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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安全防护制度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肝炎病毒等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体液(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一、预防

1、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对于择期进行手术、介入治疗、内镜检查、及其他侵入诊疗(包括胸穿、骨穿等)的病人,手术前要进行手术免疫全套(HIV抗体、HBsAg、HCV抗体、梅毒血清学试验)检测,麻醉科医师在术前查房时要检查患者是否检查手术免疫全套,如为HIV、HBV、HCV或梅毒阳性患者要及时告之参与手术的医师和护士;对于急诊手术,主管医师要检测手术免疫全套(快速检验HIV、HBV、HCV、Trust)。检验科对于要求快速检验手术免疫全套应在2小时及2天内主动向临床报告检验结果。

3、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的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专用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

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

(一)局部紧急处理

1、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2、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3、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从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冲洗时间大概为5分钟),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4、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眼睛受到血液或其它体液喷溅时,用生理盐水冲洗,严禁揉搓眼睛和应用眼药水滴眼(以上操作会扩张血管,增加进入血液的病毒量)。

(二)报告

1、报告部门负责人(医生向科主任报告,护士向护长报告,清洁工向物业公司报告)。

2、部门负责人报告电话院感科,认真详细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待院感科科长、护理部/医务科科长签名后,复印一式三份,原版留院感科,复印件科室和护理部/医务科各留一份。

(三)评估与预防

院感科接到报告后应尽快(4小时内)评估职业暴露情况,并尽可能在24小时内采取预防措施。

1、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开具HbsAg、抗-HBs、抗-HCV、抗-HIV、Trust检验单。

2、在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给患者检验HbsAg、抗-HBs、抗-HIV、抗-HIV、Trust。

3、患者HbsAg(+):

如需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医务人员需在职业暴露登记表上签字“本人已了解输用血液制品的相关事宜,同意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签名作证。签名同意后,由主治以上(含主治)职称医生开具处方单及注射单(诊断处注明“职业暴露预防用药”),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个人缴费后到中心药房取药,并注射。

(1)医务人员抗-HBs<10iu/ml或抗-HBs水平不祥,应24小时内注射乙肝

免疫球蛋白200~400u,并接种乙肝疫苗全套(由谁开单?????)。

(2)医务人员抗-HBs在10-20iu/ml者,应应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200u,并强化注射乙肝疫苗一次。

(3)医务人员抗-HBs≥20iu/ml者,可不进行进一步处理。

(4)暴露后半年内每个月应检查HbsAg、抗-HBs、

4、患者抗-HCV(+):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抗-HCV(—),暴露后1个月、3个月、6个月应检查抗-HCV,并根据复查结果进行相应抗病毒治疗。

5、患者抗-HIV(+):应马上通知院感科和分管院长,院感科通知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院感科工作人员带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评估与预防指导,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决定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暴露后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传染源阳性时随访时间应增加至一年)检查抗-HIV。

6、患者Trust(+):

(1)推荐方案:苄星青霉素,120-240万U/次,每周1次,连续2-3周。

(2)青霉素过敏:多西环素(强力霉素)100mg,2次/d,连用14天;或四环素500mg,4次/d,口服,连用14天;头孢曲松最佳剂量和疗程尚未确定,推荐1g/d,肌注,连用8~10天;或阿奇霉素2g,单次口服,但已有耐药报道。

四、职业暴露后抽血项目仅限于: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和抗体、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首次验单临床任何一个有处方权的医生都可以开,正常上班时间由当事科室报告院感科,非正常上班时间发生的职业暴露,由当事科室直接通知检验科检测,第二天或待正常上班时间再报告院感科。随诊统一由院感科

负责,验单必须院感科盖章确认,才能免费复检。

五、职业暴露的费用: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职业暴露基本预防控制措施后发生的职业暴露,其中需要注射的预防疫苗或治疗所需的药物、检查费用,均由医院支付。支付方法是治疗疗程完成后,由当事人出具相关的(疫苗、治疗药物)发票,经科主任或护长签名后,再由院感科科长确认签名并登记后交主管院长签名,最后报主管财务院长审批,到财务科报销。

检验费用由检验科设“职业暴露”专项记账,医务人员不需要交费,检验科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工作量和检测费用,年终报院感科科长确认签名后交主管院长签名,在相关经费中报销。

