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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法援申请书(何照均格式)

附件2: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往届大学生

志愿者报名表

姓名何照均性别男年龄50岁

民族汉族政治面貌党员籍贯剑阁县

学历大学身体状况健康毕业时间1987.6

现工作地广元昭化毕业院校、专业司律函中心法律专业

志愿服务地点四川广元

志愿服务

年限

15年

是否服从

调剂

服从中国共产党组织调整

通讯地址广市昭区林业和园林局朝阳站邮编628000

联系电话151******** 电子邮件hezhaojun881688@https://www.wendangku.net/doc/5f4487683.html, 一、个人简历:(工作与学习):

(一)、1986.6.-89.2,在剑阁县就业局开封站工作,期间(85.4.-87.6.)毕业于国家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专业,大专程度,中心主任:邹瑜(原部长、中国法学会长兼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二)、1989.3.-91.6,在剑阁县文教局碗泉乡小学工作,期间(88.7.-90.7.)毕业于《中国军地两用人才大学》劳动人事管理专业,大专水平,校长:朱敏(军方:扬得志、地方:朱学范)。

(三)、1991.7.-2013.11,在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圆林管理局森保站(下派清水木检、白果、朝阳等林业站)工作,期间(2004.3.-06.3.)毕业于中国成教《西昌学院》林业专业,校(院)长:夏明忠。

(四)、2014.1.-现在,在广元市昭化区朝阳乡人民政府林业站工作,期间(12.3.-13.11.)兼职公益性的法制日报.社区版通讯员和四川法制日报社通讯员(特约)记者。

(1)

二、写申请书:(复合型专业):

申请人何照均,男,1963年9月21生,50周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原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管理局职工,现昭化区朝阳乡林业站职工,懂法律、劳动人事管理、林学等三专技术人才,评聘林业助理工程师,属国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1+1”法律专业复合型(相当本科文化)综合素质。

(一)、人才引进,商调林业。

我有人才引进之商调函是经剑阁、元坝俩县区依法办理,为何元人局不依法出具我人事行政调令、和工资介绍信?且不依档案工资的转正定级晋级,却用一张信笺纸代替国家的人事行政的法律凭证。我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咋变成乡镇自收自支的临时工,从91.7-94年初,不增资晋级,即原属区林业局局属事业单位被调整到乡镇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属林业局的权力…其工资福利待遇想给、扣多少就给、扣多少?我的住房分配是不公的。原财政编制被官二代顶替、涂改导致我的工种、工资、住房福利不能正常享受国家待遇!我的工资低是因工资晋级被忽悠,难以正常调资晋级? 现有广市元区编委办(2007)03号文为凭。

所以说:原四川省剑阁县文教局碗泉乡小学全民所有制劳动合同制工人何照均(财政拨款职工)同志,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首届《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专业毕业证书者被安排从事教学工作。先后在学校三、四年级任班主任,初一、二任政治,历史等课,并在职续读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办《中国军地两用人才大学》劳动人事管理专业。他在招工文教局前属原县人社局就业局工作,获得军地大学毕业证书后便利用暑、寒节日假,商调对口专业工作。根据广市元劳调(1991)22号工人调动联系函精神。他在一九九O年底申请,组织推荐、同意商调所学专业。从剑阁县文教局碗泉乡小学调入元坝区林业局分配工作,先拟调林业公安后派清水木检站锻炼(检查站配林业公安),于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日定编广元市眧化(元坝)区林业局森保站。这是不容诤辩的法律实事!

(二)、蒙尘含垢,自强不息。

上网查何照均,就知道林业和园林上的腐败案发多,就晓得林业上的

(2)

违法犯罪案件是涉及面广,人员多,情况复杂……除非利益分配起内讧,否则,是难以查清那所犯违法犯罪的实事。因此,何照均同志的人事编制顶替、涂改案就是一起刑事窝案。从表面上是用人单位有权调整职工工种,但实质上是违反国家人事法律和刑法及“三定方案”的政策……导致侵权、犯罪案件的发生,影响到国泰民安,即腐败分子利用关系,在招、聘人时徇私或顶替上官二代,或贿赂利害、裙带关系人,要根除它需经过漫长的二十余年……在这段时间内给党、国家、人民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如原元坝区林业局长吴万奎犯罪后涉及林政公安心腹干将魏、李股、科长就是佐证!在我国西部的元坝昭化这些经济欠发达的困难地方更应受到法律援助,不然这些法盲地方的领导干部搞小地方同伙利益,法制的“贫瘠”给人民带的人祸,也会留下心痛的天灾感觉,而“贫瘠”的根源主要是法律人才的贫乏,法律工作者的严重缺失,相较于东部等地区的法律人的的富足,甚至过剩,这些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志愿者认为,不仅要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扩面、增量,更主要的是,应当从国家和政策层面助推这项公益行动,比如借鉴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建功立业,把东部过剩的法律人才,尤其是年轻的律师或单位富余农、林、牧业工程师等用政策来鼓励,引导他们到西部、到贫困地方、到需要他们的地方去发挥所学专业特长,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的进程。

