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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必看,关于档案,面试,合同法,薪水,为人处事等问题

1.毕业了,你的档案转吗?

档案要记录一个人的经历、学历、职称等,表明一个人的行政隶属关系。就业后要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要用到档案。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本身或者其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交流中心。

按照规定,学校应将学生档案转给有档案管理支配权的单位和国有企业、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及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

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均可为毕业生接收管理档案,并依据档案为毕业生提供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出国政审、考研证明等一系列内容的服务。

有就业单位档案这样办

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要迁移户口的毕业生,还需要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等材料到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了人事代理的,由所在学校统一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经清点、核实,符合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需要办理户口的,持存档手续、毕业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和身份证照片等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应聘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直接迁入省或市、县的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择业期内怎么办

择业期内,毕业生可以将档案存放在学校。但如果择业期满,要提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持《就业协议书》直接到人才交流中心,签注人事代理意见;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所在学校将毕业生档案转递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存档手续;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办理存档和入户手续。

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档案该怎么办理

超过择业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专科以上毕业生,持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有效文书(证件)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凭商调函由原档案管理单位将人事档案移交本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保存的,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私自拆封或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拆封的,需退回原毕业院校重新审查、密封),而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交流中心。此时,毕业生已经不再具有就业报到资格,需要就业的需重新办理招工、聘干等就业手续,或者按照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的就业办法,办理毕业生就业工作介绍信。

这部分毕业生的户口如果在入学时已经迁到学校,现在只能迁回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方不能办理入户。

最后,提醒各位大学毕业生,2007年7月之前将档案转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大学毕业生(以就业报到证日期为准),见习期满后需要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届时,可持档案卡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转正定级表》。其中,需要办理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者,可持档案卡到该中心领取初聘表,办理相关手续。

3.关于新的合同法

利刃1:限制合同短期化

有专家认为,新法的一大亮点就是着力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这体现在:强调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规定,1年以上不签书面合同的,就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终止合同时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每年1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最高不超过12个月;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又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利刃2:不签合同代价高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第三款则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利刃3:详细规定试用期长短

新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利刃4:合同自然终止也要补偿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除劳动者原因不能续约的外,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与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标准完全一样,这在第四十四条和四十六条中得以体现。

4.关于薪水

非国企的6000不见得多,国企的3000不见得少。

我这里所说的非国企包含了民企(华为等等)、一般的外企以及上海、深圳那些满天遍地的小公司。表看猫扑上面的很多人发贴“每月4000怎么过”、“每月6000怎么供房”,呵呵,这些帖子真的很误导我们的很多学弟——这么告诉你吧,一向以高薪吸引人才的华为给99级本科生的“实际月薪”(能真正拿到手里的)是2000出头、硕士毕业生3000出头。你要问怎么会这么少?就是这么少。下面我就来慢慢解析不同体制的公司(单位)的薪水。

可能大家在51job或者其他招聘场所,都会经常看到一些巨头公司常年累月的把招聘信息挂在那里,好像他们永远缺人。其实这种招聘信息你大可不必当真,很多时候这只是公司探试行业就业形势的行为——根据收到的简历来分析目前某一职位的供缺情况。比如如果发现能够在某一职位收到很多比现公司在这个职位上工作的员工更牛的人的简历,那公司就会在未来的时间里大幅度削减这一职位员工的薪水,当然它不见得会明目张胆不分青红皂白扣在职员工的薪水,至

少它不会再给你涨多少;新招入的这个职位的员工的起薪就砍一半先。

再回头来说我刚才提到的“实际月薪”。我说了,非国企的6000月薪不算多。首先非国企的薪水通常是税前、而且诸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云云都没有扣除——在深圳一个非国企月薪6000,那么杂七杂八扣完以后能拿到手里就是不到5000,再每月供房2000,剩下就是2000多,平时吃喝拉撒就全在里面了,还要想清楚你要结婚生子,看你一个月能存多少。这样看6000多不多?