六、随访和咨询:

1、医院感染科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化验和预防用药,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结果,定期监测随访。

2、在处理过程中,医院感染科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提供咨询,必要时请心理医生帮助减轻其紧张恐惧心理,稳定情绪。

3、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职业暴露当事人情况。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Microsoft-Word-97---2003-Document讲课教案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各种经血传染性疾病,做好各种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降低职业暴露感染疾病的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可能接触各类感染性病人以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各类辅检室工作人员、临床药师和医疗垃圾处理人员等。 2、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的组织管理由医务部和感染管理科负责。预防保健科负责应急药箱的监督及管理。院感科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调查、核实,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理的技术指导和随访。检验科在意外事件发生接到报告后必须在24~48小时内完成当事医务人员和接触源病人血清HIV和HBsAg的相关检测并在感染管理科安排下进行血清学随访。 3、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 标准预防: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安全操作: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

必须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必须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必须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应在充足的光线下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线、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明确自身的免疫状况和暴露源的感染情况将为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赢得宝贵的时间,防护的重点是避免与患者或者携带者的血液和体液的直接接触。 5、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医务人员健康体检时应将血源性疾病的免疫情况,如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等作为每年必检项目,同时指导并鼓励医务人员重视自身的预防接种。 6、重视对高危险人群的传染病筛查对择期手术患者进行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经血传染病的筛查工作。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pdf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一、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 病毒(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可经血液感染病原体)感染者或病人 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上述病原体的血液污染 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利刺破皮肤,也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二、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 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必要时带防渗透性能防护眼镜及穿带隔离衣,操作完毕脱去手套 后立即洗手,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并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 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 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回。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 片等锐器。 三、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尽可能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 0.5﹪碘伏

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联系医院负 责人进行记录,联系药房进行暴露后预防性用药,如HIV职业暴露,要在2小时内服用。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必须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报告院长 决策及安排预防性用药方案。 六、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进行暴露感染情况监测,HIV职业暴露就于当天、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肝炎病毒暴露就应当天,2个月,6个月进行病毒检测。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

医院感染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得诊疗与护理损伤性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得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得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得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得诊疗与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得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得锐器应当直接放状入耐刺、防渗漏得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得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得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得针头、刀片等锐器。 沈北维康医院 院感部

二、处理流程 1、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与流动水清洗污染得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得血液,再用肥皂液与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得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得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得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到医院感染部报告并填写锐器伤登记表,保证在24小时内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得化验检查及疫苗接种。 3、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在上级医院及专家得指导下,应当对其暴露得级别得暴露源得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与确定,并做出相应处置。 沈北维康医院院感部 医务人员意外职业暴露报告卡

2017年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报告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报告流程 一、伤口处理流程: 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复合碘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二、常见的职业暴露性质和处理流程: (一) (二) 暴露于HIV 阳性患者的血液、体液 请职业暴露专家判定 报告感控科(6315) ① 指导伤口的消毒处理 ②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① 评估伤口暴露级别 ②判定是否预防用药(见附1) 必要时报告区CDC 暴露于HBV 阳性病人的血液、体液 医务人员HBsAb 阴性 ①指导伤口的消毒处理 ②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③请职业暴露判定专家进行以下处理 报告感控科(6315) 医务人员HBsAb 阳性

(三) (四) 三、职业暴露判定专家组成员: 组长:訾达赖 组员:崔 东 张晓梅 王清华 马 波 赫俊峰 团 结 李 斌 魏美琴 刘小平 尚喜兵 贺清枝 王勇芹 赵庶生 王 卉 附件1: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判定和用药原则 附件2:《标准预防原则》 附件3:《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理登记表》 附件1: ①立即注射长效西林120万U ②暴露后4h 和3m 内做梅毒抗体检查 不需注射乙肝疫苗等 ①在24h 内注射HBIG ②1周后注射HBV 疫苗 ③检查HBsAg (6m 、1年) 暴露于梅毒阳性病人的血液、体液 ①立即注射干扰素300U/d ,共3d ②暴露后第4-6周和第4-6m 做抗-HCV 和GOT 检查 ①指导伤口的消毒处理 ②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③请职业暴露判定专家进行以下处理 报告感控科(6315) 暴露于HCV 阳性病人的血液、体液 ①指导伤口的消毒处理 ②填写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理登记表 ③请职业暴露判定专家进行以下处理 报告感控科(6315)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血源性病原体感染者或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血源性病原体感染的情况。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及本院的具体情况,为预防职业暴露及暴露后感染的发生,保证医务人员的健康,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锐器伤及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增强全员的职业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 (二)全院人员要遵照我过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所提出的“标准预防”原则,规范各种操作行为,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三)发生职业暴露后,要立即采取正确的局部处理措施(具体措施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范措施及处理方案”执行)。 (四)发生职业暴露后要立即报告医院保健科,填写《医院锐器伤登记表》《暴露后追踪调查》。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保健科必须向分管的院领导汇报,并上报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保健科接到报告后要指导暴露者进行正确的局部处理,对

