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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论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论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论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A)。

A、巴托鲁斯

B、萨维尼

C、杜摩兰

D、胡伯

2、所谓法律的域外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在制定者管辖领土以外尚能发生的效力,它常常表现为国家的(B)。

A、属地优越权

B、属人优越权

C、受礼让全

D、受尊重权

3、一国的国内法,从国际私法的角度,可划分为(A)。

A、内国法和冲突法

B、内国法和实体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冲突法和程序法

4、我国的司法实践认为,位于我国境内的外国投资企业与国内其他企业签订的在国内履行的合同是(C)。

A、涉外合同

B、特殊的涉外合同

C、非涉外合同

D、当事人可决定其性质的合同

5、现今,就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国际民事关系或国际私法关系的主要调整方法是运用(A)。

A、国内法

B、国际条约

C、国际惯例

D、双边条约

6、早在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时代,巴托鲁斯就主张(C)。

A、涉外合同适用合同准据法

B、涉外合同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C、对合同的不同方面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D、以合同自体法为合同准据法

7、提出在契约关系中,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那一习惯法的学者是(C)。

A、库克

B、萨维尼

C、杜摩兰

D、巴托鲁斯

8、荷兰国际礼让说的代表人物是(B)。

A、库克

B、胡伯

C、杜摩兰

D、巴托鲁斯

9、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代表人物是(B)。

A、库克

B、萨维尼

C、杜摩兰

D、巴托鲁斯

10、英国既得权说的代表人物是(A)。

A、戴西

B、萨维尼

C、杜摩兰

D、巴托鲁斯

1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的是(C)。

A、一个国家之内不同法域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

B、一个国家之内适用于不同宗教或种族的人际法律冲突

C、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D、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时际冲突

12、在下列各法中,未规定国际私法规范的是(C)。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3、萨维尼创立的“法律关系本座说”见于他在1849年出版的(B)。

A、《冲突法论》

B、《现代罗马法体系》

C、《冲突法的逻辑与法律基础》

D、《法律选择过程批判》

14、目前已知的在冲突规范方面最早的成文规定是(D)。

A、《巴伐利亚法典》

B、《法国民法典》

C、《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D、《永徽律》

15、当今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的发展趋势是(D)。

A、国际私法的规定更加原则化

B、多采用单边冲突规范形式

C、采用选择适用准据法的方式逐渐减少

D、最密切联系原则日益增强

(二)多项选择题

16、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CD)。

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

B、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作为当事国的条约的规定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同时,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C、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

D、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17、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关系的有哪些?(BCD)。

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与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

C、中国公民与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

D、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

18、国际私法的渊源有(ABCE)。

A、国内成文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组织决议

E、国际惯例

19、凡以下情况,均构成涉外民事关系(ABD)。

A、民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无国籍人

B、民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位于国外

C、合同的正式文本是用外文写成

D、合同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在国外

E、我国公民的民事权益在国外被中国人侵害

20、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是(ABC)。

A、国内立法

B、国际条约

C、国际惯例

D、国内判例

E、我国承认的国外立法

21、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之所以会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原因在于(ABCE)。

A、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B、所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

C、司法权的独立

D、法律本身具备域外效力

E、国家赋予外国人在内国以平等的民事权利地位

22、我国《民法通则》明文规定在下列哪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应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AB)。

A、合同

B、扶养

C、继承

D、物权

第二章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使用的法律。”下列哪项是该条冲突规范的系属部分?(B)

A、涉外合同争议

B、合同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C、涉外合同的争议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D、合同当事人的合意选择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条属于下列选项中哪一类型的冲突规范?(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3、“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的法律。”该规范属于国际私法中的下列哪种规范?(B)

A、单边冲突规范

B、一般形式的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4、“扶养适用与被抚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该规范属于下列哪种冲突规范?(B)

A、单边冲突规范

B、一般形式的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5、吕某去世后,其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丈夫的遗产,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李某是否与生前的吕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进行审查,该问题属于下列哪个选项?(C)

A、法律适用

B、识别

C、先决问题

D、公共秩序保留

6、“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在这条冲突规范中,“不动产所在地”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A)

A、连结点

B、范围

C、准据法

D、关联词

7、在长期的国际私法时间中,一些冲突规范的系属被逐渐固定下来,称为“系属公式”,用以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冲突。关于“系属公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C)

A、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在合同、侵权、继承等领域被采用,中国仅在合同领域适用

B、旗国法主要用以解决船舶或飞行器的所有权纠纷

C、法院地法主要用以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实体法方面的法律冲突不属于其解决的范围

D、物之所在地法常用于解决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

8、下列系属公式中不属于行为地法的有哪一项?(A)

A、物之所在地法

B、合同缔结地法

C、立遗嘱地法

D、婚姻缔结地法

9、“离婚的请求非依夫妻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理由的,不得提出。”这条冲突规范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类?(C)

A、单边冲突规范

B、一般形式的双边冲突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0、在关于“合同缔结方式依合同缔结地法”这条冲突规范的说法中,下列选项错误的是(B)。

A、合同缔结地是该条冲突规范的静态连结点

B、合同缔结地是该条冲突规范的动态连结点

C、合同缔结方式是该冲突规范的范围

D、合同缔结方式是该冲突规范的系属

11、属于主观连结点的是(C)。

A、住所

B、国籍

C、当事人意思自治

D、婚姻举行地

(二)多项选择题

12、下面关于冲突规范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CD)

A、冲突规范是实体性规范

B、冲突规范是程序性规范

C、冲突规范是间接规范

D、冲突规范也被称为法律适用规范

13、连结点是冲突规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ABCD)

A、连结点是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同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纽带

B、连结点和其指向的法律组成系属

C、连结点实际上反映了特定的民事关系与某一国家法律之间的内在联系

D、国际私法上常见的连结点有国际、住所或惯常住所、营业所、行为地、最密切联系地等

14、“最密切联系地”在中国法律规定中被用于解决下列哪些法律冲突问题?(BC)

A、侵权

B、扶养

C、合同

D、继承

15、当事人属人法主要用来解决下列哪些问题?(ABCD)

A、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人的身份问题

C、动产继承

D、婚姻家庭

16、下列哪些连结点可以为当事人所利用以达到规避法律的目的?(AC)

A、当事人住所地

B、侵权行为地

C、动产所在地

D、婚姻举行地

17、根据国际私法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AB)

A、国籍

B、住所

C、侵权行为地

D、行为地

18、我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该规定属于(AB)规范。

A、法律适用规范

B、冲突规范

C、实体规范

D、程序规范

19、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冲突规范中的静态连结点?(ABC)

A、不动产所在地

B、婚姻举行地

C、合同缔结地

D、动产所在地

20、下列选项中属于行为地法的系属公式有哪些?(ABCD)

