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的批复京政函【2001】109号

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的批复京政函【2001】109号

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的批复京政函【2001】109号
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的批复京政函【2001】10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的批复》京政函[2001]109号2006-8-10 13:08:11作者:北京市政府摘自:北京市建委编辑:周靓律师

文字显示大小选择:【大中小】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的批复》京政函[2001]109号

-------------------------------------------------------------------------------

-

20 06-08-10

市国土房管局:

你局《关于报送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的请示》(京国土房管拆字〔2001〕1141号)收悉。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1〕第8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执行《规定》,确保《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顺利贯彻落实。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下列文件同时废止:

(一)《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的批复》(京政函〔1998〕76号)。(二)《关于调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批复》(京政函〔2000〕60号)。

(三)《关于适用<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有关问题的批复》(京政函〔2000〕123号)。

附件: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

附件: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的有关内容规定如下:

一、根据《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自住人、执行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出租住房的承租人住房确有困难的(以下统称住房困难户),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申请拆迁安置补助:

(一)住房困难户申请拆迁安置补助,必须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而且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低于规定的补偿低限。

(二)住房困难户申请拆迁安置补助,应当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拆迁人提出。执行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出租住房的承租人住房确有困难的,拆迁安置补助申请由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共同提出。

申请拆迁安置补助的住房困难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拆迁安置补助申请表》。

2.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情况的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在拆迁范围外另有正式住房:

1.本人或者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的国有土地上自有或者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的;

2.在拆迁范围外的国有土地上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的房屋或其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的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的;

3.本人或者其配偶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规划市区内的集体土地上自有正式房屋的。

(三)拆迁人应在收到拆迁安置补助申请3日内,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人情况及其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对基本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拆迁人应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有人提出异议的,由拆迁人重新核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者经重新核查申请人符合规定条件的,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拆迁安置补助费。

(四)申请人对拆迁人的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复核;经区、县国土房管局复核,被拆迁人符合规定条件的,拆迁人应当给予安置补助费。

(五)拆迁安置补助标准按照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和规定补偿低限的差额确定。拆迁补偿低限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和规定面积标准计算。

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

2002年12月31日前,城、近郊区规定面积标准按照每户30平方米计算;远郊区、县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居民住房水平自行确定。

(六)拆迁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和使用。对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自住人的拆迁安置补助费,由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自住人领取,应当用于购买或者承租住房;对执行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出租住房的承租人的拆迁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领取,并应当全部用于改善承租人的住房条件,不直接支付给承租人。

二、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

(一)单独立户;

(二)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迁范围内无正式住房;

(三)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

自建房居民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其户籍证明等材料。

经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自建房居民,拆迁人应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和规定面积标准给予拆迁安置补助。

2002年12月31日前,城、近郊区规定面积标准按照每户20平方米计算;远郊区、县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居民住房水平自行确定。

三、根据《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根据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城、近郊区按照每平方米20元补助;远郊区、县按照每平方米15元补助。由拆迁人出车搬迁的,不予补助。

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四、根据《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拆迁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租赁房

屋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提前搬家奖励费按照提前的日期计算,城、近郊区每户付给500元至5000元;远郊区县每户付给200元至2000元。

五、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被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属出租非住宅房屋的,对承租人的停产、停业损失,由被拆迁人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给予补偿;双方没有约定的,由被拆迁人参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对承租人给予适当补偿。

六、本规定所称的户,按照2001年11月1日时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认定;拆迁居民自建住房和原集体土地上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按照2001年11月1日时公安机关发放的户口簿认定,但是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在拆迁范围内分别立户的,按照一户认定。

