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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大唐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大唐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安全生产部

2003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和管理系统2

第三章运行计划管理5

第四章运行规程、制度的管理6

第五章发电出力、供热及燃料管理11

第六章运行分析及经济运行管理13

第七章设备维护、验收及缺陷管理15

第八章运行培训工作的管理18

第九章附则1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在发电生产运行管理工作中的行为,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良好状态下运行,根据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发电厂或发电公司,以下全部简称“发电厂”)。

第三条发电厂运行管理的任务与目标

*电力生产的安全和效益,主要是通过发供电运行实现的,运行工作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线。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都应坚持检修为运行服务,各项工作为生产服务的观点。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就是通过发电厂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发电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调动和发挥发电厂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用电、用热的需要。

第四条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有一个政令畅通,密切配合,求实高效的运行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

(二)有一套健全、行之有效、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基础工作。

(三)有一支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素质高、热爱运行工作,相对稳定的运行队伍。

(四)有一个文明、良好的运行生产工作秩序和环境。

(五)运行各项安全、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

第二章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和管理系统第五条各发电厂厂长对本厂的运行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重视运行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督促和检查,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方面领导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及时协调全厂各部门为运行生产服务。

第六条各发电厂生产副厂长是运行生产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其职责分工由各企业自行制订)。并配备一名运行副总工程师,主抓运行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其职责、权限由各厂明确制订)。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应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运行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督促实施。

(二)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批准其职责和权限,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持生产调度会议,全面掌握运行生产情况,及时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四)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夜巡、特巡和监督性巡视。

(五)经常了解生产管理部门及运行车间(部)对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予以评价和做出改进工作的指示。

(六)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议,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运行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七)参与审批运行工作的领导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的值班人员的调配,主持对值长的独立值班考试。

(八)审批运行生产计划、运行方式和全厂性的系统图,审批重要的热工及厂属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审批重大的特殊实验方案,并主持该项实验。

(九)审批运行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审批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并主持进行演习和做好总结评价。(十)主持重大的或复杂的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和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第七条各企业生产技术部门都要承担运行生产技术管理的职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参加生产调度会议,汇报运行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生产车间予以完成。

*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现场运行规程、运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全厂性的系统图等,划分运行各专业的设备管辖范围及职责分工,并督促执行。

*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现场岗位运行日志及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并对主要记录和数据每天审阅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组织编制运行生产工作计划。

*参加运行方式和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方案的审查。组织制订和审核重大的特殊实验方案,并参加该项实验。

*组织全厂性的运行分析会议,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主持专业性的运行分析会议,并提出分析报告。

*编制或审核电厂的运行月报和总结报告,审核各种运行技术专题报告。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写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或审核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现场培训计划、省煤节电措施计划等,并组织或参加实施。*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缺陷状况,检查指导现场运行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运行车间(部)和运行现场,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并负责考核。

第八条发电厂应建立和加强以值长为首的现场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在调度业务和运行操作上,值长接受电网调度人员的和指挥,在行政和技术上,值长受本企业厂长、生产副厂长及总工程师(或运行副总工程师)的领导和指挥。在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值长可代表厂长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各发电厂应具体明确规定值长的职权和权限)。

第九条各发电厂的运行车间(部),不论实行哪种体制,都应明确一名主任或副主任分管运行管理工作,并配备运行专责技术人员负责运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其职权和权限由各企业自行制定。

第三章运行计划管理

第十条运行工作应实行计划管理。运行工作计划是生产计划和其它组织技术措施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工作计划应按年度、季度、月度,实行自下而上的汇总编制,自上而下的下达执行。

第十一条运行工作计划应将指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科(部,处)室、运行车间(部)、运行值、班组及个人,使所有运行人员都担负起执行计划的责任。并应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评比活动,将计划完成情况与考核、评比、奖励结合起来。在计划执行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十二条运行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运行调度方式及变更。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调整。

(三)运行反事故措施及季节性反措工作。

(四)省煤节电及节水降耗措施。

(五)运行现场培训工作。

(六)其它运行生产及管理工作。

第四章运行规程、制度的管理

第十三条运行工作的技术管理主要体现在有关运行生产的各项规程、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基础工作上。各企业应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和运行管理的实践经验,结合推广应用现代科学管理的方法,以实用有效为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运行规程和制度,使之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第十四条运行现场和运行管理部门应具备的规程、制度、原始记录及技术资料按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以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的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制造厂设备说明书及设计说明书的要求为依据进行编写,经厂总工程师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新设备投运以前三个月,应完成运行操作规程(包括临时规程)的编制、审批和印发工作。第十七条运行设备系统发生变更时,应对规程及系统图予以补充或修订,并在此设备系统投运前,将修订后的规程及系统图发至运行人员中进行学习。