下面我们来看国企的3000。通常一个部门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朋友告诉你,他月入3000,那这3000就是零花钱3000。你要晕?!国企有一个计划经济留下的传统,讲发给员工的薪水的数目从来都是税后,而且是把各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全部扣除后的数目。顺便强调一下住房公积金这个东东。很多在非国企工作的人都不知道,甚至以为是住房补贴,至少我知道华为是没有这个东东的——我一个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在上海闯荡了2年,甚至不知道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我茫然,所以觉得有必要说说,我担保这里工作了几年的很多猫也不知道。

住房公积金是每月从你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钱,再由单位将这笔钱乘以2用于支付你的供房,所以扣得越多越好——比如我目前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是875,那么单位就会每月拿出1750元打到我的住房按揭账户,那么每月的月供我就几乎可以不管了。话题再回到月薪3000,这个时候供房已经没有压力,而且在效益好的国企或者部门每月还会有水、电、气补贴,时不时会发些莫名其妙的钱(诸如工会活动费),再加上年终奖(这个是大头,效益好的国企的年终奖堪比跨国公司的分红,我一个朋友在中国银行xx分行,今年年终奖7万)。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打破头要当公务员的原因。

这样一算,觉得国企收入咋样?有时候很多国企钱发得很散,自己都没有察觉,过一阵几百、过一阵几百……这些钱再算自己收入的时候往往都没有算进去。有的人觉得自己收入少,其实只要记个账,绝大部分人收入都不低。当然,这样的收入也不是绝对,根据我的一点点经验,国企的一个公司或者一个部门,效益好不好和你的老总或者x局的能耐有很大关系——有能耐的领导是能让下面的人吃饱、自己也吃饱而又能糊弄上级的能人。这也是同样一个单位地域不同部门不同收入差距大的原因。

有调查美国的大学生就业选择排行——1.部门;2.跨国公司;3.自主创业;

4.中型公司。不要想在一些不知名头的小公司作呆一辈子的打算!

5.关于为人处事

很多工作了很多年的人往往会对即将工作的年轻人说这么一句话“少说话,多做事”。当时有很多人给我说过,我没有在意,到今天才真正知道这句话的分量!

很多初出茅庐的毕业生,新到单位,豪气凛然、意气风发,大有大干一番事业的决心和勇气,盯着主管或者主任那个位置,恨不得马上取而代之——于是乎抓来10几年读书学习的经验如法炮制——引起班主任的注意,我当上了班长;引起了系领导老师和同学的注意,我当上了学生会干部;来到单位,我同样要引起领导的注意,要他们时刻注意的我存在,要出头。这样想你就傻x了。枪打出头鸟,打的就是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言多必有失,一失就会得罪人——这话不仅仅适用于国企,民企、外企之间的人事关系都是这样。不要总以为你有天大的本事无处施展而一幅怀才不遇状,我不相信刚从学校毕业谁就有什么本事,下面这句话不是奚落应届毕业生,“大学刚毕业你就是屎”,真的是这样,不要把自己看高了,和你在一个办公室里的人比你牛的人多得去了。你刚工作就不要乱说话,没你说话的份,2年以后你才有资格和领导搭讪。每天在那里向在学校一样想着怎么吸引“领导”的目光,大家都盼着往上爬,你刚来就那么活蹦乱跳、那么多说不完的话同事会怎么想?可能你只是想聊天,和同事增进感情,呵呵,你可知看似风平浪静谈笑风生的一间屋子暗藏了多少杀机?张三和李四2年前结下的梁子现在还在明争暗斗;那五和赵刘现在正在为一个副主管的位置争得面红耳赤……你和其中一个人谈笑风生,嘿嘿,他的另一头可看在眼里。不要招人烦,就不要说话,复印文件之类的杂活跑快点(多做事同时也要看情况,不要瞎抢着干,要审时度势,比如另一个老同事想巴结领导要干,你就不要上了,要

大家都不想干的东西,你才上)。只要让领导知道公司目前有你这个人、老同事在谈起你的名字的事会说“xx,老实,实在……”你的第一年就圆满了。

所以刚毕业时不要好高鹜远,关键在于踏实肯干、学习知识和业务技能。而不要总抱怨待遇太少。

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这是我比较有同感的几段话,希望在你们将来的岁月里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法基本理论(总则)

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法基本理论(总则) 订立的程序 一般程序——要约与承诺 一、不得撤销的要约: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超过期限到达的承诺的效力: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外,为新要约。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三、承诺生效与合同成立: 签定书面合同,签定成交确认书,双方异地签字时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时间为准 四、合同成立地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 2、合同签定地为合同成立地,异时异地的以最后一方

