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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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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

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

【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京国税﹝1996﹞126号

【发文日期】1996-07-26

【实施时间】1996-07-26

【 有效性 】条款失效

【税 种】出口退税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

发[1996]79号)(以下称“办法”)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情况补充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了适应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的要求,对在我市已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企业要在8月底前进行一次重新登记,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

今后,若出口企业的登记项目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情况变更表”,对原登记进行变更。

二、按照《办法》的第四条要求,各区、县国税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对当月开给本区、县以外企业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应及时录入TS―SH系统,并于次月10日前上报市局(具体办法另行下达)。

三、按照《办法》的第六条规定,北京市出口企业的退税计算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在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的初期,企业申报退税时的两单两票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专用税票必须对应。对一次购进分次出口的,可采取核销增值税发票的办法解决(包括专用税票)。

四、出口企业退税单证录入计算机的方式有两种:集中录入方式和分散录入方式。

集中录入方式是指出口企业将出口退税的有关单证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并填写《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简称进货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简称出口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简称汇总表),报送区、县出口退税管理部门,由税务部门集中录入申报表。

分散录入方式是指出口企业将出口退税的有关单证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填写进货申报表、出口申报表和汇总表,并按照“出口退税申报子系统(TS―SB)”的要求,将申报表录入TS―SB系统,生成退税申报数据软盘,同时打印出《进货申报表》和《出口申报表》。申报表、申报退税数据必须与原始单证内容一致。

按照《办法》的第八条规定原则,出口企业退税申报的录入方式由各区、县国税局根据实际情况批准确定。出口企业计算机录入能达到退税电子化管理的要求,由当地区、县国税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采取分散录入方式;出口企业计算机录入不能达到要求的,由当地税务部门集中录入。

五、自1996年1月1日报关离境的货物,申报退税必须经北京市经贸委的稽核子系统稽核后,再报送区、县国税局审核。未经稽核的申报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六、按照《办法》的第五条规定和京国税[1996]058号通知的要求,各区、县国税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应设置接单对审、录入、机审统计、检查、系统维护等五个岗位,并分别明确岗位安排专人负责。岗位责任可参照附件制定。

七、按照《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出口商品的计量单位要求以海关确定的计量单位为准。若出口企业需对商品追加商品扩展码,必须在申请退税一个月前报送“商品扩展码明细表”。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应及时调整商品码库。

对本通知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

出口企业登记情况变更表(略)

商品扩展码明细表(略)

退税资料交接登记表(略)1

附件:

岗位责任制(部分废止)

岗位责任制

一、各区、县分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的接单对审人员:

1.负责接收出口企业申报退税的数据软盘和退税单证,并对出口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初审:

(1)检测出口企业申报的数据软盘是否有效;

(2)查验提供的单证是否齐备有效;

(3)点清报送的单证份数是否与《汇总表》所填列的相符;

(4)检查资料的填写、装订、稽核情况。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不予受理:

(1)退税申报软盘是坏盘、空盘(包括数据文件字节数为0)、带病毒盘;

(2)退税单证不齐备的;

(3)退税单证装订、填写不齐;

(4)退税单证及数据软盘未经稽核的;

(5)申报表字迹不清的;

(6)申报表错误较多的;

(7)申报表项 

(8)商品代码填写不正确的;

(9)逻辑关系不符的。

2.对受理的企业申报,要填写《退税资料交接登记表》,不再退回出口企业。

3.应对所受理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将《进货申报表》、《出口申报表》与原始凭证进行对审。

(1)对进货凭证的审核包括: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用税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专用缴款书、内销转外销证明等单据是否规范,数据是否正确,印章是否正确,有无涂改;是否有虚开、伪造、大头小尾、和未按规定纳税问题;审核骗税多发地区供货和骗税敏感货物及涉嫌骗税的其他问题。

(2)对出口凭证的审核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远期结汇证明等,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有无伪造、虚假或涂改;印章是否相符;数量、金额、日期是否正确;出口货物是否规定专营;有无买单业务等。

(3)对凭证审核时发现的问题,应在原申报表上加注标记,并填写《进货凭证录入(审核)问题记录及订正表》(简称进货订正表)、《出口退税申报明细表录入(审核)问题记录及订正表》(简称出口订正表)。