暴露者的暴露级别进行正确的评估,根据暴露源及暴露者的血清学状况及时对暴露者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及预防用药。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者,由保健科召集医院职业暴露评估组成员对暴露者的暴露级别及暴露源的严重程度作出评估后决定是否预防性用药以及预防性用药的程序。 (六)保健科要对职业暴露者进行随访及检测,在暴露后的1、3、6个月分别检测暴露者的相关血清学指标,追踪随访至暴露后6个月作出暴露者是否被感染的结论。 (七)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暴露者本人及所在科室要认真分析、查找暴露发生的原因,加强防范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避免锐器伤及职业暴露的再次发生。 (八)本院职工(包括临时工)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及相关血液检测的费用由保健科审核后医院予以报销。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处理及上报培训试题(附答案)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处理及上报培训试题 科室:姓名:得分: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40分): 1、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A化学性职业暴露B感染性职业暴露 C 放射性职业暴露D其他职业暴露 E 以上均是 2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最多的人群是() A护士 B 医生 C 技术员 D 保洁人员 3、预防锐器损伤应采取的措施有() A减少锐器使用B及时处理使用后的锐器 C 不携带锐器走动D医务人员进行疫苗注射 4、预防性用药的原则:() A、最好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4小时内开始 B、最迟不得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24小时服药 C、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该实施预防性用药 D、以上原则均是 5、医务人员发和职业暴露应采取的措施包括:() A 紧急局部处理 B 报告 C 填写登记表 D 以上均是 6、标准预防,是针对所有的患者,在未诊断之前采用的普遍预防措施,以降低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病原体传播的危险性。其主要内容有:() A、洗手与手消毒 B、手套、帽子、口罩及防护眼镜、穿长工作服 C、用过的针头、刀片或其他尖锐器械应立即放入有标签的利器盒内,用过的针头不需要再套针帽。 D、以上均是 7、关于戴手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不要戴手套按电梯按钮B摘除手套后必须要洗手 C 每个患者之间只要手套不损坏不用更换 D 皮肤有损伤时戴双层手套 8、标准预防是认定病人的()都具有传染性。 A 血液 B 体液 C 分泌物 D 排泄物E以上均是 9、针对预防,是针对已明确诊断的、能够播散病原体的患者,医务人员对于这些病原体需要有除标准以外的预防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A、计划免疫 B、空气传播预防,采用紫外线、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喷雾等空气消毒: C、飞沫传播预防、接触预防、皮肤黏膜暴露后的药物预防 D、以上均是 10、如果血液喷溅到完整的皮肤上应该用( )清洗污染的皮肤? A 肥皂液 B 流动水 C 含氯消毒液 D 75%酒精 二、判断题(每题3分,共30分) 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2、发生锐器损伤后应在伤口的旁端轻轻挤压,不应在伤口的局部挤压。() 3、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可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发生职业暴露后,尽快落实紧急处理措施,并在2小时内上报院感办,暴露源为HIV阳性或疑似病人,在暴露发生后立即上报。() 5、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损伤性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6、医务人员如果眼睛被患者的血液或体液喷溅上,应该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 ) 7、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戴单层手套。( ) 8、手术室医生的职业暴露是以缝合时的缝合针刺伤和喷溅为多见。() 9、锐器盒可以盛装到全满时,封盖,更换。() 10、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到医院感染管理科填写锐器伤登记表,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的化验检查及疫苗接种。 ( ) 三、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1、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处理流程 2、被HBV阳性病人的血液、体液所污染的锐器刺伤后如何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或疫苗?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清苑县中医医院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损伤的皮肤、粘膜和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基本特点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治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2、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 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 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 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坚硬、防渗漏的利器盒。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禁止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 (7)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或适当消毒 (8)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9)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0)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传染病职业暴露预防管理及卫生防护措施

