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医院被褥服装用品管理规定

医院被褥服装用品管理规定

医院被褥服装用品管理规定
医院被褥服装用品管理规定

被褥服装用品管理规定

**集团将对被褥服装进行统一管理,现将被褥、手术衣、洗手衣、病号服、包布等物品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棉絮、褥子管理规定:

1、**各科室及分院从耗材库领取备用基数.

2、领取标准,最多领取配置床位数,正常出账但不计入成本核算,月底耗材库以报表形式上报成本办。

3、收取月使用费,分2年扣除成本:褥子5元/月;棉絮6元/月。

4、如果因使用中损坏,将按两年期一次性扣除剩余使用费。

5、2年后由医院收回,不能使用的由耗材库按正常手续报损,仍可再利用的翻新后入库存。

6、每月第一周允许调整基数一次。

7、丢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剩余费用。

8、每季度清点一次,由耗材库负责完成,月底以报表形式上报服务部。

二、被罩、床单、枕套、病号服管理规定:

1、**各科室及分院从耗材库领取备用基数。

1)基数领取标准:最多领取配置床位数,正常出账但不计入成本核算,月底耗材库以报表形式上报成本办。

2)基数部分使用费:一套6.00元/月(床罩3元/月/件,床单2.

元/月/件,枕套1元/月/件,病号服4.00元/月/套

3)每月第一周允许调整基数一次,月底由耗材库以报表形式上报成本办

4)丢失的由责任科室承担全部剩余费用。

5)每季度清点一次,由耗材库负责完成,以报表形式上报服务部。

2、洗衣房从耗材库领取周转备用基数

1)周转基数领取标准:洗衣房按照日最高出院数的3倍从耗材库领取基数,正常出库但不计入成本核算,列入洗衣房领用账目。

2)每次清洗收取清洗费,月底以报表形式上报服务部及成本办,清洗费见附表1。

3)清洗后不得将破损、开线的被服发放到临床,发放后临床有权要求更换(1日之内)

4)缝补费每月按缝补量补助(100-200元)。

5)如清洗不足80次报损的,剩余部分将一次性扣除(洗衣房承担50%),更换次数超过80次,奖励0.2元/次/套。

6)丢失的由责任科室承担剩余费用。

7)洗衣房负责人每月度清点一次,不能继续使用的按正常手续报损(耗材库经手),以报表形式上报服务部,并自己存档。

8)每月允许洗衣房调整周转基数一次,耗材库月底以报表形式上报服务部。

3、**各科室及分院、中心从洗衣房领取周转基数。

1)备用周转数领取标准:日最多出院数上调到5的整倍数,由洗衣房建立领用基数报表。

2)备用周转数使用费收取标准:按每月清洗更换次数收取,1.20元/套(被罩0.6元/次;床单0.5元/次,枕套0.2元/次),病号服0.5元/次/套,月底以报表形式上报服务部及成本办。

3)每月第一周允许调整基数一次,月底以报表形式上报服务部。

三、手术衣、洗手衣、包布使用管理规定:

1、供应室从耗材库领取备用基数.

1)领取标准,最多领用配置包的2倍数,正常出账但不计入成本核算。

2)收取基数使用费:手术衣16元/月/件,洗手衣16元/月/件,大腹单30元/月/件,包布大16元/月/件,中包布10元/月/件,小包布7元/月/件,月底供应室以报表形式上报成本办。

3)使用中人为损坏的由责任科室承担剩余费用,

4)供应室负责人每月清单一次,丢失的由责任科室承担全部剩余费用

5)每季度第一周允许调整基数一次。

6)每季度清点一次,由耗材库负责完成,月底以报表形式上报服务部。

2、三、手术衣、洗手衣、包布使用管理规定:

1、洗衣房从耗材库领取周转备用基数.

