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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

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
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

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

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

一辩陈词:

“各位评审、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要阐述的观点是: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我的重点论述理由如下:

1.从适应现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征来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社会物质财富不够丰富,而道德作为社会经济的上层建筑,也远未能达到理想的水平。换句话说,道德不可能独立发展成为维持整个社会安定的主要力量。给对方辩友提个醒: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或许这会成为可能,但那并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

2.从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形势来论。在我国,虽然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但阶级斗争仍然存在,还有形形色色的敌对分子从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生活进行着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活动。这是极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此不进行有力的斗争和制裁,社会安定根本无法谈起。道德的阶级性却决定着它对此是无能为力的,换句话说,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标准对被统治阶级是不起任何作用的,取而代之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法律制裁!

3.从法律的作用和效能来论。法律不仅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不仅是制裁敌对分子的锐利武器,法律更是调整、解决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矛盾的重要手段,这样,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安定)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并且在国家的强制力作用下发挥作用来维持社会的安定。这两方面的重要作用的合并,足以显示,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中起主要作用。

4.从法律与道德的约束力比较来论。法律的强制性与权威性是道德规范所无法比拟的,道德的规范作用主要依赖社会舆论、个人信念、习惯以及传统与教育来维持,显然这是软约束,它对既有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起作用,或者说道德的真正作用单纯是预防性的,而法律却能标本兼治,它是两方面的,它既有权威的惩罚作用,又有强大的威慑力,起到有效的预防作用。这就使法律比道德在维护社会安定中具有的更重要的作用。

5.辩题中强调的是对社会安定的维护,既然是维护社会安定,显然解决问题的重点应针对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不是针对有有利因素。辩题本意就是对少数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应付,法律与道德谁更有效。我们的回答是:法律。因为法律的针对性、强制性、严肃性、实效性是道德望尘莫及的。

综上所述,我方完全有理由相信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来维持。谢谢。”

二辩攻辩提问

“曾经有一位备受道德尊崇的人,杀害了一位深受道德谴责的恶人,而大快人心,请对方辩友用你的道德观作如下判断:

1.杀人者到底是道德高尚不高尚?

(高尚)——杀了人对方辩友还要认为他的道德高尚,请问你这是什么道德观?

(一个杀人者此处强调道德的矛盾性)

(不高尚)——可是为什么又会大快人心呢?请对方辩友解释一下。〔也就是对方辩友的道德观与大家是不统一的,那么到底是听你的,还是听大家的?〕

2.从刚才对方辩友的回答不难看出,用道德标准连判断事情的是非曲直都很难,我是否可以再问对方,用道德如何来处理这一事件。请明确回答!

3.仅仅受到道德谴责就够了吗?如果这样,人们可以去做类似的事情了,比如杀人抢银行等等,而只要等着道德来谴责就可以了结了。这样的话,社会安定如何维持?

4.很多活生生的例子告诉人们,道德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对方辩友恰恰把道德无能为力而造成恶果的责任推卸给法律,对方辩友是否有不道德的嫌疑呢?”

三辩攻辩提问:

“1.对方辩友是否承认社会是由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构成的?

2. 请问对方辩友,如果社会安定靠道德来维持,那究竟是靠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的道德?

(被统治阶级)对方辩友,你不觉得你的逻辑是滑天下之大稽吗?被统治阶级的道德怎能临驾于统治阶级之上成为维护社会安定的工具?这样,两者的关系岂不是倒过来了?同时,不是和你的逻辑再次矛盾?显然,维护社会安定这个角色不适合让矛盾的道德来担任。转3.(1)

(统治阶级)转3.(2)

3.(1)从刚才对方辩友的话语中我明白了一点,统治阶级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观念可以让被统治阶级接受认可,是这样的吗?

(是的)对方辩友的记忆力显然并不好,我方一辩陈词中已经说了,统与被统两者的道德是根本对立,水火不融的,那如何让一方接受另一方的道德观?如果可以,显然就不存在阶级了,可面对现实,被统治阶级会不断造成社会的不安定,请问道德对此能起什么作用?

(不是)既然不是,那么被统治阶级或者敌对分子图谋造反,造成社会混乱,道德还能起维护作用吗?3.(2)那好你想用统治阶级的道德去维护谁的社会安定?是统治阶级呢,还是被统治阶级?请明确告诉我。

(被统治阶级)真是笑话,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国家,社会是统治阶级的社会,他们会放弃己利去维护敌对阶级?转3.(1)

(统治阶级)那么对方辩友是否承认被统治阶级必将对社会安定造成破坏?(不承认转4)(承认)那道德能起作用吗?(能)如何发挥作用?……我想告诉对方辩友,面对阶级矛盾,道德显然是无能为力的,它又怎能起什么维护作用?

4.经我方归纳,我国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不外乎:一、人民内部矛盾,也就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二、代表被统治阶级的极少数敌对分子的破坏。请问对方辩友,你们所说的道德合不合适解决这两大矛盾?

在一辩陈词中,我方已经明确指出,法律不但是调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制裁敌对分子的锐利武器,唯有它才能更好得维护社会安定,而道德却望尘莫及。”

攻辩小结:略

自由辩论论据:

“1.法律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是保证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2.法律为那些凭借行政和道德手段所难以解决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提供合理有效和安全的解决方法,所以法律是维持社会安定的主要力量。

3.法律是道德、文化、教育建设的有力保障,道德的规范也要以法律为保障,法律是道德的权力支柱,要维持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

4.法律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与标志。

5. ***通知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对方辩

友不知道吗?

6.法律不仅调整个人行为,而且具有调整全局性社会关系(如阶级关系)的功能,法律是实现国家职能建设社会安定最重要的、经常的、不可缺少的手段,法律较之道德必然起着主导作用!

7.在存在着阶级斗争、存在道德价值体系对立、需要国家和法律的社会历史阶段,法能不居于主导地位?8.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指出,要高度重视道德建设对法治的依赖和法制在道德建设中起的决定性作用!9.法律对违法分子采取的是其他方法代替不了的教育手段,使犯罪分子在认罪服法的同时,深刻反省,洗心革面,悬崖勒马,弃旧图新。

10.法律具有的明确性、肯定性、普遍性特点,使全社会成员通过法律清楚地知道,国家提倡和保护什么,反对和禁止什么,从而维持整个社会的安定繁荣。

11.建国以来,有一段时期正是因为忽略甚至否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和作用,以致未能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生,这样鲜活的历史经验教训,对方辩友还是未能吸取马?这令我深感遗憾!

