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新旧会计规则的区别

新旧会计规则的区别

新旧会计规则的区别
新旧会计规则的区别

200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成,必须借助于银行借款,而企业取得的银行借款又分不清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原准则规定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够合理。(二)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是因为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二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货流转的真实情况。

(三)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因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明确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一)缩小了适用范围。与原《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相比,本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这一规范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

(二)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其投资成本,这主要是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相协调。

(三)重新规范了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上述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母公司应以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即俗称的“表上权益法”,完全不同于我国原来使用的“账上权益法”。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适用范围的变化,与相关国际会计准则协调一致。(四)取消了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须单独列报。企业持有的土地、房产中专门用于投资而非自用的部分,应按本准则的规定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

(二)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类似,应提取折旧(或摊销)及减值;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时不再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折旧或摊销。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但是,国际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以公允价值模式为主。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一)首次定义了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取消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固定资产初始确认的原则相同,即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也就是说,后续支出如果进行资本化,必须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

(三)规定了未来弃置费用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等于未来处置固定资产所发生费用的现值,其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此类费用对于核电站、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等大型固定资产尤为重要。企业确认的弃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一项负债。

(四)重新定义预计净残值。一是强调预计净残值应是现值,而不是终值;二是在企业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预计净残值(通常等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这一规定类似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

(五)明确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均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六)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六、《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一)明确了生产特产的分类。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对生物资产并没有明确的分类要求。

(二)规定企业应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生物资产。但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要求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生物资产。

(三)要求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而且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但公益性生物资产不得计提减值准备。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发生了变化。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把可辨认作为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从而将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准则之外;取消了无形资产必须是“长期资产”的限制,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无形资产定义相同。

(二)允许外购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三)改革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对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区别对待: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予以费用化;研究达到一定的阶段而进入开发程序后发生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允许资本化。我国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但美国会计准则规定所有研究开发支出均资本化,但这一规定并没有完全贯彻到所有准则中去。

(四)根据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是否能够确定分别采有不同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五)取消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规定。

八、《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资产,分别采用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计量。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否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 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判断非货币资产交换公允性的基本标准。判断一项非货币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主要考虑两项因素:一是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在产生现金流量时间、金额、风险方面是否发生变化,以及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否不同,以及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否重大;二是交易的双方是否具有管理关系——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下,非货币交易一般不具有商业实质。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与美国最近修订的第154号准则完全相同。

3. 改变了非货币交易损益的处理方式。对于具有商业实质的非性资产货币交易,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来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确认资产处置损益和非货币交易损益;对于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交易,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来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交易的双方均不确认损益。

九、《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一)单列准则规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准则主要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

(二)引入的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这一规定与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资产组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称作现金产出单元,而对资产组组合则没有单独定义。

(三)明确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只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才需要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但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四)详细规定了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可收回金额时,资产即发生减值。

(五)明确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主要是为了防止利润操纵,这也是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但与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同。必须注意的是,根据该准则的规定,不得转回的减值准备只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按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提取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可以转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六)单独规定商誉减值。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为企业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国际会计准则也规定商誉只能进行减值测试,不得摊销。

十、《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一)规范了职工薪酬所涵盖的内容。职工薪酬是企业付给职工的所有报酬。值得注意的是,新准则规定非货币性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意味着企业必须确认职工带薪休假等类似福利所产生的负债。

(二)统一了各项社会保险支出的列支渠道。目前,对于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有些企业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有些企业根据职工岗位分别计入成本费用。本准则规定所有的职工薪酬均应根据职工岗位分别计入成本或费用。

(三)单独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支出,企业应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十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1. 鉴于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我国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只规定了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中的设定提存计划退休福利的会计处理,这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别之一。

2. 企业年金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以及投资管理人的资产与账户要与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3. 企业年金基金形成的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和附注组成。

十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一)明确了股份支付会计规范的范围。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企业为获得商品而发行股份,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内容,而国际会计准则所规范的股份支付包括通过发行股份而获得商品的交易。

a) 股份支付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

本公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一)重新规范债务重组的含义,将让步作为判断债务重组的基本标准。新准则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与2001年修订后债务重组准则相比变化较大,但与1998年最初发布的债务重组准则基本一致。

(二)允许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债务人应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同时,对于以非货币资产进行的债务重组,债务人还要确认资产转让损益。

