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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申请流程

资质申请流程
资质申请流程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拟办企业名称:

拟法定代表人: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表说明

1、本表所填入内容不得手写,须打印。

2、本表须一式二份,经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市局、企业

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分局各存一份。

3、表中“拟办企业名称”应填写经工商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拟成立企业

名称。

4、表中“经济性质”:指有限责任公司、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

份制(合作)、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

5、表中“经营方式”:指批发、零售。

6、表中“场所产权”:指自有产权(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所有)、租赁(应

写明租期)。

7、表中“管理类别”指Ⅱ类、Ⅲ类;“类代码名称”指医用电子仪器设

备等。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保存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目录

企业管理制度目录

质检仪器﹑储存设备目录

申请经营品种目录

检查记录

审核意见

申报资料真实性

自我保证申明

本单位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特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保证所有填报内容及全部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拟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二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检查验收标准

拟办企业名称:

拟法定代表人: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

一、本标准主要内容分为六部分,总分为500分。

(一)企业管理100分;(二)人员条件100分;(三)设施与设备80分;(四)进货与验收80分;(五)储存与运输60分;(六)销售与售后服务80分。

二、各部分得分率均要达到70%以上(含70%),在否决项为合格的条件下,总分达到350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内容中第1、2、7、13、14、20、26、34为否决项,其中一项不合格,验收不予通过。

三、评分通则:实得分等于该项满分乘以得分系数。得分系数分别为1.0、0.8、0.5、0.2、0。

系数含义为:

1.0:全部达到规定要求;

0.8: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0.5:已开展工作,尚达不到规定要求;

0.2:刚开始执行,未见成效;

0:尚未开展工作。

四、缺项处理:

缺项指由于经营范围等原因出现合理的缺项。缺项不得分,计算得分率时从该项标准总分中减去缺项分。

得分率= (总得分/500-总缺项分)×100%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内容

变更申请表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现场检查记录

民办学校申办条件

民办学校申办条件 (1)民办学校申请人条件 ①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培训机构。 ②名称字号前冠名“宁波”的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是上市教育经营机构,或拥有国内外著名教育品牌,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品牌。 (2)民办学校设置条件和标准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全日制民办学校:须有自有产权的教育教学场地和校舍,开办注册资本金为 首期建校资金的1/3,其标准按《浙江省民办中小学设置的暂行规定》执行。 △民办培训机构:注册资本金(含财产)50万元以上,其中20万元为办学风险保证金;办学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有专职管理人员3人以上,校长须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男70 岁以下,女65岁以下;有相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教学设施、设备,聘请外籍人员作为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证》,相关人员必须取得《外国专家证》;有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和教材;聘请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 名称字号前冠名“宁波”的民办培训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办学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条件同上。(具体规定查看《宁波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规定》。 (3)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a、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 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b、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c、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d、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a、申办报告(若有筹设的,应提交筹设批准书和筹设情况报告); b、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

