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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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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报告

王丹 100770207 会计1002

案件名称:

公开审理原告叶玉英诉被告上海嘉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凭合同纠纷一案

庭审时间:2011-11-28 上午 10:00

庭审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庭3119

案情简述:

主审法官:张艨

本案原告:叶玉英

本案被告:上海嘉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次开庭为双方2011.11.28交换庭审证据后的第一次开庭正式审理)

原告叶玉英女士称其与被告上海嘉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本签订了三年的房屋租凭合同于2010年9月25至2013年9月24,由于被告认为原租定的房子面积小,于是打算解除合同约定,并于2011年10月13号正式向原告提出解除合同。由于被告在租定房屋期间破环了原告房屋的家用电器——乐华空调一台,于是原告向被告提出在支付三倍租金的违约金的同时,并赔偿空调的损失费,可在多次催促之下,被告都拒绝回应。终于在19号接应了原告的电话,但介于听到对方说多次催促不回复直到19号才予以回应,要赔偿违约金至19号。被告认为不合理,于是拒绝回应原告,在多次纠纷后原告终于决定在2011年11月28号将被告告上法庭。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证据清单:

原告提交:《房屋签订合同》(2010.9签订)

被告无证据提交

庭前准备与宣布开庭:

(一)庭前准备:原告代理人提交程序材料给书记员--《房屋租凭合同》(2010年9月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明(即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送达通知书(传票)。

(二)宣布开庭:首先审判长审判长宣布了庭审纪律,案由,审判员及书记员的姓名。

(三)就被告的身份进行确认,并就被告人何时收到了起诉书的问题询问了被告人,得到了确切的回答后,审判员正

式向被告人申明其在庭审时所具有的权利及被告人认

为庭审人员可能影响法庭审判结果,可以申请庭审人员

进行回避,且可以在审判过程中调取新证据或传唤证

人。陈述完后,审判员宣布原告可以提出诉讼要求。

庭审经过:在经过审判员宣布后,原告宣读希望通过诉讼得到的报偿:(1)支付租金12350元人民币,(2)三倍于合同签订的违约金即:650*3*实际天数,(2010.9.24--2011.10.19)(3)赔偿空调一台,并且诉讼费由被告全额支付。

针对原告提出的协议后,被告代理人抗辩:被告对协议书的内容无异议,但是对于协议提出的支付违约金到19号表示了异议,并陈述实际签订的时间是到2011.10.13,不愿多支付6天的违约金,以及空调不是由被告破坏的,是由于时间久远空调自身损坏了,并不是被告的责任,是否可以用一条旧的空调对价赔偿,以及诉讼费应由双方共同支付,其他条款都同意。

针对被告提出的抗议,原告再三考虑后答应妥协一步,赔偿违约金至13号,但是诉讼费应由被告一人支付。审判员见原告做出如此妥协,便调节被告是否可以一人支付诉讼费,被告最后也同意了

全额支付诉讼费986元。

法院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三倍的违约金以及全额的诉讼费,在法定期间内将现金打到原告的银行卡内。宣布退庭!

案件相关思考:

(1)本案其实完全不用上诉到法庭,如果当时双方当事人愿意心平气和解决事情,各退一步,那么可以减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生活中像这样的小事有很多,只要我们都能以一颗宽容的态度去对待,那么社会会更协和,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2)“对价”问题的深究:在通过被告向审判员说以对价赔偿原告空调的损坏时,当时我不是很清楚,回来查询了一下,明白了对价的真正含义。对价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而从经济的角度说,对价就是利益冲突的双方出于各自利益最优状况的要约而又互不被对方接受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这一冲突。换句话来说,在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由于经济利益调整导致favour关系冲突时,矛盾双方所作出的让步。这种让步也可以李i额为是由于双方从强调自身利益出发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

进而我又查询了对价需要符合的条件:

1、对价必须合法

2、对价须是待履行或已履行的对价,而不能是过去的对价

3、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既存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4、对价须是某种有价值的东西,但价值上不一定相称

5、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

总而言之,这次的庭审旁听让我受益匪浅,除了对庭审的详细过程有了深入的了解外,还让我明白了法律的一个新条款—对价,我深深体会到法律的严谨性,让我不得不为之敬佩!

