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宪法与行政法政法大学参考文献 必读书目

宪法与行政法政法大学参考文献 必读书目

宪法与行政法政法大学参考文献 必读书目
宪法与行政法政法大学参考文献 必读书目

主要参考文献

(反映学科前沿动态和最新的参考文献,由导师在指导过程中进行补充。)

宪法学方向

1、柏拉图著:《法律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2、霍布斯著:《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3、昆廷·斯金纳著:《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4、施米特著:《政治的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5、罗尔斯著:《政治自由主义》,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

6、罗尔斯著:《正义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7、奥斯特罗姆著:《复合共和国的政治理论》,三联书店1999年版

8、诺齐克著:《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9、哈耶克著:《法律、立法和自由》,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10、哈耶克著:《致命的自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11、哈贝马斯著:《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三联书店2003年版

12、达尔著:《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13、达尔著:《民主理论的前言》,三联书店1999年版

14、柏林著:《自由论》,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

15、韦伯著:《社会科学方法论》,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16、拉伦茨著:《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7、麦基文著:《宪政古今》,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8、维尔著:《宪政与分权》,三联书店1997年版

19、哈耶克著:《自由秩序原理》,三联书店1997年版

20、布坎南著:《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21、弗里德里希著:《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三联书店1997年版

22、埃尔斯特著:《宪政与民主——理性与社会变迁研究》,三联书店1997年版

23、汤普森著:《宪法的政治理论》,三联书店1997年版

24、《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三联书店2003年版

25、汉密尔顿等著:《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26、麦迪逊著:《美国制宪会议记录》,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7、爱德华·考文著:《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三联书店1997年版

28、王希著:《原则与妥协著: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大出版社2000年版

29、戴雪著:《宪政精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30、詹宁斯著:《法与宪法》,三联书店1997年版

31、詹宁斯著,蓬勃译:《英国议会》,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32、狄骥著:《宪法学教程》,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

33、狄骥著,冷静译:《公法的变迁》,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

34、柏克著:《法国革命反思录》,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35、托克维尔著:《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36、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

37、平心著:《中国民主宪政运动史》,上海进化书局1937年版

38、周异斌、罗志渊著:《中国宪政发展史》,上海大东书局1947年版

39、荆仁知著:《中国立宪史》,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版

40、罗志渊著:《中国宪法史》,台北商务印书馆1967年版

41、谢振民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上海正中书局1948年版

42、王世杰、钱端升著:《比较宪法》,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43、许崇德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44、肖蔚云著:《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45、李昌道著:《美国宪法纵横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46、赵宝云编著:《西方五国宪法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47、张千帆著:《西方宪政体系》(上、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8、梁治平著:《法治在中国著:制度、话语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9、王人博著:《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50、王人博著:《中国近代的宪政思潮》,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51、王人博著:《宪政的中国之道》,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52、蔡定剑著:《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3、李树忠著:《国家机关组织法》,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

54、焦洪昌著:《选举权的法律保障》,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5、焦洪昌著:《公民私人财产权法律保护问题研究》,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56、S trauss: Natural Rights and History

57、L ane: The World Revolution of Westernization, the Twentieth Century in Global Perspective

58、R obert A. Burt: The Constitution in conflict / Cambridge, Mass. :Belknap Press,c1992

59、M ichael J. Meyer and William A. Parent: The Constitution of rights : human dignity and American values /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60、D ennis J. Coyle: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Constitution : shaping society through land use

61、r egulation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c1993

62、M artin H. Redish : The constitution as political structure /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63、P ress, 1995

行政法学、部门行政法学方向

1、【美】伯纳德·施瓦茨著,徐炳译:《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2、【德】汉斯·丁·沃尔夫等著,高家伟译:《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3、【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著,沈岿译:《美国行政法的重构》,商务印书馆2003

