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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病原微生物菌

(公卫)病原微生物菌
(公卫)病原微生物菌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使用、保藏、运输与管理

王同展山东省疾控中心病原微生物所所长

实验室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重大疾病防控,事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事关公共卫生安全。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SARS事件后,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更加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0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后,相继出台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使用、保藏、运输就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其有关规定现简述如下:

一、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使用、保藏与管理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是指可培养的,人间传染的真菌、放线菌、细菌、立克次体、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病毒等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保藏机构鉴定、分类并给予固定编号的病原微生物。病原微生物样本是指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人和动物体液、组织、排泄物等物质,以及食物和环境样本等。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是具有感染性的物质,是人类传染病预防控制、科研、教学、检疫检验、质量控制的必要材料,是保障国民健康、国家社会经济安全和生物安全的重要生物资源,它与农业微生物、工业微生物、药用微生物、林业微生物、兽医微生物、普通微生物、海洋微生物等共同构成完整的国家微生物资源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传染病菌(毒)种和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实行分类管理。1985年国家颁布的《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对菌(毒)种的收集、分类、保藏、使用等作了相应的规定。2006年1月卫生部颁发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共涉及160种病毒、6种朊病毒、155种细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类病原体和59种真菌类病原体,根据其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1~4类,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菌(毒)种或样本的保藏是指保藏机构依法以适当的方式收集、检定、编目、储存菌(毒)种或样本,维持其活性和生物学特性,并向合法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单位提供菌(毒)种或样本的活动。保藏机构是指由卫生部指定的,按照规定接收、检定、集中储存与管理菌(毒)种或样本,并能向合法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单位提供菌(毒)种或样本的非营利性机构。第七条,保藏机构的设立及其保藏范围应当根据国家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医疗、检验检疫、科研、教学、生产等方面工作的需要,兼顾各地实际情况,统一规划、整体布局。省级菌(毒)种保藏中心根据工作需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设立一个。第二十条,非保藏机构实验室在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当在6个月内将菌(毒)种或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医疗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教学和科研机构按规定从事临床诊疗、疾病控制、检疫检验、教学和科研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保管其工作中经常使用的菌(毒)种或样本,其保管的菌(毒)种或样本名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但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行政部门有特殊管理规定的菌(毒)种除外。以上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在工作中分离鉴定得到的地方菌(毒)株的使用、运输、保藏等参考有关规定执行。

二、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运输与管理

2004年颁布实施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作了最新的规定。第十二条,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由不少于2人专人护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第十三条,需要通过铁路、公路、民用航空等公共交通工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承运单位应具备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批准文件予以运输。承运单位应当与护送人共同采取措施,确保所运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安全,严防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事件。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的《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简称《运输规定》,第八条在固定的申请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多次运输相同品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可以申请多次运输。多次运输的有效期为6个月;期满后需要继续运输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第九条规定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第十条,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提交运输出发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上报卫生部审批。第十一条,对于为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申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卫生部之间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进行上报和审批;需要提交有关材料原件的,应当于事后尽快补齐。

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中将感染性物质分为A、B两类。A类感染性物质指在运输过程中与之接触能对健康人或动物造成永久性残疾或致命疾病的感染性物质。A类感染性物质使人染病或使人和动物都染病者联合国编号为UN2814,其运输专用名称为危害人的感染性物质;仅使动物染病者联合国编号为UN2900,其运输专用名称为仅危害动物的感染性物质。B类感染性物质不符合A类标准的感染性物质,其联合国编号为UN3373。运输专用名称为诊断标本或临床标本或生命物质B类。《运输规定》第十二条,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容器或包装材料应当达到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规定的A类(对应联合国编号UN2814)包装标准,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温、耐高压的要求,并应当印有卫生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签、标识、运输登记表、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单位应当对护送人员进行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在护送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第十四条,申请单位应当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发的《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到民航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通过民航运输的,托运人应当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和国际民航组织文件《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要求,正确进行分类、包装、加标记、贴标签并提交正确填写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交由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的航空承运人和机场实施运输。如需由未经批准的航空承运人和机场实施运输的,应当经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七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h内分别向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护送人所在单位和保藏机构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发生被盗、被抢、丢失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三、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第331条,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条例》第六十一条,经依法批准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卫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被盗、被抢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该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该实验室设立单位的主管部门还应当对该实验室的设立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二条,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托运单位和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七条,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或者承运单位、保藏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试题:

