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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方法

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方法
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方法

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方法

社会矛盾纠纷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于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积极地采取有效对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不使之激化、扩大,努力把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全力维护社区的稳定。

从社区发生的纠纷种类看,大量的是民间纠纷,社区工作者参与调解的也主要是民间纠纷。因此,对社区纠纷的调解本书主要定位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各类社区民间纠纷的调解。

(一)社区纠纷调解的原则

1.依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的原则

民间纠纷调解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进行。这是因为:第一,法律、政策是评判是非、调解民间纠纷的正确依据;第二,只有依照法律、政策调解才有说服力;第三,只有按照法律政策进行调解,才能促成当事人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达成和解。

这一原则要求调解纠纷时,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要严格依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调解;如果法律、政策都没有明确规定的,则应当依据社会公德去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解决纠纷。

2.调解自愿原则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要坚持这一原则,是因为:第一,这一原则由人民调解的性质所决定的;第二,调解只有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才能彻底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第三,调

解只有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当事人双方自觉、自愿地履行调解协议,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反复。

这一原则要求:第一,纠纷发生后,是否调解,决定于当事人愿意不愿意接受;第二,调解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的。

3.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民间纠纷的调解是出于当事人双方的自愿,而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因未调解或调解不成,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纠纷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纠纷当事人在调解时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纠纷当事人,不分民族、种族、职业、文化程度、社会出身、政治面貌、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在调解时,应一视同仁。

这一原则要求:第一,纠纷当事人在调解全过程中享受的权利完全平等;第二,调解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当事人。

(二)社区纠纷调解的方法

一般而言,对社区民间纠纷应按下列步骤做好调解工作。

1.社区民间纠纷的受理

无论是当事人找到调解委员会,还是调解委员会主动发现纠纷或纠纷的苗头,都必须积极主动地前往调解。如果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一味坐等纠纷上门,就可能使纠纷愈演愈烈,矛盾激化。不等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现纠纷和纠纷苗头,主动前往调解和预防,对于及时妥善地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有些纠纷发生后,虽然一方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但另一方

当事人则坚决不同意调解,遇有这种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先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就不能继续进行调解,应让他们通过诉讼程序去解决。

无论群众书面的还是口头的调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都必须接受。纠纷发生后,有的当事人以书面的形式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并在书面申请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纠纷的内容及主要证据来源。对此,人民调解委员会无疑应该予以受理。但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当事人的申请都是以口头形式表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不注重形式,只要有当事人的申请,就应积极主动地进行调解。

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调解,并按规定进行登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随时有可能激化的,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机关处理。

2.调解前的调查、取证

弄清纠纷情况,判明纠纷性质和是非曲直,是调解能否顺利进行、能否彻底解决纠纷的关键。如果能彻底弄清纠纷事实,收集到翔实充分的证据,就能较好地解决纠纷。调查的内容包括纠纷的性质、发生原因、发展经过、纠纷的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以及背后起作用的人等有关情况。调查、取证必须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询问当事人

调查取证的第一项工作就是要认真询问当事人,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当事人是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关系、争议的内容、双方的要求和态度、矛盾的焦点以及纠纷所涉及的其他关系和个人都十分清楚。因此,询问当事人,是了解整个纠纷的内容,搞清纠纷事实的

关键的一步。但在询问当事人时,还必须注意到,由于当事人处于纠纷的利害冲突中,所以,他们的陈述往往带有很大的偏见,可能会过分地强调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夸大有利于自己的事实,甚至歪曲事实真相。因此,调解人员既不能盲目轻信当事人的陈述,也不能忽视它在搞清纠纷真实情况中的重要作用。

调解人员在询问当事人的过程中,要注意通过个别交谈的形式进行。通过这种交谈的方式进行,有利于打消当事人的思想顾虑,使当事人觉得有一种亲近感。

通过询问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了解到纠纷的其他知情人以及其他证据材料的来源。因此,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善于从当事人的陈述中发现这些知情人和证据来源,以进一步调查和收集证据材料。

(2)询问知情人

对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请观,除了向当事人本人了解之外,往往还有其他的知情人。认真向知情人了解纠纷的情况,这是调解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的发生过程或者在其发生之前,就可能为他人所知,有些知情人不仅了解纠纷的结果,而且还了解纠纷的起因、当事人的态度及其真实思想。

