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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提成管理办法

清欠提成管理办法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清理应收帐款奖励办法

1为了降低销售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公司应收帐款清理力度,提高应收帐款清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通过诉讼或非诉讼途径清收回来的公司沉淀货款和其它应收帐款(包括个人备用金)等。

3公司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沉淀货款及其他应收款,由销售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确定后,由公司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清收。

4通过诉讼由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清收回来的公司沉淀货款和其它应收帐款(包括个人备用金),按照收回欠款数额的5%进行奖励。

5通过诉讼收回的现金或银行票据,按其到达公司帐户上的实际金额给与奖励;通过诉讼收回的抵款设备、物资以及原材料,按其经法院认可或评估机

构确认的作价金额给与奖励;收回的公司退货产品,不予奖励。

6沉淀货款及其他应收款清收回来后,按照到帐实际数额,给与的奖励由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

7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公司法律事务部门的过错,导致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应该给与相应的惩罚。

8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9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活动方案之工程款清欠工作方案

活动方案之工程款清欠工作方案 1

工程款清欠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工程款清欠问题的探讨】 关于工程款清欠技巧问题的探讨 在中国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的清欠问题始终是困扰施工企业的首要问题。由于建设单位大量拖欠施工企业应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无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二 00 三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为此发布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由政府出面帮助施工企业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这一重要举措对当前窘迫的工程款清欠无疑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但对于施工企业自身来讲,具体的清欠方式和清欠技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考虑到作为弱势群体的施工企业长远的市场利益,诉讼往往成为最后一道救济防线,而采取非诉讼的清欠模式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 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工程款的清偿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权利义务的终止。而根据中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它情形。”另外施工企业采取债转股,行使代位权,或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的企业兼并等方式也是清理拖欠工程

款的有效措施。下面结合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除直接诉讼之外的几种工程款清欠方式及技巧作一简要阐述。 一、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 作为债权人施工企业,经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一般是其首先的清欠方式。协商是依法在双方当事人真实、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由此而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如不违反中国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即对双方当事人均发生法律效力。如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双方达成共同的竣工结算,或施工企业提交的竣工结算未生效,那么调解协商应当是施工企业主张工程欠款的最佳途径。但协商的期限不宜太长,一方面考虑到诉讼时效的问题,另一方面也需要兼顾作为债务人的建设单位偿债能力的因素。施工企业应妥善把握协商的时机和期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后,除即时履行协议外,双方能够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以民事调解书或仲裁调解书的方式将其固定下来,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以切实保障债权的实现。 二、经过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仲裁是在双方当事人依法在事前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前提下共同选择的一种非诉讼解决方式。中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业务提成管理办法

-- 第一种:业务员提成管理制度方案 2014年11 月15 日 业务员提成管理制度方案公司业务员薪资方案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条薪资构成员工的薪资由底薪、提成及年终奖金构成。 发放月薪=底薪+费用提成 标准月薪=发放月薪+业务提成第三条底薪设定 底薪实行任务底薪,业绩任务额度为55 万元/月,底薪1500元/月加各种补助每 月2500元/万。月完成165月,3 第四条底薪发放 底薪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15 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第五条提成设定 1.提成分费用提成与业务提成 2.费用提成设定为0.5-2% ----- --

3.业务提成设定为4% 4.业务员超额完成任务:任务部分费用提成1%,业务提 成0%;超额部分费用提成2%,业务提成4% 5.业务员未完成任务额:没有业务提成只有底薪,费用提成实行分段制0.5-1%。 0-20000元费用提成0%;20000-40000费用提成0.5%;40000-50000元费用提成1%。第六条提成发放 1.费用提成随底薪一起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15 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2.业务提成每季度发放一次,以回款额计算,并在结算后一个月内与季度末月薪资合并发放。 第七条管理人员享受0.3-0.5%的总业绩提成第八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经营界连接:附加案例 个人销售业绩(万/月)跟单员对应业绩之每月工资(元/月)经理对应业绩之 /月)每月工资(元 10 1000 1500

