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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建设局人行道工程修改版三标段

滨海县建设局人行道工程修改版三标段
滨海县建设局人行道工程修改版三标段

滨海县建设局

阜东北路三标段人行道道板铺装等改造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编制依据

根据滨海县建设局阜东北路三标段人行道道板铺装等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以及现行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结合本工程实际踏勘情况和项目部的经济、技术实力,经过认真研究和精心策划,编制了本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滨海县建设局阜东北路三标段人行道道板铺装等改造工程

二、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位于滨海县城阜东北路明达路—新建桥段。长度为1167*2米。平均宽度为6米。本标段约从面粉厂到新建桥,为一次性改造段。从主干道两侧铺设C30砼侧石(侧石高出路面15—18CM),侧石内侧铺设彩色荷兰砖,宽度到各户门前台阶为止,距侧石0.3米处布置花池,距侧石4.6米处沿线设0.6米盲道,距侧石0.7米处每隔6米布置一道行道树。以上人行道均设1.2米无障碍坡道。

第三章施工部署

一、我项目部制定以下各项目标:

1.工期:确保4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规定的全部工程项目。计划于2006年11月12日开工,2006年12月11日结束。

2.质量:工程质量合格。

3.安全:按五无标准(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倒塌)组织施工。

4.文明施工:文明工地标准。

二、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1).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的主要部位及特殊施工方法编写单项技术方案措施。

(2).认真阅读图纸,熟悉图纸中的各种施工内容和各种要求。

2.生产准备

(1).了解施工现场情况,组织完好机械设备进场以待使用。

(2).做好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及临时设施的搭设工作。

(3).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及劳动力调配入场,满足施工要求。

(4).落实原材料供应商,及时供应到场,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三、组织机构

1.实施项目法施工的管理模式,组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及文明施工等负全责。

2.项目经理部要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以优质、高速、安全、文明为主轴,加强动态、科学管理,优化生产要素,精心施工,大力推广先进施工技术,在创质量优良的同时,力争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3.在推行项目法施工的同时,从文件控制、材料采购到产品标识、过程控制等过程中,切实执行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达到创优质高

效的目标。

4.项目经理部的组成见附图“项目部组织机构图”。

四、施工部署

总的施工原则是:采用条形施工,多点作业,以各个道路为施工小组齐头并进的方式连续施工。

五、设备、人员、材料采取市区外停放、驻点,按周期进场计划随时专车运到现场的方法(机械设备计划一览表附后)

1.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可利用现有市政路网运抵现场

2.本工程所需的各种资源实施动态管理,由项目部统一调配。施工中当某一部位因诸多因素受阻而影响工期,本投标人采取应急预案措施,实施加班、增加劳力和施工机械等措施,确保工期。先行进场的有挖掘机、自卸汽车、砂浆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和技术、测量、试验、管理人员以及部分技术工人等人员。

3.本工程所需的主要设备、人员项目部都已自有,并从中按需调配。

4、设备、材料运到现场的方法:

(1)自卸车等轮胎式可自行设备直接由驾驶员驾驶到现场,不允许在公路上行驶的履带式机械、设备(如挖掘机、搅拌机等)及不可移动的大型设备用平板车拖运到现场。

(2)水泥、砂石料在当地购买,订单明确厂家包运到工地或者项目部材料堆场,并准备一定的运输车辆备用,保证及时按量送至施工现场。

(3)汽车运输路线:本工程周边交通便利,汽车可以十分方便直达工地(按市区放行路线通行)。

六、施工总进度计划

详见“施工进度总体计划表”。

七、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八、施工安全维护

详见“施工安全维护示意图”

结合该工程施工条件及施工特点,组织流水施工、多点作业,做各工种、工序连续均衡工作。

第四章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法

第一节测量控制方法

项目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阅读图纸,从每条路、每个点、每条线开始,扎实控制好局部的标准精度,进而组织好全局的施测工作,提高施测精度和施测效率。

主要采用的仪器设置及工具为:全站仪、水准仪和经纬仪、水准尺、钢尺、花杆。

一、水准的控制方法

将建设方移交给项目部的水准点做为整个工程水准的基点,采取四等水准将高程引测到施工路段的两侧比较合适的地方,设固定的水准点。要求该点均布在全线两侧,两点相间以不超出100 米。设置在高程桩上或者固定建筑物上,如以桩设定则用混凝土做好保护。

二、平面控制方法

利用控制点放出道路中心线上的施工控制点,直线部分50 米一点,具体施工时加密为10米一点,如有必要加密为5米一点。曲线部分每 5 米一点。曲线半径较小时根据施工情况具体加密,保证满足施工精度要求。

各施工控制点护桩。护桩测定后,用砼固定,以备道路施工、管线施工时使用。

第二节各项工程施工方法

一、工程安全围护方法

1、在各个施工作业面内用施工护栏沿路边向外1米处摆放并固定,夜晚增设红色警示灯。

2、在沿线保留路口,保证沿路的行人和车辆进出。

3、作业段两端设置安全禁止牌,以示前方施工。

二、人行道基底平整及夯实、压实

1、路基平整与找坡

对挖填出的新地面进行整理。要铲平地面,使地面平整度限制在±2cm内。根据根据现场情况对人行道施工平面进行找坡,保证场地内各处地面都基本达到设计的坡度及高程。

2、素土夯实

原地面可用打夯机进行素土夯实,达到设计要求素土夯实的密实度。有条件时可用8-10T压路机碾压,当夯实或压实过程中如果打夯机的夯头印迹或压路机轮迹基本看不出时,可用环刀法进行密实度测

