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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及对策

浅析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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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及对策

税务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称税务人员)在履行税收管理职责过程中,未按照或者未完全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执法行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国家和税收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即法律责任。

一、税务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法律政策层面:

1、税收法律级次偏低,权威性较差。根据《立法法》规定,国家立法机关虽然拥有专属立法权,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授权行政机关立法。目前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法只有三部,其余均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及其主管部门??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章等。

2、税收程序法有些规定过于原则,不利于操作。如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措施等,由于执法程序复杂,使税务干部查处案件时缩手缩脚,导致许多涉税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执法力度无法达到税法要求。

3、政策漏洞。受税收法律单一性所限,实际的税收工作中,税务机关往往会出台一些税收政策来指导工作。由于其中一些下达的税收政策文件的收件期比其要求的执行期要晚数月,使税务执法人员无形中承担了一定的由于政策制定方面缺陷而带来的执法风险。

(二)社会环境层面:

1、税务执法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涉。有些地方基层政府由于地方利益驱动(如招商引资、搞活地方经济等),变相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干预税务执法。

2、税收立法与我国法律体系之间不协调,造成相关部门协税护税意识不强,如国税与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衔接不力,尚不能较好地实现相关信息的资源共享。

(三)个人素质层面:

1、执法风险意识亟需加强。由于税收执法机关作为执法者兼管理者的强势地位客观存在,使执法人员没有切实感受到税收执法风险的压力,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人治”思想。

2、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税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综合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尤缺,直接制约业务水平的提升。同时,由于税收执法依据散见于复杂的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大量存在并不断修订更新,税收执法人员难以全面、准确把握,规范执法难度较大。

3、职业道德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草率行事;有的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严重损害了税法尊严,无法保证税收公平、公正、正确,从而埋下风险隐患。

二、当前基层税务机关税务执法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申报大厅工作人员执法风险。

1、税务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停复业登记等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30日内审核发给税务登记证。实际中纳税人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缴纳工商管理费即可,在填写相关信息时存在很大随意性。特别是那些办理贷款的空户和为了获取财政补贴的免税专业合作社,常常出现项目填写不齐全、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情况。变更、注销户更无法管理,现实中常常出现工商已经变更或注销而没有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的,以致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跟不上,常需采取非常规手段来处理,否则将产生大量垃圾数据。

2、发票发售、验审缴销、代开等环节。发票发售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只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实际上,大部份领购发票的个体户属未达起征点纳税人。这又使得发售岗对该部份纳税人发票验旧供新时,要承

担对其开具金额进行核算,达到起征点转管理环节进行定额,超定额要对其进行补税的责任。代开发票环节。目前申请窗口代开发票的临时户颇多,有的申请开票金额甚至高达几十万元,有的临时户在短期内或一个年度内多次连续发生代开行为。窗口在受理时,仅对其提供的身份证和供货证明进行审核并开票,而“临时户”进入市场不需要发票的部分则可能未申报。这些“临时户”打一枪换一炮,长期处于“游走”状态,未纳入正常税收管理,给我们的日常发票管理带来潜在的风险。

(二)税收管理人员执法风险。

1、日常管理。由于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理解程度不同或会计核算掌握程度不同,有时会出现对同一企业,不同检查人员常持不同的看法、处理意见和结果,由此产生不同的处罚结果,就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留下隐患。

2、执法文书的使用。送达回证没有注明签收或送达的日期和时间;有时与纳税人比较熟悉时,则送达文书履行程序更随意,送达回证不注意签字环节而出现空白;见证人没有签字或者根本没有见证人等。送达文书内容和形式的不完整、规范,在法律上可能不被视为或不一定被确认为已送达,若涉及到因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引起争诉时,则有直接的败诉风险。

3、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环节。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降低了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准入门槛,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元就要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这些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中,包含了大量的个体工商户。由于这些个体户几乎不建账,认不认定一般纳税人对其无太大意义,且税收负担率远远高于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还得增加财会等各项支出,所以个体户对一般纳税人认定大多不太配合,甚至相当排斥,提供的报表也不能真实反映其经营情况。但管理员出于政策的硬性规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将其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否则要承担执法过错。因此,很多核查报告、约谈笔录只是流于形式,一旦发生讼争或其它安全问题,则可能面临执法风险。

4、纳税评估环节。目前在税务机关内并未设有专门的评估机构,管理员只是被动接受评估任务,仅凭申报资料和行业税负预警值进行案头分析、比对约谈,缺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且国税发〔2005〕43号文件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按此规定,如果纳税人不同意税务机关评估结果,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税务机关必败无疑。

(三)税务稽查人员执法风险。

1、对稽查案件忽视事后监督或跟踪。如纳税人未完全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书》规定的义务时,税务干部未能及时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或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到位等,这些都会引发执法风险。

2、税收的担保、保全、强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差错。在税收的担保、保全、强制执行三个过程中,常由于涉及情况复杂,执法要求高,因此执行时环节较多,程序复杂。比如,担保人不符担保要求而作为担保人、税收保全时没有详细开具扣押清单、纳税人缴纳税款后没有及时解除保全等等,这些重要环节缺失或不到位,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过程中,都会引发执法风险。

