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新形势下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

新形势下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

新形势下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

来源:微信公号我们都是纪检人,作者:中共长兴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柳一平。未经允许,禁止转载,转载需注明来源和作者信息,且附本公号二维码,违者追究法律责任。欢迎原创稿件,采用就有奖励。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管党治党重要力量,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派驻机构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在党内监督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新形势下,做好派驻监督工作,应把握和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全面监督与专责监督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在党内监督体系中,党委(党组)监督是是第一位的,是全面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这是对纪委职责的高度凝练和准确定位,为纪委有效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就从制度层面厘清了党委、纪委在管党治党上承担的职责,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又发挥纪委专门监督作用。修订后的《条例》,把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改为“专责机关”,这个“责”就是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的是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凸显的是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

全面监督与专责监督,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党委全面监督,党委主体责任是总责、是全面责任,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不容置疑的主体地位;纪委专责监督,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方面的责任。两者既相互依存又相

1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