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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考前信息整理[2]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国际法

1、中德两国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缔约国,德尼尔是一个德国公民,2004年在德国完成了一项工业涂料的发明。该发明先后在欧洲多国、美国和中国申请专利并获权。2006年,中国SNS公司未经德尼尔授权使用其专利发明生产涂料并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2007年10月,德尼尔针对中国SNS公司的侵权行为向我国有关法院起诉。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判决中国SNS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32万余元,针对本案和法院的判决、下列何种说法是错误的?(任选)

A.本案法院在判决中直接适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不对的,因为国际条约不能作为国内法适用

B.《保护正业产权巴黎公约》可以视为中国的法律渊源

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不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院的判决违反了”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D.根据“条约必守”的国际法原则,中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构成中国国内法的组成部分,法院在判决时应当优先于国内法适用

答案:ACD

解析:《保护正业产权巴黎公约》可以视为中国的法律渊源。

考点预测:国际条约在中国的适用是考试的重点内容,要熟练掌握。

2、甲国军舰在公海航行时,发现一艘悬挂乙国国旗的船舶正在非法掠夺另一悬挂丙国国旗的船舶。根据《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甲国军舰的下列哪一行为是合

法的?(单选)

A.甲国军舰有权拿捕该乙国船舶,交付本国法院审判处理

B.甲国军舰发出停止信号后,该乙国船舶迅速逃跑,甲国军舰对其紧迫,在无望追上时发射导弹将该船击沉

C.甲国军舰有权拿捕该乙国船舶,但须交付丙国法院审判处理,因为丙国是受害国

D.甲国军舰无权对该乙国船舶行使登临权和紧迫权.只有乙国才能对该乙国船舶的上述行为行使管辖权

答案:A

解析:甲国军舰有权对该乙国船舶行使登临权和紧迫权,但是只能紧追不能将该船击沉。

考点预测:登临权和紧迫权的条件很可能出试题。

3、甲乙丙三国签订条约联合发射“雅典娜号”载人宇宙飞船,发射之前甲国根据条约约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联合国秘书长进行了发射登记。“雅典娜号”载人宇宙飞船成功发射,顺利进入外层空间轨道;在空间轨道成功运行72小时后决定返回地面。但是,由于操作失误,“雅典娜号”没有在预定的甲国某地降落,而落入丁国的某洲区域。本案中甲乙丙丁四国都是有关外空条约的缔约国,根据外空条约和国际实践,对于“雅典娜号”返回地面过程中发生的一些问题,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任选)

A.本案中甲国以自己的名义向联合国秘书长进行发射登记是违反国际法的,因为甲国并非唯一的发射国

B.对于紧急降落于丁国的“雅典娜号”宇宙飞船以及其上的宇航员,丁国应

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寻找并给予必要的救援

C.当丁国搜救人员找到“雅典娜号”宇宙飞船以及其上的宇航员后,丁国有义务迅速救助宇航员并立即安全地将其交还发射国,但可将“雅典娜号”宇宙飞船收为己用

D.若“雅典娜号”落人丁国时,飞船上某设备甩出将丁国一民居砸毁,对丁国的这一损失,甲国应当承担绝对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A错在有多个发射国,共同决定由一个国家进行登记。C错在将宇宙飞船收为己用,应送还其发射国。D错在共同发射国乙丙也要承担责任。

考点预测:外空登记制度,营救制度和责任制度是考试的重点,熟练掌握。

4、2000年2月,《中国籍女子唐月明与德国籍男子卡尔·瓦格纳在德国慕尼黑结婚,唐月明婚后与丈夫一起生活在德国,并于2004年7月取得在德国的定居资格。2006年3月,两人的小孩希曼在德国首都柏林出生。2007年12月,唐月明申请加入德国国籍被批准,已知德国国籍法在国籍原始取得问题上适用双系血统主义原则,那么根据德国和中国国籍法的有关规定,关于唐月明和希曼的国籍状态,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任选)

A.希曼同时拥有中国和德国国籍

B.希曼只拥有德国国籍

C.希曼出生时具有中国国籍,但在其母亲加入德国国籍后也取得德国国籍

D.2007年12月唐月明取得德国国籍时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答案:BD

解析: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取得外国国籍时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考点预测:我国对于国籍的规定是容易出考试题的地方。

