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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产排污系数与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产排污系数与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产排污系数与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产排污系数与排污系数手册

内部资料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组织单位: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写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09年2月

说明 为保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产排污系数测算组织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环境保护部指导下,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同牵头主持,会同地方农业部门、农业和环保领域的科研单位和大学开展了“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核算,历时一年多的辛勤工作,在地方农业和环保部门、科研、检测中心、相关企业的支持下,完成了这一核算项目,并以此为基础编写了本手册,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量的核算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为此,在手册付印之际,向一切参加这一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主要术语与解释 (1) 三、使用方法 (2) 四、系数表 (3) (一)畜禽养殖产污系数 (3) (二)畜禽养殖场排污系数 (15) (三)畜禽养殖小区排污系数 (34) (四)畜禽养殖专业户排污系数 (53)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1.本手册给出了全国大陆范围内规模化饲养的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等5种畜禽在不同区域的产排放系数,应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计算,也可供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工作参考。 2.本手册给出的畜禽养殖业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涉及粪便产生量、尿液产生量、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铜、锌。 二、主要术语与解释 1、畜禽养殖产污系数:在典型的正常生产和管理条件下,一定时间内(本手册中以“天”为单位),单个畜禽所产生的原始污染物量。 2、畜禽养殖排污系数:在典型的正常生产和管理条件下,单个畜禽产生的原始污染物经处理设施消减或利用后,或未经处理利用而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量。 3、规模化养殖场:指具有一定规模,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合理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过的养殖场。本实施方案中规定规模化养殖场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200头(出栏)、蛋鸡≥2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4、畜禽养殖小区: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建立的有一定规模的较为规范、严格管理的畜禽养殖基地,基地内养殖设施完备,技术规程及措施统一,只养一种畜禽,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标准化养殖。 5、畜禽养殖专业户:指畜禽饲养数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养殖户,本手册中规定养殖专业户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50(出栏)、奶牛≥5头(存栏)、肉牛≥10头(出栏)、蛋鸡≥500羽(存栏)、肉鸡≥2000羽(出栏)。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最新修改说明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最新修改说明 2xx0年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承担单位对部分工业行业产排污系数进行了修订完善工作。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xx40制糖行业增加了氨氮的产排污系数,同时对采用真空无滤布 吸滤工艺等废水处理工艺的系数进行了调整。 2.对xx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业系数数值进行了调整。 3.xxxx 棉、化纤纺织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 产排污系数。 4.xxxx棉、化纤印染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 的产排污系数。 5.xx21毛条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6.xx22毛纺织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7.xx23毛染整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8.xx30麻纺织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9.xx41缫丝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10.xx42绢纺和丝织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 排污系数。 11.xx43丝印染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12.xx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 产排污系数。 13.xx52毛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4.xx53麻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5.xx54丝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6.xx55绳、索、缆的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 产排污系数。 17.xx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 的产排污系数。 18.xx57无纺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9.xx61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 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0.xx62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 物的产排污系数。

生活源系数手册(试用版)-71页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试用版) 2019年4月

目录 第一分册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产污校核系数 (1) 一、适用范围 (2) 二、主要术语与解释 (3) 三、使用说明 (4) 四、核算方法 (7) 五、示例 (10) 六、系数表单 (13) 第二分册农村居民生活水污染物产排污系数 (25) 一、适用范围 (26) 二、主要术语与解释 (27) 三、使用说明 (28) 四、核算方法 (30) 五、示例 (36) 六、系数表单 (40) 第三分册城乡居民生活能源消费大气污染物排污系数 (53) 一、适用范围 (54) 二、主要术语与解释 (55) 三、使用说明 (56) 四、核算方法 (57) 五、示例 (58) 六、系数表单 (60) 第四分册其他城乡居民生活和第三产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系数. 61 一、适用范围 (62) 二、主要术语与解释 (63) 三、使用说明 (64) 四、核算方法 (65) 五、示例 (67) 六、系数表单 (69)