1)领取标准,最多领用配置包的2倍数,正常出账但不计入成本核算。

2)收取周转次使用费:手术衣1.20元/次/件,洗手衣0.8元/次/件,大腹单2.00元/次/件,包布大1.2元/次/件,包布中1.2元/次/件,包布小0.3元/次/件,月底供应室以报表形式上报成本办。

3)因清洗质量不达标而复洗的不收取使用费。

4)每次清洗收取清洗费,月底以报表形式上报服务部及成本办,清洗费见附表1。

5)清洗后不得将破损、开线的被服发放到临床,发放后临床有权要求更换(半日之内)

6)每季度清点一次,由耗材库负责完成,月底以报表形式上报服务部。

7)手术衣、洗手衣、大腹单如清洗不足50次报损的,剩余部分将一次性扣除(洗衣房承担50%),更换次数超过50次,奖励次均清洗费的20%,包布如清洗不足30次报损的,剩余部分将一次性扣除(洗衣房承担50%),更换次数超过30次,奖励次均清洗费的20%。

8)使用中人为损坏的由责任科室承担剩余费用。

9)每季度第一周允许调整基数一次,由耗材库负责完成,月底以报表形式上报服务部。

四、工作服管理细则;

1、试用期员工凭押金条到库房领取试用期工作服,不收取科室使用费。。

2、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退还试用期工作服,领取新工作服。

3、领取标准:每人冬装、夏装各2套,片医、片护领取冬装、夏装各2套。

4、正常出账但不计入成本核算,月底耗材库以报表形式上报成本办。

3、收取月使用费,分4年扣除成本:工作服3元/月;

4、4年期满可交回旧工作服,领取新工作服,使用费按照3元/月收取

5、4年后不更换工作服,继续使用的,不再扣除使用费。

6、不足4年丢失的,将按4年期一次性扣除剩余使用费,由责任科室承担。

7、科室调动,到库房更换工作服。

请领导审阅

服务部

2012-7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和试剂,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围的消耗性材料和小型器械。 (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成立由设备科、护理部和价格科组成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并向院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科负责每月汇总院属各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申购、领用总量,为科室成本核算、效益分析、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医院相关医用耗材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申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护理部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的安全、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价格科按照《省医疗服务价格

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全院医用耗材的加价管理,为业务科室提供价格服务。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工作,规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有其特殊性的三类管理医用器械耗材,编制医用器械耗材申购、领用表册,施行全程重点管理。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特殊耗材品种包括: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⑵体植入材料;⑶血液透析器; ⑷其他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 (五)医院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省集中招标中标的产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但确需使用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后,按照医用耗材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六)严格医疗耗材申购、领用审批程序。医院所用医疗耗材,由设备科、供应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负责购置、储备、管理。非特殊情况,科室不得自行购置医用耗材;各业务科室,不得私自对外签订购买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

医院各种工作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医院各种工作制度、治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打算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三条宽敞医院职工是办好医院的依靠力量,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技术骨干的作用,鼓舞职工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技术,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技术队伍。 第四条医院必须教育全体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差不多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的领导要紧是政治思想领导。医院党组织的要紧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榜样作用;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治理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打算、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相应的工作。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对党委负责,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党委书记要支持院长的工作,尊重院长的意见,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院长要同意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党委讨论。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支部保证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各级医院要逐步建立民主治理制度,扩大自主权,实行责任制,以加强医院治理,克服平均主义,调动积极性,促进医院的进展。 第六条医院依照减少层次的原则实行院和科室两级领导制。院一级设置精干有力的办事机构。医院按照规模、任务、特长和技术进展情况,设立业务科室。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设置或撤销,须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医疗预防 第七条医院设急诊室,并要有一定数量的观看床。挂号、收费、检验、放射、药剂、手术等科室,要紧密配合,为急诊提

民营医院职工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管理制度 为了增加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针对建院以来的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凌乱的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汇总,部分内容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做了相应的调整和补充,以便加强医院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一、工作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就位,各司其职,不准聚集聊天或打电话聊天,不准披头散发、化浓妆、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员除外)、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大声喧哗、谈笑风生、看与医疗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看电视、听收音机、打游戏机、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时间会客,更不准在诊室、导诊台、仓库、药房、药库、收费处会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 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 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内工资,3—7天扣发假内工资及奖金。 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 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 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 注:凡加班者必须由当日后勤值班人员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三、诊疗制度及制度服务标准 (1)、诊疗制度 1、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 2、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制度及 无菌操作原则。 3、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逐级上报,及时解决。