A、合同履行地法

B、合同缔结地法

C、侵权行为地法

D、婚姻举行地法

21、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可能需要解决的问题有(BCD)

A、法律的行为冲突

B、法律的区际冲突

C、法律的时际冲突

D、法律的人际冲突

第三章与冲突规范的使用有关的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判断其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B)

A、二级识别

B、识别

C、法律适用

D、先决问题

2、孙某具有甲国国籍,其在乙国有住所,在丙国有动产,于2000年在丙国旅游时遭遇意外身亡。孙某的妻子在丙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孙某在丙国的动产。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孙某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但是依照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孙某的国籍法及甲国法。最后丙国法院适用了甲国法。本案中,丙国法院这一法律适用过程实际上是(A)

A、转致

B、识别

C、间接反致

D、一级反致

3、自“福尔果案”之后,下列哪一种制度在法国判例中确定了下来?(B)

A、识别

B、反致

C、公共秩序

D、双重反致

4、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依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B)。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5、下列哪项制度被称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D)

A、识别

B、反致

C、先决问题

D、公共秩序保留

6、国际私法中的识别是指(B)。

A、对冲突规范援引的实体法的识别

B、对有关的事实进行分析和定性,确定应适用何种冲突规范的过程

C、对外国法条文的解释

D、对准据法的识别

7、甲国汽车制造商A将其产品出口到乙国,乙国公民B从进口商C处购得一部汽车。由于汽车设计存在缺陷而使B受伤。B以A违约提起诉讼,乙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种情况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C)

A、外国法的查明

B、法律规避

C、识别

D、公共秩序保留

8、我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了法律适用方面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则:“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该条规定,在公共秩序的立法方式上,我国采用了(A)。

A、直接限制的方法

B、间接限制的方法

C、直接限制和间接限制相结合的方法

D、以上都不是

9、住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对表兄妹因为该州禁止近亲通婚,遂到纽约州结婚,然后又回到加利福尼亚州居住。后来,男方在该州执行公务中死亡,女方即以死者遗孀的身份在法国(被告所在地)对男方的雇主提起赔偿诉讼。法国法院应当(C)

A、承认女方的遗孀地位,受理赔偿诉讼

B、男女双方的婚姻依纽约州法律有效,则到处有效

C、当事人规避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拒绝承认当事人婚姻的效力,因此驳回诉讼

D、因为当事人的规避行为规避的是外国的法律,应视为有效

10、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后来又移居丙国。10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的全部遗产,理由是A与B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根据丙国的冲突规范,结婚适用婚姻举行地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则应适用夫的本国法。如果丙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则其行为属于(B)。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11、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C)

A、直接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完全反致

(二)多项选择题

12、一位来自巴西的留学生欲与其妻子离婚。他的妻子是住所在英国的爱尔兰人,两人在日本结婚并一起在中国北京学习。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涉外离婚的诉讼。并认定两人的婚姻是否有效时,该法院认为应适用日本法律。对于该日本法律的查明,可以采取的途径包括(ABCD)。

A、由当事人提供

B、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C、我国驻日本使领馆提供

D、日本驻我国使馆提供

13、对于法律规避的效力,存在如下几种不同的观点(ABD)。

A、无效

B、有效

C、依当事人的意图而定

D、依规避的法律的性质而定

14、构成法律规避的要件有(ABCD)。

A、当事人主观上有逃避适用某种法律的故意

B、规避的对象为强制性或禁止性的规定

C、规避的方式为故意改变或制造某种连结点

D、当事人规避法律的目的已经达到

15、我国下列法律中,哪些规定有公共秩序保留条款?(ACD)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6、当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定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时,如果法院无查明该外国法,当事人也不能证明该外国法时,各国可能采取的做法包括(ABCD)。、

A、直接适用内国法

B、类推适用内国法

C、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D、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17、在下列各项中,被国际私法称为先决问题的是哪几项?(ACD)

A、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判断夫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问题

B、在涉外债权的案件中,判断合同之债还是侵权行为之债的问题

C、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判断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继承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问题

D、在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案件中,判断再婚者与前夫或前妻是否已离婚的问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18、在我国立法与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的制度有(BCD)。

A、识别

B、公共秩序保留

C、外国法的查明

D、法律规避

第四章国际私法的主体及其民事法律地位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国国籍法规定,凡本国人所剩子女具有父母之国籍。这种规定属于国籍立法中的(B)。

A、出生地主义

B、血统主义

C、合并主义

D、以上三项均不是

2、依照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则以(A)为住所。

A、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

B、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

C、当事人的原始住所

D、当事人在国籍国的住所

3、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D)。

A、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B、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C、国际惯例规定

D、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加以规定

4、下列有关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不符合我国立法规定的是(D)。

A、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B、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期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

C、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D、外国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概依其本国法

5、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A)。

A、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一定民事活动

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享有财产豁免权

C、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

D、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权从事任何民事活动

(二)多项选择题

6、目前,外国人在我国能享有下列哪些民事权利?(ABD)

A、亲属权

B、继承权

C、担任中国籍轮船船长的权利

D、参加合作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

7、甲国公民汤姆19岁,1989年在我国境内购买了一件民间工艺品,价值1500元,现汤姆以其本国法上20岁为成年、才具有行为能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如何处理?(BD)

A.汤姆的行为无效,可以解除合同,买卖不成立

B.汤姆的行为有效

C.法院可以适用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处理该案

D.合同成立

第六章物权及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一)单项选择题

1、目前在涉外物权关系中,最普遍适用的法律是(C)。

A、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本国法

B、所有人或占有人的住所地法

C、物之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

2、“动产随人”、“动产附骨”等法谚是指,动产物权应适用(A)。

A、当事人的本国法或住所地法

B、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C、物之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

3、物权的取的、转移、变更和消灭,一般应适用(A)。

A、物之所在地法

B、所有权人的住所地法

C、所有权人的本国法

D、法院地法

4、一艘装满货物的A国货轮从B国出发,其目的地为C国,货主为该国某商人,途中在D国某港口停留,在此期间,船长擅自将货物转让给该国某商人,因此引发争议。案子最后在E国审理,本案应适用(A)。

A、B国法或C国法

B、E国法

C、D国法

D、A国法

5、航运过程中的船舶和飞行器的物权变动应适用(B)。

A、物质所在地法

B、旗国法或登记国法

C、始发地法

D、目的地法

(二)多项选择题

6、物之所在地法是物权关系中最普遍适用的法律,它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ABCDE)。

A、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

B、物权的保护方法

C、物权客体的范围

D、物权的内容

E、物权的取得与变动

7、在下列各项中,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有(ABC)。

A、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买卖

B、不动产的租赁和抵押

C、不动产的使用

D、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和使用

8、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及物权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CD)。

A、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B、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