(三)债务重组形成的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四)债务人应当确认或有应付金额,但债权人不得确认或有应收金额。

十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一)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但由或有事项导致的符合条件的现时义务,应确认为预计负债。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引入了中间值、概率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三)首次明确变成亏损合同的待执行合同的会计处理。如果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条件的,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例如,企业原签订的合同明确,企业将向购买方按每单位100元销售一批商品,但在资产负债表日,该商品的进价已经达到110元,企业履行该合同必定亏损,企业应对履行上述合同可能产生的亏损计提预计负债。该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

(四)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为预计负债,但可以为符合条件的重组确认预计负债。

十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一)收入定义变化。新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该定义引入要素定义的资产负债观,表明我国会计准则制定部分地转向了资产负债观,与国际会计准则逐渐趋同。

(二)明确销售商品的合同价或协议价与公允价值差额的会计处理。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这一规定实质上引入了货币时间价值概念,可以有效地划分商品(或劳务)收入与利息收入。

十六、《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本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差异不大,在此不予赘述。(续)

十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全面采用收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我国原来许多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应采用资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即将政府补助计入资本公积。而《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规定,政府补助均采用收益法,即将政府补助均计入收益。本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要求采用收益法核算政府补助。

(二)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然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三)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八、《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一)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可以达到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从而将存货纳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例如,船舶、飞机等制造时间非常长,相关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

(二)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新准则规定,可以资本化的借款,不再仅仅局限于专门借款,还可以包括为生产、制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一般借款。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也允许一般性借入资金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三)取消了借款溢折价摊销的直线法。新准则规定,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不再使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而国际会计准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十九、《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一)禁止采用应付税款法,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而不是财政部1994年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字〔1994〕第025号)规定的损益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用暂时性差异取代时间性差异。这是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结果,也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趋同的结果。暂时性差异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有的时间性差异均是暂时性差异,但某些暂时性差异并非时间性差异。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三)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税率变化时,要求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禁止对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六)要求在资产负债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二十、《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一)明确了记账本位币和境外经营记账本位的确定方法。记账本位币的确定要考虑企业收入、支出及融资活动的所使用的主要货币;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确定要考虑经营活动的自主性、企业交易占境外经营交易的比重、现金流量是否存在限制以及取得的现金流量是否足够偿还可预期的债务。

(二)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按采用的计量模式分别折算。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该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期末对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进行折算的要求有所不同,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规定相比,新准则没有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三)首次规定恶性通货膨胀条件下境外经营外币报表的折算。企业在并入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时,应首先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然后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四)明确了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应外币折算差额的结转方法。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二十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一)明确了企业合并的定义。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还包括业务合并(如联想集团购买IBM的PC电脑业务)。

(二)规定了企业合并的两种类型及其相应的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参与合并的企业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终控制,把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判断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要运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按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即按账面价值核算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均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由于我国的企业合并大多涉及同一控制下的国有企业合并,加之我国市场发不完善,此类合并所支付的对价一般不够公允,按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容易抑制企业对利润的操纵。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合并,属于非关联企业之间所进行的合并,对此要求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按公允价值进行核算,相关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

(三)对于形成母子关系的企业合并,要求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在购买日须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被购买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均以账面价值计量,被购买企业的自合并期初实现的利润及现金流量均应纳入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在购买日只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被购买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

二十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一)取消了承租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直线摊销法和年数总和法,要求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采用实际利率法。

(二)取消了出租人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摊的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要求出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将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

二十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一)明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一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二是持有至到期投资,三是贷款和应收款项,四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为两类:一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二是其他金融负债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最全)

目录 1范围 2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4职责 5会计核算原则6资产 7负债 8所有者权益9收入 10成本和费用11会计差错更正12附录 13附表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统一核算方法,为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提供明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及其他部门专职或兼职相关会计核算岗位。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 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3.2 前期:上一个或几个会计年度。 3.3 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4 职责 4.1 财务部经理:负责会计核算制度的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4.2 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修订和维护 5 会计核算的原则 5.1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5.2 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3 统一核算的原则:是指公司各部门要遵循相同的会计政策,统一会计核算方法,统一报表口径,统一会计核算科目。 5.4 坏账损失核算方法: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5.5 存货记价方法: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库存商品进、销、存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 5.6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预计净残值率为3% 5.8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年限平均法,无残值。 5.9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一次转销法。 5.10 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直线法。 5.11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应付税款法。 5.12 固定资产计价:历史成本法。 5.13 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会计核算应以公司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须变更的,变更后的会计处理方法必须符合现行会计制度,并在附注中说明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原因、变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除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外,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均按照实际取得时的历史成本入账。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