第一分册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产污校核系数

一、适用范围 1. 本手册给出了城镇综合生活污水的污染物产污校核系数,用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的核算。 2. 本系数属校核系数,用于校核各地相关普查数据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如超出合理范围则使用本校核系数的平均值。 3. 涉及的系数包括:人均日生活用水量,折污系数,城镇综合生活污水中 的化学需氧量(COD Cr )、氨氮、总氮、总磷、生化需氧量(BOD 5 )、动植物油。

二、主要术语与解释 1. 产污校核系数:指城镇居民人均日生活用水量、折污系数和城镇综合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系数分为上限、下限和平均值,分别指本地区、本类型城镇产污系数合理范围内最高值、最低值和平均值。 2. 城镇综合生活污水:指城镇居民日常家庭用水和公共服务用水过程中排放,未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生活污水。居民日常家庭用水指饮用、烹调、洗涤、冲厕、洗澡等日常生活用水,公共服务用水包括娱乐场所、宾馆、浴室、餐饮、商业、其他服务业、学校和机关办公楼等用水,但不包括城市浇洒道路、绿地和市政等用水。 3. 人均日生活用水量:指城镇居民内常住人口平均每人每天的生活用水量。生活用水量包括日常家庭用水量和公共服务用水量。 4. 折污系数:指城镇居民用水过程中,城镇综合生活污水排放量与城镇综合生活用水量的比值。 5. 市区:指市辖区建成区,包括:直辖市和地级市本级①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②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 ③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市区分为较发达城市市区和一般城市市区。 6. 县城:指县、县级市、旗等县级行政区的建成区,包括:①县(市、旗)政府驻地的镇、乡或街道办事处地域;②县(市、旗)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③县(市、旗)域内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7. 镇区:指在市区和县城以外其他镇,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和开发区的办公区与生活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机场、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

环评中需要的经验排污系数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1.5%。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1.5-3%,柴油0.5-0.8%。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 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0.7~0.9,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使用系数进行计算时,人口数一般指城镇人口数;在外来较多的地区,可用常住人口数或加上外来人口数。 【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 B年/B时/10000

畜禽养殖排放系数

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 一、定义 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常年栏存量为500头以下的养猪场,3万羽以下的养鸡(鸭)场和100头以下的养牛场,以及其他同等规模的畜禽养殖。 二、技术模式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包括“厌氧+还田”模式、“堆肥+废水处理”模式和发酵床养殖模式(养殖200-500头)。 “厌氧+还田”模式是指粪污以厌氧消化为主要技术环节的污染防治模式,所产生的沼气再利用,产生的沼液沼渣还田的过程。适用于对沼气能源有需求且有足够沼液沼渣消纳面积的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 (格栅加沼气池回农田) “堆肥+废水处理”模式是指以好氧发酵和生态处理为主要环节的污染防治模式,畜禽粪便集中堆放并在微生物作用下使有机物发生生物降解,废水经过生态处理的过程。适用于一定区域内对肥料有需求且有稳定市场销售途径的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适用于垫料易于获得的、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 ①当存栏生猪当量≤50头,采用庭院式畜禽散养时,宜采用农村户用沼气池。 ②当存栏生猪当量50~100头时,可采用“上山下乡”技术方案,即粪尿全部排入传统的沤粪池、沼气池发酵,发酵后变成液态肥,到山上浇灌果树、茶园、油茶园等,下乡则浇灌菜地等,实现污染物减量排放。 ③当存栏生猪当量为100~200头时,将种植专业与养猪专业以经济联系起来,实行种养结合。应采用“粪尿(水)分离、固废堆肥、废水沼气池处理、沼气供养殖场和农户使用、沼液贮存并生态还田”技术。 ④当存栏生猪当量为300~500头时,若畜禽养殖场周边有足够的可以消纳粪污的农田时,应采用“粪污机械固液分离、固废制有机肥、废水沼气池处理、沼气供养殖场和周边农户使用、沼液贮存并通过管网生态还田”技术。也可在肉猪栏舍全面铺设多功能生物活性垫料,生猪粪尿在多功能生物活性垫料发酵降解消化,变成有机肥,从而达到免冲洗栏舍,粪尿变成有机肥,实现源头污染物减排的目标。 三、排污量计算、 畜禽养殖主要固体污染物产生量及其性质 排污量的折算标准为:30只蛋鸡、30只鸭、30只兔、3只羊、15只鹅或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四、投资估算指标