12.在市场经济利益、欲望的驱使下,人们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很容易发生脱节,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对方辩友还要对道德情有独钟,不是太荒唐了吗?

13.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一段话:“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去冒险;有100%的利润,就愿意去冒坐牢的危险;有200%的利润就愿意去冒杀头的危险。”中国也有俗话说“财迷心窍”,这种情形在利益分配主要市场化的今天也不例外,这是商品社会的异化带来的,这不是靠思想道德教育能够改变的!14.有调查显示当今人们道德认识水平明显提高,但是却存在高认识、低行动,高期望、低参与的状况,这足以说明道德这种理想化的东西太不实用了。

15.道德是“言义而不言利”的,是一种极高的“圣人”标准,缺乏社会大多数人遵循的准则,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这种纯粹的道德标准,往往因缺乏权利的关怀而被多数人敬而远之,所以,它不可能成为维持社会安定的主要力量。

16.在此我要奉劝对方辩友应该吸取民法精神,义利兼顾,从传统的道德主义泥淖(nao)中走出来。17.在这里我要提醒对方辩友注意:1.法律的服务范围是社会秩序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2.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有利于约束人的行为。3. 道德对人的作用局限为对人的教化,而法律具有惩戒,保护,预防三大特征。

18.我们不否认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但是一幢高质量的楼房,人们会选择地基呢还是地基以上的漂亮楼层,有形和无形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呀!

如果这个问题让对方辩友更加糊涂,钻入牛角尖,那么我想再打一个比方。对于老鼠而言究竟是猫的画像来得有威慑力还是一只实实在在会抓老鼠的猫更具威胁?同样,无形而主观的道德和实实在在的法律哪个对社会不安定因素更有压制力?这样的比较,我想对方辩友和在座的各位都能看得相当清楚吧?

今年1月11日,台州市发生一起市民哄抢50万现金大案。案发后,公安部门试图让哄抢者依靠自己的道德幡然悔悟,结果无人归还赃款,迫不得已,公安部门只能用法律手段强制进行侦破处罚,才追回31.73万元现金。对方辩友也看到了,面对这样的社会问题,道德根本不起作用,更谈何维护社会安定,显然法律却能很好的解决这一矛盾

有这样一则事例:南丹矿窟透水特大事故主要负责人莫壮龙涉嫌贪污被判入狱。之前莫父一直信任其儿,并叮嘱儿子切勿受贿。然而,当亲情、良知和道德尚且靠不住时,谁能疗救贪官?除了无情的制度,除了

严刑重典,谁也不能阻止贪官前进的脚步

(当对方辩友说法律只是“亡羊补牢”时)

对方辩友一定要否认法律的预防作用,我也只能随你说去,退一万步,法律至少能够做到“亡羊补牢”,而道德连“亡羊补牢”都无能为力呀!

2.多少因贪污受贿而被法律严惩的贪官,他们为什么要去贪污呢?是因为利益的驱使,私欲的膨胀呀。因此,道德根本起不了预防作用,东窗事发之后道德还是不起作用,这时法律挺身而出,伏魔降妖。你看是道德重要还是法律重要?

3.很多事实都能说明,道德观在利益面前是非常脆弱的,没有法律的严惩与威慑,道德只能形同虚设!4.谁要是在法律面前玩火,必将引火烧身,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最终落得应有下场。

5.正因为道德的软弱使不少人有恃无恐,最终走向邪恶的深渊。

6.道德是制定法律的基础,但是为什么要把道德法律化呢?这不正是因为法律比道德重要呀!

7.道德在判断善恶是非时,存在个人的差异性,可变性,模糊性,而且经常会产生两难的处境,更不用谈用道德来处理问题。”

总结陈词:

“各位评审、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

经过几个环节的激烈辩论,不知在座的各位都有哪些收获,或许大家包括电视机前的各位观众朋友都有不少感受吧。我也不否认今天的对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尽管我方辩友们通过了极大的努力,以足够的理论和事实依据,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我国国情出发,以阶级社会和阶级矛盾的分析为依据,以对辩题的深刻剖析为生命,以对辩

题本意的确切理解为根本,以对法律与道德进行全面的综合比较为事实,以辩题涉及的范围为战场,以对方辩友的不足之处为突破,我们做到了不厌其烦,耐心而细致,我们设身处地,友好而善意。我们曾几次把对方辩友从遥远的理想拉回到辩论的现实。我们无数次的要求对方辩友警戒,我们运用类比、举例、和设问,我们费尽心思,循循善诱,可是对方辩友并未领情,实在让我佩服。不领情倒也

正常,因为,双方的观点是根本对立的,怎能相互强加给对方呢?就像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念是根本对立的,是无法强加的,要是可以强加给对方,那么,今天的辩论会自动产生结果,根本就不用劳评委的驾了不是?

对方辩友也许一直期望站得高看得远,可是今天的比赛就像是一个跷跷板,它永远都遵循此起彼伏的规律,对方辩友却站错了地方,要知道虽然站得

高看得远,但是站在跷跷板的一端,升得越高,恰恰反映了其分量越轻。对方辩友在这场辩论赛中,正是以一个正确的理论指导了一个被错误理解的观点,实在有些可惜。对方辩友文采飞扬,才华出众,主次分明,脉络清晰,他们刚才的论辩奉献的是一篇难得的“命题作文”,可是,万万没想到,到头来

这只是一篇离题之作,这让我再次深感遗憾!那么,对方辩友犯下的错能不能原谅呢?道德上也许不应该指责,因为他们不是蓄意的,何况,对方辩友也为此付出了太多的心血,但是,在相当于法律的比赛规则上他们是无法逃脱责任的,他们要为此承担起责任。理性而无情的法律,你真让他们敢怒不敢言,理性而内心的道德你却是那么的无奈。

谢谢!”

社会的发展主要靠德治

一辩开场陈词

各位评委,同学:

晚上好!首先我要指出刚才对方一辩陈词中的两点错误:一是对方辩友说他们的法律是理性的法律.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法律也有理性和感性之分吗?二是对方辩友说道德有阶级的烙印.对方辩友请不要忽略法律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难道法律就没有阶级的烙印吗?