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办理

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办理 建筑装饰设计不只决定着装饰的美观性,更决定着建筑装饰的实用性,建筑装饰设计是建筑装饰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属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序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分别为甲级、乙级、丙资质,资质不同对企业有不同的条件要求,企业在进行工程设计前需要取得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今天就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办理流程和标准,给大家列举下。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人员配置表 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 1、企业 1)独立法人具有专项工程设计资历至少三年; 2)独立承担专项设计至少两项; 3)注册资本至少五十万元; 2、人员 有承担两项中型专项工程设计的能力,专职技术骨干至少两人,且至少一人参加两项大型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3、技术 1)至少两项主行业或相关专业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 2)有计算机的能力; 4、装备 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乙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5、管理 有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有一定的条件要求,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人员进行申报,申报人员的学历、岗位、业绩、职称证书信息等要相符,不相符要按照相应的要求办理。 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办理流程 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下资质可以向省住建厅进行申请,以上资质需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可以由企业先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一步工商注册 第二步配备人员并注册人员 第三步准备上报资料(网上申报并打印形成上报材料) 第四步递交材料 第五步审批(审批流程)市建委-省建厅 第六步领取资质 企业要想扩大工程设计范围就需要进行资质升级,资质升级中最重要的材料就是工程业绩材料了,那么可能企业会问未完成的项目能进行业绩认定么?事实上是不可以的,只有完成的项目才能作为业绩认定。想了解更多资质办理内容。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指南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指南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指南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五)《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二、资质申请条件 按照建设部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实施。 三、资质许可范围 (一)工商注册所在地为九江市所辖范围的下列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资质由九江市建设局实施: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省政府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省直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省政府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省直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的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和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及涉及多个专业部门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专业资质; 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二)上述规定之外的建筑业资质行政许可由省建设厅和建设部实施。 四、工作程序、时限 (一)市建设局实施的企业资质行政许可,须经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建设局。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市区的建筑业企业直接向市建设局提出申请,除此之外,市建设局不直接受理企业的资质申请。 (二)对于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有正式的报送公函、明确的初审意见,材料份数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条件的,2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发放《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不合上述要求,自收到申请材料起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建设行政许可材料不予接收凭证》。 (三)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的行政许可申请,建设局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向申请人发放《建设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正材料送市建设局。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 (四)由建设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受理后进行公示、审查,建设局实施许可的公告在九江建设网上发布,时间为10日,审查时间为30 日。由省建设厅实施的集中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人须在省建设厅资质许可受理时间的前20日将材料送建设局,逾期将作为下一批次申报。 五、材料要求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国家认监委国认实[2015]50号附件12)

附件1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印章): 主管部门名称(印章): 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楚。 2、本《申请书》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本《申请书》“主管部门”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单位(独立法人单位不需填此项)。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本《申请书》的每一项须由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写,若出现不真实信息,将记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 5、本《申请书》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变更、复查和其他申请。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联络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不填此项):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4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多场所□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5.2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资质认定 首次□变更□复查□其他□ 2.2 已获资质情况: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至: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详]

附件6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4.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5.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6.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8.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6-1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建筑工程总包三级资质申报条件及流程

建筑公司资质三级办理条件和办理流程 资质名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等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三级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办理流程: 公司先工商注册,等营业执照办理完成后,再弄齐三级资质需要的人员证件,到行政许可的建委口去办理资质申请。 三级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办理资质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机构代码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复印件 五、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六、验资报告复印件 七、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照片5张一寸 八、项目经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照片5张; (能代表该工程项目业绩的

北京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条件流程

北京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申办条件与流程 一、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条件 1、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举办者应为在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或有本市户口,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符合北京市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学校名称的一般形式为,中学:“北京市×××中学”;小学:“北京市××区×××小学”或;中小学:“北京市×××学校”; (2)取名范围遵循以下原则:学校名称要准确反映其办学层次;可用有教育意义的词汇命名;用全市统一序号命名的中学须向市教委申请北京市序号;企事业举办中小学,可冠以本企事业名称,无须加“北京市”和区名;一个名称只能命名一所学校,同一校名应用在两所以上的学校时,第一所学校不加“第一”二字,从第二所学校起加“第×”字样;必要时可使用“高级中学”、“综合高中”、“初级中学”、“中心小学”等字样。 4、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合理的收费标准和相应的生源保证,(公司营业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有经过公证的经济风险担保,担保额需不低于学校一年收取学生费用的总和(150万元以上)。 5、民办学校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与学校级别和规模相适应的师资、自有独立校(园)舍、场地和其他办学设施条件。其中,职业高中要分别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或《中等艺术学校设置标准》;普通中小学必须分别达到《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幼儿园达到《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6、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学校章程,推选民办学校的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参加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应当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活动。 7、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聘任校长,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并报审批机关核准。按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教人(1991)38号)或《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确定的校(园)长人选。 8、实施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自行设置专业、开设课程,自主选用教材。但是,民办学校应当将其所设置的专业、开设的课程、选用的教材报审批机关备案。实施高级中等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但是,该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应当达到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其所选用的教材应当依法审定。幼儿园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9、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和财务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的专职教师数量应当不少于其教师总数的1/3。民办学校自主聘任教师、职员。民办学校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民办学校招用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民办学校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印章): 主管部门名称(印章): 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楚。 2、本《申请书》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本《申请书》“主管部门”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单位(独立法人单位不需填此项)。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本《申请书》的每一项须由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写,若出现不真实信息,将记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 5、本《申请书》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变更、复查和其他申请。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联络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不填此项):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4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多场所□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5.2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资质认定 首次□变更□复查□其他□ 2.2 已获资质情况: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至:

(完整版)民办学校注册流程

申办民办学校及民非法人登记程序 一.名称的核准 事项内容:确定学校名称并经过民政局核准 办理部门: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 办理时限:一周左右 办事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く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需提交的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至民政局领取) 二.验资 事项内容:按民政局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户并注入相应资金、由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 办理部门: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举办者自定) 办理时限:不定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教委关于加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注意事项:经过注册验资的办学资金只能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三.学校的筹设(此阶段可视情况跳过) 事项内容: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筹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办理部门:教育局

办理时限: 30日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需提交材料: 1、申请筹设学校的: a.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b.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个人提供身份证、学历、户口簿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权利的证明;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提供法人证书、法人组织代码、法人资信证明); c.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验资报告,校舍的产权的有效证明及校舍场地租赁协议); d.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e.核名通知书 四.办学条件评估 事项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对申办的

资质认定扩项准备工作事宜流程图

资质认定扩项准备工作事宜流程 第一.管理要求准备 成立工作小组制定迎审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编制和组织宣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检查软件、硬件准备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和运行情况。 第二.确认申请项目及检测能力 根据实验室自身的需要,技术能力和仪器配置情况,拟定计量认证申请项目,编制“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表”格式参见评审准则附件或者指南附件,为方便工作进行,实验室要把所有文件材料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9要素分门别类存放。 其中19要素(1)管理要素要求11个: 1、组织 2、管理体系 3、文件控制 4、分包 5、服务和供应品采购 6、合同评审 7、申诉和投诉 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改进 9、记录 10、内审 11、管理评审 (2)技术要素8个: 1、人员

2、设施和环境条件 3、检测和校准方法 4、设备和标准物质 5、量值溯源 6、抽样和样品处置 7、结果质量控制 8、结果报告 第三.确立人员: 1.明确授权签字人及范围 2.明确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 3.任命内审员和质量监督员 第四.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与运行: 1.编制、下发、宣贯管理体系文件 2.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与改进 第五.评审前内审与管理评审: 评审前按照评审准则及计量认证要求,尽心一次较为全面的管理体系内审,事先制定实施计划内容有:检查内容、检查部门、检查人、完成时间,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将发现的问题、纠正措施及完成情况填写在内审专用表格中,内审检查出的问题需提交管理评审的,还需一次管理评审,记录保存好,以备检查。 第六.提出申请: 提前向发证部门或者评审组提交申请材料: 1.《计量认证申请书》 2.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法人授权证明文件 3.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 举办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含企、事业法人单位、各民主党派、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均属举办民办学校的范围。 注:举办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教育机构(如美容美发、服装)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一个月内须到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 审批流程: 1.举办者提交办学申请及有关资格证件。 (1)办学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单位办学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副本;公民个人办学提供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等。 2.填写《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并附齐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社会组织举办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2)学校举办者、法人代表、校长相关资格、身份证明; (3)学校财务人员会计资格证书; (4)办学管理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 (5)任课教师学历或职称等相关证明; (6)专职人员的离休退休证明,辞职、待业证明,主办单位派出专门管理人员证明; (7)社会组织举办学校需提供学校法人代表授权书、校长任命、聘任书; (8)土地房产相关证明、设备租借协议及房产证; (9)担保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件;