签字盖章地位成立地 合同形式 一、书面形式 1、法律规定登记为合同生效要件的 法定登记抵押合同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自向国家专利局登记日生效,向外国人转让的,还须事先经外经贸部及科技部批准合营合同经外经贸部门审批后生效 中外合作合同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生效 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经商标局核准登记且公告后生效 2、法律中提到公证这一特殊书面形式的法律文书的 作为法院执行证据的债权文书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 3、一般要式合同 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合同 金融机构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 合伙协议 保险合同 劳动合同 4、法律后果:违反形式规定或约定,原则上合同不成

立,但一方接受另一方履行主要义务的除外 二、合同条款 1、八大条款属建议性规范,不具有强制性作用,并非每类合同必备条款 2、补正方式:补充协议,依合同有关条款,依交易习惯 3、任意性规范的补充作用: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司法考试民法学讲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司法考试民法学讲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些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 1:后合同义务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解除、抵销的异议期:有约从约,没约应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对于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抵销的到期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约定有效。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依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或者标的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履行债务。 3:情势变更原则: 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①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a:有情势变更的事实; b:情势变更的事实,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 c:情势变更的原因须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d:情势变更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

合同法学考试复习题及答案

合同法学考试复习题及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合同法学 一、选择题: 1.商场对其出卖的商品实行“三包”,甲从该店购得一录音机,甲在保证期内发现录音机出现故障,甲与商场之间发生()。 A.法定之债 B.简单之债 C.选择之债 D.劳务之债 2.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如当事人无另外的约定或法律无特别的规定,则原则上属于()。 A.债权人 B.债务人 C.债权人与债务人 D.第三人3.甲厂欠乙公司20万元货款。现甲厂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被乙公司兼并。甲厂欠乙公司的债务因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称为()。 A.债的解除 B.债的混同 C.债的抵消 D.债的免除

4.债权人甲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协议中约定甲将其对乙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但并未将该债权转让的事情通知债务人乙。乙在履行期限内向甲履行债务的,该履行()。 A.无效 B.有效 C.甲不得接受 D.甲应告知乙向受让第三人履行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代为履行的范围内,有权()。 A.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追偿 B.以债权人的名义向债务人追偿 C.向债权人请求返还 D.向债权人、债务人要求偿还 6.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A.应向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 B.应向该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 C.应向债务人、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 D.因其同意由第三人履行不能主张违约责任7.债的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应在以下地点履行()。 A.给付一方的所在地 B.接受给

付一方的所在地 C.债权人指定的地点 D.债务人决定的地点 8.根据合同双方是否互负义务为标准,合同可分为()。 A.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B.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C.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9.双务合同都是()。 A.无偿合同 B.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 D.有偿合同 10.甲乙间相互作出以下行为:(1)甲给乙去函,指出本厂生产的电扇为国家名牌,现有存货,可以出让;(2)乙回函询问价格,并表示愿买1000台;(3)甲回复,价格为300元,仅有500台。上列行为中()。 A.(1)为要约 B.(2)为要约 C.(3)为要约 D.(4)

劳动合同法考试试题---带答案

劳动合同法试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B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半个月 B、一个月 C、两个月 2、用人单位自(C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订立劳动合同 B、在合同文本签字盖章 C、用工之日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B)。A、60% B、80% C、100% 4、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竟业限制的人员竟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B)。A、一年 B、二年 C、三年 5、劳动者提前( B)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十五日 B、三十日 C、六十日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以下关于试用期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BC ) A、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B、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C、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劳动者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AB ) A、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B、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C、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3、劳动者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C )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不服从用人单位领导工作安排;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以下哪些情形,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BC ) A、在试用期内;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5、以下哪些情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ABC ) A、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B、由于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三、判断正误题〔每题2分,共10分〕 1、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长不超过12个月。(错 ) 3、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 4、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保管。(错 )

合同法习题集1(含答案)