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

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和生活源普 查表填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05-06 国污普办〔200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全军环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的要求,指导地方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做好生活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系数手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系数手册》使用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印发的《系数手册》仅供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使用。环境统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方法按现行的方法和规定执行。 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是实测大量样本得到的平均水平,不是每个普查对象严格意义上的实际排放量。但它能在一定样本数的基础上,较为客观反映各地、各类污染源总体上的排污状况。 二、生活源普查表不需要填报污染物的量,仅需填报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和与污染物产排量相关的信息。由各级普查机构利用国家统一制发污染源普查数据软件,使用《系数手册》中各类产排污系数自动计算出生活源各类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三、本次印发的《系数手册》涵盖了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城镇居民生活四类普查对象。独立燃烧设施污染物的产生、排放量,在国家统一制发的污染源普查软件中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分册“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包括工业锅炉)”的系数自动计算生成。“机动车污染物产生、排放量核算系数手册”另行下发。 四、污水量的校核过程中,如按普查对象填报的用水量及硬件数量计算的日均硬件污水量(Wd),不在《系数手册》给出的污水排放系数中校核系数范围

火力发电行业产排污系数手册

4411火力发电行业

1适用范围 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4411火力发电行业电能、电能+热能等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火力发电行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本手册产、排污系数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消耗单位燃料的污染物产生量与排放量。 涉及的污染物指标包括:工业废水量、工业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工业废气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工业固体废物(脱硫石膏)。 2注意事项 2.1 在本《4411火力发电行业产排污系数使用手册》中,原料均指燃料。 2.2 系数表单中未涉及的燃料、工艺及末端治理技术的产排污系数 (1)燃料为生物质类,采用燃料为垃圾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条件下的产、排污系数; (2)燃料为高焦炉混合煤气,参照燃料为天然气类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下的产、排污系数。 高炉煤气的工业废气量产、排污系数采用天然气工业废气量产、排污系数除以15,氮氧化物的产、排污系数采用天然气的产、排污系数除以4,其它系数直接采用。 焦炉煤气工业废气量系数采用天然气工业废气量系数除以6,氮氧化物的产、排污系数采用天然气的产、排污系数除以4,其它系数直接采用。 (3)燃料为煤炭+高、焦炉煤气,与第(2)步高焦炉混合煤气系数取值方法相同; (4)燃料为“油页岩”类,采用燃料为煤矸石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条件下的产、排污系数; (5)当燃煤矸石机组所用锅炉不是循环流化床锅炉时,采用燃料为煤炭类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条件下的产、排污系数; (6)烟尘末端治理技术为过滤式除尘法或电、过滤式除尘器时,烟尘的排污系数采用电除尘器末端治理技术的排污系数乘以0.3取得;此时,粉煤灰的产污系数采用电除尘器末端治理技术的粉煤灰产污系数加上0.5取得; (7)烟尘末端治理技术为斜棒栅除尘器时,烟尘的排污系数采用文丘里水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全国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测算项目组 项目完成单位项目组长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 中心) 项目副组长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片区负责单位: 农业部黄 渤海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东海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南海区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黑龙江流域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长江中上 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长江下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珠江流域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单位:黑龙江省渔业环 境监测站哈尔滨市渔业环境监测站吉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辽宁省海洋渔业环境 监督监测站辽宁省淡水渔业环境监督监测站北京市渔业环境监测站河北省海洋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渔业环境监测保护站山西省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山东省渔业环境监测站山东省淡水渔业监测中心青海省渔业环境监测站青岛市 渔业环境监测和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陕西省渔业环境监测站甘肃省渔业生态环境 保护管理站宁夏回族自治区渔业环境与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江苏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站上海市渔业环境监测站浙江省海洋渔业环境监测 站浙江省淡水渔业环境监测站宁波市渔业环境监测站福建省渔业环境监测站广 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 中心海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河南省渔业检测中心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安徽省 渔业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湖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武汉市渔业环 境监测站四川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 (以上单位排序不分先后) 编制说明为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根 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 室在财政部的支持下,由农业部和环境保护部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渔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