与世俱进,我就应该用我学所长,把我所学法律、劳人、林业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解决在亭子口电站建设过程中的移民搬迁,土地、林地林木征、占用补偿兑现,劳动就业安置等工作中,出现的有些钉子户、阻工闹事的人、因补偿兑现不公、而长期上访的各种诉求矛盾。专业所长、造福一方,才的是我这个法律林业人的追求梦想,也是实现习总书记在党的“十八会议”上提出的我们一定要实现中国复兴的强国梦!

(三)、依法行政,林业法治。

广元市有8个法律援助中心,2个中心无专职法律援助律师,且大多集中在偏远的县区,如地震极重灾区青川县和重灾区朝天区至今还没有专职法律援助律师。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的延伸和法律援助补充事项的增

(3)

加,法律援助供需矛盾日益凸显,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加入是对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资源的重要补充,一定程度缓解了法律专业人才的不足。1+1法律志愿者的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承办及指导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高效果好。他们工作在基层第一线,工作条件差,生活待遇低,却能够任劳任怨,全力发挥熟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长,积极参加辖区疑难、涉法涉诉、群体性重大事件的处理,调解重大矛盾纠纷,为当地党委政府解难分忧,帮助为群众理性解决困难。

我区林政公安人员在涉及“人情关系”的林业案子时,缺乏依法行政的林业法治精神,又特别是如下几方面的情况:

一是涉及领导干部的违法犯罪案件,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干扰,以至林业行政、公安执法相当困难,阻力较大,很难做到严格秉公执法。如有的领导干部明知是违法采伐或无证运输的木材,却碍于情面和关系,打招呼,暗示执法人员开绿灯放行或轻描淡写作一般林政案件处理了,如2013年12月16日的朝阳乡南马村九社村民王勇上访区林业局林政股,反映木商蒲明亮代理人谢朝在林业乱修公路,滥伐林木,一证多运木材的事。最后,由肇事木商谢某等与上访人王勇等协商解决赔偿,而站、股长等领导碍于情面和关系,只好用以票代罚,收了谢某的陆仟多元钱了事。由此而来,促使一些已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不能及时依法移送司法部门立案处理,其结果是该追究没得到追究,该处罚的没得到处罚,从而导致损害了林政公安的执法威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是个别林政公安执法人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对案件处理不作深究细查,图省事而轻处罚,一律以教育了事。如对群众的乱砍滥伐问题,感到法不治众,一般只作象征性的口头教育处理,从而助长了一些人的毁林的歪风邪气。

三是执法程序不严,调查取证简单化。在办案调查取证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以嘴代卷、以票代罚”的现象,忽视了证据材料的充分有力与相互印证,收集的材料不齐不力,不充分的问题。

四是执法力量不足,对盗伐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收购林木行为难以做到有效监控和取证,使很多案件无力查处。

(4)

五是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造成执法困难。如涉及农田水利基本本建设、城市建设、路政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等,需要对树木进行砍伐时,有些部门忽视林业部门的存在,只根据自己部门的规定和建设的需要擅自砍伐树木,或先砍后补手续,将违法变成合法。因此,我只是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所学法律、人事、林学专业知识去帮助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们,对他们进行执法理念的教育,要彻底改变“重处罚,轻防范、轻服务”的执法理念,牢同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

所以,我建议:要利用近期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来一次“为谁执法,执法为谁”的案件大讨论。比一比,谁的罚款多,对比倒比,谁的服务好,让“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林业法治,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成为我们每一位林政公安执法人员的座右铭。

(四)、平息纷诤,任人裁判。

为何说我们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因为我们大多数的林政、公安执法人员都是来自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或部队转业安置、或组织调配工作,对系统学习法律专业体系不够,加之对林业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依法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懂法,甚至是执法违法的现象。许多执法人员不会制作执法文书,究其原因如下:一是发放执法证件前的岗位培训、学习的考试流于形式主义;

二是有些执法人员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忘记“执法为民”的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工具。

三是平时林业行政执法的学习培训不够,对执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有的一知半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另外还有的不能做到持证上岗,拿着别人(委托)或过期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的问题,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所以,我认为:这些地方的某些单位由于长期缺乏法律人才,在林区处处可见法律的盲区,导致我局有两届局长吴万奎、扬雄等人被人民法院判刑,而令人扼手长叹!这里需要法律工作者,我想要从事这份光荣的志愿者法律援助行动,是找不到拒绝和离开的理由,只好在这里边工作边向组织靠拢,积极申请加入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作为有特殊技能的林