(四)税务机关内部岗位执法风险。内部职责不够明确,衔接不到位。如征管模式改革后,将个体工商户注销列为即办事项,不再经过管理岗环节,这可能造成登记岗与管理岗、监控岗之间的脱节,由此产生纳税人因假注销、真营业等情况而引起的执法风险。

三、应对和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的对策。

(一)提高税收干部素质。加强对其法律知识、税收业务知识、税收政策的培训,通过正确的思想观念、必要的法律知识、熟练的业务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等综合能力来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克服执法上的麻痹和侥幸心理,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误或违法行政而引起的风险。

(二) 推进征管体制改革----借鉴国际先进模式、尝试抓大放小。税收政策考虑侧重于放水养鱼,培植税源,助力就业,对大量个体工商户实行减免税政策,减少实际征管量,将有限的力量集中到大中型企业上来。目前各乡镇分局征管力量普遍较薄弱,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也并不轻松,涉及到发票监控、定额参数采集、定额调整等,特别遇到上级阶段性工作布置时,管理员更是忙于应付,税源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更是无从谈起。采用抓大放小的征管模式,失之桑隅,得之东隅,可能会失去小部分税源,但却能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做出更大的蛋糕。

(三)明确岗位职责和规程。一是分解岗位职责。按照法定权限,结合规范税收征管机构工作,以岗定责,以责定人。二是梳理工作规程。细化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并注意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特别针对由于办证与管理岗分设产生的管理员不能有效监控纳税人真实信息这个难点,要有确实可行的衔接。

(四)规范和健全评估工作机制。将纳税评估与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并列,赋予纳税评估工作充分的法律效力,设立专门的评估机构通过分析查找税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督促纳税人提高申报准确率,为税务稽查提供有效案源,发现明显偷逃骗税及其他异常情况,立即向稽查部门反映,由稽查部门严格查处,切不可以评估代替稽查。

(五)构建协税护税体系。税务部门在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的同时,要注重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横向宣传,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比如要求工商部门能否每月在向税务部门传递登记信息的同时,也提供变更信息。又如,虽然《征管法》修订稿明确提出,纳税人未能提供税务注销登记,工商部门不予办理注销。但事实是纳税人经常绕过税务注销环节,直接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此外,《征管法》中规定,对于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可以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但具体操作的规程没有规定,增加了双方配合执行的难度。现在相当一部分纳税人为了向银行贷款而办理税务登记,办完证件就走人而成为空户。对这样的纳税人,能否尝试取得银行的支持,由银行督促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

大企业税收全流程风险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开展的大企业税收全流程风险管理即将结束自查阶段,进入税务审计阶段。 大企业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按照企业的行业代表性,以及国家财税政策改革和行业的紧密度,每年安排的一项针对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审查行动。“2015年,国税总局对六家重点联系企业进行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要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自查是其中六个环节的一个环节,目前自查环节中案头审计已经开始了。”一位税务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2015年需要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企业分别是中海油、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神华集团、中国联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人寿集团。 这次审查的时间从2015年的2月开始,将持续一年的时间,分六个阶段进行,分别是信息收集及数据采集阶段、风险识别阶段、风险自查阶段、案头审计阶段、现场审计阶段、反馈提高阶段。 防控税务风险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纳税人经常面对的执法部门就是税务局,最有可能爆发的经营风险,就是税务风险;造成损失最大的风险,也是税务风险。税务风险有可能造成“三重损失”:不但造成经济损失,还影响社会形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税收风险管理 什么叫税收风险管理? 一位自查企业税务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税收风险管理是按照行业代表性,还有国家财税政策改革和行业的紧密度,对企业税收风险的审查和控制。税收风险表现形式为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企业税收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前几年累计自查了大约15家大型企业,中国烟草、中石油、中石化等榜上有名。 王冬生认为大企业的税收风险,体现了大企业自身架构、管理、规模等方面的特点,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系统性、全局性、重要性。 通过自查,企业可以理解税务机关的目的是了解这个政策是不是适合这个行业,是不是确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是不是能够有利于支持和推动这个行业改革的。因为自查过程中确实有涉及到行业不清晰的,企业也特别希望通过自查,通过税务机关来明确这些问题。 我们在接到集团通知之后先成立的自己的自查小组。我们本来就想要对集团下面的子公司做一个税务诊断,因为越来越觉得涉税风险有很大的不可控性,虽然国有企业很少有主动偷漏税动机,但是子公司自己在业务水平上都很有限。于是把本来要做的税务健康检查和税务自查合二为一,既对子公司摸了个底,又把税收风险进行了掌握,还是不错的。” 聘请了两家中介机构,同时根据自查软件,对企业的税务情况逐项落实。该公司的主要业务