第十八条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根据已发生事故暴露的问题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随时予以补充和修订。

第十九条每3-5年应对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定,设备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第二十条运行现场应严格执行原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电厂应制定详细的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运行车间(部)应会同生技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执行“两票”全过程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两票”制度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运行车间(部)每月应对已执行的“两票”进行整理和分析,并按“两票”标准和合格率统计办法,进行统计和考核。每季厂部应对运行车间(部)的统计进行抽查核实,并注意发现和纠正带有普遍性、习惯性违章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实。

第二十三条运行工作中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停及单项重大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操作人填写操作票,经班长、单元长、值长审查批准后进行操作。监护人任务应明确,严禁代替操作人操作。各企业应根据设备系统的情况,针对重要操作和复杂操作制订防止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并严格贯彻落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机组大、小修后的重大实验,应有厂部、交班人应事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接班人运行车间(部)主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在场监护进行。

应提前30分钟到达生产现场,按规定进行接班前检查,查阅有关记录,了解设备情况,掌握运行方式。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不得进行交接班。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交班后应召开班后会,总结本班工作。

运行人员应按岗位需要,配备手电筒,听接班前,应召开班前会,然后按岗位在现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操作未告一段落时,场正点、全称签名交接。

针、测温仪等必要的检查工器具。

第三十条巡回检查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路线、工程、周期进行。厂部、运行车间(部)应定期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对于夜巡、特巡、监督性巡查以及事故因巡查不到位、不认真,应发现而未发现后巡查,要具体规定巡查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的设备缺陷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防止了事故发生的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三十三条设备的定期实验与轮换,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工程、周期(时间)进行。第三十四条

异常的措施。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对运行影响较大的实验、轮换工作,应安排在适当的时间和运行方式下进行,并做好事故预想和处理

实验与轮换工作情况应及时记入岗位运运行车间(部)、生技部门要经常对设行日志和专用的记录薄上。

备定期实验与轮换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一)事故信号和报警装置的定期实验;

(二)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定期实验;

(三)水电厂大坝的定期监测;

(四)汽轮机自动主汽门、调速汽门、抽汽逆止门、各种超速保护及交直流油泵的定期实验、真空严密性实验。

(五)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通道的定期实验。

(六)消防水泵、事故照明、柴油发电机等的定期实验。备用变压器、备用母线、备用开关、备用励磁机、备用交直流电源、备用水泵、备用磨煤机、备用冷却器等的定期轮换。

(七)重要设备定期实验与轮换工作工程如不能按时进行,应经总工程师(或运行副总工程师)批准。

第三十七条岗位运行日志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运行方式及变更;

(二)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

(三)运行操作和设备启停、实验、切换。(四)设备异常、事故现象与处理经过,包括灯光音响、信号、主要参数变化、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动作和投退等情况。

(五)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包括工作票的开工、间断与终结

(六)与有关岗位联系的事项。

(七)其它运行记事。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以上记录依时间顺序,准确记录各项记事运行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应认真查阅本的开始,发展与终了时间。

岗位的运行日志,并根据记事内容查阅其它有关记录,对要求签名的予以全称签名。

第四十条运行人员填写运行日志及其它记录应实事求是详细认真,做到字迹清楚,按规定的标准和内容填写,并保持其清洁完整。运行日志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年,运行表单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如填写有误,应按差错进行考核,如有弄虚作假,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按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运行车间(部)运行主任和运行专责技术人员应定期查阅所有岗位的运行日志及其它记录的填写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应签署要求改进的意见。在收回日志、记录时,应进行系统地检查分析,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组织督促落实。

第四十二条各企业主管运行的领导人员和技术人员、安监人员,都有权在运行日志上签署意见。第五章

第四十三条发电出力、供热及燃料管理各企业的机组最高出力应达到额定铭牌出力,最低出力应达到制造厂提供或通过实验可以保证安全稳定运行的出力,如因设备问题限制了出力应及时申请修改出力计划,并尽快消除影响出力的设备问题。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设备长期达不到额定出力,应认真分析,各发电厂每年应按当地电网公司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提出下一年度的发电出力计划,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如遇外部条件影响或内部条件限制,使全厂综合出力受阻,应提出技术分析报告。

第四十六条

备如下条件:

(一)50MW及以下凝汽式机组,低谷停机调峰。

(二)100MW机组低谷带50%负荷和停机两种方式。

(三)200MW及以上机组低谷带50%负荷。

(四)机组不允许超出力运行。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热电厂每年应根据本厂供热设备及系统为确保对用户的不间断供热,热电厂应留的能力和外网供热曲线的要求,核定机组的供热能力。

