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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5.2.11)

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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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5.2.1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司法部答案】B

【考点】分期付款买卖、所有权保留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正确。汽车所有权仍然属于甲,其仍属于有权处分,而善意取得适用的前提系“无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C错误。D选项中,丙未能取得实际占有,而接受指示的人系乙,乙不负有对甲的返还义务,丙未能受让返还请求权,D错误。

2、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B.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

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

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

【司法部答案】D

【考点】合同条款的效力认定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题目当中并未给出系格式条款的信息,A不选。

《民法通则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该合同内容确定,并无主观意思上的瑕疵,未出现显失公平,B不选。

《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题目情形不符合情势变更,C不选。

确保能考上二本可能违背教育规律,因为考试成绩影响因素较多,并不仅仅系于培训质量,但并不违反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五种无效情形,D可选。

3、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

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司法部答案】C

【考点】仲裁协议

【答案解析】《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明确的,仲裁协议无效。本题中,仲裁协议无效,故C选项说法正确,法院应当受理,当选。

4、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

B.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

C.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

D.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司法部答案】C

【考点】民事裁定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驳回诉讼请求应当用判决,故A、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延期审理用决定,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由于裁定是法院用于指挥诉讼的手段,解决程序性问题,作用于诉讼过程,因此,不参与诉讼的单位和人员一般与裁定无关,裁定对社会一般不具有拘束力,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5、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司法部答案】B

【考点】分期付款买卖、所有权保留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正确。汽车所有权仍然属于甲,其仍属于有权处分,而善意取得适用的前提系“无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C错误。D选项中,丙未能取得实际占有,而接受指示的人系乙,乙不负有对甲的返还义务,丙未能受让返还请求权,D错误。

6、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代理?

A.甲请乙从国外代购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买2套,故乙共买3套一并结账

B.甲请乙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

C.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

D.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

【司法部答案】ABC

【考点】代理的构成

【答案解析】代理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制度。A选项中,乙虽然未以甲的名义而是以自己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但构成间接代理或隐名代理,应选。B选项中,乙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构成直接代理,应选。C选项中,基于法院指定甲律师代理乙进行辩护,虽然不是实施法律行为,但为诉讼行为,可以

7、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司法部答案】A

【考点】遗赠抚养协议

【答案解析】《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抚养协议具有生前与死因行为,具有双务性,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并无无效情形,A正确,其他错误。

8、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

C.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D.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

【司法部答案】ABCD

【考点】法院依职权调查

【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项涉及非单纯个人私益事项,故A、B、C、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9、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

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

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考点】仲裁的执行

【答案解析】《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10、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司法部答案】ABCD

【考点】物权变动、多重买卖、占有

【答案解析】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两项义务,转移标的物占有和转移所有权,甲出卖房屋给乙并交付,乙的占有为有权占有,但因为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乙未能取得所有权,A 正确。甲死亡后期房屋由其子丙继承,其子同样继承了其义务,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并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B正确。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C正确。《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的占有从有权占有转变为无权占有,所有权人丁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D正确应选。

11、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

B.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C.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D.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司法部答案】D

【考点】提存的效果

【答案解析】学说认为清偿提存的场合,在提存人与提存部门之间成立保管合同,甲机构工作人员因过失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根据《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机构应当构成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A、B正确。

提存后标的物所有权、孳息和风险全部转移给债权人。但乙另行履行了提存之债之后所有权、孳息和风险又全部转移回乙,故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故C正确。

12、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

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

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

D.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考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法律地位及禁止义务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所以A项表述错误。

第20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受托人或被聘用人不是绝对不可以从事上述行为,关键前提是看投资人是否同意。⑴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可以;⑵如果投资人同意,则可以。因此B、C错误,D正确。

13、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

B.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

C.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D.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司法部答案】BCD

【考点】商标注册程序、商标异议与撤销

【答案解析】《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A正确不选。

商标的排他性更强,不像专利权可以主张先用权,B错误应选。

根据《商标法》第41条规定,甲公司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而非向商标局申请,C错误应选。

《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甲公司商标未予注册,除非构成驰名商标,否则不能阻止他人使用,D错误。

14、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司法部答案】BCD

【考点】在途货物取回权、破产债权

【答案解析】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结合题意,乙公司暂未取得该货物所有权,卖方甲公司行使取回权,支付全款管理人可请求交付货物。所以,A 错,B、C正确。

