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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习惯性三违

煤矿习惯性三违
煤矿习惯性三违

习惯性违章辨识及处罚规定

第一部分通用部分

1、入井矿帽不系帽带者。处罚50元。

2、工作时矿灯、自救器未随身携带。处罚100元。

3、井下休息不戴矿帽。处罚100元。

4、井下躺卧、打盹。处罚100元。

5、带电子表入井。处罚200元。

6、穿化纤衣服入井。处罚200元。

7、在刮板运输机的机槽内行走。处罚200元。

8、擅自脱岗、聊天。处罚100元。

9、在支护不全、不牢且有冒顶危险的地点休息或就餐。处罚200元。

10、通过风门时不随手关门。处罚200元。

11、进入采掘工作地点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处罚100元。

12、空顶作业。处罚200元。

13、不参加班前会。处罚100元。

14、无关人员进入井下机房硐室。处罚50元。

15、乱扔润滑油、棉纱、布头、矿泉水瓶。处罚50元。

16、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处罚200元。

17、没有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交接班。处罚100元。

18、喷浆管路前方有人不停机继续作业。处罚100元。

19、大巷干活未穿反光马甲者。处罚100元。

20、一个人在梯子上干活而无人扶梯子者。处罚50元。

21、工作之前,未进行“手指口述”交接班。处罚责任者50元。

22、对作业现场存在的隐患不汇报、不处理、强行作业。不汇报罚责任者100元,不处理罚责任者200元,强行作业罚责任者300元。

23、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处罚责任者50元。

24、工作场所等禁烟区域吸烟或发现烟头。处罚100元。

25、不按规定运输、储存及使用氧气、乙炔瓶。处罚责任者200元。

26、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

不加锁,已停用的电器开关不切断电源。处罚责任者100元。

27、刮板输送机压住后不处理,不采取措施强行开启。处罚责任者200元。

28、带式输送机跑偏磨架,掉托辊不处理。每处罚50元。

29、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处罚200元。

30、凡两人以上进行作业不指定安全负责人。罚责任领

导100元。

31、各个岗位未按时交接班,不按时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处罚50元。

32、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设备在运转的过程中人员横跨设备。处罚200元。

33、乘人车时抢上抢下,拥挤、嬉戏、打闹,在人车内躺卧。各处罚100元。

34、井下私自修理矿灯。处罚200元。

35、下井时用腰带穿矿灯和自救器时顺序颠倒。处罚50元。

36、人员行走走道心,在轨道上坐卧、逗留。处罚100元。

37、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及电缆,以及停电检修时没有按照停电验电五步骤进行。处罚100元。

38、打架斗殴者。处罚200元。

第二部分皮带队岗位工

A、胶带机司机岗:

122、巡检记录不详细、运转日志记录不规范。处罚300元。B、给煤机司机岗:

123、不及时放空煤仓内原煤导致满仓。处罚300元。

C、漏煤斗看护岗:

124、润滑油、工器具等没放到堆放点。处罚200元。

125、发现大块矸石不及时停皮带处理。处罚300元。

126、发现掘进头、工作面向系统上水煤时不及时汇报。处罚300元。

D、清煤岗:

127、带式输送机运行中,用铁锹或其它工具刮除在滚筒

上的煤泥。处罚50元。

最新许疃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附件12 许疃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按其违章的性质和风险程度分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严重“三违”和安全管理“红线”四个等级。我矿为规范职工行为、操作标准,并且在吸取往年中的一些事故教训,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年度“三违”界定标准。 一、轻微“三违”(不良行为) (一)通用部分 1、“手指口述”安全确认、风险预控不规范、不熟练; 2、进入井口安全确认区又返场; 3、下井人员劳保用品穿戴不符合标准; 4、不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的或矿灯不用灯带扎在腰间,随意斜挎、拖拉矿灯的或手提灯线甩灯头; 5、井下随意关灭矿灯; 6、井下乱扔饮料瓶、食品袋等杂物的人员; 7、升井人员未走刷鞋机道; 8、乘座乘人车不关闭车门或不挂上销子的; 9、乘坐乘人器,双脚不放在脚蹬处; 10、有证未带入井证下井; 11、井下随意摘、坐安全帽; 12、井下奔跑、乱喊(紧急情况除外); 13、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 14、风水软管连接使用异物代替U型卡; 15、风动工具连接处未用铁丝扎牢且未栓留绳; 16、井下坐着、斜靠巷帮等行为有睡觉嫌疑; 17、支设液压支柱未拴点柱防倒绳的; 18、气动道岔使用后,未恢复原位的。 (三)掘进部分 1、使用风动工具不规范的;