我方认为社会的发展主要靠德治.原因如下:

第一,德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动的准则和规范,是全体人民形成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并以此来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提高整个民族的道德水平,保证社会的社会健康发展.众观历史,统治者在立法时总是努力把一个社会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规范挑选出来,通过立法的程序上升为法律,道德不仅仅是立法的基本原则,法律规范也是由道德规范转化而来的.因此,法律就是具有强制性道德.

第二,何为德治?德治包括要求国家的所有官吏及一切行政人员必须是有道德的人,要求统治者对”道德”必须身体力行,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求重视道德威,羞耻心,才能从内心构筑起抵御一切诱惑的坚固防线.

第三,任何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道德的宣传与规范.只有道德才能保证立法的公平,执法的工整守法的自觉.法的创始人猛德斯鸠曾经说过:”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道德.”失去了道德的支撑,将出现有法不可依,执法无法严;失去了道德的支撑,知法犯法,知法犯法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多,失去了道德的支撑,法制再严,法典再全也只是徒有虚名.

以德治国是时代的呼唤.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首倡修身.孔子说过:”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希望大家明白,法律只是维护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手段,而道德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社会的发展主以德治,治疗辅以法治.

正方(靠法律维持的):如果社会安定主要靠道德来维持,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应该及低下的,现实是这样的吗?

如果如果社会安定主要靠道德来维持,那为什么有些人违背道德不受到制裁,反之违反法律规定就会受到制裁?

试想一下,仅靠道德的社会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人的生命和财产将将得不到有效保护,人的人格尊严将遭受到任意践踏,因为道德是靠人的自觉性来维持的,你能保证他人能像你一样安分守己?或者你能保证你自己安分守己卜犯他人?人都是追逐利益的个体,一旦被利益冲昏了头脑,道德的维持力就会变得苍白无力,你还希望道德来维持社会的安定吗?

社会发展主要靠法制

社会发展主要靠法制 谢谢主席,大家好!纵观整场辩论,我不得不遗憾地指出,对方辩友,你们一直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从根本的辩题上进入一套貌似完美的谬论,把观众和评委拖入了一个误区。 但是天理昭昭,真理是藏不住的,请听我一一道来: 首先,我有必要再次重申一下我方观点——社会发展主要靠法制。 其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然界是如此,人类社会更是如此。 回首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法制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宏大而缜密的罗马法不但稳定了社会秩序,更成为了近代欧美国家立法和司法的源头。 放眼当今世界,越是发达的国家,法制越是健全。 诚然,任何法律都有漏洞和不足,但这更证明,我们要加强法制建设,社会的曲折发展告诉我们,必须建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社会,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我并不是说法制能包办一切,实行法制也需要德治的辅助。但正如辩题,社会发展主要靠法制。法制具有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第一、法制具有现实性。 今天,对方辩友所犯的错误就在于以理想代替现实,以价值评判代替了事实评判。 那么,请你们睁开眼睛看一看眼前的现实吧:儒家思想在中国盛行了几千年,可是为什么还会有战犯、暴徒、抢劫犯和强奸犯?是的,在遥远的乌托邦,这些人是不存在的。可是,美好不能只靠空想,现实需要法制。 第二、法制具有明确性和稳定性。 人民从清晰、明了、稳定的法律中就会容易知道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小到校规校纪。当你因睡懒觉而迟到时,如果只有思想教育,你可能还会迟到第二次,第三次。可是条文规定的存在,会处罚你并促你改正。大到国家法律,试问,有哪一个国家不是在建国之初就把颁布宪法?

虽然法制也是有人来执行。但在法律与个人意志发生冲突的时候,法治的答案永远是法律至上。而道德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一个统一、确定的标准和界限。 法制的这种性质是人民有安全感,使法官从同一个标准去判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正义与公平。 第三、法制具有强制性。 从感情上讲,我同所有善良的人一样希望人性是善的。但是历史、现实和理性都告诉我们,当人面对诱惑和利益时,往往会走上一条错误的道路,这就需要法制,这支铁手,除恶扬善。当我们进行这场辩论的时候,世界又发生了多少战争、暴力、抢劫、强奸?对于这些,仅仅靠道德谴责有什么用? 法制使人民的善的力量越来越大,恶的力量越来越小。这是的善恶就像一个反比例函数图像,y随着x的增大而减小。但是你会发现,无论x如何增大,y永远不会等于0,也就是说,恶是永远不会彻底消除的。这就是为何几千年来,社会发展需要法制加以约束和管理。 所以,对方辩友,还有在座的各位,请摘下玫瑰色的眼睛,也请走出理想的桃花源。 法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它作为人类一定价值的载体,凝聚着人对国家、对社会、对自己的愿望。它的终极目标是一种关怀,一种对社会广大群体的关怀。 君不见,那社会发展是河,法制就是宽管、规范的河道,引领潮流;君不见,那社会发展是船,法制就是强健有力的风,为船鼓起了帆;君不见,那社会发展是广厦,法制就是一条条笔直的钢筋,为大厦挺起了脊梁;君不见,那社会发展已如鹰击长空,势不可挡,那是因为我们站在法制——这双巨人的肩膀上! 谢谢! 当然是法制,辩题对你们很有利. 首先,每次重要决策,如减免农业税,建设重点项目等,都是全国人大或各级人大会议批准决定的,人大是我国最高的权力机构.难道社会发展不主要靠法制? 其次,对方可能会从德治角度来说,你可以说法制是德治的保证,只有把德治的精神写入法律 文件,才能保证德治的实施,从本质上说还是要加强法制的建设.并且只有法不容情,还没有什么情不容法的说法.