10 1000 ≥ 15 1200 ≥ ----- -- ≥20 1500 1500 ≥25 2000 2000 ≥30 2500 2500 ≥40 3500 3500 ≥50 5000 5000 二、经销提成方案: 经销经理提成点跟单员提成点 0.5% 个人新开发客户(3 个月内)0.5% 个人新开发客户(3 个月内) 个人新开发工程单(价高于折1% 个人新开发工程单(价高于4 折非投标) 4 1% 非投标) 除个人单外其它经销额0.25% 个人另外跟单额0.25% 注:经销经理之提成年度一次性发放,跟单员提成按月发放。三、经销费用标准规定: 1、每月总销售费用按每月总销售额的0.8%提取,超出部

工程提成管理办法

工程序列 绩效提成管理办法 2016-1-1 批准2016-1-1 实施

一、目的 为体现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公平竞争的原则,激发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遂宁置信置业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技术、预算、工程园林类等全体工程序列职员(含中层、职员层)。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的住宅、商铺、车位、配套用房(含物管用房)、园林景观、装饰装修等的提成管理。 三、总控标准 (一)总提成标准 按项目开发面积、项目开发周期核定项目总提成,用于全体工程序列参与人员的人工费用支出,采用总额控制原则,该总提成包含工程建设各期间支出(含提成期、空档期、试用期等),具体总提成标准详见下表: 【定义】 1项目开发面积(即:项目总建筑面积) 项目方案阶段:以项目方案经济技术指标中建筑面积为准; 项目施工阶段:以项目预测建筑面积为准; 竣工交付阶段:以项目实测建筑面积为准。 说明:单体项目超过20万卅,则须重新核定总控提成单价,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 意后执行。 2、项目开发周期 说明:原则上以项目开发计划中所确定的标准工期为准,特殊情况可根据项目业 态及需要做出适当调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 3、项目编制标准

工程部主管/副主管》8万川1人 土建工程师3-6万川1人 或配助理工程师安装工程师6-8万川1人 园林部总监/经理/副经理 》8万川1人 主管/副主管 总平土建工程师 W4万卅 1人 或配助理工程师总平安装工程师1人 总平景观(植物)工 程师 1人 预算部总监/经理/副经理 》8万川1人 主管/副主管 土建造价师1-2人 或配造价员安装造价师1人 园林造价师1人 技术部总监/经理/副经理 》8万川1人 或配助理设计师主管/副主管 建筑设计师1人 结构设计师0.5-1 人 安装设计师0.5-1 人 园林设计师1人 说明:原则上以核定编制标准为准,特殊情况(如工程内业等)可根据项目需要做出适当调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 4、岗位系数标准 部门岗位岗位系数备注 工程部总监/经理/副经 理 1.5-1.8 主管/副主管 1.3-1.5 土建工程师0.8-1.0 安装工程师0.8-1.0 助理工程师0.5-0.6 部门岗位岗位系数备注园林部总监/经理/副经 1.5-1.8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客户迟付、拖欠、拒付石料产品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货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石料产品货款、代垫运输费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办公室(简称公司清欠办)。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公室在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货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下属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应收账款所在单位独立负责,又有财务、销售、

法律和下属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并逐步建立客户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责任制度 第十条公司负责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欠工作。对于拖欠货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客户,公司负责人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对清欠工作负有专业管理职责。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合约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监督货款回收,控制拖欠货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部门责任 1、公司清欠办公室负责公司总部和下属企业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销售部和各下属公司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 3、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货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客户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企业清欠办公室沟通。参与实施清欠工作中的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市场技术部和下属公司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好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 5、欠款业务所在下属公司要提供相关结算凭据,以便财务、经营和清欠部门掌握