4、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完成各种操作后当事 人必须签字。及时向有关科室、医生、领导反应患者的意见。 6、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及医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2)、制度服务标准 1、全程导诊制:为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协助患者进行挂号、交费、检查、取药 等,指导患者办理各种诊疗手续,提高就诊效率,降低患者的时间和精神成本。 2、首问负责制: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咨询时,都要耐心解答。自己不能回 答的要替患者询问,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3、诊疗保密制: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患者的诊疗秘密,实行一医一患一室的就 诊模式。尊重患者的隐私。 4、知情选择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进行详细 的解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操作。 5、诊后随访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康复情况,对其进行康复指导。提 高治愈率及康复速度。 四、请销假制度 员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五、会议制度 1、院例会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六下午,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总结上周工作,同时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职工会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职工参加。总结上月工作,同时布置下月工作。

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高值医用耗材一般是指属于专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体的、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且价值相对较高的医用耗材。目前医院常用的高值耗材有:种植材料、钛板钛钉等。为规范医院医用高值耗材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等行为,提高采购资金效益和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及使用,保证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患者知知情权,以最大限度保证合理收费,合理诊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 (一)选择正规资质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1.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 2.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时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 4.生产企业授权给销售企业的授权书。 5.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由医学装备部严格按照中标产品统一采购。因高值耗材的特殊性,种植材料的请购由使用科室按照每个月的基本用量提前10个工作日、手术室用的钛板钛钉按照手术所需由使用科室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医学装备部提出申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急用情况,使用科室可向医学装备部取得认可后先向中标供应商联系进小部分应急使用,后期再将程序补充完整。

二、登记及发放、保管 (一)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种植材料采购数量以月基本消耗量为准;钛板钛钉采购数量按手术所需为准,提高及时率,体现具体成效,实现“零库存”管理。 (二)以月为单位,库房管理员将供货商的发货单、配送时间、发票等信息与使用科室的使用信息进行核对后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将当月耗材成本计入使用科室。 (三)使用科室应建立高值耗材的出库登记、使用登记,以备产品质量的追溯。 三、使用 (一)使用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仪器应用规范》的有关要求使用高值医用耗材,严格核对患者的信息,对患者所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名称、数量、金额做汇总存档。 (二)术前由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复核,核对患者信息、高值医用耗材类型,仔细检查包装完好情况,确保消毒到位,密切关注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并及时准备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必须进行医患沟通,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术前谈话中应说明选择的类型,使用的目的、价格以及不良反应。 (三)术中所有的高值耗材名称、类型、数目等均需做到一一记录。 (四)发现使用科室私自购入、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由我院纪检委、监察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处置 使用后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做好登记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医院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医院严格执行国家“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 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 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 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 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 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 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 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 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交由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 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医院职工管理办法

职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证本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创建医院良好风貌,展现新院新气象,医院特制定下列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考勤与请假制度 1、作息时间: 每周上班6天,休息1天。其他节假日按医院安排执行。 行政管理及门诊科室上下班时间: 夏季(3月1日--10月31):8:00---17:30 (12:00--14:30午间休息) 冬季(11月1日--来年2月28日)::8:00---17:00 (12: 00--14:00午间休息) 急诊、住院部各科室:实行24小时轮班制 辅助科室:药房、收费室、检验室、放射科、B超室:实行24小时轮班制; 其他特殊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考勤规定: (1)全院职工上班时必须在医院指定地点处签到。门诊(包括院感科、防保妇幼、检验科)由门诊主任统计,急诊、住院部各病区由科室负责人统计,办公区四楼以上工作人员由办公室统计,请假由分管院长批准。 (2)考勤包括迟到、早退、脱岗、事假、病假、旷工,每月3号前各