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最新版)

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最新版) 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前 致:公司 言 北京市金明(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明”或“本所”)接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为公司新三板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此,本所提供这份律师尽职调查文件清单。金明律师就本次的调查清单做出如下说明:1、请根据本文件清单所列事项提供所有有关文件。如果任何相关文件未能跟其它尽职调查文件同时提供应说明何时可以提交。在提交文件的时候,请在文件的右上角及档案名称中注明本文的问题编号,以作识别。2、如有关请求不适用,请在有关事项里注明“不适用”,并说明理由。3、“公司”是指关联公司、分支机构等;4、若本文件清单提及一个文件如“公司章程”,应理解为公司章程及所有相关修改或者补充公司章程的文件。5、就本文件清单提供的答复及/或文件所涉实际事项,在拟议的交易完成之前如有任何变化,请及时通知本所。6、请注意,本文件清单仅仅是一个初步清单。随着工作的进展,本所会进一步提交补充文件清单。北京市金明(上海)律师事务所2015年8月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 [键入文字]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文件编号1基本信息

1.1请用图表说明公司现在的股权结构,并列公司或其它法律实体在批文或营业执照中使用的法定全名、商号(如果不同)和法定注册地址或主要办公地址1.2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及其他批准证书或许可证)1.3公司基本信息的概述包括:1.3.1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1.3.2地址和地点,办公室、工厂、分支机构和直销店的地址和地点;1.3.3现有股东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3.4有关公司情况简介;1.3.5全部雇员;和1.3.6有关公司的网址域名(无论是否经在有关机构注册)1.4公司下属企业(控股、参股、联营、合营企业)的资料:1.4.1下属企业清单(下属企业名称、目前注册资本、公司投资金额、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4.2《发起人协议》(或收购/合资合同)1.4.3设立及/或增资后的《验资报告》1.4.42012\201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1.4.5最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4.6最新公司章程1.4.7公司设立或增资时的相关政府批文 1.4.8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税收优惠批文1.5公司组织结构图,包括名称和职能1.6请用图标说明集团公司股权架构,包括公司、公司的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子公司、孙公司和关联公司 提供日期不适用注释 2公司设立及演变(建议至工商登记机关打印完整工商登记档案) 2.1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协议、股东会决议、从国家、省级和/或地方人民政府获得的对公司设立的政府主管机关批文、《公司章程》等文件 1 金明律师事务所 2.2公司成立之后历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住所、增减注册资本、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从有关国家、省级和/或地方政府获得的对上述事项的批文(包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批复、批准证书及相应的外汇登记证/卡)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增资协议、资产评估报告、股

法律尽职调查范本简版

法律尽职调查范本(简版

————————————————————————————————作者:————————————————————————————————日期:

关于xxxx公司 初步法律问题审查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二〇一x年x月x日 北京市xxxx律师事务所

引言 致:xxxx公司(下称“贵司”) 北京市xxxx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或“我们”)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及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贵司委托,就贵司在xxxx项目中,与北京xx公司(下称“北京xx”)合资成立一家合资公司的合作事项,根据中国境内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以下称“中国法律”),对北京xx的历史沿革、涉诉情况和知识产权情况等进行初步的法律尽职调查,现对在调查期间的内容及问题进行汇总,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我们出具本报告基于以下前提: 1. 本次调查的范围仅限于北京xx的历史沿革、涉诉情况和知识产权情况。调查的方式为通过公开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504001466.html,/index.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04001466.html,)公示的信息,查询北京xx的工商登记、涉诉情况以及知识产权情况; 2. 除非特别指出,我们依据本报告出具之日之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对该等已经发生事实的了解和对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的理解出具本报告; 3. 受技术、信息公开等客观原因限制,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法院公告查询网站等未包括全部正在进行中的、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且这些网站的信息未必是实时更新的,因此本报告中关于诉讼信息的查询结果未必是全面的。此外,中国仲裁信息目前尚无法通过公开渠道查询。 4. 公司已经提供了我们认为作为出具本报告所必须的书面材料,并保证其提供的上诉材料是真实、准确、合法的。我们仅就与此次调查事项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任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对于本次调查事项,我们的调查方法是有限度审查文件及必要时向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口头询问。在本报告中,我们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到的

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一辩稿(原创)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对方辩友,你们好。众所周知,安定的社会之花离不开法律和道德的浇灌,但起着主要滋养作用的还是法律。在此之前,请允许我对辩题进行剖析。根据辞海解释,社会安定是指由共同物质条件而相互联系的人群能够安居乐业,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社会稳步发展。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下面我将从三方面阐述我方观点。 一,从个体标准上看,由于社会上每个人的道德标准参差不齐,道德水平高低不一,就连受过多年道德教育的大学生也会做出杀人投毒的恶行,道德又怎能成为维持社会安定的主要因素呢?而法律具有明确的标准范围,对于不同个体都有同一标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什么样的罪,量什么样的刑,人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复杂的社会运作从而稳定有序。而道德标准和道德界限的模糊性,使得社会上的恶性事件,如毒奶粉,拉萨打砸抢烧,李天一强奸案等影响社会安定的案件层出不穷。 二,从社会保障上看,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问题一直是影响社会安定的主要因素,请问依靠道德能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只有制定一系列保障性的法律,如房地产法,教育法,最低生活保障法,才能更好地解决社会资源分配问题,对方辩友具有高尚的道德,但将来万一失业了,任凭你道德再高尚,没有就业法的保障,恐怕到时候也只能喝西北风了。 第三,从作用机制上看,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对于恶贯满盈的罪犯,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分子,对方辨友是倾向于用唾沫星子把他淹死,还是将他绳之以法,送进囹圄?狡猾的贪污犯赖昌星案被成功抓捕,是道德的谴责使他良心发现,还是得益于强有力的法律制度?我想答案不言而喻。 在此,我方承认,再完美的法律也有其不完善的地方,正如再光亮的太阳也会存在黑点,我方并没有抹杀道德的重要性,维持社会安定,法律为主,道德为辅。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谢谢

调查报告 法务尽职调查报告

法务尽职调查报告 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那法务尽职调查报告怎么写呢?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法务尽职调查报告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 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

的,是客观、真实的; 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W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详情见附件三:W公司变更详细) 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 (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

金杜律师尽职调查清单

金杜律师尽职调查 清单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一、公司主体方面的资料(公司简介、设立及沿革情况)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领取的营业执照、历次变更的营业执照及经过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 2、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包括设立时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现行有效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以及历次出资协议、股东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等); 3、公司章程(包括公司设立时的章程,现行有效的章程,以及历次章程的修改和补充文件); 4、除公司出资协议和章程外,请提供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与公司或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它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如有); 5、公司的验资报告(包括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历次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6、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报告,如有) 7、公司历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书面情况说明,以及所有工商登记申请文件,包括公司设立时的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表),其后历次工商变更登记的申请书(表)以及工商局核发的审核意见书(表)等相关文件; 8、公司历次的年检报告; 9、所有与公司增资扩股、减资、股权转让、合并、分立、收购兼并、资产置换、资产剥离、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相关的协议/合同、与上述重大法律事件相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法院判决(如有);