《民诉》观摩庭审报告

《民诉》观摩庭审报告-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 《民事诉讼法》观摩庭审报告 年级: 2013级 专业:法辅 上课时间: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民事离婚案件观摩庭审报告 姓名:吴越梦学号:1304060072 时间:2015年3月17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原告:X男 被告:X女(未出庭) 第三人:无 案由:离婚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于1996年相识,并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男孩(现12岁)。双方因感情破裂于2004年离婚,离婚后孩子和父亲共同生活。由于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的成长环境和身体原因(孩子患有先天性脑积水),双方于2006年复婚。复婚后夫妻感情并未好转,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女方也常常失去联系。因此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但一直以多种理由拒绝见面。男方遂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 庭审过程: 一、庭前准备与宣布开庭 (一)庭前准备 原告提交程序材料:在开庭前提交给书记员。 (二)宣布开庭 全体起立,主审法官和2名审判员进入法庭,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宣布案由、法官、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原告及原告母亲到场。被告未出庭,也未请诉讼代理人及律师。审判长询问当事人是否清楚自己权利义务。以及是否对合议庭组成成员有异议,当事人表示无异议。审判长说明两点:1、原告未申请不公开审理。2、被告已在开庭前亲自递交了书面意见,经两次传唤仍拒接到庭,无正当理由。 二、法庭调查 在合议庭成员主持下,原告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

我国铅锌冶炼行业分析报告

我国铅锌行业分析报告 一、概况描述 铅锌的应用十分广泛,是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金属材料。铅主要用于制造合金,按其性能用途可以分:耐腐蚀合金、焊料合金和磨具合金。其主要用途集中在铅蓄电池,约占铅消费总量的70%以上。中国是世界上金属铅储量较为丰富的国家,同时中国也是全球最大的精铅生产国和消费国。锌是一种抗锈性强、压铸性好的金属,中间消费主要是镀锌钢材、压铸锌合金、黄铜和氧化锌等,其最终消费主要集中在建筑、通信、电力、农业、汽车和家电等行业,我国也是全球最重要的生产国和消费国。 铅锌矿按矿石中主要有用成分不同,可以分为:铅矿石、锌矿石、铅锌矿石、铅锌铜矿石、铅锌硫矿石、铅锌铜硫矿石、铅锡矿石、铅锑矿石、锌铜矿石等。铅锌矿石一般均需选矿富集为精矿使用,选矿方法也不同。一般硫化矿石多用浮选;氧化矿石用浮选或重选与浮选联合选矿,或硫化焙烧后浮选,或重选后用硫酸处理再浮选。对于含多金属的铅锌矿,常采用磁-浮、重-浮、重-磁-浮等联合选矿方法。 我国铅锌矿山资源的特点是大矿少、小矿多;富矿少、贫矿多;易采易选矿少、难采难选矿多;绝大部分探明矿点已经得到开发利用,未被开发利用的储量大多集中在建设条件和资源条件不好的矿区,后备资源缺乏。国内铅锌业矿山目前仍以小企业为主,从2007年的情况来看,铅精矿产量在1万吨以上的公司有20家,总产量占全国产量的42%,其中3万吨以上的只有6家,占全国产量的13%;锌精矿产量在3万吨以上的公司有13家,总产量占全国产量的25.3%。 为了不断满足铅锌冶炼能力的提高,我国铅锌原料的进口也迅速增加。目前,铅锌原料进口长期合同少,进口成本高,大型企业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铅锌精矿的进口80%以上为现货市场采购,而现货市场被国外贸易机构把持,我国企业进口精矿加工费被不断压低,虽然中国已成为世界重要的铅锌精矿进口国,但在市场价格方面没有影响力,得不到与西方冶炼厂同等的待遇。

