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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孵化场评审办法

山东孵化场评审办法
山东孵化场评审办法

山东省孵化场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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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制

二0一0年五月

说明

一、此表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统一制定。

二、本表由评审组成员填写。

三、填报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随意涂改。

四、由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孵化场评审验收组,评

审组由5人组成,成员由种畜禽管理、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组成。

五、评审组成员必须高效廉洁、客观公正、严守秘密,

维护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六、评审组采取现场察看、审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

进行。

评审组成员签到表

山东省孵化场评审办法汇总表

山东省孵化场评审办法(一)

山东省孵化场评审办法(二)

山东省孵化场评审办法(三)

山东省孵化场评审办法(四)

山东省孵化场评审办法(五、六)

最新物业承接查验方案.pdf

1.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奠定良好地管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已建或待建项目。 3.职责 3.1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业管理管理部负责本方案的制定、修 改、指导和监督; 3.2物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物业接管验收工作,严格按有关验收标 准进行查验,并建立书面验收档案,对不合格项目向地产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 3.3分公司各项目积极配合服务中心做好验收工作,完成整改工作, 确保物业完好、完整移交。 4.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 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 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4.3 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 计要求建成; 4.4 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 能要求; 4.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门禁对讲、安防 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4.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5.1 物业买卖合同; 5.2 临时管理规约; 5.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四)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教学业务精湛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3)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3.教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纵深研究与总结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4.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查验方法 承接查验目的: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物业承接查验应具备的条件: 1.需移交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2.需移交的物业内供电、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3.需移交的物业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成立物业承接查验小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安排物业整体承接查验,解决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工作;按规范要求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跟进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做好物业承接查验相关记录。1.图纸资料交接 交接时间:承接查验前20天 参加交接人员:行政客服人员、工程部人员 2. 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客服人员、工程全部人员 3. 强电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小组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全部人员

4.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5. 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6. 综合布线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部人员 7. 给排水各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部人员 8. 绿化工程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绿化保洁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9. 钥匙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客服人员、工程部人员 承接查验内容、要求及方法: 一. 图纸资料交接 要求:仔细清点图纸资料数量,交接双方在《图纸资料移交清单》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向物业公司移交下列图纸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纸质和电子) 2.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如: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3. (1)基建文件(A类)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泰政办发[2007]61号 【发布部门】泰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0.24 【实施日期】2007.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7]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节能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泰安市节能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用能单位节约能源,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设立泰安市节能奖。市节能奖分为特别奖和优秀奖2个类别、6个奖项: (一)特别奖有3个奖项,每个奖项设1-2个名额。 1、泰安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 2、泰安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 3、泰安市重大节能成果。 (二)优秀奖有3个奖项,每个奖项设10个名额。 1、泰安市节能先进单位; 2、泰安市节能先进企业; 3、泰安市优秀节能成果。 第三条泰安市节能奖评奖期次、名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市重大节能成果、市节能先进企业、市优秀节能成果每年评选1次; (二)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市节能先进单位每2年评选1次。 (三)市节能特别奖每次每个奖项奖励名额为1-2个,优秀奖为10个。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成果少于规定的奖励名额时,可以部分或全部空缺。 单位、企业和节能成果同时具备单项节能奖奖励条件的,不得重复奖励。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节能目标管理的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规定》 《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 GB/T15587?995《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15316-94《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 17167?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定义 能源,为公司所消耗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和电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及蒸汽、热水、自来水、空调送风、压缩空气等各类耗能工质。 4 职责 4.1 节能部门的职责 4.1.1 节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节能工作,行使公司节能管理职能。

4.1.2 组织贯彻国家及省市节能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各级节能主管部门有关节能节水管理工作的安排要求。 4.1.3 编制和修订公司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建立和调整公司节能管理保证体系,完善节能管理网络。 4.1.4 负责企业节能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核立项、监督执行、检查考核工作。 4.1.5 对公司各类能源购入、能源利用与节能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督察考评;经常性的对用能现场和节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控制和消除各类不合理用能及“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4.1.6 负责公司能耗定额与限额管理,根据上级下达的节能、提水指标计划和能源消耗定额,编制、修订公司的节能措施与节能指标计划、用水计划和能耗定额限额指标,定期检查、分析、考核用能部门节能绩效与指标完成情况。 4.1.7 负责企业各类能源消耗数据的统计或审核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各类能源消耗台帐;定期对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编制各项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各级能源主管部门。 4.1.8 负责企业水、电与热力系统的能量平衡测试工作,对各重点耗能设备和站房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与运行监督。