年版

4、【德】奥托·迈耶著,刘飞译:《德国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5、【英】马丁·洛克林著,郑戈译:《公法与政治理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6、【德】平特纳著,朱林译:《德国普通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日】盐野宏著,杨建顺译:《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8、【英】威廉·韦德著,徐炳等译:《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9、【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0、【德】弗里德赫尔穆·胡芬著,莫光华译:《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1、【法】莱昂·狄骥著,王文利等译:《宪法学教程》,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

12、【法】狄骥著,冷静译:《公法的变迁》,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

13、【美】盖尔霍恩,利文著,黄列译:《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概要》,中国社会科学出

版社1996年版

14、龚祥瑞著:《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5、王名扬著:《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6、王名扬著:《美国行政法》(上、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17、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8、张尚鷟主编:《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19、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0、应松年主编:《当代行政法》,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21、应松年主编:《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22、应松年、薛刚凌著:《行政组织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3、应松年、袁曙宏主编:《走向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实证调查》,

24、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5、朱维究著:《中国民主政治法律化探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6、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7、姜明安主编:《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28、马怀德著:《行政许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9、马怀德著:《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版

30、薛刚凌著:《行政诉权研究》,华文出版社1999年版

31、张树义著:《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法学透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2、张树义著:《变革与重构: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行政法理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3、杨建顺著:《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

34、刘莘著:《行政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5、高家伟著:《国家赔偿法》,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36、王万华著:《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37、翁岳生主编:《行政法》(上、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38、吴庚著:《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三民书局2000年版

39、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三民书局1994年版

40、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1997年版

41、陈新民著:《行政法学总论》,三民书局1997年版

42、陈新民著:《中国行政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3、陈敏:《行政法总论》,三民书局1999年版

44、吴庚著:《行政争讼法论》,三民书局1999年版

45、陈清秀著:《行政诉讼法》,三民书局1999年版

46、蔡志方著:《行政救济法新论》,元照出版公司2000年版

47、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48、应松年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9、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0、马怀德主编:《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1、刘善春著:《行政诉讼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2、(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

53、(日)盐野宏著、杨建顺译《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

54、(英)威廉·韦德著、徐炳等译《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

55、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

56、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57、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

58、H ilaire, Barnett, Constitutional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aw, London, Cavenish, 2000.

59、S treets, Susan, Administrative Law, Butterworths, 1997.

60、G ellhorn, Walter, Administrative Law and process in a nutshell, West Publishing Co, 1997.

61、Y ardley, D.C.M, Principles of Administrative Law, Butterworths, 1988.

62、A lder, John, General Principles of 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 Palgrave Macmillan, 2002.

63、P eter Cane, Administrative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64、P eter H.Shuck, Foundations of Administrative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65、W illiam F.Fox, Understanding Administrative Law, Matthew &Bender, 1997.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行为规则方向

1、李必达著:《律师的足迹——新时期律师制度沿革》,北京工商出版社1997年版。

2、【美】罗伯特·W·希尔曼著,王进喜、唐俊译:《论律师的流动管理——合伙

3、人退伙和律师事务所解散的法律及道德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A merican Bar Association. 1983 (amended). Model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Chicago:

5、A merican Bar Association.

6、A merican Law Institute. 2000. 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e Law Governing Lawyers.

7、P hiladelphia: American Law Institute.

8、G illers, Stephen. 2002. Regulation of Lawyers: Problems of Law and Ethics (Sixth Edition).

9、G aithersburg NY: Aspen Law & Business.

10、H azard, Jr., Geoffrey G. & Hodes, W. William. 2003. The Law of Lawyering (Third Edition).

11、N ew York, NY: Aspen Law & Business.

12、K ronman, Anthony T. 1993. The Lost Lawyer: Falling Ideals of the Legal Profession.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3、P osner, Richard A. 1995. Overcoming Law.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14、P ress.

Wolfram, Charles W. 1986. Modern Legal Ethics. St. Paul, MN: West.