试。如果密实度尚未达到设计要求,应不断夯实,直到达到设计要求为止。如出现局部土基含水量过高时,及时申请业主和监理,对其进行更换用料,确保达到路基的强度。

二、人行道砼基层施工

1、施工工艺

清理路基层→施工放样→立模→检验→砼入模→机械振捣→养护

2、施工放样

在完成的基层上定点放线,每10m为一点,根据设计标高,人行道边线放中间桩和边桩。并在人行道整体边线处放置施工挡板。挡板的高度应和稳定层等高火略高,但不要太高,并在挡板划好标高线。

3、施工配合比及材料要求

砼基层的材料及配合比,必须在施工前选择质量好的材料,并做好试配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使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的配合比严格控制各种材料的准确计量。水泥应采用质优的325#水泥,宜采用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水泥,粗骨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人工碎石、黄砂宜采用天然中砂并严格控制含泥量及云母含量,拌合时应严格控制拌合时间。

4、模板安装

采用槽钢按测定的位置安装好,两侧采用角钢按确定的高程加以固定,保证其在砼拌合料摊铺和振动过程中不发生位移,模板安装好后再一次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模板高程和板宽是否正确。

5、砼摊铺振捣

摊铺时分一层摊铺,摊铺时不得抛撒,以免砼拌和料发生离析,用插入式振动器振捣密实。

6、养护

砼在铺筑、捣实后待终凝结束立即进行覆盖湿治养生。

三、荷兰砖施工

荷兰砖铺装前,先将稳定层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拉线找方后用干拌砂浆铺贴。荷兰砖铺装前应进行模数计算或预排,不得出现小于1/2的砖。铺贴时要用水平尺和靠尺随贴随找平,随隙大小以3~5mm为宜,要求大小一致缝隙顺通。溢出缝隙的水泥砂浆要及时清擦干净,做到表面洁净。

1、施工工艺流程

清理稳定层→弹线分格→铺装荷兰砖→剔缝→干拌泥浆擦缝→清洗表面→养护。

2、施工要点

(1)、在完成的素砼稳定层上放样,根据设计标高和位置打好横向桩和纵向桩,纵向线每隔板块宽度1条,横向线按施工进展向下移,移动距离为板块的长度。

(2)、在稳定层上扫净后,洒上一层水,略干无积水后先将1:3的水泥砂浆在稳定层上平铺,铺好后抹平。然后按设计的图案铺砌,注意留缝间隙按设计要求保持一致,面层每拼好一块,就用平直的木板垫在顶面,以橡皮锤在多处振击(或垫上木板,锤击打在木板上)

使所有的砖的底面均保持在一个持力面上,这样可使人行道铺装十分稳固及表面平整。

(4)、路面铺好后,再用干燥的水泥砂浆撒在路面上并扫入砖缝隙中,使缝隙填满,最后将多余的灰砂清扫干净。以后,同质砖下面的水泥砂浆慢慢硬化,同质砖与下面稳定层紧密结合在一起。

(5)、施工完后,应多次浇水进行养护。

四、侧石施工

1、施工准备工作

根据路边边线放样,定出边桩;直线段的边桩与边桩间可拉线作准绳,弯道及交叉路段须按设计半径,加密边桩,保证曲线圆弧尺寸。道路改建翻排侧石,应按新排砌要求进行测量放样,做好原雨水口标高调整,并与原有侧石衔接和顺。

本工程采用预制侧石。

3、施工工艺流程

基层清理→测量放线钉桩→开挖、整平槽底→碎石(或合格旧料)垫层→砼基层→卧底水泥砂浆→铺装侧石→坞膀勾缝、养护。

4、侧石施工

(1)、基础施工

根据现有路面进行边线放样,定出边线桩。直线部分桩距10~15m,弯道部分桩距5~10m,路口处桩距1~5m。

放线定桩完成后,清理、整平夯实槽底,摊铺碎石垫层或用相应

的路面材料代替。

(2)、排砌侧石

施工侧石前,浇筑细石砼,砌筑时卧底2cm厚1:3水泥砂浆,砂浆饱满。砌筑侧石时,必须挂线砌筑。

道路直线段采用长75cm侧石,曲线半径大于15m,采用75cm或60cm的侧石;曲线半径小于15m或圆角部分、视半径大小,采用30cm 的侧石。相邻侧石接缝平齐,缝宽1cm,检查无误后及时坞塝。

(3)、养护、灌缝

侧石砌筑完成后,接缝处进行湿治养生,养护不得少于3d。养生期间禁止一切车辆通行,防止行人踩踏。

侧石后背回填达到要求密实度。在路面铺装完成后再进行勾缝。侧石勾凹缝。灌缝用水泥砂浆抗压强度不小于10Mpa。

五、花岗岩饰面施工

施工前应放出施工大洋,并做出样板,经业主和监理检查认定合格后组织施工。

1、施工工艺流程

基层处理→抹底层砂浆→弹线分格→铺装花岗岩块材→剔缝→表面勾缝与擦缝、清理。

2、施工要点

(1)、花岗岩块材安装好后要用水平尺找平整。

(2)、安装必须牢固,严禁空鼓,无歪斜、缺楞掉角和裂缝。(3)、全部石板安装完毕后,清除所有砂浆痕迹,用麻布擦洗干净,然

后再进行嵌缝,边嵌边擦干净,使缝隙密实、均匀、干净

(4)、表面应平整、洁净,颜色协调一致。

(5)、接缝时要填嵌密实、平整,宽窄一致,颜色一致

第五章质量保证措施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争创部优工程目标,采取以下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保证体系