第30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该批货物运到乙公司后,即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

序终结前债务人乙取得的财产,则该乙欠甲的货款则构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破产债权。所以选项D正确。

注意:破产债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第一,须为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第二,须为不享受优先受偿的请求权。

15、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

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

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司法部答案】AB

【考点】抵押权的保全、物上请求权、代位权

【答案解析】《物权法》第193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丙非法占有乙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屋,所有权人怠于行使返还请求权,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A正确。

一般认为,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抵押物,其不应享有返还请求权,但可以享有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请求权,D不选。

但在抵押人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的情况下,乙银行自可享有返还请求权,其可以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B正确。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限于到期债权(第73条),并不包括物权,似乎乙银行不能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C不选。

16、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B.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C.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无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D.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有权向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司法部答案】C

【考点】不当得利

【答案解析】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甲失去某物,该物品被用于乙与丙之间合同的履行,丙并未不当得利,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A正确。

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甲的交付行为系履行有效合同,乙失去了利益,其有权向不应获得利益的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B正确。

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可以在甲与乙、乙与丙之间分别进行,D正确。

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利益受损,丙获得了利益,可以突破债的相对性,由甲直接向丙请求返还不当得利,C错误。

17、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

A.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

B.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

C.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

D.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

【司法部答案】ABC

【考点】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

【答案解析】根据最高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2011年),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本题中A项属于(一),B项属于(二);C项属于(三);而D选项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并不能说明资产不足,缺乏清偿能力。不选。所以应选A、B、C。

评论:又是一道最新司法解释题,今年的司考对商经这块涉及的司法解释较多,提醒大家多加注意。

18、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

C.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

D.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司法部答案】ACD

【考点】国有企业合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由此,选项A说法正确。

第四十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B选项中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但须因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才在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仍应履行董事职责。故B项说法错误。

董事长是董事的一员,董事通常应由股东选举,所以,方圆公司作为富圆公司的股东,有权选举富圆公司董事长。可以派人担任董事长。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由此,股东可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故D说法正确。

19、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B.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C.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

D.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

【司法部答案】AB

【考点】法院与仲裁审理

【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仲裁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故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民诉意见》第73条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仲裁法》第44条规定,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民诉意见》第191条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

《仲裁法》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判决书中事实和理由必须写明,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20、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将债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无效

B.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

C.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

D.如乙清偿10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

【司法部答案】D

【考点】债权让与、债务承担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该债权让与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虽然不能对抗债务人,A、B错误。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该债务承担有效,C错误。

由于乙已经不再是债务人,乙清偿10万元债务,丙构成不当得利,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D 正确。

21、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

B.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

C.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司法部答案】D

【考点】民事判决的效力

【答案解析】判决一经作出,具有普遍拘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人民法院不能随意改变,只能通过再审程序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2、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司法部答案】B

【考点】股东出资和公司红利分配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本题中,成立该有限公司,约定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即三者出资分别为20、30、50万元,但丙仅实缴30万元,差额20万元,所以成立该公司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没有约定的,应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B项正确。A、D错误。

根据公司法28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所以C项错误。

23、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

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通过和解协议

【司法部答案】D

【考点】债权人决议的通过

【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另有规定除外,…”。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结合题意,60%超过二分之一,但不到三分之二。所以,和解协议须不能通过,其他可以通过。不符合规定的只有D选项。

24、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

B.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

C.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D.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

【司法部答案】ACD

【考点】船舶优先权;请求权

【答案解析】参考《海商法》22-25条的规定。

《海商法》第22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第23条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受偿。…

据此,第(四)项海难救助先于前三项优先受偿,A正确。其他依照顺序受偿,所以(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应“后于”(三)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B错误。

第24条规定,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C选项正确。

第25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简单归纳三者受偿顺序为: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D选项正确。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25、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B.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C.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D.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

【司法部答案】ACD

【考点】著作权的取得、演绎作品

【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A错误。

演绎作品即对已有的作品或者其他材料进行演绎、加工所产生的作品。《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B正确不选。

对于演绎作品,如果基础作品还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则只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他人才能从事著作权人所专有的演绎创作活动。丙不仅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还应取得甲的同意并支付报酬。C错误应选。