调解人员询问知情人,应首先向知情人说明来意,并要求他们尽可能地按照事实的本来面貌陈述。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由于知情人亲近或者同情一方当事人,使得他们的陈述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对知情人的陈述,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认真加以审查,在与其他证据材料一起进行综合分析之后,才能运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询问知情人,还要做到迅速、及时。这是因为有些

当事人一旦得知人民调解委员会可能要向某个知情人了解情况,他们便捷足先登,找知情人谈话,授意知情人按照他们的想法和安排问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情况,阻挠调解人员查明实情;有些甚至威胁知情人,从而给调查了解工作带来困难。调委会迅速、及时的调查了解,不给当事人以串通机会,有利于了解真实可靠的情况。

除了询问知情人之外,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应向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和群众了解情况,了解他们对当事人及其纠纷的看法,了解这一纠纷在群众中的影响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同时,要尽可能取得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和平素与当事人关系较好的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支持,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这样做不仅有助于对纠纷情况的了解,而且有利于纠纷的最终解决。

(3)其他证据的收集

要掌握纠纷的真实情况,就必须收集充分可靠的证据。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方面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向知情人了解纠纷的情况。另一方面还要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收集其他原始书证、物证,必要时还要进行科学鉴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搞清案件事实。

有些纠纷,特别是房屋、宅基地、土地、山林、水利等纠纷,只有勘验现场,才能了解案情。因此,调解人员必须深入基层,到当事人、知情人居住地,案件发生地,争执标的物所在地,向当事人、知情人及附近其他群众了解纠纷情况,对现场进行勘验,收集证据,以获得可靠的第一手材料。

在证据的收集过程中,一定要特别注意对原始书证和物证的收集工作,这主要是因为书证和物证往往是发生争议的法律关系的记录和见证,如果收集到这些证明力较强的证据,对于认定争议的事实和最终解

决纠纷,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还要注意采用证据保全措施。在一些纠纷中,有些证据往往有消失和被毁损的可能,为了保证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调解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申请,积极采用证据保全措施。

2、对当事人的说服、劝导

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是整个调解工作的中心环节。调解工作就是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导之以法,使其认识到他们应当维护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对当事人的说服劝导工作贯穿于整个调解工作始终,也是关系到调解能否成功的重要工作。

根据实际经验,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工作,最好是单独进行。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之间都存在着对立心理。如果这时就急于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不利于工作的进行。因为在对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愿意首先表示自己的让步,不愿意丢掉面子,而单独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工作时,就不存在失面子的问题。同时,单独进行劝导,容易缩短当事人与调解人员之间的心理距离,使当事人觉得调解人员确实是作为自己的知心朋友在竭诚为解决自己的纠纷服务,这样就便于调解人员开展工作,使当事人消除对抗心理。

对当事人的说服劝导是—项细致的思想工作,因此,调解人员应富有耐心。有些纠纷的当事人,通过一次劝导工作之后,可能立刻表示同意与另一方当事人和好;但事后一想到

对方的问题,想到自己在和解中可能要吃亏,又出现反悔。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当事人双方的对立、矛盾往往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可能经过了一个长期的酝酿、暴发过程,因而积怨较深。对于这种情况,要求当事人立即就转变态度,事实上也是不可能的。特别是一方当事人

愿意和好之后,而对方当事人又有什么不友好的表示,就更容易出现反复。遇到这种情况,调解人员必须耐心地做工作,不能怕麻烦。事实证明,只要调解人员真诚地、耐心地作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循循善诱,最终还是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的。对于某些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之后,调解人员不应放弃再次的说服劝导工作,这一方面有利于巩固调解成果,另一方面也可避免当事人的思想反复。

邀请当事人的亲友、地邻和其他公正人士共同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工作,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又一成功经验。这是因为当事人的亲友、地邻和其他公正人士或者与当事人关系较好、感情较深或在当事人心目中有一定的威望,他们的意见较能为当事人所接受,他们的说服和劝导较易感化当事人,使当事人转变思想,接受与对方和解的意见。调解人员在对当事人的说服劝导的过程中,应善于抓住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及时邀请适当的人参加调解,尽快地转变当事人的思想,并积极地采取措施,稳定当事人的思想和情绪。

3、促成当事人和解并达成调解协议

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是调解工作的目的,但它必须以前面几项工作为基础。调查取证、说服劝导工作做得好,达成调解协议就有如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否则,就会在达成协议时出现僵局,甚至当事人根本拒绝和解。

