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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注会)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 详细描述: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新增)

1.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

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

15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例题:

1.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合伙人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各自的财产份额,无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也不

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

B.合伙人不得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以外的人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在任何情况下,合伙人均不得以其财产份额出质

正确答案:C

解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丙三人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该企业主要从事市内搬家运输和国

内长途货物运输业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乙、丙的下列行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的是()。

A.甲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购买了合伙企业淘汰的一台旧货车

B.乙个人投资成立了一家经营电脑销售业务的独资企业

C.丙和丁在该市合资成立了一家市内搬家公司

D.乙在征得甲和丙同意后,将自己的一台闲置机械卖给该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C

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答案是C选项。

3.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同委托合伙人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对甲执

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在经营过程中,甲超越权限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该公司并不知道甲超越了权限。对此签约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行为对合伙企业有效,该合伙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B.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不生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甲承担

C.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全体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

D.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经全体合伙人追认,可产生效力

正确答案:A

解析: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答案是A选项。

4.下列关于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出资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合伙人以实物出资,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B.合伙人以实物出资,必须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C.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应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D.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正确答案:B

解析: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5.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两年后,甲、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有20万元债务到期未还,至合伙企业因资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时仍未清偿。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丙、丁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乙不承担责任

B.丙、丁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乙应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丙、丁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份额承担清偿责任,甲、乙不承担责任

D.甲、乙、丙、丁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下列关于股东或者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正确答案:D

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但会计

账簿仅限于“查阅”,不包括“复制”;(2)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不包括“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而非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3)选项C: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依据法律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8.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妻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査的是“普通合伙企业”知识点。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所以选项B正确。

9.某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人伙。甲入伙前,合伙企业对乙负债10万元。甲入伙后,该合伙企业继续亏损,甲遂要求退伙,获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此期间,该合伙企业欠丙货款20万元。甲退伙后,合伙企业又向丁借款20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上述债务均未清偿。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对于合伙企业对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对于合伙企业对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对于合伙企业对丁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对于合伙企业对乙、丁的债务,甲均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依据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合伙企业欠乙和丙的债务是在甲退伙之前发生的,甲应对这两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0.甲、乙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分配,亏损由甲、乙分别按20%和80%的比例分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伙协议的内容”,本题说法正确。

11.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赵、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钱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正确答案:A

解析:(1)选项A: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2)选项B: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3)选项C: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4)选项D: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1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A.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

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

C.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1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正确答案:B

解析:(1)选项AD属于“除名”;(2)选项B: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无需退伙;(3)选项C属于协议退款14.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妻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B

解析:(1)选项AB: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甲的妻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2)选项CD: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继承人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时,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15.甲、乙、丙、丁拟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正确答案:C

解析:(1)选项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由合伙协议A由约定

;(2)选项B: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但有限合伙企业只能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企业事务;(3)选项C:普通合伙企业由所有的合伙人对所有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丨丨1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⑷选项I〕: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6.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o

A.合伙人为法人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B.合伙人可以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事务

C.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正确答案:B

解析:(1)选项BC:普通合伙人绝对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S本合伙企

业相竞争的业务;(2)选项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17.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以对甲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正确答案:B

解析:(1)选项AD:合伙人发牛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18.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B.合伙人被宣告死亡

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正确答案:D

解析:选项D:属于“除名”。

19.2007年1月,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2008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其妻子戊为唯一继承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合伙企业无须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戊依法自动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C.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C

解析:(1)选项BC: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2)选项AD: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继承人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时,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20.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4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如其地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正确答案:D

解析: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21.某普通合伙企业决定解散,经清算人确认:企业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10000元,欠国家税款8000元,另外发生清算费用3000元。下列几种清偿顺序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先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B.先缴纳税款,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C.先支付清算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D.先支付清算费用,再支付职工丁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缴纳税款

正确答案:D

解析: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

22.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正确答案:A,D

解析:(1)选项BC: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2)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选项A),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选项

D)。

2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有()。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合伙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B,D