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XXXX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试行) (XXX〔201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应收款项周转效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2010〕11号、《省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苏国资〔2017〕69号)以及公司的《章程》、《市场开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应收款项指公司经营项目项下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包括各类保证金、押金)和预付款项等。 本办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各具体责任单位指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有回收应收款项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甲方是指与公司签订合同并负有向公司付款义务的单位。

第三条员工个人差旅费和备用金的借款及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借款形成的应收账款遵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应收款项管理的各部门、分公司。 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本单位的应收款项管理办法,也可以转发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本部建立经理层负总责、分管经营的公司领导主管抓、公司XX部归口管、公司财务部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收、公司律师事务部协助收的应收款项管理组织体系。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内部应收款项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公司XX部是全公司应收款项催收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监督执行公司市场开发政策和信用政策; (三)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应收股利的回收管理;(如该部不负责投资管理工作,改为“负责协助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做好对外投资应收股利的回收管理”)

公司业务提成管理办法

公司业务部门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一、前言 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项目提成及奖金分配方案,确定项目提成及奖金比例、发放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项目提成及奖金管理制度。 二、项目提成范围 业务提取是指项目纯利润做为业务提成依据。 三、提成及提成的发放 项目完成第一次回款后,由财务部统计该项目发生的相关费用并出具报表,项目的具体提成及资金的数据根据财务部出具的报表计提; 计提的提成及奖金在应收、应付款数额明确并收回后,由公司年底核算业务员各项成本支出费用后一并发放。 四、提成比例的调整 若项目运作期间发生重大变故,或因人员数量发生变化、人员流动及发生其他变化情况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提成部分的比例进行合理调整。 备注:员工离职时,支付已完成项目的提成,不支付尚未完成项目的提成。 五、业务经理收入结构组成 基本费用+年底结算后提成+成本扣减实际发生后提点+公司年终奖=所得 相关说明: 1、基本费用: (1)试用期业务员三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费,不计算在业务提成内; (2)正式业务人员基本费用计算在业务提成之内,年底由公司在业务提成中统一扣减; 六、业务经理晋级升降制度 公司根据业务人员的实际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的划分享有不同的晋级升降标准(每季度调整考核一次)。 1、业务经理(基本工资3000元) 要求:(1)认真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2)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完成交办任务; 2、项目经理(基本工资8000元,其中3000元为基础工资5000元为绩效) 要求:(1)认真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2)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完成交办任务;(3)当月完成2万元利润且成本支出未超出公司预算额度的;(4)至少培养一名实习业务经理成为业务经理;

销售提成管理办法(暂行)

销售提成管理办法(暂行)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销售管理机制,规范销售操作规程,提高销售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与业绩,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特制定适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销售提成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人员; 本管理办法适用用于公司设计、生产产品的提成;代理或转销货物等,另行制定奖励制度; 三、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编制与报审,以及季度销售提成的核算与审核。 2、财务部负责评估产品成本及其预算毛利,并根据市场竞争动态、产品成本、预算毛利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相应产品的定价(即标准价)以及提成的复核。 3、销售部负责收集提供市场竞争动态数据、竞争对手相应产品的定价以及销售策略数据,并配合财务部评估测算确定公司产品定价、销售货款的回收、季度(月度)销售业绩指标以及销售业绩数据的整理与提供、销售提成的计算。 4、总经理负责批准季度销售提成、特价销售政策以及季度销售任务。 四、销售人员薪资构成 1、销售人员的薪资有底薪和绩效工资构成; 2、发放月薪=底薪+绩效工资; 3、销售人员设定:销售人员底薪统一为2000元,试用期员工只领底薪;试用期后,正式期限一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业务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享受业绩工资考核; 4、销售人员绩效工资,以季度销售任务平均分配到每个月销售任务,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当月销售额÷月度销售任务),月度销售任务=季度销售任务÷3;

