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M 认证证书/标志、CNAB 认可标志和IQNet 认证证书/标志使用规则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使获得方圆标志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M )认证的组织规范使用方圆认证证书、标志,国际认证联盟(简称IQNet)认证证书、标志及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简称CNAB )认可标志,制定本规则。 2. 认证证书类别、标志的基本图案和标注
2.1 通过方圆认证,获得认证证书后,获证组织可以在认证范围内使用认证证书和相应的认证标志。除CCC 标志外,以下认证标志均可以从https://www.wendangku.net/doc/5013982362.html, 网站下载。 2.2方圆认证涉及的各类型标志
GB/T19001
HACCP
[质量管理体系]
S 代表安全认证
认证标准号
[产品合格认证]
[产品安全认证]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3获证组织使用证书和标志应当遵守的基本规定
3.1获证组织使用证书和标志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满足CQM相应的认证方案/认证实施规则的全部要求,获得并保持认证证书持续有效;
2) 建立证书及标志使用方案,明确管理职责和使用程序。
3) 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4) 接受CQM对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2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要求
申请方应将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管理纳入组织的管理体系。
建立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方案,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a)获证组织指定对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的管理部门/岗位及其职责;
b)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类别、拟使用的场合、使用方法;
c)对使用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监督管理方法;
d)对误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理方法。必要时,包括产品追回和处理方法;
e)在CQM要求时,向CQM通报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的方式。
当产品认证标志使用在产品上时(即产品本体、产品标签、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包装),企业应在使用前与CQM总部或分中心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向CQM提供产品认证标志使用明细表,明确使用于何种认证产品和使用部位。
3.3 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停止使用
获证组织在持有的CQM认证证书有效期满后,或认证资格处予暂停、注销、撤销状态时,在相关场合应停止使用相应认证证书、认证标志。
4. 对获证组织使用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监督管理
4.1 对获证组织使用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监督检查
认证企业应始终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并进行有效的控制,保存使用的有关记录。审核时,现场检查实施情况。
CQM在对获证组织的监督和复评审核或其他适当时机检查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的正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对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 误用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类型:
1)在认证范围以外的场合使用;
2)CCC认证标志未经CNCA指定的CCC认证标志管理机构的授权擅自使用;
3)由于认证标准不当、或质量控制不当、或检验结果有误、或未预料到产品的最终用途、或制造缺陷等原因,在产品销售后发现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
4)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在产品上、产品标签上、产品说明书上使用;
5)产品合格认证标志和产品安全认证标志相互错用;
6)IQNet认证标志未与CQM认证标志一起使用,CNAB认可标志未与CQM认证标志一起使用;
7)各类标志未按照规定与相关的标注一起使用;
8)在未获得IQNet认证证书,使用IQNet认证标志;
9)未获得带CNAB认可标志的CQM认证证书,使用CNAB认可标志;
10)在认证资格被暂停期间、注销或撤消后继续使用;
11)转让给其他组织使用;
12)其他类型的误用。
4.3 对误用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理
4.3.1 获证组织一经发现误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应立即停止继续使用,并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和消除可能对客户和消费者产生的误导影响。
4.3.2 获证组织对在产品、产品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上误用的,要识别误用的性质和评估误用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通常是从客户、市场、其他贮藏地回收这些产品或就地采取:
1)更换或撤除认证标志;
2)降低用途并控制使用;
3)返工成合格品;
4)报废销毁产品;
5)对无法追溯的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和(或)向政府通报。
4.3.3 CQM对获证组织故意误用、转让给其他组织使用、发现误用后未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的或纠正措施未取得明显效果的,将暂停或撤销认证资格。
4.3.4 CQM对伪造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诉讼。注:以下附件因申请认证领域的不同可部分发放。
附件1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说明及示例