常压储罐定期检验及结果评价

常压储罐定期检验及结果评价 1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钢制焊接常压储罐的定期检验和结果评价的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储存石油、石化产品及其他类似液体的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罐体及其基础的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 1.3其它常压或低压(工作压力小于0.1Mpa)储罐的定期检验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应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 SHS 01012 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 SY/T 5921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原油罐修理规程 JB/T 10764 无损检测常压金属储罐底板声发射检测及其评价 JB/T 10765 无损检测常压金属储罐底板漏磁检测方法 JB/T 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3 一般要求 3.1年度检验,是指为了确保常压储罐罐体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常压储罐罐体的年度检验可以由设备管理人员进行,也可以由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专业检验人员进行。 3. 2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常压储罐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对于常压储罐全面检验,检验单位应当根据常压储罐的使用情况、失效模式选择检验方法,检验方法可采用在线检验方法或停工检验方法,对于储罐群或罐区内的储罐,其定期检验还可采用基于风险的检验方法。 3.2.1在线检验是指常压储罐在运行过程中的检验。储罐顶板和壁板的在线检验是指从储罐外侧进行的宏观检查、腐蚀状况检测和焊缝无损检测等,其检测结果评价方法与停工检验相同。储罐底板的在线检验是指底板的腐蚀状况检测,检测方法执行JB/T 10764-2007《无损检测常压金属储罐底板声发射检测及其评价》,检测结果评价方法执行本标准第6章有关条款规定。 3.2.2停工检验是指常压储罐停工清罐时的检验,其检验结果评价方法执行本标准第6章有关条款规定。 3.2.3基于风险的检验是指对储罐群或罐区内的储罐逐一进行风险评价、危险源辨识、失效机理分析并进行风险计算,根据可接受风险的大小和风险的发展趋势,决定储罐的检验周期和检测手段。 3 .3定期检验应当由专业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的确定根据采用的检验方法按本标准第6章进行。 4年度检验的方法与要求 4 .1常压储罐年度检验包括使用单位常压储罐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常压储罐罐体、及运行状况检查等。 年度检验以外部宏观检查为主,以目视和锤击法检测,必要时进行外侧的壁厚测定。 4. 2每年应对罐体做一次测厚检查。测厚检查应对罐壁下部二圈壁板的每块板沿竖向至少测2个点,其他圈板可沿盘梯每圈板测1个点。测厚点应固定,设有标志,并按编号做好测厚记录。有保温层的储罐,其测厚点处保温层应制做成活动块便于拆装。 4. 3进行常压储罐年度检验,除非检查人员认为必要,一般可以不拆除保温层。 4. 4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首先全面了解被检常压储罐底板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认真查阅

庭审观摩报告

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 基础课部实践教学课程 庭审观摩报告 课程名称庭审观摩II 姓名冯楠楠学号144038 专业法学班级S141 实验项目名称庭审观摩II 实验地点 指导教师张庆侠职称教授 开课学期2014 至2015(2)学期 实验日期与节次年月日第节

庭审观摩报告 一、实验目的及要求: 1、目的 《庭审观摩》是我校法学、法律事务专业开设的专业实践课。本课程开设的目的,是使学生通过观摩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实践中的基本程序、阶段和步骤,了解和掌握民事、行政、刑事审判的基本技巧与方法、司法礼仪、司法仪器的使用等,以增强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感性认识,初步掌握司法实践中对相关理论的适用与操作,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先修课程: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 2、要求 1、通过旁听刑事、民事、行政一审、二审案件的开庭审理,基本熟悉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和程序,深化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 2、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学知识分析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观摩庭审,进一步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关注控辩双方的诉讼技巧,为日后从事法律职业工作做好准备; 3、培养和提高学生认识证据、分析证据的能力; 4、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要求旁听人员着装整洁,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旁听,注意庭审中的每一细节。 二、实验方法与步骤: 1、实训准备 要求学生复习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的有关内容。指导老师预先联系旁听的法院和案件或安排校内实训。 2、实训步骤和方法 第一、观摩庭审前复习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内容。 第二、观摩案件审理后,讨论庭审案件。

有色金属行业分析报告

有色金属行业分析报告 学院:经济贸易学院 小组成员:王锐张冬冬陆昊尤振远刘新发 陈明虎安亚翔 指导老师:吴成浩 完成时间:2010.09.28

摘要:2010年上半年,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生产继续保持回升的向好态势。1~6月十种有色金属总产量为1544.06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4.77%,除铅和镍外,其他8种有色金属产品产量均呈两位数增长;六种精矿产量五种呈增长趋势,只有镍金属含量同比略有下降,且除锡精矿外,其他四种精矿产量增幅均达到两位数,铅精矿和锑精矿产量增幅超过了50%。 1~5月,规模以上有色金属工业企业实现利润472.3亿元,同比增长4倍,其中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实现利润96.1亿元,占20.35%;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盈利181.9亿元,占38.5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及压延加工企业实现利润194.3亿元,同比增长1.06倍,占41.41%。亏损的主要行业小类只有镁冶炼企业,亏损1.8亿元;锑冶炼企业亏损0.16亿元。 1~6月份,有色金属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74.3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1.21%。其中进口443.7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2.36%;出口130.6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0.06%,已基本恢复到金融危机前的水平。1~6月份进出口贸易逆差额达到313.07亿美元,同比增长48.31%。二季度铝价延续了调整走势,截至6月3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三月合约收于14670元/吨,较5月底下跌了4.1%;二季度伊始,铜价继续保持上涨势头,预计二季度初的高点为全年价格的峰值,三季度格局将逐步偏淡,交易中心缓慢下移,四季度会有部分反弹。 目录 Ⅰ行业总体运行情况................................................................. . (6)