传染病职业暴露预防管理及卫生防护措施 传染病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垃圾清运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传染病感染者或携带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或被含有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等引起,直接损害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 、职业暴露的预防管理 (一)制订和健全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和措施 1?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遵照执行,是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安全的基本措施, 如:消毒隔离制度、废物处理制度、职业暴露管理制度、发生职业暴露上报制度、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等。 2.提供充足相关的防护物品,使用带有保护设计的针头、刀片。将职业暴露补救防护药品放在医务人员24小时都能拿取的地方。 3?改善洗手条件:配备感应或脚踏式洗手装置,以洗手液替代肥皂。 (二)增强防护意识 1.改变观念:长期以来在职业教育中只强调医护人员的奉献精神,导致他们在临床实践中不能利用防护用具来保护自己,未形成良好的习惯和行为。因此要改变我国传统的医疗 护理教育观念,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服务的同时,也要保护自己 2.加强护理人员培训:事实证明,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职业暴露前的预防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01年上海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是否受过培训与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程度有关,接受过有关培训的医务人员其皮肤黏膜接触病人血液、被医疗器械损伤次数均小于未接受过培训者。美国CDC 已将该工作作为强制执行的项目推荐给全美所有医院 (1)岗前培训:

对每一位新上岗的护士包括实习护士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内容包括:掌握一般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认知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因素,懂得安全、正确的操作程序;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迅速有效处置等。使其认识职业暴露的危害和防护的重要性,树立普遍预防的职业防护观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时时处处注意防范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对身体造成的损害,或一旦发生能够进 行及时的处理,避免恐慌,达到有效预防职业暴露的发生。 (2)在职培训: 组织护理人员在职业安全防护的新技能和新进展的培训,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寻 找存在的问题,使护理人员进一步掌握职业防护相关知识,改正错误的操作习惯。 (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处置锐器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将职业防护纳入护理操作规范。包括不回套针帽,必要时用单手法;不要把用过的器具传递给别人;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时,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尽可能减少创口出血;在创口缝合时,特别注意减少意外伤害;手持锐器行动时,要避免将锐器面对他人;彳尽快就近和正确地丢弃所有用过的锐器;操作后及时清理,不要留给他人处理;不要人工分捡锐器。 2.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抽查护理人员职业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使护理人员在实施各种操作中时刻树立防护意识。 (四)合理人员编制 合理人员编制,避免因工作忙乱造成的职业暴露; 少护 减轻护理人员的工作压力,减 理人员职业暴露的次数,降低职业暴露风险。 (五)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 任小英调查注射后针头处理(收废弃针、毁形浸泡、取下针头及重套针帽)所致针头刺伤占刺伤总数的62.68%。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及处理,正确使用锐器盒,设置危险品的警示标志(黄色)。防刺破的锐器收集箱,被认为是最理想的减少利器伤的方法,可使利器伤降低50%。废弃物处 理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运输废弃物的人必须戴厚质乳胶清洁手套,处理体液废弃物必须戴防护眼镜。 (六)使用必备的防护用具,实施标准预防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制度及流程 一、定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二、意外职业接触后的应急处理:(挤、冲、消、报)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的粘膜。 2.如有伤口,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边挤边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用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 扎伤口;被接触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于2 小时内报告感控办,进行抽血做本底检测。 三、评价源患者: 1根据现有信息评估被传染的风险,包括源患者的液体类型(例如血液,可见体液,其他潜在的传染性液体或组织和浓缩的病毒)和职业接触类型(即经皮伤害、经粘膜或破损皮肤)。 2对已知源患者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和艾滋病病毒检测。 3对于未知源患者,要评估接触者被乙、丙、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 四、评估接触者,采取预防性措施: 1.暴露于乙肝患者的接触者: 1.1未接种疫苗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 1.2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有抗体,无需处理; 1.3以前接种过疫苗无抗体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乙肝疫苗; 1.4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1?2月之后进行病毒抗体追踪检测; 2.暴露于丙肝患者的接触者:没有推荐采用接触后的预防措施,接触4?6个月之后进行丙型肝炎抗体和丙氨酸转氨酶基线检测和追踪检测。 3.暴露于梅毒患者的接触者:可预防性注射长效青霉素240万U/次,每周1次,连续2?3周。暴露当天查TP,暴露后三个月追踪TP。 4.暴露于HIV 阳性的接触者:立即评估暴露级别,如果存在用药指证,尽快于接触后4 小时内预防性用药,最迟不得超过24 小时。但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实施预防性用药。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规定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规定 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及处置的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安全措施 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是避免职业暴露医院感染的基本保证。 一)标准预防 ( 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其基本特点为:?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二)安全操作 1.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须戴手套,有可能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2.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 3.科室设置锐器盒应以方便随时丢弃为原则,禁止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禁止回套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禁止折毁锐利器具、禁止使用过的头皮针插入瓶盖等。 4.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不应参加血源性传播疾病病人的直接护理工作。