为了保证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全过程实施质量监控,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ISO9002质量保证标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质量保证体系及运行方式,拟在生产服务中执行。

1、质量控制体系

由指挥部、质检站、工程监理、项目经理部质保部门共同完成对工程质量的控制。

2、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质量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每道工序、每施工点派专职人员进行质量监控。质量组织体系详见:质量管理网络图(附后)。

2)个人和部门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

履行合同,执行质量方针,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组织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机构,明确项目管理人员职责,建立健全项目内各种责任

制;

组织项目质量策划和质量计划的编制、实施及修改工作;

组织制定项目其它各项规划、计划,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安全、工期及现场文明施工等日常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合理配备并组织落实项目的各种资源,按ISO90002质量体系要求组织项目的施工生产活动;

协调项目经理部和业主之间的关系;

(2)项目工程师职责

组织项目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包括图纸收发);

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发放至有关部门和人员;组织项目各项规划、计划的制定,协助项目副经理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安全、工期及现场文明施工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项目技术协商,处理设计变更有关事宜;主持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品的处理;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定;

(3)技术员职责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发放至有关部门和人员,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并逐级交底至作业班组;

负责图纸的发放;参加图纸会审并将图纸会审记录发放至图纸持有人。

负责项目竣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负责项目的技术复核工作;

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并对试验和检验的结论负责。

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材料、半成品的试验、检测工作。

根据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做好各种试验资料的编制、归档工作。

负责检验和试验设备的检测。

组织本工程测量定位、放样、放线,并做好复核,对测量结果负责;

负责测量仪器的检测。

(4)质检员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规范,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巡回检查,随时掌握辖区内的工程质量情况,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况有现场处置权;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与评定,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工程负责人,参加制定处理方案,并验证方案的实施效果;

行使现场质量处罚权。

(5)安全员职责

负责本工程的安全计划的实施,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保证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保证体系(详见质量保证体系控制框图),确立以质量为主的管理方针,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按照ISO9002质量标准进行管理。建立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技术人员、测量、试验人员、施工人员组成的施工质量管理小组,并在各施工队

建立QC小组、强化过程控制,使工程质量在PDCA循环中不断提高。使每道工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开工前编制比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报业主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对一些关键部位和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详细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3、项目经理部做好材料进场、标准试验、工序检测等工作,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4、加强质量的检查验收,建立质量否决权制度,把质量考核与职工利益挂钩,严格工序报验,分级把关,工序报验不合格,不得实施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具体为:

1)由指挥部、质检站、工程监理、项目经理部质量部门共同完成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形成质量监督体系。

2)本工程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质量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设立质量管理部门,选派业务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作风踏实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跟踪管理。

4)质量部门主控,施工队专职质量员专管,各施工班组质保小组参与,实施施工全过程质量监控。

5)严格质量管理制度,坚持“把六关”,“五不准”及“交底制”、“三检制”制度,使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质量。

“把六关”:把施工方案关;材料进场关;技术交底关;检测计量关;工序交接关;质量验收关。

“五不准”:无施工组织设计不准施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使用;技术交底不清不准施工;检测数据有怀疑不准施工;上道工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制定各专业、各层次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公布上墙,使各级质检人员有章可循。

7)强化质量意识,开展争创名优工程的全员质量意识教育,加强规范规程、质量验评标准的学习。

8)建立质量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

三、技术保证措施

1、贯彻国际标准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编制切实可行的各专业质量保证计划,作为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实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纲领性文件。

2、认真学习设计文件,严格按图纸施工。认真执行规范、规程、标准。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坚持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最大限度地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施工前。

4、强化计量管理和实验检验管理

5、坚持样板引路制度,样板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

6、作好各项质量记录工作,保证质量记录的完整性。

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检验、检测

1)结构所用水泥进场复试,混凝土骨料常规指标测试及抗冻试

验。水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试验。

2)对所进场的材料必须送检测部门检测

2、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1)下列材料不得使用:

A.未经检验、试验和紧急放行的材料;

B.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

C.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材料;

D.过期失效变质受潮破损和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

E.需代用的材料,未办理代用手续。

2)水泥必须有材质证明、准用证、复试合格报告。

3)砂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合格报告。

4)其它材料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质量验收。

第六章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是企业全体职工的重要任务,是各级领导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在施工过程中,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领导挂帅,全员参加,项目经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该项目的安全管理,把对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作为承包人的重要职责,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施工安全贯穿施工全过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

产会议,开展安全检查评比竞赛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好安全规划,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消灭事故隐患,把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详见附后的安全管理网络图)

二、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企业法人授权的代理人,全权负责本工程的一切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对企业法人负责,对业主负责。

2、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施工人员的进场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岗位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及工作指导,并负责与工程指挥部和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联系,积极配合,建立良好的施工环境。

3、各施工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在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安全科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工程处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各项具体安全措施