庭审观摩报告

庭审观摩实践课程报告 姓名*** 班级*** 学 号 *** 成绩 案例一 开庭地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28 法庭 观摩时间2013.12.17.14:30-15:30 案号 (2013)穗中法金民初字第00559号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情况原告/公诉人: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被告人:广东蓝海海运有限公司,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基本案情2013年3月21日,A公司向B银行贷款1亿元,合同约定按月付息。 4月20日开始支付利息,直至偿清借款。由于被告未能支付利息,由于业内行情原因未能向原告说明,也没有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每3个月报告经营情况。原告就此提起诉讼。 (一)原告的诉请:1.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2.由于被告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按合同规定负违约责任,支付罚息。3.3个被告负连带责任; (二)被告陈诉:对于原告的陈诉基本没有异议,但就罚息一项,认为不存在,合同未规定罚息,只是规定未偿还的利息按原利率增加15%支付。第2、3被告就为第一被告因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无异义;(三)被告同意支付利息,并对未能及时支付致歉。同时表示愿意一定期限能偿还利息300多万元,但希望原告能宽限一些时间,现在公司经营转好,希望不解除借款合同; (四)审判长就程序提出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五)双方有调解的意愿; (六)审判结束。

本案争议 焦点1.双方是否同意解除借款合同; 2.原告提出要被告支付罚息。 对本案争议焦点的 思考1.解除借款合同对双方都不利,可行性不强; 2.罚息是指借款人没有在银行的规定时间内还款,逾期的款项以日为单位计算利息。由于还没有到还款时限,不存在罚息的问题。但是从4月20日开始累积的利息是必须偿还的。 对代理人能力的思考原告代理人:男律师说得比较少,女律师表现较积极,做事有点生疏。看起来像是师傅带徒弟的样子,男律师是坐镇一方,面不改色。后面的庭后调解也是他去的,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被告代理人:同样是一男一女,男律师似乎胸有成竹,对案件的结论好像已经看到了结果,说话坚定、诚恳;女律师非常细心,对方陈诉时,一直都认真听并做着笔记。 判决结果 预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1.合同继续有效; 2.被告支付300多万元的利息; 心得体会这个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晰,争议不大。但从整个审判程序看来,审判长能力较强,控制法庭的能力较强,程序合法。2位审判员似乎是看到学生来旁听才被叫过来的,积极性不强。从律师桌面的资料可以看到,即使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要做的功夫还是不少的。还有一点就是,做律师心思一定得缜密,要认真听对方的陈诉并做好记号。今后学习的过程中,还是要多多关注实践方面的知识。

法院庭审旁听报告

庭审旁听报告 案由:劳动纠纷 案情:原告陈琳于2008年12月入职被告海宁市力西柚服饰有限公司,担任人事经理一职,工资按年发放。至2017年5月正式离职(实际离职时间为2016年4月)。被告海宁市力西柚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其2015年的劳动报酬5万元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无果,2016年12月6日被告签署欠条一张,载明被告拖欠原告陈琳工资5万元,并承诺于2016年12月底支付所欠工资,但时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未履行承诺,原告遂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概况: 一、庭前准备与宣布开庭 (一)庭前准备 原、被告双方提交程序材料 (二)宣布开庭(本案适用简易程序) 1.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 2.书记员宣布案由、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验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信息和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二、法庭调查 (一)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 1.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劳动报酬5万元整;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事实与理由详见诉状。 (二)被告答辩(被告没有提交答辩状,作口头答辩) 1、被告对于原告提出的事件经过、证据欠条及承担的责任没有异议。 2、被告同意支付工资欠款,但由于目前公司经营不善,尚无能力支付,待日后经营状况好转,被告愿意承担共同还款的责任。 (三)原告举证(证据目录、证据一式三份、须带原件) 1、原告举证证据:欠条一张。