二、各区、县分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的录入人员:

1.应对出口企业的《进货申报表》、《出口申报表》进行两次录入,即:对采用集中录入方式的企业数据在TS-Sh系统中后,进行第二次复核录入。

2.对税务部门填写的《进货订正表》和《出口订正表》,进行两次录入,对已录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订正或删除,生成正确的申报数据。

3.在录入的过程中,若发现企业申报数据新的差错,应进行核对,及时予以订正,并填写《进货订正表》和《出口订正表》。

三、各区、县分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的机审统计人员:

完成《办法》中规定的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其中,《办法》第十七条中的“退税审批表”应打印一式四份,三份报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一份分局留存。其它报表若无特殊要求,应打印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一份分局留存。2

四、各区、县分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的检查人员:

按照《办法》中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接单对审、录入人员填写的《进货订正表》和《出口订正表》及审核人员打印的《审核基本疑点表》中的问题进行核实检查,查清问题后,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订正表,经科长批准,进行处理。

五、各区、县分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的系统维护人员:

1.完成本区、县的审核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按月进行系统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2.建立本区、县的出口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若出口企业情况发生变更,如发生增加、撤户或海关代码、纳税人登记号发生改变,应及时调整管户库,填写《管户情况变更表》,上报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3.对骗税多发口岸、涉嫌骗税商品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远期总局宏观调控特殊审核条件。

4.商品扩展码的追加工作。

5.按照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的要求及时调整维护各类代码库。

六、各区、县分局的退税应全面复审。对由机审统计人员打印的明细表、疑点表及审批表逐笔审核,审核无误后在《退税审批表》中签字,并由分局主管局长抽审后在《退税审批表》的“领导意见”栏中签字、盖章,上报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经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审批、盖章后,方可办理退库手续。3

废止内容:

1.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条

2.附件第一、二、三条

3.附件第五、六条

废止依据: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京国税发[2006]274号)的规定,本文废止内容自2006年10月12日起失效或废止。

出口退税系统的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新版的系统12.0首先是系统升级, 升级步骤:1、首先在旧系统进行系统的完整备份 2、旧系统先卸载,打开先选择 打开安装,安装完成后,在安装 里面的 ,64位的就可以不安装,安装完了之后,在“系统维护”就要对系统进行设置----系统配置-----系统配置与修改,修改为如下图所示:

完成之后,点“保存”。 3、在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业务方式(如下图所示) 里面的采用[18位报关单+0+2位项号]规则进行申报的日期更改为“2011-07-01”,取消报送纸质核销单执行日期更改为:“2012-01-01”,点击“确认”,重新进新系统。(自2012年8月1日之后起,设置时间未曾更改过,要是有新的更改内容,专管员应该会通知) 4、打开新的系统,会出现

这种界面,密码为空,没变化,当前所属期,选上一期数,比如要做2013年12月份单证收齐市,要先进入所属期2013年11月(如下图 所示)确认进去之后选择 “系统维护”----系统备份数据导入(是导入之前说过的旧系统的完整备份数据),数据导入,选择正确的备份数据路径,选择“导入前清空数据库”,且选择“同时更新企业配置信息”,再选择“导入”,如下图所示

5、选择“反馈信息处理”(如下图所示)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确定-----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更新完毕。退出系统,重新进入系统,选择进入当前所属 期:201312,进入之后,选择-----出口货物劳务明细录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

选择冲减出口-----“当前记 录”---- 单证收齐标志一栏填“B”(如上图所示),“确定”保存 3、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劳务明细录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点击修改序号为:“0001”

企业出口退税内控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出口退税内控制度 篇一: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内控管理问题探析 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内控管理问题探析 摘要: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企业的出口业务得到 了快速的发展与进步,对其成长带来了深远影响。目前,我国企业 在出口退税业务的内控管理上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例如风险管理 机制不够健全、权责分工不够明确,给企业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带 来很大影响。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出口退税业务的内涵和现状,随 后介绍了强化其出口退税业务内控管理的主要措施,力图为我国企 业出口退税内控管理的强化提供新的建议和思路。 关键词:出口退税业务内控管理主要问题解决对策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而