《著作权法》第34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D错误。

26、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

A.公益诉讼制度

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

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

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司法部答案】ABD

【考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答案解析】1991年《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抗诉制度,2007年修正《民事诉讼法》主要集中在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没有增加公益诉讼制度、恶意诉讼规制制度和行为保全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中,增加了这三项制度,故A、

B、D选项正确,当选。

2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

B.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

C.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

【司法部答案】B

【考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技术改进

【答案解析】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本案甲公司无权实施该专利技术,A错误。

《合同法》第35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B正确。

《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本案情形属于妨碍技术进步,合同无效,乙公司改进技术并未违约,也未侵权,C、D错误。

28、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

29、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C.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司法部答案】B

【考点】期间

【答案解析】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法定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行为而产生的在途时间计算在期间内,故C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延展期间,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的限制。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30、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B.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

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

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

【司法部答案】D

【考点】合同条款的效力认定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题目当中并未给出系格式条款的信息,A不选。

《民法通则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该合同内容确定,并无主观意思上的瑕疵,未出现显失公平,B不选。

《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题目情形不符合情势变更,C不选。

确保能考上二本可能违背教育规律,因为考试成绩影响因素较多,并不仅仅系于培训质量,但并不违反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五种无效情形,D可选。

31、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A.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

B.乙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

C.丙学生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后用于个人欣赏

D.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

【司法部答案】ABD

【考点】著作权侵权行为、出租权、合理使用、信息网络传播权

【答案解析】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的合理使用,甲航空公司构成侵权,A应选。

《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乙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未经权利人花园公司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B应选。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C不选。

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侵犯了录音制作者、著作权人、表演者的权益,构成侵权,D应选。

32、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

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

C.乙归还电脑的行为是承诺

D.乙送还电脑是义务,不能获得奖金

【司法部答案】B

【考点】单方虚伪表示、悬赏广告的性质

【答案解析】单方虚伪表示属于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依大陆法系民法理论,意思表示的基本分类为不一致的意思表示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类型包括:(1)表意人一方有意造成的意思分离,即心中保留与戏谑行为。也有学者把心中保留称为单方虚伪表示。(2)表意人与相对人双方有意造成的意思分离,即虚伪的意思表示。(3)无意的意思分离,即表示上的错误。后者包括受欺诈的意思表示、受胁迫的意思表示瑕疵形式。单独的虚伪表示,指表意人明知与表示行为相对应的效果意思并不存在,在不告述相对人的情况下所为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须向他人做出,只有相对人知道此保留的,该意思表示无效,否则意思表示效力不受影响。甲故意遗失电脑并发布悬赏广告,构成单方虚伪表示,出租车司机不知其心中保留,该悬赏广告效力不受影响。

《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据起草者介绍,该解释采纳了“要约说”而非“单独行为说”。但是,如此一来,A、C选项都正确,与单项选择不符,所以命题者显然系认为采纳了“单独行为说”,B正确。

《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该拾得人并未排除特定人,D不选。

33、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部答案】ABCD

【考点】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效果

【答案解析】丙错认乙车为甲车,缺乏占有的权源,属于无权占有,A正确。

但在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属于善意占有。《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丙修车的费用属于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B正确。同样,无论丙是否善意占有,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C正确。

丙知道骑错车后,自善意占有转变为恶意占有。《物权法》第244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对于车的毁损,丙作为恶意占有人应当赔偿损失,D正确。

34、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司法部答案】ABC

【考点】共同抵押权、共同保证的关系

【答案解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5条第2、3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由此,A、B正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应当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C正确。但是,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公司追偿,向债务人甲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

35、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

B.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

C.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D.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司法部答案】BCD

【考点】商标注册程序、商标异议与撤销

【答案解析】《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A正确不选。

商标的排他性更强,不像专利权可以主张先用权,B错误应选。

根据《商标法》第41条规定,甲公司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而非向商标局申请,C错误应选。

《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甲公司商标未予注册,除非构成驰名商标,否则不能阻止他人使用,D错误。

36、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

B.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

C.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D.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

【司法部答案】C

【考点】债权人撤销权、赠与人任意撤销权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的债权一般应当成立在先。而本案中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对丁基金会的捐赠均在甲公司无力清偿之前,在民法上(破产法上回溯六个月)不能撤销,A、B不选。但甲公司对戊学校的赠与在无力清偿之后,乙公司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C正确。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具有公益性质,其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D错误。

