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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造字[2009]67号

办造字[2009]67号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9年营造林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关于强化林业工程质量监管,以及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造林绿化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的讲话精神,我局决定近期开展2009年营造林质量检查工作。为减少国家层面检查次数,减轻基层负担,节约检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对全国营造林质量检查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了解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雨雪冰冻灾后林业恢复重建营造林和油茶示范基地建设质量等情况,掌握重点区域造林绿化情况,总结基层在营造林管理方面的经验,及时发现营

造林质量隐患,促进与帮助各地解决营造林质量问题,督促各地高质量完成2009年营造林各项任务,提升全国营造林质量效益。

二、检查依据

(一)《森林法》、《种子法》等法律。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三)《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造林绿化质量的通知》、《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造林作业设计规程》、《造林技术规程》、《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一)》、《飞播造林技术规程》、《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等标准。

三、检查范围

结合《国家林业局2009年工作要点》和前6年造林质量检查情况,考虑到“5〃12汶川地震”受灾严重的四川、甘肃、陕西省的特殊情况,本次检查3省暂不列入重点检查范围,从其余省(区、市)抽取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云南、新疆及新疆兵团等12个省级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其他各省级单位按检查内容进行自查。

四、检查重点与内容

本次检查重点是2009年国家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生产准备、任务进展、质量管理等情况。具体内容是:

(一)生产准备。2009年造林任务落实、种苗准备是否到位、作业设计审批程序是否规范、作业设计内容(包括书、表、图)是否齐全。

(二)任务进展。实际完成造林任务,适地适树、优良种苗使用、抗旱、混交等实用技术应用情况;实地检查按设计施工情况,包括对照造林地块与设计是否相符,栽植方式、株行距、混交方式、苗木质量等级以及树种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实地察看整地、了解监理人员到岗等情况。同时,掌握一批义务植树尽责率高、完成任务好的义务植树先进典型。

(三)质量管理。检查营造林作业设计审批、质量监督、抚育管护、检查验收等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掌握营造林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现代管理制度推广情况。

另外,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云南等雨雪冰冻灾害严重地区还要重点了解灾后重建恢复,包括造林计划落实、种苗选择与调剂、补植补造和更新造林等情况;江西、湖北、湖南等油茶基地试点示范区还要重点了解优良种苗培育和使用、低效林改造情况;山西省重点了解区域造林新政策、新机制和成效等情况。

五、检查方法

重点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了解掌握被检查单位营造林质量管理情况基础上,每个单位抽取2-3个县级单位检查营造林生产准备、任务进展和质量管理

等。检查组从被抽中的县级单位随机抽取8-10个人工造林小班查看作业设计资料,对2-3个小班施工情况与种苗质量进行实地查看,对照检查是否按设计施工以及施工作业质量。

自查由各省级单位参照上述要求自行组织。

六、组织安排

重点检查由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牵头,我局场圃总站、天保办、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等单位参加,组成6个检查组,每组由一名司局级负责同志带队。详细分组如下:

第一组:组长:造林司负责同志

成员:造林司、退耕办各1人

检查单位:福建、江西

第二组:组长:场圃总站负责同志

成员:场圃总站、造林司各1人

检查单位:新疆、新疆兵团

第三组:组长:天保办负责同志

成员:天保办、治沙办各1人

检查单位:湖北、云南

第四组:组长:退耕办负责同志

成员:退耕办、速丰办各1人

检查单位:湖南、广西

第五组:组长:治沙办负责同志

成员:治沙办、造林司各1人

检查单位:山西、内蒙古

第六组:组长:速丰办负责同志

成员:速丰办、场圃总站各1人

检查单位:辽宁、吉林

各检查组具体出发时间根据被检查单位营造林开展情况自定,检查时限不宜超过10天。

七、工作要求

(一)各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根据检查重点内容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二)各检查组到达各地后,要严格按照中央、国家林业局有关廉政规定和工作方案要求,廉洁高效地完成检查任务。检查要轻车简从,减轻基层负担。

(三)在检查过程中,各检查组、被检查与自查单位,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四)检查结束后,6个重点检查组、省级自查单位要撰写检查报告,请于2009年7月10日前将书面报告与电子文本、调查表格(见附件)及有关材料报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检查报告要内容翔实、语言精练,不超过3000字。要全面总结各地经验,找准问题,认真分析,提出对策。涉及《国家林业局2009年工作要点》关于雨雪冰冻灾后林业恢复重建、油茶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区域造林绿化等内容,要重点阐述,提出切实可行建议。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刘道平周志峰电话:010-******** 84238100

E-mail:zljcb@https://www.wendangku.net/doc/501195678.html,

附件:2009年营造林质量调查表

附件

2009年营造林质量调查表

省(区、市、森工集团、兵团)单位:万亩、%、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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