物业管理前期承接查验表格模板

__________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对(项目名称)的承接查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接查验内容 一、基础资料移交:甲方已依法向乙方移交如下资料: 1、; 2、; 3、; 4、; 5、; 6、; 7、; 8、; 9、;

业交付使用后日内向乙方移交。 二、现场查验:查验范围为物业服务用房、设备设施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业主共有财产。 1、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2、共用设施: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

物业服务用房等。 3、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安防设备)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5、; 6、;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法如下: 1、; 2、; 3、; 4、; 5、; 6、; 第二条承接查验及交接时间 一、现场查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物业交接工作: 物业交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交接记录应当包括移交资料明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式等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确认。 甲方将物业服务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交接给乙方,按方式: 1、现场查验后即交接给乙方,不合格项目甲方另行整改; 2、现场查验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后交付乙方。 第三条承接查验标准 承接查验标准: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经设计部门批准的建设图纸资料,及国家强制性法规和规范文件。 第四条不合格项目解决方法 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时间、项目名称、查验范围、查验方法、存在问题、修复情况以及查验结论等内容,查验记录应当由甲乙双方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做为备案材料之一。 承接查验不合格项目,按以下方式解决: (1)存在人身安全隐患的,甲方于查验后7日内整改完毕;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功能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于查验后15日内整改完毕; (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质量及数量不符的,甲方应出示具有相关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说

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为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规范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作业规范与标准: (一)工作流程:Array(二)、工作内容: 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公司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公司组织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组织、沟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项目副经理。 3、承接查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公司后勤部、护卫部、综合部组成,由后勤部负责人担任组长,护卫部、综合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适当配置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 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公司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后办理承接查验相关手续。 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制定相应的《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 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公司备案。 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后勤部工程人员参与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了解掌握设施设备安装质量,项目经理应予以协助,并与施工单位协调,方便公司对应业务人员参与。 2、工作小组人员对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发现问题每周进行汇总,工作小组组长形成报告,报告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总经理,工作小组人员应跟踪处理结果。 3、对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学习、熟悉承接查验规范,了解熟悉接管项目设施设备情况。 4、工具和资料、表单的准备:承接查验前1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准备查验的测量设备和工具;准备查验的各种记录表单、文件。 5、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会签。 D、承接查验的实施 1、资料的承接查验 (1)、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事先准备好拟移交的工程资料,并做好资料移交清单明细。在现场承接查验前20天,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资料及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资料进行查验验收,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工作小组综合部人员应对接收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在《资料移交清单》上。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 (1)、物业交付使用前15天,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 (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查对。

2018年最新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

附件2: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规范“泰山杯”奖评选活动,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以下简称“泰山杯”奖)是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泰山杯”奖的评选对象主要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监理单位。 第三条“泰山杯”奖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或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泰山杯”奖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泰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不超过150个。申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将从“泰山杯”奖工程中择优推荐。“泰山杯”奖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根据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泰山杯”奖申报工程数量。 第六条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的工程项目,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泰山杯”奖申报条件,可申报“泰山杯”奖,申报名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七条“泰山杯”奖评选的工程主要为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化学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冶金、建材等工业建设项目。其规模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工业项目主厂房单独申报,建筑面积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 二、交通工程:包括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跑道、港口、码头、隧道、船闸、内河航运工程等。其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三、市政、园林工程:包括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动、植物园等。其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四、公共建筑工程:其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4的规定。 五、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 (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组团; (三)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含)以上。 六、水利工程:投资金额6000万元以上。 七、通信工程:投资金额8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国外工程; 二、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 三、在原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的工程; 四、由于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原因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 五、虽已通过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包括初装修建筑)的工程; 六、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 七、已经参加过“泰山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申报“泰山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已获得市、省直、中直部门级工程质量奖,工程质量达到省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