37、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

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

【司法部答案】C

【考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分割、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困难帮助请求权、公安机关的职权

【答案解析】《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A正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甲对乙构成遗弃,乙有权请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B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D正确。

38、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司法部答案】ABCD

【考点】物权变动、多重买卖、占有

【答案解析】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两项义务,转移标的物占有和转移所有权,甲出卖房

屋给乙并交付,乙的占有为有权占有,但因为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乙未能取得所有权,A 正确。甲死亡后期房屋由其子丙继承,其子同样继承了其义务,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并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B正确。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C正确。《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的占有从有权占有转变为无权占有,所有权人丁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D正确应选。

39、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

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

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

D.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司法部答案】D

【考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法律地位及禁止义务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所以A项表述错误。

第20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受托人或被聘用人不是绝对不可以从事上述行为,关键前提是看投资人是否同意。⑴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可以;⑵如果投资人同意,则可以。因此B、C错误,D正确。

40、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

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

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

D.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司法部答案】D

【考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法律地位及禁止义务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所以A项表述错误。

第20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受托人或被聘用人不是绝对不可以从事上述行为,关键前提是看投资人是否同意。⑴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可以;⑵如果投资人同意,则可以。因此B、C错误,D正确。

41、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

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

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考点】仲裁的执行

【答案解析】《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42、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

B.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C.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D.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司法部答案】D

【考点】提存的效果

【答案解析】学说认为清偿提存的场合,在提存人与提存部门之间成立保管合同,甲机构工作人员因过失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根据《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机构应当构成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A、B正确。

提存后标的物所有权、孳息和风险全部转移给债权人。但乙另行履行了提存之债之后所有权、孳息和风险又全部转移回乙,故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故C正确。

43、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C.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司法部答案】B

【考点】期间

【答案解析】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法定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行为而产生的在途时间计算在期间内,故C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延展期间,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的限制。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44、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

A.公益诉讼制度

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

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

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考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答案解析】1991年《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抗诉制度,2007年修正《民事诉讼法》主要集中在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没有增加公益诉讼制度、恶意诉讼规制制度和行为保全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中,增加了这三项制度,故A、

B、D选项正确,当选。

45、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司法部答案】B

【考点】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的区分

【答案解析】法人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划分,但大陆法系传统划分系最为重要的划分,也最难理解。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均属社团法人;所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依法人的目的事业的性质,法人可划分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所谓营利,是指通过商业活动获取利益,并将该利益分配给成员;公益法人是指以公益为目的事业的法人,公益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既可为营利法人,也可为公益法人,前者如公司,后者如工会、消费者协会,A、C错误。基金会法人以财产为基础,无法人成员,只能以公益为目的,只能为公益法人,B正确。我国有关法律中出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主要系营利法人,但也可为公益目的,如民办学校,民办慈善基金会,D错误。

46、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司法部答案】C

【考点】股东名册的效力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本题丙在股东名册中有记载,所以丙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包括分红权)。A、B、D三项说法都错误。根据排除法,答案已经出来了。

《公司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C项正确。

此外,注意区分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登记三者的效力:⑴出资证明书只有证明股东资格的效力,⑵股东名册具有证明股东身份变动的效力,⑶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论第三人是否知情。

47、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

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

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司法部答案】CD

【考点】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

【答案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丙摔伤系小偷撞到造成,小偷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丙虽然借用商场厕所,商场负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商场也应承担责任,系补充责任。A、B正确不选,D错误应选。

乙作为失主追击小偷不具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或补偿责任,C错误应选。

48、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

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

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

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司法部答案】D

【考点】法院能动司法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应当重视调解解决。调解解决的核心是要求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多做思想工作,用国家的法律、政策启发当事人,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彻底解决纠纷。法院在调解时主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邀请有声望的老人参加,体现了法院在司法过程中的能动作用,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49、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

B.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

C.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

D.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司法部答案】C

【考点】民事裁定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驳回诉讼请求应当用判决,故A、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延期审理用决定,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由于裁定是法院用于指挥诉讼的手段,解决程序性问题,作用于诉讼过程,因此,不参与诉讼的单位和人员一般与裁定无关,裁定对社会一般不具有拘束力,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50、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