1.简述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概念。

2.简述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病种、毒种的人员,如违反行政部门规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与程序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与程序 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实验室保存菌种主要为标准菌株和临床分离出的菌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菌种、毒种不在本室管理范围之内。本实验室无毒种保存。 三、菌株保存及使用规定 (一)菌种保管有专人负责,保存于冰箱中,冰箱门加锁,确保菌种安全。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交接手续。 (二)菌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包括病人姓名,菌名、保存日期、药敏记录。菌种的使用、转移、销毁应有记录和负责人签名。 (三)各种菌种应按规定时间接种,一般在接种三次后作一次全面的鉴定,注意菌种有无污染及变异,如发现变异时,应及时更换。 (四)菌种保存范围及向外单位转移,应按国家卫生部规定执行。所有存在菌种应有清单。 四、管理程序 (一)检验用菌种应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的标准菌株,或使用与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商业派生菌株。 (二)检验用菌种的管理由专人负责。负责菌种的申购、接收与复活、保藏、定期传代、检查及销毁。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菌种,并监督其使用。负责填写菌种记录。 (三)菌种的申购、接收 1.根据检验要求申购所需菌种,写明购买菌种名称、标准菌号、数量、保藏机构。 2.对新购进的菌种应仔细核对菌种标签、包装完整性和随菌种附有的说明书,及时填写菌种保管登记记录。 (四)菌种的保藏、传代 1.标准菌株的复活或培养物的制备应按供应商提供的说明或按已验证的方法进行。 2.冻干管开启后可制备菌种甘油管和转种斜面。

3.斜面菌种1~3个月传代一次,传代次数不得超过V代。传代应及时填写制备及传代记录。 4.除另有规定外,菌种冻干管、甘油管应保存于-20℃以下冰箱中,菌种斜面、菌液应保存于2~8℃冰箱。 5.冷冻菌种一旦解冻转种制备工作菌株后,不得重新冷冻和再次使用。 6.保藏的菌种都要有明显的标志,标明菌种名称、标准菌号、接种日期、传代数与菌种记录一一对应。 7.菌种甘油管贮存五年,斜面和抗生素微生物鉴定用菌液贮存三个月,黑曲霉斜面和菌液贮存一年。 8.每个工作日检查一次菌种冰箱温度,长假期每隔两天检查一次。 (五)菌种的检查 1.菌种甘油管制备时应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贮存期内每年进行一次纯度和特性确认。 2.必要时对工作菌株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 (六)菌种的发放、使用 1.根据需要发放菌种,填写领用记录,注明菌种用途。 2.按检验要求制备菌液,填写菌液制备记录。 3.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如发现制备的菌液菌落数不符合检验要求时应重新制备。 4.凡是与菌种接触过的用具均应121℃,湿热灭菌30分钟后方可洗涤。 5.使用菌种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污染。 6.未经批准,不得将菌种带离检验室。外单位索取的菌种,应经科主任批准后发放。 (七)菌种的销毁 1.保存的菌种失去活性、变异或超过贮存时间,应进行灭活销毁(121℃),湿热灭菌30分钟),填写销毁记录。 2.销毁无保存价值的冻干菌种和失效的菌种甘油管,需经科主任批准,并在帐上注销,写明销毁原因。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宣传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新时期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和民心工程,自2009年起实施,免费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如下12项卫生服务: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2、健康教育服务; 3、预防接种服务;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7、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2)2型糖尿现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 9、结核病患者管理服务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1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12、中医药健康管理。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是什么 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是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使大