2001年11月1日以后通过办理房屋交换、赠与、析产和房屋租赁分户等手续新增的户,以及通过办理户籍分户新增的户,不予认定。

七、今后房屋拆迁中各项补助费标准的调整,由市国土房管局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办理北京户口详尽流程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办理北京户口详尽流程,方法一听语音 |浏览:2119|更新:2016-09-09 03:15|标签:户口北京 此为中央国家机关及下属单位办理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配偶入京工作的流程,为当事人亲历,另在“注意事项”中附有相关细节问题详尽说明。 还有通过北京人事局办理的方式,请搜索“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办理北京户口详尽流程,方法二”。 工具/原料 对方派遣证、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单位所需表格,主要是备案表、登记表,以及申请人业务考核表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常驻户口卡复印件(含首页和本人页,婚姻状况为“已婚”) 申请人工作关系证明(单位人事提供) 配偶原京外单位或档案存放人才的《同意调出函》 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同意接收函》,如单位没有人事权,还需京内档案存放人才的《同意接收函》 人事部批文原件 双方户口卡原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 给外地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 给北京落户派出所的户口迁入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从外地派出所拿到的户口迁移证 方法/步骤 男方向单位提出申请,解决配偶户口。 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女方派遣证、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单位所需表格,主要是备案表、登记表,以及申请人业务考核表; 3、结婚证书复印件; 4、常驻户口卡复印件(含首页和本人页,婚姻状况为“已婚”); 5、申请人工作关系证明(单位人事提供); 6、配偶原京外单位或档案存放人才的《同意调出函》; 7、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同意接收函》,如单位没有人事权,还需京内档案存放人才的《同意接收函》。

以上收集各类材料比较耗时,尤其是档案中缺少派遣证和转正定级表,折腾了一段时间。 收集完上述资料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主管上报材料。等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的批文,等了将近六个月。 在这段时间期间,基本上什么也不能做,就是干等。不过批文下来后的流程就比较顺利了,就是繁琐一些。 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开动迁证明。 人事部批文下来的同时,附带一张小纸条说明下边的办事指南。此后的流程都要申请人自己跑动,单位就不管了。 指南上提示要两次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一次是开准予迁入证明,一次是开户口迁入通知。实际上只用去一次,办事大厅就把两个证明都给了。效率奇高,出乎意料。 在去之前,可以打一下指南上的电话,看一下自己的批文是不是已经抄送到北京市公安局。如果没有抄送到,还需要等几天。 去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需要带的资料: 1、人事部批文原件; 2、双方户口卡原件; 3、双方身份证原件; 4、结婚证原件。 从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拿到两张卡片: 1、给外地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 2、给北京落户派出所的户口迁入通知。 办理档案调出和调入配偶在京单位出具调档函。需要持下列资料: 1、人事部批文原件; 2、结婚证; 3、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将调档函邮寄给配偶在外地的原单位人事部门。由对方开具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 由于已经拿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户口迁入通知,所以不必等档案调入流程,直接进入步骤四。 到外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北京市平谷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平谷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平谷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 第43号提案的办理报告(C) 付强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都丽豪廷小区5号楼冬季供暖温度不达标”的提案收悉。我单位对此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现做如下答复: 一、负责都丽豪廷供暖的单位是平谷区供暖中心承平园供暖站,该供暖站的上水和出水温度均达标,造成都丽豪廷小区5号楼冬季供暖温度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施工单位安装室内供暖管道及散热器质量较差,如管道堵塞、变形及散热器进出口方向接反的情况。导致管道流通截面积较小,致使采暖用户室内散热器水流量及循环速度减小。所以影响散热器的散热效果。 2、建筑物内供暖主立管管径规格较小,供暖系统水循环流量不够,不能完全满足室内供暖温度的要求,影响供暖效果。 3、采暖用户私自拆改散热器、扩大采暖面积及采暖设备,也影响供暖效果。经供暖中心调查,都丽豪廷5号楼90%以上采暖用户对室内供暖设施私进行了更改。根据《北京市住宅锅炉管