说明 城镇生活源是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四类普查对象之一,为使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在财政部的支持下,在环境保护部科技、规划等有关司办的指导下,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组织环保、建设、高校及有关专业公司等144家单位数千人开展了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测算项目。参加项目各单位经一年多的辛勤工作,在建设部门、环保部门等各行业及实测对象的支持下,完成了这一测算项目,并以此为基础编制了这套手册,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城镇生活源产排污量的核算打下了比较良好的基础。值此手册付印之际,向所有参加这一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

序言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系数手册)涵盖了城镇居民生活源、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机动车等五部分内容。 本手册一共有四个分册。 第一分册城镇居民生活源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 涉及的污染物指标包括:生活污水量及其中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生活垃圾量;烟气及其中的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煤渣。第一分册共13项系数指标,534个核算系数,主要应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居民生活源污染物产生、排放量的核算。 第二分册住宿餐饮业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 住宿业涉及的污染物指标:污水包括污水量、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固体废物为垃圾产生量,共6项系数指标;餐饮业包括污水量、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动植物油,固体废物为垃圾产生量,共7项系数指标。第二分册共有7项系数指标,1287个核算系数,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住宿餐饮业的各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核算。 第三分册居民服务与其他服务业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 洗染服务业涉及的污染物指标为污水量、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4项;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业涉及指标污水量、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铅、汞6项;洗浴服务业涉及污水量、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项;摄影扩印服务业涉及指标污水量、化学需氧量、氰化物、六价铬、总铬5项;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业中洗车业涉及指标污水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总磷4项。第三分册共有10项系数指标,177个核算系数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各类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核算。 第四分册医院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 涉及污染物指标:污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汞、医疗废物产生量等8项。第四分册共有8项系数指标,399个核算系数,34个校核系数,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医院中各类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核算,以及用水量与医疗垃圾产生量的校核。

污水处理厂产排污系数

附录三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产排污系数 1.一级处理(含一级强化处理):C k Q k S 31+= S :污水处理厂含水率80%的污泥产生量,吨/年; k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物理污泥产生系数,吨/万吨-污水处理量,系数取值见表1; k3: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化学污泥产生系数,吨/吨-絮凝剂使用量; Q :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污(废)水处理量,万吨/年; C :污水处理厂的无机絮凝剂使用总量,吨/年。有机絮凝剂忽略不计。 2.二级处理(含深度处理) 无初沉池情况:C k P rk S 32+= 有初沉池情况:C k P k Q k S 3217.0++= S :污水处理厂含水率80%的污泥产生量,吨/年; k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物理污泥产生系数,吨/万吨-污水处理量,系数取值见表1; k2: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生化污泥产生系数,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 k3: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化学污泥产生系数,吨/吨-絮凝剂使用量; Q :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污(废)水处理量,万吨/年; P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去除总量,吨/年; C :污水处理厂的无机絮凝剂使用总量,吨/年。有机絮凝剂忽略不计。 r :进水悬浮物浓度修正系数,无量纲。 当进水悬浮物全年平均浓度较低时(<100mg/L ),取值为1.0; 当进水悬浮物全年平均浓度中等时(≥100mg/L ,且<200mg/L ),取值为1.3; 当进水悬浮物全年平均浓度较高时(≥200mg/L ),取值为1.6。 如果缺乏进水悬浮物浓度参考数据,可按中等浓度条件取值,即取为1.3。 在异常数据核查中,应重点核对污水处理厂的监测记录,并根据实际进水悬浮物浓度范围确定是否需要调整该参数进行重新校核或核算。 表1物理污泥产生系数( k1 )

常用的排污系数

常用的排污系数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1.5%。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1.5-3%,柴油0.5-0.8%。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

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0.7~0.9,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使用系数进行计算时,人口数一般指城镇人口数;在外来较多的地区,可用常住人口数或加上外来人口数。 【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 B年/B时/10000 式中: 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 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 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h。