2、被告质证没有异议。 (四)被告举证(无) 三、法庭辩论 1、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问: 原告询问被告具体何时能够支付拖欠工资,被告不能确定。 2.法庭归纳争议要点 原告要求被告及时支付原告劳动报酬5万元整,被告还是认为自身经营不善,暂时没有支付能力,不能及时支付,但承认原告主张的欠款事实。 四、调解 1、调解意愿征询 根据《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请求法院主持双方之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故法院主持双方调解。 2、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1)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劳动报酬5万元; (2)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劳动报酬5万元,但要宽缓时间至月底支付; (3)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承担。 五、审查调解协议,择日下发调解书或判决 庭审分析: 通过这次的庭审纪实,让我对法庭的印象有了很大的改观。我发现法官是很平易近人的,并且在审理过程中非常的耐心,不管对于原告还是被告,都能正视他们提出的问题与证据,纠正和释明双方的程序错误。对于一般的案件,每个公民都可以听审,每个人都有权利做一个法庭的监督者。所以,如果你知法懂法,知道怎么去获取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法律会给你一个正义的结果,这也是文明社会的时代要求。所以,作为一个有志青年,我们应该知法,懂法,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多听听自己感兴趣的庭审故事。这样我们就知道如何避免不必要的官司和纠纷,如何让问题朝着向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如果真的有一天轮到我们上法院,我们也要做好万全的准备,了解了庭审程序,才会真正是我们运用好法律的武器,真正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中国铅行业发展现状及投资前景展望分析报告

2014-2018年中国铅行业发展现状及投资前景展望分析报告 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迅速发展,从而带动了有色金属行业的发展。在锌、铅的主要终端消费市场中,汽车、电力及建筑行业在过去几年均有很大幅度的增长,这种增长趋势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继续。与此相适应,国内有色金属冶炼厂的产能在过去几年也有很大提高,然而,受矿产资源及采矿产能的限制,锌、铅精矿产量并没有显著增长。 由于中国汽车销量增速放缓,且公安部等四部委发文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及全国范围内整顿铅蓄电池行业等因素影响,铅需求将继续受到抑制;锌方面,同样由于中国汽车家电销量增速放缓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锌需求也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从长期来看,供求关系是商品价格的决定性因素,尤其对于投资密集型行业,由于前期投入巨大带来的折旧和摊销,会计成本对阶段性商品价格几乎没有影响,只有可变成本有一定的短期影响。如今市场上积累的大量交易性库存早晚要进入市场,参与到供求决定价格的逻辑中去,显示出供给的压力。市场将经历痛苦的去库存和价格、库存的双降,只有库存充分下降,市场才能迎来新的中长期机会,否则,任何反弹都是短期的行为。 《2014-2018年中国铅行业发展现状及投资前景展望分析报告》根据对铅产品监测统计数据指标体系,通过技术手段,形成的连续性监测数据,反映了一定时期内中国铅产品生产消费的现状、变化及趋势。本报告以铅行业作为

切入点,通过对铅行业特征和统计数据的全面分析,确定铅行业发展概况和基本特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模型,帮助企业掌握市场动向,明确铅行业竞争趋势。为企业制定发展战略、进行投资决策和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权威、充分、可靠的决策依据。 价格-摘要-图表-订购-下载报告目录 第一章 2013年国际铅行业运行概况分析 第一节2013年全球铅产业发展概括 一、全球铅资源分布格局 二、世界铅生产情况 三、世界主要国家铅消费特点 第二节2013年国际铅市场发展走势评述 一、世界铅产业运行情况 二、全球铅的产销存分析 三、铅的国际贸易 第三节 2014-2018年世界铅工业发展前景预测分析 第二章 2013年中国铅行业市场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 2013年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一、GDP历史变动轨迹分析 二、固定资产投资历史变动轨迹分析 三、2014年中国宏观经济发展预测分析 第二节 2013年中国铅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一、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

庭审观摩报告

庭审观摩报告(二)研究透新修改法律的重要性 本次实习律师培训期间,参加了朝阳区法院的庭审观摩学习。通过该次学习,对于如何将书本中的法律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有了深刻的体会,收获很大。现在就自己在这次庭审观摩中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开庭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22日上午10:00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案由:名誉权纠纷 基本案情介绍: 原告:张凤山,杨国荣 被告:北京青年报社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害人张立明系父子、母子关系。被告在2012年11月22日《北京青年报》第A11版《本市社会》栏目中刊登李华良《与散打季军发生争执,17岁武校学生被踹死》的文章,将受害人张立明的姓名向社会公开发表。被告人的行为,对受害人张立明产生了巨大的思想压力和精神影响,身体抵抗力及精神状况每况愈下,后经医院诊断为再生性障碍贫血。虽经医院给予积极治疗,但还是未能挽救生命,于2013年7月1日死亡。造成这样的后果同被告的侵权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判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以及《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根据该法第16条的规定,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760718.48元,并由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其发表的《与散打季军发生争执,17岁武校学生被踹死》(涉诉文章)与张立明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具体理由如下:1、原告所称的涉诉文章导致张立明身体抵抗力及精神状况每况愈下,经医院诊断为再生性障碍贫血,于2013年7月1日死亡不符合客观事实。原告之子2012年11月8日患病,患病在前,而涉案文章于2012年11月22日发表涉诉文章,发表在后,2、涉诉文章的发表与原告之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原告之子是在涉案文章的发表之前患病,经医治无效死亡,与涉诉文章无关。故原告主张无事实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称,对于被告辩称的涉诉文章的发表与结果无关,应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告提交其涉诉文章的发表与结果无关的证据。 之后进行了法庭质证与辩论。其中一个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律师坚持根据58条的特别规定,应该适用,而被告认为本案不符合侵权责任法规定的8种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之一,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个人体会: 对于该次庭审过程,我最深的体会就是原告律师对于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错误理解。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下8种情况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