1、交通安全措施

本工程位于滨海县城,因此来往行人和车辆较多,必须注意施工段落范围的交通安全措施。

①沿线设置施工护栏,区分出施工区和非施工区。设置明显禁示牌,严禁车辆和行人进入施工区域。并在每个施工路口设置安全指挥人员,及时指挥和疏散行人和车辆。

②夜晚在各个路口和沿线设置警示红灯。

2、防火灾措施

①消除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控制火源、易燃物和助燃物。

②控制可燃可爆物品的发放工作,提高材料及设备的防火性能,配备灭火器。

③一旦发生火情超越自身的消防能力,并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及时与地方消防系统保持联系,以免贻误灭火时机。

3、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①机械设备的布局要合理,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

②车辆要经常检修,保持完好,动力机械必须由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的司机上岗。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酒后开车。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建立用电技术交底制度。由项目工程师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讲解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技术内容、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治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建立用电安全检测制度。由项目电工定期对用电进行检测,检测

内容接地电阴、电气设备绝缘电阴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并做好检测记录。

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建立拆除制度。单位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规定拆除时、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建立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定期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临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建立安全用电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

(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a、本工程临时用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并在供电末端将专用保护线重复接地。

b、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各级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c、施工现场所有离地面高度低于2.4m有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

3.6v

d、动力配电箱与照明电箱分别设置。

e、开关箱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一机一闸,每台用民设备有自己的开关箱,禁止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f、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

g、配电箱,开关箱应该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得设置在易受外来物撞击、强烈震动、热源烘烤的场所。

h、各类用电人员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i、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各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器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j、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k、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和各种设备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严禁带电作业。

m、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门上配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其它安全措施

①凡进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值班员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无安全帽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进入施工现场。

②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经常保持现场管线整齐。灯明、路平、无积水。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要设专人防守,危险区要设有栏杆和标志,备齐消防器材,并能防盗。

③生活区、拌和站、加工场,要符合防水要求,切实做好防火、防中毒、防淹等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

④施工场地的拌和机、配电箱等临时设施,要注意施工安全和防潮等工作

⑤经常与当地政府联系,密切同当地群众的关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严肃群众纪律,搞好工农联防,共同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

第七章雨天施工措施

由于本次工程任务较紧,工期也比较紧,因此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掌握天气的变化情况,合理地组织进行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工作。

1、做好各种临时工程场地排水设施。及时将雨水排出人行道外的雨水管道中

2、雨天对施工用的各种材料妥善保存,避免遭受雨淋。人行道各结构层不得在雨天施工,当施工中遇雨时立即停止施工,雨季施工时运输车辆及现场配有防雨设施,以保护各种集料避免受到雨淋,雨停迅速排除表面积水,恢复施工。

3、施工要做好排放路基积水工作。

(1)掌握气象信息并安排好值班人员;

2021年建设局用地管理制度

建设局用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建设用地管理,保护土地资料,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划拨国有土地的,按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国家建设用地实行统一征用、划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 第四条国家建设用地单位,应当节约用地、合理用地,并依法予以补偿。 被征用、划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国家建设需要,不得阻挠。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建 设用地统一征用、划拨工作。 第二章征用、划拨土地 第六条国家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用地单位需持项目有关文件,在当年九月底前向所在地县、区土地管理局申请下年度用地计划。 市土地管理局会同市计委对县、区土地管理局汇总的用地计划进行审查,并向省主管部门申报下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对未预报计划,而又需要建设的重点项目,可以按程序补报。 第七条市土地管理局根据省下达我市的用地指标,依据用地单位申请用地计划的证件和基建计划,核发《用地指标通知书》。 第八条用地单位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在城镇规划区用地的,到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定点;在城镇规划区外用地的,由县土地管理局和规划管理部门定点,并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九条用地单位持下列资料到县、区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一)《用地指标通知书》;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基建计划、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四)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改造、扩建单位附原厂区现状图; (五)占用河道、河堤和护堤地、国营林场、集体林地的,附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其他有关文件。 第十条土地管理局组织用地单位与被征用、划拨土地的单位,签订征用、划拨土地协议书。当事双方三个月内不能依法达成协议的,分别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局裁决。 第十一条用地单位征用、划拨土地,按规定分别缴纳耕地占用税、旧城改造费、新菜田开发基金、土地管理费等税费。 第十二条土地管理局应自预收税费之日起十五日内按规定的审 批权限予以批复或向上级申报。经批准后,五日内为用地单位办结征用、

苏水办(2003)1号 江苏省水利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江苏省水利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 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抓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以下简称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其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建、扩建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水利部、省档案局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项目档案是指经过鉴定、整理、归档后的项目文件。是水利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必须将其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部门,配备专人负责做好这项工作。 第三条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整理项目文件。 第四条在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中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规定有关单位提交相应项目文件的套数、费用、时间,以及相应所承担的提交文件的管理、归档责任。 (一)设计合同。应明确提交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档案的套数。凡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在设计合同中明确留作竣工图用的施工套数(包括必须套数和主管机关要求套数),以及因修改

设计需要增加新图的责任;凡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可单独签订竣工图编制合同。 (二)施工合同。应明确施工单位提交建设管理单位项目竣工档案的内容、套数、时间、质量要求和违约责任。 (三)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单位对竣工文件审核和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档案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应交应与项目的立项、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完整、准确、系统的项目档案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条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竣工文件的编制和项目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大、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同时也适用于各单位办公楼、宿舍楼等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章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各级水利基本建设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第九条水利项目档案工作的进程要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和整理 —2—

