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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框架图解

保险框架图解

保险框架图解

保险人

寿

寿

人身

保障

资产

保全

车辆险

工程险

家/企财险

团体险

大事:

身故、残疾、重病

小事:

意外医疗、住院

无事:

教育、养老、储蓄、投资

企业与家庭与个人剥离

资产转移:

分散投资,快慢长短结合

资产传承:

1.孩子不能复制本人的创富技能

2.确保孩子未来基本富裕的生活

3.防止孩子过早拥有财富而致富

4.虽然将财产给孩子但控制权在

自己手中

5.专属孩子的钱,不因婚姻而变

四大账户

公司法:人寿保单不

纳入破产债权。

合同法:第73条,

保险金不能用于抵

债。

保险法:第23和29

条,人寿保单是不可

查封及争议的财产。

第89条,人寿保险

公司不得解散。

个税法:第4条,人

寿保单免纳个人所

得税。

遗产税法(草案):

第五条规定人寿保

险所得的保险金免

纳遗产税。

法律保证

保险公司分公司财务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部岗位设置及职责 为了确保**分公司财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现对计划财务部进行岗位划分,并明确各岗位职责。各公司应根据工作的需要,本着“高效、精简”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配置合适人员。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原则和影响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可以实行兼岗。 一、河南分公司计划财务部组织架构图 二、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总公司各项基本会计、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制定三级机构各项政策和制度并负责贯彻实施。 2.制定分公司预算编制方案,组织支公司进行预算编制,履行

预算审核职责,并对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进行分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数据归集,集中管理会计系统,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4.在分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与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协调一致,共同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5.对全公司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追踪,提供财务分析,参与经营决策。 6.为下属机构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援和服务。 7.配合外部监管、税务、统计、审计机构等机构的工作,及时提交报表,提供资料等。 (二)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 1.制度建设及落实 (1)及时学习、领会和宣传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2)负责贯彻落实总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组织制定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分公司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及财务工作的检查,建立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2.组织协调工作 (1)确定分公司财务系统组织结构,合理划分各级职能室,确定各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协调本部门工作,指导、监督各室、岗位工作;

(2)对内协调与分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3)对外协调与税务、审计等监管机构的关系。 3.预算管理及财务分析 (1)负责组织分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预算指标的分解和考核; (2)定期组织本公司财务分析工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3)负责分公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提出预算控制建议及措施。 4.组织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1)负责组织本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对上报总公司及各外部监管机构的各种报表、材料进行审核,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2)负责本公司的日常财务收支事项的审核审批; (3)会签主要经济合同及协议; (4)负责组织本机构会计基础工作达标等有关事宜。 5.资产与资金管理 (1)负责组织本公司资金资产的管理工作,保证资金的安全和资产的完整; (2)保证分公司严格执行总公司账户管理、资金限额的管理规定,合理组织资金的调拨与使用,杜绝违反规定运用资金; (3)组织配合综合管理部落实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保险的法律意义

保险法的意义 我国现行《保险法》从总体上来看是以投保人为中心建立起来的体系,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还不够,主要表现为对被保险人应享有的权利欠缺相应的规定,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方面缺乏依据。以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来完善我国保险合同理论和法律体系,同时兼顾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平衡,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同时也为我国《保险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 (一)解决了保险合同当事人的问题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保险合同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没有争议的。对于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是谁,在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是投保人;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是被保险人。其主要理由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也要承担设定的义务,如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保险事故的通知义务等。另外,从各国保险立法的规定看,英美法系国家认为一般人通常是为自己的利益投保,亦即其投保的目的在于保障自己,故称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为被保险人。大陆法系国家一般称保险人的相对人为投保人。我国《保险法》也明确规定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保险人与投保人。虽然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一个人的情况下,此种区分没有实际意义,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可以不同的身份来解释。但在投保人为他人利益订立保险合同的情况下,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不同的人。确定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就非常重要,因为不同身份的人其法律地位是根本不同的,主要表现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不同。笔者认为,应以第三人利益合同理论来解释和完善我国的保险合同理论和法律体系,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民法所说普通意义上的受益人,不是保险法意义上特指的受益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理由如下:投保人虽然在保险合同中设定了某些义务,如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保险事故的通知义务等,但这些义务是实现利益必须承受的负担,被保险人并不是必须履行此种义务。若被保险人不履行此义务,仅产生不能获得保险金请求权的法律后果,即被保险人放弃了合同利益的实现,也不向保险人承担任何责任,即保险人不能强制要求被保险人履行该义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