立式圆筒形储罐质量检验计划与检验试验要求内容

立式圆筒形储罐质量检验计划及检验试验要求一、前言 为规定钢制焊接常压储罐检验及验收的技术要求,确保储罐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储存石油、石化产品及其他类似液体的常压(包括微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常压容器及与储罐相焊接附件的检验和验收。 储罐的检验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要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要求依据NB/T 47003.1-2009钢制焊接常压容器和GB50128-200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 二、质量检验计划 监督检验项目分为A类和B类,其要求如下: (一)A类,是对储罐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项目,在储罐制造、施工到达该项目时,监检员现场监督该项目的实施,其结果得到监检员的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B类,是对储罐安全性能有较大影响的重点项目,监检员一般在现场监督该项目的实施,如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受检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可以继续进行该项目的实施,监检员随后对该项目的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监检工作见证包括监检员签字(章)确认的受检单位提供的相应检验(检测)、试验报告和监检记录。

立式圆筒形储罐制作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计划见附录1。 三、检验及验收要求 储罐的检验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 3.1 材料验收 3.1.1 列入GB150的钢材均可作储罐用钢。 3.1.2 建造储罐选用的材料和附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并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标准规定。钢板和附件上应有清晰的产品标识。按质量证明书对钢材进行验收,必要时尚应进行复验。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制造储罐的材料进行复验: a) 钢材质量证明书提供的材料性能数据不全; b)焊接材料无质量证明书; c)图样注明对钢材有特殊要求。 3.1.3 焊接材料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并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3.1.4 钢板应逐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应钢板标准规定。 3.1.5 钢板表面局部减薄量、划痕深度与钢板实际负偏差之和,不应大于相应钢板标准允许负偏差值。 3.1.6 钢管的标准及许用应力按NB/T 47003.1-2009中表5-2的规定。 3.1.7 锻件的标准及许用应力按NB/T 47003.1-2009中表5-3的

民间借贷纠纷庭审报告正稿

庭审报告 毛芷蕙英语 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下午13点15分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案名:郑家明诉周建明,吴桂英,刘光清,刘善兰民间借贷纠纷案 主审法官姓名:严久厉 原告:郑家明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学斌代理权限:特别代理 第一,二被告:周建明,吴桂英 第一,二被告委托代理人:徐建州代理权限:特别代理 第三,四被告:刘光清,刘善兰 第三,四被告委托代理人:蔡美琴代理权限:特别代理 案情简介: 被告1,2与被告3,4为多年好友,被告1,2因需偿还公司贷款,通过被告3, 4介绍,于2012年1月6日,向之前并不认识的原告借款人民币600万元。四位被告与原告共同约定,借款利率为月息6%,同时约定,逾期还款利息按月息12%计算。借款期满后,被告1,2称:自己从未从原告处收到600万借款,拒绝偿还本金及利息。被告3,4称:被告1,2实际收到并使用了600万借款,拒绝承担还款及利息责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四位被告归还原告借款600万元,并判令四位被告支付原告从2012年1月6日起至2012年2月4日止,以600万为本金,按月息6%计算,共计借款利息36万元;以及以600万为本金从2012年2月4日起至今的逾期还款利息(按月息12%计算。) (注:上海亚潮钢铁实际控制人:被告1 上海金山钢材市场法人:被告3 增旺建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告 上海燕恩机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告及其妻子 被告1,2为夫妻关系;被告3,4为夫妻关系。) 庭审过程: 一、庭前准备与宣布开庭 (一)庭前准备 (二)宣布开庭 1.宣布庭审纪律(手机关机或设置振动状态)。 2.宣布案由、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 3.审判长核对当事人信息,并且询问原被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4.审判长再次告知当事人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庭调查 (一)1.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判令四位被告归还原告借款600万元;判令四位被告支付原告从2012年1月6日起至2012年2月4日止,以600万为本金,按月息6%计算,共计借款

