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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作者: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时

间:2018-05-11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浏览次数:108

鲁发〔2017〕40 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维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长期以来,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大量资产,但也存在资产权属不明、成员边界不清、管理组织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限制了集体资产的有效配置和顺畅流转,抑制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是管长

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推动城乡一体化加快发展,促进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有利于提高集体资产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实现我省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奠定制度基础。二、准确把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

社会生产力,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二是坚持依法有序和守住底线。严格工作程序,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防止外部资本侵占和内部少数人控制。三是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推进。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区分不同性质的集体资产和不同类型的村(组),选择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试点先行,分类指导,稳慎开展,不搞一刀切。五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围绕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改革,确保各项举措有效落地。(三)目标任务。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对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继续按照已有部署抓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集体公益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建立集体统一运行管护的有效机制,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对经营性资产,着力推进确

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2017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总结经验做法;2018年,分类推进,将改革工作扩大到所有涉农乡镇(街道),重点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等基础性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涉农村(居)清产核资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完成改革的涉农村(居)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2021年,开展改革扫尾工作,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三、认真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一)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乡、村、组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都要进行清产核资,并将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依法依规处置清产核资中的各类问题。资产规模较大或群众争议多的村(组),可以根据农民意愿聘用专业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成员公示,经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确认后,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

账和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备案等制度。清产核资工作由省政府统筹安排、市级协调指导、县乡负责组织实施。已完成清产核资的村(组),要按要求查缺补漏,健全档案信息,规范整理,安全保管。(二)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统筹做好所有村(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县(市、区)要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性规范或意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协商确认并实施。成员身份确认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在乡镇(街道)登记备案,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三)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对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宜折股量化到户,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股份合作制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股权设置应以

成员股为主,集体股的设立与否及所占比例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员股可以仅设置人口股,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分别设置人口股和农龄股(劳龄股);有条件且需要的地方也可以设置扶贫股、独生子女奖励股等。股权管理提倡实行静态管理,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成员身份和集体资产份额。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完成改革的村(组)都应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成员结构、资产情况等,建立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现阶段可由县级政府农业(经管)部门负责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据此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发挥好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作用;要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鼓励资产规模较大的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和规

范管理。妥善处理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厘清权责边界;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可以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五)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在试点地方,积极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办法。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集体资产量化为股权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记载股份信息,作为其参与集体经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稳慎探索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范围、条件和程序,现阶段只能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同时要防止出现持有份额较大股东。鼓励各地特别是各级试点县(市、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制定集体资产股份继承的具体办法,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鼓励县(市、区)、乡镇(街道)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等平台,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区域性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中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渔业水域滩涂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探索正确处理国家、集体、

农民三者利益分配关系的有效办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在试点基础上探索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的具体办法。(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决不是将集体资产“分光吃净”,而是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领和支撑农民增收致富。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各类集体资产、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集体积累和政府帮扶资金等,发展符合地方规划和群众需求的相关产业,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集体资产运营应采取市场化方式,可以由改革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也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托管、联营、股份合作等方式,由其他主体经营或与其他主体联合经营。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承担财政支农惠农项目,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各类资本共同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培育农业“新六产”。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力争到2020年年底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使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收入翻番。(七)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建设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

系统,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立专业化的农村集体经济财会、审计监督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提高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重大决策事项、债权债务等定期审计。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发生侵占集体资产的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四、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保持历史耐心,增强担当意识,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改革工作由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农业厅、省委农工办牵头实施,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配套的支持政策、分工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建立健全“省级全面负责、市级协调指导、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各地要统筹谋划,梳理细化各项改革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强督导考核,确保稳妥推进。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做到亲自部署重要工作、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要事项、督办重要案件。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与正在推进的有关改革做好衔接,发挥改革的综合效应。对于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涉及重大政策调整的,

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二)加强政策支持。要逐步增加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应负担。进一步完善财政引导、多元化投入共同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完善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担保等政策,健全风险防范分担机制。统筹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所需用地。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免征契税,对签订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免收确权变更中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费;对新成立的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小微企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政府拨款、减免税费、扶贫投入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改革工作的支持,安排专门资金予以保障。(三)强化农村经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为抓手,健全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根据农村人口数量充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必要办公设备,确保责任和人员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容错机制,落实激励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基层农经人员投入改革、奉献改革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四)加强法治建设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多种