有适当的备用余量和必要的应急措施。火电燃煤机组最低出力和调峰能力应具第四十九条热电厂应在供热季节前使供热设备和系统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对用户的供热。

第五十条用户要求的供热曲线(由热力公司提供)经厂部审定后交值长执行,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五十一条

督。

第五十二条各厂燃料管理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年度生产任务的要求,订购符合机组设计要求的燃料,并做好燃料的调运、贮存、保管工作。

第五十三条煤场应按不同的煤种分堆(罐)存放,防止存煤自燃及减少自燃损耗,每月应进行一次准确的盘点,盘点前按要求进行煤堆整形。

第五十四条

入使用。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六条现有清除燃煤中的铁、木、石块的分离进厂燃料的过衡率和检质偏差应符合集设备应正常投入使用,确保制粉系统的安全运行。

团公司有关燃料管理的规定。加强入厂、入炉煤计量、化验管理,要认真做好配煤工作,保证入炉煤质量,现有的混煤设备应正常投停用的供热设备应做好保养工作,各厂的化学车间专业人员对保养的热力设备要定期进行抽检和监第六章

第五十七条运行分析及经济运行管理

运行分析是通过对设备状态、操作监视、异常现象和运行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等进行专题或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找出运行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运行工作的措施和对策,不断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的重要运行管理活动。各企业都要大力加强并普遍开展运行分析工作。

第五十八条运行分析首先要认真做好运行经济指标的计划统计工作。厂部应按年、季、月编制计划下达给运行车间(部),并按实际运行数据分类进行统计,编制运行生产日报。运行管理人员要经常分析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提出改进运行方式和操作调整的措施,并指导和督促实施。

第五十九条运行人员都要加强运行表单的分析,指导运行操作和调整。运行分析和重点内容是:

(一)设备的主要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合理性。

(二)运行生产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重大和频发性的设备缺陷。

(四)运行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及技术监控情况。

(五)“两票三制”、值班纪律及文明生产的执行情况。

(六)运行操作、调整及运行规程执行情况。

(七)设备检修质量、实验状况及设备的健康水平。(八)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仪表的指示情况。

第六十条岗位分析:运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对仪表指示、设备参数变化、设备异常和缺陷、操作异常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和处理情况记录在运行分析专用记录薄内。岗位分析记录由班长、运行车间(部)运行专责技术人员审核。

第六十一条专业分析:由运行车间(部)运行专责技术人员负责,每月将运行记录整理加工后,对运行方式及影响机组安全、可靠、经济、出力等各种因素进行系统地分析。

并将分析情况报运行车间(部)和厂生技部门,做为月度运行分析活动的资料。

第六十二条专题分析:由厂生技部门运行专责技术人员负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某些专题分析。如设备大修或技术改进前后运行状况的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和其它专业性实验分析等。

第六十三条事故及异常运行分析:根据事故和异常情况的性质、涉及范围,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监部门负责人、生技部门负责人、运行车间(部)负责人、值长、单元长、班长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在事故及异常情况发生后,及时对事故的经过、原因及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对策。

第六十四条全厂性综合分析: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每年、季、月定期进行分析。生技、安监和其它运行车间(部)有关人员参加。重点分析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分析报告用以指导今后的运行工作。

第六十五条各企业在运行分析的基础上,应做好运行工作的总结和报表工作。每年1月20日前,应将上一年度的运行工作总结报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六十六条节煤节水节电是电力工业必须坚持的方针,各厂应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我国的能源政策,电厂要服从电网的经济调度,单台机组要服从全厂的经济调度。

在服从电网调度和保证安全运行条件下,使全厂达到最经济运行方式。水电厂应配合电网调度管理部门实现水轮发电机组的最优组合和机组之间负荷的最优分配,使水电厂在耗水量和附加费用最少的经济方式下运行。

第六十七条运行人员值班时要全神贯注,精心操作,勤检查,勤分析,勤联系,勤调整,做到汽温稳、汽压稳、水位稳、负荷调整稳,保持各项参数在最佳状况下运行。

第六十八条

考核。搞好辅机的经济调度和运行,合理启停设备,要最大限度地节约厂用电、节约点火及助燃用油,并加强第七章

第六十九条设备维护、验收及缺陷管理设备是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物质基础,运行人员是设备的主人,必须按照运行维护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第七十条运行人员应提前介入新设备投运前的验收及试运工作。并重点检查验收以下工程:

(一)图纸、资料、记录和实验报告。

(二)设备及系统的整体性能。

(三)运行监控系统及操作装置。

(四)安全设施及防护装置。

(五)运行场地、场所。

第七十一条运行人员在设备检修和重大消缺后,必须认真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重点是:

(一)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现场。

(二)检修交接记录齐全。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实验结果。

(三)设备具备启运条件。

(四)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电厂应制定详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度》,并严格执行。设备缺陷分为三级:

(一)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即将可能发生事故,必须停机处理的缺陷。

(二)重要缺陷:性质重要,情况严重,已影响安全经济运行及文明生产,需降负荷处理的缺陷.

