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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施工)(1)

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施工)(1)
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施工)(1)

针对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金秋·安东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加强工程的质量控制,打造精品工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未明确的条款,应参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制定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通用条款

1、各承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中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体系,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分工要分明,人员要配备、职责要责任到人。

2、做好工程质量定位,提高质量标杆,明确质量目标。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

3、质量、安全管理要“严”字当先,管理必须严格,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对待。

4、各承建单位要以高于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坚持样板开路,打造精品工程。

5、各承建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必须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一切以预防为主、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材料、设备准用制度和见证取样制度,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其他建筑材料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未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场,使用。

7、各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精心施工,不准偷工减料。

8、工程资料必须做到八字方针:“真实、准确、及时、齐全”。

资料员及见证取样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并应常驻施工现场。

9、安全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制定完整的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真正做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必须

做到项目生产无事故,要高度重视建筑行业危险性较大的五个环节。

10、文明施工应按照市级文明工地规范规划,做到安全有序整洁卫生、文明施工、场地规范,做到不扰民不损害公共利益,不损害公司形象。

11、各参建单位必须按时参加建设、监理单位主持的每次工作调度会,并完成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不准迟到和缺会现象出现。

12、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作,公正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合法利益,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树立公司形象。

13、各参建单位必须听从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和指导,认真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听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指令。

14、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施工期间的各阶段的质量及安全控制工作。

15、廉正、廉洁工作要落实到实处,严谨出现任何不廉洁行为。

16、工程部人员、监理部人员工作期间中午严禁私自饮酒,因公招待需由工程部经理或上一级领导另行安排,如有违反此规定交由公司处理。

17、严禁利用工作关系对业务单位进行吃、拿、卡、要。

18、积极主动的提出对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有益的合理化建议。

19、各参建单位在施工工程中必须做到“五个一切”。即:一切按照规范标准施工。(坚持样板开路);一切质量成果要以数据说明。(资料完整到位、真实、准确、及时、齐全);一切工序操作要有预控、预防措施。(做好各个施工过程监控);一切工作要为全局着想。(业主、公司,包括到售后服务);一切听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二)实施细则

1、施工组织管理

1.1 合同签订后一周没未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责令乙方限期完成该项工作。如超过二周以上者罚处违约金500元。

1.2 乙方项目部组织结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取样员,不得兼职,若机构配备人员不齐,则处罚违约金500元/人。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调入、调出,施工项目部应事先书面通知监理,管理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动。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员、总工、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实验员等主要人员未经监理和建设单位许可,擅离工地,处罚承包单位500—1000元。

1.3 电工、焊工、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责令乙方立即改证,并罚处违约金500元/人。在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服从建设、监理单位人员的监督管理,服从建设、监理的指挥与调动,对无故不服从,酌情给予100—500元的罚款。本项罚款只针对施工单位,不针对个人。

1.4 (每月25日)不按时上报月施工作业计划,责令3日内补报,否则罚处违约金500元。

1.5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机械齐全到位,保证有足够的劳动人数,必要时应安排双班人员施工,确保工期,奖罚按所签合同执行。

1.6 乙方项目负责人、技术(施工)负责人必须按建设方、监理方

通知按时参加监理例会、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生产协调、验收等会议,不出席处违约金200元/次,迟到处违约金100元/次,违反会议纪律处违约金100元/次,且现场兑现,延期则加倍处罚。与会人员须上报工作简报,内容包括上周完成情况、下周工作计划、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1.7 施工单位无相关施工资质者立即退场,并承担相关责任。

1.8 分包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资格报审或者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责令予以改正,并处罚款200元,拒不改正者解除合同。

1.9 施工单位栋号施工员、质检员不跟班作业,连续缺勤1天以上者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元/次。

1.10 不及时办理暂住人口手续及计划生育等相关手续的限期补办,且引起的责任自负。

1.11 施工单位拒收、拒签监理通知单及建设单位的书面文件,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

1.12 未按照规定填写检验批申报记录、报验不合格、记录资料有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1.13 未报验,或未经监理验收合格,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和使用不合格材料,恶意降低工程质量者,发现一项,除进行无条件返工外,并对施工单位处500元罚款。

1.14 工程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等各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必须采用工作联系单的书面形式,以备后查。

1.15 根据合同约定,施工方在工程形象进度、质量具备拨款要求时,由施工方填报工程形象进度证明、工程进度款申请单,由监理方、工程人员、工程部经理等到相关人员进行审批。审批期限根据不同工程的不同约定。

1.16 进场原材料必须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应及时退场,如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除拆除相关部位外,并处1000元罚款。

2、施工技术管理

2.1 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标准进行施工;

2.2 设计图纸中牵涉结构的重大变更、外立面效果、户型布局改变、使用功能改变等大的变更,必须由设计部门出具正式变更单(根据要求需由图纸审批部门重新审批的按要求办理),施工单位严禁私自改动。

2.3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局部变更以工程技术核定单的形式下发,须公司领导审批。再报给设计单位未得到批准前不得按核定单施工。

2.4 图纸会审前,乙方应先行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设计要求、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以及施工图出现的碰、缺、漏、错等缺陷,乙方必须在图纸会审前4 天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给甲方。

2.5 凡施工图出现的碰、缺、漏、错在施工图会审时,乙方未提出来,且施工时也未提出,由此造成的后果(包括返工、工期延误等)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进度管理

3.1 根据合同约定,如因承包人原因,使建设方指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关键节点如开盘预售、分户验收、联合验收等节点工期滞后超过10天,可能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竣工验收和交房时,建设方可以切块或单项划分,将部分工程安排给其他承包队伍完成,工程费用从承包人合同金额中扣出。

3.2 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建设方规定的期限内竣工的,则每推迟一天扣减单位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迟延15天以上,

建设方可以要求解除合作并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分包单位影响竣工的,所造成的建设方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3.3 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因监理方过世,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开拍预售、分户验收、联合验收进度节点计划,致建设方不能如期完成竣工验收、交房,监理方应当向建设方赔偿,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4、施工质量管理

4.1 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建筑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且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控制标准为:验收合格,达到市优工程。

4.2 当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建设方可以提出警告,限令整改;建设方下达整改通知,承包人未在10日内返工或修复的,总承包人可以聘请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出现一般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界定)的,建设方有权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

4.3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导致工程不能验收,影响建设方交房,承包人应当返工、修复直至合格,且承包人方承担建设方的全部损失赔偿。