5.凡是与血液、体液或感染性材料接触后的设施、设备、环境均应尽快消毒。 二、重视职业暴露的即时处理 正确、及时地做好针刺伤或污染处局部的处理是预防职业暴露后医院感染最重要的环节。 (一) 医务人员操作时不慎被病人的血液、血制品、体液、组织液污染的锐器 损伤或污染时,应立即用流动水冲洗伤口5分钟以上;对出血伤口应在伤口旁轻 轻挤压,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和肥皂水进行冲洗;禁止对伤口局部进 行挤压。 (二) 伤口冲洗后使用75,的乙醇或者0.5,的碘伏消毒、包扎。 (三) 血液、体液或医疗废物污染液溅入眼内时,立即反复使用生理盐水进行 冲洗结膜囊,然后到专科进一步处理。 三、职业暴露的报告 (一)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调查、核实,督促和指导做好伤口的正确处理。 (二) 职业暴露当事人按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职业暴露的评估及处理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评估职业暴露情况。 (二)首先确定暴露源是否具有传染性(乙肝、丙肝、HIV、梅毒等)及职业暴露当事人免疫情况。如未进行检测,医院感染科填写职业暴露检测申请,抽取患者及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宁南县人民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修订)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传染性疾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血(体)液职业性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可能具有传染性的物质污染了皮肤、眼睛、粘膜或者被含有可能 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传染性疾病感染的情况。 二、医院内所有区域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 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既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血源性传播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三、任何医务人员发生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刺伤、割伤、粘膜接触等),应迅速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及院感科应

迅速了解患者的情况、发生职业暴露的经过,指导医务人员填好血(体)液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情况,在诊治前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测。 四、输血科发现HIV初筛阳性患者,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与县疾病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确诊检测,并负责及时得到确诊报告。 五、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或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和或手消毒。 4、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分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以防刺伤,使用后的锐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置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置制度职业暴露对医务人员健康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由职业暴露而引发血源感染的危险日趋严重,有报告锐器伤已经成为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感染最重要的传播途径。为降低职业暴露风险,保障医务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订我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理制度。 职业暴露分为锐器伤暴露和粘膜暴露两部分: 一、粘膜暴露:被病人的血液和体液喷溅所致 处置:用生理盐水反复充分冲洗被污染的粘膜,直至冲洗干净。 二、锐器伤暴露:由医疗锐器如注射器针头、缝针、各种穿刺针、手术刀、剪刀等造成的皮肤黏膜损伤。 处置:1、伤口紧急处理 (1)立即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出伤口部位的血; (2)用流动水充分冲洗; (3)安尔碘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 三、报告: (1)在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后,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科室负责人;