四、工作程序 1、定价 1.1、产品定价由财务总监与营销总监根据市场竞争动态数据、产品成本、预算毛利等因素综你合测算,确定后报呈总经理批准。 1.2、为贴近并适应产品成本变化动态、市场发展趋势并有效满足客户需求,产品定价应定期、不定期予以调整。原则上,产品定价以季度为周期定期调整一次;在成本、市场以及客户出现较大变动,销售部门认为有必要时,予以不定期调整定价。 2、销售提成 销售人员的销售任务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不设定销售任务; 2.1、提成方式(具体的销售提成起点根据公司当年具体的年/季/季度销售政策确定): 2.2、公司转移给业务员(包括老业务员转移)的客户,一律按5‰的起点提成比例计算销售提成。 3、提成计算基准时间为业务员第一次与客户成交(样品订单除外),以开具出发货单的时间为准,年度计算则按4个季度为一年。 4、如客户与公司中断交易时间三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内,业务员再次重新开发成功的,按1.5%的起点提成比例计算销售提成;中断交易时间超过六个月,业务员再次重新开发成功的,按2%的起点提成比例计算销售提成(客户测试样品时间不计算在内)。 5、业务员须针对新开发的客户提出报告,经销售管理人员审核,报总经理批准之后,抄送给财务部与人力资源部,销售助理据此计算提成。 6、销售提成应以当季度的实际回款额为计提基准,但如果存在销售折让、让利及退还货款等情形的,应将其金额予以扣除,再计提成。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经销商及客户迟付、拖欠、拒付款项,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货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主机货款、保兑仓垫款、融资造成公司回购及垫付款项、代垫运输费、配件款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账款是指超出合同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成立“清欠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清欠小组”),公司清欠工作有总经理领导下指定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清欠小组在公司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货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总经理指派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应收账款所在部门账目并独立负责,又有财务、

销售、法务和下属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并逐步建立保密案件、经销商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清欠小组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小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责任制度 第十条发生欠款的负责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发生欠款的清欠工作并由清欠小组协助。对于拖欠货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经销商与客户,涉及公司主要部门的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协助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对清欠工作涉及财务数据负有专业管理职责。公司财务部按照合约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监督货款回收,控制拖欠货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协助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部门责任 1、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和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营销部和下属子公司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对清欠经销商及客户所在区域,驻外办事处必须协助清欠工小组进行对应。 3、财务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货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客户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公司清欠小组沟通。参与实施清欠工作中的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技术中心及客户服务部和公司下属子公司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

企业员工销售提成管理办法(参考模板)

企业员工销售提成管理办法 为推动公司营销工作,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员工待遇,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双赢,特制定公司销售提成管理办法。 一、销售提成的管理原则 1、实事求是、体现绩效原则; 2、公平、公正原则; 3、奖励先进,鞭策后进,鼓励多劳多得; 4、提成转出,不拖延,不截留,不限高。 二、享受销售提成的范围 凡公司生产及非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推广并销售成功的公司产品可获得销售提成,但由公司董事会出面联系成功的大项目销售业绩不在此列。 三、销售业绩的核定依据及认定办法 核定依据:以产品销售后公司收到的单项业务全部货款为各类销售员工当月销售业绩的核定依据。 2、认定办法:员工的销售业绩是公司对员工实际工作能力的认可,由公司依规统一认定,作为考核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有效业绩,具体认定办法是:(1)以公司指导价或高于公司指导价成交的,销售业绩按本人实际完成的销售数量认定为有效业绩;(2)低于指导价10个百分点(即在指导价90%以下)成交的,销售业绩按实际完成销售数量的50%认定为有效业绩;(3)在指导价90%——100%之间成交的销售业绩按实际完成销售