途径深入解读中央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广泛宣传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积极做好农村集体产权保护各项法规制度的制定、宣传、落实工作,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仲裁和司法救济工作。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增强政策执行力。加强工作督导调度,指导各地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推进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五)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改革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拓展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功能,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决杜绝借改革之机为本人和亲友谋取私利。对改革中借机低价变卖、转移财产、挥霍浪费等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本意见自2017年12月30日起施行。此前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doc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 上的讲话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1) (xx年xx月xx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刚才,孙书记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面,就如何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和集体产权改革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保护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把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主要是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符合身份的社员当股东,村民变股民,对村集体资产共同管理、监督、分配收益的一项制度创新。 二、为什么要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健在于增加农民收入。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对于农民增加收入意义重大。从权利看,绝大多数私有制国家的农民只有一个土地权利,而中国农民则有两个权利,一个是家庭拥有承包地带来的土地权利,一个是集体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推进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X〕37号)和中共X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试行意见》(X农委[X]6号)、中共X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X〕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因地制宜、规范操作、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明晰和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为重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X年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一年时间,全面完成全镇24个村(居)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居)于

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机构,制定方案。我镇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落实专人办公,细化工作措施,制订改革方案,各村(居)应设立相应农村产权改革工作小组,既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民意,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又要依法履行民主决议程序。制定具体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需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镇、村(居)联合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实行分类登记造册。清理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性资产。但已实行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草地、林地和农户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不纳入清理核实范围。清核资产可以不作评估,按实际盘点数量,可以按账面原价确定价格。清产核资结果,需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并张榜公示。 (三)核对成员,界定身份。严格遵循《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X农业〔X〕21号)规定的“宣传发动、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源自农村 服务三农

目 录 行业背景中农信达产品服务我们的优势

国家政策2016年12月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明确了改革的重点任务,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201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引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简称一号文件,文件明确把“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作为推进农村供给侧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 中央、国务院 2017年12月,农业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上,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发言,今年起至2019年底,将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最全面、规模最大的一次清产核资,同时继续扩大改革试点,2018年将试点县增加到300个,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2017年9月,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全国100个县(市、区)为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重点在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等五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中央、国务院 农业部中央、国务院

政策落实

改革定义与目标 农村产权制 度改革定义 农村产权制 度改革目标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 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 收入的重大举措,主要就是着力 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股份 合作制改革和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建立农 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盘活 资产 增加 收入 构建 体系 确权 到户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属完整、 流转顺畅、保护严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 集体产权制度;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身份, 明细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 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 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 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进展 自农村里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有。大部分村都在精心准备、紧密配合,全面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准各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但总体进度来说比较援慢。农村人口40279万人,目前已界定33292人。 二、存在时题 根据我县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工作要求,4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人员身合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但是,由于部分村重视不够,工作思路不清、进程缓慢。一是一些村尚未制定成员身份界定方案或制定的方案不切合实际,针对性不强。导致身份界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各村工作小组学习不到位,到现在还对集体产权改革的目的,内容。程序不清楚,或一知半解,工作开展无序。三是个别村对此项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度缓慢,相关数据资料整理不及时,会议记录不完整,有的甚至没有会议记录(要求按程序记好会议记录,公议记录是工作的重要凭据)。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明确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按照我县实施方案要求,当前重点任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和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要重点突出。分类施策,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成员身份界定工作要严格工作程序。整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群众认可、积极引导的原则;清产核资工作中要把握好清查核实,明确产权,健全制度;这两项工作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只有扎实做好这两项工作,下步才能开展折股量化。建立信息平台等一系列工作。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改革工作从去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最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今年10月底全面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2017 年8月-2017年10月为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工作已完成,2017年11月-2018年9月为实施阶段,2018 年9月-2018年10月为总结阶段。目前正在开展实施阶段,方案中明确制定了实施阶段开展各项工作时间界限,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至今尚未完成,严重影响了改革进程。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希望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扎实推进。严格时间界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任,三是明确范围和要求,各村要依照《桥头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意见》和《桥头镇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制定成员界定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身份界定不清的问题。严格按照清查核实程序要求,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 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厅字〔2005〕43号 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省人事厅制定的《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涉及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做好有关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确保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平稳过渡。 事业单位已经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要按照本办法进行规范和完善;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应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优先从本单位符合岗位要求的现有工作人员中选聘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对现役军人配偶,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残疾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至6级伤残人员,以及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所在单位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的,可暂缓签订聘用合同,缓签期延续至前述情况消失;或者只保留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直至该人员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职工拒绝与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给予其不少于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仍未另行择业的,应当劝其办理辞职手续;未另行择业又不辞职的,予以辞退。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过程中,对未能竞聘上岗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2004〕15号)中的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妥善安置。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2月31日(此件发至县)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结合××工作实际,就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和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通过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明晰确定集体产权关系,落实集体经济活动民主管理,建立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二、工作原则