新旧企业会计制度比较

新旧企业会计制度比较 第一节新旧制度整体比较新旧制度正文内容比较 、新旧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比较

主要比较结论:新旧制度整体上的结构和内容的最大差异表现在:新制度自成体系,而旧制度不能 单独运用。 新制度由《企业会计制度》正文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构成。在《企业会计制度》 中,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要求、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基本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相关经济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对一些特殊会计事项,如会计调整、或有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的会计处理也作出了详细具体规定,同时也对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编制基本要求作

出了规定。这样,在实际上,新制度本身可以成为独立的会计核算和披露规范体系。而旧制度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作出了详细具体规定,并不涉及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一般原则,以及会计确认、计量方面的内容,因而必须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才能成为会计核算的规范体系,不能 自成体系。 在其他方面,则在结构和主要内容上是大体一致的。 新旧制度整体结构和内容上的差异可以反映出我国会计核算规范体系的发展趋势是:我国仍将保持以企业会计制度形式为主的会计核算规范体系,或者说是将呈现出双重会计核算规范体系,即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体系和会计准则规范体系。 三、新旧制度适用范围比较 主要比较结论:新制度是一种打破行业界限和经济成分界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使不同行业的企业、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的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便于全国范围内不同行业之间、不同经济成分之间企业会计信息的对比分析和汇总。旧制度是一种分行业或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方法、会计科目乃至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及编制要求方面有较大差异,从而导致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会计信息口径不一致而缺乏可比性。 差异体现出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发展趋势是:我国要建立一种打破行业界限和经济成分界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第二节新旧制度主要内容比较 会计基本要素定义的比较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会计科目转换对照(课件)

事业(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 原制度科目 名称 新制度科目 名称 备注 序号 编号 编号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1 1 001 库存现金 002 银行存款 直转,如有受托代理资产,转入“库存现金—— 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1 1 1 002 银行存款 021 其他货币资金 2 3 4 5 6 7 8 拆分,如有爱托代理资产,转入“银行存款—— 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01 短期投资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01 短期投资 直转 直转 直转 直转 直转 1211 应收票据 1212 应收账款 1211 应收票据 1212 应收账款 1 1 213 预付账款 511 在建工程 合并,将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基建“ 并账”后的金额)中属于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 款金额转入新账“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 9 1214 预付账款 1 1 0 1 1218 其他应收款 拆分,将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 资的金额,转入新账“在途物品”科目 1 215 其他应收款 1 301 在途物品 1 1 1 1 1 2 3 1302 库存物品 1303 加工物品 1611 工程物资 1811 政府储备物资 1891 受托代理资产 拆分 拆分,在加工存货 拆分 4 1301 5 6 存货 拆分 拆分,受托代理物资

1 1 1 2 2 2 2 2 2 7 8 9 0 1501 长期股权投资 1502 长期债券投资 1601 固定资产 1801 公共基础设施 1811 政府储备物资 1821 文物文化资产 1831 保障性住房 拆分,股权投资 1 401 长期投资 拆分,债券投资 拆分 拆分 1 1501 固定资产 拆分 2 3 4 5 拆分 拆分 160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802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 已计提了固定资产折旧的将科目余额直接转入 1 502 累计折旧 拆分 ( 摊销) 2 2 6 1832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拆分 1 1 611 工程物资 613 在建工程 拆分,工程物资 7 1511 在建工程 2 2 3 8 1601 无形资产 9 1602 累计摊销 1701 无形资产 1702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1902 待处理财产损溢 1801 公共基础设施 1811 政府储备物资 1891 受托代理资产 二、负债类 已计提了无形资产摊销的将科目余额直接转入 0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1 1 1 80 2 公共基础设施 801 政府储备物资 901 受托代理资产 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 3 3 1 2001 2 2001 短期借款 2101 应交增值税 短期借款 拆分,将原账“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余额 转入 2 101 应缴税费 3 3 2102 其他应交税费 拆分