科室报送上月工作人员考勤情况。 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以内到岗的。 早退:下班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提前离开医院的。 旷工: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以上未到医院的,下班时间结束提前30分钟以上离开医院的,超过迟到、早退时限到岗或离岗,且未提前请假的,记半天至一天旷工;外出办公事、处理医院事宜等为由未到医院上班,经查不实的,未请假、不到岗上班或假期届满未续假不到岗者均视为旷工。 病事假在3天以内的由主管院长批准,一周内由卫生局批准,超过7天以上按职工管理权限由卫生局、人事局或组织部批准。一经批准的假条交往科主任处,方可离去。 脱岗:工作时间内离开岗位30分钟,未请假者。 (3)处罚规定: 迟到、早退、脱岗、旷工。 迟到、早退、脱岗视其情况处以5--20元罚款;旷工扣除当天工资。全年病事假超过1个月,本年度考核不考虑评优评良,超过3个月按基本合格认定。 (4)其他考勤: 指婚假、产假等,按医院规定执行。 二、行为准则 目的:保护员工,使病人满意,给医院带来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总则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工作制度 (一)值周院长工作制度 由院级领导轮流值周,值周院长工作职责如下: 1. 值周院长协助院长处理医院日常事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等。 2. 值周院长如无特殊情况应坚守岗位,协助其他分管院长处理相关工作。 3. 值周院长负责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劳动纪律、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无烟医院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安排专人参加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解决并向值周院长进行反馈。 4. 由党办负责值周院长排班及行政查房的组织和记录。 5. 所属值周院长名字在门诊大厅显示屏上标注,每周一进行更换。 (二)医院领导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制度 1. 医院领导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 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 医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三)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纪律 为了规范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行为,始终保持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先进性,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医院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制定了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纪律。要求各位班子成员按照工作纪律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纪律如下: 1. 领导班子成员要严以律己,带头遵守和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自由主义,工作中有问题要摆到桌面上来,大家集体讨论解决。 3. 反对小帮派活动,反对阳奉阴违。不允许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出现。 4. 对会议集体形成的决定要在工作中无条件的贯彻、落实,要保持工作的一致性。对于会议集体决定的事情,在贯彻落实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不准私自散布不满情绪和言论,影响工作的进行。 5. 积极努力、认真负责的做好分管工作。各位院职领导要深入科室了解工作,认真督查落实工作,及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参加科室早会,并要有工作记录。 6. 值周院长要负责日常问题的处理,对疑难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以求得问题的妥善解决。检查工作要深入实际,不能走马观花。要善于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敢于承担工作责任。 7.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协调好各自分管科室的工作。要站在全院的高度俯瞰全院工作。工作要有理、有利、有据,公平、公正的处理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 抓好系统业务学习,提高科室的业务能力,抓好特色科室、特色品牌和特色名医的创建。每个系统每年要创建一个特色科室,一个特色品牌,一到三名特色名医。 9. 要识大体、顾大局,工作中要互相支持,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工作要分工不分家,把各自分管的局部工作从全院整体的工作角度来抓好落实。 10. 全院工作要掌握一个标准,一个原则,一个目标和一个共同的任务。共同努力,互相帮助,齐抓共管,完成最终的工作目标。 (四)医院领导班子学习制度 加强领导班子学习制度,提升医院领导班子的管理水平,是当前医院管理中的一项重要途径。现结合实际,制订下列几项学习制度: 1. 领导班子成员应自觉地参加上级卫生部门、政府举行的各种政治学习,在学习中要做好会议记录、笔记。 2. 领导班子各个成员必须坚持参加定期的业务、政治学习,提高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员工宿舍安全,规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住宿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互相帮助,互相理解,求同存异,和睦相处,礼貌待人。 第二条为保证宿舍安全与卫生,规定如下内容: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公共设施、水电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节约使用水、电及医院配备其它公共资源。特别是在使用空调时要有节约意识,不得浪费。 (三)宿舍内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整洁。医院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00时为原则,23:00时熄灯后,不得妨碍其他人休息。 (五)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吵架等不正当行为。凡出现上述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100元,两次罚款500元。 (六)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七)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八)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第三条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

负。 第四条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第五条宿舍内配备设施(如空调、桌子、椅子、门窗、床铺等)医院以完好状态交与住宿人员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情况,酌情由使用者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第六条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如有外人来访,必须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第七条1-2楼之间防盗门早晨与晚间开锁门由二、三楼人员负责安排。特殊情况可由值班人员临时开启。 第八条为有效执行本制度,医院特安排专人对宿舍进行管理,住宿人员需服从管理。 第九条住宿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医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013年6月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一: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XX〕208号)、《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等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和试剂,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和小型器械。(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成立由设备科、护理部和价格科组成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并向院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科负责每月汇总院属各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申购、领用总量,为科室成本核算、效益分析、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医院相关医用耗材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申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护理部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的安全、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价格科按照《贵州省医疗服