(一)把握改革方向 坚持农民集体所有权不动摇,坚持××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执行法律和政策不动摇,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防止改弱集体经济,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尊重农民意愿 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改革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公正、公平、公开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改革的各个阶段和每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民主协商解决改革中的矛盾纠纷问题。 (三)维护群众利益 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责,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正当利益,尤其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受益。 (四)有序推进改革 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通过××会,确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实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五)坚持××的领导 坚持××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

某村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8年某村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开展“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按照《xx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一、股份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产权清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的集体股份合作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服务功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基本目标 通过推进集体股份制改革,努力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运行机制,达到:资产存量清楚,价值总量真实;产权主体明晰,股权设置合理;组织机构健全,监管体系完整;经营机制灵活,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实的目标。 二、改革基本原则 (一)民主决策、农民自愿。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 (二)公开、公正、公平。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做到依法办事,对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无政策依据的问题,必须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 三、确定改革基准日 以年月日为改革基准日。(基准日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的截止日期。确定基准日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四、开展成员身份界定

成立xx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排摸工作小组,按照《xx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研究界定方案,并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后予以公示;成员花名册确认后进行张榜公示。 五、清产核资 将村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全部清理,同时区分出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对非经营性资产只做数量登记,对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在做好数量登记的同时进行资产量化,作为村集体总股本。 六、股权设置(一村一策,仅供参考) 股权设置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比例,设置应以个人股为主,个人股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尽量不设置集体股,不设置集体股可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经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个人股占比%,公积金%,公益金%,公积金用于弥补合作社亏损、扩大合作社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合作社资本。公益金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全体股东集体福利、设立帮贫扶贫基金、奖励为本集体做出重大贡献人员等集体支出。股权管理为静态管理的模式,依照成员身份界定基准日为基础,“生不添、死不减”,可在户内继承。 七、成立法人治理机构 (一)机构名称:县镇(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机构设置: 1.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由全体股东代表组成,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本社的股东代表应民主推选产生,每3—5户推选一名股东代表,最少不得少于20人;股东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可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也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具体议事规则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 2.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按章程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方式,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由

河南省济源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

河南省济源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深化改革谋突破聚力发展促振兴 ——河南省济源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 济源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因济水发源地而得名,是愚公移山精神的原发地,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市域面积1931平方公里,山区面积占88%以上,耕地面积51万亩,人口万,是中原城市群14个核心发展区城市之一。2018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亿元,增长%,居全省第4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46元,居全省第2位,增长%;农业现代化实现程度%,居全省前列。 一、坚持问题导向,绘就农村改革新蓝图 为深化改革工作,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权能不整、流转不畅、保护不严等问题,济源市委、市政府在多方考察、精心部署的基础上,出台《济源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提出“六权确权、两股两改两建”总思路,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委农办牵头,农牧、国土等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历届市委市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向农业部、省委、省政府汇报,牢牢抓住