理规定》(市政府15号令)第九条中第二款规定:采暖用户不得擅自增加散热器、扩大采暖面积或者拆改室内采暖设备。如果住户违反本规定,根据《关于用户室温检测暂行标准》(市政管委433号)第七条的规定,用户擅自更改暖气设施的,供暖单位不能保证用户室温达到16度的标准。 二、鉴于存在上述现象,我委将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今后将参加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工作,对小区的供暖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确保小区供暖设施投入使用后能达到供暖温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主管领导签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利民、郝文杰 69988442 委员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本市自1997年以来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权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进行政执法状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市和区、县两级政府的领导下,城管监察队伍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为加强首都城市管理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进一步推进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落实《决定》及全市第四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基本原则 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是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和《决定》,依法对现行 行政管理体制和职能进行改革的重大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 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 革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决策职能和执行职能适当分开,管理职能和处罚职能适当分离的原 则,坚持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 (二)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有关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在行政机关编制总数不增加的情况下,通过重新组合行政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行政执法效果, (三)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权力的集中与责任的落实同步进行,凡集中行使 的行政处罚权,原划出部门一律不再行使,并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保证工作的有序衔接。 (四)坚持新体制、新机制、新队伍、新面貌的组建方针,以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守纪律、能战斗的新型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制度建设。 (五)坚持统一领导,顾全大局,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原则,把推进相对集中 行政处罚权工作与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 一部署,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决定》的要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 二、扩大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经过前一阶段改革,目前本市已经划转到区县城管监察组织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主要有: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的全部处罚权,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无证违法建设的处罚权,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对违法占路的处罚权和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无照商贩的处罚权等五个方面。按照国务院要求,根据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市政府决定扩大集中行使 行政处罚权的范围。进一步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有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 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等8个方面,涉及市政管委、园林、环保、建委、水利、国土房管等6个部门执行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 (一)市和区、县市政管委执行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其中包括:市政管理(含城市道路、桥梁、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市政设施管理等);公用事业管理(含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热力管理等);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等四个方面。 (二)市和区、县建委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与治理城市市容环境密切相关的部 分行政处罚权。 (三)市和区、县国土房管局在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全部行政处 罚权。

人社部接收函落户

户口接收函 〖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文章〗_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 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_落户事宜。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手人: 年月日篇二:户口接收函 接收函 派出所主管同志: 现有本单位职工__ __,男,身份证号:_ _ 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为:路号, 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 _落户事宜。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手人: 年月日篇三:留学人员落户单位接收函 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定居单位接收函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我单位同意接收从(国家)留学回国人员_ (性别:;出生 日期:年月日)到我单位就职,请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因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 果和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本人和接收单位承担。 留学人员签名: 单位名称:经办人: (盖人事章)联系电话: 单位无人事章可盖公章 年月日 (此函有效期60天)篇四:《单位接收函》(需在京落户) 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在京单位接收函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我单位同意接收从 (国家)留学回国人员姓 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婚 姻状况:;出生日期:年月日,到我单位就职,并已/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请协助办理有关就业报到证/落户北京的手续。 该留学回国人员 现国内户口登记地址 为:,所管辖公安派出所 为:。(出国时已注销 国内户籍的,须在地址栏注明何年何月在何管辖地公安派出所注销)。 拟落户北京户籍地址为: 拟落户北京户籍登记机关为:派出所 (注:请填写单位集体户口、个人房产、直系亲属房产户籍地址或用人单位指定人才 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地址,如不能提供上述落户地址,则不能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兹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因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和带来的损失由本人和本单位承担。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地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标准(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境标准 【发文字号】京政管发[2008]4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2.01 【实施日期】2008.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区 责任标准(试行)的通知 (京政管发〔2008〕49号) 各相关区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要求和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制,市市政管委、市农委研究并制定了《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标准》(试行),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质量水平。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二月一日