合同法习题集 一、单选题 1.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 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一致 答案:B 2.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 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答案:B 3.2000年6月15日,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订单,并要求B公司在7月10日之前答复,7月初, 该种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A公司通知B公司:“前次订单中所列货物价格作废,如你公司愿意降价20%,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7月20日。”B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于7月3日回信表示不同意降价,同时对前一订单表示接受,正常情况下,此信可以在7月8日到达,但由于邮局工人罢工,A公司于7月15日才接到回信,立即答复:“第一次的订单已经撤销,接受无效。”B公司坚持第一次的订单不能撤销,A公司又于7月20日回复认为B公司的承诺已经逾期,合同没有成立。现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公司7月3日的回信:() A.是有效的承诺,因为未超过有效期限 B.是无效的承诺,因为已经超过有效期限,而且A公司已经及时提出反对 C.不构成承诺,因为要约已经撤销 D.是有效的承诺,因为正常情况下,该信本来可以在要约有效期限内到达,且A公司并没有及时以承诺逾期为理由表示反对 答案:D 4.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值10万元”,乙立即向甲表示:“我愿意以10 万元价值购买此套家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答案:D 5.甲商场以试用买卖方式促销某型号冰箱,规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可随意退货。吴某感觉不错, 便与该商场签订了试用买卖合同,时间自2001年3月15日开始。2001年6月14日,吴某打电话给该商场,要求将冰箱拉回,其不愿购买。双方发生争执,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产品无瑕疵的情况下,吴某不能拒绝 B.该随意退货的约定因排除了一方的主要权利而无效 C.吴某未做同意的表示,买卖合同不成立,但吴某应当支付使用费

2009-2011年司考真题(合同法部分)

2009司考试卷三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3.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4.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 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 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6.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8.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9.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1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清 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九章第二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 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 官方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5c13182366.html,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九章第二节讲义 清 偿 一、清偿的概念 合同的清偿即合同的履行,从债的消灭角度而观之,宜称清偿。合同的履行是指为了满足债权,依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而实施的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清偿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二、清偿的种类 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将清偿分成不同的类型。 (一)债务人清偿与第三人清偿 清偿即债的履行,应当由债务人进行。债务人清偿属于清偿的常态。债务人依据债的内容清偿完毕,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清偿的,属于第三人清偿。第三人清偿后,虽然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但是债的关系并没有彻底消灭,将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普通清偿、代物清偿、新债清偿 依据债的内容进行清偿的,为普通清偿。普通清偿为常态。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以其他给付替代原定给付而为清偿的,属于代物清偿。代物清偿因债之关系双方的约定而成立,因而一旦清偿完毕,原债的关系因代物清偿而消灭。 通过设定一个新债务来清偿旧债,并以新债的履行来替换旧债的履行的,为新债清偿。新债清偿改变了清偿的方法,因此必须经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同意。 新债清偿与代物清偿的区别:前者给付的内容可以不发生任何变化,后者给付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前者属 于间接给付,后者属于直接给付。 (三)单纯清偿与附保留清偿 依照债的内容为给付,并不表示任何异议的,为单纯清偿。单纯清偿为常态。 当事人在清偿时就债之关系的存在、效力表示异议的,为附保留清偿。当债务人对债之存在或有效表示怀疑,又恐不为清偿将承担责任时,债务人可以以债务之存在为条件而清偿,或者一边为清偿一边否认债务之存在。此种清偿属于附保留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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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练习题(一)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C)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除外。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6个月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1年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2年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4年 2.下列合同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B)。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互易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旅游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技术咨询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多式联运合同 3.如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现急需某品牌和型号的彩电400台,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我公司将派人前来联系。”该函件属于(A)。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要约邀请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要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反要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承诺 4.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C)。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5%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10%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20%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30% 5.甲为乙保管彩电,仅因疏于注意而导致彩电被摔坏,则(A)。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构成违约责任而不构成侵权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构成侵权责任而不构成违约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既构成违约责任,也构成侵权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既不构成违约责任,也不构成侵权责任 6.甲有一古画,先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后觉得乙出价不高,又与丙就同

合同法期末考试

《合同法》选修课考查题 一、结合所学内容和你的生活,谈谈你选修本课程的主要收获。 <<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实务运用学习活动,通过培训期间的学习研讨和同行的交流,让所有参与者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影响等方面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同时,通过学习交流,也让所有参与者对新法颁布实施后,如何更好的依法进行《劳动合同法》将为他们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清晰的法律规范与保障。另外,对国家与社会而言,只有劳动关系得到合理规范,失衡的劳动关系才能真正走向平衡,这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 二、案例分析 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迸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问题: 1.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是否有权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能否继续租用该房屋? 2.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3.李某是否可以更换热水器?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合同法试题一答案