(10)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以上材料需交验原件,报送复印件。 3. 办学场地实查(居民楼内不得设为教学场所)。 4.开办费验资(验资报告)。 5.批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审批时限: 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十 二月下旬,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逾期申报者,转至下一年度办理。 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度 的四月至十一月,受理后14个工作日内教育主管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 每年十二月至下一年度三月份为民办学校年检 时间。 审批地点: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85916314 82734159 82734185(传真)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c8104693.html,/mbjy 青岛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民办学校设置基本条件

资质申报审批程序

资质申报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建筑装饰乙级资质除外)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所属企业由中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建筑装饰乙级资质除外)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审核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和企业申请资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 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行业的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申请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行业组织或者专家委员会初审。 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 1、工程勘察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申报表和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 5、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 6、资质申报表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7、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证明和省级以上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注册或变更注册的证明。8、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企业申请资质增项的,需要提交上述第1、2、3、4、5、6项所列资料及原取得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流程

(二)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流程 1.实验室认可申请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没有变化时,仅在初次评审和复评审时提供); 2)实验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扩大认可范围时不提供,扩地点和扩技术领域时需提供); 3)实验室进行最近一次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资料(初次申请时提交); 4)实验室组织机构框图; 5)实验室平面图; 6)实验室所从事活动的说明,当实验室是法人实体的一部分时,两者关系的说明; 7)对申请认可的标准/发法现行有效性进行的核查情况(提交核查报告); 8)对申请认可的国外标准的核查情况(包括是否有国外标准、当国外标准未进行翻译时,试验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外语理解能力); 9)非标方法及确认记录(证明材料); 10)对于初次申请认可和申请扩大认可范围的实验室,在申请范围内满足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证据。 11)参加实验间比对的情况(提交实验室间比对的结果和评价); 12)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校准证书及不确定度评估报告; 13)量值溯源的描述(仅申请校准能力认可时的提供); 14)申请“能源之星”检测的实验室还应提供“能源之星”检测方法与实验室检测程序对应一览表。 15)其他资料(若有请填写)有无 2.资质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申请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仅在初次评审和复评审时提供) 2)实验室组织机构框图 3)实验室平面图 4)实验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5)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 6)其他资料(若有请填写)有无

3.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步骤和流程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大致分为如下四个步骤: 1)递交申请资料 2)申请资料审查 3)接受现场评审 4)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流程可以用下述框图表示:

民办学校建立流程

民办学校建立流程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民办中小学校建立流程 一、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条件 1、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举办者应为在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或有本市户口,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符合北京市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学校名称的一般形式为,中学:“北京市×××中学”;小学:“北京市××区 ×××小学”或;中小学:“北京市×××学校”; (2)取名范围遵循以下原则:学校名称要准确反映其办学层次;可用有教育意义的词汇命名;用全市统一序号命名的中学须向市教委申请北京市序号;企事业举办中小学,可冠以本企事业名称,无须加“北京市”和区名;一个名称只能命名一所学校,同一校名应用在两所以上的学校时,第一所学校不加“第一”二字,从第二所学校起加“第×”字样;必要时可使用“高级中学”、“综合高中”、“初级中学”、“中心小学”等字样。 4、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合理的收费标准和相应的生源保证,(公司营业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有经过公证的经济风险担保,担保额需不低于学校一年收取学生费用的总和(150万元以上)。 5、民办学校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与学校级别和规模相适应的师资、自有独立校(园)舍、场地和其他办学设施条件。其中,职业高中要分别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或《中等艺术学校设置标准》;普通中小学必须分别达到《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幼儿园达到《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6、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学校章程,推选民办学校的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民办学校的举办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流程

