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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规定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

煤矿防治水规定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
煤矿防治水规定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

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科、安监站部、通风科,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

主任:地质测量科科长

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监站、通风课。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

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

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科职责

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3000m3以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000m3以上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资源环境局审批后实施。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

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7、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8、建立并完善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并按规定进行观测。

9、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

10、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

11、负责开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2)探讨各类防治水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5)探讨带压开采区防治水科技攻关工作。

第六条调度室职责

1、负责防治水相关工作的协调、指挥。

2、每年雨季前编制、下发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并牵头落实。

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

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

5、负责组织水灾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抢险救灾演习。

6、负责在发生水灾事故时向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申请救助。

7、负责在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其他协调工作。

第七条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安装或回收工作面、井底车场、大巷、盘区巷道等排水责任区的划分、移交、管理、考核工作。

2、负责井下各盘区、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组织审批、实施和验收工作。

3、负责督促各施工队组制定本队组防排水措施,监督检查防排水情况

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中。

4、负责安排施工队组在雨季前完成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的清挖煤泥工作,负责安排施工队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井底车场水沟、盘区大巷水沟、综采工作面临时水仓定期进行煤泥清挖。

5、负责临时、突发性的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

第八条安监站职责

1、负责参与、监督水灾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执行情况。

第九条机电科职责

1、负责督促、协调和落实各施工队组探放水、抢险救灾排水设备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2、在每年雨季前牵头组织对中央水泵、盘区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根据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预测涌水量进行水泵管路的配套选型、安装协调、调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工作。

4、负责每月更新井下排水系统图,并及时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

5、负责排水设备的能力测试工作。

6、负责对机电队所辖区域排水系统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7、配合调度室做好水害事故抢险工作。

第十条通风科职责

1、负责防治水日常工作及水灾事故抢险的通风管理工作。

2、负责按照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要求在横川密闭时留设泄水孔和返水沟等泄水设施。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部职责

第十二条井下机电队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排水系统、设备包括管路和电气设施的日常检修、维

护和保养工作。

2、在水灾事故发生后,负责排水系统安装及排水工作。

3、负责中央水仓,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的管理工作,并对中央水仓排水系统每年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验证排水能力。

4、负责对分管范围的供、排水管路的巡回检查,防止管路跑、漏水淹没巷道。

5、负责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通信和监测工作。

第十三条井下采掘队职责

1、负责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探放水及资料收集工作,配合实施水文物探工作。

2、负责将本单位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纳入到作业规程,并报地质测量部备案。如因工作面变更或水文条件变化,应及时修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掘挖水仓、安装排水系统,保证工作面正常排水。

4、负责所辖范围内排水系统的检修、排水工作。

5、负责执行本队施工巷道“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工作,并在工作面悬挂超前钻探管理牌板,配合做好其它临时钻探工作

第三章技术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防治水相关规定

1、各业务部室、井下队组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地测科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地质测量部。

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盘区永久水仓、综采工

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在盘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

3、地测科按要求在设计前为生产技术部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

4、工作面圈出后,由地测科采用坑透技术对工作面内构造及富水区域进行探查,并根据探查情况安排队组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根据矿井衔接计划开展地面瞬变电磁勘探,查清开采区域内的构造及富水性,保证矿井安全开采。

6、机电科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

第十五条探放水规定

(一)探放水范围

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

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

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

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

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

(二)探放水要求

1、地测科负责确定钻探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2、采掘队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

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每月月底将全部原始记录报地测科。

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

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地测科要加强督促检查。

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

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地测科都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

第十六条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

(一)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

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

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

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

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

(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

1、地质测量部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

第四章井下排水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井下排水管理

1、中央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 h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目前中央水泵房有五台D155-67×9型水泵,额定流量为155m3/h,额定扬程为603m。二台工作,二台备用,一台检修。必须经常保证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完好。

2、中央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盘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盘区正常涌水量。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中央水仓有效长度270m,净断面9.1m2,有效容量2457 m3。

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

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

5、中央水泵、盘区水泵及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

6、地质测量部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开生产头面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第十八条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

2、地质测量部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生产技术部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

3、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管理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