出口企业 的出口退税业务内控管理更是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环节。企业要 做好出口退税业内控管理工作,不但要求其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管 理水平,同时内部还必须要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控制与管理措施,有 效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不断推动企业的发展。 一、出口退税业务的基本内涵 出口退税是企业在开展国际贸易时所采用的一种可以退还增值税 的、能够帮助出口国外的货物和其本土货物进行公平竞争的税收措 施。我国的出口退税业务主要是对待增值税出口商品实行零税率政 策,然后对报关出口的商品免征或退还其在流转以及生产环节中应 依照税法缴纳的税款。 二、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内控管理现状及问题 篇二: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 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局: 按照《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本企业(企业名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海关企业代码:*********)内部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做好出口退税工作,避免出口退税出现损失。我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章制订了出口退税风险控制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将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公司出口业务。具体制度建设情况见附送材料清单。 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公司建立了在董事长直接领导下由经理和全体员工共 同参与实施的贯穿于整个出口退税业务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外部业务单位的出口退税业务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有效整合出口货物退免税风险信息内容。对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风险控制提供支持。包括对原材料提供商生产能力、货代公司资质等各个环节。具体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见附送材料清单。 三、风险自评标准及方法 我公司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对订单签订、原材料采购、原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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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标 签】发票管理有关事项,发票限额,调整申领 【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北京国税公告〔2015〕12号 【发文日期】2015-08-21 【实施时间】2015-08-2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发票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下: 一、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的办理手续 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的手续在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统称区县局)办税服务厅现场即时办理。 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应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含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原件,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一份); (二)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申领时提供)。 二、纳税人初次申领普通发票的办理标准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初次申领普通发票,应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下列组合中自行选择本单位适用的发票票种: 1.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2.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总面额不超过三万元。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申领普通发票,应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下列组合中自行选择本单位适用的发票票种: 1.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依纳税人申请确定,最高持票数量50份。 (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初次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申领总面额不超过三万元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三、纳税人调整申领普通发票的办理标准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的需要,申请变更发票种类、调整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或最高持票数量,按以下标准办理。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设定为一万元和十万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按需申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个体工商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设定为一万元。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初次选择申领的发票种类、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或最高持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时,可向区县局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重新在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的组合中自行选择。选择前需将已领用发票全部开具完毕并经过验旧处理。 (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明确暂不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最高持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时,可向区县局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在下列组合中自行选择本单位适用的发票票种: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折式):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折式):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1卷。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引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广东省税务局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需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退税发票、代办退税发票的勾选与确认、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抵扣勾选与退税勾选相互调整等业务。为确保纳税人出口退税业务顺利开展,现整理了相关操作指引,供纳税人在日常申报操作中参考。 一、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操作注意事项 (一)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需使用金税盘、税控盘或税控Ukey。 (二)未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退税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出口退税。 二、相关操作流程 (一)出口退税勾选操作流程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退税勾选”模块下设“发票退税勾选”、“退税批量勾选”、“退税确认勾选”和“退税勾选统计”四项功能。外贸企业、水电气等其他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具有“退税勾选”功能权限,可作退税勾选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括代办退税专用发票)。

外贸企业退税勾选的流程为:先通过“发票退税勾选”和“退税批量勾选”功能逐票勾选或批量勾选多份发票,再通过“退税勾选确认”功能进行确认。外贸企业未进行退税勾选确认的发票不能用于出口退税,一个自然月内可对当期勾选的发票进行多次确认,一经确认无法撤销。 注意:外贸企业退税勾选成功后,必需在“退税确认勾选”功能对已勾选为退税用途的发票进行确认,确认成功才能完成退税发票的认证;如果未做退税确认勾选,相应发票不传递到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会导致获取不到发票信息无法受理退税申报。 (二)“抵扣勾选”与“退税勾选”相互调整的操作 1.“抵扣勾选”调整为“退税勾选” 外贸企业误将用于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为抵扣,区分以下不同情形调整。 ⑴若应勾选为退税的数据错误勾选为抵扣,但该发票尚未用于纳税申报的,应按以下规则处理。