镇村两级书记,形成齐心协力抓改革的格局。坚持一套机制抓改革,通过部门联合、层层培训、一线指导、目标管理、示范引导,改革办红头文件通报表扬,青头文件提醒督促,黑头文件通报批评,保障了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同时,设立联络员,建立专职队伍,有效解决改革“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一揽子文件助改革,先后出台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抵押担保办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文件30余个,强有力地推动了改革工作。 二、坚持明晰归属,启动农村改革新航程 (一)突出重点,清产核资“家底清”。济源市以“查全、登清、核准、管住”为目标,综合采用聘请专业会计、实地丈量、现场拍照、手绘资产资源分布图等“四种方法”,按照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清查核实、公示确认、镇级审核、账务处理、建立台账、纳入平台等八个步骤,圆满完成638个村组级清产核资任务。全市清查资产总额亿元,较改革之前增加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亿元,较之前增加亿元。 (二)突破难点,身份确认“成员清”。济源市积极探索成员身份确认的办法和程序,形成了“确定截止日—入户调查—制定方案—确定成员—编制名册—成员备案”六个步骤,统筹考虑土地承包关系、劳动贡献、社会保障等因素,重点对财政供养、上学参军、政策移民、妇女儿童等四类特殊人群的身份,按照“尊重历史看祖籍、兼顾现实看户籍、宜宽不宜严、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 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803 【发文字号】鲁办发[2018]3号 【发布部门】中共山东省委 【发布日期】2018.01.16 【实施日期】2018.0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鲁办发〔2018〕3号) 各市党委,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高等院校党委: 《山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2018年1月16日

山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市级以下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市级以下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应当体现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特点,遵循领导人员成长规律,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推动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四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611698077.html, 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 作者:李收房 来源:《农家科技》2018年第09期 摘要:东海县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遵循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切实保障和发展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核实集体家底,界定成员身份,产权股份量化,建立集体经济组织,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做好改革工作,要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抓好宣传培训和组织保障,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东海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释放乡村振兴发展的新动能 1.资源整合要效益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以有效唤醒“沉睡”的土地资源,充分利用闲置、荒置土地,并且通过流转,让土地向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聚集,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产生土地的规模效益。通过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就从农业发展内部提供给了资金支持,弥补了农村资本投入不足的瓶颈问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将流入农村,这样就从外部加大了对农业资本的投入。通过内部的造血和外部的输血,为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发展新动能和历史新机遇。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的生产“三要素理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土地、劳动、资本要素的集中、活化与提升。 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因地制宜,对农村土地资源较多,农民改革意识较强的村庄,注重产业扶持和政策引导。汤庄村流转土地613亩,流转率达30%以上,郇圩村流转土地959亩,流转率达40%以上,西蔡村流转土地932.28亩,流转率达100%,并且都成立了土地经济合作社,破解农村土地小农经营,闲置分散,生产率低的发展难题,真正实现土地的规模效益,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推动了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2.资源盘活要收益 产权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而流动性是产权最为重要的特征。牛山街道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在明晰所有权、稳固承包权基础上,放活经营权,让资源盘活,劳动力自由流动,释放产权的激励功能、协调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牛山街道产权制度试点改革,17个村 共清查资源性资产79480.76亩,经营性资产33147.88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1445.14万元。通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 东”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农工组〔2016〕7号)文件,解释如下: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通过开展“三变”改革试点,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形成先行先试改革典型模式,为全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改革发展培育示范样板。为切实维护集体及农民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宁国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皖办发〔2015〕48号)和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工组〔2016〕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通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推动生产要素向农业积聚,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目标任务。通过推进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2017年,每个乡镇、街道选择1个群众基础好、村“两委”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典型发言汇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典型发言汇报
健全领导体制 创新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强 化组织领导,坚持上下联动,依法规范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 效。 7 月 18 日, 全县 563 个自然村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确认工 作,初步清理核实集体资产 14.39 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 2.75 亿元,集体土地 总面积 116.2 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 85.85 万亩。我县各镇街正在加速录入和 审核清产核资系统数据, 有 98 个村已完成县级审核任务。 ******等 10 个镇 (街) 的改革村(居)已完成成员身份确认结果公示阶段,******等已转入资产股权量 化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成立阶段。 一、坚持三个到位,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机制 我们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全面促进城乡融合、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动 力,坚持三个到位,确保推进扎实、保障有力。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将农村产权 制度改革纳入全县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实行重点管理,重点调度。成立了由县 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府分管副县长分 别为副组长,25 个县直部门单位和 16 个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单位继续抽调了 27 名工作 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督导考