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标准 (试行) 1.1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卫专业规划》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规范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地区。 1.3 各级农村环境工作行政部门和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4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工作规划,健全区、乡镇、村各级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区县农村工作行政部门、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订相应的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制定管理规范,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1.5 按照各级财政统筹安排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日常维护管理需要,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环境卫生事业发展。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用户室温检测暂行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用户室温检测暂行标准的通知 京政管字[2003]433号 为加强本市供热行业管理,保障用户切身利益,维护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室温评测机制,对用户室温检测暂行标准如下: 一、测温时间:在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之间,每月的5日、15日、25日进行( 遇节假日顺延)。如遇天气等特殊因素,按照市市政管委的统一要求进行加测。每年的11月15日下午3点前,各区县所属供热单位将测温结果报区县供热管理办公室;11月15日下午5点前各区县供热管理办公室、市属各大专业供热单位将测温结果汇总后,报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 二、测温地点:选择人员长时间滞留、活动频繁的房间,如起居室、卧室等,阳台、厕所、过道、楼梯、电梯间不能作为测温地点。测温点要选择距地面1.5米以上内墙范围内测量。 三、合格标准:测量地点的温度应为18℃±2℃,不低于16℃即为合格。 四、测温工具:必须选择经过计量部门检测合格的测量表。 五、抽测比例:要选择供热系统中间和末端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分别取顶、中、低层不同朝向的房间,抽测用户室温。抽测比例为:供热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内的按3%;101-500万平方米按2%;501-1000万平方米以上按0.5%进行检测。用户室温合格率应不低于98%。 六、测温记录:各区县供热管理办公室、供热单位(企业)要使用由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测温表。对涉及经济赔偿的供热质量投诉,必须有供热行政管理部门、供热单位(物业房管单位)和用户三方见证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 七、以下情况不能保证用户室温达到16℃的标准: (一)用户未经供热单位(企业)的同意,擅自更改暖气设施的(包括暖气片、管道、阀门等); (二)暖气设施被装修包裹在内的; (三)暖气设施表面有覆盖物的(如衣物等); (四)用户房间的门窗未能完全关闭的或者门窗玻璃有破损的; (五)室外气温降到日平均-9℃以下时。 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19940803 【实施日期】19940901 第八条供暖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必须保证供暖,并根据实际情况或者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提前或者延长供暖。 (二)供暖期间实行每天24小时连续供暖,保证采暖用户的室内温度不低于16℃。 北京11月7日起试点火供暖服务热线开通2008年10月15日15:43:49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昨天(14日)从北京市市政管委供热办获悉,11月7日起,全市试点火开始,本市供暖服务热线62357575将面向社会开通。但在11月15日之前的试点火期间,供暖服务热线将主要接受政策咨询。11月15日正式点火之后,才接受供暖投诉。 同往年一样,今年本市供暖服务热线62357575将在试点火当天开通,但市政服务 热线12319目前可接受市民的供暖政策咨询等问题。在11月15日之后,供暖服务热线可接受居民遇到家里漏水、暖气故障等问题投诉;如果家里温度不足16度,市民可打电话投诉;认为供暖收费标准与规定不符,市民也可打该电话咨询。今年本市调整完善了对困难群体实施供暖救助的具体办法,建立了供暖应急专项资金,对低保户等特殊人群,以间接燃料实物救助方式保障其正常采暖,并继续重点对机关、商场等公建设施严格控制超温运行。 此外,本市还落实了应急抢修预案及队伍,充实市、区两级27支供暖应急抢修队伍,并进行演练。

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定稿

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城市管理整体合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任:胡良云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郭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沙东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高海青县公安局局长 安永发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成员:方得红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玉祥县目标办主任 张永忠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田源县财政局局长 靳生元县交通局局长 邹永生县住建局负责人 李永宏县环保局局长 马生辉县林业局局长

田文禄县教育局局长 罗万福县水务局局长 杨发科县旅游局局长 王浩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燕珍县卫生局副局长 严卓才县农牧局副局长 李辉全县广电局局长 范云青县工商局局长 芦彬县商务局副局长 米世银县创卫办主任 陈生财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朱善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世明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安柏山大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祁增林申中乡人民政府乡长 纪文魁巴燕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守成寺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发忠日月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生卿和平乡人民政府乡长 芦宝林波航乡人民政府乡长 田荣珍东峡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安永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结果 法定的行政机关 主体名称:石景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依据: 1.《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4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2.《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第5条第2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3.《北京市城市公用热力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市市政管委是本市城市公用热力设施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用热力设施管理工作。” 4.《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第3条“市市政管委是本市住宅锅炉供暖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住宅锅炉供暖的日常管理工作。” 5.《北京市清洁燃料车辆加气站管理规定》第3条第1款“市市政管委是本市加气站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加气站