B.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

C.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D.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

【司法部答案】ACD

【考点】船舶优先权;请求权

【答案解析】参考《海商法》22-25条的规定。

《海商法》第22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第23条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受偿。…

据此,第(四)项海难救助先于前三项优先受偿,A正确。其他依照顺序受偿,所以(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应“后于”(三)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B错误。

第24条规定,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C选项正确。

第25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简单归纳三者受偿顺序为: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D选项正确。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51、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

B.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

C.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

D.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

【司法部答案】C

【考点】二审程序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故二审一开庭审理为原则,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故二审调解书不需写明“撤销原判”,C选项说法错误,当选。二审应当采用合议庭审理的方式,并且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不能参与二审案件的审理,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52、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

2020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0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6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1.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 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 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 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大卫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 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A.以大卫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C.以大卫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D.以与大卫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2.甲国人A和B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二人均在中国上海有住所。某日,他们同乘轮船自乙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发生口角,A 顺手抓起B的旅行箱向B掷去,造成旅行箱内的贵重仪器被毁坏。 轮船抵达上海后,B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法院可以适用下列何种法律? A.甲国法 B.香港法 C.乙国法 D.中国法 3.实施反倾销税的条件之一是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关于这一条件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惟一原因

B.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一个原因 C.其他因素造成的国内产业损害不得归因于倾销进口 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4.中国某公司向欧洲出口啤酒花一批,价格条件是每公吨CIF安特卫普××欧元。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由"罗尔西"轮承运,船方在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啤酒花变质,颜色变成深棕色。经在目的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受潮受损迹象。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是在尚未充分干燥或温 度过高的情况下进行的包装,以至在运输中发酵造成变质。据此, 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 C.承运人对变质可以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固有缺陷可以免责 D.承运人对变质应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在运输中有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 5.按照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制度的规定和实践,有关非违反性申诉与违反性申诉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非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无需证明被申诉方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有关条款 B.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需要证明被诉方采取的措施造成申诉方利益的丧失或受损 C.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但需对申诉方作出补偿 D.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应撤销或废除被申诉的措施 6.下列表述中何者为影响法官内部独立的行为?

2020年司法考试卷一基础习题及答案

2020年司法考试卷一基础习题及答案 一、多选题 1.关于法的继承性,以下论述正确的是( )。 A 法是有阶级性的,所以社会主义条件下法治建设是不允许继承旧法统的所有法律的 B 法中的那些技术性成分是可以继承的 C 法的继承要注意新法和旧法的协调问题,要处理好同社会物质条件的关系 D 只有通过法的继承,才能保持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使法的历史研究得以继续 【正确答案】:B,C,D 【解析】:[测试点] 法的继承性。本题考查的法的继承。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法的继承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主要有:(1)法律术语、技术、形式;(2)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3)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规则和规范;(4)反映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但需要注意的是,反映法的阶级属性的内容和法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是不可继承的。 2.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说法正确的是? A 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合已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B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C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60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D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测试点] 劳动争议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2)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据此,AB项正确。第2条规定,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60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据此,CD两项正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目的是缓解劳动法关于申请劳动仲裁60日的僵硬性带来的问题,并且有将劳动关系作为一般的民事关系来解决的趋势。 3.新华公司与梁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新华公司来按期向梁某支付约定的劳动报酬则合同自行终止。该劳动合同履行8年后,新华公司拖欠梁某工资。新华公司主张合同自行终止,梁某则主张解除合同。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A 该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B 梁某可以随时通知新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C 新华公司应当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D 新华公司无须向梁某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B,C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及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 5.某法院在网络、微信等平台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被执行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主动找到法院配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卷一答案

司法考试卷一答案

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A.本质的同源性 B.彻底的人民性 C.充分的开放性 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 2. 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 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 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3. 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 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 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

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 4. 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 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 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 5. 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 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 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 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 6. 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 7. 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 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 C.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 D.是立足中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 8. A.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B.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 C.公安机关能够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 D.公安机关能够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 9. 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属于义务性规则 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