4.4 若工程竣工验收出现不合格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罚款5万元。

4.5 检验批验收一次不合格者,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二次验收不合格者,加倍罚款。

4.6 监理单位必须进行见证取样,取样时取样员、资料员必须在场,

如不在场,发现一次罚款500元。资料员必须常驻工地现场。

4.7 现场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进行校核,并应按规范规定使用,如不用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5、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5.1 承包人无质量管理制度,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元(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5.2 承包人无详细的质量计划,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500元。

5.3 监理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00元/人。

5.4 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测的,责令乙方限期改正,超出期限每一件(项)罚款5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500元。

5.5 项目因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的(含不良行为记录),处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2000元罚款。

6、施工质量保证资料

6.1 每月月底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如果不齐全,如钢筋、水泥、砌块、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焊接、土壤实验、隐蔽实验、桩基施工记录等,凡缺一项罚款1000元并限期补齐。

6.2 检查资料过程中,发现资料中的各责任人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责令乙方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6.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经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签字盖章的罚款100元。

6.4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6.5 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6.6 原材料、试件等造成先使用后复试既成事实的每项罚1000元。

7、地基一基础工程

7.1 桩身偏位超出规范规定、桩身断层、脱节、单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承担桩基处理的所有费用,延期的工期不顺延。

7.2 基础、室内、散水回填土等土方分部分项不按规范要求分层夯实,责令返工直至合格,不返工则按9元/每平方从承包款中扣除。

8、钢筋工程

8.1 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8.2 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

8.3 钢筋安装未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责令限期整改致合格,超过期限扔未整改时合格者处违约金200元/次,故意少放钢筋者支付违约金1000元/根。

8.4 钢筋制作、加工、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如申请监理验收时,

存在质量隐患,每处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9、混凝土工程

9.1 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随意留置,每处罚款200元。9.2 试块的取样留设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款1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试块的强度评定不合格的罚200元。试块的强度出现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200元,并承担用回弹实验等方法确认该组砼构件强度的检测费。

9.3 混泥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泥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9.4 砼浇捣出现空洞,乙方恶意隐瞒、未经监理、甲方检查擅自修补者,除返工重补外,并处以违约金1000元/次,引起质量隐患者另行处理。

9.5 结构柱接头含碎砖、杂物的,责令凿除加固,并处违约金100元/处,有质量隐患者另行处理。

9.6 现浇砼随意留设施工缝,无法满足施工规要求的,责令进行加强加固,并处罚款1000元/条;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罚款100元/处。

9.7 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9.8 混凝土施工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每处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9.9 浇筑砼时不得私自加水、外加剂,如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罚款。

10、模板工程

10.1 梁、板、柱模板偏差超出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必须在砼浇捣前整改合格。

10.2 模板拆除应按施工规范规定的标准进行作业,特别是砼构件强度满足规范要求后拆除。

11、砌体工程、

11.1 使用非甲方指定品牌的水泥,责令24小时内清退非指定品牌水泥,并处违约金2000元/次;水泥的质保书收集及复试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

11.2 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级配牌会不按设计配合比,没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并责令改正。

11.3 结构称重的砌体材料未经规定复试而使用的每次罚200元,并责令改正。

11.4 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0元处理,并承担复试或结构安全鉴定试验费用,影响结构安全的另行处理。

11.5 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并限期改正。

11.6 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责令改正并罚款500元。

11.7 承重墙体使用断裂小砌块,拆除重新施工并每处罚款100元;小砌块未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的,每处罚款100元;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产品龄期未到28天的责令改正,并罚款100元。

11.8 构造柱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除责令限期改正外,每处罚款50元。

11.9 砌墙导航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板或过梁板搁置长度小于120mm的,限期整改每处罚款50元。

11.10 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链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地链接措施,限期改正并每处罚款50元。

11.11 除门洞口外,对厕所四周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于120mm的,限期改正并每处罚款100元。

11.12 砌体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如达不到规定值,每一处对施工单位处以50元罚款。

11.13 地面、抹灰、防水、水暖电安装为严格按照规范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的,除无条件整改外,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12、屋面工程

12.1 使用劣质防水材料,未送检即使用,限期整改并清退劣质材料,防水材料送检出复试报告合格后方可使用,防水材料未按规定复试的罚200元。

12.2 不刷基层处理剂、女儿墙防水卷材上翻小于300mm,出屋面管道周围未附加卷材,及时整改到位,并处违约金50元/处。

12.3 刚性屋面砼厚度、强度到不到要求,养护不到位而裂开、空

鼓,责令凿除,重新施工,直至合格。

13、装饰工程

13.1 地面标高不准、楼梯踏步台阶步距不准,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到位。

13.2 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限期凿除整改,并每处罚款50元。

13.3 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3.4 多孔砖上安装门窗樘用射钉固定,每樘罚款50元。

13.5 门窗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退货、重新施工。

13.6 门窗安装不牢固、位置不准确、标高不合要求、玻璃嵌缝不密实均匀,开启不灵活,密封性不符合要求,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到位,未按期整改到位处违约金200元/个。

13.7 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13.8 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3.9 屋面、卫生间灯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13.10 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1平方米,每处罚款50元。

13.11 墙体表面留置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墙身开槽没有用机械切割,每处罚款200元。

13.12 粉刷层空鼓、开裂、起壳的责令限时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

处违约金100元/处。

13.13 内墙阳角、门窗洞口处不做水泥砂浆护角,平顶四角不水平的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处违约金50元/处。

13.14 粉刷前不湿润墙面、基层不及时护养导致空鼓、开裂,限期整改并处违约金50元/处。

13.15 墙面架眼只用砂浆封堵、外墙面砖勾缝不密实而产生渗漏水现象,限期整改到位并处违约金200元/次。

13.16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时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防护栏杆离地面会屋面0.10米高度内留空的,每处罚款100元。

13.17 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3.18 楼梯梯段净宽小于1.1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楼梯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小于梯段净宽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净高小于2.00米的,每处罚款200元;梯段净高小于1.1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严格按照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13.19 装饰工程(如幕墙工程)关于安全使用功能的复试未按执行的每项罚200元。用于室内的石材未做放射性试验,用于室内吊灯门窗等工程中的人造板材未做甲醛含量试验,用于幕墙石材未做弯曲强度试验,铝塑复合板未做剥离强度试验机幕墙各种材料的相容性试验的各罚200元。