建设局在全市城建大会上的表态发言

建设局在全市城建大会上的表态发言 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实施以“两城”、“两河”、“两环”为代表的八大类30项工程,上半年,城建投入资金亿元,加快老城改造和城南新区建设步伐,石映古昔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完成工作量的95%,铺设排水排污管9000米,更新了人行道板、面包砖万平方米,20处街头绿地全部建成,新增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新开工房地产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一批小高层建筑正在积极建设中,富有时代气息。虽然我们的城市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和先进前沿城市相比,和周边县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城市这一奋斗目标,按照市委提出的“五年任务四年完成”的工作要求,创新理念,创新举措,争做经营城市的探索者、建设城市的先行者、管理城市的奠基者,实现城市现代化建设新跨越。我们的具体措施是: 一、彰显个性、风格,以高速度提升城市品位。一要贯穿精品。以现代化、国际化的视野,用超前理念,对城市的道路、河流、园林进行专业规划设计,做到“一栋建筑就是一个标志、一条道路就是一幅春

图,一段河流就是一片风光”,多留赞叹,不留遗憾。二要统筹推进。抓好确定的30项重点建设项目,提升老城区,拓展城南新区,加大城东新区开发步伐,拉开城市框架。加快四处出入口景观建设,让初到新沂的人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三要广拓资金。积极开动脑筋、调整思路,拿出办法,成立城市投资公司,实现城建投入市场化、多元化,让外商来投资,让外人来建设,让大家来经营,确保今年城建投入50亿元。 二、突出亮点、特色,以高质量塑造城市品牌。一是着力构建“魅力之城”。按照滨河园林城市定位,做足水文章,实施清水工程,尽快启动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地表水厂一期工程,加快建设城中引河风光带、沭河景观带、湿地公园等一批园林景观工程,努力把沭河两岸建成风景长廊、生态长廊、文化长廊和休闲长廊,着力塑造雅气、秀气、灵气、大气的城市品位。二是着力构建“生态之城”。围绕创建省级、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多形式、多视角、多层面为城市增绿、补绿、添绿,下功夫实施石映古昔广场、沂沭风采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三园”绿化工程,确保全年完成绿化面积50万平方米,形成“城在林中、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苏水基[2002]3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符合下列具体范围并达到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水、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的项目以及配套和附属工程;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规模标准为: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概算价,下同)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办法第(一)、(二)、(三)项规定标准的项目原则上都必须招标。 第五条项目分标应符合水利工程的特点,不得故意肢解项目进行分标,以逃避招标。 第六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行政监督与管理 第七条省水利厅是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 (五)组建、管理省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理权限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

惠安县规范村居住宅与用地管理的办法

惠安县关于进一步规范 村(居)民住宅建设与用地管理的实施办法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2008)146~-)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04]21号)以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5)13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与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政综[2007]299a~-),本着规划从严把关、审批程序从简的原则,分区域分情况予以简化村民住宅建设申办程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村民住宅建设与用地管理 (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严格执行以下法律和政策规定: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2、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造住宅; 3、农村村民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农村村民每户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80raZ~120m2,但三口以下的每户不得超过80m2,六口以上的每户不得超过120m2。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m2的用地面积。 5、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用地必须按程序向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不得审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未编制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用地报批前需先经所在乡镇政府对是否符合建设规划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规划建设局审核同意。 (三)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含新建、扩建、改建、续建、翻建)一律必须按规定向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报建手续。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审查办理报建手续时,对不符合本办法一(一)、(二)条规定的,一律不予批准。 (四)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的,申请人除了按规定必须提交的申请资料外,还必须出具本户只有一处宅基地的承诺书,承诺本宗地登记发证后,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房的除外)等材料,并由村委会在公示栏张贴公示一星期无异议后,经所在村委会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并由所在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五)对历史遗留的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福建省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福建省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县先后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惠政[1989]综144号、惠政[1998]综60号)已办理的用地批准手续(含建设用地申请表、建设

河流观测

第四章河流观测 第一节河道水流观测 一、水文站 水文测站是进行水文观测的基层单位。水文站在地区上的分布网称水文站网。按测站的性质,水文站可分为基本站、专用站和实验站三类。基本站是根据国民经济各方面的需要经统一规划而设立的。专用站是为某项专门目的或某特定工程的需要而设立的。实验站是为了深入研究某种水文现象的变化过程而设立的,如径流实验站、河床实验站等。 水文站应设在事先选择好的测验河段内。测验河段应河身顺直,河床稳定,水流集中,便于布设测验设施。在测验河段上布设测验断面,如图4-1所示。按用途,测验断面可分为基本水尺断面、测流断面和比降断面。基本水尺断面用来进行水位观测,一般位于测验河段的中部,与流向大致垂直。测流断面用于观测流速、流量,可分为流速仪测流断面和浮标测流断面。其中流速仪测流断面通常与基本水尺断面重合;浮标测流断面又分上、中、下三个断面,其中间断面—般与流速仪测流断面重合。比降断面分为上比降断面和下比降断面,分别设立比降水尺,用来观测河流水面纵比降。 此外,在测验河段的岸上应布设基线。基线的作用是,以便于用经纬仪或六分仪测角交会法时,推求测验垂线在断面上的位置(起点距)。基线宜垂直于测流横断面,其起点应在测流断面的延长线上。 二、水位观测 水位是指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 的自由水面相对于某固定基面的高程。 水位是水利工程建设和防汛抗洪斗争 的重要依据。 基面是计算水位的起点。常用的基 面有两种,即绝对基面和测站基面。绝 对基面是以某一海滨地点的海平面为 零点,如黄海基面、吴淞基面等。测站 图4-1 测验断面布设示意图 基面是水文站专用的一种固定基面,属 假定基面,可取当地历年最低水位以下0.5~1.0m处的水面作为测站基面。 此外,有些测站,从水文观测资料的连续性与可比性考虑,将测站第一次使用的基面冻结下来并沿用下去,这种基面称为冻结基面,冻结基面也是水文测站专用的一种固定基面。在实际运用时,要注意各种基面高程的换算关系。 观测水位常用的设备有水尺和自记水位计两大类。水尺可分为直立式、倾斜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意见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文字号】苏水规[2009]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09.11.13 【实施日期】2009.1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水规〔2009〕4号) 各市水利(务)局、厅直各有关单位、省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切实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切实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安全监督分工 由省水利厅及厅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其安全监督工作由省水利工程建设局负责;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其安全监督工作由所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承担,省水利厅、省水利工程建设局负责检查指导;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其安全监督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承担,省水利厅、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及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指导。由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组建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其安全监督工作由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联合承担。针对具体工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安全监督办理程序 (一)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填报《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申请书》(含AJ-01~03)。未经安全监督机构安全审查的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开工。若质量与安全监督申请为同一机构受理,项目法人可一并申请。若后续工程的参建单位尚未确定,项目法人可以在申请书工程参建单位一栏中说明,待确定后及时补充有关内容。