保险行业的法律体系分析报告

保险行业的法律体系分析 保险监管,是目前关于保险业研究的热点问题。严格性,是保险监管的基本特征。保险监管的严格性,根源于保险经营的特征,也为保险业是特殊金融业的性质、特征所规定。 关键词保险经营保险监管严格性学科分类号 世界各国对保险业的监管有严格型监管和宽松型监管两种类型。这两种类型是按监管的方式划分的,事实上,就约束的程度和力度而言,与其他行业相比,世界各国对保险业都实行严格的监管。保险监管的这种严格性源自何处?有何理论基础与依据?其严格性又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这种严格性对保险监 管的实践产生什么样的要求?本文从保险业自身特点的分析出发,系统分析 上述问题。这种研究是一种保险监管的基础理论研究,在实践上可以为形成我国高效的保险监管体系提供依据。 一、保险业的特点与国家对保险业进行严格监管的必然性 保险业作为社会经济系统中专门处理风险的行业,具有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特

点。这种特点具体体现在保险商品的特殊形态与效应上,体现在保险经营方式与容的特殊性上,还体现在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一项容而与其他容的联系与区别上。 (一)保险商品的特点 保险是一种提供风险保障的经济活动,保险商品是一种具备特殊形态的商品。一般商品有着可以凭五官感觉到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其需求欲望较容易被激起,而保险商品不具备感官性特征,其价值与使用价值很难直接被人感知,需要用比感官层次更高的思维去体验,因此其需求欲望较难被激起;作为一种隐形消费,保险消费感受同需求欲望一样不直观,甚至比生活服务、一般金融服务等隐形消费更难体验。人们对风险及其后果的畏惧与对保险的必要性的理解往往局限在风险事件发生后,在这之前容易存在侥幸心理。然而,安全观念上的保险消费则需要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发生。保险商品的这种需求严重滞后于消费的特点对保险经营具有重大的影响。 保险商品不同于一般商品的另一个方面是:它虽然是服务形态的商品,但不同于旅游、文化之类的服务形态的商品,因为旅游等形成的商品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几乎是同步进行的,生产过程的完成往往就是消费过程的结束;而保险商品则不是这样:消费者购买的是一个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承诺(提供

我的论文-医疗保险法律制度2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对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的理解,以及对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常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从法律制度的完善来规范我国医疗保险的运行环境,运行制度,确保医疗保险体系的安全运行。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概念立法理念与环境 制约筹资社会化管理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涉及到社会成员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然而,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缓慢,这不利于构建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因此,对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07 年7 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结合我国国情,在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总结现有医疗保险体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以城市居民为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意见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

系。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确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 一、医疗保险法的概念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推行的社会保险项目。在现代社会中,疾病是劳动者时常可能遭遇的而且对他们威胁较大的风险之一。它不仅使劳动者在患病期间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而且在医疗方面又必须支出费用,这就使劳动者一旦患病便在经济上处于内外交困的窘境。因此,即使从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角度出发,社会也必须承担起对劳动者提供对付疾病风险的保障的责任。 究竟医疗保险法的概念是什么?狭义的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险种,英文为“medical insurance”,仅指对医疗费用的保险或补偿,或仅限于支出补偿。从宏观上看,国民健康是一个国家国民素质的重要方面,是决定人力资源总体存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同时,国民健康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的,反映一个国家的总体福利水平。因此,现代国家无不关注国民健康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一方面,人们对生命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供给的能力越来越强。于是,医疗费用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越来越大。

某保险公司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保险分公司会计挡案管理办法 为维护公司会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档案法》、《会计法》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现、制定本办法。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本制度所指会计档案为我分公司财务部门在没有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之前,暂由财务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及有关会计资料。 二、会计档案的范围: (一)凭证: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帐簿:总帐、日记帐、固定资产明细帐、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其他分户明细帐、有价证券登记簿、其他会计帐簿; (三)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年度决算报表及所属附表、财务报告、报表文字说明等; (四)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后,须保存的磁盘、磁带、光盘及打印出的书面会计档案等; (五)其他: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消毁清册、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及其他应该保留的会计资料。 三、会计档案立卷 会计凭证:按月统一编流水号,如6月份第2册编为6-2。 会计帐簿:活页帐按封面、帐簿启用表、帐户目录、帐页、封底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封口处加盖装订人名章。帐簿脊背注名所属年度、帐簿名称、编号、保管期限。每册活页帐不应超过200页。