2、锚杆机钻孔前,未撤离锚杆机机身附近人员的; 3、放炮前,未对耙矸机操作按钮、照明、电缆等采取保护措施的; 4、大块矸石未破开强行耙装进矿车; 6、耙矸机作业时,未使用照明的; 7、锚杆(索)穿皮的。 二、一般“三违” (一)通用部分 1、未进行入井前安全确认的入井人员; 2、上、下井人员不听从把勾人员指挥; 3、入井前不服从检身; 4、乘罐时拥挤打闹、抢上抢下的。或升、入井人员在罐笼内打闹的,罐笼未停稳打开罐门的; 5、乘罐笼私自提前拉开罐笼门; 6、一般岗位职工井下睡觉; 7、未组织集体升入井或不进行现场交接班的管理人员; 8、两人及两人以上单项作业未安排安全负责人的分工者; 9、跟班干部和班队长开工前、收工前没有进行安全确认,安全确认无记录; 10、开工前、收工前、重要工序转换前、起重吊拉前、开启闭锁前,未进行手指口述、有声安全确认; 11、岗位职工带隐患作业;或存在威胁人身安全隐患时,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12、集团公司和矿所查的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处理的责任人; 13、无证入井人员、特殊工种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 14、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 15、井下班队长、管技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携带瓦斯便携仪及仪器、仪表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未在作业地点正确使用瓦斯便携仪; 16、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四大员”、井下流动电工、电瓶车司机等不携带瓦斯便携仪; 17、锋利工具、配件等入井不装入包内的;

根除煤矿违章现象的对策及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根除煤矿违章现象的对策及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890-71 根除煤矿违章现象的对策及措施(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安全是煤矿天字号的事,实现安全生产是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最为关心和关注的一项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高度重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工会作为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维护职工生命健康就是工会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大量事实证明,在煤矿生产中,绝大多数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行为不规范,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这些违章现象造成的事故,不仅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而且给职工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认真分析违章的成因和危害,只有减少和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才能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一、违章类型: 一是盲目性违章。一部分职工认为煤矿井下作业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三违”管理制度 为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有效杜绝“三违”现象行为,进一步落实两个规范(规范管理、规范操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三违”管理制度。 一、“三违”的识别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一)违章指挥的识别 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2、违章指挥的原因: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和规程,不尊重专家与职工的建议,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3、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放任自流等。

(二)违章作业的识别 1、违章作业行为: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2、出现违章作业行为的原因:安全技术水平不高,不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明知是违章行为,但冒险作业;明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但怕麻烦,图省事而采取违章操作行为;侥幸心里严重,明知这种违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仍采取试试看的违章行为。 3、常见的违章作业行为:不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不负责任;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不执行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等。 (三)违反劳动纪律的识别 1、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劳动纪律包括: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等。 2、常见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工作时间干私活、办私事;工作中不服从分配,消极怠工;不听从指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正常工作;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概述(doc 25页)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概述(doc 25页)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 21.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 22.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 23.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 24.安监员、班组长、工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 2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 26.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 27.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5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架空乘人索道的。

2019新煤矿习惯性违章300条(潞安集团编写)

煤矿习惯性违章300条 煤矿安全生产,关键因素在人,在人的遵章作业、在人的行为规范。 企业和社会已形成共识,煤矿多数事故是违章作业造成的。研究发现,违章作业现象中不少是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300条”主题是“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预防”——预防习惯性违章应是本书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生产一线,习惯性违章与一些职工的文化知识水平、思想警惕性、工作态度、个人情绪等诸多因素有关。有的职工,由于对各种规章制度知之不全,知之不细,一直按多年的老行为习惯作业,形成了违章还浑然不觉;有的职工性格倔犟、行为粗鲁,干活往往凭个人喜好,不肯听从别人劝说和指挥,或者工作起来怎么快、怎么简单就怎么干,不管这规定、那要求,毛手毛脚, - 1 -