建设局局长上任表态发言

建设局局长上任表态发言二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天我被市人大会任命为市建设局局长,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全市人民对我的嘱托。新一届、市政府提出了“融入大都市,创新大发展,努力把临安建设成为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的战略构想,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我深感职责重大、任务艰巨。我将努力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好自我的职责,自觉理解、市政府的领导,自觉理解人大的监督。在新的任期内,我将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努力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神圣职责。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国家利益、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第一的思想,自觉地把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全市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认清自我的位置,明确自我的职责,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要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统一,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当好人民公仆。 二是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潜力水平。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作为重点,以先进的思想理论武装自我,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与时俱进。要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善于调查研

究,推动实践创新,到达解放思想、提升理念、推动工作的目的。我长期从事基层和农业工作,对农村状况比较熟悉,但对于城建工作来说却是一名新兵。我将虚心向同志们学习,以能者为师,一切从零学起,尤其是加强城建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的学习,以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潜力。 三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努力营造“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要增强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把创新的精神融入到自我的思想和行动中去,用心投身于创新实践,用新的思想观念、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坚持以高效理政为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创新,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严明政务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服务环境,促进效能提速,努力塑造践行宗旨、勤政务实的政府新形象。 四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恪守“廉洁自律、干净干事”的为人之道。要注重修身养德,坚持秉公用权,始终严于律己,按照胡锦涛提出的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进行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坚持把“八种良好风气”作为为人处事的行为准则。要带头规范从政行为,树立良好的从政道德,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切实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要堂堂正正做人,

2020年(水利工程)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

(水利工程)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 行)

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划定技术规定 (试行)

江苏省水利厅2015年7月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道管理局参与,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全省划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本《规定》由水利厅工管处负责解释。

目录 1总则 (4) 2术语 (6) 2.1 河口线 (6) 2.2 外缘控制线 (6) 2.3 管理范围 (6) 2.4 保护范围 (6) 2.5 权属范围 (6) 2.6 管理范围线 (6) 2.7 保护范围线 (6) 2.8 桩、牌 (7) 3依据 (8) 3.1 法律、法规、规章 (8) 3.2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8) 3.3 相关规划及成果 (9) 3.4 相关文件 (9) 4划界标准 (10) 4.1 河道管理范围 (10) 4.1.1 有堤防,无规划要求 (10) 4.1.2 有堤防,有规划要求 (10) 4.1.3 无堤防河道,无规划要求 (10)

市建设局局长表态发言

市建设局局长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们建设局将把20XX年,作为城市建设的机遇之年、关键之年、大干之年,始终保持知难而进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跨越赶超的志气,顽强拼搏,苦干实干,奋力夺取城市建设的新胜利。 一是高点定位,谋划城乡发展大跨越。紧紧围绕“儒学之都、园林城市、山青水秀、生态宜居”目标定位,大力实施“东扩、中提、西联”战略,着力突破东部新城区、改造中部老城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档次、强化城市管理,打响孟子故里城市品牌,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提供坚实载体和有力支撑。 二是拼搏进取,实现城乡功能大提升。按照“防骄戒满、干字当头、全力全速、只争朝夕”的工作要求,弘扬“五加二”、“白加黑”的苦干实干作风,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实施成功路、平安路、胜利路等新区道路建设,尽快在东城区形成“六纵六横”的路网结构,为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大力实施城区供气、供水、供热、环卫、路灯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实施护驾山植物园、唐王湖公园、城市出入口、新区道路等绿化工程,

打造城市新亮点;大力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工程,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服务城乡经济发展;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巩固城乡环卫体制改革的成果,打造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 三是强化管理,促进工程质量大提高。在已经确定的城建项目上,突出一个“快”字,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抢则抢,早规划、早进场、早施工,强管理、严督导、硬考核,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竭尽全力抢工期、争主动。在建设质量上突出一个“严”字,从严把好建筑设计关、施工管理关、工程监理关,把每一项城建工程,都作为艺术品来对待,从细节入手,把好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精心挑选一石一木,精心雕琢一砖一瓦,在细节上体现境界、用心和责任,做到干一项工程,成一项精品,留一个亮点。在工程推进上突出一个“实”字,大力推行“现场工作法”、“一线工作法”,“点对点”指导工作,“面对面”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能力在一线展示,形象在一线树立。 四是转变作风,实现发展环境大优化。对建设局负责审批的项目,一律建立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进一个门,办一切事。完善建设热线“12319”服务机制,24小时在线服务,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充分发挥燃气监测系统、供水测漏