数量的90%认定为有效业绩。 3、当月或全年有效业绩超出部分在当年内(公历)可优先抵扣上阶段欠账和冲抵下阶段工作任务; 四、销售提成兑现的标准及办法 销售人员 完成公司当月或年度绩效考核任务后提成按以下标准核算: (1)以公司指导价成交的,按本人销售业绩现金收入总金额的5%提成;(2)低于指导价10个百分点(即在指导价90%以下)成交的按领导意见提成;(3)在指导价90%——100%之间成交的按3%提成;(4)高于指导价成交的高出指导价的部分按40%提成。 2、销售部经理享受团队业绩提成,业绩任务由公司据实下达,完成团队业绩考核任务后按1%提成; 五、销售提成的结算及兑现办法 1、销售提成实行逐月考核,当月结算,应得部分提成在合同约定的全部货款打到公司财务账上后,于次月与基本工资一起发放。 2、由一个人独立完成的销售业绩,销售提成全部属于个人;由多人完成的销售提成,由共同出力人根据各自工作量的大小协商该提成的分配比例。 3、按比例分配提成时,由销售部负责人组织参与人共同协商提出初步分酬方案,并经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实施;当共同参与人通过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由公司酌情研究决定。 六、其他管理规定

项目提成管理办法

项目提成管理办法 一、前言 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多劳多得,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项目提成及奖金分配方案,确定项目提成及奖金比例、发放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项目提成及奖金管理制度。 二、具体实施细则 1.信息采集及接洽 公司运营过程中为拓展业务所需大量客户信息,凡是能为公司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经公司确认该信息可靠、可用的,提供信息者直接奖励现金1000.00元,若提供信息者能帮助公司完成双方接洽任务,提供信息者直接奖励现金2500.00元。 2.合同签订 在双方企业谈判过程中,能为公司总经理提供直接有效的支撑性工作的以及提供辅助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确立合同的同时,根据合同签订金额的大小予以奖励(具体如下): 2.1项目提成比例 2.1.1对外业务提成(业务介绍人及介绍单位)

2.1.2公司内项目部提成 2.2净利润控制类提成 2.2.1工程按业务拓展按最终核算利润率划分为三个提成档次, 按回款情况,等比例发放。 2.2.1.1工程最终利润达到20%以下,提成为总造价1%。 2.2.1.2工程最终利润达到20%以上~30%以下,提成为总造价 1.5%。 2.2.1.3工程最终利润达到30%以上,提成为总造价2%。 2.3公司内各部门提成比例 合同签订后,根据总公司分配的比例部分,公司全员参与提成分配: 2.3.1分配比例

2.3.2分配方法 2.3.2.1支付节点:提成发放金额按工程回款金额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到帐后支付提成的50%。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结算资料及现场使用材料表格整理好后支付提成的20%,业主将工程结算金额(除保修金外)付清后,公司一次性结清提成。 2.3.2.2特殊贡献奖励,只针对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有特殊贡献或者劳动成果优异者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公司做出特殊奖励。 2.3.2.3支付方式:工程款到帐后,月底公司给予发放相应提成。 2.3.3.1公司人员提成以绩效考核评分作为发放依据(绩效考核表见附件一)。 2.3.3.2绩效考核表依照本制度中的各项绩效考核体系管理办法填写。 2.4提成等级考核办法 工程按单个监管项目提成,提成根据单个工程的最终利润、工程的难易程度、质量等进行评分,工程项目负责人分三级提成。一级提成为最终提成的100%,二级提成为最终提成的90%,三级提成为最终利润的80%。 2.4.1提成等级考核办法: 2.4.1.1工程按两个方面评定: 2.4.1.1.1工程的造价、利润率、施工难易程度评比;15分 2.4.1.1.2工程施工质量、现场管理的好坏、收款的情况;15分 2.4.1.2得分在15分以下者提成为三级;得分在15分以上者为