解析:(1)选项AC:应当除名;(2)选项B: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无须退伙。

24.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飞机失事死亡,其子乙12岁为唯一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因继承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B.乙只能要求分割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D.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曱的财产份额退还给乙

正确答案:C,D

解析:(1)选项A:普通合伙人应具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能力,因此,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可能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2)选项BCD: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

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北;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25.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行为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腫年)

A.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B,C,D

解析: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

26.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须由合伙人分担责任。下列有关亏损分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03年)

A.合伙协议有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分担

B.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C.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协商确定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正确答案:A,C

解析:(1)选项A: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选项BC: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3)选项D: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7.甲向乙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普通合伙企业)。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有()。

A.甲用从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抵偿借款

C.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款

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

正确答案:A,D

解析:(1)选项AD:普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选项C: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8.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A.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人伙的新合伙人

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自愿退伙的合伙人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被除名的合伙人

D.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对人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选项BC: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选项D: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不论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均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9.甲死亡,乙对甲在某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下列有关乙与合伙企业关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如果乙不愿意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该合伙企业可以不必向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B.如果乙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则该合伙企业可以不必向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C.如果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乙人伙,则该合伙企业应当将甲的财产份额退还乙

D.如果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但该合伙企业应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C,D

解析:(1)选项AB: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继承人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时,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选项CD: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30.某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人伙。甲人伙前,合伙企业对乙负债10万元。甲人伙后,该合伙企业继续亏损,甲遂要求退伙,获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此期间,该合伙企业欠丙货款20万元。甲退伙后,合伙企业又向丁借款20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上述债务均未清偿。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对于合伙企业对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对于合伙企业对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对于合伙企业对丁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对于合伙企业对乙、丁的债务,甲均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B

解析:(1)选项A:新人伙的普通合伙人对人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对乙的债务1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B: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对丙的债务2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选项C: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后的债务(对丁的债务20万元)不承担责任。

31.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有()。

A.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作为合伙人的法人依法被宣告破产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A,C,D

解析:选项B: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

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32.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

正确答案:A,C,D

解析:(1)甲: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乙、丙、丁: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3.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提出退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的债务。如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丁的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丁可以分别向甲、乙、丙要求偿还5万元、3万元、2万元

B.丁只能要求丙偿还1万元,其余部分向甲、乙追偿

C.丁可以只向甲或只向乙要求偿还全部10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偿还10万元

D.丁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偿还10万元

正确答案:A,D

解析:(1)选项AD: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2)选项BC:普通合伙人丙应当对其退伙前的企业债务1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4.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2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ft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

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

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

解析:(1)选项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选项B: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3)选项C: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4)选项D: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对某一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35.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应当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作出决议的有()。

A.修改合伙协议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吸收新的合伙人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选项D:新合伙人人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人伙协议。

36.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A.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B.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D.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正确答案:C,D

解析:选项C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7.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当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A.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退伙的有限合伙人

C.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新人伙的普通合伙人

D.不参加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普通合伙人

正确答案:C,D

解析:(1)选项A: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对人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B: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屮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选项C: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人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论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均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8.普通合伙人甲因病身亡,其继承人只有乙(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可以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B.乙只能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乙因继承而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D.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因继承而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正确答案:A,D

解析: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报告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 一.甲、乙系同事关系,交往较深,一日,乙因其妻重病住院治疗,甲同乙一同前往医院,因尚差住院费8 000元,甲便替乙垫付,数月后,乙拿8 000元归还甲,甲说:“你现在比较困难,你先用着,以后再说。”乙表示感。四年过后,甲、乙之间因工作发生口角,甲要求乙归还欠款8 000元,乙认为此笔钱甲已经赠给乙,所以不予归还,同时认为,诉讼时效已过。 问: 1.甲、乙之间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什么?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变更? 甲、乙之间一开始形成了借贷关系,后来乙归还欠款时,甲通过意思表示以后再说,据此不能认为甲有赠与的意思,因此甲、乙之间的借贷关系并未变更为赠与关系。 2.甲是否有权请求乙归还此笔欠款,乙是否应归还? 乙认为诉讼时效已过,系行使抗辩权,但是由于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而是刚刚提出归还欠款,因而诉讼时效并没有过,甲有权要求乙归还欠款。 二.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1.甲是否有权要求丁和戊返还财产? 甲有权要求丁和戊返还财产。 2.其围如何?