4、各开掘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地质测量部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

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生产部具体负责。

5、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

6、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1、生产技术部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管理部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综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综采队组要根据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及顺槽巷道实际底板起伏情况,再掘打临时水仓并安泵接管进行动态排水,随时将工作面及顺槽低洼处积水排出。

2、综采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

3、综采工作面的开工验收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后方可验收移交。

4、综采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归综采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

5、地质测量部必须加强由于受采动影响发生综采工作面顺槽煤柱底鼓裂隙渗漏水治理工作。

第五章地表水防治

第二十一条地质测量部在每年5月底前调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

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等,掌握当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的资料,为完善矿井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提供详实的水文地质资料。

第二十二条矿井改扩建的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第二十三条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流入井下时,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缝和透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时,应填平压实;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用水泵排水,防止水渗、灌入井下。

2、矿井受河流、山洪威胁时,修筑堤坝和排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3、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倒渗井下。

4、漏水的沟渠或河床应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填塞要有安全措施,有记录(包括充填量、充填时间)及图纸资料。

5、在雨季,每次降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窑陷落等现象,发现涌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不得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

第二十五条对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加盖封好。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通过钻孔流、灌入井下。

第六章煤层顶板水防治

第二十六条地质测量部要查明5#煤层上部各砂岩裂隙含水层、第四系松散层含水层的赋存情况,富水性、边界条件以及可能的补给水源、补给水量等,查清各个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查清矿井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含水特征,掘进开采前对顶板及上部含水层的最大水量提出预测或估算,对采(掘)

工作面进行水情水害预测,以便指导生产。

第二十七条地质测量部要研究煤层顶板充水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空间关系,岩性组合特征,采后冒落带发育高度与充水含水层在空间上的变化等。

第二十八条地质测量部积极利用物探手段探查煤层顶板富水性,有针对性对富水区进行探放水。对煤层上部含水量较大的含水层,采用向3#煤层顶板打探眼(或锚索孔等)疏放水方法,采取疏导、排放、配备合理排水设备等措施。

第七章煤层底板水害防治

第二十九条生产技术部依据矿井防治水规划要求逐步实施各项防治水工程。

第三十条地质测量部负责指导采掘队组编制工作面防治水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地质测量部采用地面三维地震勘探手段,查明地质构造,并采用地面瞬变电磁等物探手段,查明地质构造的含水性及导水性。同时依据威胁程度,对查明的导水构造进行井下探放。

第三十二条地质测量部应采用直流电法等井下物探方法,查明施工地点四周构造及其富水情况。按规程要求留足探放水超前距离。对于有突水危险的地段要制定详细的探、放、防措施,确保人身安全,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采用专用探放水设备。

第三十三条地质测量部牵头,积极开展矿井水文观测,逐步建立、完善矿井水文长观孔动态监测系统及井下水位、水压自动观测系统。

第三十四条地质测量部在构造发育地段回采过程中要派人观测,有出水征兆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构造滞后突水。

第八章采空区积水防治

第三十五条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积水区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地质测量部要加强采掘过程中的老塘、废巷、盲硐等容易积水空间的测量、调查、登记、填绘等工作,并要在矿井充水性图上准确圈出积水线,同时绘出探水(警戒)线。采掘工程进入探水线时必须超前探水。

第三十七条地质测量部牵头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第九章其它

第三十八条地质测量部定期开展矿井防治水知识培训,尤其是班组长以上干部,以及新上岗的工人,教训后经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三十九条牵头每月开展一次防治水会议及水患隐患排查活动,对所查问题进行“三定”处理,并限期落实整改情况。

第四十条地质测量部牵头每月进行1—2次防治水检查,检查内容见考核办法。

第四十一条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灾害预防处理和计划》准备好各种抢险物资,派专人管理,并能在紧急情况下及时供应。矿井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执行《矿井井下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四十二条考核与奖惩

1、防治水办公室每季对各相关单位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对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检查实行百分制,各小项不出现负分,低于85分不给予奖励。

3、每季度一检查一排名,排名按业务部室和井下区队分开进行,根据

考核结果,每季度对井下部室及区队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具体见《矿井防治水管理考核办法》。