催收清欠工作管理方案计划办法下

催收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2.1三级机构 2.3.1项目部 2.3.1. 1按照项目合同(协议)约定,制定工程款回收计划,落实工程款回收 或催收责任人。 2.3.1. 2按照项目合同履约,避免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原因造成的经济索 赔。 2.3.1. 3及时办理项目报量签证、变更洽商、收入确认、工程结算、索赔事宜, 防止因相关工作滞后造成的工程款延收。 2.3.1. 4负责对超过合约(协议)期限延付的工程款项,及时发出催款通知, 保证债权实现的有效性、可追溯性。 2.3.1. 5在业主(或总包)无法保证工程款支付或因争议导致工程无法施工时, 及时采取停工措施或其他防范措施,规避继续施工带来的经济损失。 2.3.1. 6完整保存工程款回收所涉及的原始资料和证据。 1管理内容 1.1组织管理 1.1.1公司催收清欠工作的组织机构包括:催收清欠领导小组、催收清欠办 公室。 3.1.1.1公司催收清欠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总会计师任副组长, 公司财务资金部、市场商务部、生产管理部、物资管理部、法律事务 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为组员。 3.1.1.2公司催收清欠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欠办”)设在公司财务资金部,负 责催收清欠的日常管理工作。 1.1.2司属单位应相应成立催收清欠领导小组和催收清欠工作小组,设置催 收清欠办公室,明确各自职责,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司属单位催收清 欠领导小组由司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班子 成员分工具体到项目,工作小组由司属单位财务资金管理部门、市场 商务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及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催收 清欠办公室设在司属单位财务资金管理部门。

公司业务销售奖金提成管理办法

销售业务提成办法 为了提高员工作积极性,扩大销售额,特制定本办法。 一、提成比例 按照级别不同,业务员提成的比例不同,提成比例按照累进制递进。 公司根据市场的发展以及年度的经营计划,结合业务员的上年度工作情况,给每个业务员指定销售任务。在任务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比例提成,超出任务部分额外再提5%作为年终奖励。 二、提成的发放 销售货物后,业务员协助财务部催收货款,公司收到货款后即结算该合同的利润,在一月内发放提成。 货款超过3个月未收到的,该项应收款项即进行坏帐准备处理。 进入坏帐准备处理的货款,如果由于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货不对版,货物质量问题,或者交货延迟造成的对方拒付部分或者全部款项,相关人员提交情况报告,交总经理审核,最后确定责任,并按公司的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如果由于对方的原因不能支付货款的,业务员提交情况报告,交总经理审核,按实际情况确定处罚办法。 进入坏帐准备处理的货款,经过协调后又收到货款,按照责任的划分,相关人员承担公司垫付资金的利息。利率采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进入坏帐准备之日到收到货款之日为实际天数, 三、销售利润的计算 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运输费用—其他费用 运输费用指的是该货物销售中产生的各类运输费用。 其他费用指的是该货物销售中产生的邮寄费、保险费、给客户的提成以及为该项销售而产生的招待费、差旅费等直接费用。

四、各种费用的承担 (一)业务员个人承担的费用 1、招待费 招待费指的是招待客户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由公司进行总量控制,业务员需要招待客户的,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经过审批的招待费,公司予以报销. 2、差旅费 差旅费指的是业务员为了业务需要,前往外地开展业务而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也由公司进行总量控制,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经过审批的差旅费,公司予以报销. (二)公司承担的费用 1、交通费 交通费指业务员外出联系业务产生的车费,该项开支实行每月定额报销,报销标准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当业务人员完成当年的任务后,超出报销标准的交通费公司给予垫付. 2、电话费 电话费指的是业务员联系业务而产生的通讯费用,包括业务员个人的手机费用以及办公固定电话费用。业务员的手机费包括本地话费以及漫游话费,该项开支实行每月定额报销,标准是每月50元,当业务人员完成当年的任务后,超出报销标准的电话费公司给予垫付。 办公固定电话只能用作办公用途,原则上不能拨打私人电话,固定电话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几点说明 1、业务员需提供的材料: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收款证明。 2、产生损失时,暂停发放提成,待公司给出处理意见后,恢复提成的发放。 3、业务员有损害公司利益、欺诈公司及客户的行为,未发放的提成不予发放。 5、业务员工作未满一年就离职的,离职日前应提取的提成仍发放给个人,但是离职日前仍未收到货款的,不发放提成。