造成了违章还不以为然;还有的职工看到现场条件不好,完成任务难度大,就产生厌烦、厌倦情绪,干活敷衍应付、马虎凑合,行为与规章制度“撞了车”也“心安理得”。有的职工因家庭问题、工友和工作中的问题不愉快,或家庭事务多、经济负担重等情况,心情郁闷,工作中漫不经心,造成操作“走神”,违章之后还不知其然。凡此种种,习惯性违章频繁发生,安全事故就不会绝迹。煤矿企业如果让这些职工对自己的“习惯”习以为常,就是放纵一大隐患。煤矿的所有规章制度,如果都用职工的流血、企业的损失去验证,就是管理人员的渎职。 预防职工的习惯性违章,首先要让职工提高警惕性,认清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基层队组不妨在安全教育活动中,在班前十分钟里多讲些因习惯性违章导致的事故案例,开展实实在在看得见、 - 2 -

摸得着的警示教育。其次是常查找职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发动职工自查、互查,并将查出的行为表现列出来,放在能使职工本人常看到的地方,以提醒职工不要对这些坏习惯麻木不仁,从而告别坏习惯。第三,要分析研究职工习惯性违章的根源,解决诱发习惯性违章的各种问题。如帮助职工改变倔犟的脾气、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职工克服因家庭及工作问题导致的不愉快因素,从根本上解决习惯性违章问题。第四,对于因习惯性违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坚决严肃处理,使违章者付出代价,从中接受教训。 预防要从治理着手。只有习惯性违章者改掉恶习、陋习,以新的思想观念、新的行为举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才会有根基、有发展。 公共习惯性违章 - 3 -

煤矿“三违”管理规定

XXXXX煤业有限公司 “三违"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与国家得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得指导思想,依据《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体例》、《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得规定,有效地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与违犯劳动纪律,避免与减少各类事故,保证职工得生命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得思想,自觉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按章指挥,带头制止“三违”,严格管理,敢于动真,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与违犯劳动纪律者,不管就是干部还就是工人,都一律追究责任,按章处罚.对发现“三违"而不制止得,与“三违"者同样处罚,领导干部在场得要先罚干部. 第三条凡有下井任务得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与工人都有权举报“三违”。 1、生产口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每人每月举报1个指标,安全副总每月举报2个指标。 2、调度中心、通风部、生产部、机电部、地测部、安监部、总工办、皮带队、综采队、准备队、井下机电队、运输队、通防队、抽放队、综掘队等生产口各部室与队别副队长以上人员每人每月举报1个“三违"指标(按月考核)。 3、安监部安检人员每人每月举报1个“三违”指标(按月考核)。 第四条举报“三违”得原则: 1、举报“三违”得依据就是“三大规程”、《“三违”标准》、各种措施、相关标准、法规等.

2、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就是。 3、必须就是在现场制止“三违”者得不安全行为。 4、已经上报得“三违”,任何人没有权力随便撤消(经落实不属“三违”除外)。 第五条举报“三违”得程序: 1、举报“三违”人员,到安监部领取举报“三违”卡。在现场遇到“三违”行为,立即制止,并进行现场教育。同时按“三违”卡得项目逐项填写清楚。特别就是“三违"简述栏,要写清“三违"得行为过程,帮教栏写清现场帮教情况,交回安监部.凡已经过现场帮教得事故组不再落实。 2、两个人及多人共同在现场举报一起违章,经现场帮教后,直接上报。没有特殊情况,事故组不在落实。 3、地面单位到事故组领举报“三违"卡,按1、2得程序操作,“三违”卡报事故组. 4、井下所有“三违"卡,当班必须交回安监部,当天交事故组登记、处理。 第六条对举报“三违"过程中意见分歧得处理: 1、凡就是举报人员在现场未对“三违”人员帮教或“三违”过程表述不清得或未指明“三违”行为,在“违章者”完全不知情得情况下被举报得“三违",经落实不按违章处理。若举报人不负责任,不讲事实,随意举报“三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凡就是在现场不见本人得违章(如脱岗、或其它)。安监部事故组对这类违章人员,要及时通知其单位值班干部告知其本人,在三日内到事故组落实,否则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3、举报“三违”发生意见分岐,只能在事故组落实、处理,由意见方提出要求,事故组安排时间,双方当面说清,如有一方不能按时到达,按弃权处理,若违章者到举报人单位或家里去说情,寻衅闹事等,举报到安监部,每次罚闹事者200元。 4、集体作业,个人违章,而现场落实不了责任得,对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 第七条“三违"分类及指标规定: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优选稿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 21.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 22.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 23.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 24.安监员、班组长、工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 2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 26.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 27.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5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架空乘人索道的。