中国政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

2016中国政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中国政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2015级硕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3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计划”。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批法学硕士、博士授予点,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共有博士生导师近200名,硕士生导师600余名。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校研究生近7000人,其中硕士生近6000人,博士生近1000人。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培养培育,在全国各级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以及各大型国企和金融机构,建立研究生实践基地近千个;设置研究生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境)游学、攻读学位,或与国(境)外知名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一直致力于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全新需求,以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重心,以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为重点,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推荐免试生占40%左右。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 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65个,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5个,分别为: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翻译。中国政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

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 司法考试必看(五)

5国际法第五章海洋法 主讲教师:周建海 第五章海洋法 本章首先应区分各种海域的概念以及各种海域法律地位的不同规定,这里要注意沿海国及外国在各种不同海域权利义务的规定,同时要注意我国关于海洋方面的立法与实践。 第一节概述 海洋法是规定各种海域及其法律地位和调整各国在各种海域中从事各种活动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其主要内容有: 一、区划各种不同的海域 不同时期的海洋法对海洋有不同的划分。近代海洋法只将海域划分为公海和领海,1958年的海洋法四公约将海域划分为内海、邻海、毗连区、大陆架和公海。按照1982年《海洋法公约》的划分,海域种类包括:领海、内海、群岛国的群岛水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二、确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制度 依国家行使管辖权的情况可将各类海域分为: 1国家完全管辖的海域,即完全受沿海国主权的支配和管辖的海域。如内海、领海和群岛国的群岛水域。 2国家部分管辖的海域,即沿海国在其中的某些方面享有一定管辖权的海域。如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3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域,即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海域。如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各种不同的海域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也各有其不同的法律制度,因而各国在各种海域中拥有不同的权利。 三、明确在海洋中的各种活动 主要指在各种海域中从事的航行、资源开发和利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等活动。 四、规定各国在从事海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对各国在不同海域的管辖权、航行权、资源开发和利用权、科学研究权以及相应的义务作了规定;并对如何对海洋资源、海洋环境进行保护,如何划定相邻或相向国家间的海域界限以及有关海洋的争端解决作出了规定。 第二节领海及毗连区 《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况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换句话说,邻海指邻接国家领陆、内水或群岛水域的,受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 领海的特征有: 1.邻接着领陆或内水。 这就决定了拥有领海的只能是沿海国,内陆国不具有领海;还决定了领海不能远离海岸或内水,而应与海岸、内水相邻,从而确定了领海的内侧位置。如系群岛国,则可邻接群岛

西北政法大学初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参考书目

院系、专业考试科目代码参考书目 001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701中国哲学史和西方哲学史 1.冯达文、郭齐勇《新编中国哲学史》人民出版社 2.全增嘏《西方哲学史》(上、下)上海人民出版社 8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1.肖前等《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人民出版社 2.肖前等《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人民出版社 010102中国哲学701中国哲学史和西方哲学史1.冯达文、郭齐勇《新编中国哲学史》人民出版社 2.全增嘏《西方哲学史》(上、下)上海人民出版社 8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1.肖前等《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人民出版社 2.肖前等《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人民出版社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70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含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政治经济学) 1.陈先达、杨耕《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李秀林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刘进田《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张雷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蒋学模《政治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 802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1.庄福龄《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徐志宏、秦宣《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吴树青《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70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含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政治经济学) 1.陈先达、杨耕《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李秀林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刘进田《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张雷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蒋学模《政治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 802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1.庄福龄《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徐志宏、秦宣《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吴树青《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70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含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政治经济学) 1.陈先达、杨耕《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李秀林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0-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历年招生人数、复试分数线、参考书目