1.1方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使用
获证组织可以在商务活动中展示CQM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复印件,在投标文件、标志性牌匾、宣传材料中引用CQM认证证书的内容和使用认证证书图案。
1.2 管理体系认证标志的使用
CQM管理体系认证标志的图案为白底蓝色,但允许在不同场合使用时呈单一的其他色调。可以等比例放大或缩小,图形必须完整、字迹清晰、不得变形使用;
CQM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可以在投标文件、产品目录、标志性牌匾、宣传材料、工作人员名片、纪念品、运输产品的外包装上使用,但不得在产品、产品标签上、产品说明书上和客户可以获得的产品内包装上使用,以避免客户误认为该产品通过了认证。
但允许在产品上、产品标签上、产品说明书上、客户可以获得的产品内包装上用文字声明“生产该产品的管理体系通过了由方圆标志认证中心依据GB/T19001-2000标准进行的认证”,“生产该产品的管理体系通过了由方圆标志认证中心依据GB/T24001-XXXX标准进行的认证”等形式。多体系认证时,文字声明可表述为“生产该产品的管理体系通过了由方圆标志认证中心依据GB/T19001-2000、GB/T24001-XXXX标准进行的认证”。
1.3 IQNet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获得CQM颁发的IQNet认证证书的组织,可以在使用CQM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场合同时以相同的方法使用技术信息相同的IQNet认证证书和标志。
1.4 CNAB认可标志的使用(适用时)
获得带CNAB认可标志的CQM认证证书的组织,可以使用CNAB认可标志,但必须与CQM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同时使用。
1.5 多种认证/认可标志的组合使用(适用时)
当获证组织可以使用的各类认证/认可标志一起使用时,应以能显示各类标志之间的关系的恰当方式并排,标志的尺寸适当。当两个标志一起使用时,CQM认证标志置于左侧,其他标志置于右侧。当多个标志一起使用时,CQM认证标志置于左侧,CNAB认证
标志置于右侧,IQNet认证标志置于中间并与CQM认证标志紧密排列。
1.6认证/认可标志的使用示例
标准认证GB/T19001、GB/T24001标准认证
适用的标准号如:GB/T19001、GB/T24001、GB/T28001等,具
体依据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而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
*2适用标准号的组合,具体依据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而定(食品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以“HACCP”标注)
组合使用的示例
2
CNAB认可标志一起使用多体系认证时,CQM体系认证标志与CNAB认可标志一起使用
IQNet认证标志和CNAB认可标志一起使用
产品合格认证标志、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与IQNet认证标志和CNAB认可标志一起使用
标注为“1”的示例可以用于产品的外包装上,但该外包装不能到最终客户手中;
2.标注为“2”的示例不能用于产品上。
1 2 1 2
CNAB002-Q
GB/T19001
CNAB002-Q
CNAB002-E
GB/T19001
GB/T24001
GB/T19001
CNAB002-Q
CNAB002-Q
CNAB002-E
CNAB002-S
CNAB002-P
GB/T19001
GB/T24001
GB/T28001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附件2
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说明及示例
1.1方圆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
获证组织可以在商务活动中展示CQM产品认证证书或复印件,在投标文件、标志性牌匾、宣传材料中引用CQM认证证书的内容和使用认证证书图案。
1.2 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CQM产品认证标志的图案为白底蓝色,但允许在不同场合使用时呈单一的其他色调。可以等比例放大或缩小,图形必须完整、字迹清晰、不得变形使用;
CQM产品合格认证标志,表明产品质量符合认证用标准的要求。CQM产品安全认证标志,表明产品的安全性能符合认证用标准的要求,不是产品质量符合性声明。
CQM产品认证标志可以使用在合格的产品、产品的标签、产品的说明书、客户可以获得的产品内包装上,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产品目录、标志性牌匾、宣传材料、工作人员名片、纪念品、运输产品的外包装上使用。
如果某一产品只有部分零部件通过认证,不能误导客户认为整个产品通过认证。使用产品安全认证标志,不能误导客户认为产品或零部件通过了产品合格认证。
只有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全部要求,而不是只符合部分要求或特性时,才能使用产品合格认证标志。
1.3 CNAB认可标志的使用(适用时)
获得带CNAB认可标志的CQM认证证书的组织,可以使用CNAB认可标志,但必须与CQM产品认证标志同时使用。CNAB认可标志不能使用在产品上。
1.4 多种认证/认可标志的使用(适用时)
当获证组织可以使用的各类认证/认可标志一起使用时,应以能显示各类标志之间的关系的恰当方式并排,标志的尺寸适当。当两个标志一起使用时,CQM认证标志置于左侧,其他标志置于右侧。当多个标志一起使用时,CQM认证标志置于左侧,CNAB认证标志置于右侧,IQNet认证标志置于中间并与CQM认证标志紧密排列。
1.5认证/认可标志的使用示例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注册号注册号
使用标志版面无产品标准号使用标志版面已有产品标准号并且与认证依据标准相同
组合使用的应用
2
产品合格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带有认可标志)与CNAB认可标志一产品合格认证标志与体系认证标志一起使用产品合格认证与体系认证标志、IQNet认证标志和CNAB认可标志一起使用(认证证书带有认可标志)
产品合格认证与体系认证标志、IQNet认证标志一起使用(认证证书不带有认可标志,同时适用于产品安全认证)注:1.标注为“1”的示例可以用于产品上;
2.标注为“2”的示例不能用于产品上。
CNAB002-Q
CNAB002-E
CNAB002-S
CNAB002-P
GB/T19001
GB/T24001
GB/T28001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CNAB002-P
GB/T19001
GB/T24001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GB/T19001
GB/T24001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附件3