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_2010版_

2010年第11期 江苏水利 集市县地方配套资金,尽快开工建设。连云港市新城闸等工程要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快建设进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方面,29座大中型水库中已有8座通过竣工验收,剩余21座水库主体工程已完成,要抓紧扫尾,争取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55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已有445座水库完成主体工程,208座水库通过竣工验收。没有完成的地方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切实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方面,通吕运河海门段、兴化白涂河、靖江夏仕港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进度偏慢,必须加快推进。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方面,东台富安、徐州郑集河和沛县湖西泵站中的红光、沛西站等要抓紧扫尾验收,苗洼站要及早开工建设。区域治理工程方面,靖江下六圩港、扬州乌塔沟、常州雅浦港、句容北江河等整治工程要加快建设进度。在抓紧今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市域、县域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做好治淮、治太、长江支流治理以及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扎实开展新一轮小水库除险加固准备工作,为明年水利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水利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真正做到建设一处工程、发挥一处效益、惠及一方百姓。要严把工程项目审批关,建立项目审批责任制,优化工程计划,节约工程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严把工程招标投标关,依法规范招投标行为,择优确定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健全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严把工程验收关,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进行竣工验收。要建立农村水利考核体系,把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资金到位、农民得益等作为考核指标,促进农村水利持续健康发展。 四、着力增加财政投入 加强水利建设,增加投入是重要保障。各地要切实增加财政投入,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建设需要。目前,有些地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对此,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落实资金渠道,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依托“一事一议”筹资机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要制定实施优惠政策,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引导 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水利建设,扩大资金筹措渠道,健全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户自愿投入为基础、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新机制。 五、加强对冬春水利建设的组织领导 当前正值冬春水利建设的黄金季节,各市县政府要把抓好水利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年度水利建设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周密部署安排,迅速组织发动,统筹推进各项水利建设。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搞好水利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环保、卫生、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冬春水利建设深入开展。 搞好冬春水利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当前有利时机,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掀起冬春水利建设高潮,全面完成各项水利建设任务,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 期特稿 近日,由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编制的《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正式出版,这标志着历时4年的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修编工作全面完成。《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我省现行水利工程预算定额是1999年颁发施行的,执行近10年来,对控制工程投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变化,“四新”技术不断采用,水利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的调整变化,现行预算定额逐渐不能适应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同时考虑到与水利部现行定额接轨,我省于2007年启动了水利工程预算定额修编工作。 修编按照“与部定额接轨,技术先进,适当提高定额水平,简明适用”的原则进行。2009年8月完成初稿,同年12月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审查。2010年4月19日,《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通过了厅长办公会议的原则审批,其后进行了公示。10月14日,省水利厅以苏水基〔2010〕61号《关于颁行〈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通知》颁布执行。 下一步,省水利质量监督中心站将做好《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发行和培训工作,以确保《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从2011年1月1日起顺利投入使用。 (供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黄海田) 《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出版发行 !!!!!!!!!!!!!!!!!!!!!!!!!!!!!!!!!!!!!!!!!!!! ·信息· 5

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管理办法

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预防和查处违法用地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切实保护国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是指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管理及违法用地查处工作中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范围内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的追究,但涉及国家、省和市的重点工程另行规定。 第四条各乡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辖县内土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土地执法共同责任的主要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统筹国土资源保护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及时组织制止和严格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遏制违法用地;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确保土地执法工作所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装备;加强信息化建设及依法用地的社会宣传;确保本级政府及部门无土地违法行为。 (一)各乡镇(办)政府在接到县国土部门告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制止。乡镇(办)政府在2个工作日内无法制止的,应在接到告知后的第3个工作日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 (二)各乡镇(办)规划县内涉及违法用地的违法建设行为,乡镇(办)政府应在发现该行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责令违法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该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第六条县国土资源分局是查处违法用地的主要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辖县内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预防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组织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具体任务是:

江苏省省属水利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省属水利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省属水利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水闸、抽水站观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厅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的各类省属水利工程。 第三条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是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基础工作,省水利厅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省省属水利工程观测工作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厅属管理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观测工作业务指导和具体实施,各水利工程管理所负责所管水利工程观测任务的实施和观测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四条观测工作从实施准备起,管理单位应按年度建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卡”,根据相关内容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观测任务实施计划。实施过程中及时记录整理观测任务的实施、观测资料的审查和整编情况,收集整理实施现场和观测设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图片。年度观测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完成“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卡”,并及时上报和归档。 第二章观测人员 第五条管理单位应根据《细则》要求,明确观测工作负责人,加强观测人员技术培训,提高观测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认真做好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指定正式在编的技术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观测工作资格证书的承包人实施完成观测任务工作。 第六条观测工作负责人职责。 (一)编制观测工作年度计划,并及时组织完成观测任务的实施; (二)编制和审核观测成果,及时发现和报告水利工程出现异常情况; (三)确保观测资料数据和观测成果的准确、真实和连续性;发现观测资料数据和观测成果有误,应当向观测人员指出,要求核实或者重新观测; (四)对于掌握的观测资料成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漏或谋取私利; 第七条观测人员职责 (一)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江苏省水闸、抽水站观测工作细则》规定,保持观测工作系统性与连续性,确保观测资料成果真实、准确和符合精度要求。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 通知 各市水利(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水利(务)局,省属各水利工程管理处,省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处): 为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水利厅 2013年9月29日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业指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下同)负责、监理单位监控、施工和设计单位保证与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水利工程各参建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下同),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本规定,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由项目法人牵头设立由各参建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制订具体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评价,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参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度汛方案,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以及重大危险源管控,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城建大会上建设局领导表态发言