煤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成因及对策参考文本

煤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成因及对策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成因及对策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在新的发 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 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对搞好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 实指导意义。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其中安全发展 是基础,没有安全什么都无从谈起;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 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 持续,就是要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持续 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就是要处理好安全与生产、

煤矿三违处罚管理规定

煤矿三违处罚管理规定 为杜绝煤矿“三违三松”现象的发生,明确“三违”界定范围,特制定了三违处罚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识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煤矿三违处罚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矿三违处罚管理条例 一、一般“三违”界定范围 (一)、共性方面 1、井下不按规定正确佩戴矿灯、自救器的; 2、乘罐、乘车不按规定排队的; 3、井下作业粉尘较大时不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 4、工作时间干私活,看书(专业书籍除外)、看报的; 5、井下不戴安全帽、脱靴子、关闭矿灯、自救器不随身携带的; 6、井下不正确使用矿灯,背后甩灯,灯绳打结的; 7、“三违”人员拒绝检查或谎报单位、姓名的; 8、井底车场未按照规定路线行走的; 9、井底车场及主要大巷随地大小便的; 10、井上下把钩工未按规定负责把钩、搜身、开关罐门、目接送罐等工作的; 11、井下临时停车地点未按规定使用便携式阻车器或掩车 的; 12、巷道内推矿车过巷道交叉口、弯巷及前方有人时不吹

哨的; 13、上下罐人员擅自打开、关插罐门的; 14、井下没有系矿帽帽带的,升井未冲刷胶靴的; 15、人车内吃饭的、乱扔垃圾的; 16、井下坐高压注浆管的; 17、其它认为一般“三违”的。 (二)、采煤专业: 1、人员进入煤墙工作时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 2、液压管路接头未按规定正规使用“U”型销子的; 3、泵站需要加乳化油时,未使用专用油桶和油泵; 4、非紧急情况,使用紧急停机开关的; 5、采煤机停机时离合器手把未打到停电位置; 6、刮板运输机超负荷时,反复打倒车的; 7、乳化液泵工不会使用折光仪的; 8、更换液压元件没有停止乳化液泵的; 9、工作面上下隅角悬顶面积超过规定,没有按要求进行卸顶板锚杆螺帽的; 10、工作面在采用单体支柱调整支架时,没有使用双防倒绳或采用远距离进行供液的; 11、其它认为一般“三违”的。 (三)、开拓掘进专业 1、使用耙装机时,用锚杆或撬杠代替操作手把的;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新版)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69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新版) 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