10、与公司股权质押相关的合同和/或批准文件、工商登记备案文件(如有) 11、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国籍、联系地址、职位、工资水平、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及其它业务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提供的未偿还贷款、担保)、在除公司以外的任何其它企业所持有的权益及兼职情况、是否曾担任过任何因经营不善而被破产清算或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职员或股东; 12、公司股东会历次决议、股东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如有); 13、公司董事会历次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如有); 14、公司监事会历次决议、监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如有); 15、公司完整的组织结构图,包括公司各股东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联营、合作企业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或部门(包括于分公司、营业部、中心等,下同),结构图应标明控股或参股关系、持股份额、其它持股人名称及持股数量,并提供公司曾经设立过的关联公司或相关业务运营公司的设立文件和终止或转让文件(如有); 16、政府部门对公司设立的任何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经营实体的批准文件及对上述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经营实体变更的批准文件(如有); 17、政府部门向公司核发的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全部许可性文件,或特许权、特许经营等许可性文件,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向公司核发的涉及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属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通知、决定、批复、复函、许可证、登记备案等文件; 18、组织机构代码证;

维护社会秩序需要靠法律

维护社会秩序应该依靠法律 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社会中生活所要遵守行为规则、道德规范、法律规章的总和,它能使社会维系在一种动态、有序、平衡的状态之下。 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究竟是靠法律还是道德的思考一直延续至今。法律与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但是我认为,要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首先要依靠的严明的法律。 仅从二者对社会成员的约束力上来比较,法律的强制性与权威性是道德规范所无法比拟的,道德的规范作用主要依赖社会舆论、个人信念、习惯以及传统与教育来维持,而显然这是软约束,它对既有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起作用的,或者说道德的真正作用纯粹就是预防性的。而法律却能弥补这一不足,它是两方面的,它既有对犯罪行为的惩处,也有对违法动机的预防,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起到的是更为全面的作用。这就使法律比道德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中具有的更高的地位。 道德是人们依靠自己的内心信念,在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的影响下调整自身行为的规范,它是一种单纯的自发自律行为。因此要用道德去约束与人自身利益密切关联的社会秩序是一种脆弱的屏障,各种利益的诱惑会如洪水猛兽一般瞬间冲破束缚。 而法律则不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它是国家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它代表着整个社会都较认可的一种普遍的处事态度。法律不仅调整个人行为,而且具有调整全局性社会关系的功能,它是实现国家职能,维护社会安定最重要的、经常的、不可缺少的手段。 对于现代社会而言,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而这再一次证明了我的观点,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法律更重要。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调内容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360项 (一)、关于公司的设立和存续 1.公司名称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2.公司名称未经有权机关核准 3.公司名称与驰名商标冲突 4.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5.公司的经营期限短于拟议交易的需求 6.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未办理延期登记 7.公司的设立未能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8.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法存在冲突 9.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办理相关登记 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资格不符合任职资格 11.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与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不一致 12.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与拟议交易冲突 13.公司设立程序不规范 14.公司实际使用的经营场所与工商登记不一致 15.公司的法定住所使用住宅用房 16.公司未能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检 17.公司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18.公司未设立股东名册 19.对公司的投资超过了母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20.公司未能及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手续 21.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未能及时办理财政登记证 (二)、关于公司的股权转让 29.股东未放弃优先权 30.转股价款未支付 31.转股未履行适当的法律程序 32.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未按照评估值作价 33.转股不符合公司章程的限制性规定 34.支付给个人的转股价款溢价部分未予代扣代缴所得税 35.转股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6.转股协议约定的转股生效条件未能满足

37.股权转让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38.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转股结果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39.股份公司的记名股票转让未办理股东名册登记手续 40.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转让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4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2.受让方股东的身份对拟议交易造成影响 43.伪造转股文件,股权权属存在纠纷 44.转股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手续尚未办理 (三)、关于公司的出资(含增资、减资) 45.公司的出资形式不符合当时有关法规的规定 46.公司的注册资本未能按时缴清 47.非货币出资未能办理过户手续 48.股东以未评估的部分资产出资 49.关于股东虚假出资 50.关于以自身资产评估出资 51.股东抽逃注册资本 52.非货币资产的出资比例不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 53.关于以实物出资使用假发票 54.评估增值过大 55.关于以划拨土地出资 56.对公司出资中个人股东的巨额出资来源无法合理合法说明 57.增资中某方股东未放弃对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58.公司未向增资后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59.公司未按照增资结果变更股东名册 60.公司增资或者减资未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61.公司增资或者减资违反了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 62.公司注册资本需要提前缴纳 63.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减资 (四)、关于公司的类型变更 64.公司类型变更程序对拟议交易存在影响 (五)、关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详细版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详细版 1.公司名称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2.公司名称未经有权机关核准 3.公司名称与驰名商标冲突 4.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5.公司的经营期限短于拟议交易的需求 6.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未办理延期登记 7.公司的设立未能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8.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法存在冲突 9.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办理相关登记 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资格不符合任职资格 11.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与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不一致 12.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与拟议交易冲突 13.公司设立程序不规范 14.公司实际使用的经营场所与工商登记不一致 15.公司的法定住所使用住宅用房 16.公司未能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检 17.公司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18.公司未设立股东名册 19.对公司的投资超过了母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20.公司未能及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手续 21.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未能及时办理财政登记证 二、关于公司的股权转让 29.股东未放弃优先权 30.转股价款未支付 31.转股未履行适当的法律程序 32.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未按照评估值作价 33.转股不符合公司章程的限制性规定 34.支付给个人的转股价款溢价部分未予代扣代缴所得税 35.转股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6.转股协议约定的转股生效条件未能满足

37.股权转让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38.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转股结果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39.股份公司的记名股票转让未办理股东名册登记手续 40.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转让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4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2.受让方股东的身份对拟议交易造成影响 43.伪造转股文件,股权权属存在纠纷 44.转股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手续尚未办理 三、关于公司的出资(含增资、减资) 45.公司的出资形式不符合当时有关法规的规定 46.公司的注册资本未能按时缴清 47.非货币出资未能办理过户手续 48.股东以未评估的部分资产出资 49.关于股东虚假出资 50.关于以自身资产评估出资 51.股东抽逃注册资本 52.非货币资产的出资比例不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 53.关于以实物出资使用假发票 54.评估增值过大 55.关于以划拨土地出资 56.对公司出资中个人股东的巨额出资来源无法合理合法说明 57.增资中某方股东未放弃对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58.公司未向增资后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59.公司未按照增资结果变更股东名册 60.公司增资或者减资未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61.公司增资或者减资违反了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 62.公司注册资本需要提前缴纳 63.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减资 四、关于公司的类型变更 64.公司类型变更程序对拟议交易存在影响 五、关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65.合并、分立、解散不符合法定程序