家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终使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如何实施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财政部门提供经费保障,各级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所等专业机构提供技术培训与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通过团医院、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 四、服务的对象及重点人群包括哪些 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居民。0-6岁儿童、孕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五、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哪些具体的实惠 可免费享受:建立和使用健康档案、获得健康教育信息、接种相关疫苗、儿童与孕产妇年度体检与健康指导、老年人年度健康体检、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年度体检和每年至少以上4次随访服务、传染病防治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等。 六、居民如何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居民根据所在的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安 排,积极配合,即可享受到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具体参与方法:一是接受上述机构人员上门登记建档; 二是参与上述机构建档;三是直接到上述机构要求建档等。

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条例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颁布单位: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5号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1月2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是指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管理工作。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运输包装分类为A类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以及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按照本规定进行运输管理。 第四条运输第三条规定的菌(毒)种或样本(以下统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运输。 第五条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教学、科研、菌(毒)种保藏以及生物制品生产的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六条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在运输前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一)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接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 (四)本规定第七条第(二)、(三)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容器或包装材料的批准文号、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容器或包装材料承诺书; (六)其它有关资料。 第七条接收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实验室; (三)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菌(毒)种或样本保藏、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批准文件。 第八条在固定的申请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多次运输相同品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可以申请多次运输。多次运输的有效期为6个月;期满后需要继续运输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九条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时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符合法定形

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一、健康档案服务 社区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尤其是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均可获得建立健康档案的服务,用于诊疗活动及健康管理。 (一)居民健康档案内容里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它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 (二)不同人群的建立方式不一样,居民的健康档案既可以通过入户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上门服务时在居民家中建立,又可以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建立。 (三)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已建档居民到基层卫生机构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二、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居民在社区服务机构每年可获得不少于12种健康宣传资料,观看到不少于6种健康知识影像资料,参加不少于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可参加不少于1次针对各类重点人群及重点疾病的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指导。 三、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服务;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1岁以内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服务,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包括1次孕早期随访,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孕25-26周、37-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随访。还可享受一般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及心理指导等孕期保健服务,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五、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65岁以上老年人登记,可获得每年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对所有老年居民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和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六、预防接种服务 0-6岁适龄儿童可免费接种12种国家一类疫苗服务,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风、麻腮疫苗等;免费建立预防接种卡、证、簿;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症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

什么是抗生素,抗生素分类,抗生素的危害及益生菌与抗生素的关系

抗生素滥用的危害及益生菌与抗生素的关系 抗生素以前被称为抗菌素,事实上它不仅能杀灭细菌而且对霉菌、支原体、衣原体等其它致病微生物也有良好的抑制和杀灭作用,近年来通常将抗菌素改称为抗生素。抗生素可以是某些微生物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物质,用于治病的抗生素除由此直接提取外,还有完全用人工合成或部分人工合成的。通俗地讲,抗生素就是用于治疗各种细菌感染或抑制致病微生物感染的药物。 青霉素是最早被发现并大规模使用的抗生素,第二次世界大战促使青霉素大量生产。1943年,已有足够青霉素治疗伤兵;1950年,产量可满足全世界需求。青霉素的发现与研究成功,成为医学史的一项奇迹,拯救了千百万肺炎、脑膜炎、脓肿、败血症患者的生命,及时抢救了许多的伤病员。从那以后,从各种各样的微生物中发现了具有抗菌作用的物质,现在即使不依赖微生物也能通过化学的手段合成抗生素。抗生素研究进入了有目的、有计划、https://www.wendangku.net/doc/5011986021.html, 系统化的阶段,还建立了大规模的抗生素制药工业。金霉素(1947年)、氯霉素(1948年)、土霉素(1950年)、制霉菌素(1950年)、红霉素(1952年)、卡那霉素(1958年)等陆续被发现。 重复使用一种抗生素可能会使致病菌产生抗药性。20世纪60~80年代,随着越来越多抗生素的发现与使用,面对细菌,人类似乎一下子拥有了大批武器。遇到很多葡萄球菌感染病例,医生们大都不假思索地注射青霉素,效果显著。青霉素刚投入使用的时候,一天用100个、200个单位就很有效了,后来使用剂量明显上升,再后来,即使剂量上升药效也很差。到了今天,即使是治疗普通的呼吸道炎症,一袋注射用生理盐水(250毫升)中需加入青霉素剂量为1 000万个单位——用量上升了几十万倍。“不是青霉素不好了,是敌人变得越来越狡猾、强大了。”曾经遥远的“超级细菌”现在已经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极度接近。如今“超级细菌”的名单越来越长,包括产超广谱酶大肠埃希菌、多重耐药铜绿假单胞菌、多重耐药结核杆菌。其中,最著名的一种是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简称MRSA)。耐药性越强,意味着感染率和死亡率越高。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就是抗生素的过度使用,中国人均年消费量在138克左右——这一数字是美国人的10倍。https://www.wendangku.net/doc/5011986021.html, 益生菌挽救抗生素惹来的祸 抗生素仅适用于由细菌引起的炎症,而对由病毒引起的炎症是没有疗效的。而且,人体内存在大量正常有益的菌群,如果用抗生素治疗非细菌性炎症,会杀死人体内的正常菌群,引起菌群失调,不仅对疾病无益,还会招致其他疾病的发生。 益生菌(probiotics)这个词源自希腊语,其中“pro-”表示“有益于”,“biotics”表示“生命”,所以在字面上该词可解释为“有益于生命”。直到1987年,“当代益生菌之父”——英国学者罗伊·福勒博士(Dr. Roy Fuller)对益生菌给出较完整的定义:益生菌是一种活的微生物喂养补充剂(制剂),通过改进服用者的肠道微生物菌群平衡从而对服用者产生有益的效果。