?心电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营业范围参考 水电安装企业营业范围:市政管道的施工;工业与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逍、电器、仪表的安装.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各类型建筑的室外装饰工程的施工、水电安装、空调安装、管逍安装:各类型工厂和建筑工程的水、电、消防、暧通.空调、发电设备、自动化仪表的安装等。 装饰装修企业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室内装潢,网络工程安装、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幕墙建设工程专业施匚上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恫林緑化工程,装潢设计、图文设计、景观设讣,建筑装饰材料、陶瓷制品、灯具、家具、木制品、不锈钢制品、电线电缆、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金属材料、文化用品的批发、零售?水电安装。 弱电公司经营范围:网络布线工程:视频监控安装:监控设备维修;智能停车场:智能停车道闸:机房建设:集 团电话:公共广播:防盗报警;门禁系统:小区监控系统:电梯监控对讲系统;商场洒店监控系统:村镇监控系统:工厂车间监控系统等各类弱电工程。 智能科技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3文化,文物及展览等系统开发技术及服务-屏蔽机柜、机房工程怖系统智能化, 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弱电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 软件及稱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云计算软件开发;计算机、自控专业的四技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智能化系统安全防范工程;电脑,音响,灯光及通讯设备系统:,图像设备系统,安全报藝产品系统,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销售),(智能卡应用产品.软件、机电一体化设备、电控自动大门、电动档车器' 机械产品的开发、生产' 加工、销售,公共安全技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公共安全技防工程的设计、安装、维修。计算机软硬件、智能化设备、自动化设备、电脑、电子器材、电子元器件领域內的pg技"服务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潘动] g能科技公司经営范围参考二: 智能安防萦统私人影院萦统、背墨音乐萦统、无删盖系统、智能门锁萦统、智能楼宇时件、自动化灯光场衆控制系统、电动窗帘系统、官能净水设缶、会议多媒体电子设合、LED显示屏、LED节能灯、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设备、中央空调、新风设备、地暖设备、无人机、背慧酒店设备.昔蠶社区设备、暂载建筑设备、習能家电的销售、安装、调试、维护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幵展经筍詞]) 资质标准参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7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人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示范文本-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申请书

示范文本 实验室资质认定 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盖章):××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部门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2×××年××月××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主管部门”是指实验室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 5.本《申请书》须经实验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与首次、复查和扩项评审的申请。

1.实验室概况 1.1 实验室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室 地址:××市×××路40号 邮编:530011 传真:1234567 E-mail:abc@https://www.wendangku.net/doc/5c8104693.html, 负责人:×××职务:主任电话:1234567 手机:123456789联络人:×××职务:主任电话:1234567 手机:123456789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实验室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4 实验室设施特点: 固临时□可移动□多场所□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实验室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其他□ 1.5.2实验室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计量认证 首扩项□复查□其他□ 2.2计量认证+授权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3计量认证+验收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