务价格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全院医用耗材的加价管理,为业务科室提供价格服务。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工作,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有其特殊性的三类管理医用器械耗材,编制医用器械耗材申购、领用表册,施行全程重点管理。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特殊耗材品种包括: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 ⑵体内植入材料;⑶血液透析器;⑷其他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 (五)医院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贵州省集中招标中标的产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后,按照医用耗材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六)严格医疗耗材申购、领用审批程序。医院所用医疗耗材,由设备科、供应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负责购置、储备、管理。非特殊情况,科室不得自行购置医用耗材;各业务科室,不得私自对外签订购买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 意向。未经正规程序采购的医用耗材,医院一律不予付款,并追究当事者(科室或个人)的相关违规责任。 (七)医用耗材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各业务科室应明确科室医用耗材管理人员一名(名单报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登记),负责科室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1.1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二、总则 2.1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办公室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2.3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

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4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 三、职责 3.l办公室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3.2办公室制定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标准,同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果购、保管和发放。 3.3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四、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4.1办公室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4.2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人证明,到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 4.3员工变换工种,凭“变换工种教育” 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公司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4.4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仓库。 4.5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 4.6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 4.7员工调出公司,要按规定到公司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五、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 5.1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 5.2工作服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东阿县卫计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东阿县卫计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东阿县卫计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职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医务人员医院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医院防护管理制度 一、医院为医务人员提高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可靠的防护用品。 二、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将职业暴露防护纳入新员工、实习生、进修生岗前培训内容,将有效控制医院感染和防止职业暴露作为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 三、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操作常规、服务流程和防护措施,防止因违规操作或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医院感染的发生。科主任护士长认真进行日常安全工作督导,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规现象。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职业暴露者,给予处罚。 四、院感办制定严格、规范和可行性强的职业暴露保护制度以及处理流程。 五、院感办负责职工职业暴露登记表的汇总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告院领导和各级质量控制中心。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一、工作人员发现职业伤害和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办公室。 二、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 三、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烧伤或灼伤。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采用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采用气体化学消毒时应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泄露,经常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 (4)使用液体化学消毒剂时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5)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避免可能对人体的刺、割伤害。 四、各科为医务人员备齐并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 五、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 六、医护人员预防艾滋病等经血传播性疾病的职业防护见流程。 七、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见流程。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汇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规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所属劳动防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工作职责 1、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并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管理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或作业班组提出的需求计划编制,并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批准。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a.安全帽; b.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 c.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d.安全带; e.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f.电绝缘鞋、防刺穿鞋等。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a.集中统一采购原则,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工区及其授权的项目部集中统一采购; b.适当库存原则,对于经常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应保证必要的备用库存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医院医疗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医院医疗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门诊工作制度 1.业务副院长统一领导门诊工作,门诊各科室在各科主任管理下开展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的工作安排由各科室负责。 3.门诊工作人员应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讲文明、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对高热、危重、老龄病员应尽量提前按排就诊,使门诊成为医院文明窗口。 4.门诊医师对病员要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及时记载病历,治疗时处方、药品剂量、治疗单等要相符,不得有误,保证疗效、科学合理地用药,尽量减少药物滥用或给病人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5.对疑难、重症病员不能确诊或病员再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以提高门诊就诊质量。 6.门诊各科室应相互协作,在坚持首诊负责制的前提下,认真履行必要的会诊制度,避免工作扯皮、推诿病员的事件发生。 7.门诊各医技科室的检查、报告,必须做到准确及时,换药室、治疗室、注射室、要严格操作规程,做好“三查七对”工作,尤其是换药等治疗、医师要加强对其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部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房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的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传染性疾病应同时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安静,避免喧哗,杜绝吵闹,创造优美的就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防病治病卫生科普知识。 二、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省市疾控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肠道门诊工作,做好医疗、护理、环境卫生等各项消毒、登记工作。 2.实行首诊负责制,要求做到“逢泻必镜检”、“逢疑必菌检”,做好大便培养液的采集,不遗漏一个肠道传染病人,及时诊断,及时治疗,防止肠道传染病在内传播、流行。 3.检验室要按规定详细登记检验结果,怀疑重大传染病(如霍乱)时,要及时与送检医生沟通,以明确诊断。 4.门诊医生采集样本后通知防保科,防保科负责大便培养液的管理工作。 5.详细登记肠道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本,正确、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报卡到防保科(凡镜检报告有红、白细胞均须报卡),及时上报上级单位。 6.门诊过程中如发现一段时间内腹泻病人突然增多或