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目录 一、目的 (3) 三、部门职责 (3) 四、工作程序 (3) 4.1退税资料的收集 (3) 4.2出口退税的申报 (3) 4.3退税款的核对 (3) 4.4其他 (3) 五、奖惩制度 (4) 六、相关制度与办法 (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出口退税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订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出口货物已缴的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的退税工作。 三、部门职责 3.1财务部: 负责提供增值税发票以及办理出口退税工作。 3.2业务部: 负责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发票。 3.3报关员: 负责提供出口缴税书。 四、工作程序 4.1退税资料的收集 出口货物报关后,业务部需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发票提交至财务部,同时报关员需将缴税书提交至财务部。 财务部审核相关单据,对不符规定的单据驳回并规定时限予以修正。 4.2出口退税的申报 退税资料汇集完成后,将相关信息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编辑整理后生产预申报报表,向主管国税局申报,信息无误后制作申报明细表和汇总表,经直属领导审批后,加盖公章提交经贸委稽核,稽核无误后报送国税局出口退税科。 国税局审核无误后签返退税申报表。 4.3退税款的核对 收回退税款后,财务部依据实收金额、到账批次核对应收金额。 应收金额与实收金额出现差额时,需即使查明原因,并提交书面报告至直属领导,视情况进行报批与调整。 4.4其他 退税办理人员需与退税科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相关退税政策的变更,以便进行及时调整。

五、奖惩制度 5.1出口退税工作列入相关人员绩效考核项目,每月由部门负责人考核。 5.2因退税人员工作失职导致公司退税工作出现重大经济损失时,相关人员需交由人力资源部予以开除处理。 六、相关制度与办法 6.1《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

出口退税风险控制制度

出口退税风险控制制度 出口退税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存在的风险也大,为加强管理,保证公司的出口退税工作顺利开展,现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保证 (一) 成立管理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财务负责人,成员:财务部办税员、合同部单证员、合同部外汇核销员 (二)明确责任: 责任主管领导:组长及副组长;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成员。 二、风险识别 信誉风险 目前我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为B 级,B 级指标具体分值为:税务登记情况纳税申报情况、账簿凭证管理情况、税款缴纳情况、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出口退税的规范涉及全方面,若有违法行为,下一次信用等级评比时会进行降级。 三、防范风险 (一) 建立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的举措 1、建立和健全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公司应制订出管理流程,明确公司财务部和合同执行单位相关岗位在执行国际业务时应履行的职责,规定各出口关键环节所必需的合规性文件及须办理的手续;制订出出口退税业务管理流程,具体说明

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所涉及的岗位、职责、相关单证及提交时间等,明确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明确各个业务部门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2、明确规范和约束供应商和货运代理商在出口退税环节中的职责。在签订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时,明确约定供应商必须配合企业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约定有惩罚条款,确保供应商提交增值税发票时不出现遗漏和差错。选择有实力的货运代理商,以保障企业在货物出口后能够及时拿到合格的报关单。 (二)提高防范退税风险的意识。各部门应主动加强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退税政策变动对企业的影响。办税员要有基本的外贸知识、会计专业知识、税收知识,加强办税员能力的培训。出口退税政策性强,各成员应加强学习与交流,掌握最新的政策与动态。 (三)单据的合规性检查 1、报关单的合规: 报关单的信息要做到准确填列,货物金额要与供应商提供的商业发票金额保持一致。报关单上的其他重要信息控制点包括贸易方式,合同协议号,批准文号,提运单号,运抵国等正确填列。 2、其他单据的确认: 收货方与订货方不一致,汇款方与订货方不一致的,当中涉及样品或者委托代理采购等其他事项,需要业务部门的领导签字确认。 (四)有关备案单证

退税申请报告4篇

退税申请报告4篇 本文是关于退税申请报告4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你知道企业退税申请报告怎么写么?他的格式是怎么样的,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企业退税申请报告范文 尊敬的领导: 我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实际经营范围为××,后经我公司申请,你局认定我公司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期从×年×月×日起。 我公司×年×月的全部销售收入为××××元,其中应税销售收入为×××元,缴纳增值税额为×××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为×份;×年×月的全部销售收入为×元,其中应税销售收入为×元,缴纳增值税为×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为×份;×年×月的全部销售收入为×元,其中应税销售收入为×元,缴纳增值税额为×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为×份。我公司×年×月至×月专用发票月平均使用量为×份。(注:此段填写前三个月的增值税申报及交纳情况,要求必需按照增值税申报表有关内容填写) 目前贵局批准我公司每月领购×次最大开票金额×万元税控专用发票,每次×份。由于我公司业务量逐渐增加,故申请增购×份最大开票金额×万元税控专用发票。(注:此段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内容自定,要求企业将增量原因写清楚,内容必须真实详细) 申请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注:最大开票限额一千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一式四份); 2.书面申请(一式二份,注:最大开票限额一千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一式三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上需加盖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印章——流转税科负责);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5.销售合同(协议)复印件(一式二份,上需贴印花税票,合同必须为与一般纳

