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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最新政策解读(问答版)

公积金最新政策解读(问答版)
公积金最新政策解读(问答版)

公积金最新政策解读

一、问:客户首次购房,想使用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贷几成,利率多少?

答: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住宅的,分两种情况:购买90㎡以下的,可贷8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购买90㎡以上的,可贷7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

二、问:如何计算客户的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

答:最高可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400)÷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保留整万,不做四舍五入),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举例,客户每月公积金缴存600元,缴存比例是12%,现在想使用公积金贷款30年,请计算一下他的公积金可支持贷款多少万元。

经套用公式可计算出(600÷12%–400)÷48.03=95.77,因最高额度为80万元,故客户缴存的公积金额度可支持贷到80万元。

三、问:客户曾经全款购买过一套住宅,面积为84㎡,还未卖出,家里共有3个人(夫妻+未成年子女)现在还能否使用公积金再次进行贷款?

答:原有住房面积为84㎡,共有3人,故人均住房面积为28㎡,低于28.81㎡的人均标准,符合公积金改善型住房贷款发放标准。还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四、问:上问中客户将原有全款住房卖出了,已过户至他人名下,现客户想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在建委查询时,如查到原住房确实已不在名下了,客户可按首套公积金政策贷款,即购买90㎡以下的,可贷8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购买90㎡以上的,可贷7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

五、问:客户,单身,原有一套住房,面积为84㎡,使用贷款购买的,还未卖出,现在客户还想购房,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因为客户单身,其住房面积已超过公积金要求的人均住房面积28.81㎡的标准,故现在客户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六、问:上问中客户三年后结婚生子,一家三口觉得住房面积太小,想再次置业,原有住房还未卖出,现在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原有住房面积为84㎡,共有3人,故人均住房面积为28㎡,低于28.81㎡的人均标准,符合公积金改善型住房贷款发放标准。还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七、问:上问中客户将原有贷款住房售出,想再次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利率?答:在建委查询时,如查到原住房确实已不在客户名下了,客户可按二套公积金政策贷款,即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八、问:客户原在外地商贷购买一套房产,现在要在北京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可以,成数及利率?

答:一般外地房产在建委查询中无法查到,但会有贷款记录,所以按二套公积金贷款政策,即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条件和流程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条件和流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很多购房者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不太清楚,小编在此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期限、额度、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来做一个详细的介绍,希望能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帮助,那么接下来就是一些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相关问题,请大家仔细看哦。 一、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含义 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的类别 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 三、申请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只有参加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缴存不正常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3)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房贷。因为,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买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商品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及办理流程: (1)“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城镇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就是它的工资性,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类似职工的工资收入,无论是职工个人缴存部分,还是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三、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实物分配,通过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增强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可以间断?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五、住房公积金适用区域及转移情况 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市行政范围内可以贷款买房。如员工离退等可以办理账户转移或者支取。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当年缴存金额按银行活期利率结息,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上一年的缴存金额按照银行3月定期利率结息,逐年以此类推。 七、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都有哪些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需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休的; 5、处境定居的; 6、出境定居的; 7、户口迁出本县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县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12、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3、遭遇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4、其它规定可支取的事项。 符合前款1至3项规定支取条件的,配偶可同时支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可以申请之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17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最新解读与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精选两篇 精品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最新解读与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精选两篇 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 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简称《修订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条例》修订的基本思路是,以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基础,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目标,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政策,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运营透明度,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覆盖住房消费全链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实施还要追溯到1999年,当时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到了2002年,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说明,《条例》修订至今已十余年,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迫切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此次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共七章55条。 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进行了放宽:一是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泓铭表示,十多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支持住房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的《修订送审稿》中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覆盖了住房消费的全链条。