核工作,各镇街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党政群 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工作推进到位。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一线 调研指导,现场推进部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目标、勤调度、压责 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县关于稳步推进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 《**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 《**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等多个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改革的任 务目标、时间节点,确保了干有依据、改有方向、推有标准、完有时限。编制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操作程序、配档表、流程图、清产核资登记表和人口 调查摸底表等业务指导材料,确保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个环节环环 相扣、经得住历史检验。三是协调保障到位。县政府列支了 120 万元专项工作经 费,用于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支出;各镇街按照 要求列支 50 余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全力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 了改革的顺利进行。b5E2RGbCAP 二、聚焦三个关键环节,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把清产核资作为基础前提。在前期“三资”清产核资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我县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 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 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全县有 13 个镇街聘请了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资产 评估事务所全程参与清产核资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把成员身份确 认作为核心内容。在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基础上,我县 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在民主 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标准。对有争议的内容,采取一村一策、民主协商、

xx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xx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清远市和连州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安排,根据《连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二、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2、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的原则 3、规范操作、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工作实施进度安排 1、成立机构、动员部署(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 “经济联合社”由镇驻村干部、“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会员、群众代表联合组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经济合作社”由镇村驻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理事会、党代表、村民

代表组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工作机构成立后,应召开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两级动员会,按上级会议精神与文件要求,动员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3月16日-3月23日) 详细制订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措施。改革方案要明确以下内容:(1)成员身份确认。要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按照“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参照、以民主决策兜底”的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2)集体资产量化。资产量化是对经营性资产和纳入改革范围内的其他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非经营性资产,登记造册,建立有效管护机制,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对资源性资产,加快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及信息化管理工作。股权管理遵循公平、公开,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3)召开会议、审核方案。召开成员大会,要求本经济合作社2/3以上的户代表或有选举权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会上对改革方案进行审议,要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改革方案通过会议审核后,公开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镇工作领导小组批复。会议中要完善签到表、图片、记录、公示图片等资料。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言稿暨汇报

XX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原创)根据县委、县府领导的安排部署,我镇XX村被列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实践,在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走出了一条自己特色的道路,即“产权改革引领脱贫攻坚”,运用“产权改革+精准扶贫”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蓬安县西北部,距县城区28公里,幅员面积27平方公里,辖18个村1个居委会,125个村民组。辖区总人口18223人,幅员面积27平方千米。总户数3864户,耕地面积10117亩(其中田5250亩,土4867亩),农民人均耕地面积1.1亩。精准脱贫整村退出村5个,脱贫任务人口1280人。 二、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及镇属各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设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试点村也相应的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同时将拟今年整村脱贫退出的合作村和马家嘴村一并纳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范围。 (二)广泛宣传,深入调查民意。我镇在试点村通过召开村两委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大会广泛宣传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了做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试点工作家喻户晓,我镇组织召开大小会议100余次,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组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组干部深入到农户家中对农村土地、林地、房屋产权的基本情况以及矛盾纠纷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和调查,广泛收集民意。 (三)确权颁证,加快土地流转。镇党委政府以“确实地、赋真权、准登记、颁铁证”为目标,以“逐步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围绕“四个中心”:即“确权主体以农民为中心、登记颁证以村组为中心、改革责任以镇为中心、监督指导以市县为中心”,本着“严程序、保稳定、稳推进”的原则,圆满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为农村土地流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家底。我镇指导试点村对资产、资金、资源进行逐笔逐项清查,清查一项登记一项,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遗不漏。村“三资”清查小组,负责对清查登记的“三资”情况进行逐项逐笔核实,重点核实“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通知) 鲁厅字[2005]42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 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省人事厅制定的《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要求,

是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要注意组织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不断总结经验,确保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2月31日

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 山东省人事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2004]15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按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工作任务、编制员额和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要求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