更多考研考博咨询信息请关注考研考博微信公众号:京研教育 新浪微博:京研考研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一、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历年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专业年份招生人数考试科目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03部门行政法 04立法学 05党内法规2020年62人①101思想政治理 论 ②外国语(七选一, 详见目录说明) ③701法学综合 ④803宪法学与行 政法学 2019年62人 2018年52人 二、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历年复试分数线: 专业年份政治英语专业一专业二总分0301032019年60分60分90分90分355分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18年60分60分90分90分360分2017年60分60分90分90分355分 三、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701法学综合(综合五科): 民法学(30分):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 《民法学》(初试必读),2016年8月第三版,江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刑法学(30分):中国刑法总论、中国刑法分论 《刑法学》(初试必读),2016年5月第五版,曲新久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法理学(30分):法理学导论(法学的基本概念、法的运行、社会中的法) 《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2012年1月第二版,舒国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30分):中国宪法 《宪法学》(初试必读),2013年9月第五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事诉讼法学(30分):民事诉讼法学(含民事证据、民事执行) 《民事诉讼法学》(初试必读),2018年7月第五版,宋朝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介绍 - 湖北学位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特色学科简介 一、学科团队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点现有教师由22人组成,年龄大都在50岁以下。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人、讲师9人,具有博士学位10人、在读博士3人,其余的均具有硕士学位,有3人具有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经历。本学科队伍力量雄厚,有多人获得“国务院政府津贴”,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工程支持计划,省部级“跨世纪学科(术)带头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湖北省首届中青年法学家,“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青年教师”称号。刘茂林教授、方世荣教授分别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二、学科基地(平台)建设 本学科建有校一级的研究机构——“宪政理论研究所”,与湖北省人大共同组建了“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创办并连续出版了《公法评论》,创建了“中国公法评论网站”,作为发表学术成果和与同行交流的主要平台。 三、主要学科带头人 刘茂林教授是我国知名的宪法学专家,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宪法学专家组主要成员、二级教授、国家级精品课程《宪法学》负责人、《公法评论》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宪法学教学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是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跨世纪学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他在宪法学基本理论,如宪法结构、宪法秩序、地方制度、村民自治等方面的研究具有开拓性,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并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影响。 石佑启教授为年青的行政法专家,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2006年被评为湖北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他在行政法学范式转换、私有财产权的公法保护、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等问题的研究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获得了多项奖励。王广辉教授的著作《比较宪法学》,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体系和内容富有创新,在学术界产生了

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经济法概论讲义 杨帆 2012年春

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经济法概论讲义 (2012年春) 授课教师:杨帆 目录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 (1) 第一节导论 (1) 第二章国际货物贸易法 (5)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5) 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法 (13) 第三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18) 第四节国际贸易支付 (21) 第三章WTO的法律制度 (26) 第四章国际知识产权贸易法 (32) 第五章国际投资法 (36) 第六章国际货币金融法 (38) 第七章国际税法 (42)

国际经济法总论 第一节 导论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1. 概念(广义):调整跨国经济关系(调整对象)的边缘性综合体(特点)。 2.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产生的关系为经济关系。 ——完备、传统贸易法 贸易知识产权贸易——重保护、轻贸易 服务贸易——滞后、侧重于市场准入 直接投资——国际投资法 投资 间接投资——国际货币金融法 税收——税收管辖权、冲突 横向交易主体:自然人、法人 纵向交易主体:国家、国际组织 3. 国际经济法的特点:边缘性综合体 1)综合体: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以及各国经济法等多个法律学科。 2)边缘性:并不囊括上述学科的全部,而只涉及部分。 例:国际私人投资 A 、建立外商独资企业——外资企业法(国内经济法) B 、投资保险——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或者多边投资担保(内国经济法或者国际公约) C 、外资企业的经营——东道国民商法、经济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国际私法 D 、税收征纳——东道国税法以及双边税收协定(涉外经济法以及国际条约) E 、投资争端解决——私人之间:国际私法;国家、国际组织之间:国际公法;私人和东道国:1965年《华盛顿公约》 二、国际经济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宪法学习参考书目