煤矿违章的成因及对策

煤矿违章的成因及对策 煤矿如果没有安全的生产场所、作业环境和工作秩序,生产就无法进行。可以说,确保安全生产是做好煤矿一切工作的前提。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几乎都伴随着违章,违章虽然不等于必然发生事故,但事故的发生中必然源于违章(极特殊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杜绝违章,就基本控制了煤矿事故。 一、违章现象的成因 违章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无知愚昧型",另一类可以称为"明知故犯型",人是违章行为的实施主体,人的主观意愿是违章行为产生的内在的、根本的、必然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职工素质低,缺乏保安意识。煤矿职工队伍由于文化水平低,自主保安能力差,存在着临时思想和雇佣思想,加之个别部门和单位安全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安全培训流于形式,甚至疏于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不了解、不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必然会导致违章行为发生。 二是侥幸心理作怪,消极对待规章制度。并非每次违章行为都会演变成事故,甚至多次违章,长期违章也可能侥幸地不发生事故。正是由于违章同事故间的非必然的、不等量的关系,使职工产生一种麻痹、侥幸的心理,形成了不遵章作业,消极对待安全隐患的不良惯性。加之遵章作业势必给工作增加"不必要的难度",规范作业不如非规范作业随心所欲,自由度大,致使工人在工作中图省工、省时、省力,抱着侥幸的心理,明知故犯,便导致事故不可避免地发生。 三是"三程"贯彻不力,安全管理不严。一方面,生产指挥者或安全管理者自身素质不高,对安全知识、安全教程知之不多,不能发现违章现象,更谈不到纠正和制止违章行为,助长了违章行为的产生和长期存在。另一方面,由于安全管理者安全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对违章行为的认识不足,使其在工作中人为降低生产管理标准,明知违章,却漠然处之,任其发展,在事故发生后的追查和处理中,采取"无所谓"的态度,不负责任,不讲原则,草草了事。甚至出于个人工作成绩,小集团政绩等利益考虑,隐瞒事故,包庇责任人,使有关责任人和其他干部职工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和教育,姑息迁就,心慈手软,纪律松懈,安全管理又不到位,技术管理存在漏洞等等,都为违章行为的再次发生埋下了祸根,甚至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控制违章的对策 1、切断违章源头 本文来自-----中国煤炭论坛https://www.wendangku.net/doc/5f11208279.html, 违章行为是人的主观意识带来的,因此,抓好职工安全思想意识的提高,就等于抓住了违章行为的关键。一是要提高各级领导的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真正肩负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严格事故追查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违章行为发生。二是要强化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通过

100条习惯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及防范措施 一、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 1、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或其它违章指挥命令。 2、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集控室安全帽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3、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高跟鞋、凉鞋,长发未盘在帽内,工作时戴围巾和穿长衣服,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服及袖口衣扣必须系紧,不穿的工作服不能随意乱放。 4、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在现场危险的地方停坐休息。 5、使用没有防滑垫的梯子或登在距梯顶少于1 米的梯蹬上工作,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体上。 6、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抹布或绵纱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操作设备时未按规定使用手套及其它工具。 7、厂区内禁止抽烟。 8、集控室、电子间、热工工程师站、捞渣机操作间、主厂房厕所及其它设备间不允许有烟头。 9、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掌)的鞋子。 10、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各种特种作业设备。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12、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未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上下投掷工具及物件。 13、操作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 14、操作砂轮、气锤或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工作时不戴防护镜,炉膛看火未戴防护镜。 15、接触联胺、氨、酸、碱等有害液体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 16、设备运行时在下列区域长期工作应戴防护耳塞:锅炉设备现场、汽机主厂房、输煤皮带、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及电除尘现场,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佩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17、在下列作业时未使用防护口罩:磨煤机内部检修和燃烧器拆装检修;空预器清灰,炉膛、烟道电除尘器内部清灰;磨煤机加钢球;拆装保温;容器内打磨。 18、擅自变动现场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设施,检修工作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未按检修措施悬挂“禁止操作”牌。 19、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0、将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绕在闸刀上使用;接临时电源未挂“临时接电牌”,擅自用检修箱电源。 21、将220V电灯当行灯使用。 22、使用未带漏电保安器或未可靠接地的电气工器具。 23、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未垂直放置并固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小于5米。 24、起吊重物时,未设隔离带和没有监护人。 25、人站在物体上使起吊平衡,在吊物下停留或通行。 26、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 27、用钢丝绳绑扎吊运压缩气瓶。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总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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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街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

**煤业有限公司“三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岗位达标要求以及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在工作时间(包括学习、会议)和场所内公司职工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 3.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旧街煤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二、管理责任 1.公司所有职工对“三违”人员和行为均负有制止、举报、监督、配合调查的责任。 2.安检科负责公司“三违”人员和行为的检查、举报内容调查核实、处罚教育、建档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根据相关会议及事故分析报告的决定对“三违”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安检人员、班组长、跟班带班管理人员负责对“三违”人员的现场教育。 5.安检科及“三违”人员所在队组负责违章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后续跟踪,违章指挥人员的后续跟踪由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和跟班领导共同负责。

三、“三违”行为的判定 1.违章指挥是指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组织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规定,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不尊重专家及职工意见建议,以完成生产指标为目的强令和指挥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可能导致多人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在现场作业过程中以完成本岗位作业任务为目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岗位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流程、方法、标准,或在安全条件不具备且未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包含措施不当)的情况下,服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或存在其它不规范的操作,可能导致自身及其它作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是指不遵守公司考勤、会议及班组建设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和管理制度,可能影响到职工精神风貌建设和本岗位、本部门、其他岗位和部门正常工作的行为。 4.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公司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确认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三违”行为的管理 1.制止及纠正