XX公司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公司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上海德璞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口退税工作,减少资金占压,提高效率,明确各环节的责任,根据退税工作流程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自营出口退税所需单据及审核要求 第一条全套标准的自营出口退税单据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发票。(以下称“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 第二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货物名称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对应相符,销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应与开票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书一致,并加盖开票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章,万元版以上发票需由计算机开具。增值税票需及时办理认证(按目前规定:凡由计算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均需要于开票日后三个月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否则不予退税)。)第三条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以下称“缴款书”:缴款书需为计算机开具,且不得涂改;应取得缴款书第二联,即缴款书右侧注明“第二联(收据乙)国库(银行)收款盖章后退缴款单位转交购货企业;缴款书缴款单位、购货单位全称、税务登记证号应与税务登记证销货单位、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一致;购货单位海关代码需与出口报关单经营单位所列海关代码一致;销货发票号码栏数字应与增值税发票号码一致;缴款书课税数量、计税金额应与所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数量、金额一致;缴款书上缴款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税务局章、银行转讫章等印章应齐全。(以下称“核销单”:各项内容)第四条出口收

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需填写清晰、完整,要与其他单据的相应内容一致。核销单号与报关单上的批准文号一致,应注明核销金额并加盖外汇管理局已核销章。(出口退税专用联)(以下称“报关单”:)商品名称、第五条出口货物报关单 数量与出口发票一致,并且报关专用章、报关员章、海关验讫章等印章齐全。如一张增值税票对应多张报关单,则不论几张报关单的同一种商品的商品代码必须相同。第六条出口发票:正本或复印件必须盖有出口发票章;申报出口退税的发票号、品名、数量、金额必须与提交财务部门进行自营出口帐务处理的出口发票一致。如报关单数量计量单位与缴款书计量单位不一致,需在出口发票备注栏中说明换算方法或附装箱单加以证明。第七条业务员在收到或缮制上述单据时,应按上述各 项要求对单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更正,避免因此延误退税申报,并配齐退税资料后交退税专管员。第八条增值税发票及缴款书的分割:在一次购货分批出运等情况下,可按税务局规定填制出口货物专用税票分割单(以下称“分割单”)对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进行分割。分割单及对应正本缴款书/增值税票随第一批退税资料申报,经税务机关签返的分割单及缴款书/增值税票复印件视同缴款书/增值税票管理并可用于以后批次申报。 第三章 自营出口退税单据的流转程序 第九条业务部收购出口商品后,应依据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及时填制商品入库单,提交给负责本部门核算的主管会计的同时将增值税发票的发票的抵扣联和缴款书交退税专管员。不能同时提供缴款书的,由退税专管员依据收汇和结算情况,督促业务人员催缴。第十条业务部在出口商品报关出运后,应及时收回报关单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交给退税专管员。委托外单位报关出运的,应与委托单位签署合同,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档案管理办法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档案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吉林省国税系统进出口税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进出口税收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结合吉林省进出口税收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进出口税收档案,是指本省各级国税部门在依法开展各项进出口税收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申报资料、计会统资料、各种文书、电子数据备份资料。 第三条进出口税收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的原则。即由省局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筹规划并实施监督指导,由市(州)、(县)区两级进出口税收管理岗位人员分别归档保管。 第四条进出口税收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任务是,收集、整理、保管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积极开展档案的开发和使用工作,为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工作提供基本依据,为社会经济