围:甲的财产最终为丁、戊继承,故丁首先应当把其直接继承的甲的财产返还;其次,丁代位继承的乙的财产中所包括的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丁也应该返还;再次,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三.渔民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甲、乙,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一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甲、乙继承。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乙送给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 (1)某的父亲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甲的监护权?为什么? 某父亲无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甲的监护人。因为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在前一顺序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监护人明显不利,才能通过人民法院的指定,由后一顺序的有监护资格的人将其取代,而本案中某的父亲的顺序后于钱某,而且其取代某成为甲监护人的理由并不成立,所以某父亲无权请求法院变更甲的监护人。 (2)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为什么? 某有权请求其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的规定以及最高法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被撤销宣告死亡的人有权请求继承其财产的自然人或组织返还财产或者给于适当补偿。 (3)某是否有权要求某返还摩托车?为什么?

[实用参考]合伙法案例及答案

合伙法案例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家名为“满意水果店”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为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甲、乙、丙并未约定损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20RR年7月的某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协商后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果农签订了一份标价额为16万元的水果买卖合同。因该合伙企业流动资产不足,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该合伙企业所有的一辆尼桑货车作抵押,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车辆设立抵押的,应该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并诉讼至法院。(1)满意水果店的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经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水果店的2万元债务;(3)水果店的财产价值10万元。 (1)合伙协议中未约定损益的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按照规定应该如何确定? (2)该合伙企业与果农签订的水果买卖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在效力上应如何认定?为什么? (3)该合伙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货车抵押合同在效力上应如何认定?银行能否对该货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4)如果银行、赵某、钱某同时对该合伙企业行使债权,合伙企业的财产应如何清偿?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该合伙企业与果农签订的水果买卖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均为有效合同。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的第三人。本案中,虽然合伙人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但该约定对善意第三人(果农和银行)无效,故水果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均为有效。 (3)该合伙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货车抵押合同在效力上应认定为成立但未生效,银行在其债权未受清偿时不能对货车主张抵押权。根据担保法律制度规定,抵押人以车辆作抵押的,应在该车辆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本案中,合伙企业虽以货车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依前述规定该货车抵押合同未生效,另外,抵押权的行使以有效抵押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故银行因抵押合同未生效而不能对抵押货车行使抵押权。 (4)如果合伙企业的债权人银行、赵某、钱某同时对合伙企业行使债权,应以该合伙企业的财产按比例清偿;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第一,银行与该合伙企业之间的货车抵押合同并未生效,由此决定了银行对合伙企业的债权属于无担保的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第二,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甲乙丙丁四人于20RR年1月份合伙开办一酒店,起名为红绿蓝酒店,每人投资10万元,大家推举甲为酒店的负责人,约定盈利平分,亏损共担。同年6月份,甲与其他三人在经营中发生矛盾,遂退出合伙。对于甲的10万元投资及

合伙企业法案例及分析-合伙企业法真实案例

民币 5万元,期限为 1 年。 1998 年 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 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1997 年 9 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 化,企业严重亏损。 1999 年 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 价值人民币 3 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货款未予清偿。 1999 年 6 月,银行贷款到 期后, 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 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货款,甲称自 己早已退伙, 不负责清偿债务。 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 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 发生的, 不负责清偿。 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 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 相应数额。 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 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 不承担偿还贷款义 务。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2) 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 (3) 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案例题 1 答案] (1) ①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 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②乙的主张 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 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 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 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③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 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④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 企业法》 的规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 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2)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 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 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 是违法无效的, 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 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 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按份 责任的。据此, 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 内部清偿份额; 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则可向乙、 丙、丁追 偿。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 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 的合伙人追偿。 [ 案例题 2] 1999 年 1 月,甲、乙、 甲以部分货币及实物折价出资 劳务折价出资 6 万元,丁以货币出资 4 万元。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丙、丁按 2 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案例题 1] 1998 年 1 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 元出资, 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 8万元出资, 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 4万元出资; 各合伙人按相 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 甲以现金人民币 5万 1998 年 6 月向银行贷款人 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 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 丙、丁经协商,决定设立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 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 8 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 5:4:3:

合伙企业法案例

合伙企业法案例 三、 甲公司是经营批发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的要紧债务人是乙公司和丙企业。乙公司是以零售业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和刘某出资设立;丙企业是由金某、肖某和姜某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一直向乙和丙企业催缴债务未成,1月2日,金某退出合伙企业。1月10日,甲公司再次向乙公司和丙企业要求还款。乙公司和丙企业帐面上确实没有资金。因此,甲公司向张某、刘某、金某、肖某和姜某追偿。但张某、刘某认为自己只是股东,某由义务承担出资以外的债务;金某认为自己差不多退出了合伙企业,不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肖某和姜某认为,自己应当仅就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问:(1)张某、刘某的说法正确吗? (2)肖某和姜某的说法是否正确? (3)金某的说法是否正确? (4)甲公司的债权如何实现? (1)张某、刘某的说法正确吗?

【答】张某、刘某的说法正确。 理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差不多上有限责任公司,当发生债务纠纷时,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因此作为股东的张某和刘某只承担出资范畴内的有限承担、而没有义务承担出资以外的债务的,即有限责任以外的责任张某和刘某是不承担的,因此张某、刘某的说法正确,同时张某、刘某按照《公司法》规定“不承担出资额以外债务”的主张是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2)肖某和姜某的说法是否正确? 【答】肖某和姜某的说法正确。 理由与(1)中张某和刘某只承担出资额以内的有限责任、而不承担出资额以外的债务和责任的道理是一样的。因此肖某和姜某的说法正确,同时肖某和姜某按照《公司法》规定“不承担出资额以外债务”的主张是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的。(3)金某的说法是否正确? 【答】金某的说法正确。 理由:金某尽管是丙企业的合伙出资人,由于金某差不多退出了丙企业,即丙企业的债务就与金某没有任何的关系了,因此金某不承担对丙企业的债务责任,同时金某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承担对丙企业的债务责任”的主张也是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债务能够由丙企业的现有股东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 1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P33) 【解释】投资人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 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银行贷款到期后,如果以A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 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P35)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 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P33) 1 ?投资人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 )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 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报告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报告——2010/10 中国进入WTO后,给中小企业创造了许多机会。甲、乙、丙、丁计划成立一个合伙企业。他们在草拟合伙协议时,甲说出资为现金12万元,并参与日常工作,按劳务作价5000元;乙出资为现金30万元,由于手中现金紧张,声明其中50%,即15万元,在合伙企业成立半年后才能缴付,并且他不同意甲日常工作,按劳务作价5000元;丙出资汽车一辆,不办理过户,仅以使用权出资,作价9万元;丁提供经营场所,以2所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作价10万元。约定经营期3年。 合伙企业于2007年4月1日成立,并且经营顺利。半年以后,丙在为合伙企业运货的归途中翻车,车毁人亡。其子要求赔偿汽车价款25万元,并代替其父成为合伙人。甲、乙、丁仅仅知道丙之子刚刚刑满出狱,对其不甚了解,不同意其成为合伙人,但不知汽车是否该赔。又过了2个月,乙的债权人张某,也是合伙企业的客户,向合伙企业主张:乙拖欠他15万元,至今不还,所以,他欠合伙企业的14万5千元货款也不还了,相互抵消,5千元的差额也不要了。 2008年春天,合伙企业失火,将1所房屋烧毁。丁要求赔偿其损失。甲认为合伙企业已经没有什么前途,提出退火,其他几个合伙人不同意。在一次会上,甲又提出转让其出资份额,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李某,丁不同意。会后,甲单独与丁协商,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丁,丁同意了。事后乙知道了,坚决反对。合伙企业解散已是不可避免。于是,请万事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国静咨询解散清算事宜。 问题:1、甲以劳务作价5000元出资,是否可以? 2、如何认定乙的出资? 3、合伙企业失火,将1所房屋烧毁。应该由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丁是否可以房屋的使用权出资? 5、合伙企业是否应该赔偿汽车价款25万元? 6、丙之子是否可以成为合伙人? 7、甲是否可以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 8、乙反对甲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丁,反对是否有效? 9、张某是否可以向合伙企业主张乙拖欠他15万元债款? 10、甲是否可以退火? 11、财产按照什么顺序清偿? 12、如何选任清算人? 13、在清算期间,如果全体合伙人以个人财产承担清算责任后,仍不能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处理?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资料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1.2008 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 份“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 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 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 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 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公司和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而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因此合同尚未成立。 2 、甲公司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导致合同未能订立,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 、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提出,乙工厂须 先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因此乙工厂出资1000万征用土地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订立合同的费用,属于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 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案例1】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 (1)6月,合伙人丙同A合伙企业进行了120万元的交易,合伙人甲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6月,合伙人丁自营同A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获利150万元。合伙人乙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丁不得自营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其获利150万元应当归A合伙企业所有。 (3)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 (4)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5)9月,甲、丁提出退伙。经结算,甲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丁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 (6)10月,戊、庚新入伙,戊为有限合伙人,庚为普通合伙人。其中,戊、庚的出资均为30万元。 (7)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 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乙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甲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4)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6)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退伙人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7)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戊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8)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庚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答案】 (1)甲的主张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的主张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甲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普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乙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乙应当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丙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债权人B银行不能要求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在本题中,由于有限合伙人丁在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因此,债权人B银行只能要求丁清偿20万元。 (7)债权人B银行不能要求戊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8)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庚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案例2】(2007年CPA)