畜禽养殖排污系数表

附件2 畜禽养殖排污系数表: 畜禽粪便排泄系数 畜禽粪便中污染物平均含量(单位:公斤/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4]43号 关于减免家禽业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04〕17号)和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财综明电〔2004〕1号),做好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工作,加强对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的管理,防止其他突发性疫病的传播,现就畜禽养殖、加工行业减免排污费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环保部门要迅速开展畜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业的排污情况。 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与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提出2004年2月1日起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减免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排污费的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服务意识,帮助有关单位做好防治禽流感的环境保护工作,不得因减免排污费而放松对禽畜养殖、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发生由污染引发的疫情传播。 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于2004年8月31日前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及附表以书面形式报我局。 附件:1.畜禽养殖加工业户排污情况与排污费减免汇总表 2.畜禽养殖排污系数表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一: 畜禽养殖加工业排污情况与排污费减免汇总表 填报单位:环境保护局(厅) 填报日期:

联系人: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此表填写畜禽养殖业排污申报和排污费数据。 2、规模养殖农户指未经工商登记、养殖规模在表中所列数量以上的农户。 3、排污数据无法通过监测取得的,可以按照附件2排污系数计算。 4、填报数据中的存栏数以调查月平均值计。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目录.doc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 系数手册使用说明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涵盖了占我国工业污染物产排量绝大部分的351个小类行业。其中、259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通过实测核算得出,92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采用类比方法获得。 本使用手册共十册。 第一分册内容包括:0610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0620褐煤的开采洗选、0690其他煤炭采选、0710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0790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关的服务活动、0810铁矿采选、0890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0911铜矿采选、0912铅锌矿采选、0913镍钴矿采选、0914锡矿采选、0915锑矿采选、0916铝矿采选、0917镁矿采选、0921金矿采选、0931钨钼矿采选、0932稀土金属矿采选、1011石灰石和石膏开采、1012建筑装饰用石开采、1013耐火土石开采、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1020化学矿采选、1030采盐、1091石棉和云母矿采选、1092石墨和滑石采选、1093宝石和玉石开采行业等26个小类行业产排污系数。 第二分册内容包括:1310谷物磨制、1320饲料加工、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1332非食用植物油加工、1340制糖、1351畜禽屠宰、1352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1361水产品冷冻加工、1362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3水产饲料制造、1364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1369其他水产品加工、1370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1392豆制品制造、1393蛋品加工、1411糕点、面包制造、1419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1421糖果、巧克力制造、1422蜜饯制造、1431米、面制品制造、1432速冻食品制造、1439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1451肉、禽类罐头制造、1452水产品罐头制造、1453蔬菜、水果罐头制造、1461味精制造、1462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92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1493盐加工、1494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等33个小类行业产排污系数。 第三分册内容包括:1510酒精制造、1521白酒制造、1522啤酒制造、1523黄酒制造、1524葡萄酒制造、1531碳酸饮料制造、153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1535固体饮料制造、1539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1711棉、化纤纺织加工、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1721毛条加工、1722毛纺织、1723毛染整精加工、1730麻纺织、1741缫丝加工、1742绢纺和丝织加工、1743丝印染精加工、17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1752毛制品制造、1753麻制品制造、1755绳、索、缆的制造业、1754丝制品制造、17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1757无纺布制造、1761 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1762 毛针织及其编织品制造、1810纺织服装等29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 第四分册内容包括:1910皮革鞣制加工、1931毛皮鞣制加工、1941羽毛(绒)加工、2011

排污系数

1、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排放量及污染物的测算 ⑴用煤作燃料时 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吨)×0.8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 =燃料耗用量(吨)×8×(1-脱硫效率) 燃料燃烧过程中烟尘排放量(千克) =燃料耗用量(吨)×1000×灰分×dfh× (1-除尘效率) ÷(1-cfh) 注: 本公式适用煤粉炉、沸腾炉、抛煤机炉,其他炉型应去掉分母计算。通常dfh取20﹪, cfh取30﹪。 燃料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见表1。 ⑵用天然气作燃料时 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万立方米)×15.3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产生量(千克)=燃料耗用量(万立方米)×6.3 燃料燃烧过程中烟尘排放量(千克) =燃料耗用量(万立方米)×2.86 燃料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见表1。 ⑶用油作燃料时 柴油: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吨)×1.56 重油: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吨)×1.42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2×燃料耗用量(吨)×1000×(1-脱硫效率) 燃料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见表1。 哈哈这些都是环评爱好者里面的资料整理一些传给你吧。 几个常用的系数供参考(排污系数)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1.5%。若燃煤的含硫