的日常管理工作。” 6.《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第3条“市和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第2条“市和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扫雪铲冰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 8.《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21条第3款“对高(快)速公路、长安街延长线(东起复兴门西至首钢总公司东门路段,西起建国门东至通州镇东关大桥路段)、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五环路、六环路两侧和首都机场、市区内火车站周边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特许经营招标、拍卖工作,由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公共场所的户外广告设施特许经营的招标、拍卖工作由其所在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9.《北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规定》第3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工作,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依据清理结果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榕政办[2015]37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21 【实施日期】2015.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 (榕政办〔2015〕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1日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4〕41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委发〔2014〕17号),设立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加挂“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市容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三)将市城乡规划局承担的履行福州市城区范围内涉及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四)加强城市管理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五)强化城乡管理宏观指导、监督检查以及城乡管理应急处置等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及综合考评;负责市政设施、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的管理及市场化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

大学毕业生户口接收函3篇(完整版)

大学毕业生户口接收函3篇 大学毕业生户口接收函3篇 大学应届毕业生户口接收函一: : 经研究,我局同意办理毕业生接收你校201X年 专业毕业生同学受聘到工作的接收手续,请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该同学介绍到我局报到。 1、报到证抬头填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备注栏填具体工作单位。 2、户口请迁至: 3、档案转寄地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政治面貌:群众、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学历: 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接收单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备注: 学校: 与派遣证生源: 省市健康状况: 良好 接收单位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股份制 联系人:

张健 联系方式: 66593974 回执寄至: 邮编: 阅读毕业生转户口相关问题解答 毕业生转户口的全程攻略 以下内容全部是本人根据自己亲身经历总结,由于水平有限,文采不佳,有所不周全的地方忘大家谅解。 毕业了,户口怎么搞,成了我们大多数毕业生都要面临的问题。每个人的情况也不一样,有人想迁回老家,有人想迁到工作所在地,我就拿我的例子来和大家说了。 我是属于毕业之后留在南京的那种,我们公司不大,没有人事部,所有这些手续只能自己搞。办这些东西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你所在的公司必须在南京是人才市场有开户.你之后去人才市场办的所有手续都必须带公司的户口挂靠证还有一本白色的不知道什么书,我忘了。具体步骤归结如下: 1,自己在南京毕业生就业网上完成网上签约,,在毕业生服务区弄,很多人忘了这一步,到了人才市场人家还是会让你返回去弄的。 2,拿我们的双向就业表原件,以及公司的户口挂靠证和那本白皮书,去北京东路那的人才市场,到毕业生专台去打一个报到证。 3,拿着这个报到证回学校,打学校电话问办户口转移应该找哪个老师,我忘了。貌似是招生就业处姓李的。我只记得她是个中年妇女。你把报道证给她,她会在一周之内帮你转派户口,和档案。

牌匾标识设置规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牌匾上的商标权保护 冯红 商号也叫字号,由两个以上文字组成,是企业名称中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构成的商业标识。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商号,但可以有多个商标,商标与商号既密切联系又相互区别,而牌匾与商号也是密不可分,根据我国现行法规,牌匾主要是企业名称的载体,但从我国传统历史角度讲,牌匾也是一种中国独有的文化符号,集艺术、宣传、识别意义于一体。如何合法的将商标用于经营场所的牌匾上,值得探讨。 一、牌匾上如何合法使用自有商标 关于企业牌匾的名称,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修订)》有明确规定,企业牌匾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也有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在牌匾上使用自有商标是基于企业对商标拥有的合法所有权,即企业通过自行申请注册的商标。针对自有商标,如果企业的商标和商号一致,则企业在经营场所牌匾上可直接使用该商标(商号),比如肯德基(企业名称为:肯德基国际控股公司)、狗不理(企业名称:狗不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果企业的商标与商号不一致,则企业在经营场所牌匾上使用商标则需经过备案,或者依据我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1对商标以户外广告的形式设置其他牌匾。实践中,商标与商号不一致而以商标作为牌匾的企业也不在少数,比如宏状元(企业名称:南海双星有限公司)、德克士(企业名称:顶巧(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ZARA(企业名称:蒂则诺纺织工业公司)、UNIQLO(企业名称:株式会社迅销)等等。 二、牌匾上使用他人商标是否侵权 牌匾上使用他人商标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从防止混淆商品出处、禁止恶意攀附的立法目的出发,在认定过程中予以区别。 (一)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用于牌匾是否侵权应区别对待 在经许可使用商标的情形下,在牌匾上使用商标也应当在许可使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原则上不能使用。但是,从是否混淆及恶意攀附的角度上讲,如果企业使用的是他人的商品商标,在经营场所主要经销产品为该商标的商品,那么其在牌匾上使用该商标,是为了达到宣传其经营该品牌商品的合理目的,并不构成混淆商品出处及恶意攀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则该使用应认定为合理使用;而如果企业 1《广告法》第五条第2款:“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 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地方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落户北京手续