关于合伙人的法律规定

关于有限合伙人的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由此可知,在合伙企业中,只投资入股不参与经营是可以的,但是对于只投资入股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应被视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2、有限合伙人的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的责任义务 1、出资义务

普通合伙人通常需提供基金资本总额1%的资金,这1%的比例虽然比较少,但由于基金的资本总额十分巨大,对普通合伙人个人来说,这也不是一个小的数目,要求普通合伙人出资的目的使他们与有限合伙人共同承担风险,防止他们过分地冒险。 2、连带清偿 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事务的经营和控制,为保障与基金发生往来的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基金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连带责任的承担对普通合伙人构成了一种强有力的约束,使之真正对合伙基金运作履行诚信义务与责任,并限制普通合伙人以基金的名义大量对外举债。 3、信息披露 普通合伙人要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提供基金的财务报表,提供有关基金所投资企业价值和年度发展情况的报告,并邀请有限合伙人参加基金年会。 4、信义义务 在英美法系,公司董事、经理对股东、控股股东对小股东负有信义义务已是一项普遍接受的原则。那么在有限合伙创业投资基金中,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是否负有信义义务呢美国统一合伙法第404(A)规定了合伙人的行为标准,通过此行为标准的规定确立了合伙人的信托责任,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普通合伙人对其他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负有信义义务。 信义义务包括有限的忠诚义务与谨慎义务。根据信托法原理,忠实义务要求受托人必须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得利用信托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使自己处于受托人职责与个人利益或其所代表的第三人利益相冲突的地位。普通合伙人作为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不得将其自身置于与基金资产或受益人的利益相冲突的地位。谨慎义务主要是不得有严重疏忽或不计后果的行为以及故意渎职或违法的行为。谨慎义务不得以合伙协议加以排除,但其标准可以合理降低。我国信托法第25条规定了受托人的忠实和谨慎的义务。 5、遵守协议 如前所述,为约束普通合伙人可能采取的种种机会主义行为,合伙协议对普通合伙人可能采取的种种机会主义行为设置了若干约束条款,普通合伙人须遵守协议的约定,不得违反。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练习及答案