安全生产“三违”界定标准及奖罚规定

安全生产“三违”界定标准及奖惩规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局属各生产单位严格执行矿务局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遏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第一章“三违”一般性知识 “三违”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三违”行为,往往由师传徒,由甲传乙,侥幸变“经验”,习惯成自然,由于对事故的严重后果没有意识或认识不足, 使违章者自觉或不自觉地置自己或他人于危险状态,甚至酿成悲剧。 一、“三违”的定义: 1、违章指挥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或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 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约占60~70%。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者之中,违章指挥危害最大,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也最为严重,它具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重特性,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不可抗拒性,特别是隐性违章指挥不易发现,但对安全的威胁更大。 2、违章作业

主要是指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 主要是指员工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二、“三违”产生的根源 “三违”现象有人的心理、生理以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如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低下以及不健康的安全心理;休息不足、劳动强度大导致意识疲劳;不良情绪和异常心理的影响;逆反、偷懒、走捷径和省事心理作怪;观察不细致,思想不集中,反应不敏捷,操作不熟练;自控能力差,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差;教育培训未到位或无证上岗;现场缺乏安全检查和监护,现场管理人员责权不清,安全责任意识树立不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不执行或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力,安排工作、指挥生产时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等。 实际经验表明,反“三违”要控制23种人:一是善于冒险、不考虑后果的“大胆人”,二是冒失莽撞的“勇敢人”,三是吊儿郎当的“马虎人”,四是满不在乎的“粗心人”,五是心存侥幸的“麻痹人”,六是投机取巧的“大能人”,七是固执己见的“怪癖人”,八是牢骚满腹的“情绪人”,九是难事缠身、心事重重的“忧愁人”,十是急于求

煤矿工人反习惯性违章的对策与措施

煤矿工人反习惯性违章的对策与措施 据统计,煤矿事故90%是由于违章造成的,这一数据揭示了员工“三违”是煤矿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在“三违”造成的事故中,习惯性违章屡见不鲜,这充分说明员工在作业时不按章作业,图省事、走捷径、“胡干、蛮干”是造成事故的根源。因此,加强对员工自主保安意识教育,提高员工自主保安能力,杜绝习惯性违章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习惯性违章的成因 煤矿井下工人习惯性违章的成因是:一是从众心理,这一心理主要有在于新参加工作或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员工,辨别“三违”的能力不强,盲目无知,别人干什么,就跟风干什么。二是侥幸心理,存在侥幸心理的主要是老员工,他们抱着“经常这么干,没事”,领导和安检人员又没在,抓不着等侥幸心理。三是习惯心理,违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领导看惯了,工人干惯了。四是麻痹淡化心理,认为常年干,没出什么事,安全意识淡化了。五是蛮干心里,只想产量进尺,一味图快,装大胆,逞英雄,不按章操作。六是煤矿井下恶劣的环境,黑暗、噪音、烟尘和繁重的体力劳动,使员工不堪重负,心理烦躁,所以操作起来简化程序,马虎对付,粗心大意,时间长了,就形成一种习惯,而这种不好的习惯有时领导看惯了,工人干惯了,久而久之给安全生产买下了隐患。 二、制止习惯性违章的对策与措施 职工存在习惯性违章,也说明我们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规程落实不到位,习惯性违章是一种劣习和顽疾,根治起来很困难,要彻底杜绝必须刚柔并济、标本兼治。 1、实施钢性管理治标 通过严格管理、严格制度、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对安全生产实施刚性管理,铲除滋生习惯性违章的土壤。 (1)各级领导干部严格管理,带头管住习惯性违章。制止习惯性违章首先必须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对于习惯性违章,不能习惯性不管。各级干部对安全生产要严格管理,特别是对习惯性违章要敢说敢管,敢于碰硬,用铁心肠、铁面孔、铁手腕,要与习惯性违章作斗争。很多时候习惯性违章是我们领导干部“惯”出来的,或者“默许”出来的,比如掘进工作面直眼放炮距离要100米,工人为