在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使当事人的思想已经有了转变,在原则问题上已统一了认识,具备了达成调解协议的思想基础时,调解人员应抓好时机,趁热打铁,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调解并极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和解的方式有:当事人自我检讨、赔礼道歉、保证改过、赔偿损失等。

当事人的思想转变与达成协议是两回事,不能认为只要当事人的思想转变就可以达成调解协议。事实上,有些当事人在调解人员的说服劝导下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认识到了闹纠纷的危害,但一旦双方当事人涉及到实体的权利义务时,就又有可能产生不同的意见和要求。遇到这种情况,调解人员应进一步劝导双方当事人求大同,存小异,同时,就纠纷的解决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建议,供双方当事人参考。

如果当事人在解决纠纷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人员可以提出解决纠纷的建议,征求当事人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劝导他们求同存异,促使他们充分协商,接受正确的解决方案,自愿达成协议。

当事人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即告成立。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时,还必须强调实行当事人自愿原则,调解人员就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提出的方案只能供当事人参考,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员所提出的方案的基础上经过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就意味着此次调解成功。

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可以及时结清和没有给付内容的纠纷,如邻里口角、婆媳争吵等,可以不制作调解协议书,但调解人员必须进行严格地登记,记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纠纷的起因,纠纷的内容,主要争执事项,调解人员姓名、其他参加调解人的姓名,单位、职业及与当事人的关系,调解经过,调解结果以及履行情况等。对于较复杂的纠纷,特别是有金钱、财物给付,而且数额较大,不能及时结清的纠纷,调解人员必须制作调解协议书,写明各项事宜,一式三份,除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外,调解委员会亦应留存一份,以使今后督促当事人履行和备查。

调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纠纷简要事实、

争议事项及双方责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当事人签名,调解主持人签名,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4、调解协议的履行

根据2002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因此,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并就履行情况做出记录。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应当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督促其履行;

(2)如当事人提出协议内容不当,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协议内容不当的,应当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经再次调解变更原协议内容;或者撤销原协议,达成新的调解协议;

(3)对经督促仍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就调解协议的履行、变更、撤销向人民法院起诉。原承办该纠纷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审判工作。

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 市纪委信访室: 4月27日,收到…..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后,区纪委、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并按照…..批示要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措施,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市纪委“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4月27日,收到市纪委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后,下午区纪委立即召开各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市纪委“通知”精神。并于28日上午,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充分发挥区、乡、村、组四级信访网络作用,全面排查矛盾纠纷。...纪委、监察局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各乡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信访组织网络作用,迅速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拉网式的排查摸底,通过排查摸底,全区共梳理出各类矛盾纠纷….条,比较全面地掌握目前全区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为下一步化解处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集中精力梳理、化解一批重点信访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为了确保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我们将每个问题责任到人,负责问题的具体调查处理和宣传解释。同时,通过对排查、收集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析,确定了重点信访问题….个,进行集中交办,并进一步明确包案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切实把矛盾和问题消灭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加大信访件自办力度,强化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查处。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疑难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重点疑难信访问题能够按期优质办结,一方面,区纪委、监察局围绕“案结事了”的工作要求,集中全委力量办信访;另一方面,将乡镇分成….,区直纪检监察机构分成………,充分整合资源,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五、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区纪委、监察局要求各乡镇纪委、区直各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区、乡、村、组四级信访网络“末梢神经”作用,及时掌握各类预警性信访信息,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制度

潘津乡中心学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特立本制度,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理得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教育大局的稳定。 二、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我校利用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