C、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

D、船舶抵押权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

9、在物权关系适用问题上,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情况是(BCDE)。

A、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

B、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的有关物权关系

C、国家豁免财产的所有权

D、船舶、飞行器的物权变动

E、运输中的货物的物权变动

第七章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

(一)单项选择题

1、最早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当事人意思自治作为确定合同准据法首要原则的法典是(B)。

A、《法国民法典》

B、《意大利民法典》

C、《德国民法施行法》

D、《日本法例》

2、根据我国有关的司法解释,当事人选择涉外合同所适用法律的方式(C)。

A、必须是明示的

B、必须是书面的

C、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D、非常灵活的

3、外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动产租赁合同,在缺乏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情况下,一般应适用(C)。

A、物之所在地法

B、承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C、出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

4、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在涉外合同法律适用领域,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为(D)。

A、只能在订立合同时

B、只能在订立合同后

C、从订立合同时至人民开庭审理前

D、从订立合同时至当事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

5、最早提出意思自治原则的是(C)。

A、萨维尼

B、巴尔

C、杜摩兰

D、戴西

6、我国对于涉外工程承包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一般情况下应适用(A)。

A、工程所在地法律

B、承包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C、发包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

7、我国对于涉外技术转让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一般应适用(B)。

A、转让方营业所所在地法

B、受让方营业所所在地法

C、合同缔结地法

D、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8、我国对于涉外成套设备供应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一般应适用(B)。

A、被代理人住所地法

B、代理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C、合同缔结地法

D、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9、德国人甲和英国商人乙在中国郑州签订买卖当地小麦的合同,两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法国巴黎依法国法仲裁,后两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D)。

A、中国法

B、德国法

C、英国法

D、法国法

10、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公司合资在武汉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双方约定,双方在履行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适用美国法。后来发生纠纷,并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中国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B)

A、只能适用美国法

B、只能适用中国法

C、中国法和美国法都可能适用

D、只能适用德国法

11、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

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

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

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二)多项选择题

12、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出,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下列各项中,包括在它所指的合同争议的范围中的有(CDE)。

A、当事人缔结合同的能力

B、合同的形式

C、合同的成立

D、合同的履行

E、合同内容的解释

13、在合同法领域,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并不是毫无限制的,实践中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主要体现为(ABCD)。

A、意思自治要受本可支配合同的法律中的强行法的限制

B、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必须善意、合法

C、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必须是实体法

D、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必须得到法院的确认,并不违反公序良俗

1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涉外合同适用中国法作为准据法的有以下哪几种情况?(ABC)

A、必须直接适用中国法律的合同

B、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合意选择了中国法作合同的准据法

C、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法院认为中国是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D、合同的履行地在中国

15、在解决合同的法律适用时,许多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常就合同的不同方面加以分割,分别选择适用不同的法律,其中最常见的是将合同分割成以下几个方面,使它们受不同的冲突原则支配(ABD)。

A、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

B、合同的方式

C、合同中的法律选择条款

D、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16、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涉外合同当事人选择的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可以是(ABC)。

A、中国法

B、外国法

C、港澳地区的法律

D、冲突法

17、依照我国法律,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我国法律(ABCD)。

A、英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B、韩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C、日本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外资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D、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三)不定项选择题

18、中国甲公司和法国乙公司在上海签订了房地产的租赁合同,该房地产位于首尔。后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在上海某法院提起诉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B)

A、法国法

B、韩国法

C、中国法

D、以上任一国法

19、法国某公司和我国一家公司签订合同,共同开发我国东海的石油资源,合同中约定适用美国法。后来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法国遂依据合同的规定,提请中国某法院要求适用美国法,中国法院应如何让处理?(D)

A、尊重双方意志,按美国法审理此案

B、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选择适用中国法

C、因为中国是合同的履行地,所以适用中国法

D、双方合作开发石油的合同依法应当适用我国法律

第八章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

(一)单项选择题

1、在“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中,范围是(C)。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D、侵权行为地法律

2、有关“侵权行为自体法”的一个有名的案例是(C)。

A、鲍富莱蒙案

B、福果案

C、巴布科克诉杰克逊案

D、特鲁弗特案

3、对在公海发生船舶损害他国海上设施及海底电缆的,多主张适用(D)。

A、侵权人住所地法

B、受损人所在地法

C、船舶最先到达地法

D、法院地法

4、对于不当得利的准据法适用,最常用的是(C)。

A、不当得利人的住所地法

B、不当得利人的国籍国法

C、不当得利发生地法

D、不当得利之诉的法院地法

5、对于无因管理所生之债,其准据法最常用的是(C)。

A、本人的住所地法

B、管理人的住所地法

C、管理实施地法

D、法院地法

6、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对于涉外侵权行为,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C)。

A、应当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者住所地法

B、必须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者住所地法

C、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者住所地法

D、不能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者住所地法

7、A国在华留学生甲与B国在华留学生乙颇有积怨。乙在暑假期间回国度假,通过国际互联网致函甲在华就读的学校,称甲在暑假期间因车祸在A国丧生。暑假过后,甲返回学校,发现他已被注销学籍,并查明是因乙上述行为所致,甲遂向中国法院对乙提起诉讼。中国法院对案件的处理应适用何国法律?(D)

A、中国法

B、A国法或B国法

C、中国法或A国法

D、中国法或B国法

8、韩国大宇号货轮在我国渤海湾内与另一只韩国货轮相撞,两船损失都十分严重,大宇向我国海事法院起诉。大连海事法院在审理这一案件时,应适用(B)。

A、中国法

B、韩国法

C、双方商定的法律

D、大连海事法院指定的法律

(二)多项选择题

9、据1971年《美国冲突法重述(第二次)》,“侵权之诉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依与案件和当事人有最重要联系的州的法院的当地法判定”,并提出,在判定最重要联系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ABCD)。

A、损害发生地

B、导致损害发生的行为地

C、双方当事人住所、国际、法人营业所

D、商业经营地以及双方当事人关系集中地

10、判定侵权行为地在何处,是国际私法领域中最为棘手、最有分歧而且是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对此问题,答题上有以下几种不同观点(ABD)。

A、主张以加害行为地为侵权行为地

B、主张以损害发生地为侵权行为地

C、由加害人选择

D、主张凡与侵权事实发生有关的地方,可以允许受害者自由选择其一

11、中国人王小刚在美国驾车时不慎撞倒了另一中国人刘鹏,两人未就损害赔偿额达成协议。回国之后,刘鹏在王小刚的住所地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100万元。对此,该中国法院可以适用的法律有(ABD)。

A、中国法

B、美国法

C、重叠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

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12、下列符合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规定的有(ABC)。

A、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一般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B、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个国家有住所地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D、侵权行为地指的是侵权结果发生地

