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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离婚时财产分割将有重大变化无过错方可能会多分

《民法典》背景下离婚时财产分割将有重大变化无过错方可能会多分
《民法典》背景下离婚时财产分割将有重大变化无过错方可能会多分

《民法典》背景下有过错一方离婚时

在财产分割方面可能不分或者少分

--- 张洪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为各自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特有的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从立法上看实际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这应该就是夫妻财产离婚时均等分割的依据所在。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条规定并没有吸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的司法解释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黄薇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中,对该条的解读,也没有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的意思表示。或许,这些问题应当是留给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新的司法解释时来完成的。

《民法典》第1087条,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进行了修改,在“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前面增加了“按照”和“无过错方”两处。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修改为“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需要注意的是,以前只是重点在保护“子女”和“女方”,民法典增加了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2018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印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中央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部分高校和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征集意见,在这次征集意见中收集到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对“无过错方”保护的立法建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进行了初次审议后,再次印发征求意见时,又有单位建议删除“无过错方”,有的单位建议删除“女方”,还有的单位建议在这一条下面增加几种影响财产分割的因素,比如对财产积累的贡献、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财产的来源、工作能力与收入状况、对家庭的贡献、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有无过错等进行考量。直到2020年1月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等征求意见时,还有人坚持要求删除“无过错方”的表述。

2020年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专家、学者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关问题的讨论。有专家、学者提出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的首要原则是均等分割,但民法典第1087条没有体现出均等分割的原则,因此建议将“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修改为“由人民法院以均等分割为原则”,并加上“必要时”等文字。该条完整表述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以均等分割为原则,必要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遗憾的是,这些意见没有得到支持。

因此,最终《民法典》第1087条定稿的内容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虽然,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第

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是,这次立法没有吸收是留给最高人民法院来具体细化完善还是根本就没有“均等分割”的意思,还需等待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来明确。

过去,在离婚处理共同财产时考虑的只是子女和女方的照顾问题,并没有考虑一方过错的问题。对于一方过错引起离婚的,社会大众很多都认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至少认为不应当均分。遗憾的是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因此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并没有受到影响,只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类赔偿又很不统一,没有具体的操作规范或者指引,支持不多,且获得赔偿的数额也极其有限。

《民法典》第1087条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规定,那么对有过错一方在离婚时财产分割方面予以制裁,对无过错一方予以倾斜、照顾也就有了法律依据。因此,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夫妻过错情况,依法予以判决。如此一来,立法上增加了离婚财产处理中对无过错方的照顾原则,无过错方不仅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还应受到照顾,比如婚内出轨、重婚、家暴等有过错的一方离婚时将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是这里的“无过错方”应当如何掌握和理解,是否对应《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如何理解、包括哪些情形等,尚待最高人民法院在新的司法解释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参考书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解读》,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编,法律出版社2020年7月第一版

2、《民法典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编,法律出版社2020年6月第一版。

2019年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2019年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是怎 样的 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一、2018年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

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民事起诉状(离婚后财产纠纷之未分割)

民事起诉状(离婚后财产纠纷之未分割) 要点 夫妻离婚后,原告向法院提起分割财产、离婚损害赔偿等诉讼请求。 民事起诉状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请求: 依法分割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判决原告在被告支付完毕共同财产折价 可以 在被告婚前房屋内居住, 作为 四、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结婚及离婚的基本情况 原被告 年 月 日经人介绍相识,很快确立恋爱关 系, 年 月 日在 市 区民政局登记结 婚,婚后 年月 日生育一子 ,现年 岁半。双方均 系初婚。 一、 夫妻共同财产情况 由于被骗离婚,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 要的夫妻共同财产为: 后一个月内, 被告对原告的困难帮助; 三、判决被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款人民币 元; 因此,原告不得不起诉要求分割,双方主

1. 车(________________ )_ 一辆,登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_ 下; 2. 被告名下有存款,要求依法分割; 3. 被告名下住房公积金,要求依法分割; 被告采取欺骗手段与原告离婚,故意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给原告,属于恶意隐瞒转移财产的性质,同时与异性有婚外情并同居,存在明显的婚姻过错。依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要求对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方面进行照顾的规定,要求共同财产按原告60% ,被告40% 的比例进行分割。 三、原告要求被告给予困难帮助原告名下没有房屋,收入一般,属于生活困难,而被告名下有房屋,收入也高于原告,根据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告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因此,原告要求,在被告给付完毕上述夫妻共同财产的折价之后一个月内,可以与子女在被告的婚前房屋号房屋内居住。四、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款人民币元 被告与异性有婚外情并同居生活,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依《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要求向原告支付损害赔偿款* 万元。 请法庭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 人_ 民法院 具状人:

过错方离婚协议书

过错方离婚协议书 双方介绍,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某时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是很容易导致夫妻离婚的,这里的过错包括了出轨、家暴等等情况。此时,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协议一份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个过错方的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呢?小编提供相关范本一份,帮助大家了解详情。 ▲过错方离婚协议书 一方的出轨一般不写在离婚协议书里,否则对方不会签字。可以在共同财产分割上,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或者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精神赔偿的方式来体现。 关于离婚协议书可以这样写: ▲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某某,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 ____元给女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 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

2016财产分割离婚起诉书

2016财产分割离婚起诉书 2016财产分割离婚起诉书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 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 原告:XX 女 19XX年X月XX日生人个体业者 住址:市XX街XXX号 被告:XX 男 19XX年X月XX日生人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财产辽GTXXXX出租车的出卖款总计120000元。 事实与理由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 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后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因原、被告双方均愿意保留该车的所有权,故在离婚时未能就该车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当时该车由被告占有使用。原、被告于XXXX年X月XX日离婚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并拒绝提供该车的下落。原告对此产生怀疑经多方了解,才得知被告在离婚的前一天就私下变卖了该车。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依据上述规定,原告认为其依法有权请求分割共有财产辽XXXX出租车出卖款。故诉于贵院,请支持诉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XXXX年X月XX日 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 4.财产来源,即这些财产是怎样取得的。 5.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要写明坐落地,物品要写明存放处,存款要写明账号、存于何处。 6.物品现在的使用人。

离婚起诉状财产分割

离婚起诉状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本【1】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 原告:xx 女 19xx年x月xx日生人个体业者 住址:市xx街xxx号 被告:xx 男 19xx年x月xx日生人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财产辽gtxxxx出租车的出卖款总计120000元。 事实与理由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 后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因原、被告双方均愿意保留该车的所有权,故在离婚时未能就该车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当时该车由被告占有使用。 原、被告于xxxx年x月xx日离婚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并拒绝提供该车的下落。 原告对此产生怀疑经多方了解,才得知被告在离婚的前一天就私下变卖了该车。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

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依据上述规定,原告认为其依法有权请求分割共有财产辽xxxx 出租车出卖款。 故诉于贵院,请支持诉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xxxx年x月xx日 律师建议【2】 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

2018最新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状范本

2018最新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_____族, 住址: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_____族, 住址: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一、依法分割离婚后财产以及租金。 二、诉讼费由原、被告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事实与理由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原、被告于_____年相识,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婚生子女_________出生。______年_____月 1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六种:(一)男女平等原则。(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四)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四)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5,另一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一方给对方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 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

婚后财产分割起诉状范本

婚后财产分割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_,性别:__,出生年月: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性别:__,出生年月: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即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幢______号_________室、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幢______号_________室总计___套房屋产权过户; 2、依法判决被告将___________汽车(价值______万元)交归原告,并办理过户手续; 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原告李______与被告吴______双方登记结婚,于 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双方的婚生子女______出生。因原告与被告的夫妻感情破裂,于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在____________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该协议内容明确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约定为: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幢______号_________室、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幢______号 _________室共___套房子产权为_________、_________共有;

______汽车___辆归_________所有,___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 目前,位于___市___区____________幢______号_________室、_________室___套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被告和_________的名下;位于___市___区____________幢______号_________室、_________室___套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原告和_________的名下;_________汽车的行车证登记在______名下,并由______实际占有使用。现原被告双方已经离婚______个月之久,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将上述房屋产权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将_______汽车___辆交给原告,均遭到被告的拒绝。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原被告离婚协议所约定的办法分割的原夫妻共同财产。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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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离婚后财产纠纷之未分割) 要点 夫妻离婚后,原告向法院提起分割财产、离婚损害赔偿等诉讼请求。 民事起诉状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判决原告在被告支付完毕共同财产折价后一个月内,可以在被告婚前房屋内居住,作为 被告对原告的困难帮助; 三、判决被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款人民币元; 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被告结婚及离婚的基本情况 原被告年月日经人介绍相识,很快确立恋爱关 系,年月日在市区民政局登记结 婚,婚后年月日生育一子,现年岁半。双方均 系初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情况 由于被骗离婚,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因此,原告不得不起诉要求分割,双方主 要的夫妻共同财产为:

1. 车( _________________ )一辆,登记在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 2. 被告名下有存款,要求依法分割; 3. 被告名下住房公积金,要求依法分割; 被告采取欺骗手段与原告离婚,故意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给原告,属于恶意隐瞒转移财产的 性质,同时与异性有婚外情并同居,存在明显的婚姻过错。依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及相关司法 解释要求对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方面进行照顾的规定,要求共同财产按原告 60%,被告40% 的比例进行分割。 三、原告要求被告给予困难帮助 原告名下没有房屋,收入一般,属于生活困难,而被告名下有房屋,收入也高于原告,根据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告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因此,原告要求,在被告给付完毕上述夫妻共同财产的折价之后一个月内,可以与子女在被告的婚前房屋号房屋内居住。 四、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款人民币元 被告与异性有婚外情并同居生活,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依《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要求向原告支付损害赔偿款 *万元。 请法庭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新婚姻法及相关法规中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些规定