会计帐簿按年编号,编号顺序为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及其他分户明细帐。 会计报表:装订应以左上角齐 1、装订顺序: (1)封面; (2)财务情况说明书; (3)会计报表,按表号顺序排列; (4)封底。 2、卷号应根据用途和保管期限的不同进行编制。下列各项应分别单 独装订、编制卷号: (1)月季度会计报表; (2)年终结算; (3)会计移交清册; (4)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四、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及归档 (一)分公司所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照规定分类,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一般应在月终结算工作完成后的下月,进行整理装订。 (二)成册的会计档案,应有专人管理,设置专用文件柜或保险柜。 建立会计档案登记簿逐项编号登记。在移交综合档案室之前,做到防水、防蛀、防霉等。 (三)年度终了后的第二年六月底以前,应将主要会计档案移交公司

(金融保险)保险公司会计

第十二章保险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的财务会计报告种类与要求,掌握财务会计报告的作用、格式与编制方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的分析方法及指标体系。 教学重点和难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作用、格式与编制方法。 第一节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其种类 总结性文件,会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包括主表和附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一)数字准确 (二)内容完整 (三)编制及时 第二节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月末、季末、年末)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它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基本等式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排列编制而成,它属于静态报表。比如,2002年资产负债表年报,反映的是2002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通过资产负债表可以提供公司在一定时日的财务信息,主要有: 1. 资产,反映公司所掌握的经济资源,说明公司所拥有的各种资源以及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 2. 负债,反映公司所担负的债务,显示公司所负担的长短期债务的数目和偿还期限的长短。 3. 所有者权益,反映公司所有者在企业所持有的权益。 4. 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横向对比,客观地表现了公司财务状况的变动趋势。 二、资产负债表的格式 (一)帐户式(也称左右式) (二)报告式(也称上下式) 目前保险公司采用“帐户式”结构。左边是资产,资产是按流动性(变现能力)大小排列,

流动性大的排在前,流动性小的排在后,它们分别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资产;右边是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负债是按偿还期限长短排列,偿还期限短排在前,偿还期限长排在后,它们分别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是按永久程度的高低排列,永久程度高的排列在前,永久程度低的排列在后,它们分别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总准备金和未分配利润。 三、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根据总分类帐户和明细分类帐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第三节利润表及其附表 一、利润表的作用 利润表是反映公司在一定期间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它是根据“收入-费用=利润”的平衡公式,按一定标准和顺序将一定期间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等各项具体会计要素适当排列而成,它属于时期报表即动态报表。 通过利润表,反映以下财务信息: 1.反映公司财务成果及构成情况,分析公司是否实现了财务成果目标,评价经营活动的绩效; 2.反映公司的收益能力,为投资者分析资本的获利能力,为债权人分析贷款的安全性,为经营管理者评价公司收益性提供资料; 3.反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状态,为分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以及进一步分析财务成果形成的原因提供资料; 4.反映公司对外投资的效益,评价公司的投资管理水平. 二、利润表的格式 1.单步式 2.多步式 目前保险公司采用多步式利润表.多步式利润表是根据收入和费用相互配比的原则,按照利润的构成因素分为承保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四个步骤,按重要性大小自上而下依此排列.具体可分以下几个步骤: (1)计算承保利润 承保利润=保险业务收入-保险业务支出-准备金提转差 (2)计算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承保利润+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其他收入+汇总收益+独