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规范节能监察行为,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节能监察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监察,是指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机构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简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帮助被监察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县以上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工作,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有关的节能监察工作。 设区的市以上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其所属的能源利用监管机构具体实施日常的节能监察工作。 前两款规定的实施节能监察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能源利用监管机构,以下统称节能监察机构。

第五条节能监察应当遵循公正、公开、效能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都有权向节能监察机构举报和投诉。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15日内组织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和投诉人反馈。 第七条节能监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能项目和其他相关项目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设计规范和建成后合理用能的情况; (二)淘汰或者限制使用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以及生产设备、设施、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情况; (四)供应能源的质量状况; (五)耗能产品执行能效限值标准和有关能效标识、标志制度的情况; (六)采用节能技术措施、制定和落实节能制度的情况; (七)能源利用检验、测试、评估等机构开展节能服务的情况;

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试行)

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物业承接查验活动。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物业承接查验的指导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六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本细则实施前已出售尚未交付的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中未约定查验事项的,视同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 第七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本细则实施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第九条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节能监督检查制度

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节能监督检查制度 为加强节能管理,合理利用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节能能源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节能监督检查机构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各车间、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领导小组,并设节能办公室。节能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节能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条节能办公室岗位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组织编制全厂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实施计划。 2、定期检查节能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 3、对公司内各部门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检查、总结,针对能源消耗存在问题,向公司领导提出节能改进意见和措施。 4、定期向节能管理机构和公司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报送有关能源统计报表。 5、做好全公司生产与非生产用能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 6、做好生产与非生产用能、节能改造项目完成后的检测工作. 7、健全生产与非生产用能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8、指导本公司各单位节能小组开展工作。 9、制定节能奖罚考核办法,拟定节能奖励方案,并负责实施。 10、协调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中心的各项劳动竞赛。

11、推广节能产品,淘汰高耗能设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强设备节能技术改造,并提出改进意见。 12、在生产调度中,加强设备的合理调度,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13、加强对运行指标的监督,检查监督日常生产中全公司各单位的用能情况。 14、组织协调车间开展运行小指标竞赛活动。 15、制订合理地设备运行方式,降低能耗。 16、加强运行指标的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17、制定设备节能改造和更新计划、规划,并负责实施。 18、严格设备的工艺质量、技术要求,对不符合节能规定的设备,向设备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 第三条节能监督检查管理事项 1、对公司综合能耗指标和单项能耗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车间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3、根据国家计量法和计量工作规定,对公司车间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精确度、测量范围和数量应能满足能源管理的需要,并建立校验、使用和维护制度。 4、定期对非生产用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督促设备、工艺技术改造,对不符合节能项目进行监督。 第四条监督考核 每年度完成能耗定额的单位,年终进行奖励。对不安规定进行能耗计量、统计、弄虚作假的单位根据公司节能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承接查验标准资料

承接查验标准 一、承接查验条件 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下列条件后,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手续。 (一)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绿化和卫生等设施设备建设完毕,能够正常使用; (四)电梯取得准用证、二次供水和消防设施取得合格证书。 二、承接查验内容 (一)基础资料: 1、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2、小区规划详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绿化 平面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文本; 4、供水合同; 5、供电协议书; 6、供气协议书; 7、供热协议; 8、消防设施合格证; 9、电梯准用证; 10、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报告和设备保修 卡、保修协议; 11、业主购房合同文本; 12、维修基金交纳明细; 1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文件、资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资 料。 (二)房屋本体: 1、房屋部位:包括屋顶、外墙面、内墙面、地面、厨房、卫生间、楼地面 和楼道等。 2、房屋设施设备:包括各种管线、表具、电器设备及有关设施设备。