菌、毒种管理制度

菌、毒种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中心菌、毒种的分离、鉴定、申购、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 3.职责 3.1相关实验小组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 3.2中心必须指定2名菌、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3.3中心负责人负责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核。 3.4公司管理层批准本中心实验室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 病原微生物采集、分离、鉴定及保管: 4.1.1 因工作需要对病原微生物采集、分离、鉴定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 4.1.2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集、运输、保存病料。 4.1.3 病原微生物需设专人登记保管,统一编号立案,存放容器应加锁或加封,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丢失。如发现数量不符,要及

时上报主管部门。 4.1.4 建立健全病料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病料采集、使用、保存和销毁情况。 4.2 菌(毒)种的保管 4.2.1 实验用细菌、病毒由实验室统一编号立案。 4.2.2 设专人负责保管,要有严密的登记制度,有详细的菌、毒种登记卡片和档案,菌、毒种库应由2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门与锁必须牢固有效,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要有详细的分类清单,严防错乱,避免丢失。 4.2.3 对不能使用的菌、毒种培养物及材料应及时作无害处理,对无保存价值的菌、毒种淘汰时,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4.2.4 领取实验用菌、毒种时须由主管领导签字,注明实验用途及使用数量。 4.2.5 使用人建立菌、毒种使用记录,使用时应在空气净化的密闭工作室内进行。不同的菌、毒种不得在同一室内同时操作。 4.2.6菌、毒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2.7菌、毒种保管人员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分管病种的检验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并详细记录在《菌、毒种登记表》。 4.3索取、领用和发放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简介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简介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版)及相关免费服务内容介绍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免费建立统一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首次建立个人档案的居民可以免费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腰围及臀围进行心肺等体格检查。 二、健康教育:为辖区居民提供免费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服务,宣传普及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计划生育、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免费为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并提供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服务。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为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建立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提供产前检查,开展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对产妇进行产后访视,了解产后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访视指导。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每年对管理的慢性病的人群进行1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血糖检测。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患者进行用药、饮食运动、心理健康指导,登记管理的慢性病人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年至少提供4次面对面随访。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对辖区内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健康指导。患者在自愿或家属配合下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年至少随访4次面对面随访,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及时发现、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

微生物室菌毒种管理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实验室对菌种、毒株的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 发事件对检验工作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害,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 进行,维护广大检验工作者的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部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编写。 1.3分类 本预案主要针对以下突发事件: (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危险品泄露事件: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泄露、意外接触或可能感染、爆发感染病疫情和群体性 不明原因疾病等。 (2)菌种泄露事件:主要包括标准菌株、室间质评菌株、临床标本的菌株。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检验科微生物室菌种、毒株泄露的应对工作。 2.组织体系 2.1领导构架 在医院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有医疗部指挥协调,处理菌株泄露的应 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构架 检验科将组织由科主任、科副主任、副书记以及各专业组组长组成