13、国际海上侵权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项(ABC)。

A、船舶碰撞,或船舶与海上设施碰撞而发生的侵权行为

B、发生于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

C、因海上运输致旅客死伤、心里损毁所发生的侵权行为

D、海盗行为

14、以下说法正确的有(CD)。

A、船舶发生在公海上的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

B、同一国籍的船舶,无论碰撞发生于何地,其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C、船舶发生在公海上的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D、同一国籍的船舶,无论碰撞发生于何地,其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

15、甲国人A和B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二人均在中国上海有住所。某日,他们同乘轮船自乙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发生口角,A顺手抓起B的旅行箱向B掷去,造成旅行箱内的贵重仪器被毁坏。轮船抵达上海后,B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院可以适用下列何种法律?(AD)

A、甲国法

B、香港法

C、乙国法

D、中国法

第十章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同意船籍的船舶无论碰撞发生在哪里,其损害赔偿均适用(D)。

A、理算地法

B、法院地法

C、侵权行为地法

D、船旗国法

2、中国南方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印度的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适用哪一国的法律?(A)

A、中国法律

B、巴拿马法律

C、印度法律

D、船舶所在国法律

3、我国《海商法》规定,共同海损的理算适用(A)。

A、共同海损理算地法

B、法院地法

C、共同海损发生地法

D、船旗国法

4、在我国,船舶优先权和海事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均适用(B)。

A、船旗国法

B、法院地法

C、理算地法

D、权利发生地法

5、依据我国《海商法》,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A)。

A、法院地法

B、侵权行为地法

C、船旗国法

D、理算地法

6、两艘都是悬挂美国国旗的船舶,在韩国领海内发生碰撞,但在我国境内诉讼,我国法院对此案应适用(D)。

A、韩国法

B、中国法

C、加害船舶最先到达地法

D、美国法

(二)多项选择题

7、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船旗国法用于解决下列哪些法律冲突?(BCD)

A、共同海损的法律冲突

B、船舶碰撞的法律冲突

C、船舶所有权的法律冲突

D、船舶抵押权的法律冲突

8、下列哪些属于解决海事合同法律冲突的系属公式?(ACD)

A、行为地法

B、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C、法院地法

D、船旗国法

9、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发生在我国的诉讼会适用我国的法律?(ABCD)

A、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适用

B、关于离婚的法律适用

C、关于船舶优先权的法律适用

D、关于海事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

10、一艘美国“明星号”船舶与一艘加拿大“远征号”船舶在公海上相撞,该案在我国法院审理时应当适用哪一国法律?(BC)

A、重叠适用美国法和加拿大法

B、适用中国法

C、如果两船都是美国国籍,应适用美国法

D、如果两船都是美国国籍,仍应适用中国法

11、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BCD)

A、船舶抵押权适用抵押合同签订地法

B、同一船籍的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C、船舶优先权适用船舶所在地法

D、共同海损理算适用法院地法

第十一章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一)单项选择题

1、依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当以下列哪一项为准据法(A)。

A、婚姻缔结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法院地法

2、我国公民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具有日本籍的女儿履行赡养义务。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的法律是什么?(A)

A、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B、与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C、被扶养人本国法

D、被扶养人住所地法

3、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C)

A、美国法

B、英国法

C、中国法

D、印度法

4、李某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她和巴西公民甲在我国申请结婚,我国婚姻登记机关对于他们结婚的实质条件和形式要件应分别适用哪国法律?(B)

A、中国法、巴西法

B、中国法、中国法

C、巴西法、巴西法

D、巴西法、中国法

5、中国公民甲与德国公民乙于1998年结婚,2004年乙向德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得知后向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也提起离婚诉讼。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该起诉应如何处理?(A)

国际私法第一章小结

国际私法第一章小结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它的调整方法有直接调整方法和间接调整放方法。 间接调整方法有两种:1、通过国内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2、通过国际统一的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 直接调整的方法有两种:国际统一实体法方法2、国内直接适用的法的方法。 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1、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2、所涉各国民商法的上的规定不同。3、司法权的独立4、在一定范围内所涉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国际私法的范围就是国际私法包括哪些规范或者包括什么内容。它主要有四种:1、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2、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规范3、国际统一实体规范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国际私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基本原则有四个:1、主权原则2、平等互利原则3、法律协调与合作的原则4、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国际私法的渊源就是国际私法规范的各种表现形式。它主要包括国际法渊源和国内法渊源两个方面,主要有6种:1、国际条约;2、国际惯例;3、国内立法;4、国内判例;5、司法解释;6、一般法律原则和法律学说。 国际私法的历史主要分成4个阶段,即国际私法萌芽阶段、早期的国际私法、近代国际私法、当代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的萌芽阶段主要包括:1、罗马法时期;2、属人主义时期;3、属地时期4、中国唐律规定5、基辅俄罗斯王国的规定。 早期的国际私法的代表人物和学说主要有:1、意大利法学家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2、法国法学家杜摩兰的意思自治学说3、荷兰法学家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近代国际私法的代表人物和学说主要有:1、美国法学家斯托里的礼让说2、德国法学家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3、意大利法学家孟西尼的国籍法说4、英国法学家戴西的既得权说当代国际私法的代表人物和学说主要有:1、美国法学家库克的本地法说2、美国法学家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3、美国法学家凯弗斯的结果选择说或规则选择说4、美国法学家巴克斯特的比较损害说5、英国法学家莫里斯的自体法理论6、法国法学家弗朗西斯的法律直接适用说7、德国法学家拉贝尔的比较国际私法理论8、英国法学家韦斯特莱克等的最密切联系理论。