浅析税务稽查风险产生原因防范措施

浅议税务稽查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防范措施 马红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纳税人依法维权意识和司法监督不断加强。而由于种种原因,税务稽查部门及其所属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执法程序不到位或错位、证据获取的方法不当或取得的证据不合法、证据的证明力不强、适用的法律、法规错误等情况,导致稽查部门或稽查人员作出错误的稽查结论,或提出错误的稽查处理意见,从而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税务稽查风险问题进一步凸现。为此,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量,增强规避税务稽查风险意识,显得越来越为重要而迫切。 一、税务稽查风险生产的原因 税务稽查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稽查人员自身因素(如风险观念淡薄、素质不够等)和外部因素(如环境、法制因素等)。 (一)稽查人员自身因素 当前税务稽查部门人员数量及其稽查人员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税务工作的需要,突出表现为数量上的短缺和质量上的欠佳。 1、人员数量短缺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纳税人数量增加的速度远远快于税务稽查人员数量增加的速度,因此,难免会造成一些纳税人游离于税务机关监管之下。2008年的数据显示,全国共有税务稽查机构5372个(其中地税部门2574个),税务稽查人员86720人(其中地税部门37567人),占全国税务干部比例为11.9%(总局要求原则上不低于15%。而美国、日本等西方国家稽查人员占全部税务人员的比例在50%以上),全国共有法人纳税人1669万户,即使全部税务稽查人员投入到对企业的监管中,单位税务稽查人员分管企业平均数量为192.46户。 2、人员质量欠佳 比数量短缺更严重的问题是素质的欠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风险意识欠缺。一些税务稽查人员一定程度上存在“权治”思想。税务稽查人员作为执法者的强势地位客观存在,纳税人不愿与税务稽查人员“较真”,使有些税务稽查人员没有切实感到税务稽查风险的压力,从而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但随着社会法制环境的改善和纳税人维权意识的增强,一旦纳税人“较真”起来,税务稽查风险将增大。 (2)职业道德缺失。少数税务稽查人员缺乏自我约束,职业道德缺

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实践与思考

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实践与思考 池州市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我局以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着力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风险防范体系,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面对当前众说纷纭、繁杂多样的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仍需要我们以创新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重新识别税收执法风险,准确把握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适合本局实际的税收执法风险防范体系,切实增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税收执法风险内涵及类型 所谓的税收执法风险指的是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的、因为税收执法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征收管理职能失效,以及这种作为和不作为可能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本身造成伤害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按轻重程度的不同税收执法风险依次可分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风险、行政责任风险和刑事责任风险三个方面。 (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风险。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风险是指税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执法过错,尚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处分的,依规定应受到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风险。追究的形式分为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行政处理

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经济惩戒是指扣发奖金,岗位津贴。 (二)行政责任风险。行政责任风险是指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较轻,尚未构成犯罪,但按照规定应追究行政责任的风险。行政责任主要包括政纪和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形式。党纪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形式。 (三)刑事责任风险。刑事责任风险是指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较为严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对税收执法人员而言,按照刑法的规定,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执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一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二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三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四是滥用职权。五是玩忽职守。六是索贿受贿。七是泄露国家秘密。八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从上可以看出,刑事责任风险是最为严重的税收执法风险,关乎人身自由;其次是行政责任风险,关乎政治前途;再次是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风险,关乎执法规范。我们必须要按照风险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把握重点,科学防范。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为确保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势利导,积极防范。 (一)强化组织保障。及时成立由本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

新形势下对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思考

新形势下对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思考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新形势下对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思考近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税工作的不断推进,纳税人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风险也在不断加大。因执法不当、执法过错或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而引起的行政诉讼的败诉、行政赔偿及导致国家税收损失而被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或过错追究的案件时有发生。如何有效防范和控制税收执法风险,已成为当前摆在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税收执法风险引起的税务干部“落马”、税务机关“赔款”的事件屡见不鲜,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目前,尽管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的意识较之以前不断增强,但在税收征、管、查等各个执法环节,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执法风险,致使因执法不当、执法过错或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而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以及导致国家税收损失而被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或过错追究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严重威胁着税务干部的人身安全和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形象。因此,笔者就新形势下税收执法风险管理进行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含义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机关违反法律法规的执法行为所引起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税收执法风险具体指侵权和渎职带来的风险;包括对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偏差产生执法过错所带来的执法风险;不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地方涉税违规

文件不抵制、不报告所带来的执法风险;执法程序不严谨和执法随意性带来的执法风险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的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直接带来法律责任,因此也将税收执法风险称为法律责任风险,并区分为行政法律责任风险和刑事法律责任风险;税务行政执法风险更多地表现为行政法律责任风险。 二、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管理。随着经济形势风云变化、产业结构大幅调整、社会观念深刻变革,当前税收征管对象更趋复杂,税收征管任务更加繁重,过去经验式、粗放式的管理方法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而必须依靠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方法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加强对税收的征管。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税收违法行为,增强税收执法的刚性,促进税收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从而有力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进程。 2、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化的服务,是提升税务部门形象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就要求税务干部在规范执法的同时,进一步增强纳税服务意识,严格履行各项税收服务制度,积极优化服务措施,努力化解征纳之间的矛盾,树立良好的税收执法公信力和执法形象,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和完善。 3、有利于推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如果税务干部长期面临着较大的执法风险,必然会挫伤执法人员的信心和工作积极性,严重影响税收执法队伍的稳定。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就要求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减少政策执行偏差和税收执法的随意性,从而有效降低税务人员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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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练习题 一、单选题 1、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B) A、不注重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 B、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 C、不要求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D、不要求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 2、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应(A ) A、各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辖区内成员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 B、各级税务机关遇有非本级职权范围事项的,不应按规定向有权税务机关移送。 C、各级税务机关针对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体系不应进行引导 D、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内控体系状况及税法遵从能力,不经与企业协商,可与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协议。 3、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中主管税务机关承担以下信息采集和整理的职责:(A) A、企业原始涉税信息的录入; B、统一制定信息采集和整理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定期汇总信息采集需求,制定企业涉税信息采集方案;