司法考试试卷及答案

司法考试试卷及答案 司法考试试卷,9月29日晚20时发布司法考试答案,请广大考生收藏并关注司法真题、司法答案栏目! 考生可点击进入>>2016年司法试卷及答案解析专题查询2016年司法真题及答案信息! 小编为您推荐2016年精品班课程火热报名中点击查看详情 感谢各位同学的关注与支持,为了能让广大考生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广大考生整理了《历年司法真题及答案[↓]》信息供广大考生备考,预祝大家取得优异的成绩! .table{border-left:#cadde6 solid 1px;border-top:1px #cadde6 solid;} .table td{border-right:1px #cadde6 solid; border-bottom:1px #cadde6 solid; text-align:center;FONT-SIZE: 12px; COLOR: #000000; LINE-HEIGHT: 25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STYLE1 {color: #FF0000}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2012-2015年)科目2015年2015年2014年2014年2013年2013年2012年2012年卷一真题答案真题答案真题答案真题答案卷二真题答案真题答案真题答案真题答案卷三真题答案真题答案真题答案真题答案卷四真题答案真题答案真题答案真题答案热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9月9日-9月23日)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专题(9月26日上午8时公布)2016年司法考试答案专题(9月29日晚20时公布)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 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 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 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 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 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 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 6.甲欲前往张某家中盗窃。乙送甲一把擅自配制的张家房门钥匙,并告甲说,张家装有防盗设备,若钥匙打不开就必须放弃盗窃,不可入室。甲用钥匙开张家房门,无法打开,本欲依乙告诫离去,但又不甘心,思量后破窗进入张家窃走数额巨大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卷一答案:单项选择题

司法考试卷一答案:单项选择题 2016司法考试卷一答案:单项选择题 点击查看>>>2016司法考试卷一答案(完整版) 1. A.法律既是保障人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B.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承担应尽的义务 C.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 D.人民根本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要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2. A.在法治国家,道德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部行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依赖于道德 B.以德治国应大力弘扬“和为贵、忍为高”的传统美德,不应借诉讼对利益斤斤计较 C.道德能够令人知廉耻、懂礼让、有底线,良好的道德氛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 D.通过立法将“礼让为先”、“勤俭节约”、“见义勇为”等道德义务全部转化为法律义务,有助于发挥道德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3. A.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 B.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

D.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4. A.甲省推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将风险评估作为省政府决策的法定程序 B.乙市聘请当地知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 C.丙区因发改局长立下“军令状”保证某重大项目不出问题,遂直接批准项目上马 D.丁县教育局网上征求对学区调整、学校撤并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意见 5. A.应避免陪审员选任的过度“精英化” B.若少数陪审员成为常驻法院的“专审员”,将影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C.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让人民群众通过参与司法养成守法习惯D.陪审员的大众思维和朴素观念能够弥补法官职业思维的局限性 6. A.相比古代而言,法律在现代社会中对保障人们的权利具有更重要的作用B.从理论上讲,当诉讼成本高于诉讼可能带来的收益时,更易形成“厌讼”的传统 C.案件激增从一个侧面说明人民群众已逐渐树立起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 D.在法治社会,诉讼是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 7.

2015 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及答案

2015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下载(试卷一)word版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D 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 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2.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C 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 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 3.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D 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 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 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 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 4.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C 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 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其他地区利益 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 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5.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是保证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C A.任何党政机关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均属于干预司法的行为 B.任何司法机关不接受对司法活动的干预,可以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C.任何领导干部在职务活动中均不得了解案件信息,以免干扰独立办案 D.对非法干预司法机关办案,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推进严格司法,应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流程,建立责任制,确保实现司法公正。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D A.最高法院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B.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可以促进法庭审理程序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C.在司法活动中,要严格遵循依法收集、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 D.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是指司法人员仅在任职期间对所办理的一切错案承担责任

2020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2020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2014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 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D.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参考答案】:B 2.某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中的权力清单。关于该举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旨在通过政务公开约束政府权力 B.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C.体现了比例原则 D.符合法治原则 【参考答案】:C

3.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每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上述 要求? A.某市环保部门及时发布大型化工项目的环评信息,回应社会舆论质疑 B.某市法院为平息来访被害人家属及群众情绪签订保证书,根据案情承诺加重处罚被告人 C.某市人大常委会就是否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禁止地铁内进食”举行立法听证 D.某省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参考答案】:B 4.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诚实守信。下列哪一 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 A.某县发生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政府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防止了现场矛盾激化 B.某市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给予优惠,因国家政策变化推迟兑现 C.某县政府因县内其他民生投资导致资金紧张,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相关企业的市政工程建设款项 D.某区政府经过法定程序对已经公布的城建规划予以变更 【参考答案】:C 5.执法为民要求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要反映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下列哪一做法没有准确体现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A.某市公安局借助网络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评判执法公正的唯一标准