城建大会上建设局领导表态发言 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实施以“两城”、“两河”、“两环”为代表的八大类30项工程,上半年,城建投入资金亿元,加快老城改造和城南新区建设步伐,石映古昔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完成工作量的95%,铺设排水排污管网9000米,更新了人行道板、面包砖2. 7万平方米,20处街头绿地全部建成,新增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新开工房地产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一批小高层建筑正在积极建设中,富有时代气息。虽然我们的城市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和先进前沿城市相比,和周边县(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城市这一奋斗目标,按照市委提出的“五年任务四年完成”的工作要求,创新理念,创新举措,争做经营城市的探索者、建设城市的先行者、管理城市的奠基者,实现城市现代化建设新跨越。我们的具体措施是: 一、彰显个性、风格,以高速度提升城市品位。一要贯穿精品。以现代化、国际化的视野,用超前理念,对城市的道路、河流、园林进行专业规划设计,做到“一栋建筑就是一个标志、一条道路就是一幅春图,一段河流就是一片风光”,多留赞叹,不留遗憾。二要统筹推进。抓好确定的30项重点建设项目,提升老城区,拓展城南新区,加大城东新区开发步伐,拉开城市框架。加快四处出入口景观建设,

让初到新沂的人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三要广拓资金。积极开动脑筋、调整思路,拿出办法,成立城市投资公司,实现城建投入市场化、多元化,让外商来投资,让外人来建设,让大家来经营,确保今年城建投入50亿元。 二、突出亮点、特色,以高质量塑造城市品牌。一是着力构建“魅力之城”。按照滨河园林城市定位,做足水文章,实施清水工程,尽快启动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地表水厂一期工程,加快建设城中引河风光带、沭河景观带、湿地公园等一批园林景观工程,努力把沭河两岸建成风景长廊、生态长廊、文化长廊和休闲长廊,着力塑造雅气、秀气、灵气、大气的城市品位。二是着力构建“生态之城”。围绕创建省级、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多形式、多视角、多层面为城市增绿、补绿、添绿,下功夫实施石映古昔广场、沂沭风采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三园”绿化工程,确保全年完成绿化面积50万平方米,形成“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城市绿化新格局。三是着力构建“活力之城”。加大房地产开发力度,开工建设一批高层建筑,以灵活的造型、别致的风格展示城市风采,做到建筑美与自然美、个体美与整体美的和谐统一。 三、搞好建设、经营,以高效益优化城市品质。一是“一幅蓝图画到位”。进一步统一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

DB32江苏省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规范

ICS 27.140 P 55 备案号:37611-2013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2333-2013 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urability on concrete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2013-05-03发布 2013-07-3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江苏地处江淮,滨临黄海,属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区,气温正负交替频繁,水环境复杂,水利工程混凝土受碳化、冻融、氯离子侵蚀、化学侵蚀等劣化作用影响日益显现。 为提高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规范混凝土耐久性技术工作,参照国内相关标准,编制《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 本规范安装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排。 本规范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有江苏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朱炳喜,顾文菊,王珍兰,梅国兴,肖志远,张福贵,章新苏,刘伟宝,翟高明,姚文泉,黄根民,蔡一平,陆明志,王小勇。 本规范主要统稿人:朱炳喜,周金山。 本规范主要审稿人:樊志远,黄海田,吴忠,周金山,王超俊,赵立华,张利昕。 本规范由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解释。

目次 1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则 (3) 4.1 一般规定 (3) 4.2 设计使用年限 (3) 4.3 环境作用等级 (3) 5 设计要求 (5) 5.1 一般规定 (5) 5.2 混凝土强度 (5) 5.3 混凝土耐久性指标 (6) 5.4 混凝土结构构造 (7) 5.5 耐久性附加措施 (7) 6 施工要求 (8) 6.1 一般规定 (8) 6.2 原材料 (8) 6.2.1 胶凝材料 (8) 6.2.2 骨料 (9) 6.2.3 外加剂 (9) 6.2.4 水 (9) 6.3 混凝土配合比 (9)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已经2009年12月4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各项规划建设活动,容积率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容积率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 暂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容积率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批准的建设用地容积率在本地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对容积率作出调整的: (一)城市、镇总体规划发生重大变更,需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的; (二)重大建设项目,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地块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容积率等建设用地使用强度需要调整的; 调整后的容积率必须满足日照间距、绿地率、停车位以及其它规划技术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所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第七条需要调整容积率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的理由;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三)在本地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四)经专家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提出容积率是否调整的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五)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向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收入补交等手续。 第八条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增加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房产证。 第九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容积率调整档案。涉及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批准文件、调整理由、调整依据、规划方案以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听证)材料等均应按照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馆)移交备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查阅前款档案,但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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