(三)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经济运行及文明生产有一定影响,机组在运行中可以处理的缺陷

第七十四条

通知单上。

第七十五条对紧急缺陷,应立即报告班长、值长、运行车间(部),值长应立即报告调度、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并通知生技部门和检修人员。值长应根据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的指示,向调度办理检修申请手续。在紧急缺陷未得到处理前,运行人员必须做好事故预想和防止事故的措施,并按现场规程处理。

第七十六条对重要缺陷,应及时报告班长,班长应及时报告值长、相关车间,相关车间应及时组织检修人员消除。

在重要缺陷消除前,运行人员应做好事故预想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第七十七条

理。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九条

绝。生技部门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运行人员应为检修人员处理设备缺陷创汇报紧急、重要缺陷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

造条件,并做好安全措施,确保检修设备与运行系统可靠地隔对一般缺陷,按现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办运行人员通过监视分析和巡回检查发现的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设备缺陷登记薄上(或电脑网络)或第八章运行培训工作的管理

第八十条运行人员应按照集团公司颁发的《发电厂生产人员技术培训管理制度》的规定,切实搞好日常和定期培训工作,提高运行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事故处理能力和技术理论水平,满足运行生产发展的需要。

第八十一条切实加强对运行学习班的组织领导,运行人员无论采用何种倒班方式,学习班中的生产培训活动时间平均每轮值不得少于4小时。

第八十二条学习班中的生产培训活动,应以实际操作技能(包括运行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和技术理论的学习为主,采取技术讲课,技术问答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好学习班的时间。

第八十三条运行车间(部)、生技部门的运行专责技术人员应会同生产培训专责人认真编制好年、季、月运行学习班的生产培训计划,下达到运行车间(部)、班做好准备工作,使运行学习班的生产培训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第八十四条具有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机组的发电厂,每年应安排相关的主岗人员到模拟机进行培训学习。其它各厂可酌情安排学习。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五条

释。

第八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电厂应急管理制度

电厂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第三条过程: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第五条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5.2第七条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保证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按照规定使用应急管理费用。 来年的应急管理费用的使用计划,由各部门于本年下半年提出,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八条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和评审工作。 第九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修订工作。修订周期一般为1-3年。 第四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公司建立上下对应、内外衔接、完善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事前、

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一般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二条公司应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一个总体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 第十三条各职能部门应针对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制订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第十四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根据需要成立编制工作小组,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事故案例等资料,分析、评估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制订应急处置方案,保证预案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公司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符合电网安全生产特点及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与公司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六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内容应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上级单位或其它单位的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写格式应规范、统一,符合国家电监会、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或导则的要求。 第十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评审;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处置程序复杂、技术要求高的现场处置方案应组织进行评审。应急预案修订后,视修订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评审。 第十九条总体应急预案的评审由本单位应急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项应急预案的评审由该预案编制责任部门负责组织;需评审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由该方案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评审。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组应包括应急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涉及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应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评审。

发电厂运行管理规范

发电厂运行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发电运行值班工作,展现文明窗口形象,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安规》、现场运行规程以及本厂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所有运行的值班管理工作。 第二章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三条交班前20分钟值班员向班长汇报设备运行状况,班长向值长汇报设备运行情况,交班值必须对本班的工作情况作详细记录,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清扫。 第四条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现场,按岗位进行对口交接,查阅前、后台记录,询问情况,重点检查了解下列情况:(一)系统、设备运行方式; (二)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设备检修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 (四)至前一次当班时间内设备故障及设备异动情况; (五)检查安全工器具、钥匙、备品情况及规程、图纸等有无短缺或损坏,若有应及时向交班人员提出并作好记录,否则一经接班,接班者对其负全部责任; (六)对控制室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不合格时,必须及时向交班人员提出,待清扫干净后再接班,否则一经接班,接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七)调度命令及上级指示; (八)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九)设备异常或异动后,必须到现场进行交接,否则,因交接不清发生问题,除交班人员无交代和记录外,一般情况下,由接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交班人员应向接班者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异动、本班的操作、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并和接班者到现场查看以下内容:(一)设备重大缺陷; (二)工器具、钥匙及公用图纸资料等; (三)异动后的设备。 第六条交接班应做到“三交”、“五不接” (一)三交 1、书面交; 2、现场交; 3、口头交,以书面为依据。 (二)五不接 1、未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不接(如记录不清、交待不明、心中无数); 2、在事故处理或操作过程中不接; 3、工具、资料不全不接(如钥匙、工具、图纸、资料、运行日志、两票、各种记录等); 4、卫生工作未做好不接; 5、上级通知或命令不明确,或有其它明显妨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不接。 第七条接班程序 查阅记录→询问情况→检查设备→召开班前会→按时接班 第八条接班人员在接班签名处签名,交班人员在交班签名处签名,由接班人员发出接班令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第九条值长、班长在接班后应全面了解本厂设备运行情况。 第十条互相换班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禁止上连班。 第三章监盘规定 第十一条值班员单独监盘,不允许中途随便离开岗位。 第十二条监盘时必须坐姿端正、规范,精力集中。 第十三条监盘时不准和他人闲谈,不准看书报、不准玩手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无关人员围盘。