14、给排水与水暖工程

14.1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14.2 埋地管道未做护理处理,每处罚款200元。金属管道埋地未做防腐处理,每处罚款100元。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每处罚款100元。墙身每处罚款200元。

14.3 管架和风管支架制作时,下料、钻孔有电焊气割,槽钢支架、门型支架制作时没有采用45度拼接焊接,每处罚款50元。

14.4 支架安装前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除锈刷漆的,每个(条)罚款50元。

14.5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出现无坡或倒坡,每处罚款100元。

14.6 卫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mm,每个罚款50元。

14.7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14.8 严禁对镀锌钢管进行焊接,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4.9 水泵安装时进出口的变径管没有使用偏心大小头,每个罚款100元。

14.10 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滴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14.11 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之所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14.12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14.13 给水管道竣工后,没有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每项罚款100元。

14.14 室外管网布设位置有冲突未先经甲方同意随意施工,产生对其他管线的损害,责令限期整改并负责赔偿责任。

15、电气安装工程

15.1 线路敷设不安图施工,配电箱(盘)、板安装位置不正确的限期整改到位,并处违约金50元/处。

15.2 预埋管非阻燃管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未到位处违约金500元/套间。

15.3 防雷接地极和避雷引下点的焊接不牢靠,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15.4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接,镀锌和厚度小于2mm的钢导管熔焊连接,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5.5 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15.6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线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金属导管内,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导线截面大小经检测达不到图纸和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处违约金500元/套间。零、底线绞接在一起为接在汇流排上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处违约金50元/套间。

15.7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

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具有标识,每缺一盏罚款100元。

15.8 扦座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链接,每只罚款50元。插座、开关安装高度不统一、不整齐限期整改到位,超出限期或整改不到位不违约金200元/套间。

15.9 配电箱、盒、桥架安装不适用机械开孔,每个(处)罚款100元。

15.10 住宅采用的电度表、水表、热量表按规定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如无每项罚款200元。

16、电梯、消防、弱电等安装工程

16.1、进场产品、设备与设计规格型号不一致,责令乙方立即退换,并处罚款500元。

16.2、施工中未及时向监理及时报验者,责令补报并处罚款100元/次。

16.3、电梯或系统调试不合格,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00元。16.4、电梯、消防、智能化工程未通过相关部门技术测试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复试,并处罚款500元。

17、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7.1 未建立安全生产体系限期完成该项工作,超过限期处罚款1000元;未建立现场安全责任制的,限期改正并罚款100元。

17.2 未建立安全管理目标,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及考核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分别罚款200元。

17.3 无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未经项目部审批的分别罚款200元和100元。

17.4 开工前无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报告的罚款200元,责令限期完成报审。

17.5 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00元/人。

17.6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人的罚款。

17.7 施工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17.8 现场施工临时用电、机械防护不合格,临边防护、外脚手架未按照规范搭设外,每发现一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17.9 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规定,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17.10 发生安全问题,根据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

17.11 对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经监理同意后方可进场,操作人员(设备安装人员及塔吊起重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且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作业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对施工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加重处罚。

17.12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在上岗前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监理工程师审核,若发现无证上岗者,对施工单位处500元/人的罚款。并清退出场。

17.13 工地现场如发现酒后闹事,打架斗殴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0元/人的罚款。

17.14 各施工单位应按场地划分范围做到规范、整洁。严禁随地大小便。如有违犯,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7.15 施工单位必须和甲方、监理密切配合,凡弄虚作假,不遵守规定者,责令更换有关人员,侮辱谩骂甲方、监理等有关人员者处500元罚款并清退施工现场,甲方、监理违犯本规定也同样处罚。

17.16 对塔吊、龙门架、外脚手架应制定安、拆专项方案。

17.17 施工现场大门、门楼无企业标志和现场无工程名称、五牌一图、宣传标语的限期改正,并罚款200元。

17.18 工程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四周必须利用隔离板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高度为2.5米,并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施工围档和标牌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施工现场周围未设置封闭式围挡或围挡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改正,并罚款200元。

17.19 施工现场未设施工指挥办公室及办公用具不齐、布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

17.20 施工区域及各主要进出口和安全通道口未设置安全管理不标志、安全色标、各种安全警示或设置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0—200元。

17.21 场地道路、设施不畅通,污水、泥浆水横流场地等,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等的堆放位置一施工平面布置图不符或堆放不整齐的限期改下,并罚款20—100元。

17.22 职工宿舍为使用单人或双人床及一人一铺的罚款50元,宿舍无管理制度,不卫生、衣被不整齐的限期改正并罚款30元。

17.23 施工现场为建立水冲式厕所和无淋浴的浴室罚款50元,厕所、浴室不清洁,随地大小便的限期改正并30元/次。

17.24 职工食堂、餐具不洁净、不消毒,无纱罩和炊事人员无卫生防疫部门核发合格证上岗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分别罚款50元。

17.25 新建建筑物内住人的立即搬出,并处罚款50元/间。

17.26 高空抛物、抛洒建筑垃圾的警告并罚款1000元/次,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承担相应责任。

17.27 各施工区段前的公共施工通道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卫生工作,区

域如两个施工区段隔路相对的,由两个施工单位自道路中心线起,各自负责乙方一侧的道路卫生清扫工作;各施工区内的施工道路由各施工单位自行铺设和清扫;道理铺设以机动车辆不将施工区内粘泥带到下去公共道路为标准,施工不排水、道理不维修、不通畅、场地不平整、有积水者限期整改,并处违约金500元/处。

17.28 各施工单位的机动车辆不得将泥沙、杂物、垃圾散落在区外道路上,驶离工地的车辆必须将车轮泥浆清洗干净,否则造成违反城市环境管理条例的处罚责任全部由责任单位承担;机动车辆应备有专人及时清洗、检修、加设防护罩,违者每辆罚款50元/次,并限期整改。

17.29 施工现场只能开设一个大门供人员和施工车辆出入,设立门卫,进出人员履行登记续。如影响本公司相关单位巡检通道需要围档其它部位有人进出的地方也要设立临时门岗。

17.30 库房材料的管理要规范化,除水泥、钢筋、沙石料外,所有的施工用料都要实行上架、分类摆放,水泥、钢筋、沙石的摆放要成方成垛。

17.30 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8、脚手架

18.1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书的责令改正并罚款50元,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和未办理脚手架验收手续的限期改正并分别罚款20元。