生活源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测定

生活源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产/排污系数测定 实施方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07年7月

目 录 1项目的背景 (1) 2监测对象 (2) 3监测的污染物指标 (2) 4监测相关技术方法 (4) 4.1城镇居民生活 (4) 4.1.1样本选择的技术规定 (4) 4.1.2 实测技术方法 (4) 4.2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与其他服务业 (6) 4.2.1实测城市和样本数 (6) 4.2.2 采样点的设置 (9) 4.2.3 实测技术方法 (9) 4.3医院 (11) 4.3.1医院实测样本数 (11) 4.3.2 采样节点的选取 (12) 4.3.3 实测技术方法 (12) 4.4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13) 4.4.1试点城市和样本数 (13) 4.4.2 采样节点的选取 (14) 4.4.3 实测技术方法 (15) 4.5垃圾与危废 (15) 4.5.1样本选择依据 (15) 4.5.2试点城市和样本数 (18) 4.5.3 实测技术方法 (19) 4.6分析方法 (23) 5承担单位 (23) 6进度要求 (23) 7实测经费预算指南 (23) 8提供成果形式要求 (24)

1项目的背景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落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的任务。国务院于2006年10月17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决定从2006年第4季度至2009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产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是全国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测定的基本技术方法。“七五”、“八五”期间,我国开展了若干产排污系数的研究工作,为开展环境规划、环境统计、环境监测和监督、排污收费和排污申报登记以及污染过程控制等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产业结构、企业规模、产业空间布局及技术水平等发生了巨大变化,现有的排污和产污系数已不能满足环境管理的需求,亟待开展新的全国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的测定工作。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第三产业与居民生活的排污在城镇排污总量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在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东部沿海地区居民生活排污已经超过工业排污,这还不算占国民经济比重越来越大的第三产业的排污。因此开展第三产业与居民生活排污调查,弄清楚排污基数,对于全面了解我国污染源排放情况,对我国正确实施总量控制、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应用培训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应用培训 (参考资料)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

1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作用.......... 错误!未指定书签。 2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相关术语、定义.…. 错误!未指定书签。 3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的应用范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4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在污染源普查表中的应用.错误!未指定书签。 4.1需使用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的普查表..错误!未指定书签。4.2工业污染源产排量的核算方法(产排污系数法)错误!未指定书签。 4.3 填表流程(详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4.4填表流程(简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4.5举例说明............... 错误!未指定书签。

1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作用 产排污系数是准确测定各类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以及环境统计的基本技术方法之一。“七五”、“八五”期间,我国幵展了若干产排污系数的研究工作,为幵展环境规划、环境统计、环境监测和监督、排污收费和排污申报登记以及污染过程控制等各项工作提供了支持。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是在综合考虑影响行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的各种主要因素,包括产品、工艺、规模、原材料,以及末端治理技术设备等,通过这些因素的组合,在现场实测、历史数据收集的基础上使用一定的核算方法而获得的。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直接服务于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普查过程中,普查员可采用产排污系数直接核算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2)为完善我国环境统计体系,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科学决策水平提供基础性数据。 我国在现行环境统计中,只对规模以上的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控和统计,而数量多、污染治理设施落后甚至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的中、小规模污染源由于各种原因并未纳入统计范围,导致环境统计数据不能全面、真实反映环境状况。 2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相关术语、定义 (1)四同 指在某一行业中,产品、原材料、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四种因素的组合。一个四同组合(条件)代表生产相同(或类同)产品时、使用相同(类同)原材料、采用相同(相近)生产工艺、具有相同(相近)生产规模。不同行业需根据本行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特点,识别影响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主要因素、次要因素、一般因素等进行四同的划分和组合。对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无显著影响的因素,不需要进行类别的划分。 以表1为例,对四同进行说明。 从表可以看出: 由产品(普通碳钢)、原料(炼钢生铁水、铁合金和造渣剂)、生产工艺(转炉法)、以及大规模(>160t )四个要素形成一个四同组合。 (2)产污系数 指在某一四同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使用单位原料)所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量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10分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分册)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4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分册)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4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鸣谢 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相关司局的指导下,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经过历时一年多的辛勤工作,组织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协会等25家单位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的核算及系数手册的编写。在此,对给予项目组大力支持的地方环保部门、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各兄弟单位、相关企业、行业专家、环保专家、向一切支持此项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向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协会等25家项目参加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目录 使用说明 (1) 3922电力电容器制造业 (9) 3940电池制造业 (13) 3951家用冰箱制造业 (25) 3952家用空调器制造业 (29) 4011通信传输设备制造行业 (33) 4012通信交换设备制造行业 (39)