常见热点问题集锦

中考时事政治常见热点问题集锦 1.为什么要建设创新型国家? 答:(1)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2)科技创新已经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在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面前,如果我们自主创新能力上不去,将永远难以摆脱技术落后的局面;(3)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应对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知识经济迅速兴起的必然要求;(4)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是实现经济跨越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5)建设创新型国家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支撑。 2.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我们中学生应该怎么办?请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设计宣传口号或公益广告。 答: (1)我们中学生要明确社会责任,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创新意识; (2)认真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等社会实践活动(如科技小发明、小制作等创新活动);(3)要培养创新的兴趣和好奇心,养成勤动脑的好习惯; (4)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把创新热情与科学求实态度结合起来,培养创新精神、创新思维,提高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自己的贡献。 口号或广告:(1)走自主创新之路,创中华民族辉煌。(2)增强创新能力,实现跨越发展。(3)自主创新,以人为本。(4)勇于开拓进取,争做创新人才。 3.请你就如何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几条建议(措施) ①重奖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营造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②积极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③积极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人才强国战略,加大对教育事业和科技事业的投入,全社会形成重视人才和重视科学技术的社会气氛;④对在职人员进行各种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在职劳动者的综合素质 4.评选《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全国道德模范)有什么重大意义? (1)有利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2)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 (4)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伟大民族精神. 5.感动中国人物为什么感动中国?(要结合具体人选的事例来分析) (1)他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热爱祖国,服务社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2)他们的行为弘扬了社会正气,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体现了伟大的民族精神。(3)他们具有坚强的意志,胸怀大志,战胜挫折,勇往直前(4)他们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爱岗敬业,敢于奉献(5)他们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6)他们具有热爱祖国、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6.青少年如何化感动为行动? 答:要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家里,勤俭节约,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在社会,遵纪守法,诚信待人,服务社会,积极履行公民义务,努力做一个道德高尚,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人。树立崇高理想,把个人理想融入共同理想之中,艰苦奋斗,不断创新。发扬奉献精神,树立责任意识,自觉承担责任。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始终以道德楷模为榜样,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努力把自己塑造成道德高尚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7.从我国的国情角度分析我国为什么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建设生态文明? 答:这是由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①目前我国资源人均占有量很少、利用率低、资源破坏与浪费严重,这些资源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②在我国,人与环境的关系日趋紧张,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安定,危害人民健康的一个重要因素,成为威胁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要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 8.你认为怎样才能把我国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答:①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②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贯彻“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③坚持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依靠科技开发替代资源,大力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资源。④坚持法制建设,依法保护环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⑤提高全民族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9.我们青少年能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做些什么? 答:我们青少年要从小要树立崇高理想,肩负历史使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积极宣传科学发展观,关爱他人、社会和自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10.节能减排,我们能做些什么?(你准备为节能减排做些什么?) 答:①为花浇水,积极参加植树种草活动;②继续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③在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④节约环保消费;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尝试节能减排的小发明;⑤积极举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争做节能减排的小主人等。 11.校园节能减排金点子有哪些?(作为一名初中学生,节能, 你能做点什么?) 答:①采用自然光,使用节能灯,杜绝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随手关灯;②淘米水、用来洗碗筷,去油又节水;③一张纸两面用,没用过的一面可以写草稿或自制成笔记本使用;④能吃多少就买多少,不要浪费一粒粮食;⑤凡是“用过即丢”的商品尽量少用,减少浪费现象。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资源是可以重复利用的。请你列举几个实例。 1)洗脸、洗菜的水可以用来冲马桶,还可以用来浇灌农作物;2)用破旧衣服当抹布;3)用旧牙刷当鞋刷;4)课本连续使用。 12.假如你当选为人大代表,你可以在大会召开之前、召开之时、召开之后做些什么? 答:召开之前:深入基层调研,搜集整理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草拟提案;召开之时:递交议案或建议,反映民声,提出解决办法;召开之后:向选民传达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 13.为更好的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青少年应该怎么做? 答:我们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小主人,热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应有的情感;在生活中尊重人大代表,积极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尽到小主人的责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尽一份力量使我们应有的行动。 14.我们中学生能为和平发展作些什么? 答:中学生要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将来投身于现代化建设打好基础。积极宣传和平,呼吁和平,反对战争和冲突。面对复杂的国际和国内环境和各种矛盾,要顾全大局,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增强法制观念,不做影响社会稳定的事,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15.我们应如何正确对待民族文化和外来文化? 答:(1)文化建设要博采各国文化之所长,吸收外国文化的文明成果,同时要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2)对外来文化要做具体分析,对我有用的要吸收,有不利影响的要抵制。(3),总之,要立足我国国情,结合我国实际,对于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应该结合时代和实践加以继承和发展,对于外来文化我们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努力吸收和学习有益的优秀的文化成果。同时向世界展示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成果。 1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巨大成就的原因是什么? 答: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根本原因);毫不动摇的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四个文明一起抓,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全国人民的艰苦奋斗;始终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17.面对日益开放的世界,我们青少年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答:我们青少年应该树立全球观念,培养开放、平等、参与的国际意识,以积极参与的心态,关注世界,关注和平;积极宣传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勇做改革事业的拥护者、参与者;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化建设的本领,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作出贡献。 18.为了让人们在新增的节假日里过得文明、健康、有意义,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答:清明节去烈士陵园扫墓,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端午节参加一些荡秋千、赛龙舟的活动;中秋节陪父母观看有意义的电影,看望孤寡老人等。 19.请你为学校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提几条合理化建议。 答:①组织学生参观民族精神教育基地;②利用广播、橱窗等宣传民族精神; 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爱国歌曲演唱会、爱国诗歌朗诵会等 20.青少年应如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答:①要以积极的态度,自觉接受民族精神教育。②要积极参加各种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社会实践活动。 ③要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从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做起,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以实际行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21.民族精神的内容很丰富,就你最有感触的一个方面,结合自己学习生活,说说该怎么办? 我们要发扬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在学习中要做到乐观开朗、自信自强。遇到困难挫折不气馁,不退缩,如考试失利后不心灰意冷.要找出失利的原因,更加刻苦努力的学习。 22.作为一名中学生,你能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做些什么? 答:①我们青少年要履行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反对台独。②树立远大理想,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本领;③积极宣传我国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原则和立场,坚决同一切分裂祖国、破坏祖国统一的言行作斗争。④所能及的小事如尊重军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或给台湾小朋友写一封信表达渴望统一的愿望。 23.请写出在家庭、在学校、在社会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做法有哪些? 答:在家庭:主动分担家务,帮父母做饭、洗碗、洗衣服等;向父母道一声辛苦,为父母捶捶背洗洗脚;不调吃穿,不乱花钱:在学校:尊敬师长,见面行礼,主动问好;向家庭困难同学赠送学习用品,互帮互助;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增强合作意识;在社会:为孤寡患病老人提供服务;积极参加社区清洁卫生、环境保护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 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是大家都关心的事情,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调整潍坊市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提示 政策调整的内容: 一、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一)首套住房: 1、期房或现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2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 2、二手房:①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含2019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以税收完税证发票为准,下同)的2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含2019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4 0%; (二)第二套住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40%。 二、放宽首套住房的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

