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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文件
川教考院招[2010]133号
关于做好2011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在四川省
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院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招办:
随着民航运输业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大量飞行技术专业人员,2011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将面向全国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1600多名。现就该院2011年在川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飞计划
2011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拟计划在四川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230名(其中女生5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教师、四川航空公司、成都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首都航空公司、天津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等全国各大航空公司飞行员。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参加2011年四川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男、女性,文、理科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航飞行人员背景调查标准。
3、身体条件:符合民航飞行人员体检标准。考生可按照《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1)进行自我检测。
4、文化条件:高考成绩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四、招飞程序
1、报名工作由各市、州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汇总名单《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2、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将派员在各市、州设点,对报名学生进行目测筛选、初步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学生进行招飞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大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考生须缴纳面试体检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5、对体检合格考生,由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6、背景调查合格者于6月16日(高考后一周),在中国
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医学鉴定中心(四川省广汉市)进行身体复检。
7、对复检合格并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8、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五、各市、州、县(市、区)招委办公室应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招飞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等;各普通中学应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招飞事宜,严格按照招飞条件,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思想、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本人及家长的报考态度等逐项进行分析,全面衡量,确定推荐名单,切实把好招飞的第一道关口,凡不符合自荐标准的考生不得报名,不得上站参检。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邮政编码:618307
联系电话:0838-*******、:0838-*******(传真)
联系人:代老师
附件1: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附件2: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女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2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体重的计算方式:(身高CM-110)公斤±10%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纹身;腋臭;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痔疮;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裸眼远视力低于0.3(C字表)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0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直系亲属(三代内)有被关、管、杀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附件2: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报名登记表
填表人:联系电话:
注:此名册由各学校填写,初检交区招办带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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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省市县(区)学校
注:凭此表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