1.服务对象:拟在南山区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心(培训学校)的单位或个人。 2.办理条件: (1)名称须经南山区民政局预先核准通过(名称格式:深圳市南山区+字号+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 (2)场地条件: (3)培训中心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不少于400平方米;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4)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租赁期不少于3年;场地用途不能为厂房或住宅;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楼层不高于5层,培训对象全为小学生的不高于4层。 (5)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6)须取得用于成人(青少年)培训用途的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3.人员条件: (1)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形式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理事长或董事长一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董事会成员。 (2)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3)校长:校长只能在一所民办学校任职;要求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专任教师: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低于50%。 (5)财会人员:要求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4.开办资金条件:培训中心流动资金不低于5万元、培训学校流动资金不低于20万元;培训中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万元、培训学校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培训学校有满足体育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 5.教育培训机构的分教点,按不低于培训中心设置标准设置。 6.有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要有教育教学以及安全管理专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主任。 3.所需材料: (1)南山区民政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一式3份); (3)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地址、举办者情况、开办资金金额及出资者、招生对象、办学内容、法定代表人情况、场地情况、校长情况、专任教师情况、内部管理体制等(原件1份); (4)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执照;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6)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 (7)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各成员签字,原件1份); (8)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10)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12)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资质办理流程及介绍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资质办理流程及介绍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环评、计量认证、建筑企业资质证、砼专项实验室资质。 先找地,落实初步规划---办理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定---办理工商执照---生产试验设备采购---办理试验室资质---办理企业资质(各省管理办法不一样,有的是分别办理,有的是同时办理)---正式合法生产具体的要看各地的实际。最好和本地的同行多咨询一下。 环评到环保局,计量认证要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筑企业资质证和砼专项实验室资质要到省建设厅。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专业企业资质分为二级、三级。以下对投资混凝土搅拌站二、三级资质做下详细的介绍。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须知 1、施工企业资质申请每季度受理一次,资质变更每1-2月集中办理一次; 2、企业申请三级资质的申报材料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之前报送建设局建 工科(如第二季度,即在6月10日之前报送); 3、企业申请二级以上资质的申报材料于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之前报送建设 局建工科(如第二季度,即在5月10日之前报送); 4、第2,3条中所称的申报材料是指资质辅导已经结束,原件已核验过后装订 成册可报送市局的资质申请材料; 5、本季度逾期未申报的将纳入下个季度资质申报; 二、需提交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原件5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1份; 3、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复印件1份; 4、经审计的企业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1份; 5、与资质相符的厂房证明(产权证或租赁证明)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复印件1份;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7、企业经理、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与资质要求相符的工作经历 和专业等级的职称证(外企业籍人士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社保、来源证明、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复印件1份; 8、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与资质要求相符专业等级的职 称证、社保、来源证明、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9、企业设有混凝土专项试验室(实验室人员名单、相关检测专业的岗位证 以及水泥检测、掺合料检测及混凝土检测等设备清单),复印件1份; 10、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复印件1份; 11、境外投资方的外国(港、澳、台)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或承包工程批准证书(如果没有,可以不提供);(外资企业提供),复印件1份; 12、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外资企业提供),复印件1份; 13、企业完成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有代表性工程的业绩证明(工程合同、质量验收材料、反映技术指标的图纸、照片等有关资料);(三级升二级的需提交),复印件1份; 14、企业近三年统计报表[C101表、C102表和C103表];企业近三年财务报

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程序及设置条件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 举办范围: 1.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含企、事业法人单位、各民主党派、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均属举办民办学校的范围。 2.外地各级各类学校来青办学(班)的,按举办民办学校对待。 注:举办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教育机构(如美容美发、服装)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一个月内须到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审批流程: 1.主办单位(人)提交办学申请及有关资格证件。(单位办学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副本;公民个人办学提供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等) 2.填写《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并附齐其中管理人员、师资、教学计划、设备情况、场地租赁合同等证件。 3.开办费验资。 4.办学场地实查(居民楼院不得设为教学场所)。 5.批准试办,办理临时办学许可证。 注:持试办办学许可证的学校,试办期一般为一年,试办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试办期满当月的上旬须由申办单位或申办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验收评估合格后予以批准正式办学,不合格者将延期试办或给予停办。 审批时限: 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度的四月至十一月,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教育主管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 每年十二月至下一年度三月份为民办学校年检时间。 民办学校设置基本条件 1.单位申请办学,须为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应结合单位的性质、经营范围或专业特点开办专业。 公民个人申请办学,须为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年龄70岁以下,有一定专长和资历,应结合本人资历(学历、专业)或专长(特长)开设专业。 2.设置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配备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及中等学历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证书的专职校长。 (二)配备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职工与学生比例不低于1:13;专职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专职管理人员不超过专职教职工的15%;专业课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职教师数的5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教师1人。 (三)具有独立产权的校舍,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30亩(市内四区的学校不低于15亩),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 具备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或资金保证)。 (四)具有充足的建校资金,学校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不含征地建设等费用),其中用于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资金不少于150万元,学校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1/3。 3.设置普通高中学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配备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熟悉普通高中教育,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及中等学历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证书的专职校长。 (二)配备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职工与学生比例不低于1:13.5;专职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专职管理人员不超过专职教职工的15%。 (三)具有独立产权的校舍,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30亩(市内四区的学校不低于15亩),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 具备符合国家规定一类标准的实验仪器设备(或资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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