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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预警机制

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起询问提醒、警示诫勉、责令纠错三项制度
切实构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预警机制

我市率先在全省建立廉洁从政“三早”预警机制
2010-8-3 1:14:08 来源:广元新闻网





广元新闻网讯(记者 唐彪) 昨(2)日,记者从市纪委了解到,市委、市政府于7月底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警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率先在全省建立起“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警机制” (简称“三早”预警机制)。这是我市推进预防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

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建设性举措,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效地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关心、爱护和保护干部。省委、市委高度重视,反复强调。对此,今年4月,市纪委开始着手建立“三早”预警机制工作,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并于7月底由市委、市政府下发实施。

据介绍,“三早”预警机制,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可能引发腐败问题或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以及通过综合分析收集掌握的预警信息,需要预先予以警示的领导干部,运用事前警示提醒、事中警示诫勉、事后警示追究等制度,发出警示提醒书、警示诫勉书、警示追究书等方法,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督促建章立制,建立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于一体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预警机制。

据悉,在实施“三早”预警机制的过程中,我市将坚持从严治党、强化监督,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人为本、保护挽救,把握政策界限、注重实效的原则,同时,市纪委近期将出台《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着力构建具有广元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川陕甘三省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 薛伟民

为推进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大理市结合近几年来反腐倡廉的建设情况,对如何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促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一、构建廉洁从政预警机制的意义

廉洁从政预警机制,以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有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

问题或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方式,及时有效地纠正或防止犯错,将预防的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初始和萌芽状态。

廉洁从政预警机制的建立,一是有利于增强反腐倡廉决策的科学性。预警机制通过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在问责和党政纪处理之前再设立一道预防关口,解决党员干部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反腐倡廉决策的科学化提供了新的理论和实践支持。二是有利于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通过预警机制的建立,细分对象、按需施教,贴近实际,使反腐倡廉教育拓宽了内容、创新了手段,更具有针对性。三是有利于提高监督的主动性。预警工作由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有利于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监管,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轻微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监督管理更加主动。四是有利于增强防范的严密性。预警既可对一些“小问题”采取预警督办的方式进行快速处置,又与问责和党政纪处理有效衔接;既可对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处理,又可对非纪检监察对象进行监管。五是有利于强化纠错的及时性。通过预警信息的收集,使党员干部在廉政勤政方面出现的问题,能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患”,有效避免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

二、构建廉洁从政预警机制应把握的关键环节

明确预警对象和实施主体。预警对象: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任命的企业领导干部。预警对象既涵盖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也包括非纪检监察对象的工作人员。实施主体: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和完善督查督办制度,按月对实施廉洁从政预警工作情况进行分析上报。

明确预警工作的实施规则。一是收集预警线索。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查找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多渠道收集预警线索,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线索进行收集、筛选、分流处理。二是明确预警方式。依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根据问题轻重、责任大小、错误程度等不同情况,分别采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种方式。三是规范工作程序。预警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确定预警对象和组织实施。属于市委管理的科级干部由市委

、市政府或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由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干部由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组织实施。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预警方式、提出不同的整改要求。四是有效运用结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预警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督促检查,协助党委(党组)及其部门领导实施预警。要把预警工作实施情况与效能测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预警情况,可根据需要在单位内部通报。

建立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预警机制,是推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的有效载体和实现形式;是反腐倡廉工作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反腐倡廉突破重点,攻克难点的迫切需要,这一制度的实施必将对大理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者系大理市纪委书记)

大理市施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预警机制作者: 发布时间:2010-11-15 11:31:23 来源: 近日,大理市出台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办法由实施廉洁从政预警机制的工作机构、预警方式和线索收集处理、预警对象确定和组织实施、结果运用、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组成。大理市廉洁从政预警机制是对市内有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存在苗头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或党员干部,通过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及时纠正错误,把问题解决在初始和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挽救党员干部,避免党员干部因小错不断而铸成大错,以致受到问责或党政纪处分,甚至违法犯罪,最终形成教育、保护、挽救党员干部的防范机制、动态监督机制和保护挽救机制。办法的出台必将对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产生积极的作用。(黄维品 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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