5、甲国男子劳伦斯自1992年起经常往返于甲乙两国从事贸易活动。2007年9月,乙国遭遇恐怖袭击,多处公共设施被摧毁,人员伤亡若干,乙国警方迅速展开反恐行动。2007年10月8日,在乙国洽商的劳伦斯在出乙国关境时被乙国警方以疑似反恐犯罪分子为由扣押。扣押期间乙国警方对其刑讯迫供,造成劳伦斯身体和精神严重损害。关押21天后。乙国警方认定劳伦斯不是是恐怖分子将其释放,对芳伦斯无辜被扣押并被刑讯逼供的事件,甲国政府拟行使外交保护,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些构成甲国行使外交保的必要条件?(任选)

A.在甲国提出外交保护之前,劳伦斯必须用尽乙国的所有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

B.自受害行为发生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劳伦斯必须持续拥有甲国国籍

C.劳伦斯应首先向甲国提出请求,甲国方能提起外交保护

D.甲国政府必须提供劳伦斯不属于恐怖分子的确凿证据

答案:AB

解析:AB属于外交保的必要条件。

考点预测:外交保护的条件是经常考查的内容,一定要熟练掌握。

6、甲国人泽巴齐因不满乙国对甲国宗教和民族政策的干涉,2006年3月杀死了乙国驻甲国武官和文化参赞,2006年4月,甲乙两国发布通缉令悬赏缉拿泽巴齐。2008年2月,甲乙两国发现泽巴齐潜藏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遂请求中国政府引渡泽巴齐。假设中国和甲乙两国之间从未签订任何有关引渡和庇护的双边条约,也未参加过有关引渡或庇护的多边条约,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引

渡法》,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任选)

A.中国有权拒绝甲乙两国的引渡请求,准予泽巴齐在中国作为一个普通外国人居留并给予其法律保护

B.中国有权认为泽巴齐杀害乙国武官和文化参赞的行为属于政治犯罪,并以此为理由拒绝将其引渡给甲国或乙国

C.中国不能将泽巴齐杀害乙国武官和文化参赞的行为视为政治犯罪,有义务将其引渡给甲国或乙国

D.中国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引渡泽巴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负责对甲乙两国的引渡请求:是否符合我国《引渡法》规定的引渡条件等进行审查

答案:ABCD

解析:侵害外交代表不能视为政治犯罪。一个国家自己有权决定是否引渡,司法部没有权利对引渡条件等进行审查。

考点预测:引渡法中有关引渡的条件和程序容易出题。

7、纳达是甲国驻中国使馆的商务参赞。兰德里是乙国设立在中国西南地区领馆的馆长,2007年11月,纳达在中国深圳以私人名义购买了一处商品房,按约定购房款分三次交付。但在付了两期之后因深圳房地产价格下跌纳达拒付剩余房款,与房地产公司发生纠纷。2008年春节期间。兰德里携家人到西南某风景点游玩,途中目睹一恶性交通肇事案件的发生。本案中的甲乙两国和中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关于上述案件,根据上述公约和中国相关国内立法,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单选)

A.对纳达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纠纷,若房地产公司向我国某法院起诉,我国

法院应不予受理

B.对纳达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纠纷,若房地产公司向我国某法院起诉,我国法院应立即受理

C.我国法院在审理本题交通肇事案件时,有权要求兰德里出庭作证

D.我国法院在审理本题交通肇事案件时,无权要求兰德里出庭作证

答案:C

解析:领事一般情况下不享有免证特权。

考点预测:领事和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权是考试的重点,要重点掌握。

8、2008年7月14日,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的检察官路易斯·莫雷诺指控甲国总统巴希尔在甲国达亦富尔地区犯下了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罪等十项,并请求法庭向巴希尔发出逮捕令。关于本案中的国际刑事法院,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单选)

A.该法院是联合国国际法院所属的专门管辖战争犯罪的临时法院

B.该法院是一个常设刑事司法机构,其有权审理任何国家及联合国安理会移交的任何性质的案件

C.该法院管辖范围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略罪等几大类 D.该法院有权管辖联合国成立后发生的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略罪等

答案:C

解析:国际刑事法院是常设机构,有权管辖规约生效后的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略罪等几大类。

考点预测:注意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

9、关于国际习惯,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多选)

