院医疗综合楼主体工程”地上七层、局部地下一层,框架结构,筏板混凝土基础;基坑深度约6.5m。

1.2工程地质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独立基础持力层为第②层砾砂层,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200kpa;筏板基础持力层为第③粗砂层,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220kpa。基底下如存在软弱土层,应挖至持力层后用素混凝土回填至设计标高。

1.3水文条件

地下水水位埋深较大,可不考虑其对本工程基础主要结构材料的腐蚀性。

第二章工程施工依据的主要标准

2.1 技术标准

1 《边坡锚杆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5《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11

6《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 50739-2011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1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第三章施工方案

本工程基坑开挖支护应严格遵循“由上而下,先撑后挖,分层分段开挖”的原则,分层分块开挖,每层开挖至锚杆(土钉)标高向下50cm且每层深度不超过2m,开挖一层支护一层直至设计标高。

3.1 施工前技术准备

施工前应详细研究勘察报告,向发包方索取基坑支护及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的详细资料。应特别注意土钉所占用的地下空间与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或建(构)筑物基础的关系,避免发生事故。

在支护施工前,必须对所进场材料做复试检验,确保进场材料全部为合格品。

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多层次的、全面的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掌握、了解工程的设计要求、工艺标准、技术参数、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施工部署等。

3.2 土方开挖

3.2.1基坑土方开挖应连续施工,边开挖边支护,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开挖必须遵循“由上而下,分层开挖”的原则,严禁超挖。

3.2.2土方开挖应与支护施工交叉作业,自上而下分层分段进行,分段长度根据土质及支护施工流水作业安排;分层高度每层不应超过

2m;土钉墙部分第一层为自现基坑地面至第一排土钉下50cm左右,以后各层高度为土钉竖向排距,最后一层高度为倒数第二排土钉下50cm至基坑底面。在完成上层作业面的各项操作前,不得进行下层深度的开挖。不得随意将两层边坡的支护合并在一起施工。

3.2.3为流水施工作业,允许在距离四周边坡8~10m的基坑中部自由开挖,但应注意与分层作业区的开挖协调。

3.2.4土方开挖施工中严禁边壁出现超挖或边壁土体松动,机械开挖应与人工清坡相结合,要保证边坡平整,坡面符合要求、表面无虚土。

3.2.5基坑上口不宜堆放土方和建筑材料,如不可避免时一般应距基坑上口不小于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并且不超过设计荷载值。基坑上口严禁大型、重型机械作业,土方运输车辆严禁在坑边2m范围内行走,如不可避免应进行核算,对重型机械可考虑设置专门平台或深基础等。

3.2.6基坑开挖至基底时,为保持坑底土体原状结构,应预留200mm-500mm原土层人工挖掘修理。基坑开挖完毕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并铺设垫层,以防止暴晒和雨水浸刷破坏基土原状结构。

3.2.7运土坡道按以下原则留设:便于运土车辆行驶;最后人工挖除的土方量减至最少;尽量靠近基坑阴角处以防大量卸载引起边坡失稳;尽量减少对土建施工的影响。

3.3 土钉墙施工

本工程A1、A2、A3、A4剖面部分为土钉喷锚支护,考虑到基础

施工工作面,该边坡放坡不大于1:0.3,边坡支护采用土钉支护。

3.3.1 土钉设置

根据地形、基坑深度、周边环境及放坡条件,采用2排土钉支护,土钉水平、垂直方向间距为2.5mx2.5m。土钉长度自上而下分别为:3.5m、3.0m。

土钉在施工时都应考虑避让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或者减短土钉长度。有室外墙体或基础影响的地段,土钉长度以外墙和基础净距为限。

土钉设计参数

采用3.5xΦ48钢管制作,采用机械置入。

3.3.2 注浆

注浆采用BW-150型高压注浆泵,注浆压力0.4-0.6MPa。注浆浆液为素水泥浆,水灰比为1:1-1:2,采用复合32.5级硅酸盐水泥。注浆采用“先插杆(钢筋),后注浆”工艺。注浆时注浆管应插入孔底,出浆口始终处在孔口浆液的表面以内,在注浆的同时将注浆管匀速缓慢拔出。待浆液回流到孔口时,用水泥袋纸等捣入孔内,同时再用湿粘土封堵孔口,保持压力数分钟。浆液应搅拌均匀并立即使用,注浆前、中途停顿及作业完毕,必须用水冲洗管路。为保证注浆饱满,采用二次注浆工艺:在首次注浆水泥浆体初凝前约半小时,对已注过浆的土钉再次注浆。