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中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不应受理 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能够受理。故C项当选。 2、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

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3、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 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2.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3.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4.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5. A.道德问题的有效解决总是必须依赖法律的强制手段 B.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C.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必须诉诸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 D.法律与道德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法律其实就是道德 6. A.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处理决定具有国家强制力 B.“医闹”的解决依赖源头治理,国家机关不应介入 C.“医闹”的存在说明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权威地位仍待加强 D.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 7.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 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 8.

A.相对于自由价值,秩序价值处于法的价值的顶端 B.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个案平衡原则解决法的价值冲突 C.“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仅是对案件客观事实的陈述 D.言论自由作为人权,既是道德权利又是法律权利 9. A.表达的是委任性规则 B.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 C.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 D.表达的是法律责任的竞合 10. A.姓名权属于应然权利,而非法定权利 B.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 C.姓名权是相对权 D.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则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 11. A.在我国,指导性案例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B.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C.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类比推理 D.在我国,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均可发布指导性案例 12. A.适用法律必须面对规范与事实问题 B.当法律的字面含义不清晰时,可透过法律体系理解其含义 C.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和历史上曾经有效的法构成 D.法律的字面含义有时与法律背后的意义不一致 13. A.反映了社会调整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规律 B.说明法律始终是社会调整的首要工具 C.看到了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在法产生过程中的作用 D.强调了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 14. A.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具有依附性,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 B.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在西方文明的特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外来因素是最初的推动力 D.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司法主导型 15. A.周礼分为五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 B.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C.“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 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16. A.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确定,以身高作为标准,男、女身高六尺二寸以上为成年人,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一)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一)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D)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2.(D)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3.(D)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4.(B)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 5.(B) A.道德问题的有效解决总是必须依赖法律的强制手段 B.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C.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必须诉诸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 D.法律与道德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法律其实就是道德 6.(C) A.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处理决定具有国家强制力 B.“医闹”的解决依赖源头治理,国家机关不应介入 C.“医闹”的存在说明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权威地位仍待加强 D.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 7.(C)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

2011司法考试试-卷-一答案

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A.本质的同源性 B.彻底的人民性 C.充分的开放性 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 2. 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 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 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3. 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 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 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 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 4. 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 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 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 5. 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 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 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 6. 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 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 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 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 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

8. A.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 B.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 C.公安机关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 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 9. 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属于义务性规则 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 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这属于委任性规则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属于确定性规则 10. 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B.民主立法 C.注重效率 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11. A.法律位阶的冲突 B.法律责任的免除 C.法律价值的冲突 D.法律责任的竞合 12.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13. A.个案平衡原则 B.比例原则 C.价值位阶原则 D.自由裁量原则 14.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_____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_____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______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______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 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 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 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 【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部答案】D 【答案】D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为:(1)溯及既往的禁止,即事前的罪刑法定。犯罪及其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在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2)排斥习惯法,即成文的罪刑法定。犯罪与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3)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即严格的罪刑法定。类推解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予以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对国民的行为进行压制,这是不允许的。(4)刑罚法规的适当,即确定的罪刑法定。同时,刑罚法规的适当还包括刑法的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禁止不确定刑三方面内容。因此题干的空格中应分别填入:事前、成文、严格、确定,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本题应选D。 2.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不构成脱逃罪 【考点】故意与过失的认定、共犯的认定 【司法部答案】A 【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第400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但注意: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此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本题中,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甲存在过失,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甲不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也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因此C选项错误。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的行为,虽然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但其行为已经构成脱逃罪。且该罪为行为犯,只要实施脱逃的行为即成立既遂,D选项错误。因此甲主观上为过失,乙是故意,A选项正确,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试题及答案7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试题及答案7 11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均是以 罗马法为基础编纂而成的。以《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和罗 马法的本质和渊源上看,下列选项中哪些表述是准确的? A.三者都归属于同一个法的历史类型 B.法的发展过程具有历史延续性 C.法律概念、技术和原则具有可继承性 D.它们之间存有着互相移植的关系 答案:BC 解析: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 大陆法系就是从奴隶制时代的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1804年法 国制定了《法国民法典》,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制定的。法的继承的主要内容有:(1)法律术语、技术形式。(2)相关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规定。(3)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4)反映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无罪推定 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公开审判原则、法治原则等。 12 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 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 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 按照自然法学派的观点,法具有道德内容,体现一定的道德性。 自然法学派这个观点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A.道德的原则能够上升为法律原则 B.违反人道的法律不具有法的品质