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

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 一辩陈词: “各位评审、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要阐述的观点是: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我的重点论述理由如下: 1.从适应现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征来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社会物质财富不够丰富,而道德作为社会经济的上层建筑,也远未能达到理想的水平。换句话说,道德不可能独立发展成为维持整个社会安定的主要力量。给对方辩友提个醒: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或许这会成为可能,但那并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 2.从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形势来论。在我国,虽然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但阶级斗争仍然存在,还有形形色色的敌对分子从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生活进行着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活动。这是极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此不进行有力的斗争和制裁,社会安定根本无法谈起。道德的阶级性却决定着它对此是无能为力的,换句话说,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标准对被统治阶级是不起任何作用的,取而代之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法律制裁! 3.从法律的作用和效能来论。法律不仅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不仅是制裁敌对分子的锐利武器,法律更是调整、解决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矛盾的重要手段,这样,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安定)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并且在国家的强制力作用下发挥作用来维持社会的安定。这两方面的重要作用的合并,足以显示,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中起主要作用。 4.从法律与道德的约束力比较来论。法律的强制性与权威性是道德规范所无法比拟的,道德的规范作用主要依赖社会舆论、个人信念、习惯以及传统与教育来维持,显然这是软约束,它对既有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起作用,或者说道德的真正作用单纯是预防性的,而法律却能标本兼治,它是两方面的,它既有权威的惩罚作用,又有强大的威慑力,起到有效的预防作用。这就使法律比道德在维护社会安定中具有的更重要的作用。 5.辩题中强调的是对社会安定的维护,既然是维护社会安定,显然解决问题的重点应针对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不是针对有有利因素。辩题本意就是对少数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应付,法律与道德谁更有效。我们的回答是:法律。因为法律的针对性、强制性、严肃性、实效性是道德望尘莫及的。 综上所述,我方完全有理由相信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来维持。谢谢。” 二辩攻辩提问 “曾经有一位备受道德尊崇的人,杀害了一位深受道德谴责的恶人,而大快人心,请对方辩友用你的道德观作如下判断: 1.杀人者到底是道德高尚不高尚?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模版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为了顺利开展对贵公司的尽职调查法律工作,我们编制了贵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请贵公司按本清单要求搜集整理发了资料,我们将审阅有关法律资料。账务贵公司有关的发了情况,以做出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1、 调查文件清单中,“公司”及提供材料之贵公司; 2、 如有本调查文件清单未涉及的其他情况及文件,二公司认为 该等情况及文件对本项目有重要的影响,请公司及时提供有 关说明及文件; 3、 本调查文件清单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均为原件的复印件,公 司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清单中所列材料没有的,请逐一说明 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 审阅初步文件后我所将视情况需要就具体问题提出进一步文 件清单。 1、 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设立文件 1、 股东出资协议 2、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证明(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出资证 明书) 3、 公司章程 4、 公司成立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批文 5、 公司名称变更、增加或减少经营范围、章程修改或其他公司 重大事项的变更的政府和主管部门piwen 6、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开户许 可证 (2) 公司历史沿革及股东基本情况 1、 公司正常修正案 2、 先后换发的营业执照(包括最近一次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正 副本) 3、 历任股东变更情况 4、 历任股东受让股权合同或协议及相关不从协议 5、 向历任鼓动起拿法的出资证明书 6、 各股东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

7、 增资决议及验资报告 (3) 公司组织机构 1、 内部组织结构图(内部组织结构至公司决策机构、监督机 构、各业务部门相互之间的关系) 2、 分支机构清单(分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及隶属关系) 3、 历任法定代表人姓名、任职期限及相关证明文件 4、 历届董事会成员名单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5、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2、 公司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本栏请提供截至__年__月__ 日的情况) (1) 公司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房产) 1、 公司资产清单和资产评估文件以及其他证明资产属于公司的 文件(如有培训中心、内部招待所等,亦应提供其相关情 况) 2、 租赁资产的资产清单及协议 3、 公司资产抵债清单以及相关文件(协议、登记备案文件) 4、 脏外资产/抵债资产相关文件(与帐外资产的取得相关的合 同、协议、权属证明等) 5、 公司因购置固定资产、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形成的,尚未履 行完毕的合同 (2) 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1、 设立分/子公司的批准文件 2、 分/子公司的批准文件 3、 的营业执照 4、 持有其他企业股份、股票、债权或资产的全部权属证明文件 5、 与其他经济组织签订的合作、联营协议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3、 土地和房产(本栏请提供截至__年__月__日的情况) (1) 土地使用权 1、 全部划拨土地的划拨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2、 如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请提供经出让的国有入地 使用证;如已办理出让手续但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请提供如第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金收据 3、 如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请提供土地租赁协议和其 他与使用该土地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社会安定主要靠道德维持辩词