合同法试题(一) 部门:姓名:日期: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 ?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A ?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 C ?加工合同 D ?借用合同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 ?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 ?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3.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为自始无效合同 B.为效力未定合同 C .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 .以上都不是 4. 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分担。 A. 履行义务的一方 B .接受履行的一方 C .合同双方当事人 D .协商确定 5. 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 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A.甲和丙 B.乙和丙 C.甲、乙和丙 D.宏都干洗店和丙 6. 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 A.招标 B.投标 C.开标 D.决标 7. 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贝U “正在出售”的标示 视为()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8. 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等义务,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后契约义 务。此种义务的依据是() A.自愿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协商原则 9. 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 概不负责。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 A. 无效 B. 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 C. 不一定有效 D. 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 10.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A. 双方当事人制作合同书时合同成立 B. 双方当事人表示受合同约束时合同成立 C.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D. 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 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正确答案 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1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 有()。 A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 ?涉外贸易买卖合同 D ?技术引进合同 E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 2 ?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A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B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C .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 .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E. 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3 .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司法考试合同法试题

1. 编号:_______________ 2. 3. 4.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21. 2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23. 24.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5. 26. 27. 28. 29. 1. 司法考试合同法试题

3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A A. 书面劳动合同 B. 口头劳动合同 C.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 3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是。C A.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 B.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本单位同岗位 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C.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类型有。ABC A.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BC A.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B.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C.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 A. 1个月 B.6个月 C.1年 3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AC

合同法司考题

2015年合同法司考真题 【试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 2.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5.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合同法学考试复习题及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合同法学 一、选择题: 1.商场对其出卖的商品实行“三包”,甲从该店购得一录音机,甲在保证期内发现录音机出现故障,甲与商场之间发生()。 A.法定之债B.简单之债 C.选择之债D.劳务之债 2.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如当事人无另外的约定或法律无特别的规定,则原则上属于()。 A.债权人B.债务人 C.债权人与债务人D.第三人3.甲厂欠乙公司20万元货款。现甲厂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被乙公司兼并。甲厂欠乙公司的债务因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称为()。 A.债的解除B.债的混同 C.债的抵消D.债的免除 4.债权人甲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协议中约定甲将其对

乙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但并未将该债权转让的事情通知债务人乙。乙在履行期限内向甲履行债务的,该履行()。 A.无效B.有效C.甲不得接受D.甲应告知乙向受让第三人履行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代为履行的范围内,有权()。 A.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追偿B.以债权人的名义向债务人追偿 C.向债权人请求返还D.向债权人、债务人要求偿还 6.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A.应向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 B.应向该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 C.应向债务人、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 D.因其同意由第三人履行不能主张违约责任 7.债的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应在以下地点履行()。 A.给付一方的所在地B.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 C.债权人指定的地点D.债务人决定的

地点 8.根据合同双方是否互负义务为标准,合同可分为()。 A.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B.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C.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9.双务合同都是()。 A.无偿合同B.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D.有偿合同10.甲乙间相互作出以下行为:(1)甲给乙去函,指出本厂生产的电扇为国家名牌,现有存货,可以出让;(2)乙回函询问价格,并表示愿买1000台;(3)甲回复,价格为300元,仅有500台。上列行为中()。 A.(1)为要约B.(2)为要约 C.(3)为要约D.(4)为要约 11.书面合同未写明签订地点的,合同的签订地为()。 A.甲方所在地B.乙方所在地 C.最后一方签字盖章地点D.上述地点都不是,由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期末试题