(2)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格(见附表),并请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交院感科; (3)职业暴露评估委员(张士文副院长、外科主任李继忠、院感科韩宝爱、感染性疾病科主任王海萍、防保科安继奋)立即评估职业暴露严重程度并指导后续处理,应尽可能在4h内完成评估和处置; (4)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事故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事故当事人的情况。 四、伤口评估: 首先确定病人是否具有血源性传染病(乙肝、丙肝、HIV等),如未进行检测须立即抽患者血液进行检查,视病人检查情况分类处理。 (1)病人为HBsAg(+)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或Anti-HBc(+)不需注射疫苗HBIG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未注射过乙肝疫苗,应在24小时内注射HBIG并注射乙肝疫苗10ug、5ug、5ug (按0、1、6个月间隔) (2)病人为HCV抗原(+)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医疗安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1.为了维护本院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处置医务人员在 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制定本管理制度。 2.医务人员从事治疗,护理以及工作人员清理医疗垃圾的过程中意 外被锐器刺伤或有可能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等感染。 3.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将所 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视为有传染性,需要隔离,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双向传播,根据传播途经,建立隔离措施,,其重点是洗手和洗手时机。 4.与锐器伤有关的操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按照医疗感染性锐器废弃物处理。 (2)禁止手持针等锐器随意走动。 (3)禁止将针等锐器徒手传递。 (4)禁止针头等锐器物复帽,必须复帽应采用单手复帽。 (5)将使用后的注射器,针头,刀片等锐器物,放入耐刺防水的专用收集合内。

医务人员暴露处置制度 一.暴露部位的处理原则: 1.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 碘伏,或2%碘酊,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 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暴露后预防。 二.暴露后的报告: 1.报告科室负责人(医生向科组长报告,护士或工勤人员向护 士长报告)。 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后 送交院感科。 3.院感科尽快到现场,做出初步评估情况,及处理意见,并进 一步向院领导请示下一步处理方案。

新冠疫情防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指引

(一)预防是职业暴露的最佳处置方式,目前主要是物理预防措施,包括社交距离佩戴口罩、咳嗽礼仪、手卫生、环境清洁与消毒、通风及负压病房、早期发现和隔离患者。新冠肺炎尚缺乏暴露前预防措施(如疫苗)和暴露后预防措施(如预防性使用药物和血清抗体阻断发病等)。 (二)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新冠病毒感染职业暴露报告制度及处置预案。(三)根据暴露风险评估选择恰当的处置方式。呼吸道暴露风险最高,血液体液暴露及皮肤暴露风险较低,血液体液暴露须同时考虑经血传播疾病风险。 (四)呼吸道暴露处置 1.常见呼吸道暴露:缺乏呼吸道防护措施、呼吸道防护措施破坏时(如口罩脱落)、使用无效呼吸道防护措施(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口罩)时与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新冠病毒环境污染的手接触口鼻或眼结膜等。 2.呼吸道暴露后的处置措施 (1)发生呼吸道暴露后应尽快脱离暴露现场或立即佩戴合格口罩脱离暴露现场。 (2)脱离暴露现场后尽快报告有关部门(常为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仍未佩戴口罩者尽快佩戴合格口罩。 (3)有关部门(常为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评估暴露风险。若暴露源患者被确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则感染风险较高;暴露时所处环境为隔离病房、发热门诊或隔离留观室,且有新冠病毒感染

者存在时感染风险较高,否则风险较低。 (4)有关部门及时为高风险暴露者指定隔离地点实施单间隔离,暴露者应佩戴口罩。 (5)高风险暴露者单间隔离14 天,禁止离开隔离区。 期间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则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 (6)暴露源患者诊断尚未明确的应尽快明确诊断。若暴露源患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暴露者可解除隔离。 (五)血液体液暴露时的紧急处置 1.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污染皮肤时,即刻至潜在污染区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用75%乙醇或碘伏擦拭消毒,再用清水清洗干净。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或口罩被污染时,即刻至潜在污染区及时更换;污染眼部时,即刻至潜在污染区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防护服、隔离衣、手套等被污染时,及时至缓冲间更换。 2.发生针刺伤时,先就近脱去手套,从近心端向远心端轻柔挤压受伤手指挤出受伤部位血液,流动水冲洗,75%乙醇或碘伏消毒刺伤部位,戴清洁手套,然后按血液体液暴露常规处理。

医务人员医院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医院防护管理制度 一、医院为医务人员提高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可靠的防护用品。 二、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将职业暴露防护纳入新员工、实习生、进修生岗前培训内容,将有效控制医院感染和防止职业暴露作为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 三、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操作常规、服务流程和防护措施,防止因违规操作或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医院感染的发生。科主任护士长认真进行日常安全工作督导,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规现象。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职业暴露者,给予处罚。 四、院感办制定严格、规范和可行性强的职业暴露保护制度以及处理流程。 五、院感办负责职工职业暴露登记表的汇总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告院领导和各级质量控制中心。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一、工作人员发现职业伤害和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办公室。 二、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 三、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烧伤或灼伤。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采用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采用气体化学消毒时应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泄露,经常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 (4)使用液体化学消毒剂时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5)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避免可能对人体的刺、割伤害。 四、各科为医务人员备齐并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 五、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 六、医护人员预防艾滋病等经血传播性疾病的职业防护见流程。 七、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见流程。