发电厂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车间 运行管理制度汇编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试行)

目录 1.岗位责任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 车间主任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 电气岗位责任制 (1) 1.2.1 班长的职责 (1) 1.2.2 主值班员的职责 (3) 1.2.3 副值班员及厂用电工的职责 (3) 1.2.4 检修班长的职责 (4) 1.2.5 检修主修的职责 (5) 1.2.6 检修副修的职责 (5) 2. 巡回检查制度 (4) 2.1 巡回检查管理的一般要求 (4) 2.2 巡回检查时间 (6) 3. 交接班制度 (8) 4. 电气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0) 5.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4) 6.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6) 附录一: 操作票编号规定 (18) 附录二: 工作票编号规定 (18)

1.岗位责任制 1.1 车间主任职责 1.1.1 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使各级运行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推动班组和岗位的评比竞赛,加强班组建设。 1.1.2 负责领导本专业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规程制度的学习和考试;针对季节性特点和运行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部署特殊培训,安排好安全学习日的学习计划,组织反事故演习,提高学习效果。 1.1.3 每日进行现场巡视,查阅运行日志及各项记录,督促检查运行人员贯彻项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定期参加交接班,检查清洁卫生工作。 1.1.4 分析设备技术状况和不安全现象,定期召开班组长会议,研究部署安全检查,反事故演习,分析异常运行和误操作情况,分析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制订对策和措施。 1.1.5 现场监护复杂操作及系统操作,主持本专业主机及重要辅机检修后的验收启动和运行试验。 1.1.6 批准本专业系统图。 1.2 电气岗位责任制 1.2.1 班长的职责 1.2.1.1 班长是本班生产和行政上的负责人,在值班时间内,对电气全部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负责;领导全班完成上级交给的一切工作任务;班长在行政上受车间主任领导,在运行操作上受值长的领导和指挥。 1.2.1.2 班长应熟知发电厂一次系统、厂用电系统、直流系统、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各种运行方式、掌握发电厂各类电气设备结构、特性、操作维护。

水电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汇编

水电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1、定期运行维护工作 1.1、星期一:组织会议讨论学习(一个星期来的运行情况分析的讨论,传达上级指示等),会后按卫生规定进行大扫除(包括设备清扫); 1.2、星期二:上午09:00对蓄电池进行测量; 1.3、星期三:更换照明灯泡及其它易损件; 1.4、星期四:晚上21:00进行全站电气设备熄灯检查; 1.5、星期五:安全日活动、业务技术学习(事故预想或反事故演习); 1.6、星期日:对大坝取水口拦污栅前杂物进行清理; 1.7、每月月初召开一次站务会,总结一个月来的运行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 1.8、每月5日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检查、维护、消缺,机电设备加注润滑油及黄油等; 1.9、每月15日对全站油、气、水系统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维护,加轴承和调速器油,刹车制动系统是否漏气,冷却水是否正常; 1.10、每月25日对全站的锁(主要刀闸锁)进行一次开锁试验维护,对全站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内容包括灭火器压力、灭火器外观及灭火器是否超过使用期限,并检查消防箱内水带是否能使用情况; 1.11、每季度对防洪沟道进行一次清理检查,每年雨季前加检一次; 1.12、每半年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消缺处理,并进行总结: 1.13、每年雨季前对防雷系统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量,不合格及时进行处理; 1.14、每年丰水期来临之前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小修工作; 1.15、每年对运行维护工作进行一次总结(总结以取得的工作经验、方法、还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今后的工作打算等);