[案例1] 1、1998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定约定:甲以现金5万人民币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赢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199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为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货款未予清偿。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于是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货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还贷款义务。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请问对于银行贷款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进行清偿? (2)若合伙人乙自己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其行为法律效果如何? (3)设乙在从事业务过程中,向第三人借款8万,并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法律效果又如何? 答案[案例1] 1、(1)所有合伙人均应承担清偿责任。甲乙丙丁按照约定平均承担,同时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银行有权要求任一合伙人全额清偿贷款。 (2)乙的行为违反了竞业禁止,合伙企业可以收缴其因此获得的利益,若给企业造成损失,还可要求赔偿。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1.2008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份“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 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公司和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而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因此合同尚未成立。 2、甲公司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 则,导致合同未能订立,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提出,乙工厂须 先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因此乙工厂出资1000万征用土地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订立合同的费用,属于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练习及答案

[案例1] 1、1998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定约定:甲以现金5万人民币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赢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199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为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货款未予清偿。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于是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货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还贷款义务。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请问对于银行贷款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进行清偿? (2)若合伙人乙自己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其行为法律效果如何? (3)设乙在从事业务过程中,向第三人借款8万,并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法律效果又如何? 答案[案例1] 1、(1)所有合伙人均应承担清偿责任。甲乙丙丁按照约定平均承担,同时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银行有权要求任一合伙人全额清偿贷款。 (2)乙的行为违反了竞业禁止,合伙企业可以收缴其因此获得的利益,若给企业造成损失,还可要求赔偿。 (3)其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质押行为无效。 [案例2]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合伙协议记载了合伙企业法应当记载的事项,其中规定利润分担和亏损分担办法为:甲3/5,乙、丙各1/5;甲为负责人,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和销售。 问题: (1)甲为负责人,那么乙、丙在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拥有什么权利? (2)甲想和王某合作建立一个经销汽车配件的门市部,是否可以? (3)假如合伙协议明确规定甲只能代表合伙企业签订10万元以内标的金额的合同,甲同B厂签订了12万元的合同,那么这个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案例2] (1)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乙、丙拥有以下权利:监督权;要求甲报告的权利;查阅账簿权利;异议权利即撤销对甲的委托权等。 (2)不可以。《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甲想和王某合作建立一个经销汽车配件的门市部违反本条规定,应予以禁止。 (3)合同有效。《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限制,不得对抗善意不知情的第三人。”本案中B厂为善意不知情的第三人。 [案例3] 甲、乙、丙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甲出资8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出资4万元。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利润和亏损分担比例。在合伙经营之前,乙曾欠丁公司一笔款项2万元。现丁公司从该合伙企业购进一批货物价款为2万元,丁以乙曾欠其2

《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精讲精练

《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精讲精练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知识体系 第一节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类型 二、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

合伙人是外方)。 管理要求(四个方面): (2017年·单选题)境外甲私募基金与境内乙有限责任公司拟合作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在境内经营共享充电宝项目。其中,甲为有限合伙人,乙为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须遵守的相关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由乙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B.甲出资的货币应当是人民币 C.应当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D.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登记。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用于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也可以是依法获得的人民币。 三、合伙企业的税收问题(18单选)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本节知识体系 一、设立★★★ (一)设立条件

(2015年·单选题)甲国有独资公司、乙上市公司、丙外商独资企业、丁民营投资有限公司拟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上述投资主体中,可以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是()。 A.甲和丙 B.乙和丙 C.丙和丁 D.甲和丁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016年·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出资形式中,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价值评估办法的是()。 A.劳务 B.知识产权 C.实物 D.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二)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 (2015年·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有()。 A.主要经营场所 B.执行事务合伙人 C.合伙人的住所 D.合伙人的家庭状况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1)名称;(2)主要经营场所;(3)执行事务合伙人;(4)经营范围;(5)合伙企业类型;(6)合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1、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甲聘请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 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1)乙2月10日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答案 (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公司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税款;③其他债务。 (3)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