国际私法教案 第一章

第一章涉外民事关系与国际私法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国际私法之所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正是因为它有着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理解和把握其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我们研究和学习国际私法的逻辑起点。 一、涉外民事关系 (一)什么是涉外民事关系(civil relations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s) 【模拟案例】一中国上海女子在美国纽约嫁给一日本东京男子,定居东京并生儿育女。该女子不幸英年早逝,未留下任何遗嘱,但在东京和上海留下了价值可观的动产和不动产。其丈夫、子女及父母因析产不均发生争议,其父母诉诸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指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等因素中至少有一个为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 第一,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无国籍人。有时,外国国家也可能成为这种民事关系的主体。 第二,客体涉外,即作为民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实施或完成的行为。 第三,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问题】一美国公司与一英国公司在一架澳大利亚航空公司的飞机上签署一货物买卖合同,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纠纷,两公司协议在中国广州中院诉讼。 请问:对于中国法院来说,该货物买卖关系是否涉外民事关系? (二)正确理解涉外民事关系应明确的几个概念 1、“涉外民事关系”与“国际民事关系”是可以替换使用的概念。 2、“涉外民事关系”与“涉外民商事关系”也是一个通用的概念,即国际私法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是广泛意义上的民事关系,包括那些采取民商分立的国家所指的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和商事法律关系 3、涉外因素中的“外国”(foreign),有时还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一个国家中的不同法域 【法域(territorial legal unit)】法域是指一国内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地区。例如,英国的国际私法所称foreign,就是把苏格兰和北爱尔兰也当作德国、法国等外国一样看待的。 (三)国际私法的社会基础 国际私法作为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部门,其特定的社会基础是:众多主权国家同时并存,各主权国家之下的民商事主体之间相互交往而形成各种涉外民事关系以及国际民事交往社会的存在。 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一)法律冲突的含义 从普遍的意义上讲,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在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conflict of laws)具有独特的含义,主要是指民事法律的国际冲突,即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法域的民事法律对某一民事关系的规定各不相同,而又竞相要求适用于该民事关系,从而造成的该民事关系在法律适用上的抵触的现象,即适用所涉各法域互有差异的实体民法规范,会得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判决结果的现象,从而必须解决究竟应该适用哪一个法域的法律来做出判决的问题,也就是法律选择的问题。正由于这个原因,国际私法在许多国家又被称为“法律冲突法”或“冲突法”。 【案例分析――认识国际私法中的法律冲突】在英国剑桥大学就读的20岁的中国留学生王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 答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仲裁协议的形式仅表现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这样一种形式。() 2.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唯一方法是冲突规范调整。() 3.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无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 4.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反致。()5.法院依公共秩序保留排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一般不以法院地法取而代之。() 6.涉外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管辖权问题,一是法律适用问题。() 7.《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是一个非开放性的国际条约,只有参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国家才可以加入。() 8.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

9.婚姻的形式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10.诉讼中的国民待遇是指一国境内的外国人在民事诉讼方面不享有与本国公民同等的权利。() 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 A.保证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B.保证本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适用国际惯例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C.驳回起诉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3.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2016年4月国际私法真题答案

2016年4月国际私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下列不属于中国国际私法渊源的是()。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答案】B 【解析】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规范的表现形式:(1)国内立法,(2)国内判例,(3)国际条约,(4)国际惯例,(5)国际私法制原则和一般法理及学说 【考点】绪论——国际私法的渊源 2.萨维尼在他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的理论是()。 A.法则区别说 B.既得权说 C.法律关系本座说 D.本地法说 【答案】C 【解析】萨维尼在他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一书中,强调指出,为了便于国际交往和减少其法律上的障碍,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国法律的平等。他还极力反对从自然法的观点出发,以法律规则自身的性质来决定其是否可适用于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而主张从法律关系本身的性质来探讨其“本座”所在地,并且适用该“本座”地法,而不应拘泥于其是否为外国的法律。 【考点】国际私法的历史——国际私法的学说史 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国际私法立法是()。 A.《法律适用条例》 B.《法例》 C.《永徽律》 D.《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答案】A 【解析】北洋军阀政府于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国际私法立法一一《法律适用条例》。 【考点】国际私法的历史——中国国际私法的历史 4.“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答案】B

国际私法练习题(共12章节)(DOC)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A 3. D 4. B 5. B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D) A. 国家与国家的关系 B. 国内民法关系 C. 一国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D. 国际民事关系 2.国际私法的最基本的规范是————( A) A.冲突规范 B.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C. 统一实体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规范 3.在我国的下列法律中,未规定国际私法规范的是————(D)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在我国,用来调整大陆和港、澳、台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被称为————(B) A. 国际私法 B. 区际私法 C. 时际私法 D. 人际私法 5.国际私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方法主要是————(B ) A. 直接调整 B. 间接调整 C. 非A也非B D. AB同样重要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 ABCD 3. ACDE 4. ABCE 5. ABCDE 1.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规范的是————(W) A. 冲突规范 B. 统一实体规范 C.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E.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2.在下述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渊源的有————( ABCD) A. 国内立法 B. 判例 C. 国际条约 D. 国际惯例 E. 学者的学说 3.在国际上,曾被用来描述国际私法学科名称包括————( ACDE) A. 私国际法 B. 涉外私法 C. 法律冲突法 D. 律适用法 E. 法则区别说 4.在下述我国法律中,包括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的有————(ABCE)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国际私法所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是一种广义的民事关系,它包括————(W ) A. 物权关系 B. 财产继承关系 C. 劳动关系 D. 债权关系 E. 知识产权关系 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 C 2. B 3. B 4. A 5. C 6. B 7. A 8. D 9. A 10. B 1.国际私法所要解决的法律冲突主要是-----。( C)

国际私法案例题集及答案

国际私法案例题集 国家的豁免权 案例1:1977年7月2日,美国人马·司考特和他的朋友斯皮门在其住地燃放烟火,烟火本来指向空旷地方,但点燃后突然改变方向,击伤司考特的弟弟的右眼,所燃放的烟花是由中国进口的“空中旅行”。于是狄恩·司考特的父母即委托律师,于1979年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当作生产烟火的制造厂商作为第一被告,以中国外交部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理人,并以进口烟火的美国远东进口公司和烟火经销商作为第二、三被告,要求赔偿100万美元。 问题:1.本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被告是否合法?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 识别 案例2:一对夫妇,夫为加拿大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问题:中国法院在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作什么?并说明其含义。 先决问题 案例3:施韦伯尔和安加是一对犹太人夫妻,他们在匈牙利设有住所。后来他们决定移居以色列。在去以色列途中,他们俩在意大利的一个犹太人居住区离婚。对他们的离婚,匈牙利法是不承认的(当时匈牙利仍是他们的住所地),但依以色列法则可以承认。随后,他们俩又均在以色列获得选择住所。取得这种住所的女方后来来到加拿大多伦多与第二个丈夫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她接着以第二次婚姻是重婚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法院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 本案涉及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该女子的再婚能力,根据安大略的冲突规范,这个问题依以色列法解决。另一个是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离婚的有效性问题。依据安大略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无效;但依照以色列的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则是有效的。 问题:1.什么叫先决问题?本案所涉及的两个问题中,哪一个是先决问题?2.对于先决问题是准据法的确定,有哪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决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该案将如何判决。 反致 案例4:查理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95年死亡。查理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查理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查理的住所地即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 问题: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反致制度中的哪一种?并谈谈我国立法对反致制度的态度。 案例5: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问题: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案例6: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问题: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案例7:某英国公民甲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

国际私法笔记(自考必备)