18.2 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每少一处罚款10元,拉结不牢罚款5元/处,并责令限期改正。

18.3 施工层架板必须满铺,每少一块罚款5元,有探头板或跳板每处分别罚款5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18.4 施工层不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挂设安全网防护,每处分别罚款10元,责令限期反正。

18.5 剪刀撑必须按要求设置,每少一组罚款50元,并择责令限期改正。

18.6 钢管脚手架立杆间距超过1.8米,无底座或垫块,每处罚款10元。

19、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

19.1 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责令改正,如不改正罚款50元,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罚款20元。

19.2 基坑施工无临时防护措施及防护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并罚款30元。

19.3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限期改正并罚款100元。

19.4 支撑模板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在砼浇捣前整改到位并罚款30元。

19.5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作业面孔洞及临边、垂直作业上下隔离无防护措施的限期改正并罚款50元。

19.6 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的罚款50元。

20、“三宝”、“四口“、”五临边“设防

20.1 未戴安全帽及有帽未戴进入施工现场,工人每次罚款100元,

13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生活区奖罚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施工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人次。 2.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大小便现象,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对 举报有证明者给予50元奖励;现场及各楼内出现烟盒、烟头情况,依据 所在区域楼层的各施工单位共同承担处罚,处罚金额为:烟盒50元/个、烟头10元/个. 3.施工现场严禁赤膀、穿拖鞋,违反处罚50元/人次。 4.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所使用的材料、设备保管好,堆放整齐。发现堆 放混乱和易扬尘材料未覆盖的罚款100元/处次,材料、设备损坏的照价 赔偿。 5.施工现场脚手架及其它搭设完毕后的临边、洞口防护和脚手架拉接严禁 私自拆改,违反者罚款200元/处次;对举报有证明者给予100元奖励。 6.各垂直运输机械及中小型机械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械手必须 经过考试培训取得上岗证书方可操作,不按操作规程及无上岗证的立即 停止操作,并处罚200元。垂直运输机械严禁乘人,对违反规定乘坐垂 直运输机械上下的,分别给予乘坐者及司机200元/次罚款;对举报有证

明者给予100元/次奖励。 7.临时用电和电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等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凡非电工私 自拉接电缆线和电缆线乱拉接的罚款100元/处次。 8.动火作业者必须持证上岗,并在动火前必须开具动火作业证明并在动火作业地点放置灭火工具和设备(灭火器或盛满水的桶),检查周边10米范围内及所在区域孔洞下方是否有可燃和易燃易爆物品,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处次。 9.脚手架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并将搭接处用铅丝绑扎牢固,严禁私自拆除,高处和高空危险部位作业的必须系好安全带,违反规定罚款200元/人次。 10.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私自拆除和未设置的每一不合格点罚款50元/次。 11.施工现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作业,违反者罚款200元/次。 12.施工用电要进行架空或地埋设置,严禁发生满地爬或被材料、金属构件挤压现象,设备接线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次。13.塔吊吊运扣件和短小物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容器吊运,违反规定的罚款100元/次。 14.各种警告、提示标牌等要爱护,严禁恶意破坏,发现破坏者除按物品原价赔偿外并给予物品原价2倍的处罚。 15、上下楼要走安全通道和爬梯,严禁攀登脚手架上下和穿越脚手架,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次。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构建精细化管理的新常态,针对安全文明施工现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库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考核、奖惩的依据。 第二条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施工安全文明工作的检查、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决定安全文明措施费奖罚。 第二章安全检查 第三条安全检查可根据实际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第四条在日常工作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专职安监人员进行旬日的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并做好安全巡视记录备查。 第五条每月由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一次可以和安全大检查合并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委会办公室做检查记录,进行考核,形成通报,下发各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第六条每季度安委会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主管副主任)组织。全休安委会成员、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及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委会办公室做好检查记录,进行考核,形成通报,下发各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第七条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经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报安委会办公室(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复核备

案。 第三章安全考核 第八条安委会每季度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一次综合考核,安委会办公室(或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根据月度检查问题及日常巡视检查问题得出各单位的季度考核分数(水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见附件)。 施工单位季度综合考核分数=(季度考核分致×60 % )+(月度考核平均分级×40%)。 第四章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水库工程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奖励基金来源为: 1、安全文明生产罚没收入; 2、上年度奖励基金节余。 第十条建设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休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条作: 1、责任集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故在第一位;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员工遵纪守法,无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无工伤、机电、交通、火灾事故;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日活动做到了“四落实”,职工安全素质有明显提高; 4、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认真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并做好有关文宇记录; 5、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及时传达到全体职工,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模范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施工作业安全,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增强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素质。严肃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纪律,保障安全文明施工,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项目部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未系好帽带处以100元/次 的罚款。安全帽当凳子坐给予200元/次罚款。 2.班组长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未系好帽带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安全帽当凳子坐给予200元/次罚款。 3.班组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处以50元/次的罚款,未系好帽带 处以20元的罚款. 安全帽当凳子坐给予50元/次罚款。 4.未按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完场清、随意浪费材料)处以100元/次 的罚款。混凝土浪费按800元/ m3罚款。砂浆按400元/ m3罚款。 5.未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野蛮施工或高空掷物,处以200元/次的罚款,造 成人员伤害处以班组长1000-2000的处罚。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 6.项目部下达整改通知逾期仍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处以 500-1000元/次罚款。 7. 酒后上班处以100元/次的罚款。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酗酒闹事处以1000-2000元/次的罚款。 8.晚上十一点以后如发现班组人员打牌,影响他人休息,每发现一次给予班组长200元的罚款。 9. 打架斗殴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并清退出场。 10. 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的,大便处以100元/次,小便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1.高空、危险临边处作业时,虽然系挂了安全带,但起不到安全