C.法的安全性原则优先 D.只有实在法才是有效的法律 答案:AB 解析:关于法与道德的关系在当代主要有两种对立的观点: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主权者的命令,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法与道德之间、“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法律的结论不能通过道德判断或价值判断得出,即不须参考社会目标、政策、道德准则等,而仅仅使用逻辑工具,直接由已预设的法律规则中深绎得出。法律(实在法)无所谓善恶好坏,只要是主权者的意志和命令,就是法(该学说常被称为“恶法亦法”论)。自然法学派认为:在人定法(实在法)之上存有着自然法(正义或道德);只有体现道德内容的法律,才是具有法的品质的法律;否则,它就是一种不法的法律。例如,德国的纳粹统治下的反人道的法律,就是这种不法的法律。 13 我国的基本法律部门包括下述哪些? A.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B.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 C.婚姻法、仲裁法、律师法、商法 D.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 答案:BD 解析:当代中国的法律部门通常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环境法。A项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渊源,C项中婚姻法是民法部门中的一部单行法律,仲裁法和律师法是诉讼法部门中的两个规范性文件,所以答案BD是准确的 14下列哪些内容不属于制定法? A.家法族规

司法考试卷一选择题及参考答案(XX年)

司法考试卷一选择题及参考答案(XX年) 出guo 司法考试频道:司法考试卷一选择题及参考答案(xx 年),欢迎阅读! 一、单选题: 1. 对于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自行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 律,且法律又没有特别规定的,受案法院有权依 ________ 确定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A 意思自治原则 B 最密切联系原则 C 客观标志原则 D 统一论原则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这里应当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 2. 当事人王某久闻吴律师大名,因一案涉讼委托全权代理,在向事务所交纳律师费以后又给吴办案费1 万元,并声称不得任何票据,吴收受。对吴的这一行为依法应如何评价? A 此1 万元应属协商收费,吴不违反有关规定 B 此1 万元可用于交通等费用,在当选规定许可范围以内 C 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的规定 D 如果吴律师在案件办结以后与当事人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应当允许 【答案】:C

3.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最低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 时,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A 0.5 B 0.75 C 0.9 D 0.8 【答案】:B 【解析】: 《证券法》第86 条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因此,本题只有B为正确答案。 4. 司法协助是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为。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司法协助( ) 。 A 代为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B 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C 代为调查收集证据 D 代为实行财产保全 【答案】:D 【解析】: 司法协助是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二三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答案及解析 1.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 A.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诚信原则 试题答案D 【考点】民法理念与基本原则 【解析】A项自愿原则,也称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愿从事民事活动,按照自己的意思自主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以及设立、变更和终止,自觉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本题中,乙在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属于行使自己权利的行为,不存在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的问题。故A项错误。 B项考查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要秉持公平理念,公正、平允、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之间因建围墙之事而产生的纠纷,与是否公平、平允、合理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无涉。故B项错误。 C项考查平等原则,强调双方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他们相互之间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本题中,甲、乙二人均为自然人,平等独立的民事主体,二者间的矛盾与平等原则无涉。故C项错误。 D项考查诚信原则,强调行为人在行为时应当恪守信用、诚实不欺,本着善意从事行为,尊重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本题中,乙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显然并未本着善意从事行为,属于权利滥用。故D 项应选。 2.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试题答案B 【考点】民事行为能力 【解析】A项考查劳动成年制度。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A项错误。 B项考查无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此处存在争议,一种认为《民法总则》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有法律行为都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即使是纯获利益也不例外。另一种认为《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规定相一致,《民法通则意见》对民法通则做出了具体的解释,应当仍然有适用的余地。但鉴于A项、C项、D项都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可以认定B项正确。 C项、D项考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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