CCC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说明及示例
1.1 CCC认证证书的使用
获证组织可以在商务活动中展示CCC认证证书或复印件,在投标文件、标志性牌匾、宣传材料中引用CCC认证证书的内容和使用认证证书图案。
1.2 CCC认证标志的使用
获得CCC认证的组织,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获证产品上和广告宣传中正确使用CCC认证标志:
1)CCC认证标志分为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必须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
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图案。标准规格的选用按照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
规则执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必须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
比例。
2)可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认证标志,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
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3)CCC认证标志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专用标志。在境内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出厂前加施CCC认证标志。在境外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
必须在进口前加施CCC认证标志;
4)获得CCC认证的产品使用CCC认证标志的方式可以根据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
a)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CCC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获得CCC认证产品外体
规定的位置上;
b)印刷、模压CCC认证标志的,该CCC认证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牌
或产品外体的明显位置上;
c)在相关获得CCC认证产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认证标志的,其CCC认证标
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
d)获得CCC认证的特殊产品不能按以上各款规定加施CCC认证标志的,必
须在产品本体上印刷或者模压“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
5)获得CCC认证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加施CCC认证标志;
6)获得CCC认证的组织可以在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的产品介绍和广告宣传中正确地使用CCC认证标志,但不得利用CCC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
7)获得CCC认证的组织应建立CCC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对CCC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
1.3 多种认证/认可标志的使用(适用时)
当获证组织可以使用的各类认证/认可标志一起使用时,应以能显示各类标志之间的关系的恰当方式并排,标志的尺寸适当。当两个标志一起使用时,CQM认证标志置于左侧,其他标志置于右侧。当多个标志一起使用时,CQM认证标志置于左侧,CNAB认证标志置于右侧,IQNet认证标志置于中间并与CQM认证标志紧密排列。
1.4 CCC认证标志的使用的申请
1.4.1获得CCC认证组织持CCC认证标志申请书和CQM认证证书的副本向CCC认证标志管理机构申请使用CCC认证标志,或委托他人持获证组织的委托书、CCC认证标志申请书和CQM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CCC认证标志,或以函件或者电讯方式向CCC认证标志管理机构提供CCC认证标志申请书、CQM认证证书副本的书面或者电子文本,申请使用CCC认证标志。
1.4.2 CCC认证标志的印刷、模压设计方案应当由获证组织向CCC认证标志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
1.4.3申请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CCC认证标志管理机构缴纳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者模压、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1.5有关信息的参阅和获取
方圆认证申请和获证组织可就有关信息和问题与方圆标志认证中心联系。对CCC标志的管理、使用、申请、购买、制作规定还可以参阅《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或请查询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5013982362.html,或致电“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
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中认大厦五层邮编:100020
业务一部(标准规格标志发放部)
现场受理:电话010-********
邮购受理:电话010-******** 传真010-********
业务二部(非标准规格标志印刷/模压部)
初次申请:电话010-******** 传真010-********
年审: 电话010-******** 传真010-********
预先受理: 电话010-******** 传真010-********
广州标志分中心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邮编:510623
电话 020-********;38290576 传真 020-********
南京标志分中心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99号邮编:210001
电话025-******** 传真:025-********
宁波标志分中心
地址:宁波市马园路9号邮编:315012
电话 0574-******** 传真:0574-********
1.6溶剂型木器涂料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补充规定
1.6.1溶剂型木器涂料多组分分别包装和销售,相关要求见下表:
主要树
脂类型
组分类型
3C标志加施方式
及包装上须描述的产品信息