参考教材 许崇德主编:《中国宪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秦前红主编:《宪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王广辉主编:《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蔡定剑著:《宪法精解》(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侯西勋主编:《宪法学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焦洪昌主编:《新编宪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焦洪昌主编:《宪法学》(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童之伟主编:《宪法》(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张千帆著:《宪法经典判例导读》,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张千帆主编:《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张千帆著:《宪法学导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周叶中主编:《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3版。 朱丘祥主编:《宪法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殷啸虎、王月明、朱应平著:《宪法学专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苗连营主编:《宪法学》(第2版),郑州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王月明著:《宪法通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胡锦光主编:《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俞德鹏著:《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陈云生著:《宪法学原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韩亚光著:《中国宪法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 潘伟杰、王蔚主编:《宪法学》,复旦大学出版2008年版。 韩大元著:《宪法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英) A. W.布拉德利、K. D.尤因著:《宪法与行政法》,程洁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莫纪宏著:《宪法学原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2008年版。 肖泽晟著:《宪法学:关于人权保障与权力控制的学说》,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著:《宪法学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韩大元主编:《外国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版。 胡锦光主编:《外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胡锦光主编:《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阅读书目 荆知仁著:《中国立宪史》,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版。 徐祥民、刘惠荣等著:《政体学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许崇德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王希著:《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焦洪昌著:《选举权的法律保障》,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朱孔武著:《财政立宪主义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何海波著:《司法审查的合法性基础:英国话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邢益精著:《宪法征收条款中公共利益要件之界定》,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杨明佳著:《自由与主权之间:美国制宪辩论的政治逻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韩大元编著:《1954年宪法与中国宪政》(第2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前景及就业方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前景及就业方向 现在很多考研考生都会选择学习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下面小编跟大家说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怎幺样,希望对你有帮助。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前景 1、社会的发展对法律人才需求加大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但需要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的制定或修改,而且急需加速对行政管理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加强对行政法学的研究,搞好国家机关的建设和体制改革,使国家机关更好地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克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和官僚主义的作风。使我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成为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效率极高、办事公正而又廉洁的机关和工作人员。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同时这也对高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2、就业压力面前事在人为当前,就业压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如果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比较感兴趣,然后在大学期间好好学习,那就业前景也是很好的。法学就业前景不是差,而是很多法学学生不好好学,知识掌握的不好,就业也就一踏糊涂。其次,社会上对法学的人才要求一般比较高,本科生不是十分得到认可,所以,如果你想在法学方面有所发展并作为以后就业的去向,就要做好考研的准备,大学期间好好学知识。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毕业就业方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毕业主要到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国经历年主观题

国际经济法 历年主观题简析 国际经济法主观题 2010-2011(A) 名词解释 1.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口运至另一港口,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的运费与时间长短无关,与航运距离有关。时间损失由船方承担。 【拓展】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的时间损失由租方承担,因此会约定停租条款等内容。 2.外国直接投资 外国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对,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投资的对象具有经营管理和控制权。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有设立新企业(建立三资企业和BOT等合作开发形式)和并购东道国企业(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和收购)【拓展】外国间接投资:外国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所投资的对象不具有经营管理和控制权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国际贷款、证券投资以及融资租赁等形式。 3.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 【拓展】:国际重叠征税:国际重叠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象。 【拓展】:外国税收抵免:外国税收抵免是防止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之一,是指纳税人可将已在收入来源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应当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额内扣除。可分为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 【拓展】:税收绕让抵免:税收绕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国外所得因来源国政府给予税收减免而未缴纳的税款视同已缴纳税款给予抵免的制度。其目的是使来源国的税收优惠真正由投资者享有,它不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 4.独占许可协议 独占许可协议是指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域范围内,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自己不能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内使用该技术,也不得将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 【拓展】:排他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是指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及地域范围内内,许可方仍保留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对该技术的使用权,但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许可形式。 简答题 1.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8)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漏洞,通过各种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躲避其跨国纳税义务的行为。国际避税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一般不追究法律责任。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1)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2)纳税对象的跨国移动;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本大题共1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10 分) 1、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称为() A、文理解释 B、系统解释 C、目的解释 D、语法解释 2、“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进行区分的思想家是:() A、柏拉图 B、伯林 C、哈特 D、康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中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此条款主要体现了法律的哪种价值:() A、秩序价值 B、自由价值 C、平等价值 D、效益价值 4、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法律解释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但是它有客观性 5、约翰?洛克(1632—1704),著名的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其代表作《政府论》下篇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著作。在这部著作中,洛克阐述了他的自然权利学说,洛克所论述的“自然权利”不应该包括以下哪项?() 试卷第1页(共10页) A、生命权 B、财产权 C、自由权 D、追求幸福权 6、“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优缺点是另一回事,法律是否存在与它是否符合某假定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一个法律,我们可能恰巧不喜欢它,或者它可能不符合我们用以认可法律的标准,但只要它确实地存在,它便是法律,这是一个事实。”哈特的这段话体现了:() A、法律为正义奠定了原则基础,提供了正义的标准和尺度。 B、正义为法律奠定了原则和基础,是衡量法律好坏的标准。 C、正义推动了法律的进化,正义观念的进步引起法律观念的进步。 D、法律与正义分离,至少没有必然的联系。 7、第21届联合国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下列对于公约的理解,正确的是:() A、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不得抵触法律。 B、该规定中的人权是集体人权 C、我国没有加入这个公约,由此公约的规定在我国不具有国内法的效力。 D、该规定体现了集体人权高于个体人权。 8、所谓法律目的解释方法,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的根据,当采用文义解释及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个不同的解释意见而难以判断哪一个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纳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以下对于法律的目的解释,理解正确的是: () A、目的解释不需要考虑立法者的意图。 B、目的解释方法,必须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冲突,或者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漏洞,无法进行有效衔接的时候运用。 C、目的解释高于文义解释。 D、目的解释要求我们不能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法律。 9、“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段话选自马克思的下列哪篇著作:() A、《关于出版自由的辩论》 B、《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C、《共产党宣言》 D、《巴黎手稿》 10、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本大题共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几项是错误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2、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 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