一、选择题(2’x15) 单选 1、《劳动法》第21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A 3个月 B 6个月 C 9个月 2、《劳动法》第62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产假。 A 3个月 B 2个月 C 1个月 3、《劳动合同法》于()起施行。 A 2007年6月29日至2008年1月1日 B 2007年6月29日至2007年8月1日 C 2007年6月28日至2008年1月1日 4、《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 书面劳动合同 B 口头劳动合同 C 书面或口头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6、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 ①劳动合同期满;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死亡;③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④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⑤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⑥用人单位发生严重经营困难;⑦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A.①②④⑥⑦⑧ B.①③④⑤⑥⑧ C ①③④⑤⑦⑧ 7.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区域性集体合同,其“区域”是指( ) A.市级以下区域内 B.县级以下区域内 C.省级以下区域内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A.外国使馆B.家庭C.企业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构成犯罪的,应该由( )承担刑事责任。 A 用人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 B.用人单位C.直接责任人员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 ),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A.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B.集体协商机制C.联席会议制度 多选 1、《劳动合同法》第21条,下列关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B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C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12条,劳动合同类型有()。 A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第14条,有下列(情形的,劳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B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C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劳动法》第53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A 同时设计 B 同时施工 C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下列事项属于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有()。 A 女职工不能从事矿山井下作业 B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夜班劳动 C 哺乳期女职工不得被安排加班加点 二、是非题(1’x5)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 3、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上

《合同法》复习题及答案1

三、填空题 l.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和不确定性。 2.我国《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合同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4.合同终止的原因,是指引起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 5.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合同、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6.借款合同的担保可以采用三种形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7.根据租赁的标的物来划分,租赁合同可分为动产租赁与不动产租赁。 8.运输合同最主要的当事人为承运人和托运人。 9.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 10.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12.意思表示瑕疵依瑕疵是否基于表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意思表达不成立和意思表达不自由两种类型。 13.乙合同的移转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 14.混同的原因有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 15.根据赠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时间关系可分为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16.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标的可分为总承包合同和分项承包合同。 17.从技术合同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来看,技术开发合同是要式合同。 18.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业务。 一、单项选择题 1.C 2.C 3.C 4.B 5.D 6.C 7.B 8.A 9.D 10. A 11.B 12.B 13.A 14.C 15.B 16.B 17.C 18.B 19.A 20.A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ABCDE 2.AB 3.BDE 4.ACDE 5.ABDE 6.ABE 7.CDE 8.ABCDE 9.ABCDE 10.ABCD 四、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2.合同的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于第三人,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3.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合同解释,是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一种制度。 5.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6.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7,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刘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8.赔偿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 9.试用买卖,是指当事人约定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

(完整版)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详细解释与答案200220111

2002---2011 年司法考试合同法试题汇总与分析、单项选择题 2011 年) 1.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 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2011 年卷三单选第 1 题) A. 《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 《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 《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答案】C 【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 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 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3. 王某是甲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 万元 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 2 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单选第 3 题) A. 无效 B. 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答案】D 【考点】法人的代表机关【解析】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机关,其权限来自公司的章程,而非