自考国际私法笔记串讲 第一章绪论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或称国际民事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的一个法律部门。 涉外民事关系:是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如: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无国籍人,有 时是外国国家或国际组织。2、作为民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实施或完成的行 为。3、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 国际私法上所称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实际上是指民商事关系。它包括国际物权关系、国际破产关系、国际信托关系、发生于国际民商事领域的各种债权关系、国际知识产权关系、国际婚姻家庭关系、国际财产继承关系以及国际劳动关系等等。 涉外因素中的外国”是广义的,包括一国内涉及不同法域的法律关系。 法域此处即一国内具有独立法律制度的地区,中国司法实践中,国际私法规范也适用于港、澳、台地区。 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所涉各国立法不同且都有可能对它进行管辖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国际私法在许多国家又被称为法律冲突法”或冲突法” 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产生法律适用上冲突的原因:( 1 )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 民事关系;(2)所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3)司法权的独立;(4)国家为了发展对外民商事关系,必须承认 内外国法律的平等,亦即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承认所涉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上述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实质上就是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或内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外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突。 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制度为区际私法。多见于联邦制国家或复合法域国家。 具有自己的国际私法和自己内部的区际私法的成文法的复合法域国家,只有波兰与前南斯拉夫。美国这样的复合法域国家只有自己的州际冲突法。 国际私法与区际私法的关系:首先二者有区别。国际私法是调整不同国家间的民法冲突,区际私法是调整一国内部不同地区间的民法冲突。但二者共同点在于都是解决法律的地域或空间冲突的。二者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在解决国际民法冲突时,如指定应适用其本国存在多个法域的当事人本国法时,许多国家的国际私法立法常指定得依该国的区际私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该国哪一地区及哪一法域的法律可作为当事人的本国法来加以适用。因此二者又是不同的层面的法律制度。 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适用于不同宗教、种族、不同阶级的人的法律之间的冲突。 国际私法是解决不同国家(地域)法律的管辖空间上的冲突问题,而人际私法要解决的只是在一国内部哪一部分人应适用哪一种民法的问题,因此二者不是处于同一层面; 但二者相似的是都是采用间接调整方法。 时际法律冲突是指可能影响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冲突。 时际法律冲突中还有被称为动态冲突”的。如对某种文物,在其原所在国禁止上市交易,而被其 所有人带到第二国所在地,却并无这种限制,在确定以该文物为买卖标的的合同的合法性时,究竟是适用现在的所在地法还是应适用其原所在地法,此即动态冲突”。又如:一自然人在原国籍国依法可承认为成 年人或有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在其新国籍国却认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即时际私法中的动 态冲突”。 法律冲突解决的历史发展阶段: (1)依本国的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自中世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最早)时代起的几百年历史中,国际私法基本上依靠国内法中的冲突规范来解决法律冲突。但由于各国冲突规范的差异,往往会导 致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从而不能取得判决的一致性。因而在19世纪末以后,出现了国际冲突法条约。 (2)依统一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18世纪中叶,由于孟西尼的倡导,开始出现了统一各国冲突法的 尝试。追求冲突规范的国际统一是想通过彼此适用同一冲突规范指定同一国家的实体法作为同一国际民事关系的准据法,这样不论案件在哪一国提起,均能得到同一的判决结果。 上述两种解决途径,只指出有关民事关系应适适用哪一国家的法律,而没有明确地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而只起间接调整作用,属于间接调整 (3)依统一实体法解决法律冲突。即是通过制定一些统一的实体规范,以消除彼此在民、商法上的歧异,并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也就可避免再从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作出选择。因而这是一种直接调整方法。 各国的国际私法著作中,有称这个法律部门为国际私法”的,有称其为冲突法”的。大陆法系各 国多称为国际私法”而英美等国则更多地称为冲突法”而立法上,更有直接称之为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 在国际私法的历史上,依学说的不同被称为法则区别说”、外国法适用论”、法律的场所效力论” 或法律 的域外效力论”等。还有称国际私法为私国际法”、涉外私法”的。 国际私法的范围,是指国际私法所应包括的规范范围或种类。 普通法系国家的国际私法学家多认为国际私法就是冲突法,反对把国籍问题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归入国际私法(但住所问题却是其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内容)。 法国认为关于管辖权的规范,也应归入国际私法的范围。

国际私法第1阶段测试题1b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一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国际私法》第一章到第三章(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国际私法产生的前提规范是(A)。 A、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B、冲突规范 C、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2、法院地法通常用于解决(A)。 A、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B、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D、合同方面的法律冲突 3、如果立法者认为对某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特别需要以自己的实体法处理,常会采用(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4、在国际私法中,被有些西方学者誉为是“哥白尼革命”的学说是(A)。 A、法律关系本座说 B、既得权说 C、政府利益分析说 D、意思自治说 5、在1971年《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里斯提出了(D)。 A、法院地法说 B、优先选择说 C、功能分析说 D、最密切联系说 6、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系统的国际私法立法是(B)。 A、唐朝《永徽律》 B、1918年北洋政府《法律适用条例》 C、1986年《民法通则》 D、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 7、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的免征关税或减征关税的优惠待遇为(D)。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优惠待遇 D、普遍优惠待遇 8、“侵权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是一条(B)。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9、“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是一条(D)。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经典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私法》(30302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考试对象:法学专业2005级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面哪一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诞生。( B) A.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B.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C.荷兰的国际礼让说 D.既得权说 2、国际私法最早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 A. 国内立法 B. 国际惯例 C. 国际公约 D. 国内判例 3、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4、(A)是《第二次美国冲突法重述》的指导原则。 A. 最密切联系原则 B.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C. 自体法原则 D. 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5、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A)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6、在中国古代的(C)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A.秦律 B.汉律 C.唐律 D.大明律 7、“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亦属有效”是一条(D)。 A.有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无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8、下面有关冲突规范说法正确的是:(D) A.冲突规范是一种直接规范 B.冲突规范是一种程序性的法律规范 C.冲突规范由假定、指引(或命令)和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D.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 9、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澳大利亚法处理该争议,但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应以澳大利亚首都墨尔本的所在地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澳大利亚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澳大利亚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10、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反致适用于(C) 。 A. 合同领域 B. 物权领域 C. 继承关系 D. 侵权行为 11、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A) A.美国法 B.俄罗斯国法

国际私法概述题库2-1-8

国际私法概述题库2- 1-8

问题: [多选]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 B.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 C.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 D.国际私活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

问题: [多选]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 B.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 C.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 D.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

问题: [多选]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是 A.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因离婚而产生的有关法律关系 B.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某国海运公司约定由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的有关法律关系 C.某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我国某一大型国有企业就购销合同产生争议的法律关系 D.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股份制的改造,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出处:辽宁11选5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a2788882.html,;

问题: [单选]国际私法的间接调整方法是通过借助() A.A、国际统一冲突规范来实现的 B.B、冲突规范来实现的 C.C、程序规范来实现的 D.D、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来实现的

问题: [单选]国际私法的直接调整方法是通过借助() A.A、国际统一实体规范来实现的 B.B、冲突规范来实现的 C.C、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实现的 D.D、国际商事仲裁规范来实现的