单位如何给应届生办理北京落户手续 如何从一张接收函到正式落下北京户口,是很多应届毕业生好奇又是十分关注的,这里以国务院直属单位为例,为大家揭开单位为学生办理落户北京手续的神秘面纱…… 一、网上录入信息 8月左右,单位需要在人事部系统上录入今年招录应届生的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毕业院校、专业、双证号码、报到证号等) 二、联合办公 录入信息之后等待人事部10-11月联合办公的通知。联合办公即联合审查,审查当年招收的应届生的全部材料原件,主要是: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接受函、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等。 三、领取批件 联合审查之后,单位总部即可拿到人事部最终落户的批件。 四、市公安局审核 单位拿到批件后,即可前往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户政大厅办理落户审核,单位需要提交的申办材料有: 1 人事部批件; 2 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一式两份,写明毕业生的基本情况、来京落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3 北京高校毕业生本人的本市常住人口登记卡片(京外高校为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人事部接收函(三联单)、单位与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 4 上述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市公安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齐全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同意入户手续。对申办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单位人事部门,让单位把需要补齐、补正材料按照要求补齐后重新提交审核。 五、派出所落户 通过了公安局的审核,最终落户材料被送到派出所,进入最后的落户阶段。提交一张照片办理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每个人的户口对应一张登记表),户籍信息变更、录入完毕后,打印制作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卡),通知单位领取。自此,落户工作便大功告成。 看来,落个户中间需要的过程还真是一个都不能少,步步都不能错。这一系列手续下来,才能拿到那张成为北京常住人口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另外,中组部的流程和人事部大体相似,只是中组部只有给单位的批件,没有给学生个人的接收函。 这其中还有一些审核过程需要注意,比如申请接收函也要录入系统,其间有可能需要核查社保信息,在联合审查之后也有要求检查社保的环节,落户各个其间都有可能被人事部或者单位总部自身内部抽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供热设(精)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供热设施竣工验收移交运行有关问题的意见 作者 : 来源 : 时间 :2010-11-03 京政容发〔 2010〕 60号 各区县市政市容委、住房城乡建设委: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216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 2010年 4月 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办法》中有关供热设施竣工验收及移交的相关规定,保障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项目确定供热单位 (一本市新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在项目规划、建设阶段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确定供热单位。 (二供热单位应当经过供热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并且无不良的信用记录。 (三建设单位应当和确定的供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当约定以下主要事项: 1、开发建设单位建筑节能质量责任; 2、供热单位供热计量装置、温度调控装置的采购及其费用、管理责任等; 3、供热设施验收、移交的责任。 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发布。 (四确定的供热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供热运行管理予以转包。 (五居住区的业主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采暖用户应当对供热运行单位的安全、服务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供热运行单位正常的经营活动。

二、供热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依法组织供热单位参与建设项目供热采暖工程的竣工验收。 (一供热采暖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供热采暖系统是否具备供热条件; 供热计量装置、温度控制装置的产品质量、安装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规定要求。 (二供热单位对采暖工程分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和供热采暖系统存在影响供热质量的设计、施工、材料等缺陷,应当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 (三经供热单位确认采暖期内不具备供热条件的, 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违反要求办理入住手续的, 由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用户的供热保障责任。 (四新、改、扩建锅炉房、热交换站、供热管线等设施应当符合供热规划,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供热设施备案变更手续。 在当年需向居民供热的,设施应当在当年 9月 30日前竣工并具备供热条件。不能竣工或不具备供热条件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供热保障责任。 (五未经供热管理部门同意,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其原有供热方式和减少原有的供热范围。 (六居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 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供有关工程档案资料。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供热△验收移交△意见 抄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委员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北京市行业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考评办 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京政容发[2011]1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铁路局 【发布日期】2011.03.02 【实施日期】2011.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北京铁路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业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 知 (京政容发〔2011〕1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精细管理、美化市容”要求,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北京铁路局共同研究制定了