的应急管理小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检验科微生物室的工作人员要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信息报告 事件发生后,检验科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专业组组长或专项负责人(如生物安全主管、质量主管)汇报,检验科应急处理小组经核实及初步处理不能解决后,要立即报告医疗部。 4.具体应急处置方案(见下图 4.1、4.2) 5.宣传和培训 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及相关法规、制度,加强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有计划地对检验科各级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和管理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及应变能力。 6.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将及时修订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1菌种泄露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管辖区域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区卫生局和社区中心的要求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第三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主要体现两个结合,一是经费管理采取预算和项目管理相结合;二是经费核拨以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第四条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五条根据本年度区卫生局对我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数额,结合辖区实际服务人口,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第六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 第七条按照有关规定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对于按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居民收费。 第八条对下拨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第九条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所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专项资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不得与其他经费混用。 第十条补助资金用于为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事业经费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规范支出项目的规定: 1、允许支出的项目: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必要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人员补助、查体材料费、成本、宣传的成本、宣传单、印刷费。 2、不允许支出的项目:人员工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等。不得用于各种罚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 第十一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对每笔经费实行跟踪管理。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通报、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第十四条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益生菌的研究与应用

益生菌的研究与应用自1929年英国的Fleming发现了抗生素以来,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但从本世纪40年代,随着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的广泛应用,其种种弊端也逐渐被人 们所认识。比如导致动物胃肠道正常菌群失调,产生耐药性和药物残留等副作用,给动 物和作为动物产品消费者的人类的健康都带来了危害。有些国家因此已从立法上限制了 抗生素的使用。于是,国内外许多学者日趋关注和寻找能够克服上述弊端的抗生素替代物。益生素的研究开发便随之引起各国的重视,其应用于动物生产的良好效果已被大量 的试验和生产实践所证实。 一、益生素的发展历史及应用现状 1、发展历史 益生素(Probiotics)是可以直接饲喂动物的有益活体微生物制剂,也叫活菌制剂(Biogen)或生菌剂。 益生素真正被重视起来并应用于动物饲养业中是从六、七十年代人类发现了抗生素的 种种弊端之后才开始的。Redmend(1968)就报道了乳酸杆菌经口饲喂仔猪,减少下 痢、改善发育的效果。日本真田等曾提出给仔猪饲喂酪酸菌减轻了仔猪下痢,继之星野 等报道了东洋菌的芽孢制剂经口饲喂或添加在饲料中,预防治疗仔猪及犊牛的下痢以及 提高仔猪、犊牛、肉鸡的增重率,改善饲料效率等效果。 2、应用现状 据报道,美国准许直接饲喂的微生物已有40多种,年使用量约8000吨以上,在欧洲 仅法国1991年市场上销售的益生素品种就不低于50个;日本1989年估计使用量在1000 吨以上;我国对于益生素的开发利用虽然起步较晚,但起点较高,发展较快。目前年使 用量也在1000吨左右。 各国选用的益生素菌种不同。我国正式批准生产使用的菌株,主要有蜡样芽孢杆菌、