社会安定主要靠道德维持 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所谓“社会安定”就是整个社会运转有序,无明显阶级等级差异,较少或者不发生恶性事件,民众生活安定舒适,对政府无强烈抵触情绪。而我方今天所谈的“道德”是指使社会形成一个共同思想观念、基本行为准则和道德评价标准、约束大多数社会成员行为自律的准绳。“主要”是指最重要的,起决定作用的。综观今天的辩题我们不难发现是一个比较性辩题,即通过对维持社会安定的两种手段:道德和法律进行比较,看何者更能保持社会安定持久化。我方认为社会安定主要靠道德维持,理由有三: 首先,道德比法律调整的范围更为广泛。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而道德涉及的领域法律却往往望而却步,举步维艰。 其次,道德是自律和内化的规范,而法律却必须依靠强制力保障实施。前者靠内在的吸收、靠修为、素质的提高,靠公众舆论,靠教育感化,成为良知、信念最终影响人的行为;而后者却只能依靠法律的威慑力,恐吓民众,使民众事事谨小慎微,如履薄冰。记得杜甫有首诗写的很好“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而道德正如初春的雨水,虽然细腻却从心灵深处给人以震撼,感化人们的言行,而这种感化更是比法律的威慑更动人心魄。 最后,让我们回归现实。我们知道,法律对突发性犯罪可以暂时解决,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一个国家的安定繁荣却无法靠法律这一兴奋剂达到持续的效果。只有道德不断的教化,舆论不断的监督,逐渐使人们养成一种熟悉不过的习惯,这个社会才会在和谐、自主、自愿的环境中真正达到社会的安定。 国家像是一部永在运转、永不停息的特殊机器,自人类产生以来,它就是在不断的运转,道德是维系正常运行的链条、杠杆、皮带,法律则是使用说明。当机器可能发生故障或发生故障时,起到预防和维修的作用。所以我方更加坚信社会安定主要靠道德维持。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引言 致:公司 北京市某某(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某某”或“本所”)接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为公司新三板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此,本所提供这份律师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某某律师就本次的调查清单做出如下说明: 1、请根据本文件清单所列事项提供所有有关文件。如果任何相关文件未能跟其它尽职调查文件同时提供应说明何时可以提交。在提交文件的时候,请在文件的右上角及档案名称中注明本文的问题编号,以作识别。 2、如有关请求不适用,请在有关事项里注明“不适用”,并说明理由。 3、“公司”是指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关联公司、分支机构等; 4、若本文件清单提及一个文件如“公司章程”,应理解为公司章程及所有相关修改或者补充公司章程的文件。 5、就本文件清单提供的答复及/或文件所涉实际事项,在拟议的交易完成之前如有任何变化,请及时通知本所。 6、请注意,本文件清单仅仅是一个初步清单。随着工作的进展,本所会进一步提交补充文件清单。 北京市某某(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文件编号提供日期不适用注释1基本信息 1.1请用图表说明公司现在的股权结构,并列公司或其 它法律实体在批文或营业执照中使用的法定全 名、商号(如果不同)和法定注册地址或主要办 公地址 1.2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及其他批 准证书或许可证) 1.3公司基本信息的概述包括: 1.3.1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 1.3.2地址和地点,办公室、工厂、分支机构和直销 店的地址和地点; 1.3.3现有股东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3.4有关公司情况简介; 1.3.5全部雇员;和 1.3.6有关公司的网址域名(无论是否经在有关机 构注册) 1.4公司下属企业(控股、参股、联营、合营企业)的 资料: 1.4.1下属企业清单(下属企业名称、目前注册资 本、公司投资金额、公司所占股权比例) 1.4.2《发起人协议》(或收购/合资合同) 1.4.3设立及/或增资后的《验资报告》 1.4.42012\201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 1.4.5最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律师对目标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流程和内容

律师对目标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流程和内容 企业并购中,并购方必须要对目标公司的情况进行调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认真调查就不能查出问题本质。当取得目标公司的一些资料时,律师则要对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的意义有二:一是对目标公司可能涉及法律上的问题与情况了然于胸;二是关注那些可能会给并购方带来责任,增加负担,为并购设置障碍的问题,这些问题能否予消除或解决? 第一、律师对目标公司法律尽职调查的流程是: 1、组建律师尽职调查班子,进行明确分工。一般要有三名律师,最好要有懂财务、懂经济律师1名,知识产权律师1名,总策划、总协调总负责的一名律师。 2、确定尽职调查的方案;确定好调查目标、调查重点内容,调查对象、调查途径、调查目的等。 3、拟定尽职调查清单。 4、根据调查清单,对每项调查内容进行调查并详细记载调查出的问题。 5、形成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报告。 6、为收购方出具并购法律意见书。 第二、律师应尽职调查和审查的要点问题主要有: 一、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

审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是为着确保并购的合法有效,即交易各方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是否具有进行交易的行为能力,是否可以与之进行交易。 审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主要是了解成立情况、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年审情况、公司的变更情况、有无被吊销或注销、停业整顿等情况。 二、目标公司的成立合同、章程 对目标公司的成立合同、章程应进行审查。在审查合同与章程时,要注意该合同与章程中是否有下述防御收购的条款、内容或规定: 1.绝对多数表决 公司章程可能规定,有关兼并、收购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转移的重大交易都需要经过公司股东绝对多数的同意方才可以实施。 2.禁止更换董事或轮任董事制 有的公司章程会规定除董事个人因违法犯罪或故意危害公司利益外,董事不能在任期届满前被更换。而轮任董事制则是将董事会成员分成几组,每组任期两年,每年在股东会上将其一组董事改选,使得董事会成员中总有一组不断地变化,这样,即使是控制了公司的多数股份,在轮任制面前,也不能保证在下届股东年会上获得对董事会的控制权。 3.高薪补偿被辞退的高级管理人员 有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非因自身的过失,如果被公司辞退,应得到一笔极为丰厚的解职费或经济补偿金。 4.股东权利计划

1、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还是道德维持

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OR社会安定主要靠道德维持 一、正方论述: “各位评审、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要阐述的观点是: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我的重点论述理由如下:首先,从现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论,道德不可能独立发展成为维持整个社会安定的主要力量; 其次法律的是调整、解决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矛盾的重要手段,在国家的强制力作用下发挥作用来维持社会的安定, 再者道德的真正作用单纯是预防性的,而法律却能标本兼治,既有强制性、惩罚性的特点, 总之法律比道德在维护社会安定中具有的更重要的作用;最后维持社会安定方面法律与道德谁更有效。我的回答是:法律。因为法律的针对性、强制性、严肃性、实效性是道德望尘莫及的。综上所述,我方完全有理由相信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来维持。谢谢。” 自由辩论: ①、正方:“曾经有一位备受道德尊崇的人,杀害了一位深受道德谴责的恶人,而大快人心,请对方辩友用你的道德观作如下判断: 1.杀人者到底是道德高尚不高尚? (高尚)--杀了人对方辩友还要认为他的道德高尚,请问你这是什么道德观? (一个杀人者此处强调道德的矛盾性) (不高尚)--可是为什么又会大快人心呢?请对方辩友解释一下。〔也就是对方辩友的道德观与大家是不统一的,那么到底是听你的,还是听大家的?〕 反方回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杀这者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其道德沦丧,但是如果在正当防卫下,杀人者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其道德尚存。对方辩友不能简单一概而问。 如果问一般情况,道德沦丧为什么会大快人心,反方可以说,我们假设只是伤害而没有杀害,那么假如被伤害的是你至亲,请问你会大快人心吗?伤悠如此,杀何以堪。 2.从刚才对方辩友的回答不难看出,用道德标准连判断事情的是非曲直都很难,我是否可以再问对 方,用道德如何来处理这一事件。请明确回答! 反方回答:属于法律的留给法律去处罚,而属于道德的就还给道德来协调。法律惩罚实质是让那些受罚的人强化其心中的道德。(下面几个问题不用理会) 3.仅仅受到道德谴责就够了吗?如果这样,人们可以去做类似的事情了,比如杀人抢银行等等,而只要等着道德来谴责就可以了结了。这样的话,社会安定如何维持?