司法考试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1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1) 2004-9-2 16:57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 学科概述:《合同法》是关于市场交易规则的法,是最具有市场品格的法;《合同法》是新法,是比较科学、完整的法。因而,《合同法》成了出题最多的法之一。掌握了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就掌握了市场交易的规律;掌握了合同法,对债法的原理,对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就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民法是万法之母,而合同法是民法中最活跃的一部分。《合同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考生们一定要从交易的角度理解《合同法》。对《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也应有适当的关注。 一、选择题 (一)合同法的概述 ★★1(02.卷三。单。1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民事合同的概念。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因此,可以排除选项A、B、C. 「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主体的一方是县政府。如果县政府与酒厂是交易关系(比如买酒),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债权合同。 ★★2.(00.卷三。单。17)下列协议中哪项协议适用合同法?() A.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B.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 C.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 D.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 「参考答案」此题为单选,但答案应当为选项A、C、D 「考查知识点」合同法的适用。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该条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选项所说的监护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债权合同,不必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双方都有给付,是有偿合同,当然可以适用合同法。联产承包协议和企业承包协议都有债权性质,其适用也没有被合同法排除。 「应注意的问题」有的学者把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于债权合同之外,对考生影响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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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财产关系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技术转让合同 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保管合同 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6.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借用合同 7、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赠与合同 8、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定阶段。 9、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10、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个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综上所述,下列提法正确的是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11、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12、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合同承诺生效地 13、甲学校与乙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以营业用房投资,乙以货币投资,但约定甲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甲向乙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完全有效 14、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15.孙某13岁,是个业余小提琴手,欲在音乐厅举办个人音乐会,音乐厅与其达成协议有偿演出,该协议有效16.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17、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以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成立 18、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19、撤销权行使的除诉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 20、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内容的局部变更 21.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主体的变更 22、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通知主义 23、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 24、所谓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并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此时,如果依然坚持原来合同的法律效力,必然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25、合同的变更.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 26、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故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当然继续有效27、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高或者过低的,可以单方面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 28、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29、违约行为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30、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旅行合同 31.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32、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 34、 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拆期间 3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 37、中国甲企业与美国乙企业订立一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未规定应适用的法律。现双方因转让费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乙企业在北京起诉甲企业,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应适用的法律是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人民法院对合同所作的解释是有权解释 39.买卖合同与易货交易合同的区别点是是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41、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依法可以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年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定作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定作人的权利有可以解除合同 46.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47、货运合同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灭失,承运人没有收取运输费的,不得再要求托运人交纳;承运人已经收取运输费的,托运人不能要求返还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所有 49、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除外。 5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当事人 二、多项选择题: 、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出版合同;股票质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买卖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 、邀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处 可撤销的情形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下列行为中为可撤销的有恶意无偿行为;善意无偿行为;恶意有偿行为 、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 属无效合同的有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产品。双方就出口商品品名、规格、质量、价格、数量、包装、交货日期及违约责任等通过电报往来进行磋商。双方就上述内容均达成了协议。此后,由于国内货源紧张,无法供货,中方就没有组织货源。外方指责中方违约,诉 至法院,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双方的约定,偿付 外方违约金若干美元。中方则辩称,我们与外方没有最后 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双方之间的合同不成立。综上所述, 下列提法正确的是( AD )。A、当事人通过信件、电报、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文书往来订立合同之后,记载 有合同内容并有当事人签名盖章的信件以及数据电文,也 被法律视为合同的书面形式。D、双方当事人之间虽然没 有正式的合同文本,但双方之间的电报往来能够充分反映 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的事实,因此,被告的 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具备以下哪些条件,合同就肯定不能成立内容违法; 意思表示不一致;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 11. 合同的履行原则为.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12、合同终止的原因中必然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有清偿; 存;抵销;免除;混同 13、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 14.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合同条款中设定的下列条款无 效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有利于自己的解释 15.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它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它 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同;它是双务有偿合 同;它是诺成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它是不要式合同 16、从世界各国的规定看,特种买卖主要包括买回;试 验买卖;房屋买卖;易货交易;招标投标买卖 17、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 合同 18、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某大学校舍;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 财产 19、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有汇票;存款单;著作 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 标专用权 20、货运合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可以是托运人;.在 知道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提货;在提货时应当按照 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21、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 同;属于双务合同;为有偿合同;为诺成合同;为要式合 同 22.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是转让财产的合同;其标的物 是特定的不可消耗物;是双务、有偿合同;是诺成合同; 具有非永续性 23、承揽合同的种类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 复制合同;检验合同 24、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保管人须为仓储设备并专事仓 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为诺成、 双务合同;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25、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 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 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 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 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 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填空题: 1、民事行为根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表意行 为和事实行为。 2、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3、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和不确定性。 4、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5、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一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合同可分 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两种。 6、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实际交付实物分为诺成合同 与实践合同。 7、依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标准,可讲合同分为要物合同 和不要物合同。 8、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9、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 10、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1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或与要 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方产生撤回效力。 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 13、在承诺生效的时间上我国立法采取的是到达主义。 14.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15.合同义务又可分为给付义务与随附义务。 16、随附义务可分为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 17、合同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18、分 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意思表示不自由两种类型。 19、协作履行包括的内容有:及时通知的义务、相互协 助的义务和保密的义务。 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1 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主要有两种情形:合同 承受与企业兼并。 、合同的转移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 23、招标签约是通过招标、投标、定标来订立合同的。 24 法律事实。 、混同的原因有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 26.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上采用严格责任原则。 27、 主要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28、 为特定物买卖和种类物买卖。 