新婚姻法及相关法规中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些规定 新婚姻法及相关法规中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版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状范本

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_____族, 住址: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_____族, 住址: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一、依法分割离婚后财产以及租金。 二、诉讼费由原、被告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事实与理由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原、被告于_____年相识,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婚生子女_________出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原、被告因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_________随被告生活,但夫妻共同财产并未完全分割。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被告拒不按约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_____套夫妻共同房产:(1)_____室_____厅住宅楼房_____套,系_____住宅产权房,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现由________________居住使用;(2)_____室_____厅住宅楼房_____套,系_______房改房,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室,现由_____居住使用;就分割上述财产及孳息租金____元,原、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特诉诸人民法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财产分割判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依据。 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离婚婚前婚后财产分配 离婚起诉状财产分割

离婚婚前婚后财产分配离婚起诉状财产分割 离婚了,那么财产怎么分割呢?下面小编整理有关离婚起诉状财产分割范文,供大家参考!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本【1】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 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 原告:xx 女19xx年x月xx日生人个体业者 住址:市xx街xxx号 被告:xx 男19xx年x月xx日生人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财产辽gtxxxx出租车的出卖款总计120000元。 事实与理由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 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 后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因原、被告双方均愿意保留该车的所有权,故在离婚时未能就该车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当时该车由被告占有使用。 原、被告于xxxx年x月xx日离婚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并拒绝提供该车的下落。 原告对此产生怀疑经多方了解,才得知被告在离婚的前一天就私下变卖了该车。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依据上述规定,原告认为其依法有权请求分割共有财产辽xxxx出租车出卖款。 故诉于贵院,请支持诉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xxxx年x月xx日 律师建议【2】 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 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 4.财产来源,即这些财产是怎样取得的。 5.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要写明坐落地,物品要写明存放处,存款要写明账号、存于

离婚起诉状的范文离婚起诉状范文

离婚起诉状的范文离婚起诉状范文 当一段婚姻走到完全没有感情了,这时候可能会离婚,那么离婚起诉状范文呢?下面请参考WTT分享的内容。 哪种情况下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离婚【1】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 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而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19xx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的当事人,虽然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

如果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 对于不在祖国内地登记的婚姻,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离婚起诉状范文【2】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2020年离婚新规定财产分割是怎样

2020年离婚新规定财产分割是怎样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5,另一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一方给对方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财产分割离婚起诉书范本

财产分割离婚起诉书范本 如何写财产分割离婚起诉书?下面是给大家收集的财产分割离婚起诉书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财产分割离婚起诉书范本1 原告:xx 女 19xx年x月xx日生个体业者 住址:市xx街xxx号 被告:xx 男 19xx年x月xx日生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财产辽gtxxxx出租车的出卖款总计120000元。 事实与理由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后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因原、被告双方均愿意保留该车的所有权,故在离婚时未能就该车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当时该车由被告占有使用。原、被告于xxxx年x月xx日离婚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并拒绝提供该车的下落。原告对此产生怀疑经多方了解,才得知被告在离婚的前一天就私下变卖了该车。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依据上述规定,原告认为其依法有权请求分割共有财产辽xxxx出租车出卖款。故诉于贵院,请支持诉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xxxx年x月xx日 财产分割离婚起诉书范本2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房产分割起诉状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房产分割起诉状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 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离婚协议的约定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所有的房产(房产暂计价值_____________元); 二、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市____区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登记字号:__________________。原被告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共有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共同协商使用。如有一方有意拥有整个房产,必须另行签订协议,以支付当时市场价50%给另一方;如房产变卖,双方各得房产变卖收益的50%。离婚后,原被告双方很长一段时间共同居住使用该房屋,相关费用亦一直由原告方支付。但自从该小区纳如____市更新改造项目后,被告方违反离婚协议的约定,在没有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擅自与负责拆

婚姻法研究

真实姓名:刘忠 用户名:ylddlz 所属服务站:奥鹏陕西榆林电大学习中心教学服务站 指导教师:杨玉珍 婚姻法研究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以致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范围和形式、方法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对对婚姻法中关于对离婚案件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处理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首先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介绍了离婚的概念和法定条件;然后分析了现实中处理离婚财产的通常作法及存在的问题,并比较国外同类情况下的作法;最后,针对我国的情况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正文】: 婚姻法是关系到每个公民和每个家庭切身利益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结合最多、最紧密的一部法律。婚姻法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和领域,从来没有一部法律能像婚姻法一样受人关注。在私有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迅速发展的今天,夫妻财产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分割已经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趋势,所以,对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进行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阐述离婚的概念、特征条件 (一)离婚的概念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二)离婚的法定条件 1.“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感情确已破裂,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占主导地位,而调解无效,仅仅处于辅助地位。因此,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婚姻法坚持诉讼离婚的唯一法定条件,即破裂主义原则。“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可作为评判“感情确已破裂”标准,它们是:(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此外,还规定了“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也可作为确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 2.“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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