菌毒种管理制度

菌毒种管理制度 目的:对本公司用于研发、生产和检定用的菌毒种的分离、检定、申购、保存、保管、领用、销毁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确保国家相关法规要求,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研发、生产和检定用的细菌、支原体、立克次体或病毒等。 职责:试验室专人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公司管理层批准实验室一、二类菌毒种的申购、领用及销毁的审批。 规程: 1、总则 菌毒种,系指直接用于研发、制造和检定生物制品的细菌、立克次体或病毒等,以下简称菌毒种,按《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基础分为四类。 1.1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1.2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牛物。 1.3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1.4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2、菌毒种的来源 菌毒种按照使用途径,分为:研发用、生产和检定用。 2.1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的来源 2.1.1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包括DNA重组工程菌种,来源途径应合法,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1.2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统一进行国家菌毒种编号,备单位不得更改及仿冒。菌毒种 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或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保存、检定及分发。未经注册并统一编号的菌 毒种不得用于生产和检定。 2.1.3各使用公司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及时进行检定,用培养基保存的菌种应立即检定。 2.1.4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公司的菌毒种施行统一管理。 2.2研发用菌毒种 2.2.1应用基因工程技术,研发人员设计目的基因,将目的基因重组到质粒,将重组的质粒导入宿主细胞中使其表达,从而产生所需要的蛋白。 2.2.2研发人员应做好菌毒种的研究资料 2.2.2.1菌(毒)种的来源、特性和鉴定资料 2.2.2.1.1菌(毒)种的来源、可用于生产的研究资料或者证明文件、历史(包括分离、鉴定和减毒等),特性和型别、对细胞基质的适应性、感染性滴度、抗原性、免疫原性、毒力(或者毒性)及保护力试验等研究; 2.2.2.1.2详细说明基因治疗所用的目的基因及其来源(尤其是有否涉及国内外专利问题,应有专利查询资料),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知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知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知识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启动年限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2009年) (二)健康教育(2009年) (三)预防接种(2009年)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2009年为0-3岁,2011 年调整为0-6岁)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2009年)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2009年) (七)慢病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 病患者健康管理)(2009年)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2009年)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2009年) (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2012年新增) (十一)中医管理(2015年新增) (十二)结核病管理(2016年新增) 二、经费安排 (一)项目启动后每年经费补助标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各年补助经费情况为: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为15元,2011年后为25元,2013年为30元,2015年人均40元,2016年人均45元。 (二)2016年经费补助标准 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其中,中央承担36元,省级承担6.9元,市(县)共同承担2.1元。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项目配套资金的通知》(黔财社〔2015〕7号)规定,按4:6的分担比例进

行规范和统一,市级财政承担0.84元,县级财政承担1.26元/人,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村级承担40%左右任务(我县根据省相关文件按48%左右的经费划拨给村卫生室)。 三、2016年国家和我县工作目标任务指标 (一)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 (二)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国家是90%)以上。 (三)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 (四)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五)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60%以上。 (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保持在80%以上。 (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 (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 (十)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到100%(国家是9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肺结核患者的规则服药率要求全疗程规则服药达到90%以上。 四、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技术指导机构:县疾控中心、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卫生监督所 (三)执行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也

4.益生菌与人类的关系

益生菌与人类的关系非常密切,可以讲:“如果没有益生菌的存在,人类的健康就难以保证,生存就困难”。从研究结果发现;婴儿出生几个小时,在其肠内就出现双歧杆菌,1-2周时双歧杆菌占绝对优势;有关资料报道:母乳喂养的婴儿粪便中双歧杆菌占99%以上,人工喂养的婴儿粪便中双歧杆菌占90%以上。并且证实双歧杆菌终生存在,只有在患病、衰老时,其菌量即减少。见下例: 年龄与益生菌的关系 年龄双歧杆菌菌数 1~4天9.3±2.5(47) 5~9天9.9 ±1.5(90) 4~6岁10.1 ±0.6(97) 20~64岁9.8 ±0.7(100) 65~86岁9.4 ±0.8(85)注()内数字表示检出率 数字表示10的次方数 饮食与益生菌(双歧杆菌)的关系 饮食 双歧杆菌数 碳水化合物过 量增加 脂肪过 量激减 蛋白质过 量正常 纤维素过 量变化不大 饮食改变时对双歧杆菌也有影响。如33名日裔美国人由日本饮食转变为美国饮食时,其双歧杆菌的对数由8.20→9.25。 疾病与双歧杆菌的关系 疾病名 称双歧杆菌数