保护作用,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安全带破损,打结使用的,给予当事人100元/次的罚款。将安全带随地乱扔、挪做他用的,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的罚款。 12. 氧气、乙炔放置的距离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处以100元的罚款。 13. 未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动用明火作业的处以100元的罚款。 14. 动用明火时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距离或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的处以2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由动火班组赔偿一切损失。 15 .若业主、监理及公司等领导或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并因此对项目经理部进行经济处罚,则其处罚金额全部由责任班组或者责任人全额承担。 16. 在施工现场非指定吸烟区或禁烟区吸烟的,对吸烟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7. 在拆除脚手架、吊装作业时,没有将相关区域与其他区域用警戒旗、警戒彩条等材料进行隔离,未设置警示标牌,无专人值守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18. 穿拖鞋或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给予50元/次的罚款。 19. 使用破损的安全帽,给予责任者班组长处以50元/次的罚款。将安全帽用做板凳使用的,给予责任班组长100元/次的罚款。 20. 2米以上高空和临边危险作业不按规定配挂安全带,给予100元/次的罚款;虽然系挂了安全带,但起不到安全保护作用,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使用破损的安全带或把安全带打结使用的,给予当事人100元/次的罚款。将安全带随地乱扔、挪做他用的,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的罚款。 21. 对擅自移动或拆除消防设施的,因工作需要而改变消防器材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一、现场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1、在现场施工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的罚款200元/次; 2、在需要佩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的施工区域,不戴或不规范的佩戴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个人罚款200元/次; 3、在工地施工不穿反光衣或反光衣外穿衣服的个人处以200元罚款; 4、所有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的处以200元罚款; 5、高空作业不系或不按规定佩带安全带的处以200元罚款; 6、特殊工种作业未佩戴特殊的劳动防护设备处以200元罚款,特殊工种作业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处于200元罚款; 二、文明施工管理 7、现场施工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对此区域的直接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8、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脏、乱、差造成事故隐患,经提醒不及时整改的,对此区域的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9、在施工现场乱丢垃圾烟头的罚款200元/次; 10、随地大小便的罚款200元/次。 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11、凡工人带病作业,影响施工或造成事故的,对其直接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12、上班时间在工地睡觉的罚款500元/次; 13、未经批准人员手机带进施工现场处以500元罚款; 14、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网聊QQ、阅览电子书、看视频等)罚款500~1000元/次; 15、饮酒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发现饮酒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 16、不服从管理及工作调度的给予开除或处以500~3000元罚款; 17、在禁火区(仓库、危险物品存放点等)内擅自动火或抽烟的,给予开除或处以2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8、安排职员从事违章作业、不按程序施工或严重违反公共安全规定的,直接责任者给予处以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给予5000元以上罚款; 19、发生事故或发现不安全因素不及时上报的,责任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20、机械设备及该设备操作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区域,执行与本项目无关任务及操作的,对相关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酿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2014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办法(试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对现场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项目部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结果的奖罚: 1.项目部全年未发生死亡和重伤事故(10万元以上事故),轻伤率控制在 10‰以内,全年安全考核评价优良,经公司安委会评议通过,对项目部按施工建筑物面积每平米奖励1.50元(全部工程按月考核评价,年底汇总,当年完成基础部分按10%计算,完成主体部分按50%计算,完成装饰及室外配套工程按40%计算,完成全部工程按100%计算); 2.项目部全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价合格,不奖不罚; 3.项目部全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价不合格,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进行罚款; 4.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第一名,且评价优良,项目部集体奖按项目正式管理人员岗位进行奖励:奖金暂按年度奖金的10%发放,年底补齐(非正式岗位不参与奖罚)。集体奖分配时由项目经理结合个人安全管理工作量大小、责任大小、当月安全管理考核绩效进行分配,个人职责考核优良给全奖,考核合格给80%奖,考核不合格不给奖。 5.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末一名,且评价不合格(无重大事故)按第4条数额的70%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6.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合格不奖不罚。

7.项目部发生人员死亡、重伤事故、机械、火灾事故(处理费用在50万元及以上),且项目部有部分责任,处罚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每人2000元,其他岗位每人300元(非正式岗位不参与奖罚)。 8.项目部发生50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人身伤害事故,机械、火灾事故,且项目部有部分责任,每起事故处罚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每人1000元,其他岗位每人150元(非正式岗位不参与奖罚)。 9.项目部发生10万元以下至2万元之间的人身伤害事故,且项目部有部分责任,每起事故对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每人500元,对其他人不处罚。 10.项目部全年轻伤事故(10万元以下事故)率超过10‰,处罚项目部5000元; 11.项目部在某个月未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当月按不合格统计绩效。 第三条对公司现场管理交叉检查结果的奖罚: 1.现场管理交叉检查评为第一名的项目奖励2000元; 2.现场管理交叉检查评为末一名的项目处罚1000元。 第四条对项目部的其它奖罚: 1.项目部因创建标化工地、创建施工示范工地等成绩被上级部门颁发的奖金,30%奖励项目部、事业部、质安部有功人员; 2.上级管理单位直接对项目部进行的奖励与处罚由项目部承担;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为了加强对中建股份南京南站站房工程的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重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如下奖罚制度: 一、奖罚管理 1、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责任,各行其职。 3、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有权对架子队违章、违纪人员进行制止。项目部各部门 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各类隐患、不符合项或先进、优秀事迹均有权奖罚。 4、奖罚单应有两人签字,部长审核,相关领导审批,同时发往被奖罚单位和项 目计财部。 5、奖金由项目部计财部统一执行下发,被奖人员或架子队签收。 6、被罚款单位及个人依据罚款单在指定时间内由架子队长签收后到项目计财部 缴纳罚款,计财部收到罚款后开具收据。 7、无故不按时缴纳罚款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通报批评直至清除出场的处罚, 罚款金额直接从该架子队长和直接责任人的月度工资中双倍扣除。 二、奖罚措施 (一)、安全部分: 1、人员入场不上报,未进行安全教育,不办理相关入场手续,每人次处罚100 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工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每人 次罚款200元;不系安全帽帽带或安全帽无编号,工人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光背、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上班每人次罚款100元;不佩带工作证罚款100元。