建设和法制建设提供基础信息。 第二章进出口税收档案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第五条进出口税收档案归档范围包括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过程中向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资料,以及税务机关实施进出口税收管理行为所形成的记录材料。 第六条进出口税收档案由各级出口退税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负责收集并归档,采取分类和分户管理相结合的立卷原则。根据其反映内容不同主要分为三类:认定类、申报类、其他类。 第七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凭证、资料应当保存十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进出口税收档案的立卷和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档案应是原件。凡出口企业提供的复印件,经办税人员核对确认签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后加盖企业公章。纸质资料破损的应裱糊。字迹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保存。 第九条进出口税收档案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分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 2003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3]753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3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03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有关汇总纳税企业管理的政策规定,做好铁道部及所属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和监管检查工作。 北京铁路局、北京铁路分局及所属各级非法人单位为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汇总到铁道部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中列举以外的铁道部所属其它企业、有应税所得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独立核算单位为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3年1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3年度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1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总、合并纳税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铁道部所属企业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由铁道部在北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是指由铁道部100%投资和管理的铁路局、铁路分局、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中铁特货运输中心、中铁建设开发中心,具体范围由各铁路局、铁路分局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核定。 其他非运输企业不得实行汇总纳税办法,应按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100%投资和管理的成员企业、分公司(具体名单见附件),分别由各总(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铁道部和各总(集团)公司所属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成员企业,2003年度暂不实行就地预交所得税办法。 四、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成员企业,因改组改制等原因变为非全资企业的,经所在地省国家税务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按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各汇总、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的检查和监管;按照规定的监管级次,向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成员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1.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2.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3.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4.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5.中铁快运有限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6.广州铁路(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2003年9月9日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流程(一般贸易)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流程(一般贸易)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的基本制度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于其他因内税收管理的一种专项税收制度。1994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退税范围、计算办法、常规管理、清算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来。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主要是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另外还有出口量较小的一些特殊企业,如外轮供应公司、免税品公司等等。目前这类企业约为10万户。今后随着出口经营权的放开,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户数将逐渐增加。 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除免税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和明文规定不予退税货物外、其他货物都可享受退税政策。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从2004年起,增值税的退税率共有5档,分别是17%、13%、11%、8%、5%,平均退税率为12%左右。消费税的退税率按法定的征税率执行。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一是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二是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间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

各类退税申请书模板14篇

各类退税申请书模板14篇 退税申请书: 增值税退税申请书 ***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年月,我单位向贵局申报并上缴增值税累计金额***元,我单位总收入***元,应交增值税****元,造成多交税金***元,因本单位要注销,现特向贵局提出申请,请将我单位多交增值税***元予以退回,望贵局协助办理。 ***有限公司 年月日 退税申请书: 关于申请退税的报告 xxx: 公司注册在贵局所辖区,税务登记号为纳税人识别码为:.我单位属小微企业,月营业额不足两万元,一向以来都是依法纳税,正常申报缴纳各项应缴税款及附加,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及的文件精神,从20XX年8月1日起,小微企业月营业额和销售额不足两万元的可享受免税政策。我公司年月和月的营业税及附加已于当期申报缴纳入库,现向贵局申请退回已缴纳年月和月的营业税及附加,望批复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申请 公司 年月日 退税申请书: 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书 ____市____区国税局: 兹有________有限公司,税号:____________。20____年销售收入:________元,20____应纳税所得额:________元,已缴所得税:____元。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应减免所得税额:____元,实际减免所得税额:____元,应退税额:____元。特此申请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退税额:________元。 望批准! 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退税申请书: 地税退税书面申请书 退税申请 **********税局: 本公司********************因20XX年6月7日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XX年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时误

出口退税系统8[1].0操作步骤(附图)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0详细操作步骤摘记(附真图) 2011-08-05程煜容/文 在此谢谢中国超人集团一实业公司的胡经理的鼎力相助,也谢谢其他财务同行的一起努力,以致初步完成了此篇手把手地教导你“生产企业出口网上详细操作”的博文,需要完善的地方仍有很多,毕竟有些业务我们企业也未涉及到,虽然我们企业在永康算是出口四十强之内的。但我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将此篇博文不断地修改全面的。 有一句话说得好,“让别人分享你的知识,那才是永恒之道”!是啊,要想让别人不超过自己,那么只能是自己不断地进步,而不是以封闭别人来让自己超越。 “帮助他人、成就自我”,让我们一起进步吧!谨请各位同行指教! 操作步骤如下: 一、连接VPDN,在地址栏输入:http://100.0.0.1:8001,进入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申报,输入税号及密码,点击“登录”,由此已进入本公司的涉税服务专区。 二、点击“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进入“浙江省进出口网上退免税申报服务”,