4、地测防治水费用专款专用,各类罚款建立专门台帐。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新版) 1.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 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2.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3.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

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5.在有水或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必须执行本规程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6.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7.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8.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大全

金沙县云海煤矿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编制时间:2011年元月

目录

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

测量工作制度 煤矿测量是开发矿山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门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测绘机构(测绘科),配备专业队伍,负责对本矿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 二、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三、利用国家三角测量标准控制点成果,建立本矿区内地面及井下测量控制系统。在井下主要巷道内建立闭(附)合导线,基本控制导线测量精度为正负15秒,一般边长为30-90米。 四、井下重要的掘进巷道开口时,要首先在巷道布置图上设计开口位置及坐标,从上级导线控制点进行测量,开工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单。 五、掘进巷道中腰线标定要及时、准确,定期对中腰线方向进行仪器测量校对,做到无责任工程事故。 六、贯通测量要有设计、审批、总结、测量精度附合规定,贯通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要向施工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报有关科室、领导。 七、对井田内的基本控制导线测点要建立档案,测量成果要详细记录

在案。 八、测量观察记录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附必要的草图,写明测量地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复合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九、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 十、填写各类台帐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十一、各种技术测量报告完成后需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46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 度正式样本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

防治水各项制度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防治水各项制度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2016年

目录 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2) 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4)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5) 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6) 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 (7)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8) 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12) 雨季汛期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13)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20) 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33) 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5) 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37)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41) 防治水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43)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44)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46) 探放水作业图牌板管理制度 (49)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孔) (51)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54) 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56)

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我矿特制定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 组长:尤香甫(矿长) 副组长:彭良炯(总工程师) 成员:高吉荣、吴秀高、孔家稳、各科室所有成员及各班组主要负责人,井下防治水由高吉荣带领建设队全体人员组成;地面防治水由黄河港带领地面成员组成。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安监科要重点检查,技术科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 二、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组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 三、由井下防治组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四、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3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完上分层的工作面,采下分层时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左邻右舍、上分层下分层、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

防治水管理制度

山西煤销集团 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 生 产 技 术 处 防 治 水 管

理 制 度 二零一二年 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项目部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在矿井每一受水害威胁的地点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每年年初,矿建部门应根据每年的采掘连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材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三、采掘过程中,矿建部门应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发现水害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项目部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四、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及时报送项目部总工程师及矿建科。 五、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矿建科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三)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六)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七)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六、各施工单位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三)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四)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七、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八、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

煤矿井下防治水管理制度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正新煤焦贾郭煤矿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预防矿井生产过程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确保井下各工作面在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及矿井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防治水规定 (一)、防治水总则 1、矿井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公司下达的《关于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及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成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组,严格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和措施落实到位。 3、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后的有关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措施。 4、采掘工作面专项探放水设计及应急避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科室技术员共同制定,完成后组织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公司安全技术部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矿井每季度由安全副矿长牵头组织对地表塌陷排查情况,排水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探放水设计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

情况等水害隐患问题开展一次排查,写出具体排查报告上报矿长。 6、相邻矿井、废弃老窑积水情况以及本矿采空区范围和积水情况每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进行一次调查、汇总、分析,经矿总工审批后报调度室备案。 7、地表采空区塌陷情况的排查应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完成,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完成,排查情况经矿总工审批后上报公司。 8、各井口的防汛、防灌工作由矿生产副矿长牵头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前安排组织完成。 (二)、地表水害防治 1、矿地测科要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要查明本矿井及其附近地表河、湖、塘、水库(坝)的位置、积水量、洪水位标高等,定期分析上述水体与矿井采掘工程之间的关系,以及能否通过采矿导水裂缝带、地表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 2、矿井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由安全科组织对地面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编制雨季“三防”计划和防洪应急预案,制定雨季“三防”措施,实施雨季“三防”工程,保证矿井安全度汛。 3、矿调度室要在雨季期间做好防洪、防汛预警、预报工作,建立有效的预警处置机制,凡出现橙色预警以上大雨、暴雨等灾