拟挂牌新三板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拟挂牌新三板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现为进行本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之目的,我们编制了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本清单”),希望贵公司按本清单的要求搜集整理相关资料。随着本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和具体情况的变化,我们将不时地对本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贵公司在收集相关文件材料前,请事先阅读本清单第一部分“法律尽职调查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法律尽职调查相关说明 在文件收集工作开始前,请阅读以下说明: 1. 本清单所列之文件、问题是我们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所必须,请公司提供该等文件的原件及/或复印件(公司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真实性),并如实地就该等问题作出说明; 2. 本清单所列部分文件可能亦会在本项目的财务顾问(若有)、审计师和评估师的调查问卷或文件清单中提及,但仍请公司为我们提供该等文件、回答我们的问题;

3. 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某子公司或为某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请公司参照本清单对公司的要求提供该等子公司的文件资料(于该等子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清单不再单独列出); 4. 本清单以下部分如无特别说明, “公司”指拟做新三板挂牌之主体。 5. 文件整理、归档和装订要求 (1)根据本清单提供完整、准确、与原件一致的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相关文件的附件及任何修订、补充文件); (2)对于按照本清单已提供的文件,请在本清单上相应标注“已提供”;如查明没有本清单列出的某项文件,请在本清单上相应注明“无”或“缺失”;如公司尚未查明是否能够提供本清单列出的某项文件或稍后才能提供,请注明“待查”或“待提供”;如果某项文件不适用公司,请注明“不适用”; (3)根据上述要求作出标注的清单和所有提供的文件资料请公司各准备两份,一份用于建立公司资料库,一份用于我们查验; (4)对于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请公司根据本清单内容、顺序、编号进行分类,并在提供文件资料首页的右上角注明该文件分类的编号及内容,以方便文件的整理和我们核对;

法律尽职调查的操作要点

法律尽职调查的操作要点 一、法律视野下目标企业关注重点的趋同与总结 尽管存在不同的分类,但从法律关注事项角度分析,作为法律尽职调查对象的目标公司,核心法律事项还是趋同的。这点在证监会监管体系下的上市公司、新三板企业的并购重组法律意见书内容要求上即可看出。 总体来说,对目标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围绕五条主线展开: 1、企业的主体资格与内部治理 (1)主体资格 核查依法设立与经营必备的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外资企业批准证书、社保登记证等。 基本事项,也是核心事项,任何缺失均可能构成实质障碍。 需注意分公司、子公司主体资格核查。 (2)内部治理 通过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文件,核查三会一层设置情况与职权范围、三会会议记录、职能部门与内部管理制度、机构独立情况(是否存在各部门之间的人员与职能混同)。 治理机制健全是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审核的核心内容之一,目的在于并保证企业的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该审核关注的目的与并购关注的目的一致。但实践中该部分往往需要规范。 执行董事企业的特殊情况,家族企业,企业不同阶段的标准不同,投资者进入后的适当调整,企业文化的改造过程。

此外,注意章程的特殊约定,是否对并购构成实质性障碍,如股东会一致通过设置、董事更换的限制性规定、黄金降落伞安排等等。 2、企业的股权状况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一静一动”两方面的调查,静-股权的设置(基本情况、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股权代持、股权激励计划与员工持股等)、动-历次增资与股权转让等。 重点关注:股权变动的程序、价格、是否实际支付、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非货币资产出资(评估情况)、国有企业股权变动的特殊程序要求(审批、评估、进场交易、国有资产登记等)。 3、企业的业务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主营业务情况、业务变化情况、业务资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重大债权债务等。 重点问题:业务的稳定性、业务资质的取得情况、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重大债权债务对并购重组的影响及限制性规定(如银行贷款合同的限制条款)。 4、企业的资产 核查公司资产是否权属清晰、证件齐备,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权属争议纠纷或其他权属不明的情形。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不动产、重要动产、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等)、权利取得与限制情况(尤其关注对价支付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重要登记资产,以在登记机关调取的权利登记情况为准,权利证书作为参考。

超详细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项目的尽职调查清单(首次) 一、公司的设立及存续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简述(包括但不限于:英文名称及缩写;法定代表人;工商注册日期;住所及其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网址;电子邮箱等) 2.公司设立申请文件、营业执照(最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所有登记证照文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包括历次变更、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法定代表人、高管、业务范围、主营业务等变动); 4.公司年审情况(是否存在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重大法律障碍,如吊销、注销等); 5.公司出资情况、验资报告及股东出资证书; 6.公司章程,及所有补充、修改文件; 7.现有全体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名册以及以及前述人员的委任书; 8.公司成立以来所有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9.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公司经营范围内所有依法应取得的资质、许可、政府批复等; 10.公司成立以来的合并、分立、变更、重大改组、重大投资,参股其他企业等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决议、所履行的法定程序文件,以及这些行为对公司业务、控制权、管理层、经营业绩的影响);

11.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关于其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营业部、办事处或经营其他业务的详细情况,以及相关的设立批准文件、登记证、营业执照等。 二、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股东 1.公司当前的股权结构、股东名单及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2.公司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若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及在相关公司任职情况); 3.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附件及所有补充、修改文件; 4.公司股权结构历次变更情况的文件,公司股权转让情况的文件(包括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 5.公司股权是否存在争议,是否存在股权质押、查封、第三方权利设置等情况的说明; 6.公司关于股东身份的说明:是否存在隐名股东或替代出资的干股等情况,及其参与公司经营的具体情况; 7.公司自设立至今的利润分配情况(含分红协议、支取情况)。 三、公司拟合作项目的土地文件 1.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报告书; 2.关于地块的红线图/认定地界图及当地政府的用地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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