输入海关代码(即企业代码十位数)、密码(初始密码000000),由此已进入“浙江省进出口网上申报”网。 三、右边有“客户端申报软件下载” 栏,此栏下有1“生产企业8.0申报系统安装文件下载”、2“操作说明”、3“最新税率库下载(CMCODE2010_20100201A)”、4“商品代码库升级说明”、5“版本升级安装说明”等文件,右击右边与文件一一对应的“下载”,即一一将文件下载成功。第2个文件属操作说明,新手可供参考;第3至第5个文件,升级时用,操作方法见以下国税局发布的文件: ----------------------------------- (各自营出口企业: 国家于近期下发了新退税率文库,新版本为CMCODE2010_20100201A,请各企业从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新的退税率文库,所属2010年2月的 数据必须升级后再进行申报,升级方法附后。 市国税局进出口处 2010-03-02 附件: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电话大全

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100044 88372015 第一税务所:63574414 第二税务所:83515395 第三税务所:83515400 第四税务所:63574224 第五税务所:83515394 第六税务所:83517200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庆街甲4号100176 67881053 67870150 北京市西站地区国家税务局 宣武区莲花池东路96号(北京天莲大厦)100055 63345885 63345886 东城区国家税务局 东城区礼士胡同133号100010 65133585 64130751 票证中心:东城区和平东街6区84226347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西城区二龙路乙33号100032 66027666 票证中心:西城区二龙路乙33号306室66027689 办税服务厅:机关办公楼一层66027760 崇文区国家税务局 崇文区天坛东路甲72号100061 67123180 67146831(举报) 办税服务厅:崇文区天坛东路甲72号67122299-3150 宣武区国家税务局 宣武区四平园7号楼100052 63586404(稽查局) 票证中心:宣武区四平园7号楼83539722 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朝阳区左家庄东里甲3号10002 64661133 65978549(税务登记咨询) 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100089 62545446 丰台区国家税务局 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6号100073 63811915 63811922(稽查局举报)63813643(监察室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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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系统操作流程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业务流程 1、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2、到主管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3、向主管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4、向海关报关出口货物; 5、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预申报; 6、从海关取得出口报关单; 7、收汇核销; 8、从外汇管理局取得收汇核销单; 9、凭有关单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 10、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向国家金库开具收入退还书; 11、出口企业从银行取得出口退税款。 二、出口退税系统的基本操作流程: 1. 安装退税系统(生产型和外贸型)--------sa, 无密码,点确定-----当前所属期(在每月15日之前办理退税操作,如200901申报,则是200812为当月申报所属期,依次类推) 2. 进入系统后,点击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基本明细录入--增加,录入当月所要申报的基本数据(信息是根据报关单,核销单,商业发票,以及财务部提供的当月本币对外币汇率,每月申报的汇率需一致等填写后,仔细核对无误(汇率分两种情况:一是,若当月申报时只有一单,汇率则按当时收汇时数据为准;二是若当月申报有两单以上,汇率则按最高的汇率来计,前提是收汇时间))。 其中需要注意几点如下: 1.)序号:每月申报的出口单数如有5单,则是0001,000 2....0005; 2.)所属期标识:是以年为单位来计,如2008申报,则为2008,如是2009,则为2009,该栏与所属期,或是作账记账凭证等不冲突。 3.)出口报关单号:即报关单编号的后9位数,再加三位自由号,从001起,共计12位。单证齐全则按此办理;若单证不齐时,应该按当月申报时间来计(方便记忆查找),当然也可自编,如:200901000001等处理。若在一单报关单上有几笔出口记录,即同一报关单项下,出口货物品名不同,商品代码一同,此时则应为200901000001,200901000002......同时序号仍按0001,0002....0008... ; 4.)单证不齐,则标明BH不齐标志, 此时需注意单证齐全后应怎样操作:基础数据采集----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查询到上次申报单证不齐的信息记录,点击上方红色字样冲减出口,核对所属期对否,把“是否先收齐单证再做冲减”的“√”去掉后,再点确定OK,再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中录入正数一次就OK。 3. 基本数据录入后,需读入由税务机关处理的上月反馈信息并处理(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点“是”,不会影响系统数据更新) 4. 生成明细(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生报数据)-------发给税务机关预审。