胃酸减少 症少数减 少多数消失 胃切 除 减少 十二指肠溃 疡 减少 大肠 癌 减少30~70% 肝 癌 减少40% 胃炎、胰腺炎、胆管炎、十二指肠炎、空肠炎变化不大 麻疹、痤疮、酒渣鼻、肛门瘙痒症变化不大 慢性多发性关节 炎增加慢性肾 炎 部分消失 婴幼儿感冒、鹅口疮、口内 炎减少或消失 慢性便秘 时25%减少或消失 除上述各因素对双歧杆菌有影响外,还存在个体差异与药物的影响尤其是抗菌素的影响最大,如每4小时1次口服250mg的四环素,双歧杆菌立即消失。还有报道情绪变化对双歧杆菌也有影响。 5.3 益生菌研究的简要历史 对于益生菌的研究,从1899年发现到目前,在这100余年漫长岁月中,科学界积累了大量的资料,证明这是一个具有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领域。益生菌的研究主要经历了发现、认识和现代研究应用3个阶段。 5.3.1 发现阶段

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1、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办法 2、指定管理人员统一登记、保存、发放,按时传代,定期鉴定: .普通琼脂斜面保存法肠道杆菌、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可接种于不含糖的普通琼脂斜面上,斜面底部应加少许无糖肉汤膏,以防干涸(但变形杆菌“OX”及伤寒沙门氏菌“O”菌株的保存,则不加肉汤膏)。经35℃培养18-24小时后,移于4℃冰箱中,一般可保存1个月,每月传代1次。 .血琼脂斜面保存法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应接种于血琼脂斜面上,35℃培养生长后,放4℃冰箱中保存,链球菌须半个月至1个月移种一次,肺炎链球菌的新分离菌株须2-4天移种一次,以后逐渐延长移种时间,在适应后可延至半个月移种一次。 .脑膜炎奈瑟氏菌宜用巧克力斜面,并在35℃孵箱中保存,一般每2日移种一次,其他特殊细菌,则分别选用各自适宜培养基。 .半固体穿刺保存法将细菌穿刺接种于琼脂半固体或血清琼脂半固体内,经35℃培养18-24小时,再以无菌手续加入灭菌液体石蜡约1cm厚度,移放于4℃冰箱中保存。琼脂半固体适用于肠道杆菌及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的保存,一般可保存3-6个月。血清琼脂半固体适用于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及脑膜炎奈瑟氏菌的保存。 .菌种应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并由部门负责人经常督促检查,工作调动时,应及时作好全面交接工作。 .菌种应存放于安全的地方,所用冰箱和柜应加锁 .菌种传代时,必须

在无菌室或接种罩内进行,以防污染。 .菌种必须每种设一记录卡,其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编号、来源、分离日期、鉴定日期、鉴定者、鉴定结果、传代情况及所用培养基、保存方法、温度、使用转移及销毁情况、保存者、部门负责人等。.所保存的菌种应于规定时间定期移种,每移种三代作一次鉴定。干燥菌种时,应于干燥前先行鉴定。如发现污染或变异,应及时处理。2-2 .用培养基保存菌种时,应有两套,其一供保存传代用,另一供日常使用时引种用。 .培养菌种的试管和干燥菌种的安瓶上应贴纸签或胶布签,写明编号和菌名及日期。切勿用玻璃铅笔书写,以免字迹模糊发生错误。 3、每日早晚对菌(毒)种存放冰箱进行监控,做好记录。 4、若菌(毒)种发生变异或死亡及时报告上级管理者。 5、向外单位发放菌(毒)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对工作中分离出的甲类菌(毒)种地方株,按国家规定及时上送。 7、制定菌(毒)种销毁程序 .采集检验标本或接触装有检验标本的容器集中运送销毁。 .夹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接种环、吸管等用后均应消毒清洁,进行微生物检验时,应重新灭菌,金属工具可烧灼灭菌或消毒液浸泡;玻璃制品可干热或压力蒸汽灭菌. .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g或相应氯制剂,搅匀后作用2h~4h;痰、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00问模板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00问 一、概述 1、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答: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1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如何确定的? 答: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考虑政府财政的最大支持能力,先确定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国家找出对居民健康影响大、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根据居民的健康需求、实施健康干预措施的可行性及其效果等多种因素,选择和确定优先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努力做到把有限的资源应用于与居民健康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上,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4、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平均化吗? 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以理解为人人享有服务的权利是相同的,居民在可以需要获取相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机会是均等的。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得到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前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很多内容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如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因此,均等化并不是平均化。 5、谁能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答: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①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②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③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6、谁来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具体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可以按照政府部门的部署来提供相应的服务。 7、居民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付费吗?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由国家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居民接受服务项目内的服务不需要再缴纳费用。 8、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是多少?