中国政法大学留学生入学申请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留学生入学申请表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APPLICATION FORM FOR ADMISSION

申请人保证: 1.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误; 2.在华期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危害中国社会秩序的、与本人来华学习 身份不相符合的活动; 3.来华后到既定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不无故要求变更学校和所学专业; 4.在学期间,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全力投入学习和研究工作。尊重学校的教学安排; 5.按规定期限修完学业,按期回国,不无故在华滞留; 6.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接受中国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惩处。 I hereby affirm that: 1. All information and materials given in this form are true and correct; 2. During my stay in China, I shall abide by the laws and decree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will not participate in any activities which are deemed to be adverse to the social order in China and are inappropriate to the capacity as a student; 3. After arrival in China, I shall register at the arranged university, and will not apply for making any changes in my field and institution of study without valid reasons; 4. During my study in China, I shall observe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university, and will concentrate on my studies and researches, and will follow the teaching programs made by the university; 5. I shall return to my home country as soon as I complete my scheduled programs in China, and will not extend my stay without valid reasons; 6. If I am judged by the Chinese laws and decrees and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universities as having violated any of the above, I will not lodge any appeal against the decisions of the relevant authority. 申请人签字Signature of the Applicant: 日期Date: (无此签名,申请无效The application is invalid without the applicant’s signature)

宪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

《宪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 一、判断题: 1.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起源于不成文宪法国家。 [ ] 2.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解决的消亡而消亡。 [ ] 3.我国的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 ] 4.相同性质的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也相同。 [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应当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 ] 6.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 7.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源于美国。 [ ] 8.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就是说尽管古代就出现了“宪法”一词,但我们通常所说的宪法是在社会 主义革命取得成功,有了民主的事实以后才产生的。 [ ] 9.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通过会议的方式进行的。 [ ] 10.在我国,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大得多。 [ ] 1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 [ ] 12.所有国家的宪法都具有纲领性的特点。 [ ] 13.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组成部分,享有民族自治权利。 [ ] 14.宪法是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 ] 15.我国的刑事犯罪分子也是公民。 [ ] 二、单项选择题: 1.关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下列不正确的是 [ ] A.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B.生命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 C.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D.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2.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不正确的是 [ ] 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 D.宪法没有附则 3.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不正确的是 [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4.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机构,下列不正确的是 [ ] 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 工作 C.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D.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5.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 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 澳基本法 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 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 大会议提出 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宪法真题及答案