2019年年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成,必须借助于银行借款,而企业取得的银行借款又分不清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原准则规定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够合理。 (二)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是因为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二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货流转的真实情况。 (三)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因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明确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核算办法

*******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办法
(一)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我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二)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月结帐日期为每月 30 日。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 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 将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 坏账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 . 坏账准备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 百分比法计提,并计入管理费用。坏账的确认标准为: (1) 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七) 存货核算方法 1. 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 耗品,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 2. 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 购入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按实际成本入账, 发出原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库存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入库产成品 按实际生产成本入账,发出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领用低值易耗品按五五摊 销法摊销。生产领用的包装物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1

3. 存货数量的盘存方法采用永续盘存制 (八)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8.1 固定资产标准: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 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 2 年的资产。 8.2 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 8.3 固定资产计价方法: 对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各项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 确定: (1)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2) 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 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 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4)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 场价格,减去按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
2

新旧会计制度差异比较

新旧制度整体和主要内容比较 第一节新旧制度整体比较一、新旧制度正文内容比较 二、新旧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比较

主要比较结论:新旧制度整体上的结构和内容的最大差异表现在:新制度自成体系,而旧制度不能单独运用。 新制度由《企业会计制度》正文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构成。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要求、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基本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相关经济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对一些特殊会计事项, 如会计调整、或有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的会计处理也作出了详细具体规定,同时也对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编制基本要求作出了规定。这样,在实际上,新制度本身可以成为独立的会计核算和披露规范体系。而旧制度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作出了详细具体规定,并不涉及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一般原则,以及会计确认、计量方面的内容,因而必须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才能成为会计核算的规范体系,不能自成体系。 在其他方面,则在结构和主要内容上是大体一致的。 新旧制度整体结构和内容上的差异可以反映出我国会计核算规范体系的发展趋势是:我国仍将保持以企业会计制度形式为主的会计核算规范体系,或者说是将呈现出双重会计核算规范体系,即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体系和会计准则规范体系。 三、新旧制度适用范围比较 主要比较结论:新制度是一种打破行业界限和经济成分界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使不同行业的企业、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的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便于全国范围内不同行业之间、不同经济成分之间企业会计信息的对比分析和汇总。旧制度是一种分行业或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方法、会计科目乃至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及编制要求方面有较大差异,从而导致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会计信息口径不一致而缺乏可比性。 差异体现出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发展趋势是:我国要建立一种打破行业界限和经济成分界

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变化与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变化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第一节导言 3 (一)为什么需要会计? 1、节约市场的信息搜索成本 2、资源有效配置(借款与放贷) 3、企业形式的发展与会计(鉴证) (1)个人独资(简单活动、借贷信用) (2)合伙制(合伙人间) (3)公司制(企业与股东) (二)会计系统是什么? 1、信息系统——镜子与照相机(具有相对性) 2、管理活动(对资金的控制) 3、一个黑箱 二、如何解开黑箱之谜 (一)披露的程序 1、确认:初始确认与再确认(起名字) 2、计量:会计的瓶颈(描述状况) 3、记录:编制分录(记下日常生活) 4、报告:三个报表(汇报情况) (二)会计核算对象(会计要素)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第二节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新准则的核心思想 1、会计的产生:信息搜索成本的节约

2、准则变化的历程(1992—1998(公允价值)—2001(历史成本)—2006(公允价值)) 3、会计本质属性是如实反映,而非其他功能(关联方交易、坏账) 二、新准则的特点 1、强调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可能性的确定与计量的可靠性判断) 2、由利润表核心转为资产负债表核心 3、强调多种计量属性的综合运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 值) 三、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的关键影响 1、公允价值 2、实际利率(现值强调货币时间价值,如特殊收入) 3、资产减值 4、会计销售与视同销售 5、资本公积、利得与损失 6、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 7、区分收入与负债,资产与费用 8、配比原则(无形资产摊销的变化) 四、财务报告与财务报表 1、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报表附注与财务情况说明书。 2、我国的财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与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报表附注。 3、财务报表可以分为:个别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与中期财务报表 第二节新旧准则的项目比较与分析 一、会计要素及其确认—资产Assets (一)定义要件 1、企业控制或拥有的经济资源 2、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 3、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 (二)确认条件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资源的成本与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三)新旧准则的资产项目比较与分析 1、流动资产