(完整word版)院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管理制度 为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肝炎病毒及其它血源性疾病,特制定职业暴露防护工作制度。 一、预防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乙肝、 丙肝、艾滋病等病毒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粘膜,或者是被污染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手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锐器盒中,以防刺伤。 5、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者手消毒。 6、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面罩、防护眼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7、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医疗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8、所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均医疗废物处理。 二、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一)、紧急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0%的酒精或者0.5%碘伏 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二)、报告方法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宁南县人民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2013年修订)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传染性疾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血(体)液职业性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可能具有传染性的物质污染了皮肤、眼睛、粘膜或者被含有可能 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传染性疾病感染的情况。 二、医院内所有区域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 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和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既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血源性传播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三、任何医务人员发生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刺伤、割伤、粘膜接触等),应迅速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及院感科应迅速了解患者的情况、发生职业暴露的经过,指导医务人员填好血(体)液职

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情况,在诊治前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测。 四、输血科发现HIV初筛阳性患者,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和县疾病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确诊检测,并负责及时得到确诊报告。 五、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或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和或手消毒。 4、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以防刺伤,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1.加强教育,加深护士对医疗锐器和职业暴露的认可,掌握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措施,并予以重视。 1 ) 标准预防的概念: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 ) 标准预防的措施: 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极其污染物品,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②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完成工作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 ③上述物质时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受到污染。 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 ⑤及时处理污染的床单,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和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⑥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安放,及时置于固定的容器内,以防刺伤。 ⑦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前后,在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

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⑧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2.教育并纠正护士的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不及时处理用过的利器等。 3.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利器刺伤或者划伤。 4.掌握医疗锐器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和工作人员的二次污染。处理原则是:锐器使用后立即放入固定的坚硬的利器盒里;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禁止徒手接触污染的利器,手术中利器应用传递容器传递。 5 .意外暴露后的处理: 1)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血液或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等,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 3)被污染的针头刺伤后,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再用碘伏和乙醇消毒。必要时进行伤口处理。 4 )意外暴露后必须在24 小时内报告护士长,并同时填写利器伤登记表,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确认后上报院感办。 5)院感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会同感染科专家进行危险评估。尽可能追寻利器源,根据利器源情况确定跟踪检查项目及观察时间。由感染科专家根据伤情制定预防用药方案。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制度及流程 一、定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她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二、意外职业接触后的应急处理:(挤、冲、消、报) 1、用肥皂液与流动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的粘膜。 2、如有伤口,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边挤边再用肥皂水与流动水进行冲洗。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用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接触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于2小时内报告感控办,进行抽血做本底检测。 三、评价源患者: 1根据现有信息评估被传染的风险,包括源患者的液体类型(例如血液,可见体液,其她潜在的传染性液体或组织与浓缩的病毒)与职业接触类型(即经皮伤害、经粘膜或破损皮肤)。 2对已知源患者进行乙肝、丙肝、梅毒与艾滋病病毒检测。 3对于未知源患者,要评估接触者被乙、丙、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 四、评估接触者,采取预防性措施: 1、暴露于乙肝患者的接触者: 1、1未接种疫苗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与接种乙肝疫苗; 1、2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有抗体,无需处理; 1、3以前接种过疫苗无抗体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乙肝疫苗; 1、4 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1~2月之后进行病毒抗体追踪检测; 2、暴露于丙肝患者的接触者:没有推荐采用接触后的预防措施,接触4~6个月之后进行丙型肝炎抗体与丙氨酸转氨酶基线检测与追踪检测。 3、暴露于梅毒患者的接触者:可预防性注射长效青霉素240万U/次,每周1次,连续2~3周。暴露当天查TP,暴露后三个月追踪TP。 4、暴露于HIV阳性的接触者:立即评估暴露级别,如果存在用药指证,尽快于接触后4小时内预防性用药,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但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实施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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