《北京市行业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考评办法(试行)》,现予印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确保行业环境卫生责任区干净整洁,打造整洁、清新、优美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贡献。 特此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铁路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北京市行业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考评办法(试行) 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为进一步推动行业管理范围环境卫生主体责任及区县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提高全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1、检查考评主体 市市政市容委作为检查考评的主体,组织全市行业管理范围环境卫生日常作业检查考评工作,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具体执行。 2、检查考评对象 从事高速公路、铁路、河道、园林绿地、建筑工地、城市轨道交通等行业管理范围市

城市管理职责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讨论稿) 1、负责制定城乡环境卫生事业规划的编制。 2、负责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各成员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 3、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管理发展、重大事项和城市管理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调研和城市管理工作的交流、研讨活动。 4、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各项竞赛、联合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 5、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全区城市管理应急事务,协调处理跨系统、跨区域、跨部门之间的有关城市管理工作事项。 6、负责指导、督促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7、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城市管理职责 (讨论稿) 一、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各级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2、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保障经费,奖罚分明,开展创建城市管理示范单位等活动,街道办事处把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作为主要的工作职责。 3、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要成立城管常设机构,并配足配强管理人员,明确职务职责;配备相应的工作用具和取证器材;保证人员的工资来源;提供城管人员办工场所。 4、认真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规范设置便民服务点;开展创建示范路、示范农贸市场、文明村(户)等活动。 5、在符合全区总体规划及环卫事业规划的前提下,编制辖区环卫事业详细规划。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的要求,做好生活垃圾的清理运转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6、负责抓好辖区动迁工作,加强拆迁工地管理,及时清理、清

BF——2010——0502-北京市城市管理会.doc

BF——2010——0502 合同编号: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 供应单位: 用气单位: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和用气单位使用。 2.供应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并取得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的液化石油气供气企业供。应单位名单可登录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4117925095.html,)查询。 3.用气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建筑工地、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教育和医疗机构等单位用户。 4.如用气单位租用供应单位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请使用《北京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5.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可通过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三项标识进行初步辨识(相关内容以质监部门有关规定为准。)包括:

(1)出厂钢印标记:钢瓶出厂时应在钢瓶上标明生产日期钢印。 (2)钢瓶检验标记:钢瓶投入使用后,须按照15kg“以下(含15kg)钢瓶每4 年检验一次,50kg 钢瓶每 3 年检验一次”的规定,在质监部门指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在角阀处安装钢瓶检验环。 (3)注册登记钢印代码: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前应在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将每支钢瓶唯一的12 位注册登记代码在质监部门备案,并在钢瓶上打印钢印12。位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的前3 位为在质监部门备案的充装单位编号,中间2 位为所 充装气体代码(液化石油气为38),最后7 位为钢瓶流水顺序号(由各钢瓶充装单 位根据钢瓶数量排定)。 6.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是指已取得相应资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可登录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4117925095.html,)查询检验机构名单。 7.购气凭证:是指用气单位在供应单位购买液化石油气的凭证,凭证上需注明供应单位名称、购气时间、购气量、钢瓶注册登记代码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单位公章(红章)。 8.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9.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对本合同文本中带“□”的选项,凡甲乙双

单位户口接收函格式范文3篇精选推荐

---------------------------------------------------------------范文最新推荐------------------------------------------------------ 单位户口接收函格式范文3篇精选推荐 单位向派出所人员出示本单位的员工办理户口的接收函,本文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单位户口接收函格式范文3篇精选推荐,仅供参考。 单位户口接收函篇一: 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 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_落户事宜。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手人: 年月日 单位户口接收函篇二: 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 现有本单位职工__ __,男,身份证号:_ 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为:路号,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 _落户事宜。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手人: 年月日 1 / 13