29、易货交易为双方当事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30、根据赠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时间关系可分为现实赠 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31、根据性质捐赠可分为不附任何条件的捐赠、附加 特定义务的捐赠和为特定目的的捐赠三类。 借款合同的担保可以采用三种形式:抵押担保、质 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类。 34、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35、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 36、根据租赁的标的物来划分,租赁合同可分为动产租 赁与不动产租赁。 37、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 38、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标的可分为总承包合 同和分项承包合同。 39、运输合同最主要的当事人为承运人和托运人。 4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 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 同。 42、根据实施专利的范围不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分为 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 43、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特定物或者特定化了的种类 物。 4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 业务。 45、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 贸易活动。 五、名词解释: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 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格式合同: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 同,又称标准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 实信用原则、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合法原则。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 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 力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 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 诺。 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 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 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 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 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 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 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 务。 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 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 式。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 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 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附条件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 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 附期限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 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 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 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 销的合同。 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 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认或者拒绝 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自身效力的合同。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 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 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 行为过程。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 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 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协助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 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方当 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 地履行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 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 付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 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 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 付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后履行 如果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 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应先履行方的履行请求或拒绝其相应 的履行请求。 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 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 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 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 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 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合同的转让:是指在合同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 为。 清偿:是指为实现债的目的而为给付。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移:是指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 成为合同法律关 系的新的当事人。 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享受 权利并负担义务。 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 债务人难于履行,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 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种方式即 为提存。 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 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 各自得以对他方享有的债权 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 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 免除:是债权人以债消灭为目的而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 赔偿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全部违约:是指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 ,或者履行合同的结果完全不能满足合同约 定的条件(错误履约),相对人的合同权利全部落空,没 有履约方或者错误履约方的行为。 部分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完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确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但要有不 有过错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不过错则不承担。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 或 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违约归责原则:是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 认违约行为的原则。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违反了合同的义 务,根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不可抗力:是在合同生效后,由于出现了当事人不可预见、 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时,对约定的合同义务如何处理的法律制度。 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 的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 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以财产责任为核心内容,一般以金钱 为对价补偿受害方损失的利益。 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 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 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管辖竞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一 个具体的法律关系,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 则,凡出现有其他特别法规范可以调整合同法律关系时, 《合同法》暂居幕后,让其他的法律法规优先进行调整, 只有在其他的法律法规调整乏力时,才适用《合同法》的 总则部分或其基本原则。 合同解释:是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 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 一种法律制度。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卖人,买卖 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标的物: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 象。 样品买卖:是指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须与当事人保留的样 品具有同一品质的买卖。 试用买卖:是指当事人约定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热 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 易货交易:是指当事人约定双方相互交换金钱以外的财产 权的协议,又称以物易物合同、以货换货合同、互易合同 等。 供用电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电力,另一方使用 电力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供用水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水,另一方使用水 并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其中提供水的一方称为供水人, 使用水并支付价款的为用水人。 供用气合同:指供气人向用气人供气,用气人支付相应价 款的合同价款的合同。 供用热力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依约提供热力,另一方当事 人使用热力并支付价款的协议,其中提供热力的一方称供 热力的一方称供热力人,使用热力的一方称作用热力人。 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财产无偿地转移另 一方所有的协议。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 的人对赠与合同予以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 的意思而撤销赠与。 捐赠: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目的,无偿地将财产 给予他人的法律行为。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 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 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 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是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为保 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措施。 借款合同的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 利凭证移交货款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借款合 同履行的担保,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时,由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借款合同的约定 对该动产或权利凭证进行处理,并从中优先受偿。 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物提供给对方使用、收益,对 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租金的协议。 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 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 承 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 人的协议。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 承租人 支付租金的合同。 承揽合同:是指一方为他方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 建设工程合同:即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的合同。 客运合同:是运送对象是旅客的运输合同。 货运合同:是运送对象为货物的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一定的法律主体之间就专利申请权、 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让 受让人支付约定 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 同。 保管合同:也叫寄托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 仓储合同: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受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 居间合同:居间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 六、简答题 1.我国合同法有什么特点?答:①从实际出发,总结与 ②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 的理念明确充分。③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别显著、集中。 ④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 相互兼顾。⑤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 ⑥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⑦立法 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超规范。 2.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有哪些?答:合同法 则。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以下主要意义:①凝固和体现了 立法的根本精神。②是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③供了 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④是实施法 律的根本依据。 3.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是什么?答:要约的撤销与 虽然二者 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 别:(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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