两人以上在场。

四、领导轮流值班制度行政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在上班期间,行政人员轮流值班,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 五、接待登记制度 学校实行关门上课,对来访者由门卫进行登记。开门登记之前对来访者要进行盘查,盘查内容为姓名、住址、身份、来意等,在盘查时要察言观色,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对来访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行政。 六、限期处理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教导处主任和负责安全的副校长处理。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调解主任。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师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七、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制度 1、定期排查制度。各村居(社区)每周集中上报管区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各管区每周一例会,将各村居矛盾纠纷集中梳理分析,落实调处措施。对本级无法处理或有重大稳定隐患的,及时上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2、受理登记制度。村级调委会、管区调处中心对不同渠道收集的矛盾纠纷进行审查分类登记,受理矛盾纠纷实行一案一记。 3、分流指派制度。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研判,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限期办结”的运作方式,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指派或直接组织调处。 4、联动联调制度。涉及到多部门或跨领域、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涉及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其他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和化解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调处制度。对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党委政府成立突发事件应急调处工作小组,相关部门按要求迅速抽调人员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做到及时化解。 6、限期办结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单位对分流调处的矛盾纠纷,应在7日内与信访人或当事人见面,了解具体情况,应在20日内办结,上报信息整卷归档。特殊情况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得超多一个月。 7、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多元化解中心主任召集,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员单位参加,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协调调处疑难复杂案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最新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2篇)-精品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2篇) 第一篇:油田公司纠纷化解总结 根据市油田公司党委干部大会精神和全市维稳工作要求,我残联按照《XXXXX》文件精神,认真细致进行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绩,现将本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具体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为搞好本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残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油田公司党委干部大会精神和全市维稳工作要求,认真学习《XXXXX》文件精神,提高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到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坚持以残疾人为本,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积极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和信访突出问题,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深入基层解民忧,化解矛盾促和谐”的要求,认真努力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设置机构,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我残联把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抓实抓好,取得实际成效,经过认真研究,成立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理事长XXX同志任组长,副理事长XXX、XXX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实施、检查、督促等工作。与此同时,根据《XXXXX》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调研,收集各方意见,化大力气,做到“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方法步骤、检查督促”五个明确,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确保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三、明确范围,扎实推进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为搞好本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残联明确工作范围、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坚持自上而下,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考评,形成真抓实干、齐抓共管新局面。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信息排查、报告、处理、督办、反馈、通报、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流程,扎实推进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参照理事长联系点制度和分管单位原则,对领导小组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划分了工作范围,原则上要求领导小组组长排查化解案件不少于1件,其他领导

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

七、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 (一)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坚持调解优先、公正高效的原则依法调解德、法、情相结合的原则引导调解与自愿调解相结合原则平等调解与公正调解相结合原则优势互补、联动联调原则。 (二)调解组织建设 1、各乡镇和村社必须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医院、大型集贸市场等应当结合当前社会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必须选配一定数量的为人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组织要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展调解领域积极做好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 2、县行政机关都要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组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问题发生的矛盾和争议的调解工作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乡镇派出所要结合治安案件查处建立健全以公安民警为骨干、吸收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干部参加的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3、县人民法院和基层法庭结合案件审理活动在相关法庭推行建立调解机制按照“调解优先”原则由审案人员兼职

开展诉前、审前、庭外等环节的调解工作解决争议做到能调则调。 (三)建立联动调解机制 1、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 (1)诉前告知人民调解。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均在同一辖区的民事纠纷经当事人同意的应暂缓立案告知当事人选择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以人民调解组织名义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不予受理的民事纠纷法院应及时将案件转移至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的乡镇司法所转交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息诉工作。诉前经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对一方当事人到期不履行义务、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申请支付令条件的案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起诉请求履行协议。 (2)诉中委托人民调解。人民法院在庭审前或审理中对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民事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应中止诉讼将案件委托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的乡镇司法所转交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调解组织将《委托人民调解反馈函》及《人民调解协议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备案协议不成基层调解组织应当将《委托人民调解反馈函》及证据材料移送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基本

2019年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的报告.doc

2019年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的报告 2019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现将本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工作机制 今年,我局继续实行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 各股、室、站、队协同抓,层层抓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每旬、班子每月专题研究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股室认真处理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矛盾纠纷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机制,真正形成迅速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风,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处理 一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首办责任制。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落实承办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二是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倾听群众环境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接访资料详实规范,促使矛盾纠纷总量下降。三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重大事项期间的维稳工作,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贯彻首问负责制度,接到群众提出的问题,无论与本职工作是否相关,都要负责接待或答复,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 (三)加强防范、及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 为使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好超前防范,未雨绸缪。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工作。二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境矛盾纠纷的事由。 截至2019年6月19日,我局及时处理环境矛盾纠纷,未发生因环境矛盾纠纷上访的案例。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我局的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党和人民群众对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二是信访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需要提高。尤其是处理协调较复杂的矛盾纠纷案件时,处理协调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认真探索新形势下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的规律、特点,立足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充实工作经验。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章制度,加强领导接访、包案和下访工作,优化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加强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建设;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确保环境矛盾纠纷投诉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信访案件的集中处理,确保其不转变为环境矛盾纠纷。对重点的、复杂的环境矛盾纠纷案件,要集中人员、力量进行重