A、国际习惯具有客观要素,即存在各国反复一致地从事某种行为的实践

B、国际习惯多是不成文的,它是国际法最古老、最原始的渊源

C、国际习惯具有任意性,只有经国际法主体明确选择适用,才对特定的主体具有法律拘束力

D、国际习惯作为国际法的渊源,被国际法主体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

答案:ABD

解析:国际习惯具有主观和客观要素,是国际法最古老、最原始的渊源。

考点预测:国际习惯的两个要素是考试的重点,

10、塔吉是印度驻中国使馆的外交秘书,因见中国房地产投资获利颇丰,遂于2005年12月在中国北京购买了—套商品房,购房合同约定2006年底交房,2007年3月前交房产证。2006年10月,塔吉高价将该套商品房转卖给中国人王炜,转卖合同约定2006年底交房,2007年4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因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房逾期,王炜始终未能入住。新房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08年3月,王炜向北京市某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与塔吉之间的房屋转卖合同并要求塔吉退还其已付的133万购房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单选)

A、我国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因为被告塔吉是外交人员,享有司法管辖的绝对豁免权

B、我国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法院应当立即受理王炜的起诉

C、我国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但法院决定受理前应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院同意受理的,该法院方能受理

D、我国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但法院决定受理前应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

查,高院同意受理的,应当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前,法院暂不受理

答案:D

解析:法院决定受理前应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院同意受理的,应当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前,法院暂不受理

考点预测: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的通知很容易出选择题。

国际私法

1、1989年6月,英国诺德公司和丹麦马期公司各出资50%在挪威注册成立了诺德马斯生物制药公司,该公司章程明确其总部设立在德国汉堡。为了开展全球业务,诺德马斯生物制药公司先后在美国、南非、新西兰、印度、中国等十几个国家设立了营业所。2006年初,诺德马斯生物制药公司意图收购中国哈尔滨某制药厂,因收购协议与哈尔滨制药厂发生纠纷诉至我国有关法院。我国法院受理此案后。为了识别以及文书送达等诸多问题需要认定诺德马斯生物制药公司的国籍、住所和营业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多选)

A.诺德马斯生物制药公司本身是具有英国、丹麦、挪威和德国多重国籍的公司,但根据我国国籍法不承认多重国籍的原则,我国法院应当以其设立总部的德国为其国籍国

B.我国法院应当认定诺德马斯生物制药公司的住所在挪威

C.我国法院应当认定诺德马斯生物制药公司的住所在德国

D.在营业所的认定上,我国法院应当以诺德马斯生物制药公司在中国的营业所为准

答案:CD

解析:法人的国籍是注册成立地,营业所多个时,以最密切联系的为准。

考点预测:法人国籍的确定和营业所的确定易出选择题。

2、根据冲突规范对应适用的法律的规定的不同,可将冲突规范划分为不同类型:下列关于冲突规范类型的判断中。正确的有哪些?(多选)

A.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6条:“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属于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B.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85条:“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属于双边冲突规范

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2条:“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周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属于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属于单边冲突规范

答案:BC

解析:“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属于双边冲突规范。“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周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

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属于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考点预测:冲突规范的类型要重点掌握,易出选择题。

3、死亡时住所在墨西哥的加拿大籍男子凯尔2007年1月25日死于美国佐治亚州,在美国境内遗留有股票和珠宝若干。美国某法院根据“继承由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受理了凯尔遗产继承的案件,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加、墨三国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定大相径庭。美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而墨西哥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而加拿大冲突法则规定“动产继承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美国法院根据有关国际私法理论,最终适用美国继承法做出判决。关于本案,请判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单选)

A.本案美国法院先后适用了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的法律,这些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适用的法律都构成准据法

B.美国法中“继承由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构成准据法,而“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不是准据法而是冲突法

C.本案中美国法院最终适用美国继承法做出判决的行为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转致

D.本案中美国法院最终适用美国继承法做出判决的行为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间接反致

答案:D

解析:只有最后被适用的美国法才是准据法。美国——墨西哥——加拿大——美国为间接反致

考点预测:转致和间接反致的判断是考试的重点,要学会判断。

4、中国公民何立民2002年随其父母移民到澳大利亚,2004年3月取得澳大利亚定居资格。2003年8月,何立民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之后向澳大利亚、美国、欧洲多国和中国申请专利权均获批准。2006年11月,何立民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与中国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晓明签订了一份专利许可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纠纷适用澳大利亚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许可费支付等问题双方发生争议,2008年4月8日,何立民向我国某法院提起违约之诉;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对下列问题的处理正确的有:(单选)

A.我国法院在认定成立民民事行为能力问题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B.我国法院在认定成立民民事行为能力问题时应当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澳大利亚法律