向孔内注浆时,应预先计算所需的浆体体积并与实际注浆量进行对比,向孔入注入浆体的充盈系数必须大于1。

3.3.3 面层钢筋网

钢筋网采用Φ2@200冷拔丝网片,网格控制偏差±10mm,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钢筋网铺设时每边的搭接长度不小于300mm,拉结筋采用2Φ12HRB235钢筋,同土钉、网片焊牢。

3.3.4喷射水泥砂浆

喷射水泥砂浆面层厚度7±2mm,强度等级为M10,采用HPZU-5B 型水泥砂浆干喷机。水泥砂浆配合比为1:4,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5mm,采用复合32.5级硅酸盐水泥。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喷头与受喷面距离控制在0.8~1.5m范围内,射流方向垂直指向喷射面。在钢筋部位,应先喷填钢筋后方,后喷填钢筋前方,防止在钢筋背面出现空隙。

为控制水泥砂浆喷射层厚度,在边坡上垂直打入短钢筋做标志,局部凹凸部位层厚度超过100 mm时,分两次喷射,每次宜为50-70mm。

喷射水泥砂浆施工过程中按相关规定留取试块。

喷射水泥砂浆终凝2小时后喷水养护,养护时间根据气温确定,一般为3-7天。

3.4施工应急预案

3.4.1若基坑上口地面或周边建(构)筑物出现严重变形,应立即停止土方开挖,对已开挖的边坡抓紧支护或堆土反压,分析出现变形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待确定险情排除后再恢复开挖。

3.4.2因土方开挖卸载及土质异常等引发的边坡局部塌方、不均匀沉降乃至边坡失稳等现象时有发生,对该类问题应特别关注:

3.4.2.1变形过大,地表出现裂缝

(1)顺裂缝注入纯水泥浆或水泥与水玻璃的混合液,以防地表水灌入裂缝,减少土体自身抗滑面的剪力面和剪应力。

(2)在裂缝外侧一定距离处布设锚桩,用拉筋与护面网筋相连稳定变形土体。

(3)加密土钉或挂双层钢筋网片或加斜支撑后,喷射水泥砂浆以加固变形土体。

3.4.2.2松散填土和局部软塑、流塑粘性土及局部塌方段应尽量缩短边壁土体的裸露时间,并可采用以下措施:

(1)采用分小段间隔开挖的方法,开挖长度减少至3-5米,深度控制在1米左右。

(2)修整后的作业面,可根据情况先喷射一层薄砼或直接构筑钢筋网喷射砼,待砼凝结后再施工土钉。

(3)也可先将边坡简单清理成斜面,待设置土钉后,再修整边坡挂网喷砼。待砼凝结、边坡稳定后,在坡脚位置打入竖向微型桩形成复合土钉,再开挖下层土体,并根据变形情况,适当加长加密下一层土钉,避免土体的二次剥落和变形。

3.4.2.3若地面下沉速率过大并有坑底隆起现象,应采用杉木桩、砂袋或静压注浆等措施加固坑底。

第四章施工资源计划

4.1 主要施工机具需要量计划

4.2 劳动力需要量计划表

第五章技术组织措施

5.1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进度目标是:在合同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安全目标是:不发生重大机械及人员伤亡事故。

5.2 施工组织

本工程成立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实施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建立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项目部接受公司的领导,接受公司管理层、发包人和监理机构的的检查和监督。项目部负责组织劳务作业等与工程有关方面的关系,解决项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项目经理负责选聘项目部管理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制定和实施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管理制度。

第六章质量保证措施

6.1 在施工时项目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全面、全过程控制。

6.2 项目部根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1)及《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标准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全过程控制,并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作为质量控制的重点。土钉支护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控制见下表。

6.3 充分的施工准备对项目的完成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施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6.3.1积极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6.3.2进行施工条件调查

6.3.3学习图纸及有关资料

土钉支护质量检验标准

6.3.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3.5进行多层次的技术交底

6.3.6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

6.4参与施工项目活动的主要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根据项目目标要求,进行合理的组织、确保施工质量,在合同工期内全面完成工程任务。

6.5质量保证体系:

第七章工期保证措施

7.1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编制的施工进度进划,是进行进度控制的依据,项目部成员应认识到按时完工对提高公司信誉、保证发包方权益的重要性。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

7.2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实现进度目标应做好以下工作:

7.2.1 协调与相关单位的关系,取得配合与支持并做到:图纸和设计变更及时,水、电供应正常,市政、环保等有关手续顺利(由发包方负责)办理,适时排除周边干扰,资金按时到位等;

7.2.2 对工作材料供应、试验及检验服务各方,抓合同履约率,使合同工期、供货与提供服务的时间与施工进度要求一致;

7.2.3项目部的管理与技术水平对施工进度起到关键作用,要做到施工组织合理、生产要素(人、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调配得当;要将进度计划分落实到每一工序,尽量做到连续、均衡、交叉作业。

7.2.4 加强质量及安全控制,防止对不合格的处置及发全事故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7.2.5 岩土工程施工以机械作业为主,抓设备完好率、提高设备利用率是保证施工进度的关键,项目部应将此作为重点;

7.2.6要建立施工进度责任制和相应的工作制度,每日收集实际进度信息,如与计划有差异,应分析原因并通过相关各方参加的协调会及时调整。

第八章安全保证措施

8.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生产活动中人身、设备和产品安全,项目部应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8.2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各班组及分包负责人为组员。明确项目部主要人员在施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8.3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目标是:不发生重大人员及机械伤亡事故。具体分解如下:

8.3.1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90%;

8.3.2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考核合格;

8.3.3 劳动保护用品投入考核合格;

8.3.4 现场施工机具、设备检查评定合格。

8.4 安全教育与培训

8.4.1 定期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安全法制教育。

8.4.2 对项目部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8.4.3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等,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8.5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8.5.1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临时围护设施,并设立门卫(或保卫)。场地内醒目位置设置安全与质量警示标牌。

8.5.2 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应按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多层次的安全与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5.3 安全帽: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边各当坐垫使用。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

8.5.4 土方开挖应在降排水施工完成且运转正常达到预期要求及支护结构达到龄期后方可进行。开挖必须遵循“由上而下,分层开挖”的原则。

8.5.5 土方开挖施工中,严禁边壁出现超挖。

8.5.6 坑边不宜堆放土方、建筑材料,重型机械不宜在坑边作业,

土方运输车辆尽量不沿坑边行驶。如不可避免时应经过严格的核算。

8.5.7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

8.5.8 开挖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控制桩,水准点,检测用仪表、仪表元件等。开挖过程中应严防碰撞、损坏支护结构。

8.5.9 基坑周边应设围护栏和安全标志(由土建单位负责),严禁从坑边顶扔抛物体。

8.5.10 空气压缩机、水泥砂浆喷射机、水泥砂浆泵、锚杆机及电焊机等机械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8.5.1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附落和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

8.6安全交底

8.6.1 开工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施工员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

8.6.2 工序质量控制点(包括特殊过程)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有关人员及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

8.6.3 班组长每天开工前,要对工作进行安全交底,应填写“教育(培训)或交底记录表”。

8.7 安全检查

8.7.1 公司主管安全的人员应经常深入工地进行检查;项目部安全员提高责任心,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8.7.2 班组长每天开工前,进行安全交底时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8.7.3 安全检查填写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

8.7.4 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登记,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有关部门及人员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项目部等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令后应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向分公司或安全科报告,以便进行检查。

8.8 安全应急处理:若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人员伤亡、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灾情的源头,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抢救或补救,并迅速汇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做到及时,妥善的解决问题。

第九章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措施

9.1 项目部应认真与土建单位配合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损害公共利益。

9.2 按甲方和施工单位协商合理布置物料器具、水电、管线、生活、警卫等临时设施。在场内醒目位置设置质量与安全警示标牌。在发包方所提供的办公室内公示质量方针及目标、项目岗位责任制、施工进度计划及图表等。

9.3 施工现场坡向及排水系统做到雨天不积水、场内道路应坚实、平坦、不扬灰。现场保持机械设备的卫生,材料施工机具堆放整齐排列有序。

9.4 施工时应采取措施或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噪声与振动、扰民、并与发包方一道协调好与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

9.5 施工前切实弄清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的情况并标出位置,以防施

工中破坏。

9.6 现场警卫人员要切实采取防盗措施,加强保卫工作,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佩带标识其身份的证卡。

9.7 项目部须加强防疫工作,食堂要符合卫生管理要求,应注意防蝇、防腐、严禁随地大小便。生活垃圾等污物要分别集中到指定地点及时清理,住所要清洁卫生。

9.8 项目应将施工现场管理与其他管理相结合,经常进行检查,认真听取职工、临近单位、居民的意见,及时抓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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