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缴存职工。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已婚的按家庭计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原有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增加承诺人选择。借款人(已婚的含配偶)因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造成公积金贷款额不能满足需要的,可选择一名在潍坊市辖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承诺人。承诺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前,承诺人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部分不能使用。借款人借款后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可使用部分与承诺人冻结的金额相等时,可以进行置换,置换后恢复承诺人公积金账户的正常状态。有配偶的承诺人需征得其配偶同意。 四、提高月还款额占月收入的比例。现规定执行的“贷款期限5年(含5年)以下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统一调整为:借款人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 五、放宽月收入的认定。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实际发放工资标准的,可提供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作为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依据。配偶无公积金的,月收入以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为依据。 六、放宽用于抵押房屋的条件。所购房屋为期房,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提供阶段性保证的,借款人可用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抵押,用第三人住房抵押的房屋可以是家庭唯一住房。

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金[201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

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问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问答 1、单位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先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那里(或到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携带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有关提取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个办事大厅(百花路办事大厅、郑东新区办事大厅、花园路办事大厅、经开区办事大厅、高新区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如果在郑东新区办事大厅、花园路办事大厅、经开区办事大厅、高新区办事大厅办理提取手续的,也可以提供中行银行卡或存折。 2、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有权为职工个人。既然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为职工个人,那么,职工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呢?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为城市政府筹集一笔长期的、稳定的政策性住房资金,促进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市政府的住房保障能力和城镇职工的居住水平。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具有社会性、互助性、强制性和保障性等特征。为了实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根据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特征,行政机关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出具体的管理规定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强制管理。由于行政机关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强制管理,使得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行使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是一种受限制的所有权。具体表现为: (1)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 (2)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挪作他用,只有在规定的条件出现时才允许提取。 (3)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的专项资金,没有可转让性,在未被所有人以现金形式提取以前,所有人除可用于住房支出外,没有其他处分权。