煤矿生产中常见的习惯性违章

公共习惯性违章 1、上班迟到、班前会上睡觉。 2、酒后入井。 3、穿化纤衣服下井。 4、携带烟草、明火入井。 5、下井人员携带手机或其它电子物品。 6、不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7、工作服衣袖不系扣,头灯、自救器斜背在肩上。 8、戴安全帽不系带,上下班途中手拿安全帽,井下作业地点休息时取下安全帽当坐垫。 9、井下作业时,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 10、不遵守乘车侯车、架空乘人车制度,互相嬉戏打闹,故意上下左右摆动,携带超长超重物件乘坐架空乘人车。 11、多人拖、拉一个猴车,抢占猴车,或用猴车拖、运超重工具或设备。 12、不遵守侯车制度,人车未到在大巷两帮侯车。 13、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从非行人侧上下车。 14、上下人车,不走人行道,从车辆连接处穿过。 15、违规走大巷。 16、扒、蹬、跳车。 17、乘坐人车时不排队或插队。 18、乘坐人车时,不关车门或互相嬉戏打闹。 19、乘车时横七竖八乱躺,或将身体、携带物件伸出车外。 20、乘坐电机车机头。 21、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队。 22、在井下巷道行走时,走道心。 23、无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上岗。 24、睡岗、脱岗、空岗。 25、跨转载机、皮带机,不走行人过桥。 26、敲帮问顶不使用专用工具。 27、用过的棉纱、布头不用铁通盛装,乱扔乱放。 28、人为损坏材料、设施,或将材料乱扔乱放。 29、不现场交接班。 30、早出井、等消卡。 采煤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 31、不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 32、乳化液泵站长流水。 33、乳化液配比浓度不达标。 34、加设乳化液后不使用折射仪检测配比浓度。

35、人员进入采空区作业。 36、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7、有伞檐不处理而继续施工。 38、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规定,继续组织生产。 39、液压单体支柱钻底量超过规定时,不及时穿靴。 40、单体支护不规范,不垂直顶板。 41、两巷超前段支护数量不够或不采用放倒措施。 42、超前柱未连接或连接不合格。 43、液压支架端面距、错差超过规定。 44、支架不接顶,初撑力不达标。 45、采煤机开机不开水,停机不停水。 46、采煤机开机时带负荷。 47、采煤机开机时不发警报,停机时不闭锁。 48、采煤机停机时滚筒不落地。 49、采煤机开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未确认机组转动范围内有无人员及障碍物就开机。 50、采煤机内外喷雾不能正常使用,继续割煤。 51、采煤机不挂瓦斯检测仪。 52、割煤时采煤机前方支架伸缩梁或护帮板未收回或收回不及时。 53、跟机拉架时,架前、架间、支架附近有人作业,盲目拉架。 54、采煤机割煤时留顶底煤或割顶底板。 55、采煤机割煤时顶底板割不平或出现台阶。 56、端头割煤时,工作面和顺槽顶、底板过渡段未割平缓、不衔接。 57、采煤机割煤后拉架跟不上,护帮板打不到位。 58、采煤机停机后,手把不打到零位,不切断电源。 59、移架、顶溜后,支架手把不及时回位。 60、移架过程中不开架间喷雾。 61、移架后不升紧支架。 62、推溜时刮板链弯曲度过大,溜子推移步距不一致。 63、推移工作面输送机时,该区段煤壁侧有人作业。 64、拉移运输机头时,不用液压缸,而用单体柱顶移。 65、两端头提前移切顶密集和回梁回柱。 66、人员用手直接清理电缆夹中间的煤块。 67、人员进入机道或跨越运转设备时,不停机闭锁。 68、转载机、皮带机、输送机不报警。 69、转载机、皮带机、输送机司机在设备运行状态下处理堆煤和浮煤。 70、输送机、转载机搭接不合理,造成拉回煤。 71、拖移转载机时,施工人员站在危险范围内。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旧街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

**煤业有限公司“三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岗位达标要求以及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在工作时间(包括学习、会议)和场所内公司职工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 3.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旧街煤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二、管理责任 1.公司所有职工对“三违”人员和行为均负有制止、举报、监督、配合调查的责任。 2.安检科负责公司“三违”人员和行为的检查、举报内容调查核实、处罚教育、建档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根据相关会议及事故分析报 告的决定对“三违”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安检人员、班组长、跟班带班管理人员负责对“三违”人员的现场教育。 5.安检科及“三违”人员所在队组负责违章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后续跟踪,违章指挥人员的后续跟踪由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和跟班领导共同负责。 三、“三违”行为的判定