5-6-合伙企业法案例

案例1 朱某与甲乙两人商议合伙开办一小食品加工厂,三人商定各出资2万元。并订立了书面协议。经过筹备,发现资金仍然不够,朱某于是动员胞弟朱丙支持他们2万元。朱丙表示出资可以,但要参加合伙的盈余分配。经朱某与甲乙两合伙人商议,对朱丙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朱丙不得参与合伙的经营活动。小食品加工厂成立半年后,朱丙从侧面了解到该厂经营情况不景气,就以结婚缺钱为由,要求抽回他的2万元。朱某不答应。某日,朱某外出,朱丙遂找到甲乙两位合伙人,以同样理由要求还钱并声称朱某已经同意,碍于朱某与朱丙的关系,两合伙人便将该小食品加工厂当时仅有的12000元现金交给了朱丙。朱某回来后对此表示十分不满。又过3个月,朱某告知朱丙,小食品加工厂现已累计亏损32000元(有账可查),朱丙的8 000元应当用来还债,不予归还。且小食品加工场所负债务的债权人正在追讨之中。【问题】: 1、朱某找其胞弟朱丙支持他们时,该合伙企业是否已经成立?为什么? 2、朱丙的出资行为能否视为新加入合伙企业?为什么? 3、对朱丙抽走12000元的行为应如何认定?他是否有权再要求抽回剩下的8000元?请 分别简述其理由。 4、朱丙对小食品加工厂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案例2:华伦公司是由甲、乙、丙3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甲分配或分担五分之三,后,丙、乙各自分配或分担1/5,争议由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允许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也不允许通过诉讼解决。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甲,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2年,名称叫大发汽车配件厂。 问题: 1、乙、丙在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中拥有什么权利? 2、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否与王某再合作建一个经营配件的门市部,门市的货卖给大发汽车配件厂? 3、假如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后来甲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了12万元的合同,此合同是否有效?

模块三: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及习题参考答案4.doc

模块三:《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及习题 参考答案4 模块三《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及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部分案例与分析 【解析】答:(1)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B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即甲只可签订2万元及以下的合同),但B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代销合同有效。 (2)丁和戊的主张都不成立。对丁来说,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丁和戊的主张都不成立。 如果丁向A企业偿还了全部债务,丁可以向合伙人甲、乙、丙、戊进行追偿,追偿的数额为10万元。合伙人丁虽已退伙,但(对外)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第三部分模块实践内容 (一)不定项选择题参考答案

1、ACD 2、A 3、ACD 4、A 5、ABCD 6、B 7、BCD 8、C (二)简答题:略 (三)案例分析题 答:(1)丁以劳务作价入伙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属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允许以劳务作价入伙。 (2)合伙协议约定企业成立后第1年,丁不参加利润分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丁不参加当年利润分配,符合约定要求。 (3)合伙协议约定由丁作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

《经济法》知识点之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商务部规定 B、如果合伙企业的外国合伙人全部退伙,该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C、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时的货币出资必须是外币 D、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2、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 B、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C、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新发生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4、甲、乙、丙、丁一起设立通程普通合伙企业(性质是酒吧),半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事项的表决属于有效表决的是()。 A、甲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合伙企业”,乙、丙同意,但丁反对;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 B、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情况下,鉴于生意清淡,乙提议暂时停业1个月,装修整顿。甲、丙同意,但丁反对 C、鉴于企业之急需,甲提议将其一辆汽车卖给酒吧。乙、丁同意,但丙反对;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 D、鉴于4人缺乏企业经营之道,甲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经营管理人。丙、丁同意,但乙反对;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 5、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以劳务作为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若甲因重大过失造成企业债务,则只有甲承担无限责任 6、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A、某从事餐饮业务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企业的食品材料不足的,可以由合伙人为企业供应”,某日,企业生意兴隆,导致原料不足,合伙人张某从其设立的商贸公司供货给合伙企业,张某的行为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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