3、危险施工区域未进行围挡、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处罚200元。 4、未按规定开展每日班组安全活动,或无记录的处罚500元;未履行安全技术 交底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的处罚1000元。 5、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0元;未按规定高挂抵 用或不扣保险扣每人次处罚100元;登高作业或爬梯作业下方无人看护的每处处罚100元。 6、特殊工种无证操作,或操作证过期未复检,未随身携带操作证复印件,处罚 当事人(每人次)200元,并处罚该班工班长100元。 7、安全防护 (如安全网、警戒围栏、脚手架及跳板搭设、孔洞临边防护、各类 爬梯、移动操作平台等)设施不按规范或规定、方案设置和施工,每处处罚200~500元。 8、未经工地负责人或现场安全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或施工完毕 未及时恢复安全防护的,每处罚当事人200~500元。 9、配电箱无电工巡检记录、漏电保护器试跳记录或填报不及时的每处处罚200 元;开关箱使用有一闸多机现象处罚200元;配电箱内电器元件损坏未及时更换,零、地线乱接每处处罚200元。 10、工地临时架设电线电缆,必须参照有关规定,严禁缠绕在脚手架上或围栏 上,乱拉乱拖,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1、私拉乱接电源插座、违章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除没 收电器设备外每项次处罚200元;用电设备无插头,电源线直插插座供电的每处处罚500元;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未设保护接地的每处处罚100元。 12、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或昏暗区域未配照明设施的,照明灯具架设达不到安全 高度的,每处处罚200元。 13、动火作业未履行动火证手续的,焊工作业无专人看火,无灭火器材,在高处 施焊时焊点下方有易燃物或作业人员时不使用接火斗,在重点防火区域内吸烟、生火烘烤或在施工现场焚烧物料的每人次处罚200~500元。 14、施工作业中氧气与乙炔气瓶未按要求分开摆放的,使用中未达安全距离的, 压力表、防回火阀等安全装置损坏的,用液化气代替乙炔气使用现象的处罚300~1000元。 15、消防器材布局不合理,失效器材未及时更换每瓶处罚100元;易燃易爆物 品未分类存放每处处罚500元;灭火器材随意乱拿乱放或损坏的均将处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8300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前提。因此,综合管理和提高工人素质至关重要。 一、搞好场前三包,对故意毁坏花草树木的,处50-100 元罚款。 二、施工人员间要和平相处,对打架、斗欧、酗酒闹事者罚款500-1000 元。 三、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每发现一人处10-50 元罚款。 四、现场禁止随处大小便,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罚款100-200元。

五、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不能乱写、乱刻、乱画,禁止乱丢废弃物。否则,罚款10-50 元。 六、现场打闹,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10-20 元。 七、施工作业,要日做日清,对不清理现象处20-100 元罚款。 八、水泥、白灰粉等易扬尘材料要注意防尘,发现故意扬尘者罚款100 元。 九、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处100-500 元罚款。 十、施工垃圾清除要认真,能用则用,节俭材料。清检生活废料,集中一处,废料处理款20%奖励节约者。 十一、施工用电不能私拉乱接,对私拉乱接用电器具的处100元罚款。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宏达?梦想家园住宅小区 施工现场(材料及施工)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宏达?梦想家园住宅小区工程部

二零一一年四月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为了使施工现 场作业环境整洁,确保文明施工能够落实,现就施工现场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一、木工 1、木工材料加工及堆放现场:木材要整洁摆放,取料要有序,不可乱拉,料拉过后,要随时摆放整齐。 2、木工支模现场:支模现场的材料堆放要井然有序,不可堆放过高或斜堆乱放,保持现场施工通道畅通。现场运输材料不可破坏安全防护措施。木楔、钉子、铁丝不可到处乱放,要使用工具箱工具带。中午、下午下班前将所用材料(钉子、铁丝、木楔、拉杆、扣件、钢管、成品模板)集中整理,模板内的木屑杂物必须彻底清理。检查中除了集中的材料堆放外,对散落的钉子、铁丝、扣件、拉杆每平米或每个工作面超过 5 件时予以处罚。模板内有杂物同样予以处罚。跑浆、拼缝不严,予以处罚。 3、木工拆除现场:模板拆除要保持现场通道畅通。方木、竹胶板上的钉子必须及时拔掉,木楔扣件、拉杆、螺丝以及方木、竹胶板必须按照指定地点整齐摆放,以备下次使用。现场的拆除垃圾要及时清理运出,要求时间为模板拆除后 5 小时。检查中发现钉子未拔,材料方木现场清理不及时、不按时,予以处罚。 4、模板拆除后砼表面质量缺陷应及时通知工程师,经工程师同意后及时处理,未及时处理或处理后观感差的予以处罚。 二、钢筋工 1、钢筋加工现场要求成品材料要挂产品标识牌(数量、规格、使用部位)并摆 放整齐。下脚料要堆放整齐(整齐面向外)废料头及时清理并按制定地点堆放,现场的绑扎丝不可乱扔。检查中绑扎现场内不得有一根扎丝,必须清理干净现场卫生要每天打扫。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安全与健康,树立反习惯性违章的长效机制,项目部特制定安全奖罚管理制度。在项目部范围内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着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生产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奖罚制度规定如下: 一、奖励 在安全生产中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经项目经理批准给予500~2000元奖励: 1、在危机关头,排除险情,避免重大的机电设备、交通、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或人生伤亡事故发生的;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 3、保证本工程能规范施工,不发生任何轻伤事故,保证本作业面没有安全隐患的; 4、研制、革新、引进安全技术,经有关部门鉴定,实际效益(效果)显着的; 5、重大施工项目(含单项工程)施工组织中,做到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及时,审批、交底、实施认真负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之有效,对保证生产计划按期实现目标,生产经营效果有明显作用的; 6、在发生机械事故、防洪抢险、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时,积极果断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或减少事故损失的。 二、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者不系好安全帽带以及把安全帽做其他使用。 2.违反持证上岗规定,无证操作各类设备,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操作旋转设备戴手套。 3.工作中随意穿越、移动防护遮拦;攀登脚手架、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攀爬脚手架,跨越沟道、孔洞等。 4.揭开沟道、孔洞盖板作业时不挂警示标志,作业结束后不将盖板及时恢复原样。 5.作业过程中抛扔传递工具、材料、设备等。 6.宿舍乱接乱拉电线,使用电炉,堆放易燃杂物。 7.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裙子(裙裤)、拖鞋、背心、短裤、露趾凉鞋、登高作业未穿防滑鞋。 8.酒后作业、酒后驾驶。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被处罚100-500元 1.可能产生触电事故的违章行为 (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电工作业一人操作,未安排监护人的。 (2)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进行警示标识;装设地线前,不验电;线路停电检修,未按规定接好地线就开始工作。 (3)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制度(已修改) 为强化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伤害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美丽文博大酒店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一、通用处罚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管理规定、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 各施工班组相关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相关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施工期间各个施工班组应在公司指定时期内定时定点认真学习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学时不得少于公司规定否则每月业绩考评时记为不及格;当月违反本规定的班组上二次以上的,业绩考评时也记为不及格。当月业绩考评不合格的相关班组(相关负责人)处以500至1 000元罚款,对每期均考评合格的班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3. 施工期间,各施工人员不得违反国家、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如经检查发现有违章安全操作的相关人员(班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人次,如符合本规定情景的按本规定执行。首次进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所在班组应当