1.16、大班交接时交清设备运行方式,工器使用情况、设备缺陷和异常的发现及消除情况,环境卫生情况。 2、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2.1、每小时:抄录各种日报表,并巡视一次电站主要设备; 2.2、每四小时:抄录大坝水位、机组开度,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详细的巡视检查; 2.3、每日:08:00打扫主控室卫生; 2.4、每日:23:50抄录电度量报表,并输入微机; 2.5、每日:24:00对日报表最大最小值统计,并输入微机; 2.6、每日对水库大坝巡视检查两次,并清除取水口拦污栅前杂物; 2.7、每日当值人员对安全器具、测量仪器、常用备品配件进行检查清理。 2.8、当值大班负责人每日对电站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后,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同时根据电站机组运行情况,安排好机组缺陷的消除工作,并督促各班负责人做好备品配件和常用工器具的统计、保管和使用工作,必要时上报购置清单。 3、以上工作项目须记入运行日志,属缺陷的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并及时汇报。

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各岗位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考核制度 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 4、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5、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含:消防安全检查) 6、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7、公司各生产设备运行规程 8、公司各生产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9、公司各生产设备检修规程 10、公司各生产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1、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3、公司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 14、公司消防水系统图 15、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制度 16、公司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17、公司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含:使用、保管、检验、切换试验) 18、公司消防设施台账及试验、检验记录 19、公司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0、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 21、公司防火重点部位清册 22、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3、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4、公司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 25、公司在岗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6、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7、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含:使用) 28、公司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29、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使用审批手续规定) 30、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等) 31、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含:检验报告及检验记录、隐患缺陷管理规定)

32、公司两票管理制度 33、公司两票评价制度(含:标准) 34、公司两票检查考核制度 35、公司检修工作危险点管理制度(含:危险点分析及其相应防范措施) 36、公司招标安全管理制度(含:外协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规定、签订安全协议规定) 37、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38、公司油库(箱)区安全管理规定 39、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40、公司防汛管理制度 41、公司防汛器材、维护责任制 42、公司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 43、公司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44、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含:公司技术监督网、档案) 45、公司技术监督网各级岗位责任制 46、公司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7、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48、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修订、审批、签发程序规定 49、公司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50、公司应急预案培训制度 51、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52、公司事故调查表 53、公司事故处理表 54、公司防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5、公司地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6、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7、公司职工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8、公司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9、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0、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2、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3、火灾事故应急总预案

大唐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安全生产部 2003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和管理系统2 第三章运行计划管理4 第四章运行规程、制度的管理5 第五章发电出力、供热及燃料管理8 第六章运行分析及经济运行管理9 第七章设备维护、验收及缺陷管理11 第八章运行培训工作的管理13 第九章附则13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在发电生产运行管理工作中的行为,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良好状态下运行,根据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发电厂或发电公司,以下全部简称“发电厂”)。 第三条发电厂运行管理的任务与目标 *电力生产的安全和效益,主要是通过发供电运行实现的,运行工作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线。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都应坚持检修为运行服务,各项工作为生产服务的观点。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就是通过发电厂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发电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调动和发挥发电厂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用电、用热的需要。 第四条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有一个政令畅通,密切配合,求实高效的运行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

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828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总则 为规范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发电企业 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 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状态下运 行,结合电厂发电运行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 度。 1.1 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所在电厂安全运 行部。 1.2 运行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1.2.1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

成部分。运行管理工作通过对生产运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 1.2.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监控参数,调动和发挥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网及热用户的需求。 1.2.3 服从调度命令,严守调度纪律。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思想意识,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1.2.4 各项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力争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编辑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发电生产运行管理工作中的行为,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 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良好状态下运行,根据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发电厂或发电公司,以下全部简称“发电厂”)。 第三条发电厂运行管理的任务与目标 *电力生产的安全和效益,主要是通过发供电运行实现的,运行工作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线。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都应坚持检修为运行服务,各项工作为生产服务的观点。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就是通过发电 厂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发电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调动和发挥发电厂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用电、用热的需要。 第四条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有一个政令畅通,密切配合,求实高效的运行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 (二)有一套健全、行之有效、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基础工作。 (三)有一支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素质高、热爱运行工作,相对稳定的运行队伍。 (四)有一个文明、良好的运行生产工作秩序和环境。 (五)运行各项安全、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 第一章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和管理系统 第一条各发电厂厂长对本厂的运行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重视运行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督促和检查,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