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doc

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科目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科目 及补充规定会计科目 序 编号名称编 名称 号号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1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102 银行存款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101 短期投资131 对校办产业投资 5 1401 长期投资132 其他对外投资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 6 120101 财政直接支付财政直接支付 120102 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授权支付 7 1211 应收票据110 应收票据 8 1212 应收账款112 应收及暂收款 9 1213 预付账款115 借出款 10 1215 其他应收款 11 1301 存货120 材料 12 1501 固定资产140 固定资产 13 1502 累计折旧 14 1511 在建工程 15 1601 无形资产150 无形资产 16 1602 累计摊销 17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二、负债类 18 2001 短期借款201 借入款项 19 2401 长期借款 20 2101 应缴税费222 应交税金 21 2102 应缴国库款 22 2103 应缴财政专户款221 应缴财政专户款 23 2201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212 应付及暂存款 24 2301 应付票据211 应付票据 25 2302 应付账款212 应付及暂存款 26 2303 预收账款201 借入款项 27 2305 其他应付款 28 2402 长期应付款 29 2501 代管款项230 代管款项 三、净资产类 30 3001 事业基金301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320 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31 3101 非流动资产基金 310101 长期投资301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310102 固定资产310 固定基金 310103 在建工程 310104 无形资产301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32 3201 专用基金320 专用基金 33 3301 财政补助结转301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330101 基本支出结转411 教育经费拨款 330102 项目支出结转413 科研经费拨款 415 其他经费拨款 34 3302 财政补助结余301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411 教育经费拨款 413 科研经费拨款 415 其他经费拨款 35 3401 非财政补助结转411 教育经费拨款 413 科研经费拨款 415 其他经费拨款 421 上级补助收入 431 教育事业收入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一)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力争在不长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 之前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在1992年制定的,当时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为了适应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2001年我国正式签署协议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会计改革又提出了新的挑战,并且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行,这套企业会计准则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了。因此,近两年中国对已有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起一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与原有的准则相比,新准则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它实现了与国际相关准则的趋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先在股份公司执行,2002年在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同时鼓励国有企业执行,到2005年底之前,国资委监管的所有中央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制度。除此之外,还有针对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业务《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又发布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我国的会计制度体系从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转成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制度,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类企业。目前我国采纳国际惯例制定会计准则,形成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格局。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现在,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与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以及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中基本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作比较,对于更好的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具有更好的指导作用。 一、会计假设的新旧准则与制度的比较 旧准则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假设。新准则的规定增加了权责发生制假设。会计制度仍然规定为四个假设。 (一)会计主体比较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二)持续经营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新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三)会计分期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会计制度的规定概念与新准则相同,但将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

新旧会计制度变更解决方案1.0

新旧会计制度变更解决方案 一、背景 1、所有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正式发布的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定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仅理念先进、体系完整,而且充分体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新准则的实施会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进一步缩小会计收益调整空间。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指出,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时,对于一些事项要求追溯调整,涉及损益的直接计入留存收益,其他项目不应追溯调整。 2、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于2007年1月1日起采用新预算科目体系。 为完整、准确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监督,财政部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构成。收入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从不同侧面,以不同方式反映政府支出活动,有利于全面、完整、明细地反映政府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系统目标 本方案旨在通过NC系统总帐的多帐簿功能与专项研发的科目体系变更工具,为上市公司及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新旧科目体系变更与衔接的信息化方案。主要目标是: 1、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将历史数据按新准则进行转换,以方便的生成按新准则要求提 供的上年财务对比报表 2、在2007年年初,对新准则的账套自动进行初始化,简化首次执行新准则财务人员人工 作量 3、支持双轨运行,即先依照新科目进行记账,依据新旧科目的对照关系,将新科目下录入 的凭证转入旧账套。(是否需要需调研) 三、多帐簿与科目体系变更工具简介 (一)关于多帐簿的说明: 在NCV31以上版本中,提供了多帐簿的功能。也就是说,对同一个会计主体来说,可以