C、与企业集团总部进行涉税信息交互工作; D、统一抽取已经实现税务总局数据集中的征管信息; 4、下列属于税务总局开发的“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组成部分的是:(C) A、稽核协查子系统 B、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C、税务审计查账子系统等。 5、下列属于“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在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子系统的是:(C) A、稽核协查子系统 B、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C、企业风险管理调查问卷模块组成。 6、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工作分为代码准备、名册采集、任务分发、(A)、结果上报、名册反馈和工作总结七个阶段。 A、名册核实 B、发放调查问卷 C、纳税评估。 7、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以(A)和工商注册规范的组织形式为参考,建立统一标准。 A、合并报表的口径 B、只纳入分支机构 C、只纳入法人企业 8、内资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为纳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且进行税务登记的境内(A),以及境外控股公司;

浅谈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现状分析及对策

浅谈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现状分析及对策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障税收法律、法规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充分发挥税收稽查职能是维护税法刚性、协调经济发展、保证税收秩序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有效武器,达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目的。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执法权的监督日益严格,加之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越来越繁重复杂的任务和形势,稽查执法风险日益凸显。当稽查机关和稽查人员做出的稽查处理意见失当,或执法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将承担相应的风险。过去,我们更多地关注、查处税收执法风险事故案件,而很少涉及税收执法风险的安全防范。其实,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也是安全发展的题中之义。虽然稽查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自觉做好抵御、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各项工作,将风险控制或减少到最小。 一、税务稽查系统执法风险现状及成因 (一)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现状分析把税务稽查执法环境中的所有风险看作一个整体的网状风险体,可以总体分为外部风险与内部风险: 外部风险:其主要的风险点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执法程序以及执行税收实体法所引起的风险。行使自由裁量权问题是直接诱因,程序性问题是关键,实体性问题是本质。 第一行使自由裁量权问题。在税务稽查执法行为中,自由裁量权有效增强了税务稽查执法的灵活性,但同时存在着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如:处理问题随意性很大,同种案情异种定性、相似情节差别对待等等显失公正的现象。目前全国、全疆尚未有统一明确的税务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内地部分省份以规范性文件对此进行了明确,但规范性文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值得商榷。 第二程序违法问题。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在程序方面违法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归纳起来可以说是程序的顺序性和期间性两个方面的问题。 1.程序的顺序性问题。各个程序环节之间是环环相扣、依次递进的。然而,在税务稽查执法中,部分税务稽查部门及其人员忽略一些必要的程序性环节,到程序基本结束后再进行补充,这实际上是颠倒了程序环节的顺序,成为程序顺序违法的典型案例之一。 2.程序的期间性问题。在税务稽查执法中,税务稽查人员一般都重点关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的期间性规定,但对税务稽查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期间性规定却不够重视,容易引起执法风险。 第三实体违法问题。实体性问题涉及到税务稽查执法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被查对象的涉税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处理处罚决定及法律依据等等。实体性问题较程序性问题导致的执法风险程度要高,不利后果更严重,它往往决定着复议、诉讼案件的结果,进而决定着稽查执法的风险程度。 内部风险: 1.选案环节的执法风险。一是违背稽查对象选定的原则和程序,不根据检查准入制的要求确定检查对象。二是举报中心人员或其他办案人员,不遵循保密原则,泄露举报内容,致使检查人员无法正常开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近年来,国际上很多大公司因为对税务风险的防控不严而出现税收上的麻烦,国美、苏宁、创维、娃哈哈、中国平安等诸多国内知名公司都曾先后深陷其中,企业经营和声誉都遭受了不小的损失,税务风险已经成为企业“甩不掉的影子”和“定时炸弹”。2008年,我国某上市公司在接受税务部门的例行检查时,被指上年度的经营与纳税存在违规情况,税务部门随后对该公司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税务稽查。一时间,该公司受到客户和众多股民的质疑,不仅公司的融资计划难以执行,公司股价也在多个交易日持续下跌。由此可见,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已经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而是非常现实的迫切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以下简称《指引》),旨在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未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笔者认为,《指引》虽然是对大企业而言,但所有企业都存在税务风险,都应正确识别、评估和防控,以尽可能地防范和规避。 一、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界定 企业税务风险是因涉税行为而引发的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企业的涉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责(判刑、罚金)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二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用活有关税收政策,多缴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此次发布的《指引》针对的税务风险主要是前者,但作为纳税人,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在进行税务风险管理时也应考虑后者。 根据《指引》中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说明,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为避免其因未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声誉损害和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等风险而采取的风险识别、评估、防范、控制等行为的管理过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企业税务规划要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企业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应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对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要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要符合税法规定;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凭证账簿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要符合税法规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重点突出税务行为的“合规性”,即涉税事宜均须符合税收法律规定。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过程中,首先,要确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其次,正确识别、评估税务风险;再次,提出税务风险应对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最后,评估、反馈和改进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也可穿插于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环节中)。为降低管理成本,实现协同效应,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可以融入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之中。 二、企业税务风险识别 1.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一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要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机制。董事会负责确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程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及税务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二是企业应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要求,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税务管理岗位责任制。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