税务规划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及注意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及注意问题 随着《外贸法》的实施,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企业也逐渐呈现上升趋势,对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也愈发显得重要。特别是近期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台,对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退税管理就尤为突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于整个国税系统征管工作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日常监管,为我们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也是是我们当前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急迫问题。和此关联的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壹、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壹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 其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5%的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壹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从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公司购进的货物出口,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征收率计算办理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凭普通发票退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5]248号); 其三、外贸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之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企业须向主管税

务机关征税部门进行纳税申报且计提销项税额。上述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的,仍须按消费税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于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根据现行出口退税有关政策规定,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货物免税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壹、出口退税认定 (壹)具有进出口运营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应于30日内持已办理备案登记且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运营者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帐户号码和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等文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格式见附件,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印制),到所于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后出口的货物可按规定办理退(免)税。 (二)不具有进出口运营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于发生第壹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且持下列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

公告〔2011〕15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有关问题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送报表的纳税人范围 下列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和格式,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且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不含分支机构,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应报送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范围相对应的财务会计报表)。 二、报表报送的期限和种类

纳税人应按年度分别报送不同种类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报送期限和种类是: (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报送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二)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区县级(含)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在报送上述报表的同时,还应同时报送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企业所得税不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的,按照上述规定的期限和种类报送。 三、报表报送格式 纳税人按照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分别报送对应格式的财务会计报表,报表格式的适用范围为: (一)商业银行以及各类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应填报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报表; (二)保险公司以及各类担保公司应填报保险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三)证券公司以及各类资产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应填报证券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四)除上述类型以外的其他企业,均应填报一般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四、报表报送方式

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

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进出口业务的程序,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3一般贸易进出口业务 3.1出口业务 3.11业务部门向客户寄发样品或客户寄样,要求凭样生产。客户确认样品后,双方签订合同; 3.12合同的付款方式,若是采用信用证付款,业务人员必须要求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开出信用证; 3.13接单人员必须根据合同下达生产订单给生产部门,并明确货物完成期限、质量标准、装箱等贸易资料。 3.14接单人员在生产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包装资料给生产部,提供特殊的质量要求给质检部,并提供运输信息与要求给销售部; 3.15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订单,评审无误后根据交货期和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编制生产任务书下发给相关车间; 3.16质检部必须对产品品质进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抽检,把握出货产品质量;货物备齐后,如需法定商检的产品向商检局申请报验。 3.17销售部在合同要求的出货时间前3天应提供以下资料:销售合同、该合同下的信用证、货物明细表。 3.18单证员根据货运委托书向船运公司或货代订舱,单证员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取得订舱信息,若不能订到舱位或目的港不能确认的,要在当天通知业务员,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3.19定好船期后,要发装箱通知单给成品仓库;集装箱拖走后,相关人员要向成品仓库索取发货清单。 3.110据实际发货情况填制报关文件,报关文件包括: A、出口销售发票 B、出口装箱单 C、出口报关单 D、商检通关单或换证凭单 E、报关委托书 F、其他特殊文件 3.111以上报关资料盖好公司在海关备案的法人及法人代表章或报关专用章连同备案后的核销单寄给相关单位。 3.112制作好整套议付单据,在开船后五个工作日内递交整套议付单据。 A、在L/C结汇方式下,若议付行对单据有异议时,单证员必须耐心解释或及时更正,需要担保时,认真出具担保书。 B、在D/P或D/A结汇方式下,要向客户取得准确的国外代收行详细地址,并提供给委托行。 C、在T/T结汇方式下,要求一律要等收到财务部的货款到帐通知后,再将正本单据寄往国外客户。 D、在任何一种结汇方式下,若客户有要求扣款或减价时,必须取得销售经理的批准后方可放单。 E、业务员对单据要跟踪查询,直到单据安全到达对方手中。 F、任何正本单据在交接过程中都要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 3.113议付单据送交银行的同时,根据报关单内容制作“税务”出口专用发票。 3.114出货后一个月内,要做好核销单及退税单的退单工作,退回的核销单有收汇后及时到外管局核销。 3.115所有单据副本,要做好归档工作。 3.2进口业务 3.21由采购部与国外出口商签订合同,财务部根据进口合同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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