C.对于本案合同争议应当适用的澳大利亚法律,应由当事人提供或者证明该法律的相关内容

D.对于本案合同争议应当适用的澳大利亚法律,法院和当事人都有提供或者证明该法律相关内容的义务

答案:C

解析: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纠纷适用澳大利亚法律,对于本案合同争议应当适用的澳大利亚法律,应由当事人提供或者证明该法律的相关内容。

考点预测:民事行为能力和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要重点掌握,易出选择题。

5、2008年6月,日本三井银行向我国天津海事法院起诉,依其对中国河北远洋运输公司租用的50000DWT大开口散货船“星河3号”享有的贷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星河3号子”是中国河北远洋运输公司从新加坡SAMUDERA远洋运输公司

以光船租赁的形式租用的一艘在香港登记的船舶。天津海事法院受理本案后,在认定本案诉讼时效问题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单选)

A.应当适用日本法律B.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C.应当适用新加坡法律D.应当适用香港地区法律

答案:D

解析: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

律。诉讼时效问题适用依冲突规范确定的准据法。

考点预测:涉及船舶和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要熟练掌握。易出选择题。

(1)船舶所有权:《海商法》第270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

(2)船舶抵押权:《海商法》第271条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3)船舶优先权《海商法》第272条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6.2007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07年8月8日起施行。关于该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多选)

A.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B.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C.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答案:ACD

解析: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的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B错误。

考点预测:涉外民商事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是新增的法规,要熟练掌握,易出选择题。

7、2007年11月,营业地在法国的美国籍A公司与营业地在中国的英国籍B公司通过往来函电订立了一份法国进口一批精密仪器到中国的合同,双方约定选择DDP(重庆)作为合同的价格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 公司因此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排除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但又未选择合同应当话用的法律。那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是:(单选)

A.法国法 B.美国法 C 中国法 D.英国法

答案:C

解析: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排除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但又未选择合同应当话用的法律,依据最密切联系的原则选择适用的法律。

考点预测: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是考试的重点,易出选择题。

8、2008年中国奥运会期间,在北京工作的意大利人科斯凯带着其5岁的儿子莱伊去奥运现场观看比赛。在比赛休息时,莱伊与另一法国籍小孩爱德在观众席嬉闹,玩耍时莱伊不慎将俄罗斯观众沃伦斯墓的数码相机撞飞,砸到意大利女子戈得诺的头部,致使其轻微脑震荡。之后,上述当事人就财产和人身侵权的问题在我国有关法院起诉,我国法院受理这些案件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多选)

A.法院在审理沃伦斯基诉科斯凯财产侵权案件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B.法院在审理沃伦斯基诉科斯凯财产侵权案件时,可以选择适用意大利法律或俄罗斯法律

C.法院在审理戈利诺诉科斯凯人身侵权案件时,只能适用中国法律

D.法院在审理戈利诺诉科斯凯人身侵权案件时,可以选择适用中国法律或意大利法律

答案:AD

解析: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个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考点预测:对于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要熟练掌握,易出选择题。

9、中国福建安达鞋业有限公司与阿根延普里斯科贸易公司签订了进口—批高级皮革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阿根廷法。该批货物由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英国约克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哈比”号承运,买方投保了一切险。“哈比”号在印度领海海域航行时与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新加坡纳波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六月”号相撞,“哈比”号受重创,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后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泉州港.在泉

州就本次航程中涉及的共同海损进行了理算。假设本案中涉及的若干法律纠纷均由中国法院受理,在处理纠纷适用法律的问题上,下面选项正确的有哪些?(多选) A.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纠纷时应当适用阿根廷法

B.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船舶碰撞纠纷案时,确定损害赔偿问题时应当适用印度法

C.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船舶碰撞纠纷案时,确定损害赔偿限额问题时应当适用巴拿马法

D.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共同海损理算纠纷案时,应当适用中国法

答案:AD

解析: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阿根廷法,A正确。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B错误。损害赔偿限额适用法院的法,C错误。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D正确。

考点预测:涉及船舶的法律适用一定要熟练掌握,易出选择题。

10、1990年,中国女子袁媛与英国男子爱德华在美国认识结婚,后与丈夫定居于英国。2004年8月,两人的女儿维多利亚在英国出生,出生时根据英国国籍法取得英国国籍。2007年,袁媛与丈夫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350英镑的抚养费。2008年3月。袁媛带着女儿回到老家四川绵阳市和其母亲黄秀明同住。2008年5月12日,四川地区发生特大地震,袁媛在此次灾难中不幸身亡。2008年7月,爱德华闻讯前往四川绵阳,吊唁前妻的同时向黄秀明主张其对维多利亚的监护权。黄秀明在痛失女儿之后不愿唯一的外孙女离开。与爱德华就维多利亚的监护权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我国法院。我国法院受理案件后,关于本案监护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问题,应当适用哪国法律?(单选)