国际私法第一章测试题(修改后)

2014年国际私法第一章(涉外民事关系与国际私法)测试题 一、名词解释(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国际私法 2.civil relations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s 3.间接调整方法 4.法律人际冲突 5.统一冲突法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 2.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于(2011)年(4)月(11)日生效。 4.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冲突法调整,一种是(实体法)调整。 5.涉外民事关系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经济条件)和(法律条件)。 6.实现国际私法规范统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7.在我国,一般认为国际私法由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统一实体法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规范组成。这四种规范中最重要的规范是(冲突规范)。 8. 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2007年7月11日之(EC864/2007号条例)(《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简称《罗马条例Ⅱ》)是欧洲国际私法统一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总结其规定,一方面,一般性规则给予“损害发生地法”和“共同惯常居所地法”以优先地位,增加了法律适用的可预见性。另一方面,例外条款软化了一般性规则的僵化性。9.国际私法产生的前提规范是(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实体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是一种间接调整。(错) 2.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的最早法律表现形式。(对) 3. 国际私法主要指法律的国际冲突,不涉及在一国内部不同地区或不同人种的法律冲突。(错) 4.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是国际条约,迄今为止国际条约仍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之一。(错)。 5.所谓法律的域外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在制定者管辖领土以外尚能 发生的效力,它常常表现为国家的属人优越权。(对) 6.一国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属于实体法范围,不属于国际私法范畴。(错) 7.当今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的发展趋势是国际私法的调整范围扩大,规定更加原则化。(错) 8.国际私法的发展已开始仅表现为一种学说,直至18世纪下半叶后,才开始进入“立法的国际私法”阶段。(对) 9.一国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属于实体法范围,不属于国际私法范畴。(错) 10.我国一般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但在国际私法中,确实 承认其约束力的。(错) 四、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统一实体规范指的是国际条约和(C)中规定的确立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范。 A、国际惯例 B、贸易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2.一国的国内法,从国际私法的角度,可划分为(A) A.实体法和冲突法B.内国法和实体法C.实体法和程序法D.冲突法 和程序法 3.国际私法的直接调整方法,是通过借助( A ) A. 国际统一实体规范来实现的 B. 冲突规范来实现的 C. 国际民事诉讼规范来实现的 D. 国际商事仲裁规范来实现的

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

(0325)《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 一简述题 1、国际私法的概念和调整方法 2、国际私法的渊源 3、冲突规范的主要内容。 4、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和内容。 5、我国对外国法人认许的有关规定。 6、国家豁免的内容 7、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和特点。 8 怎样理解冲突规范连结点的发展趋势是由单一化向多样化发展? 9反致制度形成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10 我国社会公共秩序制度的主要立法体现是什么? 11 法院地法的适用范围 12国际社会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发展的新特点。 二论述题 1 冲突规范的主要内容。 2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3 国际私法的渊源。 三案例分析 案例1:申请执行人是一个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的美国公民,他曾在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对一个住在美国的德国人提起诉讼,因为当他未成年时,被告人曾同他发生性关系,致使他遭受伤害。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判决被告人向原告人赔偿 750260美元(其中医药费260 元,精神治疗费150000美元,痛苦费200000美元,惩罚性赔偿费400000美元)。后来被告人移居德国,于是原告人向德国法院申请执行该判决。1992年6月4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决定,只承认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判决中的350260美元的赔偿费,而不承认惩罚性的赔偿费400OO0美元。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执行判决中的惩罚性赔偿费不符合德国的社会公共秩序。请问: 1)社会公共秩序保留的内容是什么? 2)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保留内容是什么? 3)我国社会公共秩序制度的立法如何?

案例2:巴布科克与杰克逊夫妇是好朋友。巴布科克乘他们的车一起去加拿大作周末旅行。该车是在纽约州登记和保险的。由于杰克逊的疏忽,车行至安大略省奥达内河时出事,巴布科克受重伤。 巴布科克回到纽约后,便对杰克逊在纽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根据此案,按照美国的法律是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案件,而侵权行为案应适用侵权行为地即安大略省的法律。根据安大略省公路交通法令第105条“免费的汽车乘客不得向车主求偿”的规定,杰克逊不负赔偿之责。因此,纽约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原告不服,上诉到上诉法院。 上诉法院审案过程中,法官认为,此案提出的问题可以简单地归结为,对侵权行为的索赔是否永远只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是不是在选择适用法律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与这种赔偿目的有关的一些其他因素,而这些因素又至关重要。 最后,上诉法院于1963年判定不能适用安大略省法律,而适用了纽约州的法律。按照纽约州的法律,杰克逊对巴布科克负有赔偿之责。 请问: 1)有关涉外侵权的损害赔偿,国际社会主要适用什么原则? 2)本案适用的是什么原则? 3)有关涉外侵权的损害赔偿,我国的法律适用原则有哪些? 案例3: 2003年8月7日,原中国“第三富豪”仰融,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前董事长,为了取回据称是他所拥有的6亿多美元资产。仰融以个人名义选择在华盛顿联邦法院起诉的理由是:仰融的夫人是美国公民,美国加州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权;华晨中国在美国上市,美国法认为此行为是商业行为,且在美国有直接影响,依据国际法,国家对跨国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国家之间的商业行为享有管辖权。但美国法律规定,以美国境外行为为依据的案件,此行为在美国境内造成直接影响时,外国政府不享有法院管辖的豁免权。虽然美国法院至今尚无因商业理由状告中国地方政府的先例,但1992年,也就是仰融将中国首家企业引往华尔街上市时,美国有过一起与今天仰融状告辽宁方面几乎近似的判例,是一个美国公民告一个国家政府侵吞财产的个案,今天联邦法院受理就是沿用了那时的案例。 请问:仰融在美国起诉,在国际私法中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0325)《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答案

全国2001年4月自考国际私法试题(有答案)

200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对于国际私法的性质问题,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国际私法() A、既是国际法,也是国内法 B、主要是国内法,也有国际法因素 C、是国际法 D、是国内法 2、自法则区别说产生以来,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为属人法的是()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900年《德国民法典》 3、在我国,自西汉到明末,对外国人基本上采取() A、特权制度 B、排外制度 C、平等待遇制度 D、全理待遇制度 4、“婚姻之权利,依当事人各该本国法”,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 5、最早提出识别问题的是() A、胡伯和巴丁 B、卡恩和里斯 C、胡伯和里斯 D、卡恩和巴丁 6、自1878年福果案后,法国判例确定了() A、反致制度 B、识别制度 C、公共秩序制度 D、先决问题制度 7、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安全阀”制度的是() A、反致制度 B、识别制度 C、公共秩序制度 D、先决问题制度 8、依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能力,则其民事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应是() A、我国法律 B、外国人的本国法 C、外国人的住所地法