1.违章指挥是指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组织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规定,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不尊重专家及职工意见建议,以完成生产指标为目的强令和指挥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可能导致多人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在现场作业过程中以完成本岗位作业任务为目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岗位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流程、方法、标准,或在安全条件不具备且未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包含措施不当)的情况下,服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或存在其它不规范的操作,可能导致自身及其它作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是指不遵守公司考勤、会议及班组建设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和管理制度,可能影响到职工精神风貌建设和本岗位、本部门、其他岗位和部门正常工作的行为。 4.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公司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确认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三违”行为的管理 1.制止及纠正 在意识到本人行为属于“三违”时,应立即停止违章违规行为,进行自我纠正。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说明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一)严峻“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觉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5.跟班治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接着组织生产的。 6.治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治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预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15.工作地点发觉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专门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治理人员违章指挥。 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21.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22.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 23.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

24.安监员、班组长、工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2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 26.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 27.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5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架空乘人索道的。 28.入井前不检身、乘罐乘车不点勾的。 29.人行车、罐笼超员的点勾工。 30.井下机电峒室、皮带机头、油脂库等有关地点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的责任人。 31.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未消除火种的。 3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33.高层建筑支架不按标准架设作业的。 34.车辆运输人、货混装的。 35.机动车辆无证驾驶的。 36.装火车皮试、时,绞车钩头挂好后,绳鼻子和绞车机尾站人的,在大绳内侧行走或站立的,绞车超挂车的。 37.焊接人和切割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容器的。 38.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的。 39.将氧气瓶、乙炔瓶一起运送的。

煤矿三违分析及防范措施

煤矿三违分析及防范措施 一、煤矿“三违”现象的现状及主要表现 1、违章作业 有很多工人觉得工作多年,过分自信,存在侥幸心理,撞运气,不顾规章制度的约束,图省事,走捷径,凭自己的习惯和经验,对工作满不在乎,干起活来马马虎虎,冒险蛮干;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部分工人责任心不强,图省事、怕麻烦,在工作中容易导致思想麻痹,为了多出一些煤九不注意安全,甚至有意违章作业;有些人重效益、图节约,重生产、轻安全,只注重赶进尺、赶产量,忽视了安全工作;有些工人为了省事、省力气,有意识减少必要的程序而违章,久而久之,把有意识违章变成习惯性违章;还有很多工人无证上岗,未经培新或培训部合格就上岗,缺乏生产技能和紧急应变能力。 2、违章指挥 指挥者文化水平低,不熟悉案情技术规程,对生产现场不了解,盲目指挥,错误决策;明知道可能有危险,存在侥幸心理,强令他人去干;明知道违反安全规程,为了抓生产,完任务,指挥违章作业。还有。在煤矿生产中,小到班长、技术员、大到副矿长、矿总工程师,他们在指挥中,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处于被动时,又找不到妥善处理办法,往往容易违心的让安全给生产让路。

3、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认为不值得大惊小怪的事,习以为常,但这往往会造成许多不该发生的事故,有些工人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不在规定地点休息,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井下吸烟,到废弃巷道活动,视劳动纪律为儿戏。 二、煤矿“三违”现象的原因分析 1、职工素质低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从事采掘工作的人员是农民工,其中许多人文化素质低,有的甚至是文盲、半文盲,加上他们往往没有经过系统培训,所以安全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差,缺乏不要的安全知识和工作技能,再加上对煤矿安全规程不够了解,容易违章出事。 2、生产至上心理 1)急功近利,一味追求产量和利润,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2)对待安全隐患不像解决生产问题那样迅速、果断。3)思想麻痹、走马观花。4)干部,工人都认为多出煤,就多效益,多一分收入,从而忽略安全,将安全摆在了次于生产的位置上。 3、侥幸心理 4、麻痹大意心理 5、焦虑急躁心理 6、投机取巧与懒惰心理 7、冒险蛮干心理 8、从众心理 9、逆反心理10、盲目服从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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