有义务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及本规定的宣讲解释,让其了解并遵守相关制度及本规定。 4. 首次到本工程施工人员如违反本规定,可以处以警告处分,相应责任班组应当组织全体组员学习安全知识及本规定,将学习上报至项目部备案;其他违规情景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胸牌、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取下佩戴的安全帽,违规者罚款20元/人次,可每人同天按次累计处罚,同一人员二次以上的违规可加倍处罚。 6. 严禁打赤脚、穿高跟鞋、穿易滑鞋上班,违者罚款20元/次,且禁止其上班,不听劝告者可辞退。 7. 严禁酒后上班,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且禁止其上班。不听劝告者可加倍处罚,屡教不改者辞退。 8. 各施工班组严禁未满18岁和年龄超过60岁的人严禁进入现场作业,相关违规班组负责人罚款500至1000元,并辞退相关人员出工地。 9. 2米以上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带,违者处罚,50元/次。 10. 根据公司或项目部要求召开会议的各个班组长(或相关施工负责人员)开会迟到5分钟罚款50元,迟到10分钟罚款200元,未参加的罚款500元/次。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50元,不系帽带罚30元。 2、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100元。 3、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种作业,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罚2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4、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后立即责令停工,并扣除当日出勤。 5、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200元,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6施工拖线、气管、必须悬挂,离地面不低于2米,每次罚款100元。7、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线电工负主要责任,罚款1000元以上。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款作业人员200元,若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人员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8、高空作业时,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9、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0、如有人乘吊篮上下,给予罚款100元,吊篮操作人员罚200元。 11、不在指定地方吸烟,发现者罚100元。 12、不按操作规程、不听领导指挥者、严重违章引发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责任人自身受伤害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

任何工伤待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13. 被甲方、监理提出批评需立即整改,如造成恶劣影响考虑加以经济处罚; 14. 因自身施工原因返工,造成材料浪费,延误工期的需承担经济损失; 15. 在施工当中注意保护他方成品、半成品,如造成损坏,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一)罚则 1、施工组织管理 1.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未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责令乙方限期完成该项工作。如超过二周以上者罚处违约金500元。 1.2、乙方项目部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责令乙方48小时配备到位,否则罚处违约金500元/人。 1.3、电工、焊工、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责令乙方立即改证,并罚处违约金500元/人。 1.4、(每月25日)不按时上报月施工作业计划,责令3日内补报,否则罚款500元。 1.5、乙方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机械齐全到位,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力人数,必要时应安排双班人员施工,确保工期,奖罚按所签合同执行。 1.6、乙方项目负责人、技术(施工)负责人必须按建设方、监理方通知按时参加监理例会、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生产协调、验收等会议,无故不出席处罚款200元/次,迟到处罚款100元/次,违反会议纪律处罚款100元/人。 1.7、施工单位栋号施工员、质检员不跟班作业,连续缺勤1天以上者限期改正,处罚款100元/次。

1.8、分包单位无相关施工资质者立即退场,并承担相关责任。 1.9、分包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资格报审或者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责令予以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拒不改正者解除合同。 2、施工进度管理 2.1、根据合同约定,如因承包人原因,使建设方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关键节点如开盘预售、分户验收、联合验收等节点工期滞后的,可能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竣工验收和交房时,建设方可以切块或单项划分,将部分工程安排给其它承包队伍完成,工程费用从承包人合同金额中扣出。 2.2、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建设方规定的期限内竣工的,则每推迟一天扣减单位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3%作为违约金。迟延15天以上,建设方可以要求解除合作并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分包单位影响竣工的,所造成的建设方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3、施工质量管理 3.1、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建筑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且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控制标准为:验收合格,达到合格工程。 3.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建设方可以提出警告,限令整改;建设方下达整改通知,承包人未在3日内返工或修复的,建筑方可以聘请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3、因承包人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导致工程不能验收,影响建设方交房,承包人应当返工、修复直至合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2796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Reward and punishment system for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违章施工,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工程任务的顺利进行。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2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办法 2.1奖励原则 2.1.1公司奖励对象为各施工队以的施工人员及施工队的党政主要领导、安监科长、监理、建设单位安保部成员。 2.1.2在工程建设期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2.1.3在事故发生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从而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

2.1.4公司组织的季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比中得分合格(包括合格)以上的施工单位、项目部。 2.1.5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奖励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2奖励实施程序 对所有奖励对象必须有详细的申报材料,经安全质量部及主管领导审核,安委会审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实施。 2.3奖励基金来源 2.3.1从公司总部出,总经理及副总批准的额度为标准。 2.3.2施工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的违章和发生事故及未遂事件罚款。 2.3.3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由公司财务设立并建帐,由安监部统一掌握使用。 3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办法 3.1.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原则 3.1.1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以及火灾、交通事故等,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的基础上,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制度【最新版】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及库房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为使施工现场材料堆码规范,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同时能够有效的利用材料的使用率降低施工成本,减小材料损耗。同时为使各项目能够按公司的指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提高效益,制定本规定协助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工作。 一、现场材料管理原则及处罚 1)施工过程中分项工程完工后,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分规格码放整齐,堆放合理。 2)所有现场施工垃圾,必须分拣,把有价值和有利用价值的材料分拣出来,确定无 价值后进入垃圾站清运出现场。 3)所使用材料因保管不当丢失的按原值100%扣款,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损失的按 原值50%扣款。

4)物资主管根据库存储备情况进行发料,任何人不能随意拿用材料,违者按材料原 值200%进行罚款。 5)损耗材料实行以旧换新原则,必须做好领用记录备查,经查实不按此原则实施的, 对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的处罚。 二、木材现场管理 1、木工材料加工及堆放现场:存放木材的场地应选择地势高,干燥通风,便于排水的地点, 单根分层放置,每层平行紧密排列,取料要有序,不可乱拉,料拉过后,要随时摆放整齐,可再利用材料和不可用材料必须分开堆码。 2、木工支模现场:支模现场的材料堆放要井然有序,不可堆放过高或斜堆乱放,保持现场施