企业税收风险管控与合理避税内训提纲介绍

企业税务风险管控与合理避税 【课程背景】: 2013年两会结束了,国务院提出了机构职能转变十大举措:1.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2.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4。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5.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6.改革工商登记制度;7.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8.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9.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10.加强依法行政。这对于企业来说有什么利好消息?企业认缴资本的工商登记改革后相应的税收政策怎样变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除去了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这样一个行政监管,给我们企业留下了怎样的空间?税收上有什么可以操作的空间呢? 对于企业的老板或总经理来说,不可能对国家税务总局每一个文件都研究学习,一不懂、二不知,怎样能够通过报表的形式动态掌握企业的涉税情况及涉税风险情况?怎样知道企业是否进行了合理避税?并取得怎样的业绩,同时了解企业的涉税风险大小,这些是每个企业家都必须掌握的信息。 本课程就是通过运用管理学的理论,用报表的语言,来规范企业的税收管理,规避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而开展合理避税,达到风险可控,节税有制的目标。同时介绍大量案例,从企业设立到企业融资、采购材料、运营、销售产品等环节进行分析,通过案例让企业老板了解其中的涉税风险节点及税收筹划的关键节点。从而实现更好地控制企业涉税风险及合理规避税收负担这样一个目标。 【课程收益】: 1.总经理实现用报表来监控企业涉税风险。 2.总经理可以建立合理避税的激励机制并激励企业财税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实现赏罚分明的 激励效果。 3.关注并了解企业的经营全过程中的涉税风险节点及筹划节点,注意每个决策之前对涉税风 险的分析。 【课程时间】: 2天,每天六个小时,第一天结束后留下半小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课程提纲: 引言: 案例1.【某金融街控股公司简单错误造成巨额损失,财务总监被辞的背后原因分析】

对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几点思考知识分享

对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几点思考 作者:王开智上传时间:2010-4-25 10:8 对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几点思考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具有执法资格的国家公务人员在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未依照或未完全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要求,在税收执法或履行职责中侵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国家或人民群众造成一定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因执法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本身造成伤害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税收工作者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无论是在执行税收政策、行使执法权利,还是在公开办税、优化服务等方面,都必须依法办事,尽职尽责。否则,稍有不 慎,就会带来执法风险。 一、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执法风险 (一)税收管理风险 税收管理风险是指在税收管理过程中由于执法主体在执行或解释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职能中应作为而为作为、未完全作为或作为了未赋予的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事务而形成的影响和后果。主要表现为:第一,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税收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理解不到位,征管工作流程执行不严,税收登记内容不准确,易引发未来潜在的税收执法风险。第二,纳税人性质认定错

误以及发票领用、审核程序不健全、不规范,除了对国际税收造成流失外,将承担发票的资格认定、审批、发售、日常监管等环节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的责任。第三,政务公开不及时,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税率执行错误,提前或延缓征收税款,日常纳税辅导不细致,未依法保障或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此类问题容易对整个税收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还可能激化税企之间的矛盾。就税收人员个人来讲,可能被监察、人事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重则将会承担被司法机关追究 刑事责任的执法风险。 (二)行政诉讼风险 行政诉讼风险是指税收执法主体因实施税收执法行为,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产生税收行政争议而引起的税收行政复议撤销、税收行政诉讼败诉、税收行政赔偿等后果和影响,使税收执法主体处于不利地位,在诉讼中面临败诉风险。其表现是违背合法行政原则要求、税收执法程序违法、执法依据错误等。据有关资料显示,税收机关败诉的原因是程序不合法或不规范、实体应用错误两方面。某市局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组织的年度专项执法检查中均把税收检查处罚案卷作为检查重点,2008年、2009年检查组抽取了23个单位税收检查处罚案件 68份,情况如表所示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研究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研究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通过对企业税务风险识别、评估、决策的管理方法,避免或减少企业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或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形成的税务风险。对企业实行税务风险管理,能正确引导企业利用自身力量完善自我管理,实现税务管理重心前移,促进企业自我遵从。随着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我国大、中、小型企业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力在不断扩大。但同时,企业做的越大其经营风险也就越高,随之而来的税收风险也日益加大,如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增强控制能力、防范税收风险,势必会给企业和国家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实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迫在眉睫。 标签:税务风险;税收政策;信息管税 1 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许多企业缺乏系统的控制税务风险的机制,应对税务风险的方式基本上是被动的。许多企业仍是以消极的方式对待出现的税务风险。作为新生事物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模式,目前还没有被所有税务人员接受认可,税企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部分税务机关思路仍徘徊在事后管理的层面,部分税务机关与管理人员居高临下的管理角度,以及事后的管理检查为主的管理理念一时难以转变。我国目前还没有完整的税务风险管理理论成果。税务总局目前依托的“三大系统”实现了风险管理主要环节的自动化和智能化,但仍需要通过实践对其有效性进行检验。税制复杂,要素关联性强形成风险。政策的多变、调整幅度过大给纳税人造成不适应,使纳税人难于理解消化,从而造成风险。 税务机关现有条件难以满足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需要。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需要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而目前税务机关税收信息化还处于建设完善进程中。企业税务工作正面临税务人力资源短缺问题的挑战。由于目前我国税收人员素质、税收征管条件、税收体制等因素,使税务机关很难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财务核算、工艺流程、政策法规、达到充分了解的程度。 2 针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2.1 加强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的措施 企业内部控制一直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大多数企业不重视税务风险管理,企业内控系统对于税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功能没有发挥出来。 企业通过节税管理降低税负是非常必要的,但节税管理一定要以风险控制为前提,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整体谋划和统筹安排,争取涉税零风险,制定周密慎重的节税筹划方案,切忌为盲目节税而把企业置于巨大的税务风险之下,不但不能降低税负,反而加重税负。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应对于国家宏观经济走向、产业政策变动、会计制度变化等方面的信息密切关注,收集并整理与企业相关的