聚氨
酯类
单组分
(漆组分)
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3C标志
多组分
(漆+固化剂+
稀释剂)
1.在主漆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3C标志,不得在固化剂、稀释
剂的包装上加施3C标志;
2.施工配比;
3.所配固化剂、稀释剂的信息,应与认证证书描述信息一致
硝基类
单组分
(漆组分)
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3C标志
多组分
(漆+稀释)
1.在主漆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3C标志,不得在稀释剂的包装
上加施3C标志;
2.施工配比;
3.所配稀释剂的信息,应与认证证书描述信息一致
醇酸类
单组分
(漆组分)
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3C标志
多组分
(漆+稀释剂)
1.在主漆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3C标志,不得在稀释剂的包装
上加施3C标志;
2.施工配比;
3.所配稀释剂的信息,应与认证证书描述信息一致
1.6.2如果配套销售(多种组分在一个外包装中),应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3C标志。3C标志加施方式及包装上须描述的产品信息同上表。
1.7认证/认可标志的使用示例
认证标志与CQM产品合格认证标志一起使用
2
CQM产品合格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带有认可标志)、
认可标志应一起使用
CCC认证标志与CQM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一起使用
, CCC认证标志、CQM产品认证与体系认证标志、IQNet认证标志和CNAB认可标志应一起使用(认证证书带有认可标志)标注为“1”的示例可用于产品上;
2.标注为“2”的示例不能用于产品上。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CNAB002-P
GB/T19001
CNAB002-Q
CNAB002-E
CNAB002-S
CNAB002-P
GB/T19001
GB/T24001
GB/T28001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附件4
饲料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说明及示例
1.1 饲料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
获证组织可以在商务活动中展示饲料产品认证证书或复印件,在投标文件、标志性牌匾、宣传材料中引用饲料产品认证证书的内容和使用认证证书图案。 1.2 饲料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饲料产品认证标志基本图案和颜色(见下图)。可以按比例放大和缩小,图形必须完整、但不得变形和改变颜色。
获得饲料产品认证的组织,应按照如下规定在获证产品外包装上和广告宣传中正确使用饲料产品认证标志:
1)通过饲料产品认证的组织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饲料产品认证标志。 2)饲料产品认证标志不能单独使用,必须和方圆产品合格认证标志同时使用,采用紧密组合形式。方圆产品认证标志的尺寸不得大于中国饲料产品认证标志的尺寸。 1.3 CNAB 认可标志的使用(适用时)
获得CQM 饲料产品认证标志的获证组织可以同时使用CNAB 认可标志。使用CNAB 认可标志的场合,与CQM 自愿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相同。 1.4 多种认证/认可标志的使用(适用时)
当获证组织可以使用的各类认证/认可标志一起使用时,应以能显示各类标志之间的关系的恰当方式并排,标志的尺寸适当。当两个标志一起使用时,CQM 认证标志置于左侧,其他标志置于右侧。当多个标志一起使用时,CQM 认证标志置于左侧,CNAB 认证标志置于右侧,IQNet 认证标志置于中间并与CQM 认证标志紧密排列。
1.5认证/认可标志的使用示例
2
注:1.标注为“1”的示例可以用于产品上;
2.标注为“2”的示例不能用于产品上。
标准号
注册号
方圆标志认证中心
标准号
注册号
CNAB002-P
CNAB002-Q
CNAB002-E
CNAB002-S
CNAB002-P
GB/T19001
GB/T24001
GB/T28001
标准号
注册号方圆标志认证中心
方圆标志认证中心
方圆标志认证中心
附件5
防爆电气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说明及示例
1.1方圆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
获证组织可以在商务活动中展示CQM防爆电气产品认证证书或复印件,在投标文件、标志性牌匾、宣传材料中引用CQM认证证书的内容和使用认证证书图案。
1.2 防爆电气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CQM防爆电气产品认证标志,表明产品的安全性能符合认证用标准的要求,不是产品质量符合性声明。
CQM防爆电气产品认证标志可以使用在合格的产品、产品的标签、产品的说明书、客户可以获得的产品内包装上,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产品目录、标志性牌匾、宣传材料、工作人员名片、纪念品、运输产品的外包装上使用。
1.3 CNAB认可标志的使用(适用时)
获得带CNAB认可标志的CQM认证证书的组织,可以使用CNAB认可标志,但必须与CQM产品认证标志同时使用。CNAB认可标志不能使用在产品上。
1.4 多种认证/认可标志的使用(适用时)
当获证组织可以使用的各类认证/认可标志一起使用时,应以能显示各类标志之间的关系的恰当方式并排,标志的尺寸适当。当两个标志一起使用时,CQM认证标志置于左侧,其他标志置于右侧。当多个标志一起使用时,CQM认证标志置于左侧,CNAB认证标志置于右侧,IQNet认证标志置于中间并与CQM认证标志紧密排列。
1.5认证/认可标志的使用示例
组合使用的应用
2
防爆电气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带有认可标志)与CNAB认可标防爆电气产品认证标志与体系认证标志一起使用防爆电气产品认证标志与体系认证标志、IQNet认证标志和CNAB认可标志一起使用(认证证书带有认可标志)
防爆电气产品认证标志与体系认证标志、IQNet认证标志一起使用(认证证书不带有认可标志)
注:1.标注为“1”的示例可以用于产品上;
2.标注为“2”的示例不能用于产品上。
CNAB002-Q
CNAB002-E
CNAB002-S
CNAB002-P
GB/T19001
GB/T24001
GB/T28001
CNAB002-P
GB/T19001
GB/T24001
GB/T19001
GB/T24001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注册号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
认证标准号
注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