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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规范

《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规范

一、文章标题

标题应简洁、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字。标题包含副标题的,副标题应另起一行,即主副标题不应位于同一行。主副标题的字号应予区分,即主标题的字号要大于副标题的字号。同时,副标题之前应加“——”,以示“——”后的部分为副标题。

二、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

(一)文章均应有作者署名。作者署名至于标题正下方。译文的署名,著者在前,译者在后,著者前用方括号标明国籍。

示例:[美]庞德著,邓正来译

(二)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姓前名后的方式,中间空格,姓氏(包括复姓)的全部字母均大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加连字符,姓氏与名均不缩写。

示例:

ZHANG Wen-xian(张文显),OUYANG Zhong-shi(欧阳中石)

(三)作者的工作单位置于作者姓名之下,以括号标明,内容包括作者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作者工作单位存在次级的,如吉林大学法学院,在其一级工作单位和二级工作单位之间应空格;作者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及所在城市的所在省之间也应空格(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作者所在城市与邮政编码之间也应空格。作者的工作单位与所在地区名称之间以逗号隔开。作者工作单位及所在省市的英文表述应与中文表述一致,但应遵循英文表述从小到大的原则,每个词组的首字母须大写,各词组及邮编之间用逗号隔开。

示例: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长春 130012)

(The Center for Jurisprudence Research,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012)

(四)文章的作者为复数的,多为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复数作者的工作单位相同的,其工作单位只标注一次;复数作者的工作单位不同的,应在各作者的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各工作单位名称前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并用分号隔开。

示例:

张文显1,沈宗灵2,黄文艺1

(1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长春130012;2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ZHANG Wen-xian1,SHEN Zong-ling2, HUANG Wen-yi1

(1 The Center for Jurisprudence Research,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012;2 Law School,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三、摘要

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不应使用诸如“本文认为”,“笔者认为”等评价性语言,字数不超过300字。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排在作者

署名与关键词之间。英文摘要的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中文摘要前以“摘要:”作为标识;英文摘要前以"Abstract:”作为标识。“摘要:”及“Abstract:”均应采用黑体,但其具体内容不采用黑体)。

示例:

摘要:Abstract:

四、关键词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每篇可选3——8个。关键词应以与正文不同的字号编排在摘要下方。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中文关键词前以“关键词:”作为标识;英文关键词以“Key words:”作为标识,英文关键词各单词均不大写。作为标识的“关键词:”及“Key words:”均应采用黑体,但其具体内容不采用黑体。

示例:

关键词:法律和立法;立法权;内在限制;外在限制

Key words:law and legislative; legislative power; internal restrictions; external restrictions

五、中图分类号

确定文章的分类号应参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的相应规定。中图分类号应置于中文关键词的下一行,以“中图分类号:”作为标识,并采用黑体(包括分类号的具体内容)。

示例:

中图分类号:DF052

六、文献标识码

每篇文章均应有相应的文献标识码,具体分类参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规定,:A—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B—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总结;C—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性文章;D—动态性信息;E—文件、资料。文献标识码以“文献标识码:”作为标识,并采用黑体(包括文献标识码的具体内容)。

示例:

文献标识码:A

七、文章编号

文章编号由期刊的国际标准刊号、出版年、期次号及文章篇首页页码和页数等5段共20位数字组成,其结构为:XXXX-XXXX(YYYY)NN-PPPP-CC,以“文章编号:”作为标识,并采用黑体(不包括具体的文章编号)。

其中:XXXX-XXXX为文章所在期刊的国际标准编号,《法制与社会发展》的国际标准编号为1006-6128,YYYY为文章所在期刊的出版年,NN为文章所在期刊的期次,PPPP为文章首页的期刊页码,CC为文章页数,“-”为连字符。

注:文章首页所在页码以四位数表示,实际页码不足四位的应在前面补“0”,如第27页为“0027”;实际页数不足两位数的,应在前面补“0”,如文章共7页为“07”。

示例:

文章编号:1006-6128(2005)02-0027-09

八、收稿日期

收稿日期是指编辑部收到文稿的日期,收稿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全数字式日期表示法标注:YYYY-MM-DD,其中,YYYY为收稿的年份,MM为收稿的月份,DD为收稿的日期,“-”为连字符,以“收稿日期:”(使用黑体)作为标识,排在篇名页地脚,并用10字距正线与正文分开。收稿日期的月份及日期均采用两位数表示,不足两位数的应当在前面补“0”,如2月为“02”,7号为“07”。

示例:

收稿日期:2005-02-07

九、基金项目

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以“基金项目:”(采用黑体)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基金项目排在收稿日期之后。

示例: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96BJL001)

十、作者简介

对文章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及研究方向(任选)等作出介绍,其前以“作者简介:”(采用黑体)作为标识。排在篇首地脚,置于收稿日期(或基金项目)之后。同一篇文章的作者为复数的,其他主要作者简介可以在同一“作者简介:”标识后相继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示例:

作者简介:张文显(1951-),男,河南镇平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姚建宗(1966-),男,四川通江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十一、正文

(一)文内标题力求简短、明确,题末不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层次不宜过多,—般不超过5级。大段落的标题居中排列,可不加序号。层次序号应按顺序依次采用一、(一)、1、(1)、1),不得越级使用序号;不宜用①,以与注释区别。文中应做到不背题,一行不占页,一字不占行。

(二)分期连载的长文,应在每期篇名之后加注连载序号,文末加注“待续”,最末一期加注“续完”。

十二、致谢

致谢是作者对认为需要感谢的组织或个人表示谢意的文字,排于注释及参考文献之前,字体应与正文有所区别。

十三、注释

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篇名、作者注置于当页的地脚;对文内有关特定内容的注释可夹在文内(加圆括号),也可排在当页地脚或文末。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注释采用脚注形式,每页注释单独排序,以圈码①、②、③表示。注释中出现专著、编著、译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期刊文章、报纸文章、电子文献的,体例如下:

(一)专著、编著、译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文献标识如下:

1、专著:

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77页。

2、编著: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57页。

3、译著:

[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53页。

4、论文集:

张文显主编:《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科技出版社2003年版,第69页。

5、学位论文:

石少侠:《检察权研究》,吉林大学法学院2002年博士论文。

6、析出文献:

张文显、矫波:《法制与可持续发展的法哲学分析》,载张文显主编:《法理学论丛》(第二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94页。

7、参考文献出自文丛的或者分为上下册的: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89页。

[英]洛克:《政府论》(下册),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25页。

(二)期刊文章

邓正来:《迈向全球结构中的中国法学》,《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年第3期,第37页。

(三)报纸文章

郑成良:《美国的法治经验及其启示》,《人民法院报》2001年9月9日,第四版。

(四)电子文献

邓正来:《以学术为本共建一流学堂——在“正来学堂”百日庆典上的讲话》,https://www.wendangku.net/doc/545425078.html,/info.asp?id=8387,2004年10月30日。

(五)古文:

引用古文的,古文篇名直接置于被引用内容之后,并用圆括号表示。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

(六)外文专著、编著、期刊、报纸、文集:

1、外文专著:

Bernhard Grossfeld,The Strength and Weakness of Comparative Law,Free Press,1990,pp.52-54.

2、外文编著:

Joel Feinberg and Hyman Gross(ed.),Philosophy of Law, Sadsworth Publishing Co.,1986,p.67.

3、外文期刊:

10、Ugo Mattei,Why the Wind Changed: Intellectual Leadership in Western Law,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42(1994),p.196.

4、外文报纸:

Robert Knorr,China: The Third Economic Power,New York Times,June10,1992.

5、外文文集:

Julio Fraundez,Legal Technical Assistance,in Julio Fraundez,Good Government and Law:Legal and Institutional Reform in Developing Countries,MacMillan Press,1995,pp.1-24.