新旧会计制度对照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选用和账户的转换 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的,其中部分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便于大家理解,下表将两个制度(分别称新、旧制度)中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和方法进行了比较,并指出了在实行新制度进行账户转换时应注意的问题。 编号科目名称使用方法及新旧衔接 资产类科目 1001 现金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1002 银行存款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1009 其它货币资金新制度增加“存出投资款”明细科目 1101 短期投资1、新制度增加了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短期投资和以非 货币性交易投入短期投资来源。企业在调账时应注意不同渠道取得短期投资的适当性,并以投资方式不同来设置明细科目。2、新制度下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 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1111 应收票据对带息票据计提利息,旧制度规定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计提利息,新制度规定应于期末时计提利息(一般理解为月末)。 1121 应收股利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1122 应收利息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1131 应收帐款新制度增加了债务重组方式下债权的减少以及以应收账款换入应收账款,或者以应收账款和其他资产换入应收帐款的会计处理,同时对债务重组方式下债权减少的核算做了更具体、详细的指导。 1133 其他应收款新制度对此部分核算内容规范的更具体详细;提出了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要求;增加了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同时对债务重组方式下全权减少的核算做了更具体、详细的指导。 1141 坏帐准备新制度对坏帐准备提取的范围、提取的方法、提取的比例等方面进行了更详细明确和更刚性的规定。 1151 预付账款新制度新规定了对预付账款因种种原因而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处理。企业在调帐时应分析预付账款中是否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况,若有,应先调账,借记“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转入”科目,贷记本科。 1161 应收补贴款新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更为具体1201 物资采购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1211 原材料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1221 包装物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中冶集团资金结算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冶集资[2004]34号文和第2004-61期会议纪要精神,为规范资金中心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地对资金中心和分中心的资金往来及有关费用结算进行计量和核算,特制定本核算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冶集团会计制度》为基础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冶集团资金中心和资金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 第四条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管理,提高沟通效率,规范集团资金系统相关制度,集团资金中心将统一各资金分中心的名称,具体名称见附件一。 第二章会计核算业务主要内容 第五条资金中心的会计核算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资金中心与各分中心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收付资金和票据清算等业务的会计核算。 二、资金中心与银行之间的信贷业务和资金中心与各分中心之间的内部信贷业务的会计核算。 三、资金中心的成本费用及经营效果核算。主要包括手续费、利息等财务费用的核算、汇兑损益及营业费用的核算、成本和损益及本年利润核算等业务的会计核算。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及时:资金中心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七条准确:资金中心会计科目的使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应认真填制和审核,以保证准确无误。 第八条真实、完整:资金中心的会计核算、会计资料和数据要真实和完整。 第四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九条资金中心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按下列规定正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得随意增减会计科目或擅自改变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 一、第10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资金中心库存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 2.资金中心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资金中心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二、第1002号科目银行存款

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 xxxxx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2008年12月10日 七、公司各管理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八、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九、经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 十、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董事会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二、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第一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 . 3. 出 二、“银行存款”核算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公司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应收票据”核算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 本 八、“坏账准备”核算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按期末余额的3-5计提。 第二节非流动产核算 一、“固定资产”核算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本科目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新旧收入会计准则详细对比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006版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在某些情形下边界不够清晰,可能导致类似的交易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修订后的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一段时间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2006版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实务中有时难以判断。修订后的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2006版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仅提供了非常有限的指引,具体体现在收入准则第十五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有关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规定。这些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实务需要。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项履约义务,按照各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相对单独售价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

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等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版与2017修订版对比如下:

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旧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异同

新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设置比较 一、未作任何改变的科目 这类科目主要有: 1、资产类:“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 2、负债类:“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科目。 3、所有者权益类:“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 4、成本类:“生产成本”等科目。 5、损益类:“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 二、科目名称改变但实质内容未改变 这类科目主要有“库存现金”和“所得税费用”两个科目。 制度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但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包括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动用的银行存款,从这一点来看科目涵盖的内容是不一致的,因此将“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是合理的。 更改后的“所得税费用”科目与制度中的“所得税”科目核算内容相同,均为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只是名称改变而已。 三、科目名称改变且实质内容发生改变 1.资产类。