金融保险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范文

金融保险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考试试卷(求答案) 一、判断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00分,共30分) 1 分出业务的分出保费及摊回金额与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及相关费用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与实质不同。() 正确错误 2 企业发行的某些非衍生金融工具(如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既含有负债成份又含有权益成份的,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分别进行处理。() 正确错误 3 作为贷款服务商,会收取一定服务费并发生一定的成本。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当企业一项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标准,如果与金融资产转入方签订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的(包括收取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并将所收取的现金流量交付给指定的资金保管机构等),应当就该服务合同确认一项服务资产或服务负债。() 正确错误 4 某公司拥有一项支付固定利息、收取浮动利息的互换合同,打算将其用于对所发行的浮动利率债券进行套期。该互换合同的剩余期限为10 年,而债券的剩余期限为 5 年。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能在互换合同剩余期限中的某5 年将互换指定为套期工具。() 正确错误 5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正确错误 6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根据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企业所确认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充分反映企业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正确错误

7 “能够自由地处置”,表明转入方能够单独出售所转入金融资产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销售加以限制,使其独立于其他人的行为;并且,不存在与出售密切相关的约束性条款。() 正确错误 8 当商业银行转移住房抵押信贷的收益权时,银行可能负责收取所转移信贷的本金和利息并最终支付给收益权凭证的持有者,同时相应地收取服务费。因此,从表现形式上不同于第一种金融资产转移的情形。() 正确错误 9 对于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保险人承担的向受益人赔付保险金的责任是一种潜在义务,不满足负债的确认条件,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正确错误 10 运用比率分析法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政策的特点进行选择,以累积变动数(即自套期开始以来的累积变动数为基础比较,或以单个期间变动数为基础比较。如果上述比率没有超过80%至125%的范围,可以认定套期是高度有效的。() 正确错误 11 企业不能出售该项金融资产,也不能以该项金融资产作为质押品对外进行担保,意味着转出方不再拥有出售或处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权利。但是,由于企业负有向最终收款方支付该项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义务,该项金融资产可以作为企业如期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 正确错误 12 在资产证券化实务中,企业通常设立特殊目的主体作为结构化融资的载体,从法律角度看,企业已把金融资产转移到特殊目的主体,两者之间实现了风险隔离,但是,会计处理时,如果企业能够控制该特殊目的主体,这些特殊目的主体则视同为子公司而应纳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正确错误 13 发行该非衍生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

保险财务会计(西南财经大学专升本)

一、单项选择题共7题,完成7题 - 1、保险会计得基本特征就是()。 D 、货币计量 参考答案:D 2、某一年度中可以用于当年赔款支出得保费收入可以称为()。 C 、已赚取保费 参考答案:C 3、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这种做法体现了( )。 B、可比性原则 参考答案:B 4、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得时间就是( ). D、确认保费收入得当期 参考答案:D 5、保险会计得基本职能就是()。 D 、核算与监督 参考答案:D 6、某公司期初负债总额为65 00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82000元,现发生一笔收回外单位欠款4000元保费得经济业务,该业务发生后该公司得资产总额为()。 B 、147 000 参考答案:B 7、下列属于所有者权益得就是()。 D 、一般风险准备金 参考答案:D 1、由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得科目为( )。 A、一级科目 参考答案:A 2、激活卡先激活后收费得,确认保费收入时得会计分录为()。 B 、借:应收保费贷:保费收入 参考答案:B 3、结案以前支付得赔款首先应通过()科目核算. B、预付赔付款 参考答案:B 4、保险责任生效以前收到得保费首先应通过()科目核算。 C 、预收保费 参考答案:C 5、撤单申请审核通过应借记得会计科目为()。 C 、保费收入 参考答案:C 6、下列会计科目,属于共同类科目得就是()。 D、货币兑换 参考答案:D

7、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得应按相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 B、借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参考答案:B 8、应收保费确认为坏账,其会计处理为( ). A 、借:坏账准备贷:应收保费 参考答案:A 9、对于理赔中收回得待处理财产应该记入()科目。 A、冲减赔付支出 参考答案:A 10、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得时间就是()。 B 、发生保险事故得当期 参考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共5题,完成5题 — 1、保险公司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A 、会计核算 B 、会计监督 D 、财务分析 参考答案:ABD 2、保险会计得分类就是() A 、财产保险 B 、人寿保险 参考答案:AB 3、保险会计基本假设() A 、会计主体 B 、持续经营 D 、会计分期 参考答案:ABD 4、会计得计量属性() A、历史成本 B 、重置成本 C、可变现净值 D 、公允价值 参考答案:ABCD 5、保险行业得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 A 、保险产品得特殊性 B 、保险对象具有广泛得社会性 C、保险经营活动具有不确定性 D、保险成本发生与收入补偿与一般行业相反 E 、保险资金运动形态表现为货币资金得收付 参考答案:ABCDE 1、保险公司报告得编报期有( )