工通道畅通。现场运输材料不可破坏安全防护措施。发现木方、木模板乱堆乱放,垃圾不及时清理的,对相应责任人处予每次¥100元的罚款。 3、工程完工后,确定不能使用的木方及模板要及时清理并转走,不及时清理或转走造成施工 现场零乱的给予相应责任人每次¥100元的处罚。 4、木材堆放区域要有明确的防火标志。 三、钢材的管理 钢筋实行总量配给考核,因工程变更等原因超额部分需要增加供应量,由预算部门做出超额分析经领导批示后方可供应材料,否则不予发料,造成停工待料由当事方负责。 1、钢筋材料堆放: ⑴材料堆放要整齐、码垛稳固,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按品种、规格码垛,不同品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 罚办法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为提高第四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身心健康。施工现场要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对国家、上级公司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及规定认真落实到基层管理施工当中,做到一切按规章办事。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努力做好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一、组织形式 工程公司设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组,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工作,组长由项目经理、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安全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等人员组成。 二、管理目标 1、消灭轻伤以上事故,杜绝灾害性损失和重大恶性事故: 2、争创安全、文明施工市级标准化工地。 三、职责

1.组长: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协调及运行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领导责任。(1)确定工程公司及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2)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配置及负责划分,(3)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源的配置,(4)监督、检查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2.常务副组长: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牵头组织工程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培训工作;(4)负责处理工程公司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等对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务;(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工作。 3.专职安全员:协助安全副经理搞好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审核和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组织工程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培训工作;(4)负责处理工程公司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等对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务;(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牌板、消防器材计划的提出、建账、发放、回收、存放等工作;(6)及时对违章人员作出处罚。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措施

中建X局XX项目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制度 1、安全资料 (1)施工班组未执行安全责任制,未签订班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对有关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2)对未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而入场开始施工的班组罚款1000元。 (3)对安全检查出得施工隐患未做到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班组罚款200元/条,班组长罚款100元/条。 (4)新进场施工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对施工班组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人。 (5)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罚款100元/人,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罚款500元/人。(6)无辜缺席项目安全检查和安全会议的,罚款200元/人次。 (7)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未做发现一次罚班组长50元/次。 2、“三宝”、“四口”、临边、脚手架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2米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人;穿拖鞋、高跟鞋、光背作业罚款50元/人。 (2)严禁任何施工组主或者个人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除、破坏、挪用安全防护设施,若影响正常施工,必须书面征得项目部同意,并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方可,工完后立即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私自拆除罚款200元;许可拆除但工完后不立即恢复或恢复不合要求者罚款100元,因拆除造成事故的责任或损失由拆除责任班组负责。 3、施工用电 (1)未按临电方案及技术要求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一保护”,未使用可见断电隔离开关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配电箱未按下出下进线施工,电缆未架空或埋地的,线路上未使用绝缘子固定、随地乱拖拉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电箱内接线混乱,回路无编号,一闸多机,箱内开关破损、失灵的,闸刀无盖、用金属丝代替熔丝的,不按规范接线,保护零线不借或与工作零混接得,漏电保护器不匹配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4)电箱无锁无门的,箱内有杂物的,箱门敞开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机具、设备使用无开关箱或距离超过3米的,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失灵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用单芯、两芯塑料线或花线充当电源线的,电源线老化破皮绝缘差或电线接头未包扎好,使用四芯电缆加一根代替五芯电缆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办公室、库房、宿舍内严禁使用超过100瓦的大功率电器灯具取暖照明,违者没收灯具,并罚款200元。 (8)办公室、库房、宿舍内严禁乱接电源线,违者对其个人及其所在班组分别罚款100元;对宿舍长明灯,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9)现场照明单设开关箱,禁止动力和照明混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违者罚款500元。

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者(如:不戴安全帽,高空作 业不佩戴安全带,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处以管理人员100工人50元的罚款。 2、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0-500无罚款。 3、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吵架者,处以100元罚款。 4、在施工现场随意大便者,处以100元罚款。 5、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等进行破坏、、盗窃者视情节恶劣程度, 处以500-2000元罚款。 6、对成品、半成品不加以保护或恶意破坏者,处以100-1000元罚款。 7、工地的钢管、模板、卡具等施工材料,乱扔、乱拆,不按要求地 点堆放、回收的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8、在施工过程中,从高处自下抛掷施工材料、垃圾等,视情节轻重 处以100-500元罚款。 9、在施工现场用电,非专业电工不得私自乱接、乱挂、违者视情节 轻重处以50-200元罚款。 10、对施工现场所设的控制桩、龙门桩及其他标记进行破怀者,处以 300元的罚款。 11、在施工现场随意更改配合比,不遵守计量者,处以100元罚款。 12、对施工现场的材料故意造成浪费的施工人员,视情节轻重处以 100-1000元罚款。

13、对施工现场机械由专人操作,他人不得任意操作,违者处以50-100 元罚款。 14、机械操作过程中,操作员保证及时上油保养,有故障及时通知维 修,决不使机械带病运转,违者造成损失有当事人全额赔偿。15、在施工现场造成工地水电浪费的,处以当事人的20元罚款。杜绝 长明灯现象,做到白天必须息灯,否则发生罚款后果自负。 16、胶合板私自以大小不合理利用的,每块按照周转10倍罚款。方木 以代短、整根切割大头揳的每根罚款200元 17、对不合格的工程未在施工员要求的期限内整改的,处以500元罚 款。 18、严禁带酒上岗,违者罚款50元。 19、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如违反规定而造成公司、项目部或重大事故或 巨大经济损失的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交底人: 接受人: 钢筋工: 木工: 混凝土: 泥瓦工: 架子工: 水电工: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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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区上林华府住宅小区一期三标段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奖惩制度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一、主题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项目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的标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延安新区上林华府住宅小区一期三标段工程各分包单位、专业分包班组。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标准>>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三、安全、环境控制目标 、零死亡、零重伤、零职业病、零中毒、零交通事故、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零火灾、零坍塌、零重大财产损失和负面影响事件、零群体性事件。 、不发生一次造成三人及以上的轻伤的事故。职工因工作负伤率控制在‰以内。

、不发生因管理缺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件。 、不发生因管理缺陷,造成重大设施设备损毁或处于高危状态的事件。 、不发生因安全管理不力,造成工程施工活动暂停2日以上的大面积停工事件。、依法实施意外伤害保险和劳动保护。 、确保获得延安市文明工地,争创陕西省文明工地。 、环境目标、指标 四、奖励 、项目获得省市文明样板工地,管理人员及分包队伍按公司创省文明样板工地有关规定进行表彰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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