6040.2021年高纯铅行业分析报告

2021年高纯铅行业分析报告 2021年1月

目录 2行业概况及市场分析........................................................................................................................ 2.1中国行业市场驱动因素分析............................................................................................... 2.2行业结构分析........................................................................................................................ 2.3行业PEST分析...................................................................................................................... 2.3.1政策因素................................................................................................................... 2.3.2经济因素................................................................................................................... 2.3.3社会因素................................................................................................................... 2.3.4技术因素................................................................................................................... 2.4行业市场规模分析................................................................................................................ 2.5行业特征分析........................................................................................................................ 3行业政策环境.................................................................................................................................... 3.1政策将会持续利好行业发展............................................................................................... 3.2行业政策体系趋千完善....................................................................................................... 3.3一级市场火热,国内专利不断攀升..................................................................................... 3.4宏观环境下行业的定位....................................................................................................... 3.5“十三五”期间取得显著业绩............................................................................................ 4产业发展前景.................................................................................................................................... 4.1行业市场规模前景预测....................................................................................................... 4.2行业发展进入大面积推广应用阶段................................................................................... 4.3行业市场增长点.................................................................................................................... 4.4细分化产品将会最具优势................................................................................................... 4.5产业与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机遇................................................................................... 4.6人才培养市场大、国际合作前景广阔............................................................................... 4.7巨头合纵连横,行业集中趋势将更加显著......................................................................... 4.8建设上升空间较大,需不断注入活力................................................................................. 4.9行业发展需突破创新瓶颈................................................................................................... 5行业竞争分析.................................................................................................................................... 5.1本行业国内外对比分析....................................................................................................... 5.2中国行业品牌竞争格局分析............................................................................................... 5.3中国行业竞争强度分析....................................................................................................... 5.3.1行业现有企业竞争情况........................................................................................... 5.3.2行业上游议价能力分析........................................................................................... 5.3.3行业下游议价能力分析...........................................................................................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报告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教师误伤学生 案例:在本案中,原告欣欣,男, 10岁,某小学学生;被告为原告的教师王适之,男,28岁;第三人为原告所在学校和某镇教办。原告诉称: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课时,由于我同桌不专心听课,教师王适之使用竹制教鞭拍击学生某桌面,以示教训某,不料打断教鞭头。致碎片飞插入我的左眼睑及眼球角膜,后经治疗,也未见效。1992年7月13日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眼外伤,瞳孔闭锁。1992年8月20日,再到某眼科医院检查诊断为旧性眼球钝伤。现要求被告赔偿我的药费、亲属的误工费1800元、伤残生活补助费27500元,共30450元。被告辩称:我当时在执行公务,用教鞭击课桌,以示警告违纪学生,不料教鞭破裂飞出碎末刺

着原告的左眼皮上,后来原告自己拔下,但当时我未发觉,后我知道原告眼伤曾向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多次提议去医院检查治疗,而原告家属却说:只是热毒严重,不用麻烦了。后由于不及时找专科医院治疗,才导致眼睛失明。因此,我不应负全责。第三人述称:原、被告所述的受伤、治疗过程都是事实。由于被告的行为是过失行为,不是故意造成原告眼睛失明的,所以我们希望合情合理解决。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数学课时,被告王适之检查学生背诵乘法口诀,因学生某不能背诵,且东西望,被告王适之便用教鞭拍击的课桌以示警告集中精神。但在拍击时,不料有一粒比牙签还细小的竹屑飞插入的同桌即原告左眼眉毛下的眼皮,原告即拨出,当觉得痛和出血时便小声哭。后被告发现即停止上课来问及病否和察看眼睛,并叫原告到卫生站看病。由于当时原告不愿去,结果到中午放学时才由班主任用

刑诉法庭审报告完整版

刑诉法庭审报告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文法学院 法学专业学生综合性实验报告 (庭审观摩) 课程名称___刑事诉讼法____________ 姓名___魏博文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 实验项目名称___庭审观摩______________ 实验地点___松江区人民法院________ 开课学期___2015—2016学年第一期_ _2016年_6_月6日 庭审观摩报告 【案件介绍】 开庭时间:2016年6月6日09:06:00 开庭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案号:(2016)沪0117刑初798号 案由:盗窃案 【到场人员】 公诉人:松江区检察院 被告:随德永 审判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工作人员:书记员,法警 【案件介绍】 本案是一起盗窃未遂案件,本次开庭为一审第一次开庭。原告于2015年12月2日在九亭某一居名区车棚内盗窃电瓶车一台,在撬锁时被发现,并在逃逸时被抓获。