东平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东平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工作职责 担负全街道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分流调度、调处化解、督办考核等职责,协调指导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发挥主导、协调作用。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积极促进本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增进社会和谐。 2、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计划、目标管理、日常检查和督导考评等办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并做好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 3、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调处化解,及时消除苗头隐患,减少不和谐因素。 4、督促指导村居(社区)及有关部门、行业建立健全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室),制定完善多调对接的流转交办等制度,落实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化解责任。 5、加强矛盾信息预警,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上报各类矛盾纠纷。对上报的矛盾纠纷坚持分类整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随时化解。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资源,合力进行化解。 6、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总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效,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炼形成好的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予以推广实施。 7、定期组织辖区内干部群众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要意义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有矛盾先调解”的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农村工作考核和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矛盾化解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加强对各部门矛盾化解工作的督查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矛盾纠纷化解不重视、工作措施不落实、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理。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认清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设“平安马鞍山”、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市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相互交织,信访总量仍在高位徘徊,越级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内部矛盾解决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解决社会矛盾,特别是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大趋势、新起点上严肃对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努力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集中决策、分散处理的方针,通过强化领导责任,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人性化和规范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矛盾纠纷调处不出村(社居委)、单位,一般矛盾纠纷调处不出乡镇(街道)、系统,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不出县(区)”的工作目标要求,为加速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基层,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层层有人负责、有人抓、有人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 (一)健全市、县(区)、大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市、县(区)要建立由党政领导挂帅,综治委牵头协调,信访、司法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组织协调本辖区有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解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也要确定相关工作机构或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确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 (二)健全乡镇(街道)、单位、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综治组织协调,以司法所为依托,纪检、综治、信访、土地、妇联、共青团、武装、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统一负责受理、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各大单位、大系统要结合实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健全基层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村(社居委)、基层厂矿、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区、居民小区等基层单位要依托各类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小组)和信息员(调解员)队伍,努力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切实提高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和调处化解能力。 三、坚持防控并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情况

XX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近年来,XX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手段联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有效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 1.完善调解组织。XX按照“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工作思路,在所有镇(乡)、村(居)都成了调解组织,并在所有村(居)民小组成立了调解小组,确保“哪里人有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化解在基层,确保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目前,XX共有各级调解组织XX个,其中乡镇级XX个,村(居)级XX个,行业性、专业性性XX个。其余XX个村(居)民小组调解组织正在建设中。加强行专调解组织建设。在医疗、治安、道交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整合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完善实体化运作机制,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目前已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X个。 2.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调解组织建设情况,不断壮大调解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打造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调解员队伍,实现专职调解员数量的不断增长。同时,完善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目前,XX共有各级调解员XX名,其中乡镇级XX 名,村(居)级XX名。 3.规范调解工作。XX结合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建立健全了学习、例会、纠纷登记、回访、统计、档案管理、排查、信息传递与反馈等工作制度与岗位责任制度。

建立了纠纷审查、调解前准备、权利义务告知、公平、公正调解,依法自愿达成协议、督促履行协议等工作流程。 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运行机制 1.联席会议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排查研判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机制,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集中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 3.以案定补机制。对于调解组织和有关人员,根据调解案件的类型及难易程度,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采取“以案定补“方式给予补贴。 三、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1.创新联动调解机制。突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推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对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斜街联动。建立“公调对接”机制。在XX公安派出所设立XX个警调衔接工作室,聘请专职调解员,明确“警调”工作室与派出所、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的衔接机制和工作流程。 2.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依托XX信息系统,对矛盾纠纷信息及时采集,第一时间分析预判,及时跟踪处理。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报告