D、外国人的惯常居住地 9、解放初期,我国对于外国人在华企业国籍的认定,依照() A、复合标准说 B、实际控制说 C、法人住所地说 D、法人设立人国籍说 10、对于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首选应适用() A、本人的属人法 B、代理人的属人法 C、意思自治原则 D、最密切联系原则 11、关于行使票据上权利的行为方式和登记行为方式,一般只适用() A、法院地法 B、行为地法 C、物之所在地法 D、当事人属人法 12、关于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适用() A、物之所在地法 B、当事人属人法 C、破产宣告国法 D、意思自治原则 13、《世界版权公约》规定,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 A、15年 B、25年 C、35年 D、50年 14、最早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当事人意思自治作为确定合同准据法首要原则的法律是() A、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B、1865年的《意大利民法典》 C、1896年的《德国民法施行法》 D、1898年的《日本法例》 15、“合同自体法”学说认为,合同首选适用() A、合同缔结地法律 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D、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法律 1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并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 A、双方当事人都是缔约国国民,或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 B、双方当事人住所都在缔约国境内,或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 C、双方当事人的惯常居所在缔约国境内,或合同在缔约国境内缔结 D、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或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17、国际金融组织和其成员国之间的贷款协议一般适用() A、该组织的有关规定 B、该成员国的有关法律

国际私法教案 第一章

第一章-国际私法教案. 第一章涉外民事关系与国际私法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

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国际私法之所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正是因为它有着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理解和把握其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我们研究和学习国际私法的逻辑起点。 一、涉外民事关系 (一)什么是涉外民事关系(civil relations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s) 【模拟案例】一中国上海女子在美国纽约嫁

给一日本东京男子,定居东京并生儿育女。该女子不幸英年早逝,未留下任何遗嘱,但在东京和上海留下了价值可观的动产和不 动产。其丈夫、子女及父母因析产不均发生争议,其父母诉诸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等因素中至少有一个为外 国因素的民事关系。 第一,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无国籍人。有时,外国国家也 可能成为这种民事关系的主体。 第二,客体涉外,即作为民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实施或完成的行

为。 第三,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 【问题】一美国公司与一英国公司在一架澳大利亚航空公司的飞机上签署一货物买卖合同,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纠纷,两公司协议在中国广州中院诉讼。 请问:对于中国法院来说,该货物买卖关系是否涉外民事关系?

(二)正确理解涉外民事关系应明确的几个概念 1、“涉外民事关系”与“国际民事关系”是可以替换使用的概念。 2、“涉外民事关系”与“涉外民商事关系”也是一个通用的概念,即国际私法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是广泛意义上的民事关系,包括那些采取民商分立的国家所指的一般民事 法律关系和商事法律关系 3、涉外因素中的“外国”(foreign),有时还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一个国家中的不同法域 【法域(territorial legal unit)】法域是指一国内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地区。例如,英国的国际私法所称foreign,就是把苏格兰和北爱尔兰也当作

国际私法思考题答案

国际私法思考题答案 第一章 1.AB 2.B 3.C 4.ABCD 5.B 6.B 7.AD 8.A 9.D 10.ABD 11.ABCD 12.ABCD 13.ABC 14.B 15. 略16.略19.略 17.间接调整方法是通过冲突规范进行调整的方法,它在国际私法中处于核心地位,体现为: 第一,间接调整方法是国际私法理论研究的主要对象。 第二,间接调整方法是各国国际私法解决法律冲突的基本方法。 第三,间接调整方法是调整国际民事关系的基本方法。 (1)直接调整方法不如间接调整方法适用范围广泛。 (2)间接调整方法在直接调整方法存在的地方仍可发挥调整作用。 ①直接调整方法只能在存在统一实体规范的缔约国之间才能发挥作用,非缔约国之间、缔约国与非缔约国之间则不能采用直接调整方法。 ②如果缔约国对条约的某一或某些内容提出了保留,则该缔约国与其他缔约国就保留领域不能采用直接调整方法。 ③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的统一实体规范可能对某些问题未作规定,直接调整方法在这些领域不能适用。 ④某些规定统一实体规范的国际条约并不排除当事人另选法律的权利,规定统一实体规范的国际惯例也大都需要有关当局认可或者当事人选择才能适用,在此类情况下,直接调整方法无法运用。 18.参见课本6-8页 第二章 1.D 2.A 3.D 4.AB 5.BD 6.B 7.AB 8.C 9.C

10.法则区别说侧重区分法律;国际礼让说将主权与法律属地性联系起来,主张以礼让适用外国法;既得权侧重从权利角度论证适用外国法;法律关系本座说侧重区分法律关系,奠定现代国际私法理论的基础。 11.(一)这三种理论的代表人物及其著述分别是: (1)荷兰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优利克.胡伯提出了著名的三大原则,大意是:一国法律具有严格的属地性质,只能在本国范围内适用,外国无义务适用;但每一国的法律已在本国的领域内实施,根据礼让,行使主权权力者也应当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其效力,只有这样才不会损害后者及其臣民的权利或利益。该理论实际上把普遍主义的观点完全推翻了,因为荷兰学派在这里提出了国际私法上的一项重大原则,就是承认不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适用不适用外国法,全取决于各国的主权考虑。 (2)长期以来,英国法院对外国法采取排斥的态度,戴西在其著作《法律冲突论》中,从法律的严格属地性出发,强调指出,为了保障法律关系的稳定,对于依照外国法设定的权利,也应该加以维护;他把国际私法思想概括为六项原则,核心是,法官只负有适用内国法的任务,它既不能直接承认或适用外国法,也不能直接执行外国的判决。该理论是为调和外国法和国家主权原则之间的矛盾设想出来的,但一国政府既然负有承认与执行外国法创设的权利的义务,实际上也就负有适用外国法的义务。 (3)库克在《冲突法的逻辑学与法律基础》一书中提出了本地法理论,认为内国法院适用或承认与执行的,不但不是外国的法律,而且也不是外国法创设的权利,而只是一个由它自己的法律创设的权利,亦即一个内国的权利,一个本地区的权利。该理论是在发现既得权说的矛盾后,试图克服这一矛盾而提出的,但由于夸大了法律的属地性,仍然把国家主权原则与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外国法二者截然对立起来。 (二)这三种理论都建立在法律适用的严格属地性上;存在层层递进的因承关系,即国际礼让说认为基于主权考虑可以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既得权说在此基础上认为承认外国法的效力是保护外国法创设的权利的结果,不是基于主权考虑,本地法说认为承认外国法的效力不是基于主权考虑和既得权保护,而是适用本地法的结果。 第三章 1.B 2.ABC 3.D 4.A 5.ACD 6.ABD 7.BC 8.D 9.AB 10.C 11.见课本75页。12.见课本87-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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