“材料采购”科目,制度中“物资采购”科目用来核算企业购入的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而“材料采购”科目只用来核算工业企业购入的材料,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一律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损益类。 其他业务成本,本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其他业务成本,不核算其他业务发生的税费及销售费用,与“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有一定的区别。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科目不仅核算主营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也核算其他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这反映了我国淡化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区分,因为不管是主营业务还是其他业务都属于日常业务,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作为费用,不再区分。 销售费用,本科目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与“营业费用”科目相比核算内容减少。 四、科目名称未变但实质内容发生改变 1.资产类。 应收票据:原制度明确规定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这一内容,在“坏账准备”科目中明确应收票据也要计提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第一,预付工程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再直接记入“在建工程”科目。

新旧会计准则科目区别

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作出如下调整: 1.“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 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物资采购”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科目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并存而持有的房地产。 7.新准则增加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内容。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8.新准则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 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而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12.新准则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3.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4.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5.新准则调整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改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改为“销售费用”科目。 23.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会计核算制度暂行办法

会计核算制度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公司(以下称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加强财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按照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原铁道部《铁路会计基础工作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应真实、完整、及时、准确满足使用者的需要。 2.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核算应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应按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3.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收入、成本、费用支出应遵循谨慎性、重要性的原则,对重大会计事项要在财务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二章会计工作 第四条会计工作必须合法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1.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个人负责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两个以上部门或人员进行处理。 2.空白支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与银行印鉴必须分离妥善存放。空白支票等由出纳员负责在金库存放;银行印鉴由会计主管人员加锁存放。如会计主管人员出差或离岗时间较长时,应履行交接手续之后指定出纳员以外的会计人员保管,或者委托有关行政领导人保管。

3.出纳人员必须建立银行支票登记簿,领用支票要进行登记并签收。领用空白支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填写日期; (2)必须填写收款单位名称; (3)必须写明用途; (4)必须注明最高金额限度。 4.财务部门必须建立收款收据登记簿,并按收据的印刷序号顺序登记入册。领用收据要登记入册,并由领用人签章。收据使用完毕后,使用人要将收据存根联交回,并办理注销登记,财务部门收据经办人要逐号检查销号,并逐笔登记入册。 5.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对超限额库存现金应及时解缴银行,财务主管人员应不定期地抽查库存现金,并做好抽查记录,抽查库存现金每月不少于二次,财务主管人员在月度终了时,应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和流转额。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填制收、付款记帐凭证。 第五条公司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各种会计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完备,印章必须齐全,记录真实,计算准确。 第六条公司必须按照国家、财政部及铁道部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性账簿。 第七条公司必须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它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计算准确、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晰。会计报表要满足股东单位的要求。 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九条公司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于次年2月10日前提交董事会,并报送各方产权代表。 第十条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要认真执行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基建投资完成作为财务报告的附件,单独上报。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要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种会计资料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按照归档要求,负责

新旧会计制度科目对照表

2008年启用新会计准则,新旧变更,要好好学习一下,通过新旧会计科目表的简单对比,可见此次修订调整的力度。与原《企业会计制度》科目表相比,新增了94个会计科目(其中特殊行业专用会计科目69个),取消了10个会计科目,合并了6个会计科目,分拆、更名、降级了9个会计科目。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对比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适用范围说明顺序号编号名称 一、资产类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1 1001 现金不变 2 1002 银行存款2 1002 银行存款不变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新增 4 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新增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不变 4 1101 短期投资分拆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更名 6 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新增 7 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新增 8 1051 拆出资金金融共用新增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共用新增 11 1121 应收票据6 1111 应收票据不变 12 1122 应收账款9 1131 应收账款不变 13 1123 预付账款12 1151 预付账款不变 14 1131 应收股利7 1121 应收股利不变 15 1132 应收利息8 1122 应收利息不变 16 1211 应收保户储金保险专用新增 17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新增 18 1222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新增 19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新增 20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新增 21 1231 其他应收款10 1133 其他应收款不变 22 1241 坏账准备11 1141 坏账准备不变 13 1161 应收补贴款取消 23 125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新增 24 1301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新增 25 1302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新增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新增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新增 28 1401 材料采购14 1201 物资采购更名 29 1402 在途物资新增 30 1403 原材料15 1211 原材料不变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18 1232 材料成本差异不变 32 1406 库存商品20 1243 库存商品不变 33 1407 发出商品新增 34 1410 商品进销差价21 1244 商品进销差价不变 35 1411 委托加工物资22 1251 委托加工物资不变 3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16 1221 包装物合并 17 1231 低值易耗品合并 19 1241 自制半成品取消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