第二章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题

【例题·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社会保险中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有()。 A.基本养老保险 B.基本医疗保险 C.工伤保险 D.生育保险 【例题·单选题】()是与就业相关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覆盖职业人群。 A.基本养老保险 B.基本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住房公积金 【例题·多选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自行购买的保险包括()。 A.生育保险 B.基本养老保险 C.基本医疗保险 D.工伤保险 【例题·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下列人员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纳的有()。 A.城镇私营企业的职工 B.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C.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D.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 【例题·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组成和来源的有() A.单位缴费 B.个人缴费 C.集体补助 D.政府补贴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职工王某的月工资为7000元,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2000元。则该职工每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元。 A.160 B.360 C.480 D.560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职工王某的月工资为1200元,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2400元,最低工资为1100元,根据劳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王某每月应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元。 A.88 B.96 C.115 D.192 【例题·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B.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C.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的免征利息税 D.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提前支取 【例题5·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5年) A.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B.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C.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D.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保险法的概念体系与基本原则

保险法的概念体系与基本原则 1

更多资料请访问.(.....) 2

更多资料请访问.(.....) 第二章保险法概述 【导语】 保险法是商法的特别法,它是以 民商事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为基础建 立起来的制度体系,因此,其概念、性 3

质、内容及适用,均与民商法的一般 规则和方法相统一。可是另一方面, 保险法又具有其不同于其它商事法 律部门的、独有的特性,其技术性、 强制性、和伦理性的特性,都是受其 社会性的特性所决定和影响的。而 保险法之上述特性,又推动保险法在 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进一步演变出 了几项独特的基本原则。实质上,这 几项基本原则都只是保险合同法的 基本原则,足见保险制度的基础,仍是 保险合同,保险法律的主体,乃保险私 法。民法上的诚信原则在保险法中 成了最大诚信原则,其标准提高了,具 体制度的规范也更为严格。保险利 益原则更是保险合同法的核心和独 有之制度设计。损害补偿原则确保 了保险法功能的实现。近因原则又 从另一个侧面推动保险制度中的利 益冲突更趋平衡。 本章的重点,在于保险法的性 4

质、特性等理论基础以及保险法的 四项基本原则。本章的难点是除损 害补偿原则外,保险法的其它三项原 则在理论上过于抽象。学习本章,应 当掌握保险法的概念、性质和特性, 理解保险法的适用及在民商法体系 中的地位,熟悉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保险法的概念、体系和立法体例 一、保险法的概念 (一)概念 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调整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之间因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履行、解除及承担法律责任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保险业主体的设立、变更、消灭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规范保险业主体内外组织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 保险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中国广义的保险法所调整的对象 5

【精编_推荐】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精编_推荐】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1998年12月8日财政部财会字(1998)60号文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第三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三章会计报表及编制说明 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保险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公司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会计制度。 四、公司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此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天安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和加 强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满足保险监管的需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我们对1993年制定的《保险企业会 计制度》([93]财会字第07号)进行了系统地修订。 现将修订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 布置所属保险公司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保 险公司原执行的会计制度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 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保险财务会计》第一章 保险公司会计理论课后练习

《保险财务会计》 第一章保险公司会计理论课后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共7 题 1、保险会计的基本特征是()。 A . 风险计量 B . 实物计量 C . 劳动计量 D . 货币计量 参考答案:D 2、某一年度中可以用于当年赔款支出的保费收入可以称为()。 A . 入账保费 B . 未赚取保费 C . 已赚取保费 D . 预收保费 参考答案:C 3、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这种做法体现了()。 A . 客观性原则 B . 可比性原则 C . 历史成本计价 D . 谨慎性原则 参考答案:B 4、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时间是()。 A . 月末