十四、参考文献

(一)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GB 7714一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论文中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需表明引文具体出处的,可在文章中引文所在位置的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或章、节、篇名。参考文献采用尾注形式。

注:输入方括号应采用WORD文档中“插入”选项——>符号——>字体(普通文本)/子集(基本拉丁语)中的方括号。

示例:[1](P15)

(二)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其排列顺序以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为准;参考文献列表时应以“参考文献:”(左顶格,采用黑体)作为标识;序号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每一条目的最后均以实心点“.”结束。

(三)各种参考文献的类型,根据GB 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 —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采用单字母“A”标识,对于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采用单字母“z”标识。对于数据库、计算机程序及电子公告等电子文献类型,以双字母作为标识:DB—数据库,CP—计算机程序,EB—电子公告。对于非纸张型载体电子文献,需在参考文献标识中同时标明其载体类型,建议采用双字母表示:MT—磁带,DK—磁盘,CD—光盘,OL—联机网络,并以下列格式表示包括了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DB/MT—磁带数据库,M/CD—光盘图书,CP/DK—磁盘软件,J/OL——网上期刊,EB/OL——网上电子公告。以纸张为载体的传统文献在引作参考文献时不注其载体类型。

(四)参考文献著录的条目以小于正文的字号编排在文末。

注:

1、文献的作者、译者或者出版者为复数的,各作者、译者及出版者之间须用逗号隔开。译著须标明原著者国籍,用方括号括起来,同时在译著题名及文献标识类型后提供译者姓名。

2、文献的主要责任者只列姓名,其后不加“著”、“编”、“主编”、“合编”等责任说明。

3、篇末的参考文献中不列引文的具体页码,此内容应置于文章中引文出现的位置之后。

4、析出文献的表示方法为: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 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C].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5、某些出版社的名称中不包含“出版社”字样,如“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中华书局”,此类出版社在标识时不应加注“出版社”字样。下列表述是错误的:商务印书馆出版社、三联书店出版社。

6、外文文献的标识方式与中文文献相同,外文著作、文章的题名不采用斜体表示。

7、文献题名的单字母输入方法为标准输入法——>小键盘——>PC键盘——>点击“Cap Lock”转换为大写状态——>点击小键盘上相应的大写字母。

8、实心点“.”的输入方法为标准输入法——>小键盘——>标点符号——>点击小键盘上的实心点符号。

9、由于每次转换输入状态输入单字母和实心点很麻烦,耗费时间,建议将其备份,使

用时直接粘贴。

10、参考文献的内容占用行数在一行以上的,从第二行开始,行首应与首行齐头,不可超过文献序号(参见示例[6])。

示例:

1、专著、编著、译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文献标识如下:

表示方法:[序号]文献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专著:

[1]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

编著:

[2]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译著:

[3][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M]. 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论文集:

[4] 张文显.法学理论前沿论坛[C].北京:科技出版社,2003.

学位论文:

[5] 石少侠.检察权研究 [D].长春:吉林大学法学院,2002.

析出文献:

[6] 张文显,矫波.法制与可持续发展的法哲学分析[A].张文显.法理学论丛:第二

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参考文献出自文丛的或者分为上下册的: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8] [英]洛克.政府论:下册 [M].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2、期刊文章

表示方法:[序号]文章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

[9] 邓正来.迈向全球结构中的中国法学 [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3).

3、报纸文章

表示方法:[序号]文章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10] 郑成良.美国的法治经验及其启示 [N].人民法院报,2001-09-09(4).

4、电子文献

表示方法:[序号]文献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11] 邓正来.以学术为本共建一流学堂——在“正来学堂”百日庆典上的讲话

[EB/OL].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45425078.html,/info.asp?id=8387,2004-01-30.

5、各种未定类型的文献

表示方法:[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12]张永禄.唐代长安词典[Z].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

6、外文文献

(1)外文专著:

Bernhard Grossfeld.The Strength and Weakness of Comparative Law[M]. New York: Free Press,1990.

(2)外文期刊:

Ugo Mattei.Why the Wind Changed: Intellectual Leadership in Western Law [J].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1994,(42).

(3)外文报纸文章:

Robert Knorr.China: The Third Economic Power[N].New York Times,1992-06-10(4).(4)外文文集类论文:

Julio Fraundez.Legal Technical Assistance [A].Julio Fraundez.Good Government and Law:Legal and Institutional Reform in Developing Countries[C].London: MacMillan Press,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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