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 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在发电生产运行管理工作 中的行为,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 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良好状态下运行,根据 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发电厂或发电公司,以下全部简称“发电厂”)。 第三条发电厂运行管理的任务与目标 *电力生产的安全和效益,主要是经过发供电运行实现的,运行工作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线。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都应坚持检修为运行 服务,各项工作为生产服务的观点。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就是经过发电厂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发电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调动和发挥发电厂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用电、用热的需要。 第四条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有一个政令畅通,密切配合,求实高效的运行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 (二)有一套健全、行之有效、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基础工作。 (三)有一支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素质高、热爱运行工作,相对稳定的运行队伍。 (四)有一个文明、良好的运行生产工作秩序和环境。 (五)运行各项安全、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 第二章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和管理系统 第一条各发电厂厂长对本厂的运行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重视运行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督促和检查,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方面领导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参加生产

水电站安全管理制度.docx

水电站安全管理制度 1.水电站属于重要生产部位,外来人员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持有效证件操作,必须会扑救电气火灾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水电机组、高低压配电室内电器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所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5.进出高低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经常保持门窗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和防盗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高低压室。 7.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倒闸操作顺序依次操作,杜绝带负荷停送电。 8.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9.在不可送电的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10.在春秋季检修或临时工作需要停电时,值班电工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严禁约时或者电话通知停送电。 11.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或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12.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3.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1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电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15.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高低压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

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电力调度机构值班人员或者本企业现场负责人报告。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一级

水电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管理施工精品卓越创造未来 未来 水电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1、定期运行维护工作 1.1、星期一:组织会议讨论学习(一个星期来的运行情况分析的讨论,传达上级指示等),会后按卫生规定进行大扫除(包括设备清扫); 1. 2、星期二:上午09:00对蓄电池进行测量; 1. 3、星期三:更换照明灯泡及其它易损件; 1. 4、星期四:晚上21:00进行全站电气设备熄灯检查; 1. 5、星期五:安全日活动、业务技术学习(事故预想或反事故演习); 1. 6、星期日:对大坝取水口拦污栅前杂物进行清理; 1. 7、每月月初召开一次站务会,总结一个月来的运行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 1. 8、每月5日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检查、维护、消缺,机电设备加注润滑油及黄油等; 1. 9、每月15日对全站油、气、水系统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维护,加轴承和调速器油,刹车制动系统是否漏气,冷却水是否正常; 1.10、每月25日对全站的锁(主要刀闸锁)进行一次开锁试验维护,对全站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内容包括灭火器压力、灭火器外观及灭火器是否超过使用期限,并检查消防箱内水带是否能使用情况; 1.11、每季度对防洪沟道进行一次清理检查,每年雨季前加检一次; 1.12、每半年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消缺处理,并进行总结: 1.13、每年雨季前对防雷系统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量,不合格及时进行处理; 1.14、每年丰水期来临之前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小修工作; 1.15、每年对运行维护工作进行一次总结(总结以取得的工作经验、方法、还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今后的工作打算等); 1.16、大班交接时交清设备运行方式,工器使用情况、设备缺陷和异常的发现及消除情况,环境卫生情况。 2、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2.1、每小时:抄录各种日报表,并巡视一次电站主要设备; 2.2、每四小时:抄录大坝水位、机组开度,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详细的巡视检查; 2.3、每日:08:00打扫主控室卫生; 2.4、每日:23:50抄录电度量报表,并输入微机; 2.5、每日:24:00对日报表最大最小值统计,并输入微机; 2.6、每日对水库大坝巡视检查两次,并清除取水口拦污栅前杂物; 2.7、每日当值人员对安全器具、测量仪器、常用备品配件进行检查清理。 2.8、当值大班负责人每日对电站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后,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同时根据电站机组运行情况,安排好机组缺陷的消除工作,并督促各班负责人做好备品配件和常用工器具的统计、保管和使用工作,必要时上报购置清单。 3、以上工作项目须记入运行日志,属缺陷的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并及时汇报。 .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72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电站运行管理 四方利水集团为加强各发电厂、站内部管理适应运行制度化管理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优质、务实、低耗、满发、高效”的管理目标。不断提高员工的运行检修能力和经济效益水平,认真学习运行技术和掌握电站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运行制度。 ⒈严格组织纪律,遵守各项规程制度(运行规程、安全规程及两票、三规、四制)服从指挥,执行命令。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 三规: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 四制: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止制度 2.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发现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并报告值班长,由值班长层层上报,做好设备缺陷记录。 3.因公使用电话,应记录拨接时间通话内容,双方所在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对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涉及跨区域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由国家能源局协调确定;同一区域内涉及跨省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由区域监管局负责。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

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及周边环境等,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件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应急预案体系、风险分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电力企业为应对某一类或某几类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岗位操作规程以及风