医院员工缺陷管理规定

仁康医院员工行为缺陷 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约束机制,确保医疗安全, 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维护医院正 常工作秩序,经董事会研究同意,特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合仁康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各部 门的相关行业规定,遵守职业道德,树立白 衣天使良好形象,全心全意为患者及健康需 求者服务。

第四条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消极怠工,不遵守医院管理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视其情节后果每次扣300-500元。 第五条不爱护医院荣誉,制造或散布流言诽语或从事损害医院形象、利益之行为者,每次扣500元。 第六条服从医院管理,保持政令畅通,医院职工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或不按时完成指令性任务,每次扣200元,医院中层以上负责人通讯不畅,突发事件无法联系者,视其情节每次扣100-200元。 二、履职缺陷 第七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本

岗位工作要求的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工作技能,因业务不熟练、操作不规范、履职不满意或导致病人投诉者,每次扣200元。 第八条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规范,违者每发现一次扣200元。违反操作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自动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认真执行查房、会诊、疑难危、急、重病例讨论,输血、病历书写、查对等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并做好记录,违者扣责任人每次100元。造成误诊、漏诊、错配、错发、打错针、做错治疗等情况者,每次扣500元。 第十条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院内感染防范,做好基础台账及各种消毒记录,

医院药械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定

药品及卫生材料采购制度 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规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及其他物资的采购程序,加强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切实提高药品及卫生材料管理水平,建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规的采购制度,特制定本规定。(一)、药品采购制度 一、药品采购员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品采购员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凡列入广西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药品采购员必须100%在广西省招投标网上平台进行采购,具体选用的品种由院药事委员会决定。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分管院长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并签字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品采购员,药品采购员再交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药品采购员必须每月向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月份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价格及金额等情况,每月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按计划采购。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价格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二)、药品采购程序: 一、采购药品必须根据本院用药目录,结合临床用药情况、仓储情况、兼顾用药的层次和药品价位。优先采购质优价廉的药品,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二、药品采购先由药库保管根据药品现有库存情况,对需采购药品进行登记,结合上月药品用量拟定药品采购计划。 三、填写的药品采购计划表上应注明采购药品计划时间、药品的送达时间、采购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数量,若有生产厂家限制的需注明厂家或产地。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三条广大医院职工是办好医院的依靠力量,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技术骨干的作用,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技术,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技术队伍。 第四条医院必须教育全体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医院党组织的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管理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相应的工作。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对党委负责,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党委书记要支持院长的工作,尊重院长的意见,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院长要接受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党委讨论。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支部保证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各级医院要逐步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扩大自主权,实行责任制,以加强医院管理,克服平均主义,调动积极性,促进医院的发展。 第六条医院根据减少层次的原则实行院和科室两级领导制。院一级设置精干有力的办事机构。医院按照规模、任务、特长和技术发展情况,设立业务科室。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设置或撤销,须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医疗预防 第七条医院设急诊室,并要有一定数量的观察床。挂号、收费、检验、放射、药剂、手术等科室,要密切配合,为急诊提供方便。有条件的医院可设急诊科。急诊科、室要配备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要相对固定。建立抢救室和传呼设施,常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器材,制定抢救常规和抢救程序。保证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观察室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查房等制度,留院观察病人应有病历、正式医嘱和观察记录。实行二十四小时开放应诊。危急病人不受划区分级分工医疗限制。可能在转院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应转院。门诊各科室各部门要按规定任务配足医疗力量,搞好协同配合,有秩序地安排就诊,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尽可能缩短候诊时间。建立门诊病历,实行预约门诊、计划门诊和门诊一贯制。主任医师要定期参加门诊,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保持一定比例,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专科或专病门诊。门诊病人经三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