公司清欠管理规定

公司清欠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中铁十八局国际公司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在工程承包业务活动中面临的业主迟付、拖欠、拒付工程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工程款及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工程账款是指根据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约定,承包商应收取建设工程发包方(业主)、分包商应收取总包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材料设备款、各类保证金、人工(劳务)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工程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及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工程应收款,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工程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设立“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公司清欠领导小组)。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系统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在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系统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工程账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主管部门独立负责,又有财务、资金、法律、技术、经营和工程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可建立业主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各单位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责任制度 第十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欠工作。对于拖欠工程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公司销售提成管理办法

销售业务提成及考核管理办法 一、工资待遇执行办法 (一)业务人员执行工资及业务提成制度,月结月清; (二)基本工资部分按公司已经公布及执行的标准执行; (三)业务提成办法: 01,办公人员、业务销售、业务管理两部分工作均可享受业务提成; 02,百分比提成的原则: (01)办公人员提成办法: A、独立完成谈判的;独立找到客户、由公司协助其谈判及完成的;受公司委托独立完成的;以上三种情况下,业务经办人可享受所办业务的纯利润(扣除电话本成本和税费用)的30%提成; B、由公司安排或受公司委托完成业务的经办人享受所办业务的纯利润(扣除电话本成本和税费用)的30%提成; C、在公司内接单,完成业务的,经办人享受业务金额的10%。;(02)业务销售的30%提成办法: A、业务员经办业务时可享受业务提成,其余人员不享受; B、根据广告单或合同的签字情况,由业务经理统计相关业务量及,相关业务经办人可享受30%的销售毛利(扣除电话本成本和税费用)提成; (03)业务管理的10%提成办法:

A、业务部经理每月按其部门的整体利润享受10%的利润提成; B、部门利润指当月部门实现的纯利润,纯利润等于部门毛利润减去部门费用成本; (04)提成与每月基本工资同时汇总、发放。 03,每月基本信息采编量600条,超出部分按照每条0.2元核发; 二、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描述: (一)部门分工: 01,业务部:负责业务人员的选拔与培养,市场开拓,巩固; 02,办公室:负责建立与巩固各类客户及总部的关系;负责公司资金的运作;负责公司业务工作宏观管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下达业务指标、资源分配、资金分配等工作; (二)岗位职责描述: 01,副总经理兼业务经理:具体负责公司业务的开拓、扩展及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完成各项业务管理工作,同时负责业务一部的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周度任务指标负责。负责月度业务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检查与考核; 02,总经理助理兼培训部经理:除负责完成公司分配的总经办工作外,同时负责公司业务部协助管理工作,公司业务队伍素质培训工作,负责统筹总经理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负责业务管理工作精神的上传下达,协助总经理完成各部门的工作协调与工作分配; 03,业务员: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业务任务和利润指标,建立客户档案及客户关系维护和产品销售服务工作;

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中铁十八局国际公司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在工程承包业务活动中面临的业主迟付、拖欠、拒付工程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工程款及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工程账款是指根据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约定,承包商应收取建设工程发包方(业主)、分包商应收取总包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材料设备款、各类保证金、人工(劳务)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工程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履约情况,经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工程应收款,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 2

拖欠工程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设立“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公司清欠领导小组)。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系统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在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系统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工程账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主管部门独立负责,又有财务、资金、法律、技术、经营和工程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可建立业主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各单位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 3

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中铁十八局国际公司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在工程承包业务活动中面临的业主迟付、拖欠、拒付工程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工程款及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工程账款是指根据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约定,承包商应收取建设工程发包方(业主)、分包商应收取总包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材料设备款、各类保证金、人工(劳务)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工程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及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工程应收款,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工程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设立“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公司清欠领导小组)。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系统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在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系统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工程账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主管部门独立负责,又有财务、资金、法律、技术、经营和工程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可建立业主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各单位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第十一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加系统 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各级企业的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对清欠工作负有专业管理职责。按照合约规定的工程进度和付款条件,及时监督工程款回收,控制拖欠工程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部门责任 1、企业清欠机构负责本单位以及下属企业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工程项目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企业经营、合约管理部门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工程验收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及时清理分部分项工程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办好工程竣工决算,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