社会热点问题分析

就业专题 扩大就业的战略意义 一、就业是民生之本。 二、减少失业、增加就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三、减少失业、增加就业可以充分地利用人力资本。 四、减少失业和增加就业可以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减少失业和增加就业是兼顾效率和公平的结合点。 我国失业问题的原因 一、劳动力总量过剩型失业(供大于求) 二、结构型失业(劳动力供求结构失衡:1.技术进步引起产业结构升级。2.所 有制结构变动,破产下岗。3.需求结构变化,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被淘汰。) 三、观念型失业(1.所有制观念陈旧。2.区域经济观念陈旧。3、企业的就业观 念陈旧。4.对新兴产业的就业观念陈旧。5.对新兴的工作方式不适应。) 四、信息阻滞型失业(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不畅通) 五、体制型失业(体制性障碍,如社保体制不健全,制约劳动力流动。) 实现充分就业的战略措施 一、澄清失业认识的误区。 二、控制总量型失业。(控制人口总量) 三、提高劳动力素质。(1.发展国民教育,改善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2. 发展继续教育。3.注重短期培训) 四、转变劳动力择业观念和完善劳动力市场 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如社会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等) 六、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 收入分配专题 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的问题 一、初次分配中,过分向非劳动要素倾斜而劳动要素报酬率过低。(1.工资收入 增幅低于财政收入增幅。2.工资收入占居民收入比重较低。3.职工收入增幅低于企业利润增幅。4.企业内部分配中管理者过高普通员工过低。) 二、再分配环节中,存在“五高五低”。(1.政府所得高,居民所得低。2.政府所 得中,中央高地方低。3.居民所得中,少数人高多数人低。4.城市居民高,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第一,放宽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即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均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 政策,此前借款申请人是否进行商品房买卖记录不再考虑,且最低 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第二,取消首套房面积标准,北京公积金贷款原来有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 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6月起 取消首套房面积标准的认定,通俗的说,就是只要是首付套房,不 管买多大面积的房子,贷款比例最低为二成。 第三,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首付款最低比例为三成,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第四,放宽二套房贷的现有住房面积认定,不审现有住房面积。原来政策购买第二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 家庭,才能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6月起不再限于人均住房建筑面 积低于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职工家庭,有改善型住宅需求的职工都 可以使用公积金。 1、租房提取过公积金按首套房贷款计算 公积金贷款的审核中,一户家庭此前以租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购房按首套房计算。 2、外地房不影响北京首套房认定 王女士有北京户口,只是一直没有买房。最近听闻新政实施,因此有了申请公积金的念头。不过在此之前父母曾经在外地以她的名 义购买过住房,她名下的异地住房会影响首套房的认定吗?

新政已经放宽了对于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只要是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即便名下有 尚未还完的商贷,也不影响其在北京以首套房名义贷款公积金。可 以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 高额度为120万元。 3、公积金新政“认房不认贷” 林先生近日想要换房,他购买第一套住房时曾经进行过公积金贷款,目前贷款已经还清,这是否会影响到他的首套房买房认定? 按照新政规定,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认名下在京是否有住宅,而对于此前是否曾支取过公积金并无要求。 4、商房组合贷首付比例“二者取其高” 杨先生想要在北京买房,他最为关心的是,如果使用组合贷的话,首付比例应该如何认定? 由于不同类型的贷款要通过不同渠道审批,因此首付的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多条贷款渠道对于购房首付的认定。这就意味着,目前公 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虽然是20%,但商业银行贷款的首付比例为30%, 如果购房人通过组合贷来买房,按照“二者取其高”的原则,首付 应为30%。 5、房屋面积不影响公积金申请 王小姐家近日看上了一套110平方米左右的大三居住宅,但是又觉得房屋面积过大,不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有些不划算,所以一直在 犹豫着要不要出手。公积金新政实施后,房屋面积还会影响首付比 例的认定标准吗? 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取消了首套房贷中对房屋面积的限定,无论所购买的房屋是否超过90平方米,首付都执行2成的标准。具体到 北京市场来讲,由于房子的总价较高,所以总价超过150万的房子,一般都需要加上商业贷款,做组合贷,因此很多房子在首付认定上 仍然会达到30%。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5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4.0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能够运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自2019年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要紧有: 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2、《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3、住房公积贷款操作流程 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操作流程 5、其他相关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支持北京城镇居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持都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证体系建设,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治理,爱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依照《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 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若干规定》、《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第四条贷款的办理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本方法中的有关各方: 托付人: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含分中心); 受托人:承办贷款业务的银行;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自然人; 抵押人: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抵押权人:受托人或托付人认可的第三人; 出质人: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质权人:受托人; 保证人: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第三人。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贷款对象。在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第七条贷款条件。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固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托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托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托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8时事热点问题习题