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风险以及防范对策

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风险以及防范对策税收执法风险,是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的可能给税务执法主体和税务执法人员带来不利后果的各种因素。 税收执法涵盖了税务机关和税务执法人员面向管理相对人履行征税职能的各项行为,从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到纳税评估,从贯彻税政到税务检查,从行政处罚到行政复议诉讼等,在这些税收管理活动中,执法风险点是普遍存在的。这些风险既有税收政策上的,又有个人素质上的,既关系到内部管理,又涉及外部环境。 税收执法风险形成的内在原因,主要是指由于税务管理人员或税务机关的各种因素而形成的风险。从税务管理人员来说,作为在国税基层单位工作的一名普通税务干部深刻地感受到国税干部怕当专管员、征收员、稽查员,怕在征管一线工作,怕与纳税人打交道的情况越来越多。 当前国税干部的税收执法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是登记环节漏征漏管。专管员对所管辖的区域(如街道、市场、行业)没有管到位,还存在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或没有征收、征足税款的情况。 二是结算环节漏结漏算。专管员对所管辖的纳税户长期不进行税款结算,或结算时执行政策不准、遗漏税种税目,导致纳税人不缴或少缴税款。 三是征收环节跑冒滴漏。有税不收或少收,发现纳税人转移资产资金逃避纳税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四是稽查环节漏查。未能及时发现偷逃骗税的纳税人,

不能及时对其实施稽查打击;稽查过程中漏查税种税目,运用税收政策错误,导致税款流失。 总之,税务干部非主观故意的涉税行为有可能造成税款不能及时足额入库,就有可能产生税收执法风险。这种风险一旦成为事实,就应依照规定追究税务干部的法律责任。而部分税收执法人员不深入学习和钻研税收业务,对业务不熟练,对程序不知晓,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解有偏差,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税源管理的要求,造成执法质量不高。 当前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新的税源管理机制下,部分税务机关的内部机构未能理清关系,造成机构间职能重叠或遗漏,在具体税务事项上职责不清。 二是税务机关所能提供的税源监控手段跟不上形势的需求。从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现有的监控手段来看,更多着眼于纳税人申报以后的事后监控,而对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导致日常征管中的风险环节不能被及时发现,税源管理的针对性不强。 三是对税源管理的绩效缺乏公允的评价体系。正是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对税源管理工作的成果也就无法用客观的标准来衡量。 四是对税收执法行为未能开展起有效的监督。近年来税收征管模式的不断变化,但监督意识、监督机制却滞后于征管工作,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还仍然存在。 税收执法风险形成的内在原因主要是与税务机关所面

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探讨.doc

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探讨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涉税问题越来越多。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息息相关。因此,探讨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大企业的税务风险大多源于复杂的经营活动、不当的税收筹划、税收政策执行标准存在不一致以及税务的易变性程度较大,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还存在税务风险理念滞后、税务风险管理部门缺乏等问题。基于此,优化我国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应从深化大企业税务风险理念、成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以及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三方面着手。 关键词:大企业;税务风险;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大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涉税问题越来越多。2009年和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下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国税发〔2011〕71号)。这说明国家越来越重视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当前企业的税务风险主要有两种,一是违法法律法规规定而被税务机关稽查,引发税款补缴、缴纳罚款的税务风险。二是未正确理解税收政策,而承担过多的税收责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大企业通常具有集团化、国际化、经营活动复杂化的特点。虽然大企业的财务制度相对完善,但其涉及的税务风险却依然不容小觑。 1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的来源分析 1.1经营活动复杂 大企业相对中小企业而言,财务制度完善,低级会计错误