(三)共用配套设施设备: 1、共用配套设施:道路、绿化、雕塑小品、路灯、检查井、化粪井、机动 车停车场、非机动车车棚、信报箱、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会馆和消防等 设施。 2、共用配套设备:变配电设备、安防监控、楼宇自控、电梯、水箱和水泵 等设备。 三、承接查验程序 (一)书面通知验收。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上述条件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工作。其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工程竣工进度情况,分期进行承接查验。 (二)成立验收小组。承接查验前成立由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的验收小组,根据工程竣工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好承接查验的相关工作。(三)移交基础资料。验收小组应当对基础资料进行查验。资料完整齐全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及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不齐全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移交的时间和明细,待资料齐全后办理交接手续。 (四)查验房屋及设施设备。验收小组要按照国家和本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承接查验标准逐项对验收内容进行查验,并作好查验记录。对符合接管标准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接管。 (五)限期组织修复。对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承诺修复的时间、责任部门和修复达到的标准。其中,对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限期进行修复;对于不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可行自行修复,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修复,委托修复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 (六)签订承接查验文件。验收小组对验收内容逐项验收后,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签订物业管理承接查验文件。 承接查验文件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验收的内容、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修复责任和参加验收的人员、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并附移交的基础资料明细。 (七)资料保管。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承接查验手续后,应当将基础资料、承接查验文件由物业管理管理企业妥善保管。 四、承接后维修责任

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 使用手册 2013年9月 目录

第一章系统简介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络版),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满足我省职称评审工作需求,委托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开发建设的。系统在认真总结单机版评审系统使用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省职称评审工作的特点和需求,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及信息化技术,设计开发了集申报、审核、评审(含考试管理)、统计分析、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职称服务平台,实现了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网络化管理,节约了工作成本、降低了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最大限度的保证了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统一、公平、公正、公开。 系统在框架设计和技术选型上,充分考虑技术先进性和成熟性,确保系统的稳定性。系统开发过程中,严格按照软件工程体系管理,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和系统测试,保证了系统的健壮度和容错能力。系统在严格履行评审流程的同时,重视申报及评审人员工作习惯和实际需要,注重申报项的关联校验,方便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降低了评审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了系统的实用性和易用性。评审工作的关键环节系统配备了动态口令令牌,数据传输过程采用先进加密算法加密传输,保证数据传输、存储的安全性、准确性。针对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多,评审过程复杂等特点,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系统的通用性、规范性和可扩展性。

系统依托山东省云计算中心的云服务平台运行。山东省云计算中心由山东省政府和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09年授权成立,委托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省计算中心作为主要建设和技术支撑单位成立的面向全省提供云计算服务的机构。云计算服务平台按国家A级设计标准建设,双线路网络接入,不间断供电,高性能服务器近200台、存储1PB,网络与信息安全设备完善,可为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提供安全、稳定的运行环境,并可根据在线申报人数、服务负载情况,随时调整服务器性能。此外,针对封闭评审环节可能出现的网络不通等特殊情况,系统提供了局域网评审模式,将数据导入后,即可在无互联网环境下进行本地化评审,确保整个评审过程有序进行。 第二章个人申报用户使用说明 个人申报用户,系统提供了用户注册、用户登录、职称申报、一览表预览、打印、信息上报五项功能。 2.1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网址,进入“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首页,可以查询职称申报须知和相关的政策信息。 个人申报用户点击【注册新用户】按钮,进入个人用户注册页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按屏幕提示依次录入信息,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用户直接进入登录页面,如下图: 点击【职称申报】用户依次按屏幕操作即可(详解见三)。

承接查验 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建房[2010]16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 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 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山东省泰山杯评选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以下简称“泰山杯”奖)是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建筑业协会颁发。 第三条“泰山杯”奖的评选对象主要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监理单位。 第四条“泰山杯”奖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或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泰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不超过150个。申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将从“泰山杯”奖工程中择优推荐,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泰山杯”奖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六条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根据各市和省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泰山杯”奖参评工程数量。 第七条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泰山杯”奖申报条件,可申报“泰山杯”奖,申报名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山东省境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工程,符合“泰山杯”奖申报条件,可通过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申报“泰山杯”奖,申报名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八条评选“泰山杯”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省直有关部门的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最新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节能目标管理的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规定》 《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 GB/T15587?995《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15316-94《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17167?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定义 能源,为公司所消耗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和电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及蒸汽、热水、自来水、空调送风、压缩空气等各类耗能工质。