防治水管理规定

防治水管理规定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安顺市伍冲煤矿 防 治 水 管 理 制 度 伍冲煤矿 2017年3月26日

伍冲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及 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的 通知 矿所属各单位: 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伍冲煤矿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伍冲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并成立防治水组织机构,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伍冲煤矿 2017年3月26日附件:1、防治水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2、水害防治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 3、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4、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5、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制度等

伍冲煤矿防治水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成立伍冲煤矿防治水领导小组及水害防治办公室。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工程师、副矿长、地质测量科科长、技术科长、机电科长、安全科长、调度主任、通防科科长、通防队、打钻队、矿办公室主任。 防治水领导小组下设水害防治办公室,水害防治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办公室: 主任:地测副总工程师 副主任:技术科长 成员单位:地质测量组、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调度室、矿办公室、通防科 一、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20170820

黔越矿业有限公司高家岩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0一七年一月五日

目录 第一章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 一、地测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 二、地测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2) 三、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 (3) 四、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4) 五、水文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 (5) 六、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5) 七、井下钻探工的岗位责任制 (6) 第二章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 第三章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3) 一、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3) 二、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5) 第四章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8) 一、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18) 二、防治水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8) 三、探放水管理制度 (20) 四、周边小煤矿调查制度 (25) 五、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回检查制度 (26) 六、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30) 七、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31) 八、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制度 (33) 第五章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40) 第六章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41)

第七章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4) 第八章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 (47) 第九章探放水管理制度 (48) 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48) 二、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51) 三、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52) 四、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54) 五、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55) 第十章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57) 一、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57) 二、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59) 第十一章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60) 第十二章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62) 第十三章地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68)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69) 第十五章绘图技术管理制度 (69) 第十六章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 (70) 第十七章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71) 第十八章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紧急制度 (73) 第十九章“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 (75) 第二十章地测防治水资料管理、上传、存档、汇交制度 (80) 第二十一章防治水安全培训制度 (82)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32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332 2 / 2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必须查明隐蔽致灾因素,严禁开采或破坏防隔水煤柱。 二、必须确保图纸资料真实可靠,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 三、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和队伍、使用非专用探放水设备作业。 四、必须坚持发现突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严禁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盲目生产。 五、必须做到防水设施齐全完好可靠、监控有效,严禁顶水作业。 六、必须保证矿井、水平、采区排水能力满足要求,严禁排水系统不完善违规采掘。 七、必须在汛期前完成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程,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严禁冒险作业。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大全

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 双河乡花月煤矿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二月一日 目录

前言 (1) 关于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通知 (2) 防治水组织机构图 (5)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6) 防治水害技术管理制度 (8) 水害预警预测预报制度 (11)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2)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13)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15)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17)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20) 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24)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26) 探掘分离制度 (27)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29) 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 (30) 探放水确认移交制度 (31)

前言 为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汇编。

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 “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要求,为完善矿井防治水专职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经矿研究决定成立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卫启(矿长) 副组长:赵英瑞(技术副矿长)李少良(安全副矿长) 徐兴达(生产副矿长)赵开和(地测技术员) 成员:邓向谣、李荣兴、陆继高、李旭、雷阳灿、 李国军、程必书、李发俊、苟国礼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办公室,定岗办公室主任一名、测量 办公室副主任一名、地质防治水办公室副主任一名、测量工 程师一名、地质工程师一名、防治水工程师一名。 矿成立专职探放水队,归地测防治水办公室直接管理, 设队长一名,技术员两名。 二、岗位职责: 1、矿长为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决策、指挥和 资金、人才落实责任。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最新 版)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正式版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编号:SY-AQ-0609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mine wa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矿必须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矿井防治水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2、分管技术的矿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计划、年度防治水计划以及矿井水灾的防治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3、矿有关部门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周边矿井、老窑以及本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积水情况,并在矿井水文地质图上明确标出其位置、范围和积水情况。 4、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站,定期进行矿井水动态观测,异常情况下要作出水害预报。 5、建立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有关台帐,做好详细记录。图纸、资料、数据要妥善保存,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对外。 6、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指导方针,矿要成立探水队伍,具备必要的探水设备。