酒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报告 省民政厅: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指导协调分管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调处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向各县市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下发了工作方案。广大民政干部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按照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工作中做到真正关心、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困难群众,热情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民政工作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信访工作,努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认真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情况。从4月份开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结合调查冬令春荒青黄不接期间困难群众缺粮情况,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逐一排查潜在矛盾和存在问题,把民政业务涉及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在集中排查阶段,各级民政部门共召开民情分析会、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分析会12次,市民政局于4月下旬由主要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区督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就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部分信访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督促排查调处进度,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期间,我们始终坚持眼睛向下、盯着“源头”做工作,保证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认真落实局领导接待来访制度,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电话、电子信箱和接待时间,严格实行“首问”制和“首访”制。始终坚持民政为民的宗旨,市、县两级民政干部职工扑下身子,走乡入户,实地调查了解基层存在的问题,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排查到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退伍士兵安置和城市农村特困群众生活安排等两方面。 (三)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化解突出矛盾。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甄别。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当即落实解决;属于调查核实的,由分管领导负责限期督办;对反映的问题没有法律政策依据得不到解决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安全、不稳定、不文明的因素,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一、指导思想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为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处室、班级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区域师、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各负其责:各处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口排查调处本部门主管领域的矛盾纠纷和班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排查调处内部的矛盾纠纷。 (三)积极防范:贯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和立足于“抓早、抓小”的工作方针。 (四)依法调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班纪班规办事,解决问题。 三、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学统一领导,学校具体组织协调,各部室充分履行职责,

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创新适应社会矛盾新情况新特点的工作体制和手段方式;构建覆盖全学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各类校园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犯罪案件,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四、具体实施 (一)学校组织成立专门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定期排查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建立领导小组——各处室组——各班级之间信息双向反馈的畅通渠道。学校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二)排查工作。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遵守预防为主、发现调处为次的原则,以说服教育为主要方法,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 排查范围包括各处室、各班级各种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纠纷,重点是利益关系复杂、矛盾纠纷活跃的群体。 排查分学校排查、处室排查、班级排查三类。处室排查由各处室组织排查本区域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纠纷。班级排查按“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由各班级主动排查内部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纠纷。 排查方式主要有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特别防护期排

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汇报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全市多元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综治办、省多元化解办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政法、综治、多元化解工作会议为指导,以持续提升人民群群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以预测、预防、预警为目标,以理念、制度、机制方法的全方位创新为动力,以联动融合、开放共治、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理念为引领,着力解决社会治理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平安***、法治***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在省多元化解办《关于2018年上半年各地“大调解”工作目标预考评情况的通报》中,我市综合排名位居全省第三。 一、“五到位”确保责任落地落实 (一)各级重视到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做到与经济发展工作同规划部署、同研究落实、同考核奖惩,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容。3月7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对综治和平安建设专题作出部署,今年以来,多次专题听取综治

工作情况汇报,并就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5月17日,市委××书记在全市维稳信访综治安全工作会上对多元化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1-8月,市“大调解”办先后7次召开全市“大调解”办主任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分析、研判、部署综治相关工作。各县区、市级综治成员单位均及时召开会议对多元化解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责任压实到位。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法、综治、多元化解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下达的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以及省综治委、省“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17年全省重点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2017年“大调解”工作要点》,市委市政府同各县(区)、××高新区、市级综治成员单位及时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多元化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 (三)工作思路到位。即“一一四七”工作模式,具体来讲,就是“一个中心”、“一个方向”、“四个一机制”、“七化建设”。“一个中心”:多元化解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一个方向”:以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工作方向。“四个一机制”:“一日一通报、一周一研判、一月一小结、一季一汇报”。“七化建设”: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2-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材料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材料 兴安盟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党委 (2010年10月日) 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科尔沁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做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镇是科右前旗城关镇,总面积196平方公里,总人口万,辖11个行政村、36个自然屯。全镇有耕地万亩,林地万亩,牧业年度牲畜存栏34100头只(其中奶牛6500头),2009年,全镇财税收入实现了280万元,今年可实现300万元,是一个典型的农牧林结合的经济类型镇。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经验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8件,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 作协调领导小组,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

学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江古乡中心小学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安全、不稳定、不文明的因素,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校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处室、班级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各负其责:各处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对排查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排查化解各内部的矛盾纠纷。 (三)积极防范:贯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和立足于“抓早、抓小”的工作方针。 (四)依法调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坚持当调则调,该判就判,调判结合,解决问题。 (五)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和综合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社会组织调解的积极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党统一领导,学校各处室具体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创新适应社

会转型期社会矛盾新情况新特点的工作体制和手段方式;构建覆盖全学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各类校园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犯罪案件,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四、具体实施 (一)学校组织成立专门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定期排查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学校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二)排查工作。 1、排查矛盾纠纷要遵守预防为主、发现调处为次的原则,以说服教育为主要方法,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 2、排查范围包括各处室,各班级各种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纠纷,重点是利益关系复杂、矛盾纠纷活跃的处室和班级及群体。 3、排查分学校排查、处室排查、班级排查三类。处室排查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处室组织排查本辖区区域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纠纷。学校排查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组织排查主管领域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班级排查按“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由各班级主动排查内部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纠纷。 4、排查方式主要有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特别防护期排查。 日常排查是各处室、学校和各班级在日常工作中,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经常性排查活动。