A.应当适用法院地的中国法律

B.应当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的英国法律

C.应当适用已故死者本国法的中国法律

D.应当适用婚姻缔结地的美国法律

答案:B

解析: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

考点预测: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法律适用,可能出选择题。

11、2006年8月,中国英华服装制品公司与日本若樱株式会社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出口一批女装,合同约定合同纠纷由新加坡仲裁院仲裁。仲裁地在韩国,合同中对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没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服装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2007年12月,双方向新加坡仲裁院申请仲裁。2008年4月,仲裁庭在韩国首尔作出仲裁裁决,中国英华公司败诉,须支付违约赔偿金3800万日元,中国英华公司拒不履行仲裁裁决。2008年8月,日本若樱株式会社试图通过中国法院执行该仲裁裁决。假设本案中中韩两国都上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但日本和新加坡不是该公约缔约国。根据该公约、中国加入时作出的保留以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请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

A.我国法院没有义务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因为本案的仲裁机构是新加坡仲裁院。而新加坡不是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

B.我国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认定本案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时,应当适用韩国法 C.人民法院可依“裁决所处理的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的范围”这一理由撤销该仲裁裁决

D.如有权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该仲裁裁决的,如无特殊情况,应在裁定6个月内执行完毕

答案:BD

解析:当事人应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法院按照有关国际公

约或者互惠原则办理,A错误。法院不能撤销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C错误。

法院决定予以承认与执行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裁定,在裁定后6个月内执行完毕。D正确。

考点预测: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新增的重点考点,一定要掌握,易出选择题。

12、根据两岸三地已经达成的关于区际司法协助的安排,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多选)

A.内地某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以专属管辖为由拒绝送达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委托送达的司法文书

B.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可以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承认内地法院的判决

C.内地某高级人民法院收到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调取证据的委托书后,应在3个月内完成受托事项

D.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

答案:BC

解析:不能以专属管辖为由拒绝送达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委托送达的司法文

书,A错误。可以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承认内地法院的判决,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不能调取证据,D错误。

考点预测:内地与港澳台的司法协助是考试的重点,一定要熟练掌握。很可能会出选择题。

13、设立在中国西安市的达德有限公司经理文超携带以泰国某银行为付款银行的汇票一张,赴香港和东南亚几国办理业务,途中在香港不慎将该汇票丢失。达德有限公司遂向中国法院请求保全票据权利,本案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当如果适用法律?;( )(单选)

A、适用中国法

B、适用泰国法

C、适用香港法

D、选择适用中国法或泰国法

答案:B

解析: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考点预测: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比较复杂,易出选择题,现总结如下:

14、识别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的过程。下列各项中,属于识别的有哪些:( )(多选) A、判断配偶一方对己故另一方的财产请求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还是继承问题

B、确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中被指控侵权人的非法营业额数目

C、在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的案件中,判断其中一方与其前妻是否已离婚

D、判断未留遗嘱的死者生前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是遗赠行为还是动产转让行为答案:AD

解析:B属于对案件所涉事实问题的认定,不是识别。C是先决问题,不是识别。考点预测:识别和先决问题的判断要熟练掌握。易出选择题。

国际经济法

1、中国和美国都是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哪些?(多选)

A.营业地在中国的某公司和营业地在美国的某公司之间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是无效的

B.营业地在中国和美国的两公司订立的专利许可协议可以适用公约

C.营业地在中国和美国的两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中选择了FOB术语,则表明公约的适用被排除

D.营业地在中国和美国的两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可以适用公约来确定

答案:ABCD

解析: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是有效的;专利许可协议不可以适用公约;选择了FOB术语,并不表明公约的适用被排除;货物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不可以适用公约来确定。

考点预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经常考的知识点,熟练掌握,易出选择题。

2、2006年10月,中国天津万德福科技有限公司与德国依米康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进口一批高精度扫描仪,合同约定采用FOB贸易术语。德国依米康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于2007年3月发货,但买方天津万德福公司在天津收贷时发现该批货物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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