所引发的税务风险较少,但大企业由于集团化、国际化等原因,其经营活动较为复杂,极易引发税务风险。大企业的经营活动往往涉及企业变更、企业重组、重大并购以及国际交易等。这类经营活动往往涉及多个税种及多个子公司,税制和组织形式的复杂性增加了此类经营活动的税务风险。如在并购事项中,若企业未能考虑被并购公司的税收遵从情况,在调查不充分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承担兼并企业所导致的税务风险。又比如某大型设备制造企业签订了含有“包税”条款的合同,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短短几年间就增加了几千万的税务成本。 1.2税收筹划不当 大企业税务风险的另一来源是税收筹划不合理。一方面,如果企业缺乏纳税的主观能动性,缺少对自身经营活动的整体税务筹划,那么企业会承担许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如果企业税收筹划不当,打政策的“擦边球”,也极易引发税务风险。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避税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反避税行动,2015年我国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580亿元。如果企业不能及时把握和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其税收筹划往往不合理,由此引发的税务风险不容小觑。 1.3税收政策执行标准不统一 我国大企业对税收政策的关注度较高,但由于税收政策在各地的执行标准不一致,使得大企业内部不同分支机构所遵从的税收政策标准不统一,增加了企业的税务成本。以EPC业务的增值税处理为例,各地口径不一,有些地方将EPC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看成是建筑服务,适用建筑服务的增值税政策,也有些地方将其看成相对独立的兼营事项,分别计价、分别核算。可以看出,各地的税收政策不一致,若大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忽

税务稽查风险

税务稽查风险

题目:浅析税务稽查风险及对策姓名:姚慧 学号:20130062011368 学院:经济法学院 专业:财税金融法 课程:税法前沿讲座

浅析税务稽查风险及对策 税务稽查风险是税收执法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鉴于税务稽查的风险因素、风险管理内容以及风险危害程度三个方面都与一般税收执法风险的有所区别,所以有必要提出税务稽查风险这个概念并加以探讨。第一,税收“征”、“管”、“查”三分离,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管的最后一个环节,与“征收”和“管理”的职责有较大区别,从事的具体工作和面对的纳税人也不一样,这也就决定了税务稽查的风险因素也与其他执法的有较大区别;第二,税务稽查一般实行内部“四分离”设置,从选案、实施、审理到执行,四个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这一套独特的内部流程控制,也是税务稽查风险管理的基础,其他税收执法风险无法以此内部控制为基础进行风险管理;第三,税务稽查处于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第一线,承担着“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廉”的重要职责,极易成为征纳关系矛盾和法律法规冲突的焦点,税务稽查风险管理也显得更加紧迫和重要。 一、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概念及特点 税务稽查是税务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征管法》第九条规定,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并同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稽查局依据《征管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以及相关法律独立执行税务稽查工作。由于税务稽查独特的程序和执法主体,税务稽查风险也有异于税务执法风险。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是指在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下给税收稽查活动带来的,与预期目标相比较而言的利益损失的可能性。 上述定义的内涵包括以下要点: 1、税务稽查风险是指向未来的。未来的状态与历史、现状相关,但不相等,因为未来是不确定的,而历史、现状是确定性的。 2、未来的不确定性包括有概率分布的和没有概率分布的,在这里税务稽查风险的来源涵盖了这两种不确定性,因而税务稽查风险难以预测和进行定量评估。 3、税务稽查风险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不仅仅是经济利益上的,也包括对政府、税务机关和稽查机关形象的损害或者对依法治税环境的负面影响。税务稽

企业涉税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813867928.html, 企业涉税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作者:王灼东 来源:《中国市场》2015年第29期 [摘要]通过企业涉税风险管理的界定,从企业涉税风险客观存在和企业忽视涉税风险管理论述了必要性,同时在涉税风险管理理念发展、建立涉税风险管理制度和涉税风险管理方面阐述了企业涉税风险管理的可行性,并提出了加强涉税风险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涉税风险管理;涉税风险监控;经营全过程涉税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529160 1企业涉税风险管理界定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各种主客观因素可能导致企业进行交易核算与税收政策不一致,形成涉税风险。涉税风险使企业遭受现实或者未来利益损失,其结果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少交了税,存在触犯税法而受到惩戒或者处罚的风险;二是企业未享受到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多缴纳税款的风险。 根据《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解释,可将企业涉税风险管理定义为:企业运用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制定各种业务运作程序,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涉税业务进行控制,达到规范企业纳税行为,规避企业税收风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一种经营管理活动。 2企业涉税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2.1企业涉税风险客观存在 第一,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存在差异。由于会计和税法根本目标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和现行的税法之间必然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收入确认、费用扣除和资产项目处理差异等方面。另外,在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中也存在差异。然而对于二者差异进行调整的过程正是涉税风险产生的重要时间节点,一方面需要财务人员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准确运用会计准则、精确理解税法;另一方面对企业会计管理制度的设计存在要求。如果未设置“辅助账”对税法和会计差异进行序时记录,会导致企业纳税申报无准确的数据来源,进而产生涉税风险。 第二,税法层次较多且不断变化。现阶段,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层次较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文件、通知众多,企业面临国税地税两套征管系统完成纳税义务;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也处于不断调整、变化中,这些都会给纳税人员正确划分业务种类、准确运用税法带来难度。此外,税法自身界定模糊、矛盾也偶有发生,使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对同一税法理解不同。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4年03月18日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风险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新时期税收事业的总体要求和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着眼强化税收安全、降低征纳成本、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纳税遵从提出的一项举措。随着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征纳双方的博弈冲突日见凸显。税务机关科学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服务的标准逐渐精细,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意识日渐加强,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时刻接受社会各阶层的监督和制约,税收征管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在现实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值得我们探索与实践的重要课题。一、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特点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税务机关是具体的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和纳税情况进行监督、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和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收风险管理是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都在研究探讨的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其含义是:将现代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旨在应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是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有益探索。 二、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只要涉及到风险就一定是难点。税收风险管理处于探索阶段,受制于主观认识水平和客观条件瓶颈,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 (一)税收风险管理在技术力量、法律保障及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是技术力量的薄弱。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数学模型,税收风险管理与数学发现密切相关,基层税务机关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要有一个数学模型来计算,否则就无法衡量税收风险管理的成效,也无法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而要建立并随时修正数学模型,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提供技术上的保证,这也是开展风险管理的基层税务机关所不具备的。二是法律基础的薄弱。现阶段,风险管理还缺少一些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支持,风险管理虽然以内部控制为主,但其信息的获取往往涉及其它单位和个人,这就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三是外部环境上的欠缺。风险管理的必须依靠大量正确的数据信息,而最有说服力的数据信息往往不是纳税人自己提供,而是来源于第三方的数据信息。第三方信息主要来源于银行的支付制度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等方面,目前,银行卡支付仍未普及,存在大量的现金结算,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些都是外部环境的欠缺。 (二)风险管理模型未建立与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 一是税收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主要是以指标为主,风险模型的研究不够深入。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水平及整合水平不高,有效的信息资源未能得以充分利用,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散乱信息多,提示问题信息少;提出问题、给任务型信息多,指方向、给方法型信息少;单个信息分析多,信息综合分析少; 二是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对风险管理任务的下达和完成缺乏统筹安排,导致风险管理形式重于实质,风险管理结果应用水平较低,互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风险案例和模型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缺乏实战的风险指标特征体系的指向性不强,还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的分布情况,无法有针对地抓住重点开展风险的应对。 (三)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与权力过于集中。 现行基层税务机关主要采取行业和规模相结合的户籍管理模式,对中小微企业的管理仍以属地分片、分责任区管理为主的拉网式、粗放型管理方式,对所有的纳税人实施均衡管理,缺少完整的风险管理机制,缺乏管理的层次性和针对性。 一是税源控管缺乏针对性。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化,基本上采用人海战术,依靠税收管理员“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全面撒网、不分轻重的牧羊式管理方式缺乏对税源控管的针对性,致使管理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 二是税收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的弊端。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设定了双人上岗、定期轮岗等条款,同时