公司销售管理及业务提成制度

销售管理及业务提成制度 销售的基本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销售战略,顺利开展销售工作,明确销售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销售员和销售活动。 三.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 (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 (2)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3)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上级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已规定的价格。 (4)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保守公司的各项业务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5)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新客户和扩展新的业务项目。 (6)积极沟通,及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 页脚内容1

(7)协助负责领导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制定市场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部目标,建立销售网络。 (8)对业绩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奖励。 (9)对于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员工,会按照相关流程给予相关的处理。 2.岗位职责 销售总监岗位职责 1.职位名称:销售总监 2.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销售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负责企业产品市场开发,客户挖掘和产品销售等相关的组织工作。 (2)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重要的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策略,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3)根据企业近期和远期目标,财务预算要求,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出销售计划编制原则依据组织销售部人员分析市场环境,提出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方案,向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并组织贯彻实施。 (4)每周在总经理主持下,分析销售动态,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督促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5)协调销售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并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协作关系。 (6)提交产品重要销售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产品和服务,对销售效果提出分析,向总经理报告。 页脚内容2

清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清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解决公司在工程项目业务活动中面临的业主或发包方迟付、拖欠、拒付工程款项,造成公司流动资产严重短缺,制约公司生存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工程款及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欠,是指对各类应收款项的清理回收。即包括合同内正常应收款项,也包括逾期(超过合同期)应收款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清欠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应收款项清欠小组,组长由公司陶总担任,副组长由?担任,组员由各项目责任人或指定责任人组成,公司法律顾问、各部门会计、财务经理协助清欠工作。 清欠小组设在项目部,负责清欠工作日常业务。 第三章清欠责任制 第五条未完工项目或以后新上项目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财务要分责任人建应收账款台账,公司遵照“谁主管、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清欠责任终身制。无论工程项目是否竣工清算,是否完工并账,项目经理均为应收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应收款项终身负责,负责清收全部应收款项;合同签订人、清欠小组副组长、套帐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公司法律顾问,均

为为清欠相关责任人。此项应收账款的收回按本办法第五章第十七条1进行考核、奖惩。 第六条对于本办法下发之日前形成的老应收账款,要召开专门会议,将欠款划分到具体责任人分管,财务人员要按会议指定的责任人建立台账。此项应收账款的收回按本办法第五章第十七条2进行考核、奖惩。 第七条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调离时,必须与财务进行应收款台账核对,并将项目应收款同业主或发包方核对、确认无误,并取得业主或发包方确认的书面文件交予继任者。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调离后仍有协助收取工程款的义务,否则不予调离或扣减奖金(或工资)。 第八条对严重逾期或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报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可通过一定方式对内、对外公开招标,由专门催款机构或催款人员进行催收。 第四章应收款项催收管理 第九条实行清欠工作计划制度。各责任人应制定年度催款目标,并将年度催款目标细化为季度计划和月计划,每年1月末上报公司清欠小组,经审定后作为当年的清欠指标下达各责任人,纳入当年业绩考核。 第十条各责任人要随时关注自己的清欠进度,每月跟会计核对台账,并采取定期发函、对账确权等有效催收措施,避免债权诉讼时效过期。对逾期拖欠5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项进行重点监控。 第十一条各责任人应针对应收款项分类处理,积极采取措施清欠。对到期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提醒客户依约付款;对超过信用期的应收款项,采取相应措施、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对重要的、逾期严重、催收难度较大的应收款项,要成立专门的清欠执行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专项措施,跟踪催收工作,直至收回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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