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宪法真题及答案 考试科目:311法学理论、宪法学(各占75分) 考试日期:1月15日上午 考生须知:1: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并写清题号。在试题、草稿纸上大题不给分。书写字体清楚2:将答题卡、答题纸和试题一起交回,否则以零分记。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及答题纸上无效。每小题1分,共40分。) 1、下列有关法理学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法理学是一门理论法学,因而没有实践价值 B、汉语中“法理学”一词来自于日语,与法哲学没有任何关系 C、法理学既是沟通法学诸学科的桥梁,也是法学与其他学科联系的纽带 D、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具有基础地位,因此部门法学对法理学的研究没有影响 2、下列有关法的表述,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A 、在汉语中,法不仅指成文法,也包括不成文法 B 、在西方,无论哪一个民族的语言中“法”,都有“法”“权利“ 二义 C 、中国近代以来,国法意义上的“法”,逐渐有“法律”一词所代替 D、国法中也包括判例法 3、下列哪一项有关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表述是正确的? A、一个法律条文就是一个法律规则 B、一个法律规则仅由一个法律条文表达 C、法律规则的要素可以在法律条文的表达中省略 D、一个法律规则可以由不同规范性文件的不同法律条文表达 4、下列有关立法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所有活动都是立法活动 B、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国家立法权 C、在我国,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单行条例 D、在我国,国务院可以进行授权立法 5、按照法的创制与表达形式的不同,法可以分下列哪一类? A、根本法与普通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 C、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D、一般法与特别法 6、下列有关行为能力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某人因被法院处以有期徒刑10年,他在监狱服刑期间不具有行为能力 B、公民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有行为能力 C、公民有行为能力必然有权力能力 D、一个精神病人享有权利能力 7、下列有关大陆法系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但是宗教法习惯对其也有影响 B、在现代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中,判例不被视为法的渊源 C、大陆法系又被成为民法系 D、大陆法系的法律在整体上被划分为公法和私法 8、某国家机关的司机在上班的时间里受该机关的领导指派将某一紧急公文送交另一国家机关,在送交的途中,该司机因其过失将一行人撞伤,请问该司机的过失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属于下列那一种? A、无过错责任 B、个人责任 C、行政责任 D、职务责任 9、下列那一向叙述是正确的? A、经济关系只能有经济法调整 B、环境法是直接调整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的法律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试题