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岗位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设置的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的具体工作岗位。 第五条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岗位的职能部门。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事业单位的岗位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岗位管理政策和结构比例标准,指导和监督实施,并具体负责省直属事业单位和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省直各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实施工作。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辖区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管理工作。 第二章岗位分类 第六条事业单位岗位一般分为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类岗位和工勤服务类岗位,每类岗位按等级层次进行划分。

202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汇报范文稿

202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汇报范文稿自富民县2018年11月22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之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在强化领导、宣传发动、规范程序上发力,稳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就我们的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XX镇截止目前完成清产核资的村6个,组46个,完成成员身份界定的村6个,组46个。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机构,精心组织 2018年11月29日,XX镇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制定下发了《XX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富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整领导组织,建立了双组长负责制。成立了《XX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添置了办公设备,抽调了3名成员充实镇产改办公室,明确了时间节点,细化了改革任务,制定了操作流程,并指导各村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产改方案。 (二)强化保障,夯实基础 XX镇拨付12万元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示范点村给以重点扶持倾斜。为使各项措施落地,XX镇狠抓责任落实了,一是XX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会同镇目督办

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检查力度;三是会同镇纪委和镇监察室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了的追责问效;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XX镇坚持培训先行,开展集中培训2期,直接培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村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村会计共计712人次,以会议、研讨、座谈等形式,组织学精吃透改革的目的和操作程序,并通过党员联系户和村民代表联系户的形式带头宣讲渗透,充分统一思想、打消顾虑。此外喷印固定标语41条,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资料等1300余份,产改公告52份,资料汇编18份,云岭先锋手机短信1条,电子标语2条。从而营造了浓厚的改革氛围,切实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 (四)坚持原则,突出重点 1、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 在清产核资方面,对村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一是发布清产核资公告,组建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各类资产,摸清底数、明确权属;二是“一表决”“一审核”(即召开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清产核资方案、召开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清产核资结果评议审核),使全体村民参与其中,确保核查结果公开公正;三是结果上报完成系统录入工作。XX镇清理结果情况,有经营性资产的村1个,组8个。全镇资产总计账面数为9876659.85元,核实数100407597元(其中:货币资金账面数5686385.05元,核实数5686385.05元; 固定资产账面数合计4190274.8元,核实数94721211.95元);资源性

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工作流程 一、成立机构 市县镇党委书记亲自挂帅,成立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村组成立改革工作实施小组。 二、制定方案 市县镇制定本区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镇指导村组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三、宣传培训 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举措和目的、意义,分级分层开展动员培训。 四、清产核资 在市县镇指导下,以2017年12月31日为清查登记时点,以村 1

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流程 组为单位开展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结果公示公开,并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 五、成员确认 镇指导村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成员确认办法,并根据该办法拟定成员名单。确认办法和成员名单一并进行三榜公示。公示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确认。 六、资产量化 镇指导村组制定经营性资产量化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与量化结果一并进行公开公示。公示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确认。以股份的形式量化的,倡导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股权管理方式。 七、制定章程 镇指导村组制定章程。将章程、成员确认办法及成员名单、资产量化方案及结果一并提交成员大会表决。 八、健全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和章程选举产生社委会或理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监事会。 九、发放权证 权证由县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发(印章)。 十、巩固完善 将改革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巩固改革成果,深化完善股份权能,加强信息化管理 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的通知 鲁政办字〔2009〕10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政府机构设置及调整情况,参照国务院机构简称,我们对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做了修订。为方便使用,现将修订的《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印发给你们,供内部使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省科技厅)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民委) 山东省公安厅(省公安厅)

山东省国家安全厅(省安全厅) 山东省监察厅(省监察厅) 山东省民政厅(省民政厅) 山东省司法厅(省司法厅) 山东省财政厅(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厅(省农业厅)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 山东省商务厅(省商务厅) 山东省文化厅(省文化厅) 山东省卫生厅(省卫生厅)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口计生委) 山东省审计厅(省审计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省环保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外办) 三、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国资委) 四、省政府直属机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 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广电局) 山东省体育局(省体育局) 山东省统计局(省统计局)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局)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省新闻出版局) 山东省林业局(省林业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监局)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监局) 山东省旅游局(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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