热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生产岗位需要的制度 设备三级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提高现场设备管理水平,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设备有效利用、提高设备消缺质量水平,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证各类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大中修、技改及检修设备三级验收管理制度。 设备三级验收权限划分如下: 1、三级验收即厂部组织验收。验收主要设备有:锅炉本体、汽轮机本体、发电机本体、厂变、循变、垃圾破碎机、厂内公用系统设备以及配套的保护、联锁装置等大修技改项目。 2、二级验收即部门或分场组织验收。验收主要设备有:锅炉送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除尘器设备、脱硫脱硝设备、垃圾行车、垃圾给料设备、气力除灰系统设备、汽机给水泵、高低加、除氧器、循环水系统、减温减压器、10KV开关室设备、厂用10KV开关室设备、行车、输煤皮带主设备、化水制水主设备及岸边泵房主要辅机、特种设备以及配套的保护、联锁装置、空压机及冷干机、工业水、生活水系统等检修、改造项目。 3、一级验收即班组组织验收。运行班组工作票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验收设备为除二级、三级验收以外设备,根据工作票内容逐一分步验收。 设备检修结束后,按设备验收级别认真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如在设备检修中发现的缺陷,应在验收单“检修中发现的缺陷并消除”一栏中注明,如不能及时消除的缺陷但不影响设备运行等其他内容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如设备在检修中有改动,并具有异动报告或图纸的

应附在验收单后面。 高验收级别兼容低验收级别,但不能代替低验收级别,也就是三级验收包括了一、二级验收,二级验收包括了一级验收。设备验收单随工作票一起,一张工作票必须附一张验收单,每月底由各分场进行整理统计后统一上交综合监管部审查并存档。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职责

QB 贵州XXXXX水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ZKYXL— XXXX水电站 运行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发布实施

贵州XXXX水电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总则................................................................ . (3) 第一章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 (5) 第二章监视、监盘、值班制度.................................. .. (8) 第三章运行记录填写制度 (6) 第四章工作票和设备停役申请制度 (6) 第五章操作票制度 (9) 第六章交接班制度................................................. . (10) 第七章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 (13) 第八章工具、图纸材料管理制度....................... (13) 第九章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3) 第十章卫生管理制度......................................... .. (14) 第十一章设备定期工作制度............................. .. (15) 第十二章物资管理制度................................... . (16) 第十一章站长岗位职责................................... . (17) 第十二章生技科长岗位职责........................... . (18) 第十三章运行人员岗位职责.......................... .. (19) 第十六章材料保管员岗位职责...................... .. (20) 第十七章门卫、消防保安岗位职责.............. .. (21)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编号:SM-ZD-86907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

发电厂集控电气运行专业管理制度及反事故措施汇编

发电厂集控电气运行专业管理制度及反事故措施汇编 为进一步落实“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专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各项反事故措施,做好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更好的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针对公司各台机组设备的实际情况,并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本制度及反措汇编。 本《汇编》在公司原有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的基础上,经收集整理和补充完成。自下发之日起,生产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管理水平,在管理和设备层面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和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

在实施过程中,请发电运行部、设备管理部运行、维护人员及各部门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发现并纠正措施中的不符合项,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以使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反事故措施更趋完善并能满足公司各台机组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一篇反事故措施 防止发电机转子绕组发生一点接地故障的措施 1.300MW发电机转子绕组概况 1.1 我厂#1、#2机组转子励磁回路采用三机有刷励磁系统 #3、#4机采用静态励磁系统。为了防止发电机转子绕组发生一点或两点接地损坏转子绕组,特提出以下运行中的注意事项及处理措施。 2.运行中的注意事项及处理措施

2.1 调整发电机无功负荷时,注意严密监视AVR、ABB装置输出电流、电压的变化情况;发现有异常变化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以便研究处理。 2.2 严密监视发电机转冷水温度;转冷水每天化验一次,并控制在每立方厘米5微西以内,不合格时及时排污。 2.3 严密监视#5、#6、#7瓦的轴振及瓦振,振动有明显变化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超出规定值时,经确认无误后打闸停机。 2.4 正常运行中每班用发电机高阻检漏装置检查一次,并在运行日志及计算机运行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 2.5 运行中若发生发电机转子两点接地,造成发电机失磁或无功负荷大幅度摆动,导致发电机失步;经确认无误后解列发电机断开励磁,打闸停机。 2.6 若发生转子两点接地,造成失磁保护动作,立即切换厂用电,减负荷打闸停机。 2.7 发电机事故处理中,应密切监视其它运行机组无功负荷的变化情况及220kv、500kv系统的电压变化情况;及时汇报总值长,以便协调处理,并及时汇报网调。 2.8 每班加强检查发电机、主副励磁机、整流柜、AVR、ABB 装置的运行情况,若发现有异音、异味,温度异常升高等异常现象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以便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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