【审判程序】 1、开庭准备 1)2016年6月8日9时06分,审判长进入法庭,审判长传唤被告人出庭,书记 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宣读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并宣布开庭。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基本信息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被告进行自我陈述 3)公诉人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作出相应回答。 4)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 a.第一组证据主要是书证和辨认的笔录,主要证明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基 本信息情况,以及在被告人所做多次笔录存在矛盾,认罪态度不积极,试图规避问题。被告人无异议。 b.第二组证据主要是公安机关书证、车辆鉴定书、常住人口基本信息以 及被告人在2012年、2013年、2015年分别所犯罪行的处罚书。被告人无异议。 c.第三组证据主要是证人证言(书面形式),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盗窃行 为。被告人辩解称证据中说的三人错误,实为自己一人,并称自己只是晃动了车锁,但没有实施盗窃,请求从轻处罚。 3、法庭辩论 1)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辩论,辩论发言围绕案件量刑进行。 2)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一年内曾因盗窃罪被行政拘留15天,属于重犯;被告人在之 前的4份笔录中的陈述皆有出入,属于认罪态度不良,逃避犯罪事实,故建议处以10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作为他们家庭唯一的经理来源,是由于家庭生活原因引发的 犯罪,且被告人的行为并未给被害人造成实质伤害,考虑被告人在法庭上对于案件主要事实供认不讳,有悔罪态度,故建议从轻处罚。 4、最后陈述

庭审观摩报告(一)

庭审观摩报告(一) 本期实习律师培训课程较往年培训课程,增加了许多内容,其中的庭审观摩我认为是让我感触颇多、受益匪浅的。现就我所观摩的庭审发表以下看法及观点。 开庭时间及地点: 2010年3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上午9:00 案由: 劳动争议 基本案情介绍: 原告:北京朝阳松峰餐厅有限公司(下称松峰餐厅) 被告:蒋汉林 原告诉称,原告于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1月9日期间聘请被告为其经营的餐厅在试营业期间担任厨师,双方口头约定被告的月工资为人民币2700元,待试营业结束后,被告立即离职,2008年12月1日,原告依法取得了餐厅的营业执照,并于2009年1月1日正式营业,随即进行了正式的员工招聘。 被告辩称,被告于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1月9日在原告处工作,为原告经营的餐厅担任主厨,口头约定原告支付被告的月工资为人民币3500元。被告一直在原告经营的餐厅工作,2008年12月1日起担任厨师长,约定原告向其支付的月工资为人民币6000元,直至2009年2月9日,被告被原告无故辞退。 本案双方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起诉条件。由于双方对仲裁结果均不予认可,且均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松峰餐厅的起诉时间早于蒋汉林,因此松峰餐厅列为本案原告,蒋汉林列为本案被告。 关于本案争议焦点的思考: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在松峰餐厅试营业期间,原告与被告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对于被告于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1月9日在原告经营的松峰餐厅工作的这个事实,双方是均予以认可的,但就该关系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双方存在较大争议。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被告向原告提供有偿劳动,接受原告的管理,遵守原告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并向原告提供了其经营所需的劳动内容,因此双方建立了事实用工关系,虽然原告仍在筹备期间,公司并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根据公司法规定,筹备期间公司的责任应由负责筹备的发起人承担,公司一旦成立,发起人在筹备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的行为。因此,原告在未取得营业执照期间与被告的用工关系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我认为,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首先应当确定双方是否都是《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适格的法律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谓用人单位,即法律允许招用和使用劳动力的组织。这些组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应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本案的原告在试营业期间,并未取得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双方在松峰餐厅试营业期间的事实用工关系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由于法律关系主体不适格,原被告双方的劳动关系存在于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的2月9日期间,原告支付补偿金等各项费用也应按照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间支付。 对律师能力的思考: 律师代理案件,一定要做好开庭前的充分准备。在当事人不出庭的情况下,必须要详细了解案件的事实部分,避免法官问到案件的事实情况时,律师不能准确回答,导致法官不能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做出不利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决。同时还要注意案件的每个细节问题,把每个案件竭尽全力做好,赢得当事人的信赖,这样我们就会与我们的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在当事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律师的辩论发言应紧紧围绕着案件争议焦点和庭审调查的重点进行,应从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同时必须援引确切的依据以支持自己的观点,但决不要反反复复重复自己的论点,因为重复很可能会使法官感到厌烦,而且浪费了庭审的时间。辩论发言要切中要害,具有针对性,论证要准确,反驳要有力,观点要鲜明,逻辑要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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