2020年局机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

2020年局机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政府总体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是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客观要求,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环节。 各股室、单位要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积极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集中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治安问题和不稳定隐患,通过集中排查化解X系统矛盾纠纷工作。 切实掌握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底数,健全完善排查化解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县房地产管理水平,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早排除,有效预防或控减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各股室、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各类问题发现在第一时间、解决在第一时间。 充分动员,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及时有效化解重大和复杂的房地产矛盾纠纷,消除影响社会治安和

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隐患,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和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为目标,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防止发生影响稳定和群死群伤的房地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X、深入扎实开展排摸调查。 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本地区、本行业突出的矛盾纠纷,摸清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摸清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摸清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和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影响全县稳定的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X、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登记造册,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分析研究,制定化解、整治方案,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化解、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 X、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固化有效工作模式,切实形成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总结

住宅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总结 在住房城建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心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针对中心工作实际,认真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主导思想,层层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排查、防范、化解处理各种矛盾和信访问题,确保了中心的各项工作稳定发展,现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1、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推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或苗头,主要领导靠前工作、亲自调处、亲自督办、亲自疏导化解。同时解决好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切身利益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 2、健全层级管理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苗头,领导和相关人员能够做到反应快速,到位及时,调解得当,处置妥善。对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诱因,及时逐级上报。对因

失职渎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二、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化解各种矛盾 1、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信息网络,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反映群众的意愿和意见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上报,主动消化解决,积极稳妥的办理上级交办地信访案件。 2、坚持按月报送信访隐患排查调处情况表,努力做到消化一般矛盾不出中心,特殊复杂矛盾不出系统,对跨行业、跨系统的矛盾和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协调解决,避免了工作的盲动性。 3、加强内部管理,对科室、岗位的工作职责重新进行修订,职责分明,奖罚分明,从源头上解决了内部矛盾纠纷产生的可能性。 4、中心的征收窗口直接面对群众,也最容易产生矛盾纠纷。为此,我们围绕窗口开展精细化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礼仪培训,调整工作流程,将档案查询工作前移至窗口办理,非住宅确认工作即到即办,真正做到了“把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 5、今年拆迁安置房维修资金征收基数进行了调整,中心针对这一情况,多次召集工作人员对新政策进行学习领会,并全力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目前,政策执行到位,交存业主一般都能平稳接受,未出现因新政策引起的

模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情况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情况 张汪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情况 自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启动以来,张汪镇深入贯彻 落实各级决策部署,把创新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作为提升镇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举措,以“搭建两个平台,突出三调联动,落实六大保障”为抓手,积极构建新常态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初步探索出一条“诉访对接、三调联动、多元协作”的矛盾纠纷解决的新路子,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和信息平台建设。 依托镇综治工作中心,组建“张汪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中心”,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分管领导、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担负全镇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分流调度、调处化解、督办考核等职责,协调指导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发挥主导、协调作用;同时,依托市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平台,利用张汪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平台模块,实现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分流、网上调解“一站式”服务,组建张汪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家库,切实满足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要求。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优势,扩充信息发布、信息沟通、信息查询渠道,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 二、突出三调联动,强化人民调解。

一是突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建立法官指导参与 人民调解制度,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对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二是突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建立行政调解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在医患、征地拆迁等领域,行政机关受理的群众诉求,可采取委托、邀请等方式,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联合人民调解组织多元化解。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联动。三是突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建立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制度,落实重要情况通报、重大案件协调、事先咨询和判后释明等制度,将案件化解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建立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协作制度,鼓励和支持行政机关依照职权进行调解、裁决或依法作出其他处理,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引起的信访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门调解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实现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 强化人民调解。健全完善镇、党总支、村三级人民调解 网络建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规范各级调委会建设,镇调委会负责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指导调解工作站、村调委会的建设和调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9个党总支,设立调解工作站,由各党总支书记兼任工作站长,具体负责协调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导村调委会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规范村级调委会建设,将各村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作为村调委会特邀调解员纳入村级调委会,并选聘有威望、敢担当、能力强、重公道的农村“五老”担任调解员,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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