2018时事热点问题习题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于2017年5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进一步推进国际合作,有力带动周边国家和世界经济发展。读下图,回答1~2题。 1.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过的地区中,①所在的海洋通道是( ) A.马六甲海峡 B.土耳其海峡 C.霍尔木兹海峡 D.巴拿马运河 2.对内罗毕所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理特征的描述正确的是( ) A.东临印度洋,西临太平洋 B.人口增长快,是黑色人种的故乡 C.地形以平原为主,气候湿润 D.矿产资源丰富,经济发达 韩国部署反导系统“萨德”,打破地区战略平衡。下列有关韩国地理位置的叙述,正确的是( ) A.位于东亚,与我国隔海相望 B.位于东亚,与我国陆地相邻 C.位于北亚,与日本隔海相望 D.位与北亚,与朝鲜陆地相邻2017年4月1日,国务院在经济相对落后,生态环境良好的容城、雄县、安新三地设立雄安新区。雄安新区将逐步建成水城共融生态新区和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新区对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分散北京人口、环境等诸多压力,具有重大意义。结合图完成4~6题。 4.下列不属于北京首都职能(功能)的是( ) A.政治中心B.文化中心 C.国际交往中心D.经济中心 5.与廊坊相比,国家选择雄安作为新区的优势条件是( ) A.人力资源丰富,科技水平高 B.离北京、天津近,位置优越 C.经济发达,基础设施完善 D.人口密度低,开发程度低 6.有关雄安新区建设的积极意义,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减轻北京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环境 B.能够彻底解决北京交通拥堵,住房紧张问题 C.加强雄安地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发展 D.利于雄安新区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生态发展 2016年11月30日,“中国二十四节气”被正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古代华北地区人们将地球绕太阳运动一周的轨迹划分24等份,每一等份为一个“节气”,统称为“二十四节气”,指导农事活动安排。下图为二十四节气地球在公转轨道位置示意图,回答7~8题。 7.“二十四节气”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 A.地球自转 B.地球公转C.海陆分布 D.地形地势 8.根据材料,二十四节气对指导我国农事活动安排最适宜的地区( ) A.松花江流域 B.辽河流域C.黄河流域D.珠江流域 2017年5月18日,我国在南海首次成功试采可燃冰。读下图,完成9~11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专项住房贷款。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条件是什么? 个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在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还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3)有合法有效的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且购买的住房主体结构已封顶。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20%。 (5)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6)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8)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的,申请人还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具体见“25”) (9)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4、怎样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标准最低额为准。 (1)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50%×12×借款年限。 (2)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总价款的80%。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璜装饰费用。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手册(常见业务问答50例)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手册(常见业务问答50例)供稿: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新时间:2013-03-04 00:00:00查看次数:2727 次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共同缴存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原则进行管理,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 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六条好处:一是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二是相关规定范围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四是职工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建)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五是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利率计息,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六是职工退休时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及利息,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 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具有强制性?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即强制力。城镇所有单位和其在职职工均应实行,单位须按规定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所属在职职工(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包括与单位

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足额代扣职工应缴存部分,并把单位应缴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部分按时足额缴存至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 四、职工如何投诉和举报单位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1)职工可以投诉单位不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①投诉信(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e10697328.html,); ②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③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历年工资明细表》、《住房公积金应缴额统计表》。 注意:若职工发起举报和投诉时已离职,则离职时间为投诉截止时间。 五、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如何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六、如何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

2020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2020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木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而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o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而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而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投资者热点问题问答(一)

投资者热点问题问答(一) 编者按:投资者是市场的参与者,我们收集了近期投资者咨询的热点问题并予以回答,供投资者了解。 1、若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另一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是否均可免于信息披露? 答:《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17条规定,除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含增资)、提供担保以及持股5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外,上市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均应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9.17条的规定,免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程序。因此,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将视同为新的投资行为,仍须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2条或9.3条的规定予以披露。 2、问:如果股东持股达50%以上,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股份,是否可以直接增持到5%一步到位再履行相应披露等义务? 答: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相关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

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的,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的,在事实发生当日和上市公司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的当日不得再行增持股份。 3、问:上市公司若接受券商分析师等人员公对公咨询董秘或高管其公司业绩等相关情况时,上市公司对此事宜是否需要信息披露?若需披露,应如何进行披露? 答:目前,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上市公司通过股东大会、网站、分析师说明会、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和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当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避免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对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应当拒绝回答。 同时,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1号——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应当做好会议记录。上市公司应当将会议记录、现场录音(如有)、演示文稿(如有)、向对方提供的文档(如有)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编

住房公积金贷款概述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 3.5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4.0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能够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自2015年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要紧有: 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2、《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3、住房公积贷款操作流程 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操作流程 5、其他相关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支持北京城镇居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持都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治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依照《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 < 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 > 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若干规定》、《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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