B . 发生保险事故的当期 C . 年末 D . 确认保费收入的当期 参考答案:D 5、保险会计的基本职能是()。 A . 投资和理财 B . 管理和控制 C . 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D . 核算和监督 参考答案:D 6、某公司期初负债总额为65 00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82 000元,现发生一笔收回外单位欠款4000元保费的经济业务,该业务发生后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A . 151 000 B . 147 000 C . 155 000 D . 143 000 参考答案:B 7、下列属于所有者权益的是()。 A . 短期借款 B . 库存现金 C . 保费收入 D . 一般风险准备金 参考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共 5 题 1、保险公司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A . 会计核算 B . 会计监督 C . 会计计量 D . 财务分析 参考答案:ABD 2、保险会计的分类是() A . 财产保险 B . 人寿保险 C . 再保险 D . 意外保险 参考答案:AB 3、保险会计基本假设() A . 会计主体 B . 持续经营 C . 会计假设 D . 会计分期 参考答案:ABD 4、会计的计量属性() A . 历史成本 B . 重置成本

经济法论文——试论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与商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异同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课程论文(设计) 课程名称:09 经济法 论文题目:试论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与商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异同 学生姓名高锦培 专业 层次 批次 学号 学习中心 2012年03月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 :

目录 1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1) 1.1商业保险法律责任类型 (1) 2商业保险法律制度 (2) 2.1商业保险法律责任类型 (3) 3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与商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异同 (3) 3.1二者的共性 (4) 3.2二者的差异 (5) 3.2.1基本性质和基本原则不同 (5) 3.2.2目标取向不同 (5) 3.2.3保险费负担不同 (6) 3.2.4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 (6) 3.2.5二者补偿水平及保障方式不同 (6) 3.2.6可承保风险的范围不同 (7) 3.2.7兴办单位不同 (7) 4 结论 (8) 参考文献 (9)

摘要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与商业保险法律制度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本文就此对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和商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异同展开分析。 关键词: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异同 1、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1.1社会保险法律责任类型 从责任主体来分,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责任、劳动者责任、社保经办机构责任和其他主体责任。 (一)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指用人单位做出了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违法行为或未承担相关义务时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1.不依法办理社保登记的法律责任;2.不按期缴纳、漏缴、少缴社保费的法律责任;3.拒绝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保行政部门执行监督检查等公务的法律责任; 4.骗取社保基金的法律责任。此外,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还规定了”未按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或者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社保费数额;伪造、变造社保登记证;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费”等行为的法律责任。需要指出的是,不仅

浅谈我国保险法律的现状与完善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浅谈我国保险法律的现状与完善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名称: 学习层次: 年级: 指导老师: 职称: 教学点: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 开题报告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我国保险业由于历史的原因,法律法规很不健全,现有法律体系仍有许多缺陷和不易操作的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运行保障保的险业是不可或缺的行业,随着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中国保险市场运行规划必须与国际接轨。为了使我国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完善和改进现有法律规范。 二、研究的内容及可行性分析: 现有法律规章对保险业原则的缺失,在格式合同中的责任义务不尽明确,合同陷阱的预防。根据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配套措施也相继出台,修改和完善现行保险业法律法规有利于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也能促使保险合同的完善,以达到减少合同纠纷的目的。 三、论题的研究方法: 查阅资料的方法:去书店和档案馆查阅有关保险业历史及案例的书籍文章。走访调查的方法:到当地保险公司询问调查当前保险业界的动态及保险业在运作过程中的状况和纠纷容易产生的原因。 阅读教材:认真阅读经济法学、民法学和商法案例教材。 四、论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措施和建议: 主要是对现行保险法律法规中有关原则的缺失和现行保险法律表述的简易和现有保险格式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建议加强监管,同时认为在立法方面应参照发达国家有关法律体系完善和配套我国保险法律体系的建设。 五、论文的进度安排: 2010年9月份前准备有关资料,10月份集中资料撰写论文初稿,11月份完成论文。 六、论文的写作提纲: 1、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及现状 2、列举我国现行保险法律体系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参照案例加以说明。

试析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试析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 题 我国19XX年制定的《保险法》,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本文约5000 余字,试从保险立法中“近因”原则的缺失;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合同陷阱的隐藏;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及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并从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对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现代化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以求抛砖引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证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投保人为了预防危险,将一定的保险费支付给保险人,如果危险事故发生或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人则须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保险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 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则通过建立保险基金来分散危险,