单位户口接收函篇三: ______________学生处同志: 贵校______届__________学院________专业________学历毕业生,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身份证号:________经面试考核合格,同意录用该毕业生到我单位工作,需要毕业生持报到证报道,并将档案寄至________________,户口迁移至________________,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相关资料,并协助其办理户口相关手续。 用单位名称(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户口接收函格式范文3篇精选推荐就分享到这里,希望能满足大家的阅读需求。更多精彩的范文更新尽在这里,欢迎大家参阅。 借条,是我们生活交往中最简单、最常见的一个合同,虽然简单,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写。那么,借条格式有什么要求?下文为大家介绍关于借条的标准格式范本集锦,希望对你有帮助。 借条格式范本一: 借条 因在电脑城购买一台电脑资金不足,向张三借到人民币现金贰仟(¥2000.00)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工商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计息,并约定于2018年12月30日前本息一并归还完毕,空口无凭,特立此据。 此据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117925095.html,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作者: 来源:《城市管理与科技》2017年第05期 一、背景和目的 (一)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背景 自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出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指示以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市领导多次听取、调研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并就垃圾分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市委书记蔡奇多次调研垃圾分类工作,并在今年2月15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垃圾分类专题会上指出“城市精细化管理从垃圾分类抓起”,要求市城市管理委研究起草《北京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明确提出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类别之一,推行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前,在北京等重点城市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吉宁在多次调研和讲话中强调,要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坚持垃圾分类管理和提高处理能力两手抓,积极支持中央单位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要抓紧推动。 北京市人大于今年3月至5月,组织开展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检查报告中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5月下旬,隋振江副市长要求,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同时,要充分吸纳人大检查报告和国务院26号文的要求,细化制定《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两份文件的制定相互呼应,明确了全市垃圾分类治理的工作思路和行动路线,为下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依据。 (二)强制分类工作背景 市委书记蔡奇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要推行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在十二届二次全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城

北京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基本情况

“五位一体”智慧城管简介 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知识社会创新2.0的发展正在成为当 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并推动了城市发展形态以及政府管理服务方式的变革,也即智慧城市和政府2.0的发展。智慧城市强调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而政府2.0则强调从管理视角向服务视角转变,强调以市民为中心、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模式转型。智慧城管正是在智慧城市、政府2.0两个变革浪潮推动下的产物。智慧城管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知识社会创新2.0环境下的城市管理新模式。而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正是创新2.0时代智慧城管的必然要求。 北京城管充分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创新2.0的时代机遇,依托城管物联网平台建设,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应用实现全面透彻感知、宽带泛在互联、智能融合应用,通过城管业务模式创新推动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创新,建设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首都智慧城管。基于物联网平台的“五位一体”智慧城管由三大技术支撑平台和三大智慧城管业务新模式组成。三大平台分别为城市环境秩序和资源感知平台、云到端的基础支撑平台和智能融合的综合应用平台。三大智慧城管新模式分别为“巡查即录入、巡查即监察”工作模式、感知数据驱动的高峰勤务模式,基于创新2.0的公共服务模式。 一、城管物联网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9月,北京城管建成了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大功能为一体的城管物联网平台,在党的十八大前投入运行,是北京市第一批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城管物联网平台包括城市环境秩序和资源感知平台、云到端基础支撑平台和综合应用平台三大平台架构。 (一)环境秩序和执法资源感知平台 1.建设目标 感知是实现城市精细管理的基础。在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基础上,整合各类信息化执法装备,实现全市环境秩序状态及执法资源的动态全面感知,实现环境秩序违法事件和城管执法队员、执法车的地理信息感知。 2.建设情况 整合了卫星定位(800余套执法车GPS终端、5000余部数字集群手台)、视频监控(21000余路公安视频、1000余路住建视频、400路3G探头、400路车载监控)、噪音监测、执法城管通(6000余部)、市民城管通等多元传感设备,实现对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车辆的定位,全面增强城市管理环境秩序感知能力。视频监控方面,共享了21000余路公安视频探头,实现了对政治核心区、主要商业街区、大型活动场所周边等重点地区的全天候监控;共享了市住建委1000余个施工工地视频探头,对在建的5000平米以上工地实时监控,强化了道路遗撒等突出问题的源头治理。另外,自建了400个3G视频探头、400余套3G车载取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