西南政法大学1996年考研专业课试卷民法学考研试题研究方向:民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14分)1.私法2.法人的清算3.民事权益4.邻接权5.情事变更原则6.代位继承7.特殊侵权行为二、判断分析(每题4分,共20分)1.无因行为是并非无给付原因的财产行为。2.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判决延长诉讼时效期间。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违约人支会违约金后,还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4.代位继承人无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代位人的遗产,转继承人有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转继承人的遗产。1.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才能取得专利权。 三、比较分析(第是12分,共24分)1.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2.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四、简述(10分)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五、论述(20分)民法基本原则在民法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六、案例(12分)甲将其所有的一幅古画寄存于乙处。乙未征得甲的同意而擅自将该画卖给与不知情的丙。小偷丁又自丙处窃取该画卖与戊。后小偷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自丙处盗画并卖给与戊的事实。甲、丙闻讯后,均向法院起诉要求戊返还古画。问:请提出全案的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考研专业课试卷民法学考研试题学科专业:民法学研究方向:民法学考试科目:民法 一、名词解释 1、私法 2、法人的清算 3、民事权益 4、邻接权 5、情事变更原则 6、代位继承 7、特殊侵权行为 二、判断分析 1、无因行为是并非无给付原因的财产行为。 2、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判决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违约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4、代位继承人无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代位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人有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继承人的遗产。 5、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才能取得专利权。 三、比较分析 1、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 2、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 四、简述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五、论述 民法基本原则在民法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六、案例 甲将其所有的一幅古画寄存于乙处。乙未得甲的同意而擅自将该画卖与不知情的丙。小偷丁又自丙处窃取该画卖与戊。后小偷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自丙处盗画并卖与戊的事实。甲、丙闻讯后,均向法院起诉要求戊返还古画。 问:请提出全案的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西南政法大学1998年考研专业课试卷民法学考研试题 招生专业:民法、知识产权法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民法学 一、名词解释 1、意思自治原则 2、无限责任 3、自己代理 4、限定继承原则 5、著作权的邻接权 二、任意选择判断题 1、我国民法学者一般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 A纵向经济关系即命令者与服从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B民法所无法调整的那部分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C法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D一切经济关系 2、甲将自己的计算机一部以五千元出卖给乙,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但在约定交付期限到来之前,甲又将同一标的物以五千五百元出卖给善意第三人丙,并即向丙交付了该计算机。本案处理方法应当是 A甲、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B甲、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C甲、乙间订立的合同有效,甲、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但根据即时取得制度,乙无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D甲、乙间及甲、丙间订立的合同均有效,但是根据物权的优先权效力,乙无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3、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财产有A房屋B土地C交通工具D库存商品E黄金F文物 4、英文“Know--How”是指 A专有技术B专利技术C商标使用权D发现权 5、民法上的“无过错责任”与“推定过错”的关系是 A某些特殊情况下,二者可以同时适用于一项民事责任的认定B二者毫不相干,不可能同时适用于一项民事责任的认定 C在适用推定过错时,即使一方无法证明对方有过错,法律也责令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故推定过错实质上不过是无过错责任的一种适用方式而已 D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无论加害人有无过错,法律也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即推定其有过错,故无过错责任实质上总是要通过推定过错而运作 三、简答题 1、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含义 2、表见代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3、动产即时取得(善意取得)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4、法律限制专利权的原因及其方式 四、论述题 合同制度是如何表现民法的本质特征? 如何评价我国合同立法的现状 五、案例分析

中国政法大学专业介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培养目标 本着优化研究生的知识与能力结构的方针以及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原则,培养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系统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知识、能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人才,为教学、科研单位及包括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级实务部门输送高素质的理论应用型人才。 二、研究方向 1、宪法学 2、行政法学 3、部门行政法学(包括教育法、卫生法、体育法等) 4、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行为规则 三、学习年限 1、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三年。 2、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3、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延长至四年。 4、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4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一) 学位公共课(计10学分) 马列经典着作选读108课时4学分 第一外国语144课时4学分 专业外语36课时2学分 (二) 学位专业课(计12学分) 中国宪法54课时3学分 比较宪法54课时3学分 行政法学54课时3学分 行政诉讼法学54课时3学分 (三) 选修课(计10学分,其中本专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 宪政史方向1限选36课时2学分 港澳基本法方向1限选36课时2学分 比较行政法方向2、3限选36课时2学分 行政程序法方向2、3限选36课时2学分 国家赔偿法方向2、3限选36课时2学分 司法组织学方向4限选36课时2学分 法律职业行为规则方向4限选36课时2学分 第二外国语2学分 (四) 读书报告(计2学分)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07-08期末试卷及参考答案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法》(30301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填空题(本题共10分,每空1分) 1、将国际法效力依据归结为“国家意志”的学派是___________。 2、根据《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的规定,空间物体对地面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为____________,一国的空间物体对在外空的另一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为____________。 3、国家占有他国的部分领土,经过长期和平地行使管辖权而取得对该领土的主权,此种取得领土的方式,国际法上称之为______________。 4、在外交关系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派遣需事先征求接受国的同意。 5、1982年海洋法公约规定,毗连区从沿海国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____________海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 7、根据________管辖权,对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特定的国际犯罪行为,各国均有权进行管辖,不论犯罪行为发生在何地以及罪犯具有何国国籍。 二、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国家主权豁免 2、用于国际航行海峡的过境通行制 3、引渡 4、联合国专门机构 5、情势变迁 三、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近代国际法开始形成的重要标志是 A.1789年法国大革命 B.1899年海牙和平会议 C.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D.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 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是 A.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B.国际法学会 C.国际法协会 D.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 3、领土庇护指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