消化损失。由此可见,保险是为了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一种商业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合同法律行为来实现的。保险合同具有“最大善意”、“双务、有偿”、“射幸”等特征。 我国自19XX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立法经历了以无 到有,由粗到细的过程,逐步完善了相关法规:19XX年实施《财 产保险合同条例》,19XX年发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19XX 年通过《海商法》,19XX年通过了《保险法》。为了更好地贯彻 实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于19XX年、19XX年、19XX年分别发布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暂行规定(试行)》。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发生,解决保险争议,完善商事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有许多不成熟和不规范的地方,对比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完善的保险体系还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不够全面,规范保险新业务的立法相对滞后等方面,以下笔者试从“近因”原则缺失、条款文字歧义等方面分析我国保险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以求抛砖引玉: 一、“近因”原则的缺失 《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试实信用原则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而“近因原则”这一被国际保险业普遍运用的原则在我国缺乏运用的法律依据。所谓“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承担责任时,其所承保危险的

保险会计分录大全

保险会计分录大全 一货币资金 1.收到投资者投人的现金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资本公积(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的差额) 2.收到保户交纳的保费借:现金 银行存款 贷:保费收入预收保费 3.收到应收款项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保费 分保业务往来 应收利息 4.收回备用金和其他应收款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5.收到接受捐赠的现金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6.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借: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 保费收入 保险保障基金 7.归还借款借: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8.交纳税金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9.支付应付的手续费、佣金借:应付手续费应付佣金 贷:现金 银行存款10.支付职工工资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11.购人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借:物料用品 低值易耗品 贷:现金 银行存款12.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等13.购人工程物资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等14.预支职工差旅费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15.拨付备用金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银行存款 补充备用金借:有关科目贷:银行存款16.支付待领工资、暂存款和其他应付款项借:其他应付款贷:现金银行存款17.支付保险业务支出和营业外支出借:赔款支出死伤医疗给付满期给付年金给付退保金分出保费手续费用支出佣金支出 营业费用 营业外支出等 贷:现金 银行存款 18.支付现金利润借:应付利润 贷:银行存款 19.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归还投资时借:实收资本贷:现金 银行存款二短期投资1.购入的各种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短期投资贷:银行存款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是与劳动风险相对应的饿概念。简言之,即对劳动风险的社会保障。是指为了确保劳动者生存和劳动力再生产,国家和社会对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而不能劳动或暂时中止劳动的劳动者,给予物质帮助,使其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 社会保险的主要模式:1、传统型”社会保险模式;2、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险模式;3、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险模式;4、个人储蓄型”社会保险模式;5、雇主责任型”社会保险模式。 社会保险当事人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之间都存在着互利互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补充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自主地为劳动者建立的,旨在使本单位劳动者在已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是对基本保险的补充。 个人储蓄保险,是由劳动者个人根据自己收入情况自愿以储蓄的形式为自己建立的社会保险,是对国家基本保险和用人单位补充保险的补充。 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1、具备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资格;2、实际发生法定的社会保险事故(是指 劳动者衰老、失业、伤残、疾病、生育等劳动风险事故)。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使社会保险有可靠的资金保障,国家通过立法要求社会统一建立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 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是指在社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各种来源和用途作岀统一的规定、规划和安排,并根据此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统一的收支、管理和运营,以保证其收支平衡、合理使用和安全、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其社会保障功能。 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因年老或病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退岀劳动领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满足其老年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我国曾称为待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事业期间,由国家和社会给予一定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促使其再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又称为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职工因工伤而致伤、病残、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业病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劳动的过程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所导致的疾病。 医疗保险,是指保障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因工病伤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因生育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休息等方面的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死亡保险,又称遗属保险,是指保险的被保险人供养亲属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或者被保险人在其供养亲属死亡后,从社会上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险制度。 二、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一)养老保险的含义 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而失去工作能力后,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或社会给予一定收入补偿和提供物资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即通常所说的退休待遇制度建立于50年代。 (二)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 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是指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范围。我国养老保险保障对象的未来目标是: 1、将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各类企业;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1998年12月8日财政部财会字(1998)60号文发布* *此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天安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和加 强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满足保险监管的需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我们对1993年制定的《保险企业会 计制度》([93]财会字第07号)进行了系统地修订。 现将修订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 布置所属保险公司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保 险公司原执行的会计制度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 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第三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三章会计报表及编制说明 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保险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公司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会计制度。 四、公司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公司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公司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五、公司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三)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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