益生菌研究进展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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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菌研究进展 作者:金鹏 作者单位: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天津,300457 刊名: 农产品加工·创新版 英文刊名:AEM RODUCTS ROCESSING 年,卷(期):2009(11) 参考文献(13条) 1.潘宝海.李德发.谯仕彦益生菌、益生素及合生剂的作用机理和相互关系 2000(15) 2.赵红霞.詹勇.许梓荣乳酸菌的研究及其应用[期刊论文]-江西饲料 2003(1) 3.栾金水乳酸菌的研究应用进展[期刊论文]-江苏调味副食品 2004(1) 4.沈通一.秦环龙益生菌对肠微生物生态学影响的研究进展[期刊论文]-肠外与肠内营养 2004(4) 5.M T Hamilton-Miller.S Shah Deficiencies in microbiological quality and labeling of probiotic supplements 2002(1-2) 6.T Mattila-Sandholm.P Myllarinen.R Crittenden Technological challenges for future probiotic foods 2002(2-3) 7.杨隽.潘喜华.郑勇英益生菌制剂的保健功能评价 2000(2) 8.金立明.刘忠军益生素研究进展[期刊论文]-经济动物学报 2004(3) 9.王旭明.陈宗泽.袁毅益生菌作用机理的研究进展[期刊论文]-吉林农业科学 2002(1) 10.敬思群优质乳酸菌的应用[期刊论文]-中国乳业 2002(6) 11.赵玲艳.邓放明.杨抚林乳酸菌的生理功能及其在发酵果蔬中的应用[期刊论文]-中国食品添加剂 2004(5) 12.周长玉.王江滨益生菌治疗炎症性肠病的研究进展 2004(3) 13.Femandez MF.Boris S.Barbes C Probiotic proper ties of human lactobacilli srtains to be used in the gastrointestinal tract 2003(3) 本文链接:https://www.wendangku.net/doc/5011986021.html,/Periodical_ncpjg-cxb200911026.aspx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各报表公式汇总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各报表公式汇总 一、报表01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统计报表计算公式 1.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X100% 3.健康档案使用率=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档案总份数x100 二、报表03:预防接种管理统计报表计算公式 1.建证(卡)率=已建预防接种证(卡)儿童(0~6岁)数/辖区内适龄儿童(0~6 岁)数×100% 2.某种疫苗接种率=实际接种人数/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三、报表04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统计报表 1.新生儿访视率=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2.儿童健康管理率=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 0~36个月儿童数×100% 四、报表05:孕产妇健康管理报表 1.早孕建册率=活产数中怀孕12周内建册的人数/辖区内年度活产数×100% 2.产后访视率=活产数中产后28天内接受过1次及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辖区内 年度活产数×100% 五、报表06:老年人健康管理统计报表 1.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度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 100% 六、报表07-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统计报表 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度管理高血压患 者人数×100% 2.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已管理的高血压人数× 100% 3.在管高血压患者家庭医生签约率(%)

七、报表07-2: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统计报表 1.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辖 区内已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x100% 2.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年内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年内已管理的2 型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八、报表0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统计报表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人数/辖区内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x100% 九、报表09: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统计报表 1.肺结核患者的管理率=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辖区内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 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X100% 2.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按照要求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人数/同期辖区内已完成 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X100% 十、报表10:中医药健康管理统计报表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数/辖区内6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X100% 2.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 0-36个月儿童数\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X100% 十一、报表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统计报表 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报告病例数/查出病例数×100% 2.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按规定时限报告数/报告总病例数×100%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按规定时限报告数/应报告总数×100% 十二、报表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统计 1.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 X100% 十三、附表15田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1.重点人群签约率=重点人群签约数/重点人群人数x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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