4013通信终端设备制造行业 (45) 4014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制造行业 (51) 4019其他通信设备制造行业 (57) 403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行业 (61) 4032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行业 (67) 4039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行业 (73) 4041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行业 (79) 4042电子计算机网络设备制造行业 (85) 4043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行业 (91) 4051电子真空器件制造行业 (97) 4052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业 (109) 4053集成电路制造业 (119) 4059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业 (131) 4061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业 (137) 4062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 (147) 4071家用影视设备制造行业 (155) 4072家用音响设备制造行业 (161)

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情况

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情况 4.3.1不同养殖规模排污强度 1、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排污强度 采用“组合累积扣减比例法”核算畜禽养殖排污量。该方法通过调查确定各种养殖清粪方式的比例、粪便利用方式的比例、尿液/污水处理方式的比例,根据地区实测和规律分析确定各种污染治理设施和综合利用方式对污染物削减比例,以产污量为基础,确定削减量,从而求得排污量。计算公式如下: 排污量=产生量-削减量 削减量=产污量×各种处理方式比例×对应处理方式削减比例 通过实地踏勘、调研和对2015年台山市的畜禽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可知区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处理措施存在一定差别,区域内绝大多数养殖场都是在既有池塘基础上配套建设而成,部分养殖场粪污直接排入池塘、部分养殖场经发酵、厌氧处理后排入池塘、部分养殖场配套有山林、果园以利用粪污、部分养殖场粪污处理后由其他农户拖走作为有机肥,具体见表4.3-1。 表4.3-1 台山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处理方式污染物去除效

率和养殖量占比 污染物处理模式COD 总氮总磷氨氮养殖量占比 水冲粪,粪便污水直接鱼池利用79.7 % 43.6 % 52.6 % 43.2% 8.5% 干清粪,粪便鱼塘和果园利用+污水厌氧、果林利用88.2 % 72.2 % 59.0 % 81.5% 15.5% 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污水厌氧、好氧和深度处理90.0 % 90.0 % 83.0 % 70.0% 2.5% 干清粪,粪便生产 有机肥、鱼塘利用和生产沼气+污水厌氧 处理外排92.5 % 77.0 % 74.0 % 83.2% 28.5% 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鱼塘利用+污水厌氧果林利用89.2 % 83.0 % 77.5 % 80.5% 45.0% 去除率加权合计89.20 % 76.44 % 71.66 % 77.99% 100% 排放量/产生量比例10.8023.5628.3422.01% 63.30

最新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修改说明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修改说明2010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最新修改说明 2010年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承担单位对部分工业行业产排污系数进行了修订完善工作。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1340制糖行业增加了氨氮的产排污系数,同时对采用真空无滤 布吸滤工艺等废水处理工艺的系数进行了调整。 2.对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业系数数值进行了调整。 3.1711 棉、化纤纺织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 的产排污系数。 4.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 物的产排污系数。 5.1721毛条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6.1722毛纺织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7.1723毛染整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 排污系数。 8.1730麻纺织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9.1741缫丝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0.1742绢纺和丝织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 产排污系数。 11.1743丝印染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 排污系数。 12.17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 的产排污系数。 13.1752毛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14.1753麻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15.1754丝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16.1755绳、索、缆的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 的产排污系数。 17.17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 物的产排污系数。 18.1757无纺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19.1761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 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0.1762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 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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