7、抓好雨季“三防”工作,矿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成立“三防”领导小组,作出“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必须备有一定的防治水应急物资、设备、材料。动用后要及时补充。 9、严禁采动矿井防水煤柱,如周边已无水患,必须采动时,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重点矿井的水患情况随时直接上报。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芦山县渝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月度水情分析制度 为了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针、政策和指令,认真履行矿井防治水岗位职责,扎实有效地搞好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防止水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本制度: 一、月度水情分析由公司技术负责人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指定人员代替; 二、月度水情分析由调度室正式通知,参加人员包括地测、技术、机电、安监等部门有关人员,地测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并形成正式的文字资料; 三、月度水情分析会议每月一次。每月初由公司组织召开月度水情分析会议,并下达公司月度水情分析会议纪要。 四、水情分析的主要步骤和内容: 1、听取各矿防治水工作汇报,汇报要有书面材料。汇报的内容包括:当月防治水工作完成情况,各采掘工作面受水威胁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下月防治水工作计划; 2、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要做到完成时间明确,责任落

实到人;

3、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月度水情分析会议内容,针对会议部署具体抓好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防治水工程必须定期完成,到期完不成的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矿井防治水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针、政策和指令,认真履行矿井防治水岗位职责,扎实有效地搞好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防止水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本制度: 一、矿井每季进行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并形成书面整改意见; 二、二、防治水安全检查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地测、机电、安监、调度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三、矿井防治水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井下防水闸门、密闭门、挡水墙等防治水设施; 2、放水钻孔、观测钻孔、堰口等水情观测设施; 3、水仓、沉淀池、水沟等排水设施; 4、泵房排水设备、排水管路及供电线路。 四、由地质、机电部门负责汇总整理检查情况,并提出问题整改意见,汇报有关领导。 五、根据问题整改意见,在检查过后10天内将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地测部门。

地测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

编号:SM-ZD-84199 地测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地测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地测防治水 1.未征得矿总工程师同意,擅自拆毁水文监测设施的,按重大安全隐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未按设计参数施工(方位角允许误差±2°,倾角允许误差±1°),对责任区队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主管队长、技术队长各罚款200元。 3.钻孔未施工到设计深度,未经生产技术科同意或虚报、瞒报提前终孔的,罚款5000元,并对分管副队长、技术队长和主管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 4.井下钻孔孔口管埋设质量不合格,出现跑浆或者跑水的对队长、技术队长各罚款100元,跟班队长罚款200元。 5.井下钻孔未按措施规定进行试压或试压不合格继续钻进的,对责任区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0元,队长、技术副队长各罚款500元。 6.试压完毕正常钻进时未安装高压闸阀和防喷装置的,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5

1.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 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2.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3.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5.在有水或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必须执行本规程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6.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7.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8.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9.矿井必须作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实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 10.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 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

防治水管理规定

防治水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安顺市伍冲煤矿 防 治 水 管 理 制 度 伍冲煤矿 2017年3月26日

伍冲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及 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的 通知 矿所属各单位: 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伍冲煤矿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伍冲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并成立防治水组织机构,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伍冲煤矿 2017年3月26日附件:1、防治水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2、水害防治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 3、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4、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5、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制度等

伍冲煤矿防治水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成立伍冲煤矿防治水领导小组及水害防治办公室。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工程师、副矿长、地质测量科科长、技术科长、机电科长、安全科长、调度主任、通防科科长、通防队、打钻队、矿办公室主任。 防治水领导小组下设水害防治办公室,水害防治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办公室: 主任:地测副总工程师 副主任:技术科长 成员单位:地质测量组、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调度室、矿办公室、通防科 一、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501-56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

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

煤业矿井防治水岗位责任制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33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煤业矿井防治水岗位责任 制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煤业矿井防治水岗位责任制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认真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望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对矿井水害进行综合防治,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奋斗目标 1、杜绝因矿井水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杜绝突水淹没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及以上的水害事故。 3、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生产。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 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技术副总经理 成员:生产技术部、安康部成员及各区队长、班(组)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领导小组下设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最新版)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最新版) 1.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 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2.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3.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5.在有水或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必须执行本规程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6.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7.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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