浅谈基层国税部门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防范

浅谈基层国税部门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防范 刘元龙 随着依法治税工作的不断推进,征纳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得到进一步明确,纳税人自我维权意识日渐增强,税务稽查行为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监督,执法风险也成为稽查干部最为担心的一个突出问题。笔者就当前如何有效地防范基层税务稽查执法风险谈几点看法。 一、基层国税部门税务稽查执法主要的风险防范点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存在于税务稽查的整个过程,易发于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和协查五个环节。 (一)选案环节风险防范点。一是滥用选案权,超出管辖范围选案,任意扩大选案检查频率,导致税务行政乱作为。二是接到举报不受理、不登记、不记录,不履行职责,不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导致举报人投诉,导致行政不作为。三是对受理的举报线索不传递、不核实,故意隐瞒案件线索,或未经核实而擅自处理,导致案件得不到很好查处,造成税款流失。四是未按规定保管选案相关材料,导致资料丢失损毁。五是泄漏举报人或举报案件情况,导致举报人正当权益受到威胁,可能引起严重后果;以举报人名义领取举报奖金,导致贪污行为。 (二)检查环节风险防范点。一是对应当立案的案子未进行立案查处,导致行政不作为;遗失调取的账簿资料,影响案件的查处,可能导致失职行为。二是应回避的办案人员参与稽查,单人下户检查,未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未出示检查证件,未履行事项告知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调取稽查对象账簿资料,导致程序违规。三是泄漏案件查

办情况,影响案件正常查处;未及时查办案件致使纳税人走逃,影响案件查办;因人情、关系或收受他人好处将查出的问题不列入稽查报告,循私办案影响案件查处,导致出现失职渎职行为。四是未按照选案确定的稽查对象随意下户检查,导致行政乱作为。五是泄露纳税人商业秘密,损害纳税人利益;以非法人员、非法程序、非法渠道、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程序违规影响查处的合法性,可能导致行政诉讼。 (三)审理环节风险防范点。一是拟处理、处罚对象不当,错误认定被处理、处罚对象,可能导致行政诉讼。二是未能实行案件审理的回避,未能按规定听取申辩和举行听证,影响案件审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三是未能按有关规定告知有关事项,影响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四是未按规定审查证据、查明事实,造成税务处理(罚)决定的败诉或变更;适用法律依据错误,造成税务处理(罚)决定的败诉或变更;对案件的处理、处罚不当,造成税务处理(罚)决定的败诉或变更。五是对达到标准的涉税案件未提交县(市、区)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对达到标准的涉税犯罪案件未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导致行政不作为,引发失职渎职行为。 (四)执行环节风险防范点。一是未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税务法律文书,未开具扣押清单、收据或者未依法送达扣押决定,导致税款流失或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二是未经县(区)局局长签批擅自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措施,导致程序违规引起诉讼。三是未按规定行使税收优先权,遗失、损坏或擅自处理扣押物品,导致税款流失。四是对未经责令限期改正、超过法定范围、幅度或者有其他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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