4职责 4.1节能部门的职责 4.1.1节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节能工作,行使公司节能管理职能。 4.1.2组织贯彻国家及省市节能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各级节能主管部门有关节能节水管理工作的安排要求。 4.1.3编制和修订公司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建立和调整公司节能管理保证体系,完善节能管理网络。 4.1.4负责企业节能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核立项、监督执行、检查考核工作。 4.1.5对公司各类能源购入、能源利用与节能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督察考评;经常性的对用能现场和节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控制和消除各类不合理用能及“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4.1.6负责公司能耗定额与限额管理,根据上级下达的节能、提水指标计划和能源消耗定额,编制、修订公司的节能措施与节能指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承接查验的程序和方法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承接查验的程序和方法 一、按照以下分类整理资料; 1、项目规划资料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及红线图复印件 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 规划报建图复印件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物业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复印件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 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复印件 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复印件 供水协议书复印件 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同意供电通知复印件 申请门牌呈批表复印件 通邮申报表复印件

其它相关资料 2、物业产权资料 拆迁资料复印件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等)复印件 *小区业主清册与地籍测绘报告 其它相关资料 3、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 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复印件 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原件 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复印件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 沉降观察记录复印件 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复印件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复印件 建筑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地下管网隐蔽管线图等)原件 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装修等)原件 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复印件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复印件 其它相关资料 4、设备资料---供电系统(含发电设备)

工程部承接查验全程指南知识讲解

一、承接查验概述以及内容和依据 1、什么是承接查验? 物业的承接查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对接管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它分为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和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的承接查验两种类型是。 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 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的承接查验,是指根据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新接管的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物业的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对已入住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和接管。 2、承接查验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于业主入住前,对物业进行承接查验。 其目的是: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明确交接双方(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的责、权、利关系。 其意义主要是:确保物业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充分维护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后期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3、承接查验有什么特点? 物业的承接查验是物业管理中一个十分关键和重要的环节,其工作质量对后期物业管理服务至关重要。物业承接查验完成是物业开始投入使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启动的标志。物业承接查验具有覆盖面广、技术含量高、时间紧、任务重等特点。 (1)覆盖面广,涵盖规划设计列时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三大方面,主要包括: ①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②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防雷系统、消防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电视系统、发电系统、变配电设备、供暖及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安防系统、网络及通讯系统、中水处理设备等。 ③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游泳池、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2)技术含量高,需要工程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熟练操作检测工具设备。 (3)时间紧、任务重,承接查验工作一般在物业交付业主使用前一至三个月陆续进行,在此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接管验收以及物业交付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展开,因此承接查验对物业服务企业来说,时间相对紧张,任务较重,物业服务企业需根据承接查验计计划及物业交付方案合理安排,确保承接查验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行。 4、承接查验一般采用什么方式? 承接查验不同于工程项目建设的竣工验收,是物业服务企业在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物业资料进行接收,包括有关单位验收报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园林绿化工程和其他公共配套的相关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对物业公共部位配套设施是否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等进行核对查验。承接查验还应对设施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并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查验的相关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物业服务企业主要是进行必要的复核。物业服务企业应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安排验收。建设单位无法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材料,物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重

节能复习题

烟台市2007年节能知识竞赛复习题 一、必答题(1-20题) 1.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减排,( A )”。 A.科学发展 B.从我做起 C.人人有责 2.2007年( A )是全国节能宣传周的第一天。 A.6月10日 B.6月11日 C.6月12日 3.全国性的节能宣传活动最早开始于1979年10月。根据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的精神,从( A )起,每年举办“节能宣传周活动”,旨在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节能意识”、“资源意识”、“环境意识”。 A.1991年 B.1995年 C.2000年 4.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 B );2006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左右。 A.15% B.20% C.30% 5.《烟台市节能奖励办法》规定获得节能先进单位奖励金额为:(C) A.5万 B.8万 C.10万 6.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 A ),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 A.《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 B.《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的意见》 C.《关于鼓励发展中高档节能汽车的意见》 7.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工业化不断推进,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城市化步伐加快,资源需求持续增加,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将越来越大。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 A )。 A.节约资源 B.开发资源 C.保护资源 8.建设节约型社会,是由我国的人口众多、资源( B )、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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