(5)

学、人事专长,来改变林业行政执法等同于林业行政处罚的现象。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以确保依法行政,再现林业法治的精神。

(五)法律援助,老当益壮。

我在1987年6月,毕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中国法制报社,并在司法部教育司、公证律师司协助下创办的法律专业函授教学机构《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专业,其学制两年,课程按大专程度设置。开设的法律专业课程有: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法律逻辑,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律师业务,法律文书,司法制度,法医学,刑事侦查学,行政法,国际公法,国际私司等十七学科的法学专业体系的系统学习,且通过了司法行政教育部门的毕业闭卷监考,在成都职大的毕业闭卷考试中,取得了考试成绩合格,达到452分的优良成绩,由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发给首届《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专业证书的毕业证书,证明本人受过国家大专法律专业训练,并合格。根据司法部(87)司法办第037号文件精神,可优先从事所在单位法律顾问,实习律师或乡镇法律服务工作。

1993年律函中心被司法部评为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田纪云、王汉斌、雷洁琼等人,以及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在律函中心首届毕业典礼及创办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并题词。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大批合格的法律人才是“律函中心”的办学方向,也是播撒法制种子的普法天使,更是成人法学高等教育制度改革的一项成功。即司法部规定:司法行政系统专业证书按司法部统一规定的格式,由承办的普通高校,或成人高等学校和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印制,各级司法行政教育部门验印后颁发。

2009年,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在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同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组织开展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即:通过宣传、组织、动员,在全国招募律师志愿者、法学应、往届大学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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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为每个无律师县派遣1名志愿律师、1名大学生志愿者,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作为播撒法制种子的使者,这些援助律师用自身所学专业知识和奉献精神,让法制的种子在生根发芽。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社会各界和广大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地域和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原因,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人员严重短缺,当地困难群众大量的法律援助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虽然全国有15万多名律师,但是仍有一些县没有律师,无法满足当地法律援助的需求,成为法律上的“盲区”,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我作为法律、劳动人事管理、林学专业人才,更应把学到的专业知识和农村实际工作的经验相结合起来。把她运用到祖国的西部、最贫困地方、最需要发挥她的地方去发挥才能,为当地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制建设进程,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

谨在此,我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自愿参加国家1+1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把所学的法律、人事、林学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以解决人民群众中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妥否,请您们考核并批准为盼!

申请人(签章):何照均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7)

三、审批程序:

(一)、实习律师事务所或乡镇司法所推荐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和《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及,《法律援助》第三条规定,经申请,符合现行法律之规定。同意推荐何照均同志为我所兼职实习律师或从事乡镇法律服务,并参加全国法律援助活动的统一调济工作。

签章:广元市(司法)律师事务所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执业所在地市级律师管理部门或省律师协会考核意见:

根据何照均之申请,经组织人事、林业、司法部门调查核实:该同志政历清白,为人正直,积极工作,热爱法律,且持有劳动人事管理、林学大专毕业证书,同意推荐从事法律援助,或兼职从事所在地法律服务工作。希望所在单位领导按其所学专长,在工作安排上酌情解决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为盼!

签章:广元市司法局法律援(办)中心

二0一四年五月十八日

(8)

(三)、执业地所属省(区、市)司法厅(局)律师管理处考核意见:

根据1985年4月司法部创办《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专业招生简章,和司法部(87)司法办第037号文件精神,经审批:同意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专业毕业生何照均同志,参加所在地法律援助工作。

签章: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中心

二00一四年六月五日

(四)、“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考核意见:

根据本人申请,经办公会研究:同意推荐林业干部兼法制通讯员何照均同志为西部广元市法律援助志愿者,从事所属地法律援助活动。

签章: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办

二0一四年七月一日

(9)

注:1、请附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

2、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彩照.

3、另附本人林业行政执法证.林业助理工程师复印各3份.

4、本文仅供法律专业人员写作时作依椐或参考范文。

一、司法部.首届《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专业毕业生何照均相关证书如下:

(1)

二、解放军.首届《中国军地两用人才大学》劳动人事管理专业毕业生何照均相关证书如下:

三、林业干部何照均近况如下:

(2)

以上是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职工何照均同志的法律、劳人、林学三专业的相关证书,仅供有志之士在反腐倡廉、任人唯亲上作依椐或参考!如果不是原区委、区府人才引进来该区林政公安上工作,他能商调来吗?答案是不能!当他出现人事编制被腐败分子涂改时,为何所谓组织都在推诿至今不予解决?!今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深入到市、县(区)单位,还不解决,